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低压供电的安全管理示范文本
低压用电安全规定范文(3篇)

低压用电安全规定范文1.在低压配电盘,配电箱和电源干线上的工作,至少应两人进行,一人监护,一人操作,在停电设备上工作,为了防止误合刀闸,刀闸拉开后应加以绝缘罩,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2.安装临时电源线应有专人负责,并指定人员禁止乱动乱拉临时线路。
3.不可用湿手触摸电灯及开关和其他用电设备(安全电压的电气设备除外)。
4.禁止将电线裸露插入插座中或裸露钩挂在电源开关上。
5.保险丝不得用其他金属材料代替,不允许超过规定的负载容量。
6.车间、班组220伏的照明灯,悬挂高度应在____米以上,并禁止作行灯使用,室外一般临时架设的低压导线不得低于____米。
7.电动机械和电气照明设备拆除后,不应留有带电的导线,若该导线必须保留,则应切断电源,将导线头用绝缘物包好,并提高到距地面____米以上。
8.各种开关插头、插座的外壳有破损或带电部分外露时,应立即修理好,否则应停止使用。
9.现场所有照明电线的绝缘必须良好,灯头、灯泡应予配齐,露天照明应用防水灯头,如发现灯泡残缺,应采取防护措施,避免引起触电。
10.电扇等降温设备,应设防护罩并定期检查翼片牢固情况,防止其断裂后飞出伤人。
11.使用电扇、电热器等电器设备时外壳应接地,防止触电。
12.在工作车间,办公室,宿舍禁止乱拉电线。
13.若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有关的电源,使触电人脱离电源,按紧急救护法进行抢救。
低压用电安全规定范文(2)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低压用电的安全,维护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电力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低压用电安全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低压用电的各个环节,包括供电单位、用户单位以及相关从业人员。
第二章用电单位的责任第一条用电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气安全管理体系,明确电气设备的管理责任人,并确保其具备相应的电气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
第二条用电单位应当定期组织电气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加强低压用电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地面用电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面用电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用电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地面用电设施、设备、线路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地面用电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地面用电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地面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地面用电安全。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五条电力用户应当依法使用电力,遵守用电安全规定,对用电安全负责。
第六条电力用户应当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用电安全管理责任,加强用电安全管理。
第七条电力用户应当定期对用电设施、设备、线路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用电安全。
第八条电力用户应当对用电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用电安全意识。
第九条供电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用电设施、设备、线路的运行维护,确保供电安全。
第十条供电企业应当对电力用户进行用电安全检查,指导电力用户加强用电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供电企业应当及时处理电力用户用电安全隐患,确保用电安全。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二条电力用户应当遵守以下用电安全规定:(一)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二)不得使用非标准用电设备;(三)不得擅自改动用电设施、设备、线路;(四)不得在用电设施、设备、线路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五)不得在用电设施、设备、线路附近进行施工、挖掘等活动;(六)不得擅自停用、拆改、移位用电设施、设备、线路;(七)不得在用电设施、设备、线路附近放置物品;(八)不得在用电设施、设备、线路附近进行放风筝、钓鱼等活动;(九)不得在用电设施、设备、线路附近进行焚烧、烧烤等活动;(十)不得在用电设施、设备、线路附近进行其他可能危及用电安全的活动。
第十三条电力用户应当定期对用电设施、设备、线路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地面低压供电安全技术管理规范文(二篇)

地面低压供电安全技术管理规范文一、引言地面低压供电是指在城市和农村等地区,通过地下电缆或架空线路供应电力能量的一种电力输送方式。
它是现代社会正常运行的基础,对人们的生活、生产、工作和社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供电线路的复杂性和电力设备的运行特点,地面低压供电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为了确保供电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必须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技术管理,提高供电系统的安全性能。
二、基本要求地面低压供电安全技术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要求:1. 规范操作:供电操作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熟悉供电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程序,确保操作规范、标准、安全。
2. 安全检查:定期对低压供电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3. 故障处理:对发生的供电故障要进行及时处理,保证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4. 环境保护:对供电设备周围的环境进行保护,防止供电设备受到外界的干扰。
