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知识讲解
医院门诊安全规章制度

医院门诊安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确保医院门诊工作的安全和顺利进行,维护门诊秩序,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身体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门诊场所管理1.1 门诊场所应设置明显的标识标牌,标注各科室的名称和位置,患者及家属易于找到相应的就诊地点。
1.2 门诊候诊区应保持整洁卫生,定期清洁,保持通风良好。
1.3 门诊候诊区应按规定设置座位,不得私自挪动或调整。
1.4 门诊候诊区不得吸烟、嚼槟榔等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1.5 门诊保洁人员应按时定点进行卫生清洁,保持门诊环境清洁整洁。
第三章患者就诊管理2.1 患者应按照预约时间前往就诊,不得提前或延迟就诊。
2.2 患者应遵守医院门诊规定,不得在门诊区内大声喧哗、打闹或干扰他人就诊。
2.3 患者应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方案,服从医嘱,不得私自调整用药剂量或更换药物。
2.4 患者在门诊就诊时应按照医生的指示进行检查和治疗,不得擅自离开或中途放弃治疗。
2.5 患者在门诊就诊时应保管好自己的财物,避免遗失或被盗。
第四章医护人员管理3.1 医务人员应保持干净整洁,仪表端庄,不得穿着不符合规定的服装。
3.2 医务人员应遵守医院制度和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擅自调整就诊顺序等行为。
3.3 医务人员在接待患者时应文明礼貌,患者提出咨询时应耐心解答。
3.4 医务人员应按照医院规定进行医疗操作,保证操作流程的规范和安全。
3.5 医务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五章突发事件处理4.1 医院门诊突发事件如火灾、地震等,应立即按照医院应急预案进行处理,确保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安全。
4.2 医院门诊突发医疗事故发生时,应立即进行抢救和处理,并按照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
4.3 医院门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传染病暴发等,应立即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阻断传播渠道,确保公共卫生安全。
第六章法律责任5.1 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医务人员,按照医院规定进行处理,涉及违法行为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医院其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医院其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医院职工和患者安全,维护医院正常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涉及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维护、用电安全、消防安全、危险品管理等。
第三条医院其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遵守是医院职工的基本义务,违反规定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条医院领导应当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定期检查督促各部门执行情况,并及时修改完善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五条医院设备保障部门负责医院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第六条医院电气工程部门负责医院用电设备的维护管理,保障电气设备安全使用。
第七条医院消防安全部门负责医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定期组织消防演练,确保医院火灾风险的控制。
第八条医院危险品管理部门负责医院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处置,保证医院危险品管理合规。
第三章设备维护第九条医院设备保障部门应当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并建立设备台账,做好设备使用记录。
第十条医院设备保障部门应当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加强对医院职工的培训,提高职工对设备操作的熟练程度。
第十一条医院设备保障部门应当建立设备故障排除机制,确保设备故障能及时解决。
第四章用电安全第十二条医院电气工程部门应当对医院用电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用电安全。
第十三条医院职工在使用电器设备时,应当按照规定正确接地,禁止私拉乱接乱动电线。
第十四条医院电气工程部门应当在电气设备故障时及时处理,做好事故记录和处理报告。
第五章消防安全第十五条医院消防安全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医院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演练。
第十六条医院消防安全部门应当保证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转,确保医院灭火器和消防栓常备充足。
第十七条医院消防安全部门应当定期对医院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消防隐患。
第六章危险品管理第十八条医院危险品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危险品清单和安全操作流程,确保危险品的安全使用。
第十九条医院危险品管理部门应当对危险品库房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库房安全,并严格控制危险品的出入。
医院安全与治安管理制度

医院安全与治安管理制度为加强医院的安全管理,保障患者和职工的生命资产安全,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特订立本医院安全与治安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医院安全与治安管理的要求和措施,保障医院内部秩序和安全,并依法维护医院医疗秩序、保障患者和职工的人身安全。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全部单位、部门、科室、人员,全部人员都必需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本制度的核心原则为生命至上、防备为主、防控结合、综合整治。
第二章医院安全管理第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安全管理机构负责订立和完善安全防备、应急管理等制度和规范,开展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监督检查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第五条医院应当订立安全风险评估和管理制度,对医疗设备、药品、料子、消防设备等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六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巡查制度,加强对医院内部及周边区域的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祸害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对各类常见、多发、高发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预案订立和演练,保障医院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本领。
第八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患纠纷处理制度,及时解决医患矛盾,化解纠纷,保护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医院治安管理第九条医院应当建立、完善治安巡逻制度,加强医院内外的治安巡逻力度,确保医院内外的治安秩序。
第十条医院应当配备充分的治安人员,确保医院治安秩序的正常维持。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门禁系统,对人员进出医院进行严格管理,禁止非法人员进入医院。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加强对医院内部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员工出入管理制度,防止员工违规行为。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物品进出管理制度,禁止患者、医务人员和来访人员携带不安全品进入医院。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治安监控系统,对医院内的治安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采取措施。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巡查和治安巡逻等检查制度,定期对医院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通用5篇)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医院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通用5篇)医院安全管理制度篇一1.0目的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搞好劳动保护,使员工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从事生产活动,维护医院物业安全。
2.0适用范围适用于XX医院管理处的安全生产管理。
3.0职责3.1部门主管(负责人)负责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培训及综合安全检查。
