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焊管理制度(通用版)
电气焊管理制度模版

电气焊管理制度模版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电气焊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和事故隐患的发生,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电气焊作业的员工,并且在所有电气焊作业现场有效实施。
二、责任与义务2.1 公司管理者应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并对电气焊作业的安全性负有最终责任。
2.2 部门经理应根据具体情况对电气焊作业进行逐个审批,确保作业方案的合理性和安全性,并将审批意见记录备案。
2.3 作业负责人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作业过程的安全性,并对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技术指导负有责任。
2.4 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按照作业方案进行操作,确保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
三、安全管理措施3.1 作业前的准备3.1.1 作业负责人应编制详细的作业方案,并向部门经理提交审批。
3.1.2 作业方案中应包括作业区域的标识、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作业流程等内容。
3.1.3 作业人员应按照作业方案进行技术交底,并戴上必要的防护用品。
3.2 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控制3.2.1 对于有潜在危险的设备和工艺,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设立警示标识、设置防护栏杆等。
3.2.2 严禁未经许可的人员靠近作业区域,同时作业人员要与其他作业人员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2.3 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进行防火防爆措施,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
3.3 作业后的处理3.3.1 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应及时清理作业区域,并进行必要的设备维护和保养。
3.3.2 作业负责人应对作业结果进行检查,并领导人员进行验收。
3.3.3 对于存在问题的作业,应及时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四、安全培训和技术指导4.1 新员工入职前应接受电气焊作业的安全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2 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4.3 配备经验丰富的电气焊技术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并解答相关技术问题。
五、应急措施5.1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情况,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告知作业人员。
电焊、气焊作业管理制度(5篇)

电焊、气焊作业管理制度一、施工前准备使用单位或维修单位应对下列事项确实检查后,才能准予以施工。
(一)消防措施:施工场地应准备适当的灭火器和水,并使作业人员了解消防器材的位置及使用方法。
(二)安全措施:防护面具、手套。
高处工作应戴安全帽,系安全腰带。
(三)场地安全措施:使用的机械是否已停止,管路或贮槽的压力、液体是否已全部排除,钢瓶压力阀、管线接头是否漏电漏气等。
二、施工中注意事项电焊、气焊作业至少有一位维修单位人员在场监工并注意下列事项:(一)厂区内或易燃易爆地点附近工作时,应严禁烟火。
(二)严禁电焊、气焊棒尚为火红状态下放置。
(三)应防止电焊、气焊所产生的火花四处飞溅。
(四)钢瓶是否安置稳当、压力阀是否正常。
(五)应移开可燃性和可爆性物品,钢瓶出口阀不得沾有油物。
(六)作业现场应将粉尘清除。
(七)使用机械应予以确认停止。
(八)不得擅自接用电源,应由监工向电机组申请配接。
(九)电器设备的使用、修理等工作应有电工在场监视。
三、施工后应做好下列各点方可离去:(一)清理现场残留物、火星、铁及焊棒等。
(二)使用的工具及器材应搬离现场。
(三)焊接及地割现场,其上下地板应留人员看守,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去。
电焊、气焊作业管理制度(2)一、总则电焊、气焊是一种常见的金属焊接工艺,广泛应用于建筑、船舶、汽车制造、机械加工等领域。
为保证焊接作业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作业资质1. 所有从事电焊、气焊作业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焊接作业资格证书,且证书有效期内。
2. 未取得焊接作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进行电焊、气焊作业。
三、设备管理1. 所有电焊、气焊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2.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了解设备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和故障处理方法。
3. 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擅自使用电焊、气焊设备。
4. 使用完毕的设备必须及时清理,保持设备的整洁。
四、作业环境管理1. 作业场所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通风良好,并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
电气焊管理制度模版

电气焊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气焊工作流程,保障工作人员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电气焊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电气焊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维修、安装、调试等工作。
第三条电气焊工作人员须具备相关的岗位资质和证书,并接受必要的培训,确保能够熟练掌握相关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由公司安全负责人负责监督和执行,具体实施由工程部门负责。
第二章责任与义务第五条公司安全负责人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管理制度,制定电气焊工作操作规程,并进行员工培训。
