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务管理制度11.doc
航空运行规章制度范本

航空运行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航空运行行为,确保航空安全,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民航运输领域。
第三条航空公司应遵守本规章,确保员工遵守相关规定。
第四条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航空公司的监督管理,保障航空安全。
第二章航班操作规定
第五条航空公司应按照航班计划进行飞行,不得擅自更改计划。
第六条飞行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严格遵守飞行规章。
第七条飞行员应按照规定进行飞行前的准备工作,确保飞行安全。
第八条飞行员在飞行过程中应密切关注飞行情况,及时作出调整。
第九条飞行员在遇到突发情况时应按照规定控制飞机,确保乘客安全。
第十条飞机在降落时应按照规定高度和速度进行操作,确保安全降落。
第三章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航空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航空安全。
第十二条航空公司应定期对飞机进行安全检查,保证飞行安全。
第十三条航空公司应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航空公司应建立应急预案,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第十五条监管部门应定期对航空公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处罚规定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规章的航空公司,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七条对因违反规章导致严重事故的航空公司,可暂停或者取消营运资质。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规章的个人,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对因违反规章导致严重事故的个人,可吊销其相应执照。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章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对本规章有争议的解释权归监管部门。
机务段救援车间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机务段救援车间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提高救援效率,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机务段救援车间所有工作人员、设备、车辆及生产作业。
三、组织机构1.救援车间主任:全面负责救援车间各项工作,协调内外关系,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2.救援车间技术负责人:负责救援车间技术指导、设备管理、人员培训等工作。
3.救援车间安全员:负责救援车间安全生产监督、安全教育培训、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四、职责1.救援车间主任职责:(1)组织制定救援车间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2)协调救援车间内部及与外部单位的合作关系;(3)负责救援车间人员、设备、车辆等资源配置;(4)确保救援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救援车间技术负责人职责:(1)负责救援车间技术指导、设备管理、人员培训等工作;(2)编制救援车间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3)对救援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4)组织开展救援演练,提高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
3.救援车间安全员职责:(1)负责救援车间安全生产监督、安全教育培训、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2)制定救援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3)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4)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五、管理制度1.救援设备管理:(1)救援设备必须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完好;(2)救援设备应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禁止违规操作;(3)救援设备应存放于专用仓库,避免受潮、受腐蚀等。
2.救援车辆管理:(1)救援车辆应保持良好的车况,确保行车安全;(2)救援车辆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如消防器材、急救药品等;(3)救援车辆应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
3.人员管理:(1)救援车间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救援技能和专业知识;(2)救援车间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救援队伍的整体素质;(3)救援车间应建立人员档案,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经历、培训情况等。
4.应急救援:(1)接到救援任务后,救援车间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队伍前往现场;(2)救援队伍应按照救援预案进行救援,确保救援工作有序进行;(3)救援结束后,应做好现场清理和事故调查工作。
工程机务科安全生产制度

工程机务科安全生产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我科实际情况制定,旨在规范机务科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 本制度适用于我科所有员工及进入我科工作区域的外来人员。
3. 我科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和执行监督。
二、安全生产责任1. 科长为本科室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
2. 各班组长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班组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3.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备,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三、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1. 我科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并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3. 对于特殊工种和危险作业的员工,需进行专门的安全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
