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焊管理制度范本
电气焊管理制度模版

电气焊管理制度模版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电气焊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和事故隐患的发生,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电气焊作业的员工,并且在所有电气焊作业现场有效实施。
二、责任与义务2.1 公司管理者应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并对电气焊作业的安全性负有最终责任。
2.2 部门经理应根据具体情况对电气焊作业进行逐个审批,确保作业方案的合理性和安全性,并将审批意见记录备案。
2.3 作业负责人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作业过程的安全性,并对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技术指导负有责任。
2.4 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按照作业方案进行操作,确保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
三、安全管理措施3.1 作业前的准备3.1.1 作业负责人应编制详细的作业方案,并向部门经理提交审批。
3.1.2 作业方案中应包括作业区域的标识、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作业流程等内容。
3.1.3 作业人员应按照作业方案进行技术交底,并戴上必要的防护用品。
3.2 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控制3.2.1 对于有潜在危险的设备和工艺,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设立警示标识、设置防护栏杆等。
3.2.2 严禁未经许可的人员靠近作业区域,同时作业人员要与其他作业人员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2.3 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进行防火防爆措施,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
3.3 作业后的处理3.3.1 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应及时清理作业区域,并进行必要的设备维护和保养。
3.3.2 作业负责人应对作业结果进行检查,并领导人员进行验收。
3.3.3 对于存在问题的作业,应及时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四、安全培训和技术指导4.1 新员工入职前应接受电气焊作业的安全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2 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4.3 配备经验丰富的电气焊技术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并解答相关技术问题。
五、应急措施5.1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情况,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告知作业人员。
电焊、气焊作业管理制度(5篇)

电焊、气焊作业管理制度一、施工前准备使用单位或维修单位应对下列事项确实检查后,才能准予以施工。
(一)消防措施:施工场地应准备适当的灭火器和水,并使作业人员了解消防器材的位置及使用方法。
(二)安全措施:防护面具、手套。
高处工作应戴安全帽,系安全腰带。
(三)场地安全措施:使用的机械是否已停止,管路或贮槽的压力、液体是否已全部排除,钢瓶压力阀、管线接头是否漏电漏气等。
二、施工中注意事项电焊、气焊作业至少有一位维修单位人员在场监工并注意下列事项:(一)厂区内或易燃易爆地点附近工作时,应严禁烟火。
(二)严禁电焊、气焊棒尚为火红状态下放置。
(三)应防止电焊、气焊所产生的火花四处飞溅。
(四)钢瓶是否安置稳当、压力阀是否正常。
(五)应移开可燃性和可爆性物品,钢瓶出口阀不得沾有油物。
(六)作业现场应将粉尘清除。
(七)使用机械应予以确认停止。
(八)不得擅自接用电源,应由监工向电机组申请配接。
(九)电器设备的使用、修理等工作应有电工在场监视。
三、施工后应做好下列各点方可离去:(一)清理现场残留物、火星、铁及焊棒等。
(二)使用的工具及器材应搬离现场。
(三)焊接及地割现场,其上下地板应留人员看守,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去。
电焊、气焊作业管理制度(2)一、总则电焊、气焊是一种常见的金属焊接工艺,广泛应用于建筑、船舶、汽车制造、机械加工等领域。
为保证焊接作业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作业资质1. 所有从事电焊、气焊作业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焊接作业资格证书,且证书有效期内。
2. 未取得焊接作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进行电焊、气焊作业。
三、设备管理1. 所有电焊、气焊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2.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了解设备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和故障处理方法。
3. 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擅自使用电焊、气焊设备。
4. 使用完毕的设备必须及时清理,保持设备的整洁。
四、作业环境管理1. 作业场所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通风良好,并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
电气焊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最终版)

电气焊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最终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项依据】本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工作岗位及涉及到电气焊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目的意义】本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电气焊工作,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工作质量,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第四条【主要内容】本管理制度包括电气焊作业的前期准备、操作流程、安全防护、责任追究、员工培训和保险福利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章前期准备第五条【设备管理】本单位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气焊设备,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焊工资质】电气焊工必须持有有效的焊工证书才能上岗工作。
