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工程材料取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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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建筑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

常规建筑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

常规建筑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一、水泥水泥是建筑工程中最常用的胶凝材料之一。

其检测项目主要包括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等。

1、检测标准(1)强度:根据《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不同品种和强度等级的水泥,其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

(2)凝结时间:初凝时间不得早于 45 分钟,终凝时间硅酸盐水泥不得迟于 65 小时,其他品种水泥不得迟于 10 小时。

(3)安定性:用沸煮法检验必须合格。

2、取样方法(1)散装水泥: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以一次进厂(场)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且总重量不超过 500 吨,随机从不少于 3 个罐车中抽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称取不少于 12 千克。

(2)袋装水泥: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以一次进厂(场)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且总重量不超过 200 吨,随机从不少于 20 袋中各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称取不少于 12 千克。

二、钢材钢材在建筑结构中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其质量检测不容忽视。

常见的检测项目有拉伸试验、弯曲试验等。

1、检测标准(1)拉伸试验:包括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和伸长率等指标,应符合相应的钢材标准。

(2)弯曲试验:根据钢材的品种和规格,规定了不同的弯曲角度和弯心直径,试验后钢材不应出现裂纹或断裂。

2、取样方法(1)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重量不大于 60 吨。

每批取拉伸试件 2 个、弯曲试件 2 个。

在任选的两根钢筋上切取。

(2)冷轧带肋钢筋: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外形、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和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每批不大于 60 吨。

每盘取拉伸试件 1 个、弯曲试件 2 个。

在每(任)盘中的任意一端截去 500mm 后切取。

三、砂、石砂、石是混凝土的主要骨料,其质量对混凝土的性能有很大影响。

1、检测标准(1)砂:主要检测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等。

施工现场常用材料取样、送检要求

施工现场常用材料取样、送检要求

施工现场常用材料取样、送检要求范本1:一、取样目的及范围:为保证施工现场常用材料的质量,确保工程质量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需对常用材料进行取样和送检。

二、取样方法:1. 混凝土材料:(1)首先,在施工前选取代表性的材料样品。

(2)然后,按照现场标准规范的要求,对材料进行取样。

(3)将取样的材料放置于密封的容器中,并标注材料名称、取样时间、取样地点等相关信息。

(4)将样品送至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分析和检测。

2. 钢材:(1)在验收进场之前,对钢材进行取样。

(2)按照规定的方法取样,并保证样品的完整性。

(3)将样品放置于防锈的容器中,并标注钢材的牌号、尺寸、取样时间等相关信息。

(4)将样品送至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三、送检要求:1. 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规范,确保取样和送检过程中的安全。

2. 对于需要取样的常用材料,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周期进行取样。

3. 确保取样和送检过程的正确性和准确性。

4. 在取样、送检和检测过程中,要保持取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附件:取样材料清单和取样记录表。

法律名词及注释:1. 工程质量:指工程在设计、施工和使用过程中,满足规范要求,具有良好的技术性能和安全性能的能力。

2. 取样:指在一定的范围内,从中选取一部分样品进行检测、分析或研究。

范本2:一、取样目的及范围:为了保证施工现场常用材料的质量,确保工程质量的安全可靠性,必须对常用材料进行取样和送检。

二、取样方法:1. 混凝土材料:(1)首先,在施工之前应当选择代表性的材料样品。

(2)其次,按照施工现场的标准规范要求,对材料进行取样。

(3)将取样的材料放入密封容器中,并根据相关要求标注材料名称、取样时间、取样地点等信息。

(4)将取样的材料送至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分析和检测。

2. 钢材:(1)在验收进场之前,应当对钢材进行取样。

(2)按照规范要求的方法进行取样,保证样品的完整性。

(3)将取样的钢材放入防锈容器中,并标注钢材的牌号、尺寸、取样时间等信息。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标准介绍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标准介绍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标准介绍建筑工程材料是支撑建筑物的基础,因此它们的质量和性能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建筑材料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需要进行严格的取样和检测。