第六条工程部门负责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电气焊工作,制定工作计划,配备必要的设备和材料,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第七条电气焊工作人员须按照公司制定的工作计划和操作规程进行工作,确保操作过程安全可靠。
同时,须主动报告工作中的问题和风险。
第八条电气焊工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工具和设备,保养和保管好工作用具,确保其完好无损。
第九条电气焊工作人员须定期参加技术培训和考核,提升自身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十条公司领导应积极支持电气焊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源和保障,确保电气焊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电气焊工作人员在工作前应对现场进行风险评估和检查,确保无明显的安全隐患。
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第十二条确定电气焊工作区域,设置隔离设施,确保电气焊工作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三条电气焊工作人员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但不限于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第十四条电气焊工作现场应保持整洁,将废弃物料及时清理,避免造成伤害或意外。
第十五条在电气焊工作现场,应明确划定安全区域,并设置警示标志,防止他人进入。
第十六条严禁在无电气焊工作人员指导和监督下,非电气焊工作人员进行电气焊操作。
第十七条在电气焊工作结束后,电气焊工作人员应关闭设备电源,并进行相关设备的保养和维护。
第四章违约与处罚第十八条电气焊工作人员不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或违反安全措施,造成事故或损失的,将追究其责任,并受到相应的处罚。
2024年煤矿井下电气焊使用管理制度

2024年煤矿井下电气焊使用管理制度管理制度:2024年煤矿井下电气焊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煤矿井下电气焊操作的安全和生产环境的稳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井下电气焊操作,包括电气焊设备的选型、安装、使用和维护等所有环节。
第三条井下电气焊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培训和资质,并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要求。
第四条煤矿应建立电气焊使用档案,记录电气焊设备的安装、维护和检修等相关信息。
第五条电气焊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煤矿安全生产要求,且经过定期检验和维护。
第二章井下电气焊操作要求第六条井下电气焊操作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人员应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具。
第七条井下电气焊操作应先进行工作区域的安全检查,确保周围环境无明火、易燃物等危险因素。
第八条在进行电气焊操作前,需对工作面进行通风处理,及时排除有害气体和烟尘。
第九条在电气焊操作过程中,应保持焊缝周围清洁,避免火花飞溅引发火灾。
第十条井下电气焊操作应有专人负责监控焊接区域,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第三章电气焊设备管理第十一条电气焊设备应经过特定的选型和检测,且设备标识要清晰可见。
第十二条电气焊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相关规定,设备与地面连接要可靠,保证设备的接地安全。
第十三条电气焊设备应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并及时清理设备周围的杂物。
第十四条电气焊设备应具备过载保护装置和短路保护装置,并定期检验和测试其可靠性。
第十五条电气焊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机,并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和检修。
第四章电气焊操作人员要求第十六条井下电气焊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岗位技能和操作知识,且持有相应资质证书。
第十七条井下电气焊操作人员应进行定期培训,了解新技术和操作规程,并通过考核。
第十八条井下电气焊操作人员应时刻关注操作环境和设备状态,及时发现并报告问题。
第十九条井下电气焊操作人员应遵守操作规程,禁止擅自更改设备参数或操作程序。
第二十条井下电气焊操作人员应遵守安全生产纪律,严禁酒后操作和违章操作。
电气焊管理制度范文

电气焊管理制度范文电气焊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气焊作业行为,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从事电气焊作业的人员,包括内部员工和外部承包商。
第三条本制度内容应与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相符,不得违背相关规定。
第二章责任与权限第四条公司管理层有责任设立和完善电气焊管理制度,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电气焊作业人员有责任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作业,并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六条内部员工在电气焊作业中须遵守公司的安全操作规程,并接受相应的培训。
第七条外部承包商在电气焊作业中必须遵守本制度,并接受公司的安全培训。
第三章作业前的准备第八条在进行电气焊作业之前,应先验收设备和焊接工具,并保证其符合安全标准。
第九条在进行高压电气焊作业之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得到相关人员的批准。
第十条针对特殊场所或条件,应进行现场勘察,并据此确定作业方案和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在作业现场,应设置专门的电气焊区域,并限制非作业人员的进入。
第四章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第十二条在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戴好防护用品,包括防护面罩、手套、工作服等。
第十三条作业人员必须熟悉电气焊设备的操作规程,并懂得正确使用焊接工具。
第十四条电气焊设备的安全功能和保护装置必须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停机检修。
第十五条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时刻注意周围的环境和安全状况,如发现危险情况应及时报告。
第十六条作业人员必须按照焊接工艺规程进行作业,严禁违规操作和超负荷使用设备。
第五章事故与处理第十七条任何与电气焊作业相关的事故,无论人员伤亡还是设备损坏,都必须立即报告给上级领导。
