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样本单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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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县限下批零住餐抽样调查工作的现状及问题

X县限下批零住餐抽样调查工作的现状及问题

X县限下批零住餐抽样调查工作的现状及问题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作为第三产业中的主要行业和国民经济的传统行业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对于全面、准确地反映一个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抽样调查工作是贸易统计工作中至关重要的环节,根据国家统计局方法制度的规定,目前限额以上的单位执行企业一套表制度进行全面统计,而限额以下单位实行抽样调查统计。

限下抽样调查数字的客观性、科学性和真实性影响着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推算。

目前,我县限额以下批零住餐业实现的消费品零售额占全县的比重较大,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全面系统地研究探索限额以下抽样调查统计方法和运行模式,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就我县限下批零住餐业谈几点看法和建议:一、限额以下批零住餐业抽样调查现状目前,我县根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方案规定,抽样样本均从基本单位名录库中抽取,201X年全县抽取样本单位X家,其中批发企业X家;批发个体X家;零售企业X家;零售个体X家;住宿企业X家;住宿个体X家;餐饮企业X家;餐饮个体X家。

在批发和零售业调查户中,包含了从事服装、家电、药品、家具、书报杂志类、化妆品、烟酒类、日常用品等各类商品经营户,样本单位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调查指标为批零业的销售额,住餐业的营业额,根据样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核评估后,在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季度抽样调查任务中录入数据,根据样本均值变动系数,推算出当季的目标量估计值,然后将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这几个域值加起来作为整体域值,计算出本县限下各行业的销售额和零售额。

在实际运行中,我们重点把握三关,一是调查表的搜集关;二是调查表数据质量关;三是调查推断总量趋势关。

由于样本单位分布点多、调查点分散、各样本单位的调查表均由贸易专业人员直接到调查户去收集,报表搜集费时费力、任务繁重。

在样本单位调查表的数据质量把握上,主要通过数据之间的环比,观察数据的关联性,重点核实季度之间大起大落及与季节性趋势严重不符的现象。

第十五条规定属于国家秘密的统计资料,必须保密。属于私

第十五条规定属于国家秘密的统计资料,必须保密。属于私

○E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2007年统计年报和2008年定期统计报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制定河北省统计局修订2007年10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属于国家秘密的统计资料,必须保密。

属于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非经本人同意,不得泄露。

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本制度由河北省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一、总说明 (1)二、报表目录 (2)三、调查表式(一)综合年报表式1.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购进、销售、库存总额(E301表) (4)2.星级住宿业和限额以上餐饮业经营情况(E302表) (5)3.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财务状况(E303表) (6)4.星级住宿业和限额以上餐饮业企业财务状况(E304表) (7)5.限额以上餐饮业企业能源消费情况(E305表) (8)6.限额以下餐饮业企业和个体户能源消费情况(E306表) (8)7.商品交易市场基本情况(冀E307 表) (9)(二)综合定期报表表式1.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情况(E401表) (10)2.星级住宿业和限额以上餐饮业经营情况(E402表) (10)3.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分类情况(E403表) (11)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E404表) (12)5.限额以上餐饮业企业能源消费情况(E405表) (13)6.限额以下餐饮业企业和个体户能源消费情况(E406表) (13)7.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冀E407表) (14)8.星级住宿业和限额以上餐饮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冀E408表) (15)(三)基层年报表式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101-1表) (16)2.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101-2表) (18)3.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购进、销售、库存总额(E102-1表) (19)4.星级住宿业和限额以上餐饮业经营情况(E102-2表) (19)5.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财务状况(E103-1表) (20)6.星级住宿业和限额以上餐饮业企业财务状况(E103-2表) (21)7.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成交情况(E104表) (22)8.批发和零售业、餐饮业连锁经营情况(E105-1) (23)9.批发和零售业、餐饮业连锁门店及配送中心分布情况(E105-2表) (24)10.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星级以外住宿业、限额以下餐饮业样本单位基本情况(E108表) (26)11.信息化情况主要指标(E109表) (27)12.限额以上餐饮业企业能源消费情况(E110表) (27)13.限额以下餐饮业企业和个体户能源消费情况(E111表) (28)(四)基层定期报表表式1.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库存情况(E202-1表) (29)2.星级住宿业和限额以上餐饮业经营情况(E202-2表) (29)3.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星级以外住宿业、限额以下餐饮业样本单位调查表(E202-3表) .. 304.重点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E203表) (30)5.其他行业消费品零售额(E204表) (31)6.限额以上餐饮业企业能源消费情况(E205表) (31)7.限额以下餐饮业企业和个体户能源消费情况(E206表) (32)8.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冀E207表) (33)9.星级住宿业和限额以上餐饮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冀E208表) (34)四、附录(一)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35)(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 (35)(三)批发和零售业商品分类目录 (39)(四)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限额标准 (40)(五)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重点企业限额标准 (40)(六)市场类别 (41)(七)主要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 (41)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1—一、总说明(一)为了解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的基本情况及经营状况,观察、反映商品流通、市场运行态势、商品消费以及流通领域现代化进程,为国家制定经济政策、进行经济管理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小微企业抽样调查方案总结