四、安全生产管理1. 我科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对生产设备、工具和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2.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并记录在案。
3. 我科设立安全生产信息公示栏,及时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加强安全文化建设。
五、事故处理与应急预案1. 我科制定详细的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告、应急响应、救援组织和事后处理等内容。
2.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救援,并按规定上报相关部门。
3. 事故发生后,应组织事故调查,分析原因,总结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奖惩制度1. 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3. 对于导致严重后果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铁路勘察工程机务、车辆及动车定测管理规定

铁路勘察工程机务、车辆及动车定测管理规定1.1定测的依据及要求1.1定测的依据(1)可行性研究及其审批意见。
(2)设计的机务、车辆及动车组设备的分布、性质、规模。
(3)线路平面定测图(比例1:10000)。
1.2定测的要求(1)在初测资料的基础上进一步调直、核对、补充,其要求应能解决各项工程设计原则,设计方案和技术问题,使提出的工程数量、设备数量、主要材料数量能控制建设规模、概算,并满足施工准备的要求。
(2)根据审批意见,核对新建段(所)场址的地形、地貌、地面建筑物和构筑物等。
(3)根据审批意见,核对既有机务、车辆及动车组设备拟改、扩建部分的房屋、股道、室外管线和构筑物等。
(4)在初测的基础上,进一步勘测改建铁路经过地区线路中心两侧各60m范围内的所有油、气管道:标明介质性质、管径及铺设方式。
进一步勘测改建铁路经过地区线路中心两侧各20Om范围内的生产、加工、储存易燃、易爆物品或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场所、仓库及危险品的种类。
1.2补充调查2.1对初测阶段收集的资料进行复查,对需改扩建的段(所)进行详细调查,并征求运营单位的意见,内容如下:(1)线路改扩建要求。
(2)房屋拆迁和改扩建意见。
(3)调查拟拆迁或改造的房屋结构,平面尺寸,起重机走行轨面标高或房屋层高,起重机吨位和数量以及使用要求等。
(4)机电设备数量、型号规格、用电量、起用年代及运用状况等。
(5)室外管线走向、埋深等。
(6)征求运营单位对设计方案的意见。
(7)由于调整工艺布局对需搬迁的机电设备作详细调查。
如:型号、用电量、外形尺寸,安装尺寸等。
(8)落实设计中拟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及新设备。
主要了解技术上的先进程度、使用的可靠性、用电、用水量,节能水平及对环境的污染程度.2.2对相关机务、车辆及动车组设备复查。
1.3配合定测3.1以可行性阶段绘制的段(所)总平面图为基础,根据审批意见修改后,提出定测要求,并配合有关专业进行定测。
3.2应根据机务、车辆及动车组设备设计变化情况进行现场踏勘。
客舱服务规章制度范本下载

客舱服务规章制度范本下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乘客的旅行体验,确保客舱服务的质量,维护航空公司的形象和声誉,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客舱服务工作的人员,包括空乘人员、乘务员等。
第三条所有从事客舱服务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严禁违反规定,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的宗旨是:服务乘客,确保旅行安全、舒适,提高客舱服务质量。
第二章客舱服务第五条客舱服务人员必须向乘客提供礼貌、热情、周到的服务,确保乘客的旅行体验。
第六条客舱服务人员必须熟知航班信息,包括起飞时间、到达时间、目的地等,及时提供给乘客。
第七条客舱服务人员必须掌握乘客的座位、登机牌信息,及时引导乘客就座。
第八条客舱服务人员在飞行中必须密切关注乘客的需求,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
第九条客舱服务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仪表仪容,穿着整洁、得体。
第十条客舱服务人员必须遵守飞行规定,确保飞行安全。
第十一条客舱服务人员必须主动协助乘客处理突发事件,确保乘客的安全。
第三章禁止行为第十二条客舱服务人员禁止在工作时间私自使用手机、聊天等,严重影响工作效率。
第十三条客舱服务人员禁止在工作中擅自吃东西或者在乘客面前喧哗。
第十四条客舱服务人员禁止与乘客发生争执或者冲突,必须保持冷静。
第十五条客舱服务人员禁止违反公司规定,擅自给乘客提供优惠或者服务。
第四章处罚规定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客舱服务人员,将按照公司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第十七条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客舱服务人员,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予以解聘。
第十八条对于发生在乘客身上的违规现象,公司将严肃处理,确保乘客的权益。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的修改或者废止,须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执行。
以上就是客舱服务规章制度范本,供公司参考使用。
机务行车安全管理细则

SYG/JW112-2009机务行车安全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切实保障机务行车安全,依据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程》和《机务行车安全管理规则》,结合机务系统行车安全管理,制定本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2条全局机务系统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从严治本,基础取胜,规范管理,强基达标”的指导思想,从“基层、基础、基本功”抓起,以执行一次乘务作业标准为管理主线,以落实各项技术规章制度为管理核心,不断完善运用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动车组司机、机车乘务员技术业务素质,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加强行车监督和考核,强化现场控制,实现机务行车安全“有序可控、基本稳定”的目标。
第3条本《细则》所规定的机务行车安全管理的原则、制度、标准和有关要求,各级机务管理和生产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熟练掌握,严格执行。
第二章分级管理及职责范围第4条机务行车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职能作用。
第5条铁路局根据铁道部的有关规定,制定管理办法、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安全措施,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作业标准;参与相关铁路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组织机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规检查和日常考核。
