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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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了保障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并确保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订立本规章制度。

2.本制度依据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食品安全相关标准。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食堂从业人员,包含厨师、配菜员、服务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第二章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第三条健康档案内容1.从业人员进厂时应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完整的健康档案。

2.健康档案包含个人基本信息、体格指标、健康体检结果以及传染病检测结果、鉴定签字等内容。

第四条健康检测程序1.进食堂从业人员在入职前进行健康检测,包含一般体检和职业健康检查。

2.体检范围包含身高、体重、血压、肺功能等常规指标。

3.职业健康检查内容包含传染病检测、肝功能检查、心电图等相关检查。

4.进食堂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定期健康体检。

第五条健康档案管理1.健康档案由企业法务部门负责管理,保证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机密。

2.档案应保管至少5年以上,期满后可适当延长保管期限。

第三章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第六条就餐前监测1.每位食堂从业人员在每次就餐前需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相应记录。

2.体温超出37.3°C者,不得进入食堂工作区域。

第七条发病处理1.若食堂从业人员发病,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并暂时停止其工作。

2.确认患者有传染病症状的,应快速隔离,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第八条慢性病管理1.食堂从业人员如患有慢性病,需在每次健康检查时告知医生并做好管理。

2.若患者病情较重、病情不稳定,需经医生同意后方可连续工作。

第四章食堂环境卫生与个人卫生第九条环境卫生要求1.食堂应保持乾净、光亮、通风良好。

2.定期对食堂场合进行彻底清洗和消毒,特别是操作台、餐具等。

3.建立餐桌、回收桶等物品的清洁保洁制度。

第十条个人卫生要求1.食堂从业人员应保持身体清洁,服装乾净。

2.进食堂之前,食堂从业人员应进行必需的手部卫生,使用洗手液彻底清洗双手。

3.食堂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吸烟、吃零食等。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1. 引言食堂是一个提供给员工就餐的重要场所,保证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对于确保食品安全和员工健康至关重要。

为了提高食堂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水平,建立健康检查制度是必不可少的措施。

本文将介绍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的必要性、实施步骤以及效益,以确保食堂的食品安全和员工健康。

2. 健康检查制度的必要性食堂从业人员是直接接触食品并参与食品加工的重要角色。

如果食堂从业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健康问题,有可能导致食品污染或传播疾病给员工群体。

因此,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对于确保员工健康和食品安全至关重要。

健康检查制度可以及早发现和治疗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问题,防止疾病传播。

此外,通过定期检查,可以提高食堂从业人员对健康问题的重视程度,促使他们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从而预防患病的风险。

3. 健康检查制度的实施步骤3.1. 制定健康检查方案食堂应根据食堂从业人员的工作特点和流行病学资料,制定适合的健康检查方案。

此方案应包括检查项目、频率、方式以及结果处理等内容。

3.2. 建立健康档案食堂应为每一位从业人员建立健康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检查结果、过往疾病史等。

档案应妥善保管,并定期更新和归档。

3.3. 定期健康检查食堂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检查内容可以包括体格检查、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传染病筛查等项目,具体项目可以根据食堂的情况和需求确定。

3.4. 结果分析和处理食堂应对每次健康检查的结果进行分析和处理。

如果发现有健康问题或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如给予治疗或调整工作岗位。

同时,应为每个从业人员提供健康指导和培训,帮助他们改正不良的生活习惯和行为。

4. 健康检查制度的效益4.1. 确保食品安全通过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可以及早发现患病人员,避免患病人员接触食品从而导致食品污染。

这将有助于保证食品的安全和员工的健康。

4.2. 显著降低疾病传播风险健康检查制度可以及早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从业人员,提前采取隔离和治疗措施,从而防止疾病传播给其他员工和顾客。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引言食堂作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集体用餐的重要场所,其从业人员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为了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二、健康管理制度原则1. 饮食安全原则: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食品质量安全,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2. 职业道德原则:食堂从业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诚信经营,自觉维护食品安全。

3. 传染病防控原则:食堂从业人员应保持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防止传染病在食堂传播。

4. 个人卫生保障原则:食堂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按照规定穿戴工作服、帽、口罩等防护用品,做好自身卫生防护。

三、健康检查制度1. 入职体检:新入职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入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体检项目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胸部X光检查、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梅毒筛查、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等。

2. 常规检查: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常规健康检查,检查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 专项检查:根据季节变化、疾病流行等情况,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专项健康检查。

4. 健康证明:食堂从业人员应持有有效期内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证年检。

四、健康培训制度1. 职业健康教育: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教育,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健康风险评估:定期对食堂进行健康风险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健康管理技能培训: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技能培训,如手卫生、环境卫生维护等,提高其自我卫生防护能力。

4. 应急处置演练:定期组织应急处置演练,提高食堂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五、健康监测制度1. 体温测量:定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了解其身体状况。

2. 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定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健康问题。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持健康证明上岗;新员工必须体检合格后才能上岗。

健康证明应当在学校食堂显著位置进行统一公示。

(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健康证应在有效期内。

(三)实行每日晨检制度,每日上岗前由班组长逐一检查每个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健康状况,并做好晨检记录。

(四)从业人员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主动报告,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长头发、胡须等。

