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与辐射安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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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课件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课件

系统升级计划
升级目标:提高 系统安全性、稳 定性和易用性
升级内容:优化系 统架构、提高数据 处理能力、增加用 户友好功能
升级时间:预计 2023年完成
升级效果:提高系 统运行效率、降低 维护成本、增强用 户体验
服务拓展计划
增加在线申报功能, 提高用户便捷性
开发移动端应用, 实现随时随地申报
提供个性化服务, 满足不同用户的需 求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 申报系统
目录
单击此处添加文本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概述 系统申报流程 系统功能特点 系统应用案例 系统安全保障
系统的定义和作用
定义: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是一个用于管理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的在线平台。 作用:该系统旨在提高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的管理效率,确保核技术利用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功能:该系统包括申报、审批、监管、查询等功能,方便用户进行申报和管理。 意义:该系统的建立有助于提高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的管理水平,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安全审计:定期进 行安全审计,确保 系统安全无漏洞
安全培训:定期进 行安全培训,提高 员工安全意识和技 能
隐私安全保障
数据加密:采 用加密技术保
护用户隐私
访问控制:限 制用户访问权 限,防止数据
泄露
安全审计:定 期进行安全审 计,确保系统
安全
用户教育:提 高用户隐私保 护意识,防止
信息泄露
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系 统安全运行
提交申报: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 完成申报流程
申报信息审核
审核方式:人工审核、系统 自动审核
审核结果:通过、退回修改、 拒绝
审核内容:申报信息的完整 性、准确性和合规性
审核时间:根据申报信息的复 杂程度和审核人员的工作量而

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与申报系统介绍

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与申报系统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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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打开网页发现兼容性出现 问题时,直接点击“工具”-“兼 容”。下次登录该页面,将自动 启用兼容性视图。
辐射监管几个时间节点
肿瘤医院12月31日前到省厅登记副本台账,其他单位由县 市区局完成审核。
Ⅳ、Ⅴ类放射源单位12月31日前向市局递交验收申请、做 好准备。
所有辐射工作单位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年度检测,1月10 日前完成评估编制报送。
非密封放射性核素单位每年12月10日前向市局递交下一年 度核素排放量申请,每年1月20日和7月20日前报告核素 排放情况。
县市区局12月31日前完成数据导入和核实工作。 县市区局每年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12月25日前
监管系统主要功能 其他管理1-3
1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管理
包括: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进口、出口、转让、 异地使用。
放射性同位素生产单位和废物库可以通过监管系 统来完成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回收、收贮。
2射线装置管理
包括:射线装置台账录入、查询、报废、删除。
3监督执法管理
包括:监督执法记录的添加、查询,监督执法文 件的共享。比如处罚等。
向市局报Excel表电子版,有变化(红色标注)及时报。 日常工作:辐射单位网上申报、环保部门定期查看。
为方便工作,今天的有关资料已发至下列邮箱
公共邮箱 jnhbjkbk@ 密码:666666
市局科标科邮箱
jininghbjkbk@
谢谢大家!
系统特色:系统跟踪了放射源在本系统内的整个 流转过程,基本实现了放射源生命周期的跟踪管 理。
1、放射性同位素生产单位用户可以通过本系统来完成销 售及发货的管理。

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核与辐射安全中心(Nuclear and Radiation Safety Center,NRSC)是一个致力于核能和辐射安全的专业机构,旨在保障人类和环境免受核能和辐射活动的危害。

作为一个独立的机构,NRSC的使命是通过科学研究、技术支持和政策建议,提高核与辐射安全水平,确保相关活动在法规框架内进行,最大限度地保护公众和环境的安全。

核与辐射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核能和辐射技术在医疗、工业和能源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挑战。

因此,建立一个专门的机构来监督和管理核与辐射安全显得尤为重要。

NRSC的成立旨在强调对核与辐射安全的重视,并为相关领域的发展提供可靠的支持和保障。

NRSC的工作涵盖了多个领域。

首先,NRSC致力于开展相关科学研究,深入探讨核与辐射安全的技术和政策问题,为相关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其次,NRSC提供技术支持,包括辐射监测、辐射防护、辐射应急处理等方面的技术服务,确保相关活动在安全的范围内进行。

