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管理规程技术资料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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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种技术资料的准确、完整和及时性,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和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施工日志、质量检测记录、工程验收记录、技术交底记录等相关文件。

第三条、各相关部门应当制定并实施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技术资料管理体系,确保技术资料的领取、使用、存储和保管等工作有序进行。

第四条、工程部门应当明确技术资料管理的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制定技术资料管理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保障技术资料的安全、完整和可靠。

第五条、设计部门应当及时提供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等技术资料,以满足施工进度和质量要求,同时要对技术资料的使用和传递进行管理。

第六条、施工部门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并做好施工日志和质量检测记录等相关技术资料的录入和保存工作。

第七条、质量检测部门应当定期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检测,并及时记录、归档和报告检测结果,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第八条、工程监理部门应当对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资料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施工过程的合规和规范。

第九条、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对工程施工技术资料进行汇总和整理,建立完善的技术档案,确保技术资料的完整和准确性。

第十条、各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技术资料管理意识和能力,推动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或者未按要求完成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和处理。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同时废止原有的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草案已制定完成,各相关部门应当认真执行,确保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及相关规范、标准培训讲义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及相关规范、标准培训讲义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及相关规范、标准培训讲义第一部分建筑与结构工程施工技术资料一、管理规程1、编制原则:真实、有效、及时、完整。

2、随工程进度收集;3、不得涂改、不得伪造、不得丢失;4、以打印为主,也可手工填写:打印时签字手写,应用碳素墨水填写;资料所用纸张为A4纸,小于A4的要用A4纸粘贴(合格证的四个角粘贴)。

资料页边距的设臵:左边2.4cm,右边1.4cm,上面1.5cm,下面1.5~2cm。

表格的外框线要稍微加粗。

5、每套资料至少为三套(含分包资料)6、工程名称的填写:鲁班奖工程为山东省………..泰山杯工程为临沂市…………7、资料签字权限:不得代签:开竣工报告、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盖总公司章,其他资料盖分公司章。

8、资料必须经过分公司质量技术科审查合格才能上报到总公司质量技术部。

9、需要总公司签字的资料如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及相关的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等。

10、每卷资料应有总目录、分目录表每卷资料的厚度不得大于4cm。

二、施工技术资料分类及编号1、一般情况下编号由三部分组成,即分部(子分部)工程代码、资料组列顺序号和同类资料顺序号组成,各部分之间用横线隔开。

如:鲁JJ—001--001○1○2○3○1为分部工程代码,按规程的规定选用;○2资料组列顺序号;○3相同表格、相同项目,按时间顺序自然形成的先后顺序号。

2、顺序号填写原则..施工技术资料专用表格,均随工程施工过程,按时间顺序,用阿拉伯数字从001开始连续标注。

..对同一张表格(如隐蔽验收记录等)涉及到多个分部(分项)工程时,应根据各自分部(分项)工程的不同,依各个检查项目分别自从001开始连续标注(依时间顺序),隐蔽工程前面应加分目录表。

三、组卷目录1、建筑与结构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施工管理资料;..施工准备技术资料;..施工测量资料;..施工物质资料;..施工试(检)验资料;..施工过程记录资料。

2、建筑与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主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建筑屋面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桩基工程施工技术及质量验收资料;..钢结构工程施工技术及质量验收资料;..幕墙工程施工技术及质量验收资料;..安装工程施工技术及质量验收资料: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通风与空调;电梯工程;..单位工程竣工资料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竣工图资料。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是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水平,确保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制定的。

本规程适用于全国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管理。

一、编制目的及原则编制本规程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水平,确保工程质量,体现工程资料是工程质量形成、验收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

遵循的原则有:依法行政、科学管理、规范操作、确保质量。

二、管理职责1.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对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2. 设计单位:负责提供设计文件、图纸等技术资料,并对施工资料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审核。

3. 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对施工资料的合规性、规范性进行审查。

4.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对施工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

5. 检测单位: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对检测结果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施工资料管理1. 施工资料应以工程合同文件、审批文件、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为依据。

2. 参建单位应将工程施工资料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施工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3. 未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应履行本规程涉及的监理职责。

4. 施工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及时填写、收集、整理,并按本规程要求分类组卷。

