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切削机床及其附件安全标准要求
GB15760—1995金属切削机床安全防护通用技术条件

金属切削机床安全防护通用技术条件GB15760—1995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12—07批准1996—08—01实施前言本标准根据ISO/TR 12100—1:1992《机械安全——基本概念、设计通则——第一部分:基本术语、方法学》和ISO/TR 12100—2:1992《机械安全——基本概念、设计通则——第二部分:技术原则与规范》,并在JB 4139—85《金属切削机床及机床附件安全防护技术条件》的基础上制定的。
JB 4139是参照原F OCT12.2.009—75《金属切削机床一般安全要求》制定的。
本标准保留了JB 4139的机床的机械危险因素和为保证机床使用安全机床设计、制造时应采取的措施(共同性的)等内容,并作了适当修改,同时增加了机床设计应采用三级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
本标准是金属切削机床在安全方面的通用标准。
使用本标准时,各种机床应按本标准的原则、要求,根据其特点补充和具体化,各类机床可按本标准的原则制定相应的安全标准。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JB 4139—85《金属切削机床及机床附件安全防护技术条件》作废。
本标准的附录A为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金属切削机床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机械工业部北京机床研究所。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金属切削机床(以下简称机床)安全防护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机床。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91—85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893—82 安全色GB 2894—88 安全标志GB/T 3167—93 金属切削机床操作指示形象化符号GB/T 3168—93 数字控制机床操作指示形象化符号GB 4053.1—83 固定式钢直梯GB 4053.2—83 固定式钢斜梯GB 4053.3—83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GB 4053.4—83 固定式工业钢平台GB/T 5226.1—1996 工业机械电气设备第一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 6527.2—86 安全色使用导则GB 6576—86 机床润滑系统GB 7932—87 气动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 8196—87 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GB 8197—87 防护屏安全要求GB 12265—90 机械防护安全距离ZB J50 004—88 金属切削机床噪声声压级的测定ZB J50 005—88 金属切削机床粉尘浓度的测定ZB J50 014—89 机床包装技术条件ZB J50 016—89 金属切削机床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ZB J50 017—90 出口机床包装技术条件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金属切削机床安全要求

金属切削机床安全要求1机床的外形应有足够的稳定性,外露部分不能有锐边、尖角和开口;有惯性冲击的往复运动件应设有设置缓冲措施;设备上未加防护罩的旋转部位的楔、销、键不应突出表面3mm,且无毛刺或棱角。
2防止夹具、卡具和刀具松动或脱落的装置应完好、有效。
3车床、钻床、铣床、插床、磨床、锯床、加工中心、数控机床、电火花加工机床及激光加工机床应符合下列要求:a)车床加工棒料、圆管,且长度超过机床尾部时应设置防护罩(栏),当超过部分的长度大于或等于300mm时,应设置有效的支撑架等防弯装置,并应加防护栏或挡板,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b)钻床钻头部位应有可靠的防护罩,周边应设置操作者能触及的急停按钮;c)铣床外露的旋转部位及运动滑枕的端部应设置可靠的防护罩;不准在机床运行状态下对刀、调整或测量零件;工作台上不准摆放未固定的物品。
d)插床限位开关应确保滑块在上、下极限位置准确停止,配重装置应合理牢固,且防护有效;e)磨床砂轮选用、安装应符合要求,安全防护装置应完好,旋转时无明显跳动;f)锯床锯条外露部分应设置可靠的防护罩;g)加工中心加工区域周边应设置固定或可调式防护装置,换刀区域、工件进出的联锁装置或紧固装置应牢固、可靠,任何安全装置动作,均切断所有动力回路;h)数控机床加工区域应设置可靠的防护罩,其活动门应与运动轴驱动电机联锁;调整刀具或零件时应采用手动;访问程序数据或可编程功能应由授权人执行,这些功能应闭锁,可采用密码或钥匙开关。
i)电火花加工机床可燃性工作液的闪点应在70℃以上,且应采用浸入式加工方法,液位应与工作电流相匹配;g)激光加工机床加工区应设置局部保护或外围保护装置,该装置应与主机联锁,且自动隔离激光光束。
4清除切屑专用工具完好有效。