3.2管理处主管负责审核各部门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及整体安全检查。
4.0管理规定4.1安全作业4.1.1管理处各部门员工在工作时,严格按各部门制定的操作规程作业。
4.1.2值班人员负责每日安全工作的落实监督。
4.1.3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监督,整改及知识培训,不定时进行检查。
4.1.4员工在工作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将情况上报部门主管,在不安全因素未得到彻底排除前,严禁作业。
4.2消防安全4.2.1所有员工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保安部负责监督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管理处。
4.2.2保证各种消防设备设施完好,禁止用作其他用途。
4.2.3在工作中涉及到需要使用消防系统的情况,应先通知保安部,由保安部请示管理处,提出正确处理方法。
4.2.4保安部在检查中发现消防设备设施有破损或故障,根据不同情况上报管理处,管理处通知医院保卫科及时配换处理。
4.3治安安全4.3.1保安部全面负责医院内治安状况和维持良好的治安环境,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管理处。
4.3.2管理处其他员工发现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法犯罪情况,立即上报管理处,管理处按《应急处理规程》处理。
4.4人身安全4.4.1各部门员工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要及时上报管理处,并设置危险标志。
4.4.2工作时要换工作服,扣好衣扣,脱下手表、钥匙等易导电金属,要穿胶底安全鞋或干布鞋。
4.4.3维修任何电气设备时,一般不带电作业,注意切断相应的电源开关,挂上警告牌。
修理完毕后,通电前应先检查一下线路,有无其他人在工作,确认无误后方可合上开关。
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章制度

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章制度1. 目的和依据为确保医院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患者、医务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规章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医疗机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2. 术语和定义2.1 医院:指本医院的全称。
2.2 安全生产:指医院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采取各种措施,预防和控制事故、保护人员生命和健康,保护财产和生态环境的活动。
2.3 医务人员:指在医院从事临床医疗、护理、药学和相关技术工作的人员。
2.4监督机构:指依法对医院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的行政机关。
3.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3.1 医院安全生产的最高管理责任人应当是医院领导,负责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3.2 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当是医院领导成员,负责安全生产的具体组织和管理工作。
3.3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是医院的职能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的具体管理工作。
4.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1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 对医院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审核医院的安全生产计划和相关制度; - 召开安全生产管理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 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事故和隐患进行调查和处理,并提出改进意见。
4.2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 医院领导应当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 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计划,监督和检查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违规行为,保障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4.3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 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提高全体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能力; -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当包括常规安全知识的培训、事故案例的学习和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
4.4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 - 对医院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报告; -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医院应当组织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医院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为保证医院正常工作秩序,保护患者身体健康,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院长是医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医院安全工作由院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
各科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医院每月要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月科主任要有针对性的对科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要对员工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
紧急(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院内外职工,患者出现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区卫生局及相关部门;患者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职工值日值宿制度;加强医院管理,保证医院的工作秩序正常;负责医院安全保卫的值班人员要经常和辖区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派出所对医院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医院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5、加强对员工的医德教育,树立敬业爱岗思想,提高业务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患者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呵斥和变相取笑精神病患者,不得将精神病患者赶出医院或病房。
6、外单位或部门手术或者会诊需请我单位人员的,未经区卫生局批准、院委会同意,不得擅自离院参加。
7、医院要教育员工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按时到院、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医院要定期对病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区卫生局。
9、医院要经常检查院内围墙、厕所、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户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员工和患者工作、研究、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10、医院组织集体活动,要将安全工作摆在第一位,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应急预案。
人民医院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医疗安全管理制度1. 引言医疗安全是人民医院实现高质量医疗服务的重要保障。
为了确保患者在医院就诊期间的安全和权益,人民医院制定了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医疗安全相关的工作流程,提高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责任和义务•人民医院的院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医务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全面贯彻落实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医疗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人民医院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医疗安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人民医院各科室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机制,并定期进行医疗安全风险评估。
