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名师名校长培养对象选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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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中小学名师名校长计划第二批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结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中小学名师名校长计划第二批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结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中小学名师名校长计划第二批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6.01.20•【字号】浙教人〔2006〕20号•【施行日期】2006.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中小学名师名校长计划第二批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结果的通知浙教人〔2006〕20号各市教育局:根据“浙江省中小学名师名校长计划”(以下简称“5522计划”)、《浙江省“中小学名师名校长计划”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经“5522计划”教育教学研究课题评审委员会评审,“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优化组合的实践与研究”等41项课题被评为优秀研究课题,“信息技术的发展对数学教学的影响”等163项课题被评为合格研究课题,“新课程《标准》下对数学学习困难生的关注”等14项课题被评为基本合格研究课题,另有186项立项课题未能按时结题,现予以公布。

根据“5522计划”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厅将对优秀和合格研究课题颁发证书,并以适当形式推广优秀科研成果。

“5522计划”的实施,对加快我省中小学中青年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校长队伍建设,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进行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既是全面提高培养人选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的重要手段,又是实施“5522计划”的重要环节。

各地要根据“5522计划”的培养目标和具体要求,切实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对培养人选的动态管理机制,以确保“5522计划”顺利实施。

附件: 1.“省中小学名师名校长计划”第二批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鉴定结果2. “省中小学名师名校长计划”第二批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立项与结题情况二〇〇六年一月二十日。

上虞市名师、名校长考评条例(试行)

上虞市名师、名校长考评条例(试行)

附件1上虞市名师、名校长考评条例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和校长队伍建设,全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结构优化、富有活力的学者型教师队伍和精通教育、善于管理、敢于创新、观念超前的专家型校长队伍,鼓励广大教师奋发向上、争先创优,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我市名师、名校长队伍建设现状,就上虞市名师、名校长考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考评对象1.名师的评选对象为我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任职任教的教师。

2.名校长的评选对象为我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现任学校党政正职。

二、培养总则“名师、名校长”不作为终身享有的荣誉称号,两年评选一次,到期其称号和相关待遇即自行取消。

凡本市内在学科教学、教育管理、教学研究等方面具有明显示范带头作用的一线优秀教师(校长)和教研员,符合评选条件,经考评均可列入“名师、名校长”范围。

三、评定名额结合我市“名师、名校长”培养的现状,制定两年一周期的“名师、名校长”的培养目标体系。

第二期两年培养目标为:名师150名,名校长15名(包括参加首轮年审合格通过的名师名校长)。

以后每期视情况作适当调整。

“名师、名校长”认定,要坚持标准,严格控制,宁缺毋滥。

四、评定的必备条件(一)名师1.具有良好的师德形象。

忠诚于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职业道德,有较强的开拓进取精神,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同行中有较高的认可度。

学生和家长评教满意度高。

2.具有合格学历和相应的专业任职资格。

任教最高职称对口专业的课堂教学工作,自觉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所承担的工作量不低于规定标准。

3.具有一定的从教年限、先进条件、班主任经历。

从教10年及以上;近十年曾获得过市级及以上综合性先进荣誉;近十年至少有5年班主任(行政管理、教研组长、团队干部等)工作经历。

4.具有较强的教学实践能力。

教学经验丰富,基本功扎实,管理能力强,能熟练地掌握和应用现代教育技术,工作成绩显著。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中小学名师名校长计划第三批教育教学研究立项课题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中小学名师名校长计划第三批教育教学研究立项课题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中小学名师名校长计划第三批教育教学研究立项课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05.12.31
•【字号】浙教人〔2006〕1号
•【施行日期】2005.12.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
正文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中小学名师名校长计划第三批教育
教学研究立项课题的通知
浙教人〔2006〕1号
各市教育局:
根据《浙江省“中小学名师名校长计划”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省中小学名师名校长计划”第三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省中小学名师名校长计划”教育教学研究课题评审委员会评审, “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化学教材实验课题的研究”等230项课题被确定为第三批教育教学研究立项资助课题,现予以公布。

第三批课题研究时间为一年,2007年上半年结题。

届时,我厅将根据课题的结题质量,以奖励的形式进行资助。

各课题负责人要严格按课题计划组织实施,认真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计划”和《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立项课题的管理,定期进行检查指导,确保课题的顺利实施。

课题实施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请及时与我厅人事处张应敏同志联系,电
话:*************。

附件:《“省中小学名师名校长计划”第三批教育教学研究立项资助课题名单》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浙江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4年度培训项目承办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浙江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4年度培训项目承办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浙江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4年度培训项目承办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5.15•【字号】浙教办函〔2024〕102号•【施行日期】2024.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培训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浙江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4年度培训项目承办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102号各相关高校、各培训基地: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浙江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切实做好2024年度我省职业院校骨干教师培训各项工作,现就培训项目承训机构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根据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和教师队伍建设实际,2024年度我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设置“三教”改革研修、名师名校长培育、校企双向交流、创新项目4个大项,包括课程实施能力提升、信息技术能力提升、1 X证书制度种子教师培训、公共基础课教学能力提升、访学研修、思政课骨干教师培训、名校长(书记)培育、培训者团队建设、专业带头人培训、教师企业实践、“双师型”教师技术技能培训、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研修等12个子项目,具体详见《浙江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4年度培训项目一览表》(附件1)、《浙江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4年度培训项目内容要求》(附件2)。