5各类行程限位装置、过载保护装置、电气与机械联锁装置、紧急制动装置、声光报警装置、自动保护装置应完好、可靠,操作手柄、显示屏和指示仪表应灵敏、准确;附属装置应齐全。
GB15760_2004_金属切_省略_床安全防护通用技术条件_标准综述_张维

17 GB15760-2004《金属切削机床安全防护通用技术条件》标准综述张维①赵钦志②李祥文①黄祖广②(①全国金属切削机床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北京100102;②国家机床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100102)关键词:金属切削机床安全防护标准Introducti o n to the Ne w S tandar d of GB15760-2004forM eta l-cutti n gMachi n e tool s–GeneralSafeguardi n g Spec ifi c ati o nZHANG W e i①,ZHAO Q inzhi②,LI X iang w en①,HUANG Zuguang②(①Sec r e tariat o fN ational Technica lCo mm ittee of Standardization fo rM etalCu tting M achine Too ls,②China N ati o na lQualit y Superv ision Testing Center fo rM achine Tools,Beijing100102,C HN)K eyw ords:M e tal-cutti n g M achine Too ls;Sa feguarding;S tandar d1概述金属切削机床(以下简称机床)作为制造业的母机被广泛使用。
随着科学技术不断发展机床的功能越来越多,结构也变得越来越复杂。
同时机床产生的危险性也大大增加,所以机床的安全问题已成为社会(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制造商、用户)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
它不仅关系到人员的健康、财产的损失,而且还直接影响机床产品在市场的销售和竞争。
随着社会对劳动者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评价机床的优劣,除了考核其性能和质量外,其安全是否有可靠保障也越来越得到重视。
机床安全问题,无论是对机床制造商,还是对用户选购机床而言,都越来越成为需要优先考虑的因素。
(完整版)JB7741—95金属切削加工安全要求

金属切削加工安全要求JB 7741—95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1995—06—20批准1996—01—01实施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金属切削加工(以下简称切削加工)一般安全要求,加工场所安全要求,加工操作安全要求,物料搬运安全要求和个人防护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各企业的金属切削加工。
2 引用标准GB 2494 磨具安全规则GB 4674 磨削机械安全规程GB 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 50034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JB 4139 金属切削机床及机床附件安全防护技术条件TJ 36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3 一般安全要求3.1 金属切削加工安全要求除应符合GB 12801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3.2 在设计切削加工工艺时,必须考虑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一般不得采用有损于健康和安全的工艺措施。
非采用不可时,必须指明危险的存在和应采取的有效防护措施。
3.3 切削加工用机床设备必须符合JB 4139和相应机床安全标准的要求,若有不符合之处,使用企业必须采取补救措施,以确保操作安全。
3.4 加工设备必须定期检修,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以免“带病”运行造成事故。
3.5 切削加工所用的各种工艺装备必须保证使用安全。
3.6 切削加工的操作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在初次上岗前必须经受安全教育,掌握安全知识。
操作者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操作证,方能上机操作;有关工作人员也需通过适当方式进行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3.7 对加工操作中必须注意的安全要求,应在工艺规程中指明。
3.8 切削加工中常见的危险和有害因素见附录A(参考件)。
4 加工场所要求4.1 地面4.1.1 切削加工车间的地面应平整、防滑、清洁。
4.1.2 因生产需要,需在车间内设置地坑时,必须加盖或护栏。
4.2 通风4.2.1 切削加工车间、工段必须通风良好,以排除加工过程中所产生的油雾、粉尘等有害物质。
切削加工车间空气中所含粉尘和有害物质浓度应符合TJ 36的规定。
010201 金属切削机床安全技术

01
金属切削机床存在的主要危险
机床危险部位(或危险区)是指机床在静止或运转时,可能使人员损 伤或危害健康及设备损坏的区域。