第十八条对于发生的事故,要进行详细调查分析,找出事故的原因,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第十九条对于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需要进行事故责任追责,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条作业人员在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配合公司进行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
电气焊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电气焊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目录一、总则二、安全责任三、安全培训四、安全生产设施与设备五、作业操作规程六、应急处置七、安全检查与监督八、法律责任一、总则为规范电、气焊作业,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1适用范围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员工进行电、气焊作业的一切环节。
1.2安全原则电、气焊作业应以人的安全和健康为首要原则,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二、安全责任2.1单位安全责任本单位应建立健全电、气焊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责任,配备足够的安全人员,落实各项安全工作。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2.2个人安全责任每位从事电、气焊作业的员工都有责任自觉遵守安全规定,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不私自擅离岗位,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参与安全教育培训。
三、安全培训3.1岗前培训每位从事电、气焊作业的员工在上岗前接受安全培训,掌握操作规程、危险预防和应急处理知识,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2定期培训对从事电、气焊作业的员工进行定期培训,包括新技术、新设备的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等。
四、安全生产设施与设备4.1工作场所电、气焊作业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保持通风良好,避免火源和易燃物品。
4.2个人防护所有从事电、气焊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符合标准的防护面罩、防护手套和防护鞋等个人防护装备,防止烫伤和化学伤害。
4.3安全保护设施电、气焊作业区域应配备灭火器和灭火器等消防设备,确保安全疏散通道畅通。
五、作业操作规程5.1操作人员电、气焊作业必须由具备相关资质证书和经验的操作人员进行,禁止无资质人员擅自操作。
5.2作业前准备作业前应对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工作区域没有易燃物品或其他安全隐患。
检查焊接设备和电源是否正常,保证工作环境安全。
5.3作业过程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焊接作业,严禁擅自修改和更改焊接设备和焊接参数。
同时要注意焊接火花、火焰和高温物质对周围工作人员和设备的危害。
电气焊管理制度

电气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气焊的管理,确保焊接作业安全,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提高生产效率,保证产品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一切涉及电气焊的工作,包括焊接操作、设备维护、人员培训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安全、高效、质量”,确保焊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提高焊接效率,保证产品质量。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四条公司应设立电气焊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电气焊管理制度。
第五条电气焊管理部门应配备具有相关技术和管理经验的人员,并定期进行岗位培训,保证其业务水平。
第六条公司应设立焊接作业者岗位,负责具体焊接操作,并接受电气焊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章焊接设备管理第七条公司应购置符合国家标准的焊接设备,并将其安装在专门的焊接作业场所。
第八条焊接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必要的检查和试验,并由专业人员进行调试,确保设备完好。
第九条焊接设备的使用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操作规程,并按照规程进行正确使用和保养。
第十条焊接设备必须定期进行维护,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焊接设备的使用人员在操作设备前,必须检查设备及周围环境是否有安全隐患,确保操作的安全性。
第四章焊接作业管理第十二条焊接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明确焊接工艺和操作要求,确保焊接过程中的安全性。
第十三条在焊接作业中,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如手套、护目镜等。
第十四条焊接作业应远离易燃物和易爆物,禁止在容易产生火花的地方焊接。
第十五条焊接作业现场必须有专人负责监督,并做好周边设施的安全保护工作。
第十六条焊接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保持场地的整洁,防止火灾和其它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五章培训管理第十七条公司应定期组织焊接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技术培训,提高其焊接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十八条焊接操作人员应持有相关证书,并定期进行复审,确保其技能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第六章安全管理第十九条公司应制定和完善电气焊安全操作规程,并向所有相关人员进行宣传,确保他们了解和遵守。