(六)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操作前应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

(七)专间操作人员应穿戴专用工作服帽和口罩,双手进行清洗消毒。

(八)从业人员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

不得有在食堂内吸烟等行为,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九)从业人员上厕所前应在更衣室内脱去工作服,工作服不得
穿到非食品处理区。

(十)从业人员应熟记本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应知应会的内容。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要求1. 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 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二、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1. 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记录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健康检查结果、培训情况等内容。

2. 健康档案应真实、完整,便于查询和追溯。

三、从业人员培训管理1. 对新参加工作及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2. 在职从业人员应进行卫生培训,培训情况应记录。

3. 培训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操作规程、个人防护、应急处置等方面。

四、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1. 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2. 从业人员应定期进行手部清洗消毒,保持手部卫生。

3. 从业人员应遵守食品加工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五、从业人员健康管理1. 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了解其健康状况。

2. 对患有传染病的从业人员,应采取隔离措施,防止传染病传播。

3. 对患有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从业人员,应采取治疗措施,确保其康复后方可重新上岗。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人员培训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人员培训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人员培训制度食堂是为员工提供正常工作生活所需的餐饮服务的场所,食堂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人员培训制度的建立对于保障员工的健康和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分为两个部分进行阐述。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入职前体检:食堂从业人员在入职前需要进行一次全面的体检,包括常规体格检查和特殊项目检查。

常规体格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血压、心电图等,特殊项目检查可根据具体工作需要进行选择,如食品接触者应检查传染病标志物、食物过敏源等。

2.定期体检:食堂从业人员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定期体检,以及接触有害因素的从业人员需增加相关项目的检查。

定期体检可以帮助监测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潜在的健康问题,对病情较重者提供治疗和康复措施。

3.健康档案管理:食堂应建立完善的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将每位从业人员的体检结果、健康监护记录、接种疫苗情况等信息整理归档,为从业人员的个体化健康管理提供依据。

4.常规健康宣教:食堂应定期组织健康宣教活动,向从业人员普及健康知识,包括饮食卫生、职业病防护、应急处理等内容。

通过健康宣教,提高从业人员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1.新员工培训:每一位新员工入职前都应接受食堂的新员工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工作规范、食品安全知识、卫生操作规程等。

通过培训,使新员工掌握基本操作技能,了解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明确工作规范和制度。

2.在职人员继续教育:食堂应定期开展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活动,培训内容可根据员工岗位和工作需要进行选择,包括食品安全和卫生管理、职业健康防护、服务礼仪等。

继续教育可以提高员工的专业素养和工作技能,保持工作动力和积极性。

3.培训考核:食堂应定期组织培训考核活动,对参与培训的员工进行考核,评估培训效果。

培训考核可以检验员工对培训内容的掌握情况,同时也是对员工培训和学习的激励和奖励。

综上,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人员培训制度的建立,对于保障员工的健康和食品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制度为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确保食品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目的和意义食堂从业人员直接接触食品,其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通过健康检查,可以及时发现从业人员中患有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避免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从业人员直接接触食品,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同时,健康检查也有利于提高从业人员对食品卫生安全的认识,加强自我管理,提高食品卫生管理水平。

二、健康检查的对象和范围食堂从业人员包括食堂管理人员、厨师、帮厨、采购人员、配送人员等直接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的人员。

三、健康检查的内容和标准1. 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2. 既往病史:是否有传染性疾病、慢性病、精神疾病等。

3. 体检项目:(1)内科检查:心率、血压、肺部、肝脏、脾脏等。

(2)外科检查:四肢、脊柱、皮肤等。

(3)五官科检查:视力、听力、口腔等。

(4)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表面抗原等。

(5)影像学检查:胸部X光片。

4. 健康评估:根据体检结果,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评估,确定是否适合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工作。

四、健康检查的程序和时间1. 从业人员入职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2. 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时间定于每年的年初。

3. 从业人员在健康检查中发现患有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应立即停止工作,接受治疗,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健康检查的组织和管理1. 食堂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和管理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确保健康检查的顺利进行。

2. 食堂管理人员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记录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健康检查结果、治疗情况等。

3. 食堂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对食品卫生安全的认识和自我管理能力。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晨检制度一、食堂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

二、建立员工健康检查花名册及档案资料,员工《健康证》实行统一保管,并随时接受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对从业人员的健康抽查。

三、严格控制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发现员工咳嗽、腹泻、发热、呕吐、手部皮肤破损、烫伤、皮肤湿疹或化脓、疥疮、咽喉疼痛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检查从业人员的穿戴是否规范: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六、检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指甲(不留长、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戴口罩,工作前清洗、消毒手。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参加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

二、食堂员工必须先到市疾病控制中心体检,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经卫生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在食堂工作。

四、凡出现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烫伤、手外伤、咽喉痛等)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查明病因,治疗康复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堂负责人每天要对每位食堂从业人员做好上岗前检查,并做好记录。

如发现有第四条所述有关人员时要立即处理。

六、食堂从业人员凡患病、有疾病先兆必须向食堂负责人报告,患者必须由校卫生部门对其作检查治疗后再作决定。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一律重处。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档案制度一、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

未取得前述有效证件的人员不得上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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