工程项目测量管理办法_secr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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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测量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测量管理办法

***大桥主体工程建设项目测量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桥主体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测量工作管理,规范各参建方的测量工作行为,确保测量方法及精度满足设计及施工要求,根据国家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及规范、本项目专用技术标准的规定,同时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测量管理,是指对建设期间测量质量、测量活动、测绘成果、测量标志等方面的管理,其核心是测量质量的管理。

第三条 ***大桥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测量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测控中心”)、各监理人、各承包人等参建单位均须按本办法的规定开展测量工作。

第二章组织架构和职责第四条管理局职责管理局对测量工作的管理主要通过工程管理部实现,主要职责是:(一)结合本项目测量工作特点,提出测量工作管理的总体工作目标和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积极贯彻落实;(二)根据合同约定和本项目建设要求,对测控中心的测量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并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与考核;(三)督促测控中心对监理人、承包人的测量工作进行考核,提出并督促落实整改意见;(四)组织重要测量方案和测量成果的评审与验收;(五)协调测控中心、监理人、承包人和第三方监测人之间的测量工作关系;(六)协助测控中心做好与粤、港、澳三地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为测控中心提供必要的外部工作条件;(七)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与测绘相关的检查;(八)组织本项目测量关键技术的专题研究和技术交流等活动。

第五条测控中心职责接受工程管理部的直接管理,全面负责本项目测量工作的整体监控与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一)对监理人、承包人和第三方监测人的测量工作进行审查、协调、管理和技术指导,定期提供工作月报;(二)制定测量控制总体实施方案、施工测量实施规程和大型构造物施工测量指导细则等技术性文件;(三)建设满足本项目施工测量精度要求的连续运行 GNSS 参考站系统(HZMB-CORS),并负责大桥建设期间对该系统的运行维护;(四)负责建立满足本项目施工测量精度要求的施工坐标系,并对其进行维护和管理,指导和监督承包人正确使用该坐标系;(五)完成首级加密网的布设、首级控制网及加密网的定期复测,并对其精确性、可靠性和稳定性负责;(六)完成本项目贯通测量以及各施工阶段满足二等水准测量精度要求的跨海高程传递测量;(七)建立***大桥测绘信息管理系统,对建设期间各参建方的测量数据及测绘资料进行统一管理;(八)参与管理局组织的各项测量质量事故的处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九)协助管理局完成中间交工验收、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中与测量有关的验收工作;(十)完成管理局交办的其他测量事宜。

项目部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项目部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项目部工程测量管理办法一、测量机构设置和测量人员管理1 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总工程师及施工队技术主管必须抓好测量管理工作,项目部、分部、施工队必须安排一名专职测量工程师主抓测量工作。

2 分部专业测量工程师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五年以上现场测量经验,熟练掌握常规工程测量的全过程,能进行工程测量设计和数据处理工作。

3 施工队测量工必须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有丰富的现场测量经验,熟悉各种常规工程测量仪器的操作要点和使用方法,能进行常规测量计算工作。

4 测量人员持证上岗,各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特别是专业测量工程师和主要测量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换工作岗位或调离。

特殊情况非调换不可,必须经上一级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由本级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工作交接。

各项测量交接(测量资料、桩橛)要清楚,交接手续要齐全,交接双方签字认可,并形成纪要作为资料保存。

5 主要测量人员名单、上岗证、工作简历分别上报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工程部存档。

二、测量工作标准依据京沪高铁工程测量精度要求高,实施作业要求规范严格,各测量人员严格执行铁建设(2006)189号,客运专线无碴轨道铁路工程测量暂行规定及京沪高铁有关测量规定。

三、测量工作范围及职责1 工作范围1.1集团公司项目部根据我管区的工程情况,集团公司项目部具体负责以下工作:1)参与全线工程项目的交接桩、复测工作;2)对特大桥和地形、线形复杂大桥等大型项目进行控制测量工作;3)对分部的结构物控制测量进行换手复测;4)负责组织对分部的工程复测进行核对,每半年不少于一次;5)对分部测量队上报的长大隧道、特大桥、重点曲线大桥的控测资料进行复核。