金属切削机床存在的主要危险
主要包括加工区域和工作区域。加工区域专指机床上刀具切削工件的 区域;工作区域包括所有可能出现工作过程的工作区域,如机床运动 部件所涉及的位置,上下料所需的位置,以及操作、调整和维护机床 所需的位置等。
(4)数控系统由于记忆失灵和保护不当及与各种外部装置间的接口连接使用不当引起的危险。
(5)装配错误。机床部件装配错误和导管、电缆、电线或液压、气动管件等连接错误引起的危险。
(6)机床稳定性意外丧失。机床及其附件产生翻倒、落下或异常移动;配重系统中元件断裂引起倾覆 的危险。
(十)安全措施错误、安全装置缺陷或定位不当
(一)机械危险
(6)形状或表面特征的危险。无论施害物是处于运动还是静止状态, 都会构成潜在的危险: ①锋利物件的切割、戮、刺、扎危险。如刀具的锋刃,零件的毛刺、 工件或废屑的锋利飞边;机械设备尖棱、利角、锐边等。 ②粗糙表面的擦伤。如砂轮表面、粗糙的毛坯表面等。 ③碰撞、剐蹭和冲击危险。如机床结构上的凸出、悬突或悬挂式邡位, 支腿、吊杆、手柄等;长、大加工件伸出机床的部分等。如果是运动 状态,还可能造成冲击的危险。
011
(一)防止机械危险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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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床结构
(1)稳定性。机床的外形布局应确保具有足够的稳定性, 不应存在按规定使用机床时意外翻倒、跌落或移动的危险。
(2)机床外形。可接触的外露部分不应有可能导致人员伤 害的锐边、尖角和开口;机床的各种管线布置排列合理、无 障碍,防止产生绊倒等危险;机床的突出移动、分离部分应 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产生磕伤、碰伤、划伤、剐伤的危险。
机床安全防护规定(3篇)

第1篇一、总则为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事故发生,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使用机床的部门及员工。
二、安全防护原则1. 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坚持预防为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确保生产安全。
2. 全员参与,责任明确:全体员工都要参与安全防护工作,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3. 技术保障,科学管理: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方法,提高安全防护水平。
三、安全防护措施(一)机床设备安全防护1. 机床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并经过相关部门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 机床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 机床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资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4. 机床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二)操作人员安全防护1. 操作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机床设备的操作程序进行操作。
2. 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改变机床设备的结构、性能和操作程序。
3. 操作人员不得在机床设备运转时进行维修、清洁等工作。
4. 操作人员不得在机床设备附近进行无关的操作,如吸烟、喝水等。
(三)现场安全防护1. 现场必须保持整洁、有序,不得堆放杂物。
2. 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3. 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罩、防护栏、防护网等。
4. 现场应设置应急疏散通道,确保员工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撤离。
四、安全防护管理制度(一)安全教育培训1. 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新员工在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 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考核,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
(二)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公司应定期对机床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公司应设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登记、整改。
3. 公司应设立安全检查小组,负责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设备完好标准