此外,NRSC还参与制定相关法规和标准,提出政策建议,推动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的不断完善和提升。

在实际工作中,NRSC注重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合作。

核与辐射安全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需要各国共同努力,分享经验和技术,共同应对挑战。

因此,NRSC积极参与国际合作项目,与国际机构和其他国家的相关机构开展交流与合作,促进核与辐射安全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除了在技术和政策层面的工作外,NRSC还重视公众教育和宣传工作。

核与辐射安全事关公众利益,因此公众的参与和支持至关重要。

NRSC通过举办各类宣传活动、开展科普教育、发布信息公告等方式,增加公众对核与辐射安全的了解,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总的来说,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在核与辐射安全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通过科学研究、技术支持、政策建议和国际合作,NRSC不断提升核与辐射安全水平,为相关领域的发展和公众的安全保障作出了积极贡献。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填报指南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填报指南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填报指南一、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网址:二、新用户注册(第一次申请许可证的新用户)1、核技术利用单位第一次登录系统时点击新用户注册,填写用户注册信息,注册单位名称必须是单位公章全名(注意:注册时暂时不要填写辐射安全许可证证号,同时注册时邮箱尽量不要使用私人信息,一旦注册不能修改,一个单位只能有一个账号),系统会通过用户注册邮箱发送激活链接,然后通过激活链接回到登录界面。

基本操作如下:登录网站点击登录框下侧的新用户注册填写用户注册信息登录注册邮箱点击激活链接用自己注册的账号(即:ID)和密码登录2、登录系统后:界面如下首先鼠标移到“许可证相关申请”上,左侧会出现“许可证申请”点击“许可证申请”,在页面右侧显示“添加许可证申请”点击:“添加许可证申请”,进入以下界面填写时注意:第一页:辐射工作单位基本情况,申请文号和申请时间可以不填写;打有红色“*”号的为必填项。

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下一步”,进入第二页,页面如下:第二页:系统默认为“放射源填报”,请各填报单位注意:选择自己单位使用的种类即: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射线装置,点击小标题进入要填写的界面即可;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下一步”,进入下一页,依次类推,共六页,全部填写完毕后,最后一页下面有此显示:请注意:属于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及生产、销售、使用Ⅳ、Ⅴ放射源的单位提交的时候请选择“地市级环保部门”。

其余超过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Ⅳ、Ⅴ放射源”范围的单位,提交时请选择“省级环保部门”填报完毕,经审批发证后,再次登录系统,点击“用户信息维护用户认证”,填写本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证号,然后点击“提交认证”,系统显示“认证通过”,完成申报。

认证时请注意:认证单位的名称须为该单位的公章全名,并与申报系统中注册的单位名称严格一致,否则将无法认证。

三、老用户(已核发许可证)只能选择“许可证申请”的问题部分已核发许可证的辐射工作单位,在应填报许可证延续申请、变更申请或注销申请时,申报系统中却只能选择许可证申请。

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管理规定

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管理规定

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建立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

为进一步规范该系统的使用,提高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的信息化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建立在互联网上,全国联网运行使用,包括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和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各级环境保护部门、放射性同位素生产单位、国家和各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以下简称废物库)运行单位、辐射工作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对管理系统的使用与管理。

第四条 管理系统使用实行“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分级负责、安全运行、有效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管理系统各项业务办理及其操作按照“国家核技术 —3 —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使用技术细则”(以下简称使用细则)进行。

涉密信息不得进入管理系统。

第二章 系统管理第六条 环境保护部及各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应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负责系统的运行使用。

地市级环境保护部门、辐射工作单位(含放射性同位素生产单位、废物库运行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使用和维护系统。