•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要求,确保医疗过程中的安全性。
3. 医疗安全风险评估•人民医院应当根据医疗服务的特点,建立医疗安全风险评估的制度。
•医疗安全风险评估应当覆盖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手术风险、药品误用风险、院内感染风险等。
•医疗安全风险评估应当以科学、客观和全面的方式进行,采用合适的评估方法和工具,确保评估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4. 医疗安全培训•人民医院应当制定医疗安全培训计划,确保医务人员接受必要的医疗安全培训。
•医疗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安全的基本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医疗安全事件的处理等。
•医疗安全培训形式可以是面对面培训、在线培训等,根据实际情况选取合适的培训方式。
•医疗安全培训的效果应当进行评估,及时纠正培训不足或存在的问题。
5. 医疗事故处理•人民医院应当建立医疗事故处理制度,明确医务人员在医疗事故发生时的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医疗事故处理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及时采取救治措施,保护患者的生命安全。
•医疗事故发生后应当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6. 医疗安全监测和报告•人民医院应当建立医疗安全监测和报告制度,定期对医疗安全情况进行监测和报告。
•医疗安全监测主要包括医疗事故的发生情况、医疗过程中的风险点等。
医院医疗安全安全规章制度

医院医疗安全安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医院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规范医疗服务,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与医疗有关的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医疗安全是指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不受到任何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的伤害,确保医疗过程的安全、合法、规范、有效,保护患者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第四条医院医疗安全责任制度分工明确,各岗位、各环节的职责和工作要求有明确的规定。
第五条医院医疗安全监督检查由医院设立医疗安全监督委员会牵头,全面负责医院医疗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保障医院医疗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
第二章医疗服务安全第六条医疗服务安全是医院医疗安全的重点内容,医院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医疗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意外、医疗赔偿事宜进行妥善管理和应急处置。
第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完善的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开展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医疗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排查和整改。
第八条医院应当加强对医疗器械和药品的管理,保证医疗器械和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医院应当建立医疗服务质量考核制度,评选出医疗服务优质单位和个人,鼓励医护人员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医疗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对患者投诉进行及时处理,落实医院医疗安全责任,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医疗事故处理第十一条医院医疗事故是指在医疗过程中由于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过失或疏忽引起的一系列不良后果。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对医疗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医疗事故调查机制,对医疗事故进行详尽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医疗事故危机公关机制,对外及时准确公布医疗事故信息,保障医院声誉和患者权益。
第四章护患关系管理第十五条护患关系是医疗过程中最重要的关系之一,医院应当加强对护士和患者的沟通和交流,尊重患者的人格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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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为保证医院正常工作秩序,保护患者身体康健,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院长是医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医院安全工作由院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
各科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医院每月要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月科主任要有针对性的对科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要对员工进行紧张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
紧张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巨大事故报告制度。
院内外职工,患者出现巨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区卫生局及相关部门;患者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康领导值班、职工值日值宿制度;加强医院管理,保证医院的工作秩序正常;负责医院安全保卫的值班人员要经常和辖区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派出所对医院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员工的医德教育,树立敬业爱岗思想,提高业务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患者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呵斥和变相取笑精神病患者,不得将精神病患者赶出医院或病房。
6、外单位或部门手术或者会诊需请我单位人员的,未经区卫生局批准、院委会同意,不得擅自离院参加。
7、医院要教育员工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按时到院、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医院要定期对病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区卫生局。
9、医院要经常检查院内围墙、厕所、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户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员工和患者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10、医院组织集体活动,要将安全工作摆在第一位,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应急预案。
医院安全监督管理制度1、医院各职能部门要分别明确制订各自安全工作职能,结合自身科室特点,把各自安全工作职能详尽化,同时要形成院长负责制,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格局。
2、医院领导和相关安全工作人员,要分别明确制订各自安全工作职责。
院长是医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都要分别结合自身工作要求,把各自安全工作职责详尽化,做到职责明确。
3、医院各部门、相关人员要明确各自的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员,不留漏洞,并作为签订安全责任书的内容。
4、医院定期、不定期地检查,监督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并书面通报,对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并督促整改。
医院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是医院安全工作事先防范的严重制度。
为进一步有用地抓好安全工作,特制订如下安全检查制度:1、各科室要设有安全员。
科主任为本科室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要落到详尽人头上,对严重部位和贵重物品检查要做到定时、定人、定位。
2、安全检查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明确检查内容、重点和方法,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
电器、电源、用水、库房、检验室、食品卫生、旧建筑物、锅炉房、消防措施等均为检查的重点部位。
3、安全检查要经常性进行。