设备完好检查标准设备完好是指设备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
设备完好检查标准有三条要求1)设备性能良好。
机械设备精度能稳定地满足生产工艺要求;动力设备的功能达到原设计或规定标准,运转时无超温、超压现象。
2)设备运转正常,零部件齐全,安全防护装置良好,磨损、腐损程度不超过规定的技术标准,控制系统、计量仪器、仪表和液压润滑系统工作正常,安全可靠。
3)原材料、燃料、动能、润滑油料等消耗正常,基本无漏油、漏水、漏气、漏电现象,外表清洁整齐。
凡不符合上述三项要求的设备,不得称为完好设备。
金属切削机床一、普通金属切削机床完好标准适用范围:车床、钻床、镗床、磨床、齿轮加工机床、螺纹加工机床、铣床、刨插床、切断机床和其它机床。
(1~6项为主要项目,有1项不合格,该机床为不完好设备。
7~10项为次要项目,有2项不合格,该机床为不完好设备。
)1、精度和性能①机床的性能良好,加工精度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在检查时,可按各类机床规定的加工范围,结合产品工艺规程的技术要求,进行切削加工试验。
试件精度应能达到产品质量规定的表面粗糙度和行位精度,并能保证稳定地生产一定数量的合格品。
②属于机修、工具车间及生产车间专用于维修的金属切削机床,除满足生产工艺要求外,其几何精度还应符合《金属切削机床几何精度完好标准》的要求。
2、传动系统①机床运转时无异常冲击、振动、窜动、噪声和爬行现象(包括液压部分)。
②主传动和进给运动边速齐全,各级速度运转正常。
③液压装置各元件动作灵敏可靠,系统压力符合要求。
④机床主轴承经规定时间运转后,不应出现超温现象(滑动轴承温度不超过60℃,滚动轴承温度不超过70℃)。
⑤通用机床经批准改作专用机床使用时,在满足工艺要求前提下,减少不必要的变速和零件时,仍算完好,但须有拆除手续和档案记录。
3、操作系统①操作、变速手柄扳动灵活、定位可靠、无捆绑和附加重物现象。
②传动手轮所需操纵力应符合通用技术规程,刻度手轮反向空行程不超过下列标准:机床重量≤10t,1/10rpm机床重量≥10t时,1/3rpm③制动,连锁和保险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金属切削机床及砂轮机安全技术(三篇)
金属切削机床及砂轮机安全技术金属切削机床及砂轮机是金属加工行业中常见的设备,但由于其工作原理和操作要求较为复杂,因此在使用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技术规范。
本文将就金属切削机床及砂轮机的安全技术进行详细介绍。
一、金属切削机床的安全技术1. 设备的安装与维护首先,在安装金属切削机床时,要确保其底座稳固,不会因振动而移动。
其次,要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
同时,要定期检查设备的电路线路和电源插头是否正常,以防火灾或电击事故的发生。
2. 操作者的安全防护在操作金属切削机床之前,操作者必须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带有防护罩的安全眼镜、耳塞、防护手套、工作服等。
操作者的头发要束起来,以防止被机床吸入。
3. 工作区域的安全要求金属切削机床的工作区域必须是清洁、整齐、明亮的,地面必须是坚固平整的。
工作区域应标示出危险区域和警示标识,以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
4. 切削工具的选择和使用选择合适的切削工具是确保金属切削机床安全的关键。
操作者必须根据工作要求和加工材料的性质选择相应的切削工具,并确保切削工具安装正确、固定牢固。
在使用切削工具时,要遵守操作规程,严禁在高速旋转下更换切削工具。
5. 特殊安全操作金属切削机床在运行过程中,要避免过度负载和过高速度,以免导致设备损坏或事故发生。
同时,在切削过程中,要确保工件固定牢固,以防止脱落或飞出。
二、砂轮机的安全技术1. 设备的安装与维护砂轮机的安装要求与金属切削机床类似,要确保设备稳固安装,并进行定期维护,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
同时,还要检查砂轮机的电路线路和电源插头是否正常工作。
2. 操作者的安全防护在使用砂轮机之前,操作者必须穿戴好全面罩、安全眼镜、防护手套、防护服等安全防护用品,以防止砂轮碎裂或飞溅物伤害。
不得戴手套操作。
3. 工作区域的安全要求砂轮机的工作区域同样要保持整洁、明亮和平整的地面。
工作区域应标示出危险区域和警示标识,以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
各类设备完好率标准
各类设备完好标准一、 金属切削机床(1~6项为主要项目)适用范围:车床、铣床、磨床、刨床、钻床、镗床、刻线机、拉床、齿轮 及螺纹加工加工机床、切断机床、组合机床、简易专用机床、超声波及电加工机 床。
1. 精度、性能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精密、稀有机床主要精度性能达到出厂 标准。
2. 各传动系统运转正常,变速齐全。
3. 各操作系统动作灵敏可靠。
4. 润滑系统装置齐全,管道完整,油路畅通,油标醒目,油质符合要求。
5. 电气系统装置齐全,管线完整,性能灵敏,运行可靠。
6. 滑动部位运转正常,各滑动部位及零件无严重拉、研、碰伤。
7. 机床内外清洁,无黄袍,无油垢,无锈蚀。
8. 基本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
9. 零部件完整,随机附件基本齐全,保管妥善。