因此,建筑工程材料取样标准是建筑行业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本文将介绍建筑工程材料取样标准的相关内容,以及在实践中如何操作。

一、建筑工程材料取样标准建筑工程材料取样标准主要包括术语和定义、通用原则、取样方法、标本准备、试验方法、质量评定和报告等内容。

这些标准的制定是基于国际和国内的相关标准,以确保取样和测试的可靠性和公正性。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建筑工程材料取样标准:1.混凝土取样标准。

混凝土取样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

在取样过程中,必须选择代表性样品,并在规定时间内送往实验室进行测试。

如果样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损坏或有其他影响,必须重新取样。

2.砖块和石材取样标准。

在取样时,必须选择外观光滑、单重相同的样品,并将它们分成等重的几部分。

样品应该分别进行测试,并选取最差的结果作为评价标准。

3.钢筋取样标准。

取样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样品应该选择代表性的、尽可能接近平均直径和长度的材料。

在取样时,必须避免材料中的缺陷和外观沾污。

二、建筑工程材料取样的操作方法在实际操作中,建筑工程材料取样需要遵循一定的步骤和要求,才能保证材料的质量和数据的准确性。

以下是建筑工程材料取样的操作方法:1.混凝土取样的操作方法在进行混凝土取样时,必须使用全自动或半自动的取样器。

取样器必须严格按照标准大小和形状进行校准,以确保混凝土样品的代表性和准确性。

在取样器待取的位置处进行取样,取样器必须随机落在混凝土表面的各个位置,必须避免取样器落在混凝土表面的同一位置。

在取样器落下后取出土样,按照标准包装样品,并及时送往检测室进行分析。

取样器在取样后必须与样品一起保存,以便检验。

2.砖块和石材取样的操作方法在取砖块和石材样品时,必须选择与建筑物实际使用尺寸相同的材料进行取样。

砖块和石材样品的数量必须按比例数量进行分配,严格控制样品的重量差异。

常用取样依据及方法

常用取样依据及方法

一、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一、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一、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一、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一、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一、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一、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一、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一、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一、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一、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一、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一、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一、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一、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一、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一、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一、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一、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一、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一、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一、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1、从贮油罐中取样:贮罐无搅拌设备时,用取样器按液面上、中、下位置各取规定数量样品,亦可在流出口按不同流出深度分3次取样,将取出的3个样品充分混合后取规定量作为试样;贮罐有搅拌设备时,经充分搅拌后用取样器在中部取样。

2、从槽车、罐车、沥青洒布车中取样:旋开取样阀,使流出至少4kg或4L后再取样;仅有放料阀时,待放出全部沥青的一半时再取样;从顶盖处取样,用取样器从中部取样。

3、在装料或卸料过程中取样:按时间间隔均匀地3次取样,经充分混合后取规定数量作为试样。

4、从沥青储存池中取样:在沥青加热端分间隔至少去3个样品,经充分混合后取规定数量作为试样。

5、从沥青桶中取:可加热后按罐车的取样方法取样;当不便加热时,亦可在桶高的中部将桶凿开取样。

6、固体沥青取样:应在表面以下及容器侧面以内至少5cm处采取,或打碎后取中间部分试样。

一、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取样方法:1、沥青混合料应随机取样,并具有充分的代表性。

在检查拌合质量(如油石比、矿料级配)时,应一次取样;在评定混合料质量时,必须分几次取样,拌合均匀后作为代表行试样。

2、在拌合厂取样:宜用专用容器在拌合机卸料斗下方,每放一次料取一次样,连续三次,混合均匀后四分法取适当数量。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规范》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规范》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规范》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规范是为了保证建筑工程施工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确保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而制定的。

本规范规定了建筑工程常用材料的检测取样方法和要求,有助于工程监理和建设单位监督施工质量,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一、建筑工程常用材料的检测取样方法和要求1.水泥(1)检测方法:采用现场取样,将取样的水泥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取样要求:按照工程实际需求,在不同位置、不同供应商、不同运输环境下,分别取样进行检测。