内容应真实可靠、准确、齐全,字迹清楚,且参建各方应按规定进行签字、盖章。

5. 施工资料应实行分级管理,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施工资料进行全过程管理。

建设过程中施工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审核工作应有专人负责,并按规定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6. 施工资料的编制、收集和整理应采用计算机管理,计算机管理软件所采用的数据格式应符合相关要求,软件功能应经过评审并符合本规程的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一、背景介绍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是指记录了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技术要求、施工方法、安全措施等相关信息的文档。

针对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制定本规程,以规范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管理工作,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

二、管理目标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目标如下:1. 确保施工技术资料的真实、完整和准确性;2. 提供必要的资料支持和参考,以指导施工人员开展工作;3. 保证施工技术资料的及时使用和更新,以适应工程变化;4. 建立良好的资料归档和查阅机制,以便后期利用。

三、资料分类与管理要求1. 技术文件类资料技术文件类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施工图纸等。

其管理要求如下:(1)密切关注设计文件的变更和修订情况,确保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设计文件与最新版本一致;(2)对施工方案进行归档管理,并定期审核和更新,确保实施的施工方案符合工程实际;(3)维护施工图纸室,建立图纸登记和借阅制度,方便施工人员查阅和使用。

2. 施工操作指导资料施工操作指导资料主要包括施工工艺、工序操作规范、质量检验要求等。

其管理要求如下:(1)编制施工操作指导资料时,要结合实际施工情况,准确反映最佳实践;(2)确保施工人员熟练掌握并执行操作指导资料,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3)制定定期更新机制,根据工程变化及时修订和完善操作指导资料。

3. 安全管理资料安全管理资料包括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安全生产方案、应急救援预案等。

其管理要求如下:(1)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施工人员在施工前进行,确保每位参与人员掌握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2)建立安全档案室,存放安全管理资料,确保安全管理措施的及时、准确传达给相关人员;(3)根据工程进展和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和完善安全管理资料,以确保安全生产。

四、资料存档和查阅1. 资料存档(1)对各类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和存档,确保资料整齐有序;(2)建立定期存档和归档的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资料得到及时的归档和存储。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本规程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管理,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和施工质量的有效控制。

本规程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

一、资料管理的原则1.1 完整性原则:所有与建筑工程施工相关的资料必须完整、准确地保存,并按照一定的分类和归档方式进行管理。

1.2 保密性原则:各类资料必须严格保密,未经相关人员授权,任何人不得随意查阅和泄露。

1.3 有效性原则:资料必须按照一定的规定时间内进行保存,并能够随时取用,以满足工程管理和验收的需要。

二、资料的分类2.1 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标准和规范、勘测报告等。

2.2 合同资料:包括承包合同、分包合同、供货合同、租赁合同等。

2.3 材料资料:包括各类材料的质量证明、检测报告、供货单据等。

2.4 财务资料:包括各类合同款项的支付凭证、发票等。

2.5 安全资料:包括施工安全计划、安全检查记录、事故报告等。

三、资料管理的步骤3.1 录入资料:对各类资料进行编号、命名和整理,并录入电子数据库或者纸质档案中。

3.2 存储资料:将资料按照分类和归档的原则进行存储,确保易于查找和取用。

3.3 查找资料:根据需要,及时查找和提供相关资料,并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4 更新资料:对于需要更新的资料,及时进行修订和更新,并更新到相应的存储位置。

四、资料管理的责任4.1 项目经理:负责资料的整理、存储和管理,并保证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

4.2 技术负责人:负责技术资料的审查和管理,并及时更新和修订相关文件。

4.3 合同管理员:负责合同资料的归档和管理,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存储和取用。

4.4 财务经理:负责财务资料的审核和管理,并及时更新和存储相关文件。

4.5 安全负责人: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并及时上报和记录相关事故和隐患。

五、资料管理的控制5.1 认真审核:对于所有涉及建筑工程施工的资料,必须进行认真审核和审查,确保其准确性和合法性。

施工技术管理规程

施工技术管理规程

施工技术管理规程一、施工技术资料的整理:1、技术资料的定义: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是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具有保存价值并按归档要求,作为历史真实记录集中保管起来的图纸、表格、文字、照片、录像带等技术材料,2、技术资料的重要性:是施工过程的真实反映和历史记录,是反映工程内在质量的重要凭证,是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评定和验收及交付使用的必备文件,是对工程进行使用、维护、管理、改建和扩建的依据,同时也为正确分析质量事故提供依据。