第七条 环境保护部负责管理系统的管理工作,承担以下职责:(一)制定管理系统的建设规划、技术方案和管理规定等,并监督执行;(二)组织、指导、监督本级和省级环境保护部门管理系统建设、运行等工作;(三)组织对省级环境保护部门管理系统使用和管理的检查、指导和考核,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和指标;(四)建立管理系统所需的软硬件和网络条件,确保数据接入网络畅通;(五)组织向各省开放的管理系统数据接口的开发与测试工作;(六)收集、整理管理系统使用过程中的意见反馈,组织对管理系统进行维护和升级;(七)定期组织环境保护部及各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省—4 —级环境保护部门、放射性同位素生产单位、废物库运行单位管理员管理系统使用的培训工作。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印发《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系统改进工作作风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印发《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系统改进工作作风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印发《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系统改进工作作风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核安全局•【公布日期】2013.04.18•【文号】国核安发[2013]94号•【施行日期】2013.04.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核能及核工业正文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印发《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系统改进工作作风实施细则》的通知(国核安发[2013]94号)环境保护部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苏州核安全中心、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北京核安全审评中心,各被监管单位: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实施办法》,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加强廉政建设,提高安全监管效能,推动核能开发与核技术利用事业健康发展,我局紧密联系工作实际,针对和把握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制定了《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系统改进工作作风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详见附件)。

现将《实施细则》印发你单位,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要求抓好贯彻落实:一、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及其他技术后援单位要强化全员教育,努力转变作风,查找存在不足,切实整改提高,建立健全自查机制和长效机制,每年年底前向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一司报告自查整改情况。

二、各被监管单位要积极配合和支持我局做好落实与监督工作,共同维护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公平公正开展;对故意不配合、不支持造成我局人员违反《实施细则》规定的,我局将视同干扰或阻碍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依情节轻重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我局将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并把落实效果作为年度督查的重要指标。

监督电话:驻环境保护部纪检监察局(010)66556568国家核安全局核设施安全监管司(010)66556977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100035电子邮件:**********************附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系统改进工作作风实施细则国家核安全局2013年4月18日附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系统改进工作作风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实施办法》,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加强廉政建设,提高安全监管效能,推动核能开发与核技术利用事业健康发展,国家核安全局紧密联系工作实际,针对和把握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中国核与辐射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清单

中国核与辐射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清单
核电厂役前检查监督检查程序 核电厂建造阶段通用技术参考程序 核电厂核岛 FCD 前控制点核安全检查程序 核电厂主管道焊接控制点核安全检查程序
核电厂调试程序体系检查程序 核电厂调试试验监督程序
核电厂调试质量保证监督检查程序 核电厂调试结果监督检查程序
2
序号
3-20
3-21 3-22 3-23 3-24 3-25 3-26 3-27 3-28 3-29 3-30 3-31 3-32 3-33 3-34 3-35 3-36 3-37 3-38 3-39 3-40 3-41 3-42 3-43 3-44 3-45 3-46 3-47 3-48 3-49 3-50 3-51 3-52 3-53 3-54 3-55 3-56 3-57 3-58 3-59 3-60 3-61
编号
程序名称
NNSA/HQ-01-SP-PP-006
核设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标准审评大纲
NNSA/HQ-06-SP-PP-007
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审评大纲
NNSA/HQ-06-JD-PP-008
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检查大纲
NNSA/HQ-03-SP-PP-009
铀浓缩设施安全审评大纲
NNSA/HQ-03-JD-PP-010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审评大纲
NNSA/HQ-07-JD-PP-016
放射性物品运输监督检查大纲
NNSA/HQ-08-SP-PP-017
核技术利用项目辐射安全审评大纲
NNSA/HQ-10-SP-PP-018
电磁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评大纲
NNSA/HQ燃料循环设施监督检查大纲
NNSA/HQ-03-SP-PP-011
铀燃料元件制造设施安全审评大纲
NNSA/HQ-03-SP-PP-012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是一个旨在监管和管理核技术利用和辐射安全的重要平台。

该系统的建立旨在加强对核技术利用和辐射安全的监管,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核技术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对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是由国家相关部门建立的,其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监管核技术利用和辐射安全。

通过该系统,可以实现对核技术利用和辐射安全的全面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核技术利用和辐射安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其次,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的建立为相关企业和单位提供了便利。

这一系统的建立,使得企业和单位可以更加便捷地进行核技术利用和辐射安全的申报工作,减少了申报过程中的繁琐程序,提高了申报效率。

同时,该系统还可以为企业和单位提供相关的政策法规指引和技术支持,帮助其更好地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核技术利用和辐射安全。