本单位应定期检查焊工证书的有效期,并及时进行更新。
第七条【工作计划】每个电气焊项目都应有相应的工作计划,包括焊接的时间、地点、人员配置等。
关键项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编制,经审核才能执行。
第八条【材料准备】电气焊作业前,必须准备好所需的焊接材料、焊接电极等,并进行验收,确保质量合格。
第三章操作流程第九条【操作流程】电气焊作业的操作流程包括接收焊接任务、组织备料、焊接操作、质量检验和完工报告等环节。
第十条【焊接前检查】在进行电气焊作业前,必须进行相关设备的检查和试验,确保设备的工作正常。
第十一条【工作流程】电气焊工作流程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①焊前准备;②焊接操作;③焊后处理;④完工报告。
第四章安全防护第十二条【安全培训】本单位应定期进行电气焊工作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安全设施】本单位应配置完备的安全设施,包括防护栏杆、防护网、警示标识等,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第十四条【防火措施】在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避免发生火灾事故。
第十五条【应急预案】本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以应对电气焊作业可能发生的事故和灾害情况。
电气焊管理制度模版

电气焊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气焊工作流程,保障工作人员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电气焊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电气焊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维修、安装、调试等工作。
第三条电气焊工作人员须具备相关的岗位资质和证书,并接受必要的培训,确保能够熟练掌握相关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由公司安全负责人负责监督和执行,具体实施由工程部门负责。
第二章责任与义务第五条公司安全负责人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管理制度,制定电气焊工作操作规程,并进行员工培训。
第六条工程部门负责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电气焊工作,制定工作计划,配备必要的设备和材料,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第七条电气焊工作人员须按照公司制定的工作计划和操作规程进行工作,确保操作过程安全可靠。
同时,须主动报告工作中的问题和风险。
第八条电气焊工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工具和设备,保养和保管好工作用具,确保其完好无损。
第九条电气焊工作人员须定期参加技术培训和考核,提升自身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十条公司领导应积极支持电气焊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源和保障,确保电气焊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电气焊工作人员在工作前应对现场进行风险评估和检查,确保无明显的安全隐患。
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第十二条确定电气焊工作区域,设置隔离设施,确保电气焊工作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三条电气焊工作人员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但不限于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第十四条电气焊工作现场应保持整洁,将废弃物料及时清理,避免造成伤害或意外。
第十五条在电气焊工作现场,应明确划定安全区域,并设置警示标志,防止他人进入。
第十六条严禁在无电气焊工作人员指导和监督下,非电气焊工作人员进行电气焊操作。
第十七条在电气焊工作结束后,电气焊工作人员应关闭设备电源,并进行相关设备的保养和维护。
第四章违约与处罚第十八条电气焊工作人员不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或违反安全措施,造成事故或损失的,将追究其责任,并受到相应的处罚。
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5篇)

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为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防止井下使用电焊、气焊、气割和喷灯焊接(以下简称电气焊)作业引发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有条件拆装运输的设备,部件需要电气焊维修时,必须升井维修,不得在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
2.设备安装需要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在设备入井前作业,不得在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
3.井下需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措施中应明确施工时间(计划)、地点、作业内容、现场负责人、专职瓦斯检查员、安检员、施焊人员、喷洒水人员、焊后留守人员和携带火种人员。
4.矿井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机电运输部、通风灭火部、生产技术部、安全管理部等部门和总工程师、公司经理共同审批后方可执行,并有专职瓦检员、安检员及现场跟班负责人监督检查措施落实。
5.一个电气焊措施只能在一个地点使用一次,严禁一个措施多次使用或套用。
6.能够移至全风压进风风流区域进行的电气焊作业,必须移至全风压进风风流区域作业。
7.进行电气焊作业有可能影响到相关联单位的设备、设施或场所安全时,调度室要在作业前通知关联单位,以便做好防范措施。
8.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未取得电气焊作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作业。
9.电气焊作业前,作业现场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作业人员学习已审批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签字留查。
10.电气焊作业前,施工单位必须到调度室登记,调度人员要对电气焊作业地点附近的设备、设施状态进行统一协调,以保证作业安全。