1.2各分部根据分部承担工程任务特点,分部测量队负责以下工作:1)参加集团公司项目部组织的与分部项目有关的工程交接桩、复测及隧道、特大桥的布网控测工作。

2)负责本分部的工程交接桩、复测、竣工测量,并将测量成果向所属施工单位办理移交。

3)对桥梁中线桩难以直接测定或轴线布局达不到精度要求的特大桥进行控制测量及墩台中心的测定。

项目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项目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项目工程测量管理办法项目工程测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工程测量是做好施工技术准备、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必须高度重视测量工作。

为了加强测量管理,规范作业流程,统一作业标准,根据国家相关行业颁布的《工程测量规范》、《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客运专线无碴轨道铁路工程测量暂行规定》、《全球定位系统(GPS)铁路测量规程》、《公路勘测规范》、《城市测量规范》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等规范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着实际可行、确保质量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测量管理工作除符合本办法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第三条工程测量的基本要求1、各项目部应相应成立测量队(班),重视测量机构的建设、重视测量人员选拔和测量仪器的配置工作。

2、测量队队员应录用具有测量专业(或工程类专业)的人员担任,并建立测量人员管理卡片。

3、测量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争取取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4、测量人员的工作是特殊的技术工种,要保持相对稳定,项目部不得随意调整、更换或改行。

5、公司测量队应加强对项目部测量人员工作能力的考核,制定考核办法。

6、公司测量队要积极组织测量人员参加不同形式的培训和知识更新,提高测量技能。

7、项目部各部室应重视并积极配合测量工作,测量人员应看重自身责任,履行应尽义务,保证测量工作正常进行。

8、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一旦发现测量错误,应立即停止施工,待测量人员纠正后再行施工。

如果测量人员无法处理,必须先报告工地负责人暂停错误部位的施工,然后立即报告项目部或上级技术和施工负责人,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

9、工程测量人员必须坚持测量工作程序,遵循施工测量工作流程。

施工准备阶段,要认真熟悉图纸,根据移交的测量资料做好复测、方案编制等工作;施工阶段,要严格控制测量精度,并做好记录;工程竣工阶段,做好竣工测量,及时准确地出具测量成果,以满足施工和竣工验交的需要。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1为规范项目部测量工作,明确各方职责,保证测量工作满足施工要求,确保建筑物位置和几何尺寸无误,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工程测量工作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业的标准、规范以及有关设计方案。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2.1 组织机构分部设测量专职负责人一名;分部成立测量队,测量队设测量队长一名,分部下属各架子队下设测量组,测量组设主管工程师一名。

2.2测量队职责:2.2.1负责施工测量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精密网控制点的保护工作;2.2.2按本项目相关测量标准、规范及设计单位提出的精度标准要求,负责施工过程中各阶段的测量放样工作;2.2.3负责施工过程中,对工程关键部位进行施工放样、定位测量、重要桩点护桩测量、工序间检查复核测量、施工中间对贯通复测成果进行复核测量以及收方测量等工作,并做好测量记录及资料整理工作。

2.2.4负责按照相关规定正确使用精密测量成果;2.2.5负责精密控制网测量、重要控制测量的测量方案编制及上报工作。

2.2.6配合和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按监理要求提报相关测量资料;2.2.7按要求进行竣工测量。

2.3测量组职责:2.3.1负责开工前及施工过程中的一般测量、施工放样工作;2.3.2负责管段内所有控制点的保护工作;2.3.3负责本架子队所有测量仪器的保养、维护工作;2.3.4配合测量队进行精密控制网、重要控制测量及竣工测量。

第三章测量工作基本要求3.1工程测量的基本内容:3.1.1土建工程施工测量;3.1.2建筑物、构筑物变形测量;3.1.3竣工测量。

3.2测量依据3.2.1经批准采用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精密测量成果;3.2.2《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99);3.2.3《全球定位系统(GPS)铁路测量规程》(BT10054—97);3.3各项测量工作均需按照铁道部现行标准、规范,在本段勘测设计控制网的基础上组织实施。

3.4所有施工放样测量都必须进行换手测量。

项目部测量管理办法

项目部测量管理办法

项目部测量管理办法项目部测量管理办法第一节总则为了加强测量工作管理~项目部所有人员以及下属各施工队团结一致~紧密配合按时完成测量任务~并结实际情况~本着实际可行、确保质量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节工作职责和组织机构一、组织机构项目部测量队在项目总工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项目部设测量队~队长1名~副队长和测量工人数根据工程任务情况酌定。