第6条铁路局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等有关规章制度,以确保“非正常”行车安全为重点,制定下列安全措施,机务段要组织机车乘务员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1.防止冒进信号安全措施;2.防止超速运行安全措施;3.防止自动闭塞区段列车追尾安全措施;4.防止列车折角塞门关闭安全措施;5.防止断钩安全措施;6.防止调车作业事故安全措施;7.防止弓网故障安全措施;8.防止坡停安全措施;9.机车防火安全措施;10.机车防溜安全措施;11.防止道口交通肇事和路外伤亡安全措施;12.施工行车安全措施;13.区间救援安全措施;14.长大下坡道行车安全措施;15.恶劣天气行车安全措施;16.防止机车乘务员超劳安全措施。
火车机务日常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火车机务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运输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火车机务部门所有职工,包括机车乘务员、机车检修工、信号工、线路工等。
第三条火车机务日常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机车乘务员管理第四条机车乘务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 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3. 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第五条机车乘务员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遵守行车规章制度,确保行车安全;2. 严格执行机车操作规程,确保机车运行平稳;3. 定期参加体检,保持良好的身心状态;4. 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六条机车乘务员应按照规定进行交接班,确保机车状态良好,交接班记录完整。
第三章机车检修工管理第七条机车检修工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 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3. 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第八条机车检修工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遵守机车检修规章制度,确保机车质量;2. 按照检修规程进行机车检修,确保机车性能稳定;3. 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4.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检修安全。
第四章信号工、线路工管理第九条信号工、线路工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 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3. 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第十条信号工、线路工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遵守信号操作规程,确保信号准确无误;2. 按照线路维护规程进行线路维护,确保线路安全畅通;3. 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4.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工作安全。
第五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一条火车机务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气象机务规章制度内容范本

气象机务规章制度内容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气象机务工作,保障飞行安全,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飞行气象工作人员和有关部门,在飞行气象工作中必须遵守。
第三条气象机务工作,必须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确保飞行安全。
第四条气象机务工作,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遵循科学、严谨的原则。
第五条飞行气象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第二章气象观测第六条进行气象观测时,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和规范进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七条气象观测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做好观测记录,及时上报数据。
第八条气象观测设备必须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正常运行和数据准确性。
第九条气象观测站点的建设和管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观测环境的稳定和准确。
第十条气象观测数据的处理和分析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数据的科学性和可信度。
第三章预报发布第十一条预报发布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预报发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预报发布,确保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三条预报发布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预报水平和能力。
第十四条预报发布机构必须建立健全质控体系,确保预报数据的准确和可靠。
第十五条预报发布机构必须及时更新和发布预警信息,确保航空飞行安全。
第四章气象保障第十六条气象保障工作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
第十七条气象保障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相关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程序和流程。
第十八条气象保障设备必须定期检修和校准,确保正常运行和数据准确性。
第十九条气象保障工作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
第二十条气象保障工作必须与飞行管理部门密切配合,确保航空飞行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突发情况处理第二十一条发现气象灾害和突发情况时,必须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和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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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务管理制度11
机务管理制度
机务管理是对车辆的技术管理、设备的管理、材料的管理以及经济定额的制定和实施;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障车辆运输生产安全,节能降耗,提高经济效益,推进科技进步,是汽车运输企业重要管理的一部分。