再次,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的建立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该系统的运行,可以及时发现和排除核技术利用和辐射安全存在的隐患,避免因此导致的安全事故发生,最大程度地保障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的建立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的建立为核技术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通过该系统的运行,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核技术利用和辐射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为核技术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同时,该系统还可以为核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提供相关的数据支持和技术指导,推动核技术的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的建立对于监管和管理核技术利用和辐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相关企业和单位提供了便利,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核技术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希望相关部门和企业单位能够充分利用该系统,共同推动核技术的安全利用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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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核与辐射安全定义在核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的各个阶段,在核设施设计、建造、运行和退役的各个阶段,为使核技术应用过程中或核设施运行和退役过程中产生的辐射对从业人员、公众和环境的不利影响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从而取得公众的信赖,所采取的全部理论、原则和全部技术措施及管理措施的总称。

2.核安全与辐射安全着重点及其关系核安全的着重点在于维持核设施的正常运行,预防事故发生和在事故下减轻其后果,从而保护从业人员、公众和环境不至于受到辐射带来的伤害辐射安全的着重点在于通过辐射水平的监测、辐射效应的评价、辐射防护措施和事故应急与干预,实现辐射防护最优化并使辐射剂量不超过规定限值。

3.广义核安全:放射性废物安全、核安全、放射性物质运输安全、辐射安全第二章1.放射性衰变规律-tλN=N0放射源中的原子核数目巨大,放射性原子核是全同的。

放射性衰变是一个统计过程。

2.放射性活度某种放射性核素的放射性活度为A,是单位时间内该放射性核素发生自发核衰变的次数。

也遵循上面的衰变规律3.带电粒子与物质的相互作用①电离与激发作用②散射作用③吸收④轫致辐射4.光子与物质的相互作用(特点和主要过程)特点:①X(γ)光子不能直接引起物质原子电离或激发,而是首先把能量传递给电子粒子;②X(γ) 光子与物质的一次相互作用可能损失其能量的全部或很大部分,而带电粒子则时通过许多次相互作用逐渐损失其能量;③X(γ)光子入射到物体上时,其强度随穿透的物质厚度近似呈指数衰减,而带电粒子有其确定的射程,在射程之外观察不到带电粒子。

过程:①光电效应②康普顿效应③电子对效应5.中子与物质的相互作用①弹性碰撞②非弹性碰撞③吸收6.根据射线与物质的相互作用选择屏蔽材料7.辐射量及单位吸收剂量:受照物质发生的辐射效应,与它们吸收的辐射能量有关。

可以用授予某一体积内物质的辐射能量除以该体积内物质的质量,得到一个量用于衡量,这就是吸收剂量。

吸收剂量适用于任何类型的辐射和受照物质。

单位:焦耳/千克(J/kg),专名:戈瑞(Gy)当量剂量:生物效应会受辐射类型与能量、剂量与剂量率大小、照射条件及个体差异等因素的影响,因此相同的吸收剂量未必产生同等程度的生物效应。

为了用同一尺度表示不同类型和能量的辐射对人体造成的生物效应的严重程度或发生几率的大小,辐射防护上采用了当量剂量这一辐射量。

当量剂量与吸收剂量的单位都是J/kg,量剂量单位有一个专门名称叫希沃特(Sievert),简称“希”,符号是“Sv”。

有效剂量:为了表达不同组织或器官受不同剂量照射时所产生的综合危害,需要在当量剂量的基础上再定义一个新的量, 于是在辐射防护中引进了有效剂量这一概念用于随机性效应。

,它反映了不同器官或组织对发生辐射随机性效应的不同敏感性。

8.剂量限额职业照射*五年平均年有效剂量小于20mSv;*五年中任何一年的有效剂量不超过50mSv;*眼晶体小于150mSv/a;*四肢(手、足)或皮肤小于500mSv/a。

对于16∽18岁的徒工和使用放射源16∽18岁的学生:*年有效剂量不超过6mSv;*眼晶体小于50mSv/a;*四肢(手、足)或皮肤小于150mSv/a。

公众照射*关键人群组(幼儿、少年、成年)小于1mSv/a;*五年平均小于1mSv/a,则某一年小于5mSv;*眼晶体小于15mSv/a;*四肢(手、足)或皮肤小于50mSv/a。

表面污染控制水平氡浓度标准职业场所3700Bq/m3 (老)控制值2700Bq/m3住房(老)200 Bq/m3(新)100 Bq/m3行动水平200∽500Bq/m3第三章1.核安全文化核安全基本原则设计管理责任纵深防御及若干基本技术原则。