小微企业抽样调查方案总结
样 框 以外的企业; 非 目录企业 是指抽 得到总体 目标量的估计 。 f 三) 调查 内容 。 主要包括: 企业的基本生产 经营情况 以及遇 到的困难和 问题等 ; 个体户 的用工和经营状况, 等等。
为 党 政 领 导 进 行 决 策 和 企 业 的 生 产 经 营 提 供 依据 和 f 四) 调 查 方 法 。 针 对 企 业 和 个 体 工 业 经 营 单 位 采 取 不 同 的 难 点 问题 ,
( 五1 目录企业样 本的抽取。( 1 ) 建立抽样框 。 在抽样调查中,
抽样框的建立尤为重要 。具体而言, 调查中应建立两个抽样框: 类行业 中的法人单位和个体户 。本项抽样调 查方案 由两个主要
来 越 突 出 。 小微 企业 单位 众 多等 特 点 , 决 定 了抽 样 调 查 成 为 其 公式, 单独计算各地 区和各行业 的样本量 。根据分 地区测算 的 统计调查的主要方式。 总样本量 与分行业测算 的总样本 量, 依 据就大原 则, 确 定 全 国
当前 , 国内针对小微 企业的抽样 调查, 主要 由国家统计局 样本总量。2 ) 样本分配主要包括: 首先 , 利用迭代法把样本初步 组织开展 。小微企业 的抽样调查主要 由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 分配到各地各行业; 接着 , 在地区行业 的格子 中再分层 ; 最后 一 在地区行业格 子的各层之间分配样本量。 3 ) 在分层 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 , 保证 了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对小微样本企业 个步骤 , 的调查主要 以调查员面访和企业报送报表相结合的方式 。 及各最 终层样本数确定后 , 方可选取样本 。 在抽样 的最终层中, 小微企业 的各项抽样调查项 目主要有 : 规模 以下小微工 业 利用永 久随机数排序 的技术选取该层的样本 企业单位 。4 ) 权数 企业抽样调 查伫 ) , 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 , 限额 以下批 零住餐 计算包括基础权数和调整后权数两个步骤 。 行业 的小微 企业 抽样调 查, 规模 以下服务业小微企业 的抽样 调

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活动概述

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活动概述

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活动概述第一部分一、总体说明概述(一)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普查对象和范围 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普查对象是我国境内从事商品批发和零售经营活动、提供住宿和餐 饮服务的全部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按照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方案的规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普查,在范围上包括国民经 济行业分类中的两个门类四个大类,即: 1、批发和零售业(H) 批发业(63) ,包括 9 个中类,48 个小类。