11.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负责人、瓦斯检查员、安检员、施焊人员、喷洒水人员、焊后留守人员、携带火种人员、作业时间、地点、工作内容要与安全技术措施一一对应,以上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必须重新审批措施。
12.电气焊作业地点必须配备消防器材,至少备有两具8kg干粉灭火器和0.2m3的灭火砂,并有可靠的灭火水管,由喷洒水人员负责喷洒水和管理灭火器材。
13.电气焊设备及工具必须完好,绝缘良好,焊机外壳必须接地。
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范本

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近年来,井下电气焊作业在矿山、隧道、地铁等工程领域中得到广泛应用。
为维护作业安全,规范作业流程,提高作业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井下电气焊作业的全过程管理,包括作业准备、作业实施、作业验收等环节。
三、作业准备1. 作业前,必须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和理论学习,了解作业规范和操作要求。
2. 编制作业方案,明确作业内容、作业地点和时间,以及工作人员的分工和职责。
3. 检查和保养作业所需的设备和工具,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4. 准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防护用具、防护锁具等,以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四、作业实施1. 在作业前,负责人必须召集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交底,明确作业目标、作业流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2. 在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划定作业区域,并确保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区。
3. 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护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4. 在作业过程中,严禁吸烟、饮食和乱丢垃圾等行为,确保作业环境整洁和无火源。
5. 作业人员应按照作业方案要求,正确使用焊接设备和工具,严禁违规操作和使用不合格的设备。
6. 在作业进行中,如遇意外情况,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向负责人报告,以便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五、作业验收1. 作业完成后,必须对焊接部位进行质量检查,确保焊缝质量符合标准和要求。
2. 确认作业区域已清理干净,没有残留的焊渣和其他杂物。
3. 进行作业记录和资料的整理与归档,包括作业时间、作业人员、作业结果等信息。
六、质量控制1. 制定焊接质量评估标准,对焊缝进行抽检,确保焊接质量符合要求。
2. 建立作业人员岗前培训制度,定期进行技能培训和考核,提高作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3. 定期检查和维护焊接设备和工具,确保其能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七、安全管理1. 强化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加强对井下电气焊作业风险的宣传和防控,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电气焊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最终版(大全)

电气焊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最终版(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气焊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设备设施正常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电气焊作业活动,包括电气焊设备的使用、维护、检修、操作和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电气焊作业,是指使用电弧、电阻热、激光、电子束等焊接技术进行的金属连接、切割、热处理等作业。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职责,加强电气焊作业的安全培训和监督检查,确保电气焊作业的安全顺利进行。
第二章电气焊设备管理第五条公司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电气焊设备,并建立设备档案,定期进行设备检查、维护和检修。
第六条电气焊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应遵守设备说明书和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设备结构和参数。
第七条电气焊设备的电源线、气管、电缆等连接部件应定期检查,确保连接牢固、绝缘良好、无漏电现象。
第八条电气焊设备的防护装置、紧急停机装置、报警装置等安全设施应齐全有效,并定期进行功能测试。
第三章电气焊作业安全管理第九条电气焊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条电气焊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安全知识,取得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和技能考核。
第十一条电气焊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服、防护鞋等。
第十二条电气焊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不得在危险环境下进行作业。
第十三条电气焊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花、熔渣等飞溅物伤人和引发火灾。
第十四条电气焊作业结束后,应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电气焊作业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电气焊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电气焊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最终版)

电气焊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最终版)引言概述:电气焊管理制度是企业为了规范电气焊工作流程和保障工作安全而制定的一套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电气焊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焊接工艺规程、焊接作业操作规范、设备维护与检修、安全防护措施。