为此,要求参与工程建设的各责任单位,特别是施工企业在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都要安排专人进行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内容完整、签证齐全、数据真实准确、编制符合要求。

3、编制整理要求:①、施工技术资料的编制原则:真实、有效、及时、完整。

②、施工技术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同步收集、整理、签发并按规定移交。

③、施工技术资料不得涂改,伪造、不得丢失。

④、施工技术资料应以打印为主,也可手工填写。

若手工填写,必须用碳素墨水。

资料用A4纸,幅面为297*210,小于A4纸的用A4纸粘贴;资料页边距设置:左2.4,右1.4,上1.5,下1.5-2,外框线比内框线稍微加粗,以增加美感。

⑤、每个单位工程含分包工程至少要整理三套资料,存公司档案室的必须为原件。

⑥、工程名称填写要注意:与合同文件一致,在合同文件确定目标时,要根据上报级别填区域及建设单位名称:如:工程定为鲁班奖,工程名称应注明省名,如山东省******工程工程定为泰山杯,工程名称应注明市名,如临沂市******工程⑦、应明确资料的签字权限,不准代签,一般情况下,开竣工报告、竣工验收资料应集团总公司章,其他应盖符合相应权限授权的公章。

⑧、技术资料必须经分公司审查合格后报质量技术部,连同审查复查记录一起报到质量技术部,并有复查意见。

⑨、需经总公司盖章的资料,比如说:基础、主体、开竣工等应分公司技术科人员拿到质量技术部签,不再由技术员办理。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3篇)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3篇)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提高施工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和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范围和内容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相关人员在建筑施工工程中的技术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工艺工法、试验报告、验收记录、质量检验报告等与施工工程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第三章组织和责任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专门的技术资料管理部门,并明确责任人员,负责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整理、归档和查询。

第五条建设单位技术资料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技术资料的管理流程和细则,并组织实施,并对技术资料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门的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并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技术资料的管理和归档。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技术资料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协助建设单位解决技术资料管理中的问题。

第四章流程与要求第八条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编制并组织施工单位承认设计文件和验收报告,并将其提交给监理单位备案。

第九条施工单位开工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图纸,并将其报送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审查和批准。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批准的施工图纸组织施工,并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工艺工法管理。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技术交底,并将交底材料归档备查。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变更和技术资料进行记录,并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第十三条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工程技术归档资料,并提交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评审和验收。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工程的技术资料进行审核和验收,并将其归档备查。

第五章管理要求第十五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与资料的交流与沟通,确保技术资料的有效管理和利用。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建立技术资料管理的信息系统,方便技术资料的查询和利用。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确保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防止技术资料的丢失和泄露。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工程进度计划、施工日志、工程验收资料等。

第四条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应遵循“规范性、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安全性、便捷性”的原则。

第五条所有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严禁私自篡改、销毁技术资料。

第六条各级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七条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由工程部门负责具体执行,施工单位主要负责技术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第二章设计文件管理第八条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依据,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妥善管理。

第九条设计文件必须经过审核、审查、备案程序后才能使用。

第十条设计文件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岗位资质,对设计文件进行分类、编号、归档,并建立相应的索引系统。

第十一条设计文件必须按时更新,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设计单位反馈,经过审核后更新设计文件。

第十二条设计文件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擅自更改、涂抹或遗失。

第十三条设计文件必须保证安全性,对保密性要求高的设计文件,必须进行严格的保密措施。

第十四条设计文件必须保证便捷性,设计文件的存储位置要方便查阅和取用。

第三章施工图纸管理第十五条施工图纸是施工的指南,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施工图纸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岗位资质,对施工图纸进行分类、编号、归档,并建立相应的索引系统。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制作施工图纸,必须经过审核、审查程序后才能使用。

第十八条施工图纸必须按时更新,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设计单位反馈,经过审核后更新施工图纸。