二、项目部测量队职责范围1(负责制定项目部工程测量规定、办法。

2(负责本项目部测量仪器的管理及日常测量放样。

3(建立健全测量仪器和测量人员的台帐、档案等。

4(掌握项目部测量仪器的使用情况~按时送检及日常仪器维护~并保存好仪器年检证书原件。

5(对设计院提供的平面和高程控制网成果进行复核~并进行必要的导线和水准基点加密。

6(及时收集、整理测量资料和绘制有关的竣工图及编写测量技术总结。

第二节测量设备配置和仪器管理一、测量仪器的日常管理1(所有仪器都应在鉴定的有效日期内使用~每年必须按时送到国家法定的计量技术鉴定机构鉴定~严禁超期使用。

2(全站仪应专人操作、专人保管~他人不的随意动用~以防损坏或降低仪器精度。

二、注意事项1(拿、背仪器前必须检查仪器箱背带和提手是否牢固。

2(必须使用与仪器配套的反射棱镜测量。

3(复核人员与计算人员不得使用同一台计算器。

第三节技术交底、施工放样一、技术、测量相连接的程序1(技术干部应提前1,2天与测量队长进行书面技术交底~测量队长统一合理安排~按时完成指定的放样部位。

2(测量队在各管区测量时~各管区技术干部和施工队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必须亲临现场积极配合测量工作。

2(交底内容包括:放样部位的里程、坐标、几何尺寸、示意图、完成的时间和有关要求等,技术交底一式三份~测量队长两份。

3(测量队长收到技术交底后~认真计算复核技术交底数据~合理按排放样时间~并将放样采用的测量方法和检查方法连同技术交底返回技术干部一份,放样的角度、距离、置镜点、后视点、坐标,。

工程项目检测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检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检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检测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程项目检测工作,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装饰装修、设备安装等检测项目。

第三条工程项目检测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检测。

(二)客观公正:检测结果应真实、准确、客观,不得伪造、篡改。

(三)科学严谨:采用科学的方法和设备,确保检测结果的可靠性。

(四)及时高效:确保检测工作按时完成,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检测机构及人员第四条工程项目检测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证书。

(二)拥有符合检测要求的仪器设备。

(三)配备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检测人员。

第五条检测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

(二)熟悉检测技术、操作规程和标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

第三章检测流程第六条工程项目检测流程如下:(一)制定检测方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检测方案,明确检测项目、检测方法、检测时间等。

(二)现场检测:按照检测方案进行现场检测,确保检测数据准确可靠。

(三)数据整理与分析:对检测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形成检测报告。

(四)检测报告审核:检测报告经审核合格后,由检测机构出具。

第四章检测质量控制第七条检测机构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检测工作质量。

(一)仪器设备: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定、校准和维护,确保其精度和可靠性。

(二)检测人员:加强检测人员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三)检测环境:确保检测环境符合检测要求。

(四)检测数据:加强检测数据管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第五章检测结果应用第八条工程项目检测结果应作为工程质量评价、验收、整改的重要依据。

(一)工程质量评价:根据检测结果,对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评价。

(二)工程验收:检测结果合格,方可进行工程验收。

(三)工程整改:根据检测结果,对不合格工程进行整改。

工程项目测量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测量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测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项目测量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杜绝测量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测量包括接桩测量、控制测量、定期复测、施工放样测量、竣工测量等。

第三条项目测量的基本任务是按照测量的有关规范、标准、规程等要求,依据设计文件,将建筑设施标定于正确位置,确保建设项目符合设计要求。

第四条项目测量人员必须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严谨的工作作风,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不怕艰苦的工作精神,做好施工现场测量工作。

第五条项目测量要适应科技进步发展的要求,测量人员要不断更新知识,掌握现代测量技术,积极应用测量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不断提高测量技术和水平。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项目测量管理。

第二章测量机构、人员、职责第七条项目部工程技术部是项目的测量主管部门。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设一名主管测量工作的工程师。

第八条项目部测量队职责1、掌握工程测量的规范、标准、规定和要求。

2、负责同设计单位的桩点交接、控制测量、定期复测、及施工过程中关键部位的检查复核、竣工测量、控制桩的保护等。

3、负责施工现场导线加密及控制测量等工作。

4、定期对测量仪器进行校准和进行日常保养。

5、负责测量资料的收集、分类和管理。

6、对各施工队的测量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协调各工程队间的测量工作。

7、定期对测量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按规定及时向公司报告测量情况。

8、按规定要求对测量仪器进行年检、鉴定。

第九条测量人员条件1、项目部测量队负责人,必须由测量专科以上学历的测量技术人员(技师或工程师)担任,其余人员应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2、热爱测量工作,工作认真、责任心强,业务能力较强。