二、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教育部公布的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备案基地、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2023—2025年)、国家级职业院校校长培训基地(2023—2025年)、新时代职业学校名师(名匠)名校长培养计划(2023—2025年)培养基地、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全国职业教育师资专业技能培训示范单位或其他具有突出业绩和培训资质的高水平大学、高水平高职院校、学术科研机构。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4.10•【字号】浙教办函〔2019〕116号•【施行日期】2019.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116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2019年我厅将按照《浙江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十三五”规划》(浙教人〔2016〕129号)要求,坚持重心下移、按需组织、突出重点、分类施训的原则,组织实施中小学(含幼儿园、中职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下同)教师省级培训工作(项目计划一览表见附件1)。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项目和计划(一)“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项目。

培训周期2年,集中培训不少于120天。

下达各地推荐名额396名,其中:名师330名,名校长66名。

各地推荐名额见附件2。

(二)“长三角中小学名校长联合培训”项目。

培训周期1年,集中培训不少于3个月。

我省遴选学员29名,其中:教育家型校长(中学)5名、乡村学校校长(中学)6名、高中校长6名、小学校长6名、幼儿园园长6名。

各地推荐名额见附件3。

(三)“京苏粤浙中小学卓越教师培训”项目。

培训周期2年,集中培训不少于50天。

我省遴选学员30名,其中: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各10名。

(四)“中小学教师海外培训”项目。

组织中小学校(园)长和教师赴海外培训,包括高中业务校长课程领导力提升、初中英语骨干教师英语教育培训等13个培训项目。

(五)“中职学校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包括专业带头人领军能力研修、优秀青年教师跟岗访学、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师协同研修、骨干培训专家团队建设、紧缺领域教师技术技能传承创新等培训项目。

浙师大附中教师风采

浙师大附中教师风采

雄厚师资师资结构一、学历结构 专任教师人数228 1.大学本科139人 2.硕士研究生88人 3.博士研究生1人二、职称结构 1.中学二级19人 2.中学一级88人 3.中学高级119人 4.中学正高级2人三、教职工年龄结构 1.45岁以上:90人 2.35至45岁:76人 3.35岁以下:64人教师荣誉四、省级及以上荣誉或获奖(不含教坛新秀)七、大市级荣誉和获奖(照片展示及简介)领衔教师1.何通海:校长,浙江省化学正高级教师,浙江省化学特级教师,金华市婺城区第七、八届人大代表,浙江省5522名师培养人选,浙派名校长培养人选,曾获全国杰出校长、长三角最具影响力校长、全国高中化学教学改革优秀教师、浙江省教育科研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2.吴洪涛:3.陈报南:副校长,浙江省物理正高级教师,浙江省物理特级教师,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省物理分会常务理事,省教材审定委员,浙师大硕士生导师,“国培计划”专家库成员,列入市首批名师工作室,省首批名师网络工作室主持人。

4.温金生:副校长,中学高级教师,曾获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第二届“内地与香港香港教师交流与协作计划”优秀指导教师,多次获评金华市优秀盟员。

5.陈炳伟:校党委委员,校长助理,中学高级教师,教育硕士。

曾获金华市直优秀教育工作者、金华市直教坛新秀、校先进工作者、学校首批名师、优秀班主任、浙师大党员廉洁从政知识竞赛个人优胜奖、浙江省中学生电视辩论赛优秀教练奖、金华市政治教师教学技能比赛二等奖等。

6.周建峰:副校长、校党委委员、年级管理中心主任,中学高级教师,教育硕士。

曾获浙师大优秀共产党员、金华市直优秀教师称号、金华市优质课评比一等奖、浙江省数学课堂教学评比二等奖、金华市说课比赛二等奖。

7.徐乐:校党委委员、校务协调中心主任,中学高级教师,曾获武义县教坛新秀、金华市优秀教师和浙江省会考工作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

8.朱红彪:金华市政协委员,浙江省语文特级教师,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省名师培养人选,省首批名师网络工作室主持人,浙师大教师教育学院兼职教授、硕士生实践导师。

2022年宁波市名校长评选通知

2022年宁波市名校长评选通知

2022年宁波市名校长评选通知
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经研究,决定评选宁波市首批名校长和骨干校长。

本次计划评选名校长3-5名,骨干校长5-10名。

本次评选出的名校长、骨干校长任期6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与对象
宁波市各级各类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成人教育学校、学生社会实践基地中,在校(园)长(书记)岗位上任职的正职校(园)长、书记。

