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版财政支农政策问答一: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执行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建议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执行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建议2016年5月,财政部、农业部下发《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自2016年起我国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调查结果显示,当前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执行仍面临两方面问题,亟待关注。
(一)补贴标准偏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作用有限。
农业补贴是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04年起,国家先后实施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三项补贴政策,对于促进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16年5月,财政部、农业部印发《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但是,随着种粮成本的不断上升,当前种粮补贴相对偏低,自2015年以来,一直执行每亩125元的标准,不足以调动和保护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虽然近年来粮食价格有所回升,但种植成本逐年上升,农业生产效益仍然较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对调度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的作用还非常有限。
(二)粮食种植面积变化大,补贴资金按基数分配,导致基层资金缺口大、财政压力大。
《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指出,“中央财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按照耕地面积、粮食产量、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等因素测算切块到省级财政,由各省份结合本地实际确定补贴对象、补贴方式和补贴标准。
”省里将以2015年各市核定的小麦种植面积测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规模,并作为基数分配以后年度补贴资金,由各市包干使用。
各市年度补贴资金如有不足,由地方统筹解决。
对本来财政薄弱的县区来说,资金压力较大。
针对以上问题,基层建议:一是建立农业补贴保障机制,各级财政加大对农补的投入,补贴资金实行专项管理,确保逐步提高补贴标准。
乡村振兴政策盘点(2018-2019 年)

乡村振兴政策盘点(2018-2019 年)作者:暂无来源:《农村工作通讯》 2019年第24期2018 年2 月,中央1 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发布,确定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到2050 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将全面实现。
2018 年2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旨在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
2018 年2 月,《农业部关于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全文发布。
要求各级农业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新时代“三农”工作。
2018 年2 月,农业部和财政部印发了《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
明确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以及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新产品试点等方面,鼓励有条件的省份采取融资租赁、贴息贷款等形式,支持购置大型农业机械。
2018 年3 月,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组建农业农村部。
4月3 日,农业农村部正式挂牌,明确将中央农办的职责,农业部的职责,以及发改、财政、国土、水利等部门的有关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农业农村部,明确农业农村部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战略、规划和政策,形成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强大合力。
2018 年5 月,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2018 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2018 年中央财政继续支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畜牧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予以支持。
并通过政策实施,整县推进地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 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2018 年6 月,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批复,自2018 年起,将每年农历秋分设立为“中国农民丰收节”。
惠农补贴政策解读

(三)、农业政策性保险 1、政策依据:《财政部关于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 费补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 险工作实施方案》。 2、承保范围:覆盖所有涉农乡镇,高新区为小营 和青田两街办。 3、保险品种: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为小麦、棉花、 玉米、水稻等农作物以及蔬菜大棚、林木和能繁母猪。
将农业“三项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
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取消
小麦、玉米、棉花和水稻良种补贴。
2、补贴对象: 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3、补贴形式:补贴资金通过“一卡(折)通”等形式直 接兑现到户。 4、补贴标准:以小麦种植面积为依据发放,每亩每年 125元。
4、保费标准: 小麦和玉米保险费18元/亩,保险金额450元/亩; 棉花和水稻保险费30元/亩,保险金额650元/亩; 蔬菜大棚保险费400元/亩,保险金额20000元/亩; 商品林保险费6元/亩,保险金额为1000元/亩; 能繁母猪保险费60元/头,保险金额1000元/头。 5、 保费补贴:小麦和玉米保险区级承担5%(0.9元/亩),农民 承担20%(3.6元/亩);棉花和水稻保险区级承担5%(1.5元/ 亩),农民承担20%(6元/亩);蔬菜大棚保险区级承担20%(80 元/亩),农民承担50%(200元/亩);商品林保险区级承担17% (1.02/亩),农民承担20%(1.2元/亩);能繁母猪保险区级承 担12%(7.2元/头),农民承担20%(12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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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机者在自行购买产品后,携带购机税控发票等有关手续,
带机到当地县级农机部门办理补贴手续; (2)烘干机等固定式机械的补贴可在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资料后 由农机部门上门核实;
• (3)县级农机部门负责对购机者提交的补贴资金申请结算资料进
2018年三农政策学习知识竞赛试题(附答案)

2018年三农政策学习知识竞赛试题(附答案)1、自1982年起至2009年2月1日,中共中央共发布了11个以农业、农村和农民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村改革和农业发展作出了重大部署。
最新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是《XXX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2、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在民生事业的建设方面强调了五个重点,其中不包括农村沼气建设。
3、《农业法》于1993年通过,2002年修订,2003年正式实施,新增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民权益保护两章。
4、国家在农村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教职工工资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统一发放,校舍等教学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经费由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统一安排。