4、吃苦精神强,身体健康。

5、能熟练操作各种测量仪器和进行测量数据的处理。

6、测量人员(不含实习人员)要具有测量专业职称或专业技能等级证书。

第三章施工测量管理第十条工程项目上场后,项目总工程师和工程技术部负责人按照测量人员条件选拔测量队长和测量人员。

工程项目测量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测量管理办法

一、总则为加强工程项目测量管理工作,确保工程项目质量,提高施工效率,保障工程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在国内外从事的各类工程项目测量工作。

三、组织机构1. 项目部成立测量管理小组,负责项目测量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 测量管理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下设测量工程师、测量员等成员。

四、测量管理工作内容1. 测量仪器设备管理(1)测量仪器设备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计量检定,确保测量精度。

(2)测量仪器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持良好状态。

(3)测量仪器设备使用前应进行校准,确保测量数据准确。

2. 测量方案编制(1)测量方案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测量要求进行编制,包括测量方法、测量精度、测量设备等。

(2)测量方案应经测量工程师审核,报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3. 测量实施(1)测量员应严格按照测量方案进行测量工作,确保测量数据准确。

(2)测量员应做好测量记录,包括测量时间、测量数据、测量方法等。

(3)测量员应定期对测量数据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4. 测量成果管理(1)测量成果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整理、归档。

(2)测量成果应进行审核、验收,确保成果质量。

(3)测量成果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

五、测量质量控制1. 测量质量控制应贯穿于测量工作的全过程。

2. 测量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

3. 测量质量控制措施包括:(1)加强对测量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测量技能。

(2)加强对测量仪器设备的检定和维护,确保测量精度。

(3)严格执行测量方案,确保测量数据准确。

(4)加强测量成果的审核、验收,确保成果质量。

六、奖惩1. 对在测量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在测量工作中违反规定、造成质量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

七、附则1. 本办法由项目部负责解释。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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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测量管理办法编制:审核:批准:编制日期:2010—10—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项目测量工作是工程施工的重要工序,也是施工质量控制与检测的重要环节。

为了加强项目测量工作的管理,统一项目测量管理的有关制度,更好地为创优质工程,争最佳效益的项目目标提供保障,根据局《公路、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条例》、《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办法》和《项目质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项目管理层与操作层分离的局直管项目经理部、公司(处)的项目经理部从事公路工程施工,应依照本办法管理项目测量工作。

项目经理部从事其它建筑行业施工任务时,可参照本办法管理项目测量工作。

第三条局技术管理部门、公司(处)技术管理部门,负责所管辖的项目经理部测量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项目经理部组成后,应尽快成立项目测量队,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和项目技术部门主管负责组建工作。

测量队隶属于项目经理部的技术部门,属项目经理部管理层机构编制。

项目经理部的分部或工点及有条件的项目经理部操作层,可根据工程需要成立测量组,测量组在测量业务上归项目经理部测量队领导。

不设测量组的项目经理部,测量队应承担测量组的测量工作。

第五条测量队、组人员数量应根据项目经理部的人员编制确定,但必须满足施工需要。

测量队队长应具有土木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从事测量工作3年(测量专业毕业的2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担任。

负责司仪的人员必须持有测量员岗位证书,其他测工应经基本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

第六条测量队、组的测量仪器、工具配置应符合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要求,测量队要积极推广使用各种先进的测量仪器和现代化的测量方法,提高测量精度和工效,满足施工需要。

应根据工程种类配备必要的技术规范、工具书和应用软件。

测量仪器、工具必须做到及时检查校正,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使其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周期送检的测量仪器、工具应到国家法定的计量技术检定机构检定,测量队负责仪器、工具的送检工作。

第七条项目经理部应当重视测量工作,加强领导和监督。

根据工作特殊性,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保证必要的交通、后勤服务。

对测量工作应结合质量检查每个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第二章测量工作内容与分工第八条施工准备阶段,测量队应进行以下工作:(一)在项目总工程师的带领下,测量队参加由驻地监理工程师组织的交接桩工作:按照监理工程师提供的资料,逐一接收平面、高程控制点桩、交点桩、断链桩、合同分段桩、重要结构的中心桩。

