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常见问题解读
新会计准则在实务应用中的问题及对策

新会计准则在实务应用中的问题及对策作者:纪瑛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1年第3期一、新会计准则在企业实务应用中存在的问题(一)公允价值引入存在的问题新准则中公允价值的引入,是中国会计的发展方向和会计准则国际化的需要。
新会计准则中规定有关负债、资产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并且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允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这将有助于客观衡量企业经营业绩,并且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及时反映市场价值的变动。
但是,新会计准则在公允价值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足。
主要表现在:在发达的市场条件下公允价值比较容易确认,但是在市场不充分的情况下如何确认公允价值则是一个难题。
由于自愿行为与公平交易在市场交易中也难界定,新会计准则缺乏对公允性作明确的界定,于是公允价值会因评估方式不同而不同。
因此对公允价值在市场非充分条件下会导致公允价值很容易成为新准则下会计操纵的工具,这也是由于其计量时由于过多涉及评估者的主观因素。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等相关交易大胆采用了公允价值的计量方式,使得其在新会计准则中容易成为企业粉饰经营业绩的工具。
因此,公允价值的引入应受到高度重视,新会计准则也应制定相应制约和规范制度进行约束和管理。
(二)无形资产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新准则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可操作性,加大了会计人员的专业判断难度,因此说我国无形资产计量在采用新会计准则取得重大进步的同时,亦有不尽完善之处。
首先表现在新准则规定,企业无形资产相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与其所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一致,并且明确列出了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条件,但是这些条件和标准具有很强的主观性,而且表述比较抽象,加大了会计人员专业判断的难度,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做出客观合理的判断。
其次是在实际操作中,要把企业的研发活动清楚地划分为研究与开发阶段,显然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这是由于无形资产的研发业务复杂、风险大,尤其是对于会计人员来说,本身并不精通科学技术,做这项工作更是难上加难。
浅谈新会计准则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析新会计准则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2007年1月开始实施的一项基本会计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标志着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确立。
笔者将从几个方面分析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的对策。
一、实施新会计准则体系存在的问题(一)新会计准则为企业的盈余管理大开方便之们1、资产减值会计一直都是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重要工具。
2001年上市公司全面实施“八项计提”进一步挤掉上市公司资产水分,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上市公司政策选择的余地,上市公司不切实际地计提减值准备,进行巨额冲销和巨额转回,在会计年度间随意调节利润。
亏损的上市公司,更是利用资产减值来进行盈余管理,避免ST和下市。
新准则对减值损失的转回作了新的规定。
在确定资产减值损失时,同我国现行制度和准则仍保持一致,但在转回问题上,准则规定“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不得转回是针对长期资产减值而言,流动资产如存货、短期投资、应收款项等的减值问题由其他的准则来规范。
新的资产减值准则关掉了企业通过长期资产进行利润操纵的大门,但是企业仍然有其他的选择进行盈余管理。
2、债务重组或者非货币性交易准则可能使公司盈余管理成本降低。
原准则不允许债务人将债权人的让步确认为重组收益,非货币性交易也规定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来确认换入资产的账面价值。
而新准则中的债务重组交易将以公允价值计量并允许债务人确认重组收益、非货币性交易中以公允价值确认换入资产价值并确认置换收益等。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很可能会在上市公司出现亏损的情况下,出于维持公司业绩或其他目的,通过债务重组或以优质资产换劣质资产的非货币性交易,来改变上市公司的当期损益。
此外,也可以利用公允价值的确认问题来操纵利润。
在发达的市场条件下,公允价值比较容易确认,但是在市场不充分的情况下,如何确认公允价值则是一个难题。
关于新会计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关于新会计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及对策分析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对会计信息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为了满足对会计信息准确性和透明度的需求,我国于200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并于2019年开始正式实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以提高财务报告的质量和透明度,使其更加符合国际规范。
在新会计制度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信息披露不透明、应用难度大、成本高等。