科主任每周对所在科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医院领导带队每月组织一次或两次由相关科室主任组成的检查组对全院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时发现隐患,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事后落实整改反馈情况。
4、严俊安全检查报告、整改追源制度。
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医院领导,并要求有关科室及时整改。
对巨大问题不报告的或对已报告问题不处理而造成损失的相关科室相关人员,将追究相关责任;造成严重损失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查处。
5、严俊安全检查登记制度。
检查中不能走马观花,流于形式或出现漏检现象,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尽最大可能当场落实到详尽人头上。
记录要有检查负责人和存有安全隐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有关落实情况检查负责人要进行再复查。
6、建立安全检查评比制度。
对自查自改无隐患的科室要给予表扬,对隐患多、漏洞大,又迟迟不整改的,进行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
安全检查工作列入年终部门评先、个人评优考核。
7、建立检查情况院内通报及向领导汇报制度。
医院办公室除了每月1—2次的安全检查之外,元旦、春节、五一、暑假、国庆、寒假分别进行六次大检查,在严重阶段或分外时期可随时进行专项或全面的抽查,并将检查情况在院内进行通报或直接向领导汇报。
医院安全会议管理制度为了及时发现各种安全隐患,有用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医院人、财、物的安全,增强全体行政人员、广漠员工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做好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医院每月召开一次全校安全工作会议。
2、医院每周召开医院行政会议研究部署安全工作,重点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每月末进行一次安全教育3、医院每月科主任例会时要布置有关安全工作,科主任要汇报安全情况。
4、医院各科室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主题班会,各科主任组织本科室职工学习贯彻医院的各项安全制度、规定和措施等。
并结合本科室特点加强安全工作方面的教育。
5、每月初第一周,医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召集有关人员召开专题安全工作会议。
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并督促整改。
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6、医院要坚持在巨大节日、大型活动前进行安全工作会议,有人员、时间安排。
7、结合消防日、安全教育日等召开全院安全教育大会。
8、医院一旦出现安全问题,医院要抓住时机,结合实例,及时召开大会,对职工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9、每年举行一次全院性安全法制教育大会,邀请结合新村派出所来院协同加强安全、法制方面的教育。
10、根据医院阶段工作的需要或安全专题教育的需要临时召开全院各种形式的安全会议,检查、部署、落实、各项安全工作。
11、每年召开各科室主任会议,进行安全知识宣传并要求科主任做好本科室人员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
12、每年末,医院召开一次安全工作总结会议,奖励安全工作优异工作人员。
13、以上各项会议都要做好相应的会议记录。
医院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院患者伤害事故,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医院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医院安全事故报告制度:1、医院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医院负责人;2、医院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按《医院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用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立即如实报告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3、医院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1)火灾事故。
医院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医院负责人;医院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治安(刑事)事故。
医院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报警电话“110“,向结合新村派出所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医院负责人;医院负责人再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3)食品中毒事故。
医院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拨打急救电话“120”,向区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医院负责人;医院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
医院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医院负责人,由医院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4、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扼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医院安全工作责任制医院的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医疗质量,医院的信誉和患者的康健,也关系到员工家庭的美满、社会的安定。
因此,必须增强广漠员工的安全意识,强化医院安全教育力度,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加大医院安全管理措施,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确保医患平安。
1、医院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院的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安全救扶等工作。
院长任组长,相关科室主任、职工参加组成“医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安全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工作人员岗位制。
做到任务落实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专人,与岗位职责挂钩,与考核挂钩,使各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实处,努力创建安全文明医院。
3、科主任是基层安全工作责任人,负责科室员工的安全教育,各科室要努力建设优良的行风,加强安全隐患的防范,加强安全监管的力度,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及时向医院领导和员工通报情况。
4、值班人员要对全院安全管理、安全监控负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发现安全事故及时预以补救和解决。
5、院委会要加大对违纪员工的查处力度和后进员工的教育转化工作,并加强对各科室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
6、药局处要加强药品尤其剧毒药品保管、使用。
值班人员就寝前要检查一遍病房,医院周围,防止院外人员进入病房推销、偷窃、诈骗等,严防患者赌博、打架、行窃,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发现患者有不正常情绪及时通报主治医生及医院领导。
7、后保部要加强对院内食堂、锅炉房、用电器等管理,切实做好饮食安全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同时加强对医院的病房、场地及其他公共设施的定期安全检查,加强消防器材、电力器材的保管和维修,保证器材处于可正常使用状态,及时对有安全隐患的部位进行整改,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8、全院员工要以主人翁精神,及时制止患者不安全文明行为。
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当发现患者突发疾病加重和伤害事故时都有责任采取措施及救护患者。
医院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1、为了有用地防范巨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俊追究巨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保障广漠员工和患者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医院负责人对下列巨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制度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巨大火灾事故;(2)巨大交通安全事故;(3)巨大建筑质量及危房安全事故;(4)危险药品和化学危险品巨大安全事故;(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巨大安全事故;(6)大型活动巨大安全事故;(7)外来暴力侵害巨大安全事故;(8)流行传染病巨大安全事故;(9)食物中毒巨大安全事故;(10)其他巨大安全事故。
对巨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比照本制度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