零售业(65) ,包括 9 个中类,45 个小类。

2、住宿和餐饮业(I) 住宿业(66) ,包括 3 个中类。

餐饮业(67) ,包括 4 个中类。

(二)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普查方法 1、对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业务指标、财务 指标、能源消费、信息化情况、成品油流通、连锁经营等; 2、对个体经营户的单位基本情况采用全面清查的方法,对其业务和财务指标依据有关资料进行 推算(个体加油站除外) 。

(三)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普查内容 根据第二次经济普查规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普查内容分两部分:一是纳入普查的年 报内容,二是年报以外的普查内容。

1、纳入普查的年报内容,包括六方面: (1)单位基本情况: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法人企业基本情况,多产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法人企 业所属的全部产业活动单位,规模以上工业、资质内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业附属的批零住餐业产业活 动单位的基本情况。

(2)财务状况、水及能源消费情况和信息化情况: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法人企业的财务状况、 能源消费和信息化情况。

(3)商品流转经营状况: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法人企业商品流转或经营状况,及“三上” (即规模 以上工业、资质内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下同)法人企业附属的批零住餐业 产业活动单位的商品流转或经营状况。

(4)连锁经营情况: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连锁总店的基本情况、连锁统一管理范围内的经营情 况、连锁门店及配送中心分布情况。

住宿和餐饮业统计

住宿和餐饮业统计

○S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2014年统计年报和2015年定期统计报表)成都市统计局制定2014年11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成都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一、总说明 (2)二、报表目录 (3)三、调查表式(一)基层年报表式1.调查单位基本情况(101-1表) (5)2.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102-1表) (8)3.财务状况(S103表) (9)4.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S104-1表) (10)5.信息化情况(109表) (11)6.企业电子商务交易情况(110表) (12)7.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S104-3表) (13)8.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情况调查表(S107表) (14)9.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样本单位基本情况(S108表) (15)10.住宿和餐饮业连锁经营情况(S120-1表) (16)11.住宿和餐饮业连锁门店及配送中心分布情况(S120-2表) (17)(二)基层定报表式1.调查单位基本情况(201-1表) (19)2.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202-1表) (21)3.财务状况(S203表) (22)4.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S204-1表) (23)5.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S204-3表) (24)6.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样本单位调查表(S204-4表) (24)(三)综合定报表式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S401表) (25)四、附录(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住宿和餐饮业) (26)(二)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及实施办法 (27)(三)住宿和餐饮业统计限额标准 (31)(四)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住宿和餐饮业) (31)(五)主要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 (32)一、总说明(一)为了解和反映住宿和餐饮业的基本情况及经营状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规划、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制度。

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统计报表

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统计报表
限额以下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样本单位
同上
另行规定
E203表
重点批发零售贸易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月报
重点批发零售贸易企业
同上
月后18日前
E204表
亿元
季后10日
E205-1表
限额以上连锁零售业、餐饮业经营情况
半年报
限额以上连锁零售业、餐饮业企业
同上
半年后10日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企业财务状况
年报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企业
同上
2月28日
E103-2表
限额以上餐饮企业财务状况
年报
限额以上餐饮业企业
同上
同上
E108表
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样本单位基本情况
限额以下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样本单位
同上
另行规定
(二)基层定期报表
表号
表名
报告
期别
填报范围
报送单位
报送日
期及方式
E205-2表
限额以上连锁零售业和餐饮业门店和配送中心分布情况
半年报
限额以上连锁零售业和餐饮业企业
同上
同上
粤外定基01表
外国和港澳台地区在华直接投资重点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季报
重点“三资”企业
同上
季后18日前
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统计报表
(一)基层年报表
表号
表名
报告
期别
填报范围
报送单位
报送日
期及方式
备注
E102-1表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商品销售、库存总额
年报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企业和活动单位
市统计局社会贸易科
1月15日前
E102-2表

我县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发展现状

我县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发展现状

我县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发展现状及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这四个行业,是国民经济的传统行业,在第三产业中占较高的比重,是居民消费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

