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交通运输)重庆市铁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专用线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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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91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9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已经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一一年三月二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有限制性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

第六条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2024年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安(三篇)

2024年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安(三篇)

2024年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安铁路危险化学品的运输,除必须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铁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外,在安全管理上还必须达到以下要求:1、承运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要求(1)一批办理的限制。

危险化学品和非危险货物或者配装条件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不能按一批托运。

但是对能直接配装的危险化学品和非危险货物,并在专用线内装车和卸车时,可以作为一批托运。

(2)正确填写危险化学品的品名。

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时,应在货物运单内填写危险货物品名索引表内列载的品名、编号,并在运单右上角用红墨水或红色戳记标明类项。

若托运的危险化学品没有列载在索引表内,而且也不属于危险货物品名表中所列的概括名称时,应按规定提出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证明书,交铁路鉴定。

(3)危险化学品的包装条件。

危险化学品的包装是防止运输过程中发生爆炸、燃烧、毒害、腐蚀等事故的重要手段,是确保安全运输的基础。

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具备品名表中列载的包装,并符合危险货物包装表的规定。

(4)危险化学品承运的组织方法。

整车危险化学品,可按月、旬计划,结合仓库货位容量、车辆来源、气候条件,指定进货日期,并尽可能缩短货物在仓库内的存放时间。

在专线内装车的整车危险化学品,车站应根据托运人提出的货物运单,尽量优先安排组织装车。

按零担运输的危险化学品,车站应根据货源货流的特点,分别不同情况采用“随到随运”、“计划受理”等办法受理和承运。

对零担运量较大,货运设备条件较好的车站,可以编制危险货物承运日期表。

2、装卸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要求(1)危险化学品配装的安全要求。

进行危险化学品配装时,对性质互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不准装在同一车厢内,应严格按照《危险货物配装表》的有关规定执行。

配装表具体规定了各类项危险化学品相互间配装的条件,它是保证运输安全、经济合理地利用车辆载重力和容积,组织零担危险化学品装车作业的主要依据。

(2)危险化学品装卸站场的安全要求。

最新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全文)

最新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全文)

最新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全文)管理条例一般指针对某一项目、团体制定的规则,使其有条不紊的进行的一种方法。

与条例的定义类同,管理条例是由国家权力机关或行政机关(一般为国务院)制定而发布的用于管理和规范政治、经济、文化以及行业领域的法规文件。

接下来由店铺为大家整理出最新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全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有限制性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铁运[1995]104号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铁运[1995]104号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正文:----------------------------------------------------------------------------------------------------------------------------------------------------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铁运(1995)104号1995年8月14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等法规的基本原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在铁路运输中,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特性,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毁损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均属危险货物。

第三条危险货物按其主要危险性和运输要求分为九类:第一类爆炸品;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第三类易燃液体;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第五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第六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第七类放射性物品;第八类腐蚀品;第九类杂类。

有些货物虽不属上述危险货物,但容易引起燃烧,在铁路运输过程中需采取防火措施,属易燃货物。

第四条危险货物集装箱运输是货运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危险货物运输发展的方向。

做好这项工作,可大大的提高工作效率,改善工作条件,加快货物接取送达,减少作业环节,避免了人工直接搬运所带来的不安全因素,有利于提高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的整体管理水平。

因此,应制定发展危险货物集装箱运输的规划,分期分批的逐步将危险货物纳入集装箱运输的方式。

第五条危险货物办理站和装卸场所应设在安全地点,并且相对集中、危险货物专办站应远离市区和人口稠密的居民点。

铁路新建危险货物专办站时,应与发展危险货物集装箱运输配套考虑。

同时应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定合乎安全要求的危险货物办理地点,并根据运量大小和实际需要设立危险货物作业场所。

企业新建、扩建时,危险货物应做到就地生产、就地使用,尽量避免长距离运输。

铁路危险货物铁路运输专用线安全评价导则(标准版)

铁路危险货物铁路运输专用线安全评价导则(标准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铁路危险货物铁路运输专用线安全评价导则(标准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铁路危险货物铁路运输专用线安全评价导则(标准版)1前言为保障铁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专用线、专用铁路运输和装卸作业安全,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安全评价目的和基本原则安全评价目的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保障铁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专用线(专用铁路)安全,提高其本质安全程度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安全评价基本原则是指具备化学品制造业和铁路运输业安全评价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科学、公正和合法地自主开展安全评价。