第一章组织机构
1、机务管理体系健全、完善有效。
2、分公司机务部为机务管理的职能部门。
按有关规定配编机务管理人员。
3、机务管理人员应具有汽车工程或相近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具备相应的机务管理业务知识。
第二章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发布的机务管理工作政策、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
2、制定本单位的机务管理规章制度,以及管理目标和考核指标,并负责实施。
3、参与车辆设备选型论证和技术评估,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先进经验,节能降耗,保护环境。
4、编制并组织实施车辆维护和检测计划,负责车辆出入库
检验,督导驾驶员正确使用维护车辆,预防和处理机械事故;正确处理车辆技术管理和运输生产的关系,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5、建立车辆、设备技术档案和基础记录台帐,统计报送机务管理统计资料。
6、积极组织开展“科学普及、技术创新”活动,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
7、机务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车辆管理
一、营运车辆管理
1、基本要求
车辆技术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和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对运输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适时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综合管理。
严格执行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建立健全车辆技术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车辆选购
2.1、选购车辆应根据车辆的适应性、可靠性、经济性、环保性及维修方便性,选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道路运输车辆发展规划和满足实际需求的运输车辆。
2.2、选购的车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
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的要求。
2.3、选购中高级客车时,选择交通部、我省及其他省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社会发布推荐的中高级客车车型。
2.4、客运车辆的选购根据政字[2007]17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审批选购。
3、车辆技术档案管理
3.1、新车投入使用前,应结合车辆全面的技术检查、调整,建立车辆技术档案。
3.2、车辆技术档案主要包括:车辆基本情况、主要部件更换情况、
修理和二级维护记录、技术等级评定记录、营运客车等级核定记录、车辆变更记录、行驶里程记录、交通事故记录、车辆登记证书、营运手续相关复印件等。
3.3、车辆技术档案应妥善保管。
对相关内容的记载应当及时、完整和准确,不得随意更改。
3.4、车辆办理过户变更手续时,应当将车辆技术档案完整移交。
4、车辆维护
4.1、车辆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
4.2、日常维护是以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为作业中心内容,
由驾驶员负责执行车辆的维护作业。
4.3、一级维护是除日常维护作业以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作等安全部件,由汽车维修工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
4.4、二级维护是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为主,并检查轮胎,进行轮胎换位。
4.5、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应按期强制执行。
维护作业项目应符合《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原厂说明书的规定,不得漏项或减项作业,不得降低技术要求。
4.6、车辆维护按车辆行驶间隔里程进行。
日常维护是在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进行。
一级维护是车辆每运行2—3千千米进行一次。
二级维护是车辆每运行1.4—1.7万千米进行一次。
4.7、车辆经封存后启用时,进行必要的维护,封存3个月以上启封使用时进行二级维护。
4.8、车辆换季维护。
为保证车辆冬夏季合理使用、正常运行,应做好车辆换季维护工作。
冬季应采取预热、保温、防冻、防滑措施;夏季应采取降温、防爆、防气阻等措施。
进入冬夏季之前,应结合二级维护进行一次季节性维护,换用冬、夏季润滑油(脂),检查调整电路等。
5、车辆报废更新
5.1、车辆更新应以提高运输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原则,
节能降耗,保护环境,按照国家车辆报废更新规定、标准,适时报废更新车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和技术水平的先进性。
5.2、车辆经过长期使用,车型老旧,性能低劣,继续使用不经济、不安全的应予以报废。
5.3、公营车辆报废由分公司写出报废申请,经公司机务处鉴定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按交警主管部门规定的报废程序办理报废。
5.4、租赁经营车辆报废由分公司进行清算,清算无欠款后经公司机务处鉴定审核后按交警主管部门规定的报废程序办理报废。
6、车辆定期例检
分公司应组织机务、安全、营调等职能部门人员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周期为5—8天,检查内容以日常维护内容为主,重点对有关安全的部位进行检查。
7、安全例行检查(车辆出入库检验)
车辆出入库检验按《检车台管理办法》执行。
附《检车台管理办法》、《车辆出入库检验考核规定》
8、轮胎使用管理
8.1、加强轮胎管理,总结推广减少轮胎消耗、降低成本以及确保行
车安全的先进经验。
8.2、公营车辆应健全轮胎入库、领用、核发、报废管理制度,在用轮胎(含周转胎)有专人管理,建有轮胎卡片,定车使用,及时记录换装日期、实际行驶里程等。
8.3、车辆二级维护时进行轮胎换位。
采用专用工具拆装轮胎,按工艺要求和技术条件进行检查和维护。
同一轴上配装同一规格、尺寸、花纹、成色、帘布层数的轮胎。
8.4、前轮严禁使用翻新胎、带伤胎及胎冠花纹8mm以下的旧胎,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8.5、各类轮胎按标准气压充气,并经常保持,充入的空气不得含有水分和油液等杂质。
8.6、定期检查车辆的前轮定位、轮毂轴承松紧度。
左右轮距、轮胎与翼板之间的距离和与地板之间的距离,以及胎面的磨损程度和胎体的技术状况、轮辋的情况等,保持技术状况良好。
8.7、组织有关人员对早期损坏的轮胎进行分析研究,查出原因,分清责任及时采取措施。
9、车辆运行使用
9.1、新车投入使用前根据车辆技术管理或制造厂家的规定进行必要的清洁、润滑、紧固和调整,配备附加装置和安全防护装置,进行全面的技术状况检查,确认符合运行条件后投入营运。
9.2、新车严格执行走合期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驾驶操作
规程,做好走合维护工作,走合期满,按照车辆使用的有关规定或随车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