电气焊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电气焊作业安全管理,保障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电气焊作业,包括但不限于焊接、切割、打磨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电气焊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电气焊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 安全生产部:负责电气焊作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制定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检查电气焊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
3. 电气焊作业班组:负责电气焊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四、安全操作规程1. 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 作业前应检查设备、工具是否完好,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3. 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保持通风良好,防止有害气体积聚。
4. 作业过程中应穿戴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如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5. 电气焊作业区域应设专人监护,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6. 严禁在易燃、易爆、潮湿等危险场所进行电气焊作业。
7. 作业完成后,应清理现场,确保无安全隐患。
五、安全检查与事故处理1. 安全生产部定期对电气焊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上报,并按照《事故报告和处理条例》进行处理。
3. 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作业人员,应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单位各部门、各班组应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电气焊作业安全。
4. 本制度如与本单位其他相关制度有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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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焊管理制度(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738
电气焊管理制度(通用版)
为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防止电焊、气焊、气割和喷灯焊接(以下简称电气焊)作业引发火灾、伤人和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措施。
一、安全管理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严格遵守本管理措施。
2、熟练掌握电气焊操作规程,认真学习刻苦专研电气焊技能,对电气焊技术精益求精,努力提高电气焊业务水平。
3、电焊机必须完好、绝缘良好。
不得缺盖,接线端子必须在绝缘板上,手把线完好不得破皮漏电。
4、电焊填补焊缝时,对使用的填补材料必须先进行甄别,确认安全无问题后,方可使用。
5、电焊机在使用前必须进行绝缘、拉接等性能进行检查,拆装接电或发生故障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
6、严禁用钢筋代替地线、零线、把线,地线与钢筋相接处必须牢固。
7、电焊机要设单独漏电开关,开关应设防雨设施,拉合闸时应带绝缘手套侧向操作。
8、更换焊条时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作业时应站在绝缘胶板和木板上。
9、焊接作业时必须佩带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0、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不得穿拖鞋。
11、在压力容器、密闭容器、盛过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施焊时严格按操作规程办。
12、雷雨天应停止露天作业。
13、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工作结束应先切断电
源,并检查作业地点确无火灾危险。
14、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未取得电气焊作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作业。
15、熟练识别气瓶颜色,如氧气瓶有效为蓝色,加黄色色环一道,字样为黑色。
16、加强个人保护,严防职业病发生。
17、氧气瓶、乙炔瓶应经常检查,不符合规定的气瓶禁止使用,瓶体、底座、阀门、气表、瓶帽、防震圈等缺一不可,气线完好不漏。
18、使用氧气瓶、乙炔瓶时,必须放置固定,两瓶间距应大于5米,与明火和散火花的地点距离应在10米以外。
19、气枪点火时,应按“先开乙炔,先关乙炔”的原则进行,燃烧的焊枪不得随意乱放。
20、挪动重物体时必须注意安全。
21、严禁酒后上岗。
22、严禁在有压力液体或压力气体的容器、管道,带电设备以
及正在运转的机械上进行电气焊。
23、进入设备或容器内部作业时,施焊人员要穿干燥工作服和绝缘鞋,并设专人监护。
禁止将泄露乙炔气的焊炬、割炬携带到设备内和容器内,以防混合气体遇明火爆炸。
24、焊机外壳必须接地,必须双线作业。
25、违反本制度进行电气焊作业时,一经发现,要立即制止,并根据本管理措施进行处罚。
井下电气焊作业还应遵守以下管理措施
1、电气焊作业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有专职瓦检员、安全员现场监督检查。
2、矿井每班内只允许有一个地点进行电气焊作业。
3、有条件拆装运输的设备、部件需要动用电气焊维修时,必须升井进行,不得在井下维修。
4、能够移至全负压通风区域进行的电气焊作业,必须移至全负压通风区域进行。
在采煤工作面和回风巷内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采取特殊的安全技术措施。
5、一个措施只能在一个地点使用一次,严禁一个措施多次使用。
6、进行电气焊作业有可能影响到相关联单位的设备、设施或场所安全时,施工单位应在作业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关联单位,以便关联单位做好防范措施。
7、电气焊作业前,作业现场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作业人员贯彻学习已审批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签字。
8、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负责人、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施焊人员、作业时间、地点、工作内容要与安全技术措施一一对应,以上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必须重新审批措施。
9、电气焊作业地点必须配备消防器材。
应至少备有两具8kg干粉灭火器和0.2m3的灭火砂,并有可靠的灭火水管,并指定专人负责喷洒水。