3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辖区内铁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专用线(专用铁路)及附属设施(以下简称铁路专用线)的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和安全现状评价。

本办法规定了铁路专用线安全评价的前提条件、程序、内容和要求。

4评价依据4.1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国家主席令第3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第6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30号)《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令第2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铁路运输危险化学品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安监管司办字〔2003〕25号)《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的通知》(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关于印发〈安全评价通则〉的通知》(安监管技装字〔2003〕37号)《关于印发〈安全预评价导则〉的通知》(安监管技装字〔2003〕77号)《关于印发〈安全验收评价导则〉的通知》(安监管技装字〔2003〕79号)《关于印发〈安全现状评价导则〉的通知》(安监管规划字〔2004〕36号)《劳动部关于颁发〈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56号)《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铁运〔2008〕174号)《铁路环境保护规定》(铁计〔1997〕46号)4.2主要标准、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93)《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TB10063-2007)《铁路线路设计规范》(GB50090-2006)《工业企业标准轨距铁路设计规范》(GBJ12-87)《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范》(GB4387-2008)《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1年版)《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版)《铁路工程建设设计暂行规定》(铁建函〔1996〕431号)《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4.3被评价单位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5安全评价程序5.1准备阶段1)明确评价范围,进行现场调查,收集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评价项目的资料,重点收集以下资料:(1)企业概况(2)铁路专用线概况:含选址、地质、气象、水文、周边环境、专用线基本情况、货物运输量、装卸作业、车辆运输、通讯信号、储存设施、公用工程、建(构)筑物、劳动保护、消防、环保、人员配备、安全生产管理等。

2024年铁路危险货物铁路运输专用线安全评价导则

2024年铁路危险货物铁路运输专用线安全评价导则

2024年铁路危险货物铁路运输专用线安全评价导则一、引言铁路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危险货物的运输更是具有重要的社会经济意义。

为确保危险货物铁路运输专用线的安全性,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评价导则。

二、安全评价的目的和依据1. 目的:本安全评价导则的目的是评估危险货物铁路运输专用线的安全性,发现潜在的风险和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运输专用线的安全性。

2. 依据:(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包括《铁路法》、《道路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国家标准和规范:包括《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标准和规范。

(3)行业标准和规范:包括铁路部门发布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三、安全评价的内容和方法1. 内容:(1)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线的设计和建设情况;(2)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线的管理和运营情况;(3)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线的设施设备和技术措施;(4)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线的应急救援能力;(5)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线的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情况。

2. 方法:(1)文件资料分析法:对相关文件资料进行细致的分析和评估。

(2)实地调查法:对危险货物铁路运输专用线进行实地调查和检查。

(3)专家咨询法: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咨询和评估。

四、安全评价的程序和要求1. 程序:(1)组织评价:确定评价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制定评价计划和任务分工。

(2)资料收集:收集相关文件资料,包括设计图纸、运营管理文件等。

(3)实地调查:进行对危险货物铁路运输专用线的实地调查和检查。

(4)评估分析: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评估和分析,发现问题和风险。

(5)问题整理:整理评估结果,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6)报告撰写:撰写评估报告,提出安全评估结论和建议。