10. 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二、 锻压设备(1~6项为主要项目)适用范围:锻锤、锻造机、轧机、冲床、剪床、平板机、弯板机、弯管机、 整形机、冷镦机、弹簧加工机、滚压机、压力机等。
1.精密、能力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2.各传动部位运转正常,变速齐全。
3.润滑系统装置齐全,管路完整,润滑良好,油质符合要求。
4.各操作系统动作灵敏可靠,各指示刻度准确。
5.电气系统装置齐全,管线完整,性能灵敏,运行可靠。
6.滑动部位运转正常,各滑导部位及零件无严重拉、研、碰伤。
7.机床内外清洁,无黄袍,无油垢,无锈蚀。
8.基本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
9.零部件完整,随机附件基本齐全,保管妥善。
10. 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三、 铸造设备(1~3项为主要项目)适用范围:造型机、抛砂机、造芯机、混砂机、落砂机、抛丸机、喷砂机性能良好,能力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设备运转正常,操作控制系统完整可靠。
电气、安全、防护、防尘装置齐全有效。
设备内外整洁,零部件及各滑动面无严重磨损,滑动、导轨面无锈蚀。
基本无漏水、漏气、漏砂现象。
润滑装置齐全,效果良好。
四、 各类生产设备电器部分1. 能力满足生产要求,操作和控制系统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金属切削机床安全标准
5.2金属切削机床5.2.1防护罩、盖、栏应完备可靠。
5.2.2防止夹具、卡具松动或脱落的装置完好。
5.2.3各种限位、联锁、操作手柄要求灵敏可靠。
5.2.4机床PE连接规范可靠。
5.2.5机床照明符合要求。
5.2.6机床电器箱,柜与线路符合要求。
5.2.7未加罩旋转部位的楔、销、键,原则上不许突出。
5.2.8备有清除切屑的专用工具。
5.2.9 其他安全要求:a磨床:砂轮合格,旋转时无明显跳动;b车床:加工超长料应有防弯装置;c插床:应设置防止运动停止后滑枕自动下落的配重装置;d电火花加工机床:可燃性工作液的闪点应在70℃以上,需采用浸入式加工;e锯床:锯条外露部分应采用防护罩或安全距离隔离;f加工中心:加工区域周边应有固定、可调式防护装置。
5.3冲、剪、压机械5.3.1离合器动作灵敏、可靠,无连冲。
5.3.2制动器工作可靠,与离合器相互协调联锁。
5.3.3紧急停止按钮灵敏、醒目,在规定位置安装有效。
5.3.4传动外露部分的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5.3.5脚踏开关应有完备的防护罩且防滑。
5.3.6机床PE可靠,电气控制有效。
5.3.7安全防护装置可靠有效,使用专用工具符合安全要求。
5.3.8剪板机等压料脚应平整,危险部位有可靠的防护。
5.6铸造机械5.6.1设备结构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基础坚实。
5.6.2所有管路密封良好,无泄漏。
5.6.3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安全可靠。
5.6.4控制系统清晰灵敏,作业点均有急停开关。
5.6.5防尘、防毒设备设施完好无损,且运行正常。
5.6.6 PE正确可靠。
5.6.7压铸型区应有防护装置,且与压射程序连锁。
5.6.8制芯机的芯盒加热棒长短适中,线头连接整洁,安全可靠。
5.6.9混碾砂机的防护罩应有足够的强度,检修门电气连锁,取样门大小合理;5.6.10抛(喷)丸设备密封良好,门(孔)电气连锁。
、5.9铸造熔炼炉5.9.1炉体完整,附属设施安全。
5.9.2升降及起吊装置必须符合起重机械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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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当动力或控制信号中断时,制动、夹紧动作不应中断。
6.管道和电缆的配置,应防止损坏,并不得妨碍机床的操纵和部件的运行。
7.在加工区内的工作存在严重危险时,必须保证有效防护条件下进行工作。
8.圆周速度超过50m/min或转速超过20m/min的旋转轴上的手柄或手轮,必须通过离合器与旋转轴自动脱开。
2.操纵、变位机构应设有可靠的定位装置,以防止其自行移动。如果机床部件运动不同步,开动有可能造成事故和伤害操作人员的,操纵机构还应有能防止其不同步开动的联锁装置。
3.在同时进行加工和上下料的机床上,多工位夹具的夹紧手柄应处于非危险工作区。操作时不应受刀具、切屑和冷却液的影响。夹紧和松开工件时,手柄不应向刀具方向移动。
4.在用板材制造的安全装置上,必要时应设置能长期保持透明性的观察窗,如果观察窗是用于观察刀具工作情况的,应采用厚度不小于4mm的安全玻璃(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或性能不低于它的其他透明材料如有机玻璃来制造。除防护罩外,允许使用能有效保护操作者安全的其他形式的安全装置。
5.遮盖加工区的安全装置(挡板)必须保护操作者和靠近机床
11.安全装置本身不应有造成夹伤和剪切等伤害的危险部位。
12.需要通过安全装置装卸工作时,在安全装置上应留有开口。开口部位有危险的部分要保持充分的安全距离。根据需要,可将开口的位置和大小做成可调节的。
三、操纵器的要求
文件名
金属切削机床及其附件安全标准要求
电子文件编码
SBGL-15-004