2.砂(1)检测方法;采用现场取样,将取样的砂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取样要求:按照工程实际需求,从供应商提供的砂中取样进行检测。

3.石子(1)检测方法:采用现场取样,将取样的石子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取样要求:按照工程实际需求,从供应商提供的石子中取样进行检测。

4.钢筋(1)检测方法:采用现场取样,将取样的钢筋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取样要求:按照工程实际需求,在不同位置、不同供应商、不同规格、不同批次的钢筋中取样进行检测。

5.混凝土(1)检测方法:采用现场取样,将取样的混凝土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取样要求:按照工程实际需求,在不同位置、不同供应商、不同批次的混凝土中取样进行检测。

二、建筑工程常用材料的检测项目1.水泥(1)外观质量(2)标准稠度(3)凝结时间(4)强度2.砂(1)初强(2)总强度(3)含水率(4)粒径组成3.石子(1)抗压强度(2)吸水率(3)线膨胀系数(4)粒径组成4.钢筋(1)化学成分(2)拉伸强度(3)屈服强度(4)延伸率5.混凝土(1)抗压强度(2)抗折强度(3)柱体压缩强度(4)氯离子渗透深度三、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的要点1.取样时要确保取样点代表性,避免人为干扰或污染取样。

2.取样时要注意现场环境,如有污染源要采取相应措施。

3.取样时要保证取样工具和容器的干净和无污染。

4.取样时要按照相应标准和要求取样,防止取样过程中的误差。

常用原材料及施工过程试验取样规定

常用原材料及施工过程试验取样规定
试件长度:(单位mm)拉伸试件≥标称标距+350∽400,弯曲试件≥标称标距+200∽250
热轧光圆钢筋
拉伸2个
弯曲2个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拉伸1个
弯曲2个
余热处理钢筋
拉伸2个
弯曲2个
冷轧带肋钢筋
每批由同一钢号、同一规格和同一钢筋级别的钢筋组成
≤50t/批
逐盘拉伸1个
逐盘拉伸1个
序号
材料名称
取样批量
取样数量及方法
2.袋装粉煤灰:
从每批中任抽10袋,并从每袋中各取试样不小于1 Kg,混合拌匀,按四分法缩取比试验所需量大一倍的试样(称为平均试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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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氨酯防水涂料
同一生产厂、同一品种、同一进场时间
甲组份每5 t/批,不足5 t亦为一批
乙组份按产品重量配比相应增加
每一验收批产品的配比取样,甲乙组份样品总重为2Kg。随机抽取整桶样品,抽样的桶数应不低于N/2(N是甲组份产品的桶数)将取样的整桶样品搅拌均匀后,用取样器在液面上、中、下三个不同部位取相同量的样品,进行再混合搅拌均匀后,装入样品容器中,密封并作好标志。
冬季施工的混凝土试件的留置除应符合有关规定外,应增设不少于两组与结构同条件养护的试件,分别用于检验受冻前的混凝土强度和转入常温养护28d的混凝土强度
试样要有代表性
每组试件(包括相对应的同条件试块及冬施增设的试块)的试样必须取自同一次搅拌的混凝土拌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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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集料混凝土
同一混凝土强度等级、同一配合比、生产工艺相同
序号
材料名称
取样批量
取样数量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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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乳型焦油基防水涂料

常用建筑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

常用建筑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

建筑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一、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及制作(一)现场搅拌混凝土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

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组,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

4、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所谓等效养护龄期,就是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d,且龄期宜取14d~60d.一般情况,温度取当天的平均温度。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4902-94)规定取样。

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

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立方米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为每200立方米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2、用于出厂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搅拌地点采取,按每100盘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组相同的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亦不得少于一次.3、对于预拌混凝土拌合物的质量,每车应目测检查;混凝土坍落度检验的试样,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检验不得少于一次;当一个工作班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 0立方米时,也不得少于一次。

常用材料的取样方法

常用材料的取样方法

一、常用材料的取样方法一、水泥:1、散装水泥: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标号的水泥,以一次进厂(场)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