本文将对新会计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信息披露不透明问题分析:新会计制度要求企业对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在内的财务报表进行信息披露,以提高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和真实性。
一些企业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信息披露不够透明的情况,导致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受到质疑,影响了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信任度。
对策建议:企业应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完善的财务报告制度,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并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相关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企业财务报表的监督,加大对信息披露不透明行为的处罚力度,以提高企业遵守新会计制度的积极性。
二、应用难度大问题分析:新会计制度包含了一系列的会计政策和处理方法,要求企业对其进行全面理解,并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合理的应用。
一些中小企业由于技术和管理水平的限制,存在一定的应用难度,难以准确理解和运用新会计准则,导致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透明度受到影响。
对策建议:中小企业应加强会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对新会计制度的理解和应用能力,同时可以借助外部专业机构的帮助,进行相关业务的咨询和指导,帮助企业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信息披露。
相关政府部门和行业组织也应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鼓励其加快技术和管理水平的提升,提高对新会计制度的适应能力。
三、成本高问题分析:实施新会计制度需要企业对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计过程进行全面改革,这需要企业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成本相对较高。
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由于规模较小,资金相对紧张,面临着更大的成本压力。
新会计准则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第二、三、四年分录同上, 金额如下表所示。未确认
融资收益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情况如表: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S〕.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6: P62- 65. 〔2〕企业所得税法条例释义连载九,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http: //www.chinatax.gov.cn/n480462/index.html ◇作者信息: 河北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 ◇责任编辑: 冉 英 ◇责任校对: 焦 岩 敬彦峰
( 2008 年第12 期) 财会研究
CKYJ 业务与技术
时还要考虑未确认融资收益作为长期应收款的抵减项目,
同时长期应收款的抵减项目还涉及坏账准备, 合并在一起
计算不仅繁琐, 而且容易出错。二是采用更简单、更直接
的会计处理方法, 将该差异作为未确认融资收益产生的暂
时性差异确认。尽管所得税的核算方法称为资产负债表债
( 2008 年第 12 期) 财会研究
的外部监督体系。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 业 会 计 准 则2006〔S〕.北 京 : 经 济 科 学 出 版 社, 2006. 〔2〕财 政 部.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应 用 指 南2006〔S〕.北 京 :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6. 〔3〕财 政 部 会 计 司 编 写 组 .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讲 解 〔M〕. 北 京 : 人民出版社, 2007. 〔4〕林 钟 高 , 徐 虹.会 计 准 则 研 究— ——性 质 、制 定 与 执 行 〔M〕.经济管理出版社, 2007. 〔5〕吴 可 夫 . 实 施 新 准 则 过 程 中 应 关 注 的 几 个 问 题 〔J〕. 财 务与会计, 2006( 5) . 〔6〕姜 英 兵.论 会 计 标 准 的 实 施 〔D〕.东 北 财 经 大 学 出 版 社, 2005. ◇作者信息: 甘肃河西学院经济管理系 ◇责任编辑: 冉 英 ◇责任校对: 焦 岩 敬彦峰
会计准则实务问答

会计准则实务问答
1. 收入确认:企业何时应确认收入?收入确认的原则是什么?
解答:企业应在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收入确认的原则包括:已履行履约义务、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等。
2. 固定资产折旧:如何计算固定资产的折旧额?折旧方法有哪些?
解答:固定资产折旧额可以通过折旧方法来计算。
常见的折旧方法包括直线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
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
3. 存货计价:企业如何确定存货的价值?存货计价方法有哪些?
解答:企业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存货计价方法来确定存货的价值。
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应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并反映存货的实际流转情况。
4. 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如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区别是什么?