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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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手动操纵器(包括装在电气控制板上的)要使用方便,不应夹手,操作时不应使手和其他操作元件或机床相碰撞。
10.对低速或移动部件停止时才允许转换的操纵机构,应有联锁装置。如不能安装联锁装置时,应在靠近操纵机构的部位固定有警告说明或标牌。
11.在工作上不能观察到全部工作区的机床,偶然开动有可能伤害处于工作区的人员时,必须设有声响警戒信号装置。掀压启动按钮时,应同时自动发出时间不少于15s、推荐的声压级为90-100dB(A)、频带为125-500Hz的声响警报,当发出的信号完毕后,机床才自动开始工作。
SBGL-1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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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需要观察运动机构的工作情况或减小防护罩质量,可以采用孔板或网状材料制造,防护罩的安全距离应符合GB8196-87《机械防护罩安全要求》。
3.安全装置必须与机床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固定可靠,不得自行打开。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耐腐蚀性、温度稳定性和疲劳强度。必要时,安全装置应装上手柄,以便于启闭,拆下或移动。
文件名
金属切削机床及其附件安全标准要求
电子文件编码
SBGL-15-004
页码
6-1
一、总要求
1.设计机床及其附件时,必须对可能造成伤害的危险部分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或设置安全装置。
2.安全装置的设置应保证在工作过程中,不影响操作者从操作位置对加工区进行观察。
3.直线运动部件之间或直线运动部件与静止部件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止夹伤。否则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的人不受飞出切屑的伤害和冷却液的沾污。安全装置打开时。冷却液不得污染地面。
6.安全装置的布局必须保证符合GBl2265-91《机械防护安全距离》规定的安全距离。
7.经常开启防护运动部件的安全装置(可开启的门),如要打开时有一定危险,应在门的里面涂成黄色安全色,门的外面按GB2894-88的要求张贴一个警告标志。对人的伤害危险较大时,如电气框门上还必须加锁,或设有联锁装置以保证打开门时能自动断开机床电源。
8.当安全装置已将整个机床工作区罩起来或隔离时,则在加工区内的危险运动部件上如车床的卡盘等可不另设安全装置。
9.需要经常拆下的安全装置应装卸方便,不需要用扳手或螺丝刀松开或紧固安全装置。质量不得大于6kg。启闭式安全装置在调整移动时,其推动力不得大于40N。
10.打开安全装置,有可能使人造成伤害时,安全装置应与机床工作循环联锁。
9.机床附件的执行机构可能给操作者造成危险而又不能可靠地防护时,10.外露旋转零、部件的外面面不应有尖棱、尖角、毛刺等。其粗糙度Ra不大于1.6μm。
11.由外部伸入到机床工作区内的夹紧螺钉、被夹紧的坯料等,
应用防护罩、栅栏或挡板等隔离,或安放在适宜的位置上和作适宜的外形修整,以防磕碰着伤人。
8.经常观察读数的测量装置,其读数机构的安装高度为0.7~1.7m。不经常使用的观察数的机构,允许安装在0.3~2.5m的位置上。
文件名
金属切削机床及其附件安全标准要求
电子文件编码
SBGL-15-004
页码
6-4
9.电气控制板的按钮距操纵台地面的高度为:下排按钮不低于0.6m;上排按钮不高于1.7m。下排按钮离地面高度低于0.9m的控制板,应相对于水平面大于120°倾斜安置。按钮不超过5个的控制板允许垂直安置,安置高度不限。
12.操纵机构应根据人类工效学的原理即根据间距、大小、形状、颜色、触感进行设计,并按GB33167-82《金属切削机床操作提示形象化符号》和GB3168-82《数控机床操作提示形象化符号》的规定,装上表示功能、用途的标牌,使操作者能明确识别。
12.伸出机床工作台外的机床附件,不应妨碍操纵机床,也不应对操作者造成危险。
二、安全装置的要求
1.安全装置应结构单一、容易控制,能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其动作不依赖于操作者的意愿、行动和注意力。安全装置不得限制机床的使用性能,也不得妨碍机床的调整和修理。
文件名
金属切削机床及其附件安全标准要求
电子文件编码
300b~1850mm
≤200mm
6.操纵手柄的位置高于2m以上的机床,就应该提供操作台、脚踏板、高低凳或梯子,设置在操作台上的凳子应有靠背和足够的强度,操作台的周围应设置防护栏杆和罩板。
7.启动机床脚踏开关的脚踏板应采用带网纹的钢板制造,以免用脚操纵时滑脱,其尺寸应不小于220×80mm(长×宽),移动行程为45~70mm,移动力为25~40N。
4.操纵机构(包括按钮盒和操纵面板)的结构和布置的位置不应积存切屑。按钮盒和操纵面板上也不得飞溅冷却液。
5.除台式机床和需要站在工件或专用台板上操作的机床外,操纵手柄离地面的高度(按手柄中间位置计算)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机床操纵手柄离地面高度
使用情况
离地高度
经常使用
每班≤8次
仅调整时使用
500~17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