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办理交接桩签认。

(二)接桩后,与桩址所在土地的业主办理桩址占地使用、桩志保护合同,清理桩址周围杂物,建立醒目的测量桩位标志。

(三)根据接桩资料和设计文件进行控制点复测及恢复定线,工作内容主要是:平面、高程控制点,线路中线、转角点,合同分段桩,重要结构的中心桩的复位测量。

工作开始之前,应向监理提交复测开工报告,内容包括:测量人员和仪器具配置,测量方案与计划安排。

复测开工报告批准后,应在监理工程师旁站下进行复测,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复测成果上报监理工程师。

第九条施工测量阶段,测量队或测量组应进行以下测量工作:(一)测量队在熟悉设计文件中的路线和结构工程的平面、纵横断面图的基础上,根据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和施工的需要,确定利用原设计控制网点加密或重新布设测量控制网点,进行施工控制测量。

测量方案应报监理批准,测量精度和网点的选点、造标、埋石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测量成果应经监理工程师复核认可。

控制网一般半年要复核一次,并应经常巡视检查,如有丢失、移动,应及时检测、补设。

(二)测量组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临时工程的测量放样。

(三)测量组在工点开工前,要在熟悉施工图的基础上,利用控制网点设置施工用桩。

其主要有:1.路基中心桩、边桩;2.涵洞中心桩、出入口桩及十字线护桩;3.桥梁的墩台中心桩及其护桩;4.隧道的进洞方向桩、洞门桩、仰坡放样桩;5.各工点的水准基点桩,大工点不得少于3个,小工点不得少于2个。

对设置的施工用桩,要注意保护,经常复核。

如遇丢失、移动,及时补设。

工点开工报告中,应有施工用桩设置的内容。

在技术交底时,向工点施工负责人现场交桩。

(四)施工过程中,测量组利用施工用桩进行施工放样测量:1.路基施工路段的中线、边线放样,各层高程测量;路面中、边线放样,各层施工高程放样;桥涵基础、墩台施工放样,支座位置放样,上部结构预制台座,现浇施工、预制安装测量放样;隧道施工洞内中线、高程测量,断面及衬砌施工测量放样。

2.工点质量检验及评定的测量工作。

第十条项目工程完工后,应根据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进行竣工测量:(一)测量组对各工点工程进行中线、各部尺寸、标高逐一测量并与设计对照,完成工点竣工测量工作。

(二)测量队在各工点竣工测量的基础上,进行全项目工程贯通线路的竣工测量,主要任务是复查施工后的路线中桩和断链桩的位置,路线纵断高程,埋设永久性基桩并按规定设置护桩。

负责提交路线曲线表,断链表,中线基桩表,统一里程与施工里程对照表,提供编制竣工文件所需的测量数据。

第三章测量复核签认制第十一条测量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测量复核签认制,以保证测量工作质量,防止错误,提高测量工作效率。

必须做到:(一)在测量工作的各个程序中实行双检制:1.测量队应核对有关设计文件和监理签认的控制网点测量资料,应由2人独立进行,核对结果应作记录并进行签认,成果经项目技术部门主管复核签认,总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方可使用。

2.测量外业工作必须有多余观测,并构成闭合检测条件。

控制测量、定位测量和重要的放样测量必须坚持采用两种不同方法(或不同仪器)或换人进行复核测量。

利用已知点(包括平面控制点、方向点、高程点)进行引测、加点和施工放样前,必须坚持“先检测后利用”的原则。

3.测量后,测量成果必须采用两组独立平行计算进行相互校核,测量队长、测量组长对各自的测量成果进行复核签认。

(二)各工点、工序范围内的测量工作,测量组应自检复核签认,分工衔接上的测量工作测量队或测量组要进行互检复核和签认。

(三)项目测量队组织对控制网点和测量组设置的施工用桩及重大工程的放样进行复核测量,经项目技术部门主管现场进行检查签认,总工程师审核签认合格后,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认可。

第十二条项目经理部总工和技术部门负责人要对测量队、组执行测量复核签认制进行检查,并作检查记录。

测量队对测量组执行测量复核签认制进行检查,并作检查记录。

第四章测量记录与资料管理第十三条测量记录与资料必须分类整理、妥善保管,作为竣工文件的组成部分归档。

具体包括:(一)项目交接桩资料,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有关测量控制网点,放样数据变更文件。