且一批的总量不得超过500t。

随机地从不少于3个罐中采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水泥作检验试样。

2、袋装水泥: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标号的水泥,以一次进厂(场)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

且一批的总量不得超过200t。

随机地从不少于20袋中各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水泥作检验试样。

4、将采取的12Kg水泥试样分成两份;一份由试验室按规定标准进行试验,一份密封保存三个月,以备有疑问时用于复验。

5、对来源固定,质量稳定,且又掌握其性能的水泥,视运进水泥的情况,可不定期地采集试样进行强度检验。

如有异常情况作相应项目的检验。

6、对已运进的每批水泥,视存放情况应重新采集试样复验其强度和安定性。

存放期超过3个月的水泥,使用前必须复检,并按照结果使用。

7、试验取得后,应立即充分拌匀,过0.9mm的方孔筛,并记录筛余百分率。

若需要保存样品,应将试样均分为试验样和保存样。

8、保存样品取得后,应存放在密封的金属容器,加封条。

容器应洁净、干燥、防潮、密封、不易破损、不与水泥发生反应。

存放样品的容器外部,至少有一外加盖清晰、不易擦掉的标有编号、取样时间、地点、人员的密封印。

存有试样的容器应贮存于干燥通风的环境中。

二、钢筋原材:1、钢筋应以同厂别、同炉号、同级别、同规格、同一进厂时间每60t为一验收批,不足60t时,亦按一验收批。

2、每一验收批中取试样一组(二根拉力、二根冷弯、)。

低碳热轧盘条时拉力一根,冷弯二根。

3、取样方法:①试件应从两根钢筋中截取:每一根钢筋截取一拉力试件、一冷弯试件,低碳钢热轧盘条冷弯试件应取自不同盘。

②试件在每根钢筋距端头不小于50mm处截取。

③拉力试件长度:5d0+200mm。

低碳钢热轧盘条拉力试件长度:10d0+2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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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混凝土抗压1.每100盘且不超过100m3同配合比砼,取样不少于一次2.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每200m3同配合比砼取样不少于一次3.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砼,取样不少于一次4.混凝土结构工程中所用砼,每一强度等级留置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的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试件5.冬施期间掺防冻剂砼应留置同条件28d转标养28d试件,未掺防冻剂砼应留置同条件转常温养护28d试件6.冬施期间应留置一组用于检验受冻前砼强度的同条件养护试件(临界强度试件)7.建筑地面混凝土,同一配合比、同一强度等级,每一层或1000m2为一检验批每批至少留置一组标养试件。

8.干表观密度:单位工程每100m3同配合比砼至少检验一次。

9.灌注桩每根桩且不超过50 m3取样一组。

二、混凝土抗渗每500m3应留置一组试件,每项工程不少于2组,冬施期间掺防冻剂砼应留置同样数量同条件28d转标养28d试件。

三、砂浆抗压1.砌筑砂浆同一配合比不超过250m3的同一楼层砌体为一检验批,每一检验批中每台搅拌机至少留置1组标养试件,填充墙砌体可多个楼层合并为一个检验批;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不得少于3组;2.冬施期间的砌筑砂浆应按检验批制作同条件转常温28d试件,试件数量应与标养试件一一对应;3.抹灰砂浆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室外抹灰工程每1000m2为一检验批;室内抹灰工程每50个自然间为一检验批(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每30 m2按一间计)每一检验批至少留置一组标养试件。

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不得少于3组;4.预拌地面砂浆同品种、同强度等级每楼层(多层或高层每3层)且不超过1000m2留置不少于1组标养试件。

四、钢筋1.外观检查:表面有颗粒状、片状老锈或有损伤的钢筋(GB50204-2011 5.3.1)2.表面质量:钢筋应无有害的表面缺陷(GB1499.2-2007 7.8.1)只要经钢丝刷刷过的试样的质量、尺寸、横截面积和拉伸性能不低于GB1499.2-2007的要求,锈皮、表面不平整或氧化铁皮不作为拒收的理由。