一、焊接工艺规程1.1 焊接工艺选择:根据焊接材料、焊接件的种类和要求,选择适合的焊接工艺,包括手工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埋弧焊等。
确保焊接质量和效率。
1.2 焊接参数设定:根据焊接工艺规程,设定合适的焊接电流、电压、焊接速度等参数,确保焊接接头的牢固性和质量。
1.3 焊接试样制备:根据焊接工艺规程要求,制备焊接试样进行焊接试验,评估焊接工艺的可行性和质量。
二、焊接作业操作规范2.1 工作前准备:焊接前,进行工作区域的清理,确保焊接区域无杂物和易燃物。
检查焊接设备和工具的完好性和安全性。
2.2 焊接操作流程:按照焊接工艺规程,进行焊接操作,包括焊接准备、焊接接头的装夹和对位、焊接操作、焊后处理等步骤。
操作过程中,注意安全防护,如佩戴防护眼镜、焊接手套等。
2.3 焊接质量检验:焊接完成后,进行焊接质量检验,包括外观质量、焊缝的牢固性和尺寸等方面。
确保焊接质量符合要求。
三、设备维护与检修3.1 设备定期检查:定期对焊接设备进行检查,包括电源线路、焊接机、焊接枪等,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3.2 设备维护保养:根据设备使用手册,进行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包括清洁设备、更换易损件等,延长设备寿命和保证焊接质量。
3.3 设备故障处理:对于设备故障,及时进行处理,包括维修、更换零部件等,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工作安全。
四、安全防护措施4.1 个人防护:焊接作业人员应佩戴防护眼镜、焊接手套、防护服等个人防护装备,避免受到火花、烟尘等对身体的伤害。
4.2 火灾防护:在焊接作业区域内设置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和维护,防止火灾发生和蔓延。
4.3 通风换气:焊接作业区域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换气,排除焊接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气体,保障作业人员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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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电气焊管理制度范文(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7328电气焊管理制度范文
Model of electric welding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防止电焊、气焊、气割和喷灯焊接(以下简称电气焊)作业引发火灾、伤人和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措施。
一、安全管理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严格遵守本管理措施。
2、熟练掌握电气焊操作规程,认真学习刻苦专研电气焊技能,对电气焊技术精益求精,努力提高电气焊业务水平。
3、电焊机必须完好、绝缘良好。
不得缺盖,接线端子必须在绝缘板上,手把线完好不得破皮漏电。
4、电焊填补焊缝时,对使用的填补材料必须先进行甄别,确认安全无问题后,方可使用。
5、电焊机在使用前必须进行绝缘、拉接等性能进行检查,拆装接电或发生故障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
6、严禁用钢筋代替地线、零线、把线,地线与钢筋相接处必须牢固。
7、电焊机要设单独漏电开关,开关应设防雨设施,拉合闸时应带绝缘手套侧向操作。
8、更换焊条时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作业时应站在绝缘胶板和木板上。
9、焊接作业时必须佩带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0、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不得穿拖鞋。
11、在压力容器、密闭容器、盛过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施焊时严格按操作规程办。
12、雷雨天应停止露天作业。
13、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工作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并检查作业地点确无火灾危险。
14、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未取得电气焊作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作业。
15、熟练识别气瓶颜色,如氧气瓶有效为蓝色,加黄色色环一道,字样为黑色。
16、加强个人保护,严防职业病发生。
17、氧气瓶、乙炔瓶应经常检查,不符合规定的气瓶禁止使用,瓶体、底座、阀门、气表、瓶帽、防震圈等缺一不可,气线完好不漏。
18、使用氧气瓶、乙炔瓶时,必须放置固定,两瓶间距应大于5米,与明火和散火花的地点距离应在10米以外。
19、气枪点火时,应按“先开乙炔,先关乙炔”的原则进行,燃烧的焊枪不得随意乱放。
20、挪动重物体时必须注意安全。
21、严禁酒后上岗。
22、严禁在有压力液体或压力气体的容器、管道,带电设备以及正在运转的机械上进行电气焊。
23、进入设备或容器内部作业时,施焊人员要穿干燥工作服和绝缘鞋,并设专人监护。
禁止将泄露乙炔气的焊炬、割炬携带到设备内和容器内,以防混合气体遇明火爆炸。
24、焊机外壳必须接地,必须双线作业。
25、违反本制度进行电气焊作业时,一经发现,要立即制止,并根据本管理措施进行处罚。
井下电气焊作业还应遵守以下管理措施
1、电气焊作业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有专职瓦检员、安全员现场监督检查。
2、矿井每班内只允许有一个地点进行电气焊作业。
3、有条件拆装运输的设备、部件需要动用电气焊维修时,必须升井进行,不得在井下维修。
4、能够移至全负压通风区域进行的电气焊作业,必须移至全负压通风区域进行。
在采煤工作面和回风巷内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采取特殊的安全技术措施。
5、一个措施只能在一个地点使用一次,严禁一个措施多次使用。
6、进行电气焊作业有可能影响到相关联单位的设备、设施或场所安全时,施工单位应在作业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关联单位,以便关联单位做好防范措施。
7、电气焊作业前,作业现场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作业人员贯彻学习已审批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签字。
8、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负责人、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施焊人员、作业时间、地点、工作内容要与安全技术措施一一对应,以上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必须重新审批措施。
9、电气焊作业地点必须配备消防器材。
应至少备有两具8kg干粉灭火器和0.2m3的灭火砂,并有可靠的灭火水管,并指定专人负责喷洒水。
10、电气焊作业前及作业过程中,瓦斯检查员必须全程监测作业场所有害气体浓度。