核安全文化是存在于单位和个人中的种种特性的总和,它建立一种超出一切之上的观念,即核电站的安全问题由于它的重要性要得到应有的重视。

2.纵深防御的概念及三道防线纵深防御原则要贯彻安全有关的全部活动,包括与组织、人员行为或设计有关的方面,以保证这些活动均置于重叠措施的防御之下,即使有一种故障发生,它将由适当的措施探测、补偿纠正。

第一道防线:预防事故第二道防线:控制事故第三道防线:缓解事故3.辐射防护三原则辐射实践的正当性辐射防护与安全的最优化剂量限制与剂量约束4.单一故障设计准则(冗余多样性失效安全独立性固有安全性)核动力厂系统必须设计成在安全组合中的任何部件发生故障时,所要求的安全功能仍然可以执行,而且不会超过设计基准中所规定的限值。

冗余:设计中留有冗余度,即系统是双重或多重配置的,单一部件的失效不会使整个系统失去功能多样性:应用于执行同一功能的多重系统或部件,即通过多重系统或部件中引入不同属性来提高系统的可靠性。

失效安全:在设计核电厂的安全重要系统和部件时,应尽可能贯彻故障安全原则,即系统或部件发生故障时,电厂应能在毋需任何触发动作的情况下进入安全状态独立性:系统设计中通过功能隔离或实体隔离,各通道由独立线路供给可靠仪表电源,实现系统布置和设计的独立性。

5.安全目标(总目标子目标)总:建立并维持一套有效的防护措施,以保证电站工作人员、公众和环境免遭放射性危害。

子:辐射防护目标:合理可行尽量低技术安全目标:预防事故的发生,事故后果小,确保严重事故发生的概率非常低定量目标(第三章PPT倒数第二页)第四章1.外照射防护基本原则及三要素尽量减少或避免射线从外部对人体的照射,使之所受照射不超过国家规定的剂量限值。

时间、距离、屏蔽2.屏蔽计算(半减弱厚度)剂量与距离的平方成正比剂量与减弱后的剂量之比为2n n为减弱次数查表得到不同材料的半减弱厚度3.内照射内照射是指放射性物质经呼吸道、消化道、皮肤、粘膜和伤口以及其他各种途径进入机体后,放射性核素发出的核射线由体内对机体进行的照射。

4.内照射的特点呈持续照射呈选择性照射5.放射性核素的毒性分组分为:极毒组高毒组中毒组低毒组天然铀:中毒238U:低毒235U:低毒60Co:高毒226Ra:极毒6.开放型放射工作场所的分级(计算)根据放射性核素的等效年用量分三类:第一类>1.85×1012Bq 第二类 1.85×1011~1.85×1012 第三类:<1.85×1011等效年用量:各种放射性核素年用量分别乘以核素的毒性组别系数其积之和。

毒性组别系数:极毒组:10;高度组:1;中毒组:0.1; 低毒组:0.01根据放射性核素日等效最大等效操作量分为三级:甲级>4×109乙级2×107~4×109 丙级豁免活度值~2×107日等效等效操作量:放射性核素的日等效操作量等于放射性核素的实际日操作量(Bq)与该核素毒性组别修正因子(查表)的积除以与操作方式有关的修正因子(查表)所得的商。

第五章1.放射源与辐射源放射源:用放射性物质制备的小型紧凑的射线源的通称,是用天然或是人工放射性核素制成的、以发射某种辐射为特征的制品。

辐射源:用于γ辐射照相探伤、放射治疗、辐射加工和辐射效应研究等目的的γ放射源的专称。

2.密封源按射线分类α源,β源,γ源,低能光子源和中子源等3.β放射源使用注意事项注意γ光子的防护;减小轫致辐射的影响;屏蔽β射线应选用低原子序数的材料,以减少轫致辐射,外面再用高原子序数的材料屏蔽轫致辐射和其他γ光子。