近年来,随着宏观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结构不断调整,经济增长逐渐向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的方式转变,消费市场面临极大的发展机遇;同时,我县县域经济有了较快发展,财政收入快速增长、居民生活更加殷实,有力地推动了我县消费市场的发展。

可以看到,我县的消费市场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呈现了许多新的现象和特点,并在拓宽就业渠道、促进我县经济增长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我县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发展现状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各种经济类型的批发零售业、餐饮业、制造业和其它行业直接售给城乡居民和社会集团的消费品总额,主要由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四个行业中的零售额汇总得到,是衡量消费品市场规模、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

近年来我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迅速,总量稳步提升,并有加速趋势,2006年我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07亿元,同比增长16.4%,高于台州市增长率0.1个百分点,增长速度居全市第三位。

分区域看,2006年县城零售总额13.22亿元,同比增长17.5%;县以下实现零售额6.85亿元,同比增长14.5%,城乡消费市场协调发展。

三门县1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单位(万元)500001000001500002000002500001997199819992000200120022003200420052006(一)、批发和零售业发展现状1、批发零售业总量稳步增长,发展加快。

批发业和零售业是第三产业中十分重要的两个行业,2006年批发零售业实现零售额为16.48亿元,同比增长16.1%,增速提高2.1个百分点,显示较快的增长势头。

总量上也不断增加,2006年批发零售业实现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2%,对整个零售市场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贸易统计2023年终工作总结(2篇)

贸易统计2023年终工作总结(2篇)

贸易统计2023年终工作总结亭湖区作为主城区,贸易统计一直是我局常抓不懈的一项重点工作。

随着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服务业,盐城市区的流通业飞速发展,贸易统计工作的重要性日显突出。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坚持狠抓“三个提高”,努力推进“四大工程”建设,现将我区贸易统计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贸易统计工作开展情况我区现有限额上批零住餐企业199家,其中批发业67家,零售业44家,住宿业16家,餐饮业72家。

限额下采取抽样调查,共涉及4个街道,2个乡镇,共计60家。

为了让贸易统计数据能客观准确反映我区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状况,我们注意从以下几方面开展贸易统计工作。

1、扎实开展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基本单位名录库是开展全面统计和抽样调查的依据,竖家统计局“四大工程”内容之一。

名录库质量是统计数据质量的基础。

去年下半年,我区对批零住餐企业进行了全面清查,采用集中反馈、全面摸底、上门核实等方式,及时更新了基本单位名录库,新增了130家贸易限上企业。

今年____月份,借助国家统计局数据质量核查契机,我区对基本单位名录库进行了全面清理维护,名录库中贸易限上企业基本情况和字典库完全一致,重名、重码、行业界定错误和限上标准认定错误等问题全面更正,进一步提高了基本单位名录库质量。

2、进一步加大企业数据审核评估力度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是统计工作的落脚点。

企业上报数据作为源头数据,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贸易统计整体数据质量。

为此,我们一方面加强数据质量意识的宣传教育,让广大统计人员时刻绷紧质量这根弦;另一方面加强数据的审核评估,从企业的经营场所、职工人数、营业面积、劳动报酬、纳税情况等方面对企业的销售额或营业收入进行评估,力争评估出的数据接近企业实际经营情况,从而将企业瞒报的影响降至最低。

新农合工作情况汇报3、着力加强基层统计人员培训我区注重对基层统计人员基础理论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制度性的组织贸易年报工作会议、每季度贸易工作汇报、上半年工作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有效地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技能水平,增强了协调配合的意识,为高质量开展贸易统计工作夯实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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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样本单位填报。

2.本表由各市统计局报送分样本单位数据。

3.报送时间为年后2月15日前,报送方式为电子邮件。

4.本表样本单位代码一共17位,前12位为区划代码,第13-15位为样本顺序码,第16位为企业与个体经营户区分码(1企业,2个体经营户),第17位为域码(批发业为1,零售业为2, 住宿业为3,餐饮业为
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样本单位基本情况
20 年
表 号:E 1 0 8 表 制表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09)106号
有效期至:2011 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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