(二)项目及各工点、各工序测量原始记录,观测方案布置图、放样数据计算书。

(三)测量内业计算书,测量成果数据图表。

(四)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文件、第十四条控制测量、每项单位工程施工测量必须分别使用单项测量记录本。

测量记录统一使用水平仪簿和经纬仪簿。

一切原始观测值和记录项目在现场记录清楚,不得涂改,不得凭记忆补记、补绘。

记录中不准连环更改,不合格时应重测。

手簿必须填列页次,注明观测者、观测日期、起始时间、终止时间、气象条件、使用的仪器和觇标类型及编号,并详细记载观测时的特殊情况。

凡划去的观测记录,应注明原因,予以保存,不得撕毁。

第十五条内业计算前应复查外业资料,核对起算数据。

计算书要书面整洁,计算清楚,格式统一。

计算者、复核者要签认。

采用计算机应用程序计算时,应使用正版软件。

第十六条测量队、组应设专人管理原始记录和资料,建立台帐,及时收集,按控制测量、单位工程分项整理立卷。

因人事变动所涉及的测量记录和资料,应由测量队、组长主持办理交接手续。

工点工程竣工测量完成后,测量组应将全部测量记录资料整理上交测量队,经测量队检查合格后,经理部方可验收工程。

项目工程完工,线路贯通竣工测量完成之后,测量队应将项目全部测量记录和资料档案,分类整理装订成册,上交项目经理部技术部门,经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交接手续。

项目经理部按交工验收的要求将测量记录资料编入竣工文件。

第五章测量仪器工具的使用和保管第十七条公路工程施工常用测量仪器主要有:水准仪、经纬仪、光电测距仪、全站仪(包括觇标、水准尺等附属工具)。

测量工具主要指量距尺、温度计、气压计。

测量队、组对所配置的仪器工具具有使用权和负有保管责任。

第十八条测量仪器工具的使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测量仪器、工具使用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仪器说明书,熟悉各部分性能、操作方法和日常保养知识,了解各种仪器使用时必须具备的外部环境条件。

仪器精度与性能应符合合同条件及规范要求,仪器的配置与使用范围应经项目总工程师签认确定。

(二)新购仪器、工具,在使用前应到国家法定计量技术检定机构检定。

当测量仪器、工具出现下列情况均视为不合格。

1、已经损坏;2、过载或误操作;3、显示不正常;4、功能出现了可疑;5、超过了规定的周检确认时间间隔;6、仪表封缄的完整性已被破坏;出现了上述不合格项的测量仪器、工具,必须停止使用,隔离存放,并做明显标记。

只有排除不合格原因,再次检定确认合格,并经项目技术部门主管验证签认后,方可使用。

(三)测量仪器使用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达到其要求的环境条件,条件不具备时,不得架立、使用仪器。

仪器架立后司仪人员应专心守护,不得擅自离开。

(四)测量仪器转站,严禁将带支架的仪器横杠肩上。

经纬仪、光电测距仪和全站仪转站必须装箱搬运,行走困难地段所有仪器必须装箱护行搬运。

测量收工必须按说明书规定擦试仪器装箱。

携带仪器乘车必须将仪器箱放在座位上,或专人怀抱,不得无人监管任其受震。

(五)项目经理部的测量队应建立仪器总台帐、仪器使用及检定台帐,测量组也应建立相应的分帐。

仪器档案由项目技术部门保存原件,测量队、组长保存复印件,复印件随仪器装箱。

仪器使用者负责使用期间的仪器保管,应防止受潮和丢失。

测量仪器应做到专人使用、专人保管。

不得私自外借他人使用。

第六章奖惩第十九条认真按本办法进行测量管理,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项目经理部或上级主管单位应当依照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给工程造成延误、返工、质量事故,记录资料不真实、不齐全,仪器损坏或丢失的,视损失大小、情节严重程度由项目经理部或上级主管单位,依照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或处分。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测量队(组)应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施工工程的测量任务与特点,制定测量人员岗位责任制,测量记录、资料和成果保管制度,测量仪器操作规程,测量仪器使用和保管制度,测量安全操作规程等实施办法。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局技术发展处负责解释,自年月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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