当瓦斯浓度超过0.5%时,立即停止作业。
安全员必须全程监督检查施焊地点周围的安全状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携带火种人员入井和升井都必须向井口检身人员汇报火种(只允许使用火柴)使用情况。
11、电气焊作业时,应在工作地点及其附近设置不燃性材料接受火星、焊渣等高温物品,并及时扑灭明火。
12、电气焊工作完毕或暂停时,施焊人员必须及时切断电源、气源。
工作完毕后,作业人员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彻底清理,再次用水喷洒,并由焊后留守人员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确认无起火危险或其它异常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13、电气焊作业完毕后,相关设备、工具等必须全部回收并及时运至地面存放,不得在井下存放。
14、井口房,地面煤仓内,煤仓上、下口,皮带走廊,洗煤厂筛分破碎车间等可能有粉尘或瓦斯积聚的地方进行电气焊作业,视同于井下作业。
15、电气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作业完成后措施及学习情况必须交由机电科统一存档。
二、考核与处罚
1、电焊机缺盖,接线端子无绝缘板,手把线不完好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元。
2、电焊填补焊缝时,对使用的填补材料必须先进行甄别,确认安全无问题后,方可使用,否则罚责任人50元。
3、氧气瓶、乙炔瓶经检查,如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气瓶,一次罚责任人50元,瓶体、底座、阀门、气表、瓶帽、防震圈等缺少一件或气线不完好的,罚责任人50元,。
4、使用氧气瓶、乙炔瓶时,放置不固定,两瓶间距小于5米,与明火和散火花的地点距离小于10米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元。
5、气枪点火时,不按“先开乙炔,先关乙炔”的原则进行,燃烧的焊枪随意乱放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元。
6、电焊机在拆装接电或发生故障时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如乱人操作,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7、严禁用钢筋代替地线、零线、把线,地线与钢筋相接处必须牢固,否则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元。
8、作业人员不佩戴安全帽或穿拖鞋,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元。
9、在压力容器、密闭容器、盛过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施焊时,不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元。
10、施焊场地周围不清除易燃易爆物品而进行电气焊作业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11、电气焊作业人员无持证上岗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12、焊接作业时不佩带防护眼镜或面罩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元。
13、电气焊作业时,酒后上岗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
50元。
14、严禁在有压力液体或压力气体的容器、管道,带电设备以及正在运转的机械上进行电气焊,否则罚责任人100元。
15、进入设备或容器内部作业时,施焊人员要穿干燥工作服和绝缘鞋,并设专人监护。
禁止将泄露乙炔气的焊炬、割炬携带到设备内和容器内,否则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元。
16、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必须双线作业,否则罚责任人50元。
17、井下电气焊作业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有专职瓦检员、安监员现场监督检查,否则每发出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18、有条件拆装运输的设备、部件需要动用电气焊维修时,必须升井进行,不得在井下维修,否则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19、一个措施只能在一个地点使用一次,如发现一个措施多次使用的,罚责任人100元。
20、进行电气焊作业有可能影响到相关联单位的设备、设施或场所安全时,施工单位未在作业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关联单位,以便关联单位做好防范措施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21、电气焊作业前,作业现场负责人未组织有关作业人员贯彻学习已审批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签字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22、作业人员未随身携带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负责人、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施焊人员、作业时间、地点、工作内容要与安全技术措施不对应或以上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未重新审批措施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23、电气焊作业地点未配备消防器材;干粉灭火器和灭火砂配备不足;没有可靠的灭火水管的;并指定专人负责喷洒水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元。
24、电气焊作业时,未在工作地点及其附近设置不燃性材料接受火星、焊渣等高温物品,未及时扑灭明火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25、电气焊作业完毕后,相关设备、工具等未及时运至
地面存放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元。
26、井口房,地面煤仓内,煤仓上、下口,皮带走廊,洗煤厂筛分破碎车间等可能有粉尘或瓦斯积聚的地方进行电气焊作业,未按照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措施办理相关手续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27、电气焊作业完成后措施及学习情况未及时交由机电科存档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元。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机电科
201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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