5、《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6、《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林地的承包期为30-50年。
7、除法律规定外,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8、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9、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农用地。
1.下列哪些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A。
承包方B。
发包方C。
第三方D。
上级机关答案:A2.农民工子女在就学时需要交纳借读费吗?()A。
需要B。
不需要答案:B3.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公共财政应该发挥什么作用?()A。
支农B。
支撑C。
支持答案:C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加强哪方面的建设,夯实物质基础?()A。
生产设施B。
卫生设施C。
基础设施答案:C5.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改善哪方面的环境?()A。
交通B。
居住C。
人居答案:B6.农村土地征收时,应当按照什么给予补偿?()A。
原用途B。
开发用途C。
建筑用途D。
农业用途答案:A7.经济林的主要目的是什么?()A。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556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556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18.08.27•【文号】农办议〔2018〕304号•【施行日期】2018.08.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556号建议的答复农办议〔2018〕304号李东艳代表: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政策,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
经商财政部、银保监会,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一)关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央高度重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都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作为重要内容。
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积极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一是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体系。
2017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财政税收、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信贷服务、保险支持、营销市场、人才培养引进等方面建立健全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体系。
《意见》明确提出,要构建框架完整、措施精准、机制有效的政策支持体系,不断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应市场能力和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能力,进一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同时,《意见》强调,要围绕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把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既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又不忽视普通农户尤其是贫困农户,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普通农户的辐射带动作用,正确处理培育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带动普通农户发展的关系。
二是建立家庭农场动态管理机制。
我部指导各地完善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确保所有涉农县(市、区)全覆盖。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专项转移支付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是中央财政公共预算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以及国家政策确定的其他方向。
第三条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由财政部会同农业部分配。
财政部结合中央财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年度预算安排、农业部提出的分配建议等情况审核下达资金。
其中,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资金,根据2015年各省份耕地地力保护资金规模测算;用于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资金,主要根据2015年各省份适度规模经营资金占全国比重,并综合考虑各省份年度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绩效考评等情况进行测算。
农业部根据政策确定的实施范围,提出资金分配建议,并会同财政部根据资金管理需要,制定实施指导性意见,细化管理要求。
第四条省级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要在本级政府领导下,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或指导意见,并报农业部、财政部备案,抄送当地专员办。
同时,要加强对县级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审核、补贴工作监督检查、政策实施情况总结等工作。
县级农业部门、财政部门要按照本省统一要求,共同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县级农业部门要认真组织做好本辖区内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相关数据审核汇总工作,包括农户基本信息、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并应对补贴给农民的资金进行7天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县级财政部门会同农业部门应按照便民高效、资金安全的原则,及时通过“一卡(折)通”等方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农民。
第五条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资金,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用于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资金,补贴对象为粮食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和新型服务主体倾。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376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376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18.07.10•【文号】农办议〔2018〕63号•【施行日期】2018.07.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376号建议的答复农办议〔2018〕63号袁延文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收悉。
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尽快制定农民增收行动计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难点在农村,关键在农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农民增收工作,将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进行了一系列具有重大意义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推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农民收入增速连续8年高于城镇居民。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支持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促进农民增收的总体要求和政策措施。