10、电气焊作业前及作业过程中,瓦斯检查员必须全程监测作业场所有害气体浓度。
当瓦斯浓度超过0.5%时,立即停止作业。
安全员必须全程监督检查施焊地点周围的安全状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的
落实情况。
携带火种人员入井和升井都必须向井口检身人员汇报火种(只允许使用火柴)使用情况。
11、电气焊作业时,应在工作地点及其附近设置不燃性材料接受火星、焊渣等高温物品,并及时扑灭明火。
12、电气焊工作完毕或暂停时,施焊人员必须及时切断电源、气源。
工作完毕后,作业人员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彻底清理,再次用水喷洒,并由焊后留守人员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确认无起火危险或其它异常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13、电气焊作业完毕后,相关设备、工具等必须全部回收并及时运至地面存放,不得在井下存放。
14、井口房,地面煤仓内,煤仓上、下口,皮带走廊,洗煤厂筛分破碎车间等可能有粉尘或瓦斯积聚的地方进行电气焊作业,视同于井下作业。
15、电气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作业完成后措施及学习情况必须交由机电科统一存档。
二、考核与处罚
1、电焊机缺盖,接线端子无绝缘板,手把线不完好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元。
2、电焊填补焊缝时,对使用的填补材料必须先进行甄别,确认安全无问题后,方可使用,否则罚责任人50元。
3、氧气瓶、乙炔瓶经检查,如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气瓶,一次罚责任人50元,瓶体、底座、阀门、气表、瓶帽、防震圈等缺少一件或气线不完好的,罚责任人50元,。
4、使用氧气瓶、乙炔瓶时,放置不固定,两瓶间距小于5米,与明火和散火花的地点距离小于10米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元。
5、气枪点火时,不按“先开乙炔,先关乙炔”的原则进行,燃烧的焊枪随意乱放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元。
6、电焊机在拆装接电或发生故障时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如乱人操作,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7、严禁用钢筋代替地线、零线、把线,地线与钢筋相接处必须牢固,否则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元。
8、作业人员不佩戴安全帽或穿拖鞋,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元。
9、在压力容器、密闭容器、盛过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施焊时,不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元。
10、施焊场地周围不清除易燃易爆物品而进行电气焊作业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11、电气焊作业人员无持证上岗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12、焊接作业时不佩带防护眼镜或面罩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元。
13、电气焊作业时,酒后上岗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元。
14、严禁在有压力液体或压力气体的容器、管道,带电设备以及正在运转的机械上进行电气焊,否则罚责任人100元。
15、进入设备或容器内部作业时,施焊人员要穿干燥工作服和绝缘鞋,并设专人监护。
禁止将泄露乙炔气的焊炬、割炬携带到设备内和容器内,否则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元。
16、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必须双线作业,否则罚责任人50元。
17、井下电气焊作业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有专职瓦检员、安监员现场监督检查,否则每发出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18、有条件拆装运输的设备、部件需要动用电气焊维修时,必须升井进行,不得在井下维修,否则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19、一个措施只能在一个地点使用一次,如发现一个措施多次使用的,罚责任人100元。
20、进行电气焊作业有可能影响到相关联单位的设备、设施或场所安全时,施工单位未在作业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关联单位,以便关联单位做好防范措施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21、电气焊作业前,作业现场负责人未组织有关作业人员贯彻学习已审批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签字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22、作业人员未随身携带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负责人、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施焊人员、作业时间、地点、工作内容要与安全技术措施不对应或以上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未重新审批措施
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23、电气焊作业地点未配备消防器材;干粉灭火器和灭火砂配备不足;没有可靠的灭火水管的;并指定专人负责喷洒水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元。
24、电气焊作业时,未在工作地点及其附近设置不燃性材料接受火星、焊渣等高温物品,未及时扑灭明火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25、电气焊作业完毕后,相关设备、工具等未及时运至地面存放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元。
26、井口房,地面煤仓内,煤仓上、下口,皮带走廊,洗煤厂筛分破碎车间等可能有粉尘或瓦斯积聚的地方进行电气焊作业,未按照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措施办理相关手续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27、电气焊作业完成后措施及学习情况未及时交由机电科存档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元。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机电科
2011.5.31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