第十九条施工图纸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擅自更改、涂抹或遗失。

第二十条施工图纸必须保证安全性,对保密性要求高的施工图纸,必须进行严格的保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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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1.0.1 为规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省行政区域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的施工资料管理。

凡在省行政区域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试验等单位均应执行本规程。

1.0.3 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本省现行有关标准、规的规定。

2 术语2.0.1 建筑工程building engineering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不含室外工程)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线路、管道、设备等的安装所形成的工程实体。

2.0.2 施工资料管理construction document对建筑工程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进行收集、编制、整理和归档等过程管理活动。

2.0.3 检验inspection对被检验项目的特征、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项目每项性能是否合格的活动。

2.0.4 见证取样witness sampling施工单位在工程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见证下,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试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活动。

2.0.5 检验批inspection lot按相同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抽样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2.0.6 验收acceptance建筑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合格的基础上,由工程质量验收责任方组织,工程建设相关单位参加,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及其隐蔽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检验,对技术文件进行审核,并根据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格做出确认。

2.0.7 观感质量quality of appearance通过观察和必要的测试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和功能状态。

2.0.8 竣工图as-built drawing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及说明。

2.0.9 组卷filing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类整理成案卷的过程,亦称立卷。

2.0.10 归档putting into record文件的形成单位完成其工作任务后,将形成的文件整理归卷后,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保存管理。

3 基本规定3.0.1 施工资料的形成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合同与设计文件等规定。

3.0.2 施工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同步收集、整理、签发并按规定移交,由各方责任主体共同完成,要求书写认真、字迹清晰、容完整、签字齐全。

3.0.3 工程各参建单位应将施工资料的形成和积累纳入施工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围。

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对本单位工程文件资料形成的全过程负总责。

3.0.4 施工资料的形成、收集、整理及审核应符合有关规定,签字并加盖相应的资格印章。

3.0.5 工程各参建单位应在合同中对工程资料的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其术要求不得低于本规程的规定。

3.0.6 工程合同中应约定文件、资料的责任签字权限。

一般情况下单位(子单位)工程、分包项目的竣工验收签章应使用企业法定公章,其他应使用项目部(分包单位)符合相应授权的公章。

有关签字人员也应有相应的授权证明。

3.0.7 工程各参建单位应确保各自资料的真实、有效、及时和完整,对工程资料进行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等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8 施工资料应使用原件。

对因各种原因不能使用原件的,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及时间。

3.0.9 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并形成竣工验收文件。

3.0.10 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按照省有关竣工验收备案的有关规定,提交完整的竣工备案验收文件,报备案机关备案。

3.0.11 施工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过程,宜采用计算机管理,计算机管理软件所采用的数据格式应符合相关要求,软件功能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

3.0.12 推广施工资料数字化管理,逐步实现以缩微品和光盘载体代替纸质载体。

属国家、省重点工程的施工资料宜采用缩微品。

4 管理职责4.1 建设单位职责4.1.1 应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设专人负责监督工程施工质量,参与工程验收。

并负责监督和检查各参建单位工程资料的形成、积累和组卷工作。

也可按规定委托监理单位进行监督和检查。

4.1.2 必须向参与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监督专业分包单位及时将施工技术资料完整、全面、准确地移交给总承包单位。

4.1.3 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应保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规标准和合同要求,并保证相关材料质量证明文件的完整、真实和有效,并经监理单位认可后及时移交给工程施工单位整理归档。

4.1.4 对须建设单位签认的施工技术资料应及时签署意见。

按规定参与见证取样工作。

4.1.5 应收集和汇总各参建单位的工程资料整理归档为城建档案,按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办理移交事宜。

4.1.6 应负责组织竣工图的编制工作。

也可委托监理或施工单位进行。

4.2 勘察设计单位职责4.2.1 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同和规要求提供勘察、设计文件。

4.2.2 对须勘察、设计单位参加的验收或签认的施工技术资料应参加验收并签署意见。

4.2.3 应参加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并签字认可。

4.2.4 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出具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报告。

4.2.5 协助建设单位对竣工图进行审查。

4.2.6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任务完成时,将形成的有关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建设单位。

4.3 监理单位职责4.3.1 应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编制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履行旁站监理责任。

4.3.2 按合同约定进行勘察、设计文件的有效性检查,签认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纪要。