(GB1499.2-2007 7.8.2)五、混凝土抗压强度(回弹法) JGJ/T23-2011适用于泵送和非泵送混凝土检测,但不适用于泵送混凝土的顶面和底面检测(龄期:14~1000d)批量检测时,各类构件分别抽取不少于总数30%,且不少于10件;每一构件回弹不少于10个测区,相邻两测区的间距不应大于2m,测区离构件端部或施工缝边缘的距离不宜大于0.5m,且不宜小于0.2m;碳化深度测点不少于30%构件测区数。

混凝土抗压强度(回弹法) SL 352-2006适用于抗压强度为10-60MPa的混凝土。

六、桩身完整性1.低应变法受检桩应符合下列规定:(JGJ106-2003)(1)桩身强度应符合本规范第3.2.6 条第1 款的规定。

(1 当采用低应变法检测时,受检桩混凝土强度至少达到设计强度的70%,且不小于15MPa)(2) 桩头的材质、强度、截面尺寸应与桩身基本等同。

(3)桩顶面应平整、密实,并与桩轴线基本垂直。

(4)实心桩的激振点位置应选择在桩中心,测量传感器安装位置宜为距桩中心2/3 半径处;空心桩的激振点与测量传感器安装位置宜在同一水平面上,且与桩中心连线形成的夹角宜为90°,激振点和测量传感器安装位置宜为桩壁厚的1/2 处检测数量(1)柱下三桩或三桩以下的承台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 根。

(2)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

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于20 根;其他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10 根。

注:对端承型大直径灌注桩,应在上述两款规定的抽检桩数范围内,选用钻芯法或声波透射法对部分受检桩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

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

(3)地下水位以上且终孔后桩端持力层已通过核验的人工挖孔桩,以及单节混凝土预制桩,抽检数量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应少于10 根。

(4)CFG桩:不少于桩数10%,且不少于10根(5)围护桩:不少于桩数10%,且不少于5根2.声波透射法受检桩应符合下列规定:(JGJ106-2003)(1)桩身强度应符合本规范第3.2.6 条第1 款的规定。

(1 当采用低应变法检测时,受检桩混凝土强度至少达到设计强度的70%,且不小于15MPa)(2)附录H 声测管埋设要点H.0.1 声测管内径宜为50~60mm。

H.0.2 声测管应下端封闭、上端加盖、管内无异物;声测管连接处应光滑过渡,管口应高出桩顶100mm 以上,且各声测管管口高度宜一致。

H.0.3 应采取适宜方法固定声测管,使之成桩后相互平行。

H.0.4 声测管埋设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 D≤800mm,2 根管。

2 、800mm< D<2000mm,不少于3 根管。

3、 D>2000mm ,不少于4 根管。

式中D——受检桩设计桩径。

检测数量(1)柱下三桩或三桩以下的承台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 根。

(2)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

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于20 根;其他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10 根。

注:对端承型大直径灌注桩,应在上述两款规定的抽检桩数范围内,选用钻芯法或声波透射法对部分受检桩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

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

(3)桥梁基桩、抗滑桩:100%检测。

七、锚栓(植筋)拉拔1、填充墙与承重结构连接的植筋拉拔(GB50203-2011)检验批容量最少抽样量≤90 591~150 8151~280 13281~500 20501~1200 321201~3200 502、锚栓(植筋)拉拔(JGJ145-2013)附录C后锚固件应进行抗拔承载力现场非破损检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应进行破坏性检验。

1、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后锚固构件。

2、悬挑结构及构件3、对后锚固设计参数有疑问4、对该工程锚固质量有疑问受现场条件限制无法进行原位破坏性试验时,可在工程施工的同时,现场浇筑同条件的混凝土试块作为基材安装锚固件,并应按规定的时间进行破坏性检验,且应事先征得设计和监理单位的书面同意,并在现场见证试验。