解答:企业可以采用权益法或成本法来核算长期股权投资。
权益法适用于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的情况,成本法适用于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重大影响的情况。
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会计准则实务问答示例,具体问题还需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分析和解答。
如果你有具体的会计准则问题,建议参考相关的会计准则指南或咨询专业的会计师。
新会计准则下的财务报表科目常见问题回答

新会计准则下的财务报表科目常见问题回答1.递延资产在2008年新会计准则下计入资产负债表哪部分?2.怎么来判断公司适合哪种资产负债表?但是我今天有从其他地方看到它被归类于其他流动资产?那么待摊和预提有被归到哪去了?答:1、新的企业会计制度递延资产科目已取消,本项核算内容应入长期待摊费用.2、新准则是个全的准则,不再区分各明细行业。
新的财务通则除了金融企业也是。
所以,个人认为资产负债表样式都是一样的了,除了具体的明细科目不同2.新会计准则本年利润对应科目答:没有变化,原为 3131 本年利润现为 4103 本年利润用来核算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
在资产负债表中结转到未分配利润科目。
3.请问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该如何填写?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是否为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加本年贷方减借方数再加上利润表中的净利润.前提是不存在利润分配情况.答:1、非年度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年度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余额(年终都结转了)。
2、未分配利润是否为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加本年贷方减借方数再加上利润表中的净利润?想的太复杂了,审核报表的话公式是未分配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利润表中的净利润。
4.资产负债表中的短期投资这个数据的来源是什么答:资产负债表中的短期投资的来源是短期投资账户的期末余额减去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账户的期末余额后的差额。
5.新的资产负债表中的只有其他应付款没有其他未交款,那其他未交款该填在哪里?答:原来计入“其他应交款”的教育费附加,现在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了6.新会计准则中有没有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科目?答:新会计准则中的确没有这两个费用。
财政部出的使用新会计准则指南中指明了,待摊费用转到“预付账款”,而预提费用转到“其他应付账款”中去。
所以说今后发生相类似的费用,就用这两个会计科目代替就可以了。
7.新会计准则下的利润表中“本期金额”和“上期金额”要填什么数?举个例子:2006年5月份的主营业务收入为2万元,2006年1月份到5月份的主营业务收入累计数为10万元;2007年5月份的主营业务收入为5万元,2007年1月份到5月份的主营业务收入累计数为30万元;则2007年5月份的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收入的“本期金额”和“上期金额”栏要怎样填??答:新会计准则的目的强烈的突出了财务会计的目的就是在于提供财务报告使用者有用的信息,即向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新会计准则容易出错的地方

新会计准则容易出错的地方好啦,今天咱们聊聊新会计准则那些容易让人头疼的地方。
说实话,提到会计准则,很多人脑袋就像打结一样,晕乎乎的,感觉一堆数字在眼前乱飞,脑袋瓜一动就开始冒烟。
要说新会计准则更是让不少会计人有种“山重水复疑无路”的错觉——明明是为了规范财务管理,结果却把大家弄得如坠五里雾中。
别担心,今天咱们就来扒一扒这些常见的坑,让大家少踩几下,少闹几次乌龙。
说到新会计准则最容易出错的地方,非“收入确认”莫属。
说实话,这个问题就像个“老大难”问题。
大家想,收入就是进账了呗,对不对?钱进来了就算收入,不就是这么简单嘛。
其实啊,根本没那么简单。
你得看啥时候收入真正确认。
比如你跟客户签了合同,货物已经发出,钱也收到了,但按照准则要求,收入只有在“风险和报酬转移”之后才能确认。
这里面讲的啥意思呢?就简单来说,就是你不能随便把钱收了就算收入,得看你手上的风险啥时候转到对方那儿。
弄错了,你这账面上收入的数字就很可能不准确,最后报表一看,哎呀,怎么跟实际不符?出事了吧!再来呀,很多人都觉得“租赁”这块儿没啥好说的,按规定做,填个表就行。
其实新准则对于租赁的处理,搞得不少人差点要抓狂。
你看啊,以前“融资租赁”和“操作租赁”是两码事,账面上分得清清楚楚。
可现在呢,租赁全都拿到资产负债表上来了,大家都要把“租赁资产”和“租赁负债”列出来。
这一改动,不少公司一时半会儿搞不明白,怎么办?还得重新计算,算来算去,发现原本以为不重要的租赁突然成了大问题,账面数据一变,估计心情也跟着大变。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金融工具”。
这块儿很多人直接跳过去,以为那就是一些复杂的债券啥的,不用管。
但新准则对金融工具的处理很复杂,不光是分类问题,还是公允价值计量、损益确认啥的,都是大坑。
很多人会犯个错误,就是对一些长期持有的债务工具误判为短期,结果一来二去,报表上的数字就跟实际情况大相径庭,根本无法反映出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
哎,搞清楚这些,你就能避免一堆不必要的麻烦。
新会计准则执行问题分析

新会计准则执行问题分析作者:刘爱英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1年第2期刘爱英一、执行新会计准则时遇到的具体核算问题新会计准则首先在上市公司执行,上市公司在执行新会计准则时由于会计准则本身还不够完善以及企业内部人员素质不高等原因,企业在实施新准则时在某些会计事项的具体核算上遇到了障碍。
1�公允价值计量问题与原会计准则相比,新会计准则的一个重大突破就是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新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都主张公允价值计量,但目前上市公司对于公允价值计量的应用还是很谨慎的。
原因主要是:(1)公允价值的确定条件较为苛刻,很多情况下很难获得可靠的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的定义中规定必须是熟悉情况的双方在公平交易中形成价格才为公允价值,但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才是公允价值最直接、最真实的体现,而很多情况下并不是所有的商品都存在活跃市场,这就使很多交易的公允价值难以取得。
(2)公允价值是否真正公允,难以验证。
历史成本计量是以过去的已经发生的交易为基础,交易的价格就是计量的成本,但公允价值是未发生的交易价格,需要会计人员进行估计,因此难以从现有的市场交易中得到验证。
2�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问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对于上市公司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根据企业持股目的不同分别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者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理。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相对于原准则下按成本法核算的模式,上市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但未达到重大影响标准的长期投资,在持有期间内被投资单位股价上升的情况下,将使公司净资产增加,而利润没有变动,净资产收益率相应减少。