4.γ放射源γ射线的贯穿能力很强,使用放射源主要防止外照射。

5.中子源的防护防护方法:用石蜡、聚乙烯等含氢较多的物质,将中子慢化,然后用吸收截面大的物质(如锂、硼等)吸收慢中子6.密封源的选择和设计原则密封源必须密封在具有足够强度的包壳或容器中防腐、抗热性能;放射源活度尽可能小;放射源的材料应选择毒性低的核素,物理化学性质很稳定;密封源需有明显标记,易于辨认和了解源的性质和含量;定期检查是否有沾污和泄漏。

7.密封源的安全使用方法放射源放在固定的位置,放射源的清单应妥善保存。

若怀疑放射源丢失必须立刻报告主管辐射防护人员。

使用密封源时,应按照辐射防护的基本原则,采用屏蔽防护、距离防护或限制工作时间等综合的防护措施,使工作人员受到的辐射照射减少到可合理达到的尽量低的水平。

第六章1.铀矿山氡及氡子体的危害铀矿工主要职业病是肺癌。

致病因素吸入高浓度氡及氡子体形成的内照射。

2.铀矿开采的辐射危害(1)氡及氡子体的α辐射(2)凿岩爆破的铀矿尘(3)矿井中的γ辐射(4)α,β放射性表面污染3.氡射气系数:氡射气系数是介质表面析出的自由运动的氡量与介质镭衰变产生的氡总量之比,用f表示。

我国铀矿石氡射气系数一般在3.49%~26.5%。

4.矿石氡析出率:氡析出率是表征单位时间间隔内穿过单位矿石(围岩)表面积,析出到空气中的氡析出量,用ζ表示。

铀矿石当量氡析出率在34.8~62.5Bq/m2s。

1)矿石氡析出率随矿石铀品位增高而增大。

2)氡析出率随矿石粒度的缩小而增大,其变化趋势与氡射气系数的变化规律相似。

5.铀矿井降氡方法和技术:50年代:以通风稀释为主来控制氡70年代以后:采取通风、控制氡源、减少氡的析出、控制氡的渗流和扩散等综合措施6.铀选冶厂的降氡措施:选冶厂的矿仓、给矿、输运、破碎、筛分、磨矿、浸出等岗位都是氡析出和释放较高的地方,必须采取有效的降氡措施密闭通风排氡!第七章铀转化、富集厂的辐射安全1.铀转化的主要工艺过程:精制:铀矿冶加工生产的化学浓缩物经过离子交换或溶剂萃取等工序去除杂质,达到核纯级要求的过程。

铀转化:按照铀的不同用途,将其转变为不同形式的铀化合物(如UF6,UO2)或金属铀的过程。

2.铀富集的基本原理(气体扩散法,离心法,激光分离法,喷嘴法,电磁分离法)3.堆后料的辐射特性:经后处理回收得到的铀,不但铀同位素的组成发生了变化,且夹带有微量的镎、钚和裂变产物这种铀的放射性活度比天然铀大得多,它们的比活度很高,含量虽少,但能使堆后料和氟化渣等的辐射水平显著升高。

4.富集铀的辐射特性:在同位素分离过程中,234U进入轻馏分,因此,235U浓度的提高,物料的比活度迅速增加。

5.铀富集厂生产过程的主要辐射危害因素:1)气载污染:正常生产中,扩散机(离心机)处于密闭负压状态,一般不会造成气载放射性污染;但在主机拆装、检修、料瓶拆装、容器清洗以及铀化工再生回收的某些开放型操作中,有可能释放UF6或其他铀化合物,造成气载污染。

2)β,γ外照射:在扩散机UF6供料系统和UF6生产系统积累了大量的铀子体UX1和UX2,具有较强的β,γ放射性。

3)核临界安全:铀富集厂在铀富集的过程中会有各种不同富集度的235U,在其大于1%时,必须考虑核临界安全问题。

6.UF6防护:1. 管理措施:建立和健全辐射安全组织加强辐射安全培训,提高运行人员的安全文化素养实施剂量管理限值(年有效剂量:铀作业人员10mSv;公众0.2mSv) [EJ 1056-2005]辐射工作场所分区和管理表面污染控制水平和管理措施安全重要物项的定期检查、试验和维修管理生产运行中的辐射防护管理2. 重要技术措施工作场所分区设计设施的密闭性设计通风系统设计重视安全重要物项的设计7.富集厂辐射安全管理与控制:铀富集厂主要工作物质是UF6,主要污染物是铀及其氟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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