抽样规则:1、锚固质量现场检验抽样时,应以同品种、同规格、同强度等级的锚固件安装于锚固部位基本相同的同类构件为一检验批,并应从每一检验批所含的中进行抽样。

2、现场破坏性检验宜选择锚固区以外的同条件位置,应区每一检验批锚固件总数的0.1%且不少于五件进行检验,锚固件为植筋且数量不超过100件时,可取3件进行检验。

现场非破坏性检验:锚栓: 1、重要结构构件及生命线工程的非结构构件锚栓锚固质量非破损检验抽样表检验批的锚栓总数≤100 500 1000 2500 ≥5000按检验批锚栓总数 20% 10% 7% 4% 3%计算的最小抽样量且不少于5件 10% 7% 4% 3%注:介于两栏数量之间时,按线性内插法确定抽样数量2、对一般结构构件,应取重要结构构件抽样量的50%且不少于5件进行检验3、对非生命线工程的非结构构件,应取每一检验批锚固件总数的0.1%且不少于5件进行检验植筋:1、重要结构构件及生命线工程的非结构构件,应取每一检验批植筋总数的3%且不少于5件进行检验2、对一般结构构件应取每一检验批植筋总数的1%且不少于3件进行检验3、对非生命线工程的非结构构件,应取每一检验批锚固件总数的0.1%且不少于3件进行检验胶粘的锚固件,其检验宜在锚固胶达到其产品说明书标示的固化时间的当天进行。

若因故需推迟抽样及检验日期,除应征得监理单位同意外,推迟不应超过3d八、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1、对非悬挑梁类、板类构件,应各抽取构件数量的2%且不少于5个构件进行检验;对悬挑梁类、板类构件,应各抽取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10个构件进行检验。

梁的全部纵向受力筋,板的纵向受力筋不少于6根筋。

(DBJ01-82-2005)2、梁、板各抽取构件数量2%且不少于5个;其中悬挑梁、板均不小于抽检数量的50%;梁的全部纵向受力筋,板的纵向受力筋不少于6根筋(GB50204)。

九、回填土取样规定:1、堤基清理:地基内,坑、槽、穴等处理:每处、每层超过400m2,每400m2取样一个;2、堤基表面压实:每400m2-800m2取样一个;3、土料碾压:(压实度或相对密度)每填筑100m3-200m3取样一个,堤防加固按轴线方向,每20-50m取样一个;4、土料吹填筑堤:吹填干密度每填筑200m2-400m2取样一个;5、堤身与建筑物结合部:每层至少取样一个土样取样数量,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及所属行业或地区现行标准执行。

(一)依据《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取样在压实填土的过程中,应分层取样检验土的干密度和含水量。

每50-100m2面积内应有一个检验点,根据检验结果求得压实系数。

(环刀法)(二)依据《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取样当取土样检验垫层的质量时,对大基坑每50-100m2应不少于1个检验点;对基槽每10-20m应不少于1个点;每单独柱基应不少于1个点。

(环刀法)1、整片垫层(1)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30-5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10-15m2布置一个。

(2)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50-10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20-30m2布置一个。

2、条形基础下垫层(1)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2)环刀法每20m至少布置一个;贯入法每5m至少布置一个。

3、单独基础下垫层(1)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2)每个单独基础下垫层不少于两个测点。

(三)依据《城市道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08-225-1997)取样土路基、石灰土垫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一组,每组3点。

(环刀法)人行道路基、土路肩检测频率:每100m测2点。

(环刀法)砂砾、碎石垫层、三渣基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1点。

(灌砂法)二灰土底基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1点(环刀法)进出口斜坡土基检测频率:每个测1点。

(环刀法)(四)依据《市政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08-220-1996)取样沟槽覆土、沟槽回填、填砂胸腔部分和管顶以上500内检测频率:两井之间每层测一组,每组3点。

(环刀法)(五)依据《市政桥梁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J08-228-1997)取样基坑填土的检测频率:每座墩、台或每仓驳岸、防汛墙,每层测一组,每组3点。

十、砖GB50203-2011 5.2.1 每一生产厂家(烧结普通砖、混凝土实心砖)15万块;(烧结多孔砖、混凝土多孔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10万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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