5. 事故应急:建立完善的供电事故应急救援机制,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及时恢复供电。
三、管理机构和责任1. 地面低压供电管理机构应建立和健全地面低压供电安全技术管理的组织结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 地面低压供电安全技术管理责任应落实到具体的管理人员,确保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具体责任人包括:(1)管理机构负责人:负责对地面低压供电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
(2)供电操作人员:负责日常的供电操作工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程序进行操作,确保供电安全。
(3)安全检查人员:负责对低压供电设备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4)故障处理人员:负责对供电故障进行及时处理,确保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5)环境保护人员:负责对供电设备周围环境的保护,防止供电设备受到外界干扰。
(6)应急救援人员:负责处理供电事故,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及时恢复供电。
四、技术管理要求1.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供电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低压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低压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示范文本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某某管理中心XX年XX月低压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适用范围(一)为保证低压电气设备运行及检修的安全可靠,防止设备及人身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厂所辖的所有低压电器设备(10KV以下,不含10KV、6KV)及从事电气方面的所有工作。
二、电工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一)经医师鉴定,无妨碍本专业工作的病症或生理缺陷。
(二)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熟悉本岗位相关的规程、标准,并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经考试合格取得管理部门核发的《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才能独立作业。
电工作业人员要遵守电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能正确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坚持维护检修制度,特别是检修工作的安全,必须坚持工作票、工作监护等工作制度。
(三)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三、低压电气设备管理的基本要求(一)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带电导体应该安装在有安全高度或有安全防护的场所,必要时设置安全遮拦和明显的警示牌。
(二)电气设备和装置的金属部分可能由于绝缘损坏而带电,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等措施。
地面低压供电的安全管(三篇)

地面低压供电的安全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面低压供电的安全管理,保障供电安全、确保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地面低压供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依法依规、预防为主、综合施策、责任到人。
第四条安全管理的目标:提高供电设备运行的安全性,降低供电事故的发生率,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五条安全管理的职责:供电企业是地面低压供电设备的所有者和管理员,负责对供电设备进行安全管理。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供电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二章供电设备的安全管理第六条供电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标准,具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和设备。
第七条供电设备的选型、设计和施工应符合国家相关的规定和标准。
供电企业应及时对供电设备进行技术检测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八条供电设备应定期进行巡查和检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替换老化设备和部件。
第九条供电设备应有完善的监控系统,能够实时监测供电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
第十条供电设备的接地必须符合规定,并定期进行接地电阻的检测,确保接地的有效性。
第十一条供电设备的用电线路应按规定设置保护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测,确保其正常工作。
第十二条供电设备的进出线口应设置隔离开关和断路器,供电企业应定期进行开关和断路器的操作试验,确保其可靠性。
第十三条供电设备的线路和设备应设有明确的标识,便于操作人员识别和维护。
第三章安全管理的措施第十四条制定供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职责和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加强对供电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保证其具有必要的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进行定期的供电设备安全演练,提高操作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七条建立健全供电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处理各类供电事故。
第十八条定期进行供电设备的检测和维护,及时发现和处理隐患。