文件印发以来,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加快完善政策体系,加强工作协调配合,采取积极有力措施,努力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
在各方共同推动下,2017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3432元,同比增长7.3%,分别高于GDP增速和城镇居民收入增速0.4和0.8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之比缩至2.71:1。
农民增收形势稳中向好,为实现收入倍增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支撑。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深刻把握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城乡关系变化特征,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要求,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了统筹谋划,明确了阶段性任务目标,确保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中级经济师-农业经济-基础练习题(参考)-第四章农村财政与农业支持保护政策

中级经济师-农业经济-基础练习题(参考)-第四章农村财政与农业支持保护政策[单选题]1.()是保证财政支农投入的收入来源基础,也是涉农财政政策的重要工具。
A.财政收入B.财政政策C.财政(江南博哥)支出D.财政管理体制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财政收入是指在一个财政年度内,政府为抵御公共风险和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和财产权力,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依法取得的一切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的总和。
财政收入是保证财政支农投入的收入来源基础,也是涉农财政政策的重要工具。
[单选题]2.下列政府财政支出功能科目中,财政农业投入是()的组成部分。
A.一般公共服务B.农林水事务C.城乡社区事务D.其他支出和转移性支出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我国政府财政支出功能分类设置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国防等大类,类下再分款、项两级。
主要支出功能科目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采掘及电力信息等事务、粮油物资储备及金融监管等事务、国债事务、其他支出和转移性支出。
财政农业投入属于支出功能中农林水事务的组成部分。
[单选题]3.下列财政收入中,属于税收收入的是()。
A.公债收入B.营业税C.行政收入D.国有资产收入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财政收入是指在一个财政年度内,政府为抵御公共风险和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和财产权力,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依法取得的一切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的总和。
按收入形式分类,财政收入可以分为:①税收收入,包括直接税和间接税;②非税收入,包括国有资产收入、国有企业收入、公债收入、行政收入等。
[单选题]4.()是确定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各级预算管理的职责权限和预算收支范围的一项根本制度。
A.税收管理体制B.预算管理体制C.财务管理体制D.支出管理体制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预算管理体制是确定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各级预算管理的职责权限和预算收支范围的一项根本制度,它是财政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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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版财政支农政策问答一: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
针对2017年中央和省里新出台或调整的财政助力脱贫攻坚、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等方面的19项政策,省财政厅重新修订并编制了《财政民生(支农)政策简答》,今天推出第1期: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
1.补贴对象
答: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其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省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2.补贴标准与面积测算
答:省财政厅、农业厅将补贴资金(补贴资金根据省国土资源厅提供的耕地面积测算,每亩补贴标准为61.8元)下达各县(市、区)。
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从二轮承包耕地面积或确权耕地面积中选定一种类型作为补贴依据。
补贴标准由各地根据补贴资金总量和确定的补贴依据综合测算确定。
继续执行种粮大户奖励和再生稻补贴政策,所需资金在省里切块下达的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资金中统筹安排。
3.不是所有耕地都有补贴
答:以下7种耕地不予补贴:
(1)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
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20号)第三项的有关说明,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是指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已在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办理养殖项目申请手续和在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的畜禽养殖用地。
(2)林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一章第二条规定,林地是指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
(3)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
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文件精神,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是指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
一是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二是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三是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池和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四是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单层,小于15平方米)用地等。
(4)非农业征(占)用耕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四条规定,非农业征(占)用耕地是指经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
(5)长年抛荒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7条规定,长年抛荒地是指连续两年以上未使用的闲置、荒芜耕地。
(6)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
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实行耕地先补后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31号)文件精神,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是指在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耕地占补平衡台账中已用于占补平衡的补充耕地面积。
(7)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T309-1996《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力等级划分》第4项第6、7条规定,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是指耕地质量达不到9级标准的耕地。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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