(7)评价审核: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核和审定。

(8)报告发布:将评估报告及时发布,并向相关部门汇报。

2. 要求:(1)评价工作要全面、客观、准确,反映实际情况。

(2)评价结果要科学合理,提出可行的改进建议和措施。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办理站(专用线、专用铁路)办理规定》 危险品办理站站名表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办理站(专用线、专用铁路)办理规定》 危险品办理站站名表
胺、乙酰苯胺
溴、氢氧化钠、氢氧化钾、醋酸、 乙酸酐、甲醛溶液(二)、丙酸
亚硝酸钠、硝酸钠、双氧水(一) 、双氧水(二)、双氧水(三)、 高锰酸钾、重铬酸钠、三氧化铬、
过硫酸钾 保险粉(一)、保险粉(二)、硫 磺、萘(固)、聚苯乙烯(一)、
电石、硅铁、黄磷、二氧化硫脲 丙酮、树脂溶液(一)、丙烯酸酯 胶粘剂、甲醇、乙醇、环己酮、乙
发送品名
重铬酸钠、三氧化铬 电石 硅铁
硅铁、电石、氰氨化钙、萘(固) 煤焦沥青 氢氧化钠
硫化钠(二) 硅铁 硅铁 硅铁 电石 电石
硅铁、电石 氢氧化钠
硫化钠(二) 硫化钠(二) 电石、氰氨化钙
鸦片 硅铁、电石
第8页
到达品名
备注
煤焦沥青 硫磺、聚苯乙烯(一)
局别 兰州铁路局
序号 14
站名
危货办理类别
八类 三类 四类
发送品名
硝铵炸药 电石 电石
亚硝酸钠、硝酸钠
电石 聚苯乙烯(一) 灭多威(二)、灭多威(三)、速 灭威(一)、速灭威(二)、辛硫 磷(二)、三环唑、乐果(三)、 乙草胺、氯氰菊酯、甲草胺、敌百 虫、久效磷(三)、毒死蜱(一) 、百草枯(一)、抗蚜威
磷酸(液) 不饱和聚酯树脂
萘(固)
第3页
酸乙酯、乙酸丁酯 三氟氯甲烷
氟化铝、煤焦沥青 氢氧化钠、液碱、盐酸、醋酸、三
氯化铝 敌敌畏、辛硫磷(二)、氟硅酸钠
硝酸铵(二)、硝酸钠、亚硝酸钠
氰氨化钙、聚苯乙烯(一)
局别
成都铁路局 成都铁路局 成都铁路局 成都铁路局 成都铁路局 成都铁路局 成都铁路局 成都铁路局 成都铁路局
序号
6 6 7 8 9 9 9 10 10
亚硝酸钠 聚苯乙烯(二)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20年修正本)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20年修正本)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本)公布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3.12.07施行日期:2013.12.07效力:有效门类:行政法类(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根据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2011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 91号公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一次修正根据2013年12月4日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2013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公布,自2013年12月7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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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重庆市铁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专用线号文重庆市铁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专用线(专用铁路)安全评价办法1 前言为保障铁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专用线、专用铁路运输和装卸作业安全,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 安全评价目的和基本原则安全评价目的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保障铁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专用线(专用铁路)安全,提高其本质安全程度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安全评价基本原则是指具备化学品制造业和铁路运输业安全评价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科学、公正和合法地自主开展安全评价。

3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辖区内铁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专用线(专用铁路)及附属设施(以下简称铁路专用线)的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和安全现状评价。

本办法规定了铁路专用线安全评价的前提条件、程序、内容和要求。

4 评价依据4.1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国家主席令第3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第六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30号)《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令第29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铁路运输危险化学品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安监管司办字〔2003〕25号)《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的通知》(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关于印发〈安全现状评价导则〉的通知》(安监管规划字〔2004〕36号)《劳动部关于颁发〈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56号)《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铁运〔2008〕174号)《铁路环境保护规定》(铁计〔1997〕46号)《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管理办法(试行)》(铁运(1995)107号)《关于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的通知》(铁运[2007]185号)4.2 主要标准、规范《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93)《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TB10063-2007)《铁路线路设计规范》(GB50090-2006)《工业企业标准轨距铁路设计规范》(GBJ12-87)《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范》(GB4387-2008)《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2006)《铁路运输通信设计规范》(TB10006-2005 )《铁路电力设计规范》(TB10008-2007)《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版)4.3 被评价单位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5 安全评价程序5.1 准备阶段1)明确评价范围,进行现场调查,收集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评价项目的资料,重点收集以下资料:(1)企业概况(2)铁路专用线概况:含选址、地质、气象、水文、周边环境、专用线基本情况、货物运输量、装卸作业、车辆运输、通讯信号、储存设施、公用工程、建(构)筑物、劳动保护、消防、环保、人员配备、安全生产管理等。

2)安全验收评价和安全现状评价须进行铁路专用线现场安全检查,提出整改意见。

5.2 危险、有害因素分析1)主要危险、有害物质辨识依据《危险化学品名录》、《剧毒化学品目录》对铁路专用线装卸、储存、运输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特性进行辨识。

2)危险、有害因素分析根据选址、地形地貌、气象水文、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装卸作业、车辆运输、通讯信号、储存设施、公用工程、消防、环保等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分析。

3)周边环境影响分析分析在正常作业情况和非正常作业情况下,铁路专用线与周边环境的相互影响及其程度,以及自然条件对铁路专用线的影响。

4)重大危险源辨识依据《重大危险源辨识》、《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辨识重大危险源。