4.3.3 在施工阶段对施工技术资料的形成、积累、组卷和归档进行监督、检查,使施工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符合有关要求。

完成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签认工程材料进场报验、工程测量放线、隐蔽工程验收检查以及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质量验收记录等工作。

4.3.4 参加工程见证取样工作,对见证取样试验样品真实性负责,并监督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过程、工作结果及相关资料的形成。

4.3.5 提供合格、完整的监理资料;提供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3.6 负责竣工图的核查工作。

4.4 施工单位职责4.4.1 应负责施工技术资料的主要管理工作。

实行技术负责人负责制逐级建立健全施工技术、质量、材料、检(试)验等管理岗位责任制。

4.4.2 应负责汇总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技术资料。

分包单位应负责其分包围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对施工技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4.4.3 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整理、汇总、组卷;并按合同约定数量编制成一套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移交建设单位,自行保存一套。

4.4.4 负责见证取样的取样、封样、送检工作,并对样品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5 检测、试验单位职责4.5.1 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实行技术负责人制,完善分级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国定进行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工作。

4.5.2 负责出具真实、完整的检测、实验报告,并负责保留相关原始纪录,建立检(试)验报告存档记录,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4.5.3 参与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工作。

5 分类编号5.1 分类5.1.1 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GB/T50328),本规程将单位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组成区分为建筑结构与装饰装修和建筑设备安装两大类。

各类施工技术资料组成表详见附录A。

5.1.2 单位(子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划分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确定。

5.2 编号5.2.1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代号确定如下:1 建筑结构工程代号为鲁JJ2 桩基工程代号为鲁ZJ3 钢结构工程代号为鲁GG4 装饰装修工程代号为鲁ZX5 屋面工程代号为鲁WM6 给排水及供暖工程代号为鲁SN7 通风与空调工程代号为鲁TK8 建筑电气工程代号为鲁DQ9 建筑智能化工程代号为鲁ZN10 建筑节能工程代号为鲁JN11 电梯工程代号为鲁DT12 单位工程竣工资料代号为鲁JG5.2.2 施工资料编号原则及填写要求:1 施工技术资料的编号栏位于各表的右上角;2 一般情况下,编号由三部分组成,即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资料组列顺序号和同类资料顺序号组成,各部分之间用空格和横线隔开。

如:鲁JJ 001—0001①②③①为工程代号。

②资料组列顺序号,按附录A查寻。

③相同表格、相同项目,按时间顺序自然形成的先后顺序号。

5.2.3 顺序号填写原则:1 施工技术资料专用表格,均随工程施工过程,按时间顺序,用阿拉伯数字从001开始连续标注;2 对同一表格(如隐蔽验收记录等)涉及到多个分部(分项)工程时,应根据各自分部(分项)工程的不同,依各个检查项目分别自001开始连续标注(依时间顺序)。

5.2.4 无示表格或由外界各方提供的施工技术资料和文件,应在资料的右上角注明编号或顺序号。

5.2.5 同一批物资用在两个以上分部、子分部工程中时,其资料编号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按主要使用部位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填写。

5.2.6 类别及属性相同的施工资料,数量较多时宜建立资料管理目录。

5.2.7 资料管理目录的填写要求:1 工程名称:单位或子单位(单体)工程名称;2 资料类别:资料项目名称,如工程洽商记录、钢筋连接技术交底等;3 序号:按时间形成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从001开始依次编写;4 容摘要:用精练语言提示资料容5 编制单位:资料形成单位名称;6 日期:资料形成的时间;7 资料编号:施工资料右上角资料编号中的顺序号;8 备注:填写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6 资料容和要求6.1 一般规定6.1.1 本规程所涉及的资料文件是指主要由建筑工程施工单位负责完成的施工资料。

6.1.2 施工资料主要包括:施工技术资料和质量验收资料两大部分。

1 施工技术资料包括施工管理资料、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

2 施工质量验收资料包括工程过程验收资料和竣工质量验收资料。

6.1.3 施工资料实行报验、报审制度,应设专门部门或专人负责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应按先自检、后交接检再验收的程序,加强过程控制。

6.1.4 施工资料应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管理,由资料管理人员收集、整理,资料管理人员应经培训,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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