第十九条对新设备和改造设备进行验收,确保其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定。
地面低压供电的安全管理

地面低压供电的安全管理地面低压供电是指在地面或建筑物内,通过低压电缆或其他供电设备向用户提供电能的方式。
在使用地面低压供电时,必须注意安全管理,以防止电力事故和其他相关风险。
下面是地面低压供电的安全管理措施的一些建议。
1. 系统设计和施工- 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循国家相关的电气安全规范和标准。
所有电气设备和电线电缆必须符合安全性能要求。
2. 电气设备及系统维护- 定期对地面低压供电的电缆、开关、插座及其他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 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有合适的接地和保护措施,以确保人身安全。
3. 用电操作规范- 用户必须按照使用说明书正确操作电器设备,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电缆,禁止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
- 大功率电器设备的使用应该有相应的断路器或隔离开关,以确保电源故障时能及时切断电源。
- 禁止将电器设备和线缆暴露在潮湿和易燃气体环境下,以防止触电和火灾事故。
4. 地面低压供电线路- 电缆线路必须铺设在安全可靠的位置,禁止暴露在人行道、车辆行驶道路等易损坏的区域。
- 禁止将电缆线路铺设在高温区域或与腐蚀性物质接触的地方,以防止电缆老化、融化或损坏。
5. 防雷击措施- 地面低压供电系统必须有合适的避雷装置和接地装置,在闪电天气时能够及时将雷击电流导入地下,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 避雷装置和接地装置必须定期检查和维护,以保证其正常工作状态。
6. 应急预案与培训- 公司或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地面低压供电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应急预案、事故记录和事故调查等。
- 雇员和用户必须接受相关的培训,了解地面低压供电设备的使用和安全注意事项,具备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7. 环境保护- 在使用地面低压供电时,应尽可能采用节能环保的电器设备,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 废弃的电器设备和电线电缆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地面低压供电的安全管理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需要不断加强安全意识,加强设备维护和培训,确保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地面低压供电安全技术规范文(2篇)

地面低压供电安全技术规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低压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维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技术规范。
第二条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地面低压供电系统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等环节。
第三条本技术规范中所涉及的术语和定义按照以下解释:1. 供电系统:指为用户提供电能的一套完整设施,包括变压器、配电系统、电缆线路等。
2. 地面低压:指交流电压不超过1000V,直流电压不超过1500V 的供电系统。
3. 设计:指根据用户需求,对供电系统进行布置和设备选择。
4. 施工:指按照设计方案进行设备安装和线路铺设等工作。
5. 运行:指供电系统投入使用后的正常运行。
6. 维护:指对供电系统进行巡视、检修和保养等工作。
7. 人员:指与地面低压供电系统有关的管理人员、设计人员、施工人员和维护人员等。
第四条本技术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供电系统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
第二章设计要求第五条供电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满足用户的实际需求。
设计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设计经验,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靠性。
第六条供电系统的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1. 选用适当的变压器、开关设备和保护装置,保证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
2. 合理布置配电系统,确保供电负荷的合理分配。
3. 设计规范的电缆线路,保证电能传输的稳定性。
4. 考虑事故和故障情况,设计相应的应急措施和保护装置。
第七条设计人员应编制详细的设计方案,并与用户和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和确认。
第八条设计方案应详细记录供电系统的各项参数和设备配置,并提供相关图纸和资料。
第三章施工要求第九条供电系统的施工应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关技术资格和工作经验。
第十条施工人员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设备安装和线路铺设等工作,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一条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1.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2. 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地面低压供电的安全管理

地面低压供电的安全管理地面低压供电是指在建筑物、工地、公共设施等地方提供电力能源的系统。
由于地面低压供电系统涉及到电力安全问题,因此需要进行安全管理措施以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地面低压供电的安全管理进行介绍。
一、设备安全管理1. 设备的选用和维护:选用符合安全标准的低压供电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运行状况良好,减少故障发生的可能性。
2. 接地保护:为地面低压供电系统提供良好的接地装置,确保人员、设备和设施的安全。
定期检查和测量接地电阻,确保接地装置的正常运行。