5)事故状态下防范环境污染的措施(1)事故状态下对环境的影响分析重点分析铁路专用线危险化学品事故对周边社区、公共设施、江河水体和国家铁路、公路干线的影响。

(2)防范环境污染的措施铁路专用线危险化学品事故状态下防范环境污染的措施。

5.3 评价单元的划分和评价方法的确定1)评价单元的划分按照评价单元的划分原则,结合铁路专用线的作业特点,划分评价单元进行安全评价。

2)评价方法的确定根据铁路专用线的实际情况和作业特点,主要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铁路专用线进行定性安全评价,根据需要可以采用定量评价方法进行安全评价。

安全检查表按企业一般情况、安全管理、外部条件、从业人员、总平面布置、线路布置、路基、轨道轨枕、站场设施、机车和车辆、装卸和运输、储存设施、输料管道、通信信号、供电、消防、环保、给排水、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安全生产条件设置检查项目(见附件1)。

5.4 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安全预评价应分别列出可研报告中已采取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初步设计中应补充的安全对策措施。

安全验收评价和安全现状评价应综合安全评价结果,对事故隐患提出针对性的安全对策措施及改善安全作业条件的建议。

5.5 整改情况复查安全评价单位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复查。

5.6 安全评价结论根据安全评价结果指出铁路专用线的主要危险、有害物质,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重点防范部位。

安全评价结论分为:1)符合安全生产条件;2)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6 安全评价报告主要内容6.1 目录6.2 编制说明6.3 安全评价依据6.4 安全评价范围6.5 安全评价程序6.6评价项目概述1)企业概况2)评价项目概况6.7 评价单元的划分和评价方法的确定1)评价单元的划分2)评价方法的确定6.8 危险、有害因素分析1)危险、有害物质辨识2)危险、有害因素分析3)周边环境影响分析4)重大危险源辨识5)事故状态下防范环境污染的措施6.9 定性、定量安全评价1)定性安全评价2)定量安全评价6.10 整改情况复查6.11 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6.12 安全评价结论7 安全评价报告的要求安全评价报告应内容全面真实、重点突出、条理清楚、数据准确完整,安全对策措施应科学、合理、可行和有效,评价结论应客观公正。

8 安全评价报告附件1)安全预评价报告(1)立项批文或备案证;(2)拟建项目地理位置图;(3)铁路专用线总平面布置图;(4)安全预评价委托书。

2)安全验收评价和安全现状评价报告(1)被评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2)土地使用证;(3)铁路专用线开通文件复印件;(4)铁路专用线运输协议、安全运输协议、养护协议、自备车保养检修协议复印件;(5)铁路专用线总平面布置图;(6)装卸作业工艺流程图;(7)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复印件;(8)消防设施配置示意图;(9)应急救援交通管制图;(10)地方铁路机车驾驶证复印件;(11)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12)从业人员上岗证复印件;(13)消防验收意见书;(14)环保审批意见书;(15)防雷、防静电检测报告;(16)特种设备检测证明;(17)排污许可证;(18)安全评价委托书。

9 安全评价报告格式1)封面、封二(参见附录2、3)2)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著录项(参见附录4)4)目录5)编制说明6)正文7)附件8)正文字号、字体(1)章、节标题分别采用3号黑体、楷体字(2)项目标题采用4号黑体字(3)文字表述部分采用4号宋体字(4)表格表述部分采用5号或6号宋体字9)纸张、排版(1)纸张采用A4白色胶版纸(2)排版左边距28mm,右边距20mm,上边距25mm,下边距20mm(3)正文行间距采用固定值26 mm(4)章、节标题居中,项目标题空两格(5)封面、封二文字后面的冒号均应上下对齐10)印刷除附图、复印件外,双面打印文本10 说明1)安全检查表的内容可按《安全预评价导则》、《安全验收评价导则》和《安全现状评价导则》的要求,根据评价内容的具体情况作相应的取舍或补充。

2)检查结果以“符合”、“基本符合”或“不符合”表示。

3)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项的应在备注栏作出说明。

4)安全评价工作人员组成应填写有安全评价资质的人员。

附录1铁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专用线(专用铁路)安全检查表附录2被评价单位名称铁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专用线(专用铁路)安全(预、验收)评价报告被评价单位主要负责人:被评价单位经办人:被评价单位联系电话:(被评价单位公章)年月日附录3被评价单位名称铁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专用线(专用铁路)安全(预、验收)评价报告评价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审核定稿人:评价负责人:(安全评价机构公章)年月日附录4项目名称安全评价工作人员组成参与安全评价的专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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