推荐不受名额限制,符合条件的均可推荐。

名校长、骨干校长可以兼报,未评上名校长并符合相关条件的推荐人选可参与骨干校长的评选。

评选入围人选包括两类:第一类为评选入围对象,评委会综合候选人材料评议、现场答辩、民意测评等情况确定初始入围名单;第二类为确认入围对象,根据评选条件中直接入围相关要求,作教育理念陈述和现场问答,评委会进行确认。

二、申报及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立德树人,办学方向正。

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促进学校的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2.责任心强,政治素质好。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师生,勇于攻坚克难,主动担当作为。

绍兴市第二轮名师名校长推荐对象一览表资料

绍兴市第二轮名师名校长推荐对象一览表资料

绍兴市第二轮名师名校长推荐对象一览表序号单位姓名教师职务任教学科推荐条件1 一中麻莉莉中学高级高中化学1、省教坛新秀,绍兴市教坛新秀、优秀青年教师,嵊州市“十大优秀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2、7篇论文发表在省级以上刊物,参编2套丛书;3、负责省、绍兴市各1项课题。

2 一中张立军中学高级高中物理1、绍兴市优质课一等奖、升学考试优秀指导师,嵊州市优秀教师、教学能手;2、1篇论文发表在省级刊物上,1篇论文获绍兴市一等奖,参写一部复习用书。

3 一中叶国芳中学高级高中数学1、嵊州市教坛新秀、优秀班主任、学科带头人;2、5篇论文发表在省级以上刊物;3、主持1项嵊州市级课题。

4 二中祝庆华中学高级高三职业指导1、省“春蚕奖”;省、绍兴市中小学普及实验教学先进工作者;绍兴市“三育人”先进工作者;嵊州市优秀党员、优秀干部;2、主编两本书籍,由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负责全国子课题、省、绍兴市级课题各一个,曾获绍兴市级课题一等奖;3、学校被评为省二级中学;省卫生先进单位;绍兴市文明学校、文明单位、绿色学校、家长满意学校;受到嵊州市政府嘉奖。

5 二中傅明炯中学高级高中英语1、省优秀教师;省、绍兴市高师专科自学考试优秀辅导教师;绍兴市教坛新秀、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

2、主编、参与三本书籍,分别由国家气象出版社、浙江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表论文15万字;3、负责省、绍兴市、嵊州市课题各一项,课题曾获嵊州市一等奖;绍兴市三等奖。

6 嵊州中学鲍仁法中学高级高中语文1、嵊州市学科带头人;2、2篇论文发表在省级刊物上,参编复习用书一册;3、承担1项嵊州市级课题,并获一等奖。

7 嵊州中学王国英中学高级高中地理1、嵊州市教坛新秀、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2、主编《区域地理读本》,大连出版社,中国美术出版社出版;3、承担1项省级课题。

8 嵊州中学过利霞中学高级高中数学1、绍兴市教坛新秀、先进班级、嵊州市优秀班主任;2、3篇论文发表在省级刊物上;3、参与1项省级课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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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名师名校长培训对象选拔条件
一、“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培训对象选拔条件
1.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与思想政治素养、较强事业心与责任感。

2.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与可持续发展潜能,在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实践中具有较强的改革创新精神。

近5年内主持过市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或项目,并取得一定成果。

3.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基础、较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教学业绩突出,教学研究及实践成效显著,受到同行、学生及家长的认可与好评。

(侧重教师)
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基础、较扎实的学校管理知识和丰富的管理经验,积极开展现代学校教育管理与科学研究,办学思想端正、办学理念先进、特色鲜明、业绩显著。

(侧重校长)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及以上职称,市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或其他相应称号,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

5.对表现优异、特别具有培养前途者,可以在职称、年龄等方面适当放宽要求。

二、“长三角中小学名校长联合培训”培训对象选拔要求
(一)教育家型校长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与思想政治素养、较强事业心与责任感,具有仁爱之心与教育使命感。

2.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与可持续发展潜能,在教育管理实践中具有较强的改革创新精神,初步形成个性化的办学思想。

3.办学业绩突出、办学成果在省内有较大影响。

4.具有正高级职称,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有10年以上担任正职校长职务的经历,现任正职骨干校长,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

5.近5年内主持过省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或项目,并取得成果。

6.原则上应参加过浙派名校长培训或长三角名校长培训、教育部校长培训中心的国培班次的学习。

(二)长三角乡村学校校长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与思想政治素养、较强事业心与责任感。

2.有较强进修提高参加培训的要求和自主学习的意识和能力,有个性化的办学思想。

3.办学业绩突出、办学成果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4.具有高级职称,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有3年以上担任乡村(镇)校正职校长职务的经历,现任乡村(镇)校正职骨干校长,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

5.近5年内主持过县(市、区)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或项目,并取得一定成果。

(三)长三角名校长(初中校长、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与思想政治素养、较强事业心与责任感、使命感。

2.有较强进修提高参加培训的要求和自主学习的意识和能力,初步形成个性化的办学思想。

3.办学业绩突出、办学成果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4.具有高级职称,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有5年以上担任正职校长职务的经历,现任正职骨干校长,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

5.近5年内主持过市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或项目,并取得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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