3. 线缆和绝缘材料的选用:选择质量好、绝缘性能良好的线缆和绝缘材料,避免因线缆老化或绝缘材料破损而引发电气事故。
4. 过载和短路保护装置的设置:为地面低压供电系统安装过载和短路保护装置,定期检查和测试保护装置的可靠性,确保其能在故障发生时起到保护作用。
二、操作安全管理1. 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资质要求:对从事地面低压供电操作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使其掌握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具备操作的资质。
定期进行考核,确保操作人员的素质。
2. 工作程序的规范:制定地面低压供电的操作规程,明确各个工作步骤和要求。
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杜绝违章操作和人为失误。
3. 安全防护措施的采取:在进行地面低压供电操作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戴好绝缘手套、穿戴好防护服等。
确保人身安全。
4. 作业地点的标识和警示:在进行地面低压供电作业时,应标识作业地点,并设置警示标志,提醒周围人员,减少意外发生的可能性。
三、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1. 制定应急预案:针对地面低压供电系统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应对措施,提高事故处理的效率。
2. 事故报告和记录:对地面低压供电系统发生的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并进行详细记录,以便事后分析原因和总结经验教训。
3. 人员伤害的处理:如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应立即采取紧急救援措施,并及时送医治疗,确保人员健康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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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低压供电的安全管理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地面低压供电的安全管理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检查、检修制度
1、建立定期巡回检查制度。
机电部门每季度组织有
关人员对地面低压用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生活、后勤、
多种经营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定期组织自检。
对无人值
班的变电所要安排维修人员定期巡查。
暴风雨、冰雪过后
要立即组织巡查。
2、建立定期检修制度。
每季度至少对各场所的变电
所停电检修一次,输、配线路每半年检修一次,并认真做
好检修记录。
3.切实加强无人值守变电所安全管理工作。
明确分管
单位,责任落实到人。
配齐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巡回检查
制度、定期维修制度、电气预防性试验制度、供电系统
图、绝缘防护用品、安全防护栅栏、安全标志、灭火器材、门锁。
检修停送电除严格执行电气操作规程外,必须设专人看管,防止误操作伤人。
二、电气施工安全
1、凡是从事低压电气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零星施工必须执行“零星施工安全责任书”制度,并在施工任务书规定的范围内按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电气作业。
3、在必须执行停电、验电、放电制度,严禁带电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4、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按规定着装,工具齐全。
登杆或登高作业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及保险带。
5、高、低压或低压同杆架设的供电线路必须在全部停电时,方可登杆作业。
三、变配电设施及配出线路
1、变配电所的安全设施齐全,悬挂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图纸包括相关的上下级变电所的主接线)。
2、配出的架空线路杆塔必须注明线路名称、杆号,高、低压同杆架设时,按上下位置分别标注。
3.配出电缆标志清晰。
四、新增负荷及临时用电
1、车间、班组、宿舍及办公室均不得随意增加用电负荷。
需要调整时须提出申请,经机电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2、基建工程临时动力用电及照明用电要经机电部门审批后实施。
五、过流和漏电保护
㈠变配电所(变电亭)变压器二次出线总开关及分路开关有可靠过流保护。
过流整定值每年整定试验一次,负
荷变化时要随时整定试验,并有过流整定试验记录。
㈡漏电保护的装设
1、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的移动式设备、手持工具,常年处于潮湿、野外作业场所的电气设备,必须装设漏电保护。
采用架空摩擦接触方式引入电源的场所,其电源开关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
2、宿舍应在户内安设漏电保护器。
3、装设两级漏电保护的配合应为:上一级开关安装200mA中等灵敏度,动作时间0.2秒(或0.1秒)的漏电保护器,下一级开关安装动作电流30mA高灵敏度、动作时间0.1秒的漏电保护器。
4、漏电保护器后的保护零线不能重复接地。
不得将两台漏电保护器并联使用。
六、接地与接零
1、对于三相四线制低压供电系统,动力变压器中性
线必须接地,并设置零母线,截面、连接方式及相色符合规定。
各级配电点的出线电缆接地线必须连接到电源电缆的接地线上。
具有3台及以上开关或馈出3条及以上线路的配电点必须设置零母线,电源和负荷出线的接地线必须接至零母线上,零母线设置重复接地极。
2、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低压供电系统中性点严禁接地,按井下接地保护细则执行。
3、电气保护接零的系统中,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都应使用保护地线或通过工作零线与电源端的接地点可靠连接。
4、变压器引出中性线的接地电阻不应超过4Ω,每一重复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5、三相四线制低压供电系统中任何设备,禁止不接零而采取就地接地保护。
6、地面降压站、井塔、井架等工厂建筑避雷装置接地
电阻不大于10Ω
7、供暖、供气、供水管路不得用作接地;厂房车间内禁止埋设接地极;严禁使用高大建筑的防直击雷引下线和接地极作为动力或照明零线重复接地或工作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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