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有利于更好的体现企业的财务状况,由此产生的公司净资产增加所影响到净资产收益率的减少,有利于更好的描述企业资金的机会成本,更好的体现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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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解读(常见问题)新会计准则出台后,对于会计实务工作起到了指导性的作用,但在日常操作中有许多问题在准则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以下内容就与合并报表相关的一些常见问题做出具体解读。
一、资本公积能否全部转增资本?在新《》中资本公积的核算只设置两个明细科目:资本(或股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
1.”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核算内容主要包括:(1)股东投资溢价和股票发行费用(冲减资本公积)。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差额:借差,借记”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贷差,贷记”资本公积”。
(3)”拨款转入”在”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中过渡。
2.”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核算内容主要包括:(1)以权益结算股份支付通过”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过渡。
(2)”权益法”下,享有被投资企业除损益外的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
(3)关联方交易时,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差额。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值变动差额。
(5)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日公允值大于原账面值的差额。
(6)其他”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不包括的内容。
股本溢价属于投资者投资性质,属于准资本,上市公司资本公积中只有股本溢价可以转增股本。
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后,新发生的经济业务形成的”其他资本公积”不能用于转增资本。
二、为什么新准则对控制的子公司用成本法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2006)的有关规定: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之所以将原准则(制度)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局限性有关,也是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结果。
在权益法下,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随子公司净资产的变化而发生变化。
当子公司实现利润,母公司需要相应地确认投资收益,由此,母公司的当期利润提高。
但是,母公司该部分利润并没有相应的实际的现金的流入支持,从而出现了母公司有利润(对子公司的投资收益)而无现金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这就是权益法的一个弊端,它容易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对财务报表的阅读。
然而,权益法也有成本法所无法具有的优势,即权益法下,可以反映出母公司实际控制的经济资源(包括子公司的经济资源)的整体盈利状况。
为协调这一问题,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规定,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个别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在母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先进行权益法的调整,之后再进行相关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
也就是说,个别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合并财务报表仍采用权益法。
三、中国内地会计准则与香港会计准则于2007年实现了等效,两地准则实现等效后,A+H股上市公司分别在两地公布的财务报告是否仍存在差异?香港从2005年开始直接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即香港会计准则。
2007年以来,我们与香港会计师公会就内地与香港会计准则等效问题进行了若干次技术会谈。
双方一致认为,实现会计准则等效,有助于降低内地企业赴港上市成本,促进两地企业、证券市场和会计行业的长远发展,同时能够增强中国在国际舞台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经过一年时间的共同努力,除长期资产减值转回和关联方披露两项准则差异,确认了两地会计准则实现了等效,并于2007年12月6日签署了两地会计准则等效的联合声明。
在两地会计准则实现等效后,A+H股上市公司分别在两地公布的财务报告差异基本消除,我司公布的《关于我国上市公司2007年执行新会计准则情况分析报告》(以下简称《分析报告》)证明了这一事实。
但是,两地财务报告差异基本消除并不等于完全没有差异,根据两地达成的共识,除上述两项准则差异外,其他方面如有差异,应当积极消除,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属于相关准则的选择差异。
具体包括两项:(1)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
企业新持有或新增投资性房地产的,A股报告和H股报告的处理应当一致。
在此前企业已经存在的投资性房地产,H股报告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A股报告采用成本模式,这种已经存在的差异一次性消除暂时存在困难的,可以分步消除。
(2)比例合并法的应用。
新增合营企业两地报告均应取消比例合并法,此前H股报告已经采用了比例合并法的,内地准则取消了比例合并法,由此形成了选择差异。
IASB计划于今年第二季度正式发布修订后的《合营》国际准则,其中将取消比例合并法,届时两地报告的此项差异将被消除。
另一方面属于涉及相关准则的执行差异。
具体包括:(1)企业改制资产评估产生的差异。
内地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需要依法对原有企业的资产价值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确认价值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认定成本。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均从不同角度反复强调了这一问题。
最初内地企业赴港上市时在H股报告中也是这样处理的,后来改变了处理方式。
我们与香港会计师公会、IASB进行了多次讨论,明确将此问题列入执行差异,要求同一企业提供的A股报告和H股报告必须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差异。
内地《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规定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香港企业合并准则与国际相同,对此未作相应规定。
在实际执行中,A股报告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照内地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H股报告没有这样处理,由此产生的差异,H股报告应当在执行中按内地准则调整一致。
除上述情况外,保单取得成本和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差异值得关注,我司已与有关部门协商,尽快妥善解决。
四、解读《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清算股利是投资单位一种资本的返还,而非投资报酬。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财会[2009]8号,以下简称“解释3号”)简化了清算性股利的会计处理,不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而是一律计入当期“投资收益”科目,不再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如此处理,简化了以后各期投资收益的会计处理。
财税差异进一步加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清算性股利,冲减投资成本,不确认投资收益。
而税收上的规定则很简单:不论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是投资前产生的还是投资后产生的,都应作为税后利润归为持有收益,不应转化为处置受益;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这时,会计与税法处理一致,不产生差异。
但是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时,税法上确认投资收益,会计上是冲减成本。
由此产生永久性差异,汇算清缴时应根据“调表不调账”的原则进行调整。
解释3号对投资后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都确认为持有收益;对于居民企业间连续持有12个月以上的投资收益,税法上将其作为免税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由此产生了永久性差异,汇算清缴时,应按照”调表不调账”的原则进行调整。
谨防资产减值解释3号将清算性股利不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即不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由此可能造成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大于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包括相关商誉)账面价值的份额。
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案例分析甲、乙公司都属于居民企业,2007年1月1日甲公司以2400万元的价格购入乙公司3%的股份。
甲公司在取得该部分投资后,未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
取得投资后,乙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及利润分配情况如下:2007年,乙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000万元,当年度分派利润2700万元。
假设乙公司2007年度分派的利润都属于对其2006年及以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2008年,实现净利润为6000万元,当年度分派利润4800万元。
甲公司每年确认投资收益的账务处理如下:2007年当年度被投资单位分派的2700万元利润,属于对其在2006年及以前期间已实现利润的分配,甲公司按持股比例取得81万元,属于清算性股利。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应冲减投资成本,解释3号要求确认投资收益。
账务处理为:借:应收股利810000贷:投资收益810000收到现金股利时:借:银行存款810000贷:应收股利810000税务处理:甲乙属于居民企业,假设甲公司连续持乙公司股票超过了12个月,对于81万元的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但会计上确认了81万元的收益,汇算清缴时需纳税调减81万元。
2008年会计处理时,不再像以前那样,计算当年度实际分得现金股利=4800×3%=144(万元),由于该股利属于清算性股利,应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2700+4800-3000)×3%-81=54(万元),应确认投资收益=144-54=90(万元)。
而是直接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144万元。
借:应收股利 1440000贷:投资收益 1440000收到现金股利时:借:银行存款 1440000贷:应收股利 1440000税务处理:甲乙属于居民企业,规定分得的144万元的现金股利为免税收入,但是会计上确认了144万元的投资收益,汇算清缴时需做纳税调减144万元。
五、执行新准则的企业年报编制有新规财政部日前下发了《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做好上市公司等相关企业2008年年报编制工作提出了10项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和监督检查机构、财政监察专员办、注册会计师协会等有关各方,应当成立联合工作组,认真学习会计审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掌握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号和2号,熟悉《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新旧变化的内容,为做好相关工作奠定专业基础;继续逐日盯市,做好上市公司2008年年报分析工作,从上市公司披露第一份2008年年报开始,分析其会计审计准则执行情况;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编制2008年财务报告时,应重点关注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中的10项具体要求;各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应当督促企业参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如有重大风险,应当在2008年年报中予以披露。
执行会计准则的企业在编制2008年财务报告时,应重点关注以下10项要求。
1、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涉及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应当保持会计政策的前后一致性。
企业2008年变更会计政策的,应当提供符合会计政策变更条件的依据和说明,不得滥用会计政策。
2、同时发行A股和H股的上市公司,对于以前期间从未涉及而于2008年新发生的交易事项,在A股和H股财务报告中所选择的会计政策、所作的会计估计应当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