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教师岗位聘用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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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编外聘用人员考核办法 - 广西大学文件管理系统

广西大学编外聘用人员考核办法 - 广西大学文件管理系统

广西大学编外聘用人员考核办法
(2010年12月8日)
一、考核对象
与学校签有劳动合同、在校工作半年以上的编外聘用人员。

二、考核方式与程序
(一)考核方式
每年考核两次,考核时间为6月、12月。

考核以定量记分为主,通过对聘用人员德、能、勤、绩的表现量化赋分,评价每位聘用人员在本年度内的综合表现及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个人按照考核的内容,写出并填写到年度考核登记
表的《个人思想、工作总结》栏目内;
2、部门考核小组对聘用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情
况进行评价、打分,写出评鉴意见;
3、单位确定聘用人员考核等级,填写汇总报表;
4、审核、盖章报送人事处。

三、考核内容及量化标准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四、考核等级的确定及使用
1.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占考核总人数的13%)、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考核总分值90—100分为优秀(13%以内),60—89分为合格,50—59分为基本合格,49分以下为不合格。

2. 考核评定为优秀者(占考核总人数的13%)每月发给绩效奖励
金,考核评定为合格者每月发给绩效金,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者不发放绩效金,考核评定为不合格者按有关管理办法处理。

3. 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

广西大学人事处
2010年12月8日。

教师聘任与考核办法

教师聘任与考核办法

教师聘任与考核办法近年来,随着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教师队伍的壮大和培养已引起广泛关注。

为了确保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教师聘任与考核办法被提出并实施。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展开,介绍教师聘任与考核办法,并探讨其作用和存在的问题。

一、考核方式教师的聘任与考核通常分为学术评审和教学评价两个方面。

学术评审主要以研究成果、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为评判标准;教学评价则通过学生评价、教学观摩和教学成果等来衡量教师的教学质量。

这种多维度考核方式的引入,旨在全面评价教师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二、聘任条件教师聘任的条件一般包括学历要求、资历要求和教学能力要求等。

学历要求是指要求教师具备相应的学历背景,例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资历要求是指教师需要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从业资格,例如需要有一定年限的教学经验。

教学能力要求是指教师需要有一定的教学技能和教学水平,例如需要通过教学观摩或学生评价等方式来评估。

三、评聘程序教师聘任的程序通常分为申报、初审、面试和考核四个环节。

申报环节是教师提交个人材料和申请表,初审环节是学校按照聘任条件进行初步筛选,面试环节是教师与评审委员会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讨论,考核环节则主要包括学生评价和教学观摩等方式。

四、教师聘任与教育质量教师聘任与考核办法的实施,有助于提高教育质量。

通过对教师的综合评估,可以选拔出具备较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的教师。

这些高质量的教师将从根本上提升教育质量,并为学生的学习创造更好的环境。

五、教师聘任与教师培养教师聘任与考核办法的实施,也是对教师培养的一种促进和保障。

教师考核可以激励教师们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和研究能力,从而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同时,教师培训和聘任制度的有机结合,可以形成一个培养优秀教师的良性循环。

六、存在的问题之一:标准不统一在实施教师聘任与考核办法的过程中,存在着评聘标准不统一的问题。

不同学校或地区对教师的聘任条件和评价方式可能存在差异,这导致了教师聘任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受到质疑。

1.广西大学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1.广西大学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附件一广西大学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一、教师岗位定义与设置原则(一)教师岗位定义教师岗位指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二)教师岗位设置原则在自治区编委、人事厅核定的教师编制和等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范围内,以学科建设为龙头,教学科研任务为依据,合理配置教育人才资源、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为目标进行岗位设置。

坚持以学科建设为主线,向高水平学科倾斜,向教学科研任务重的单位倾斜为原则。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以下简称学院(教学部))的教师岗位数量及等级严格按照学校核定的岗位与等级进行聘用。

二、教师岗位设置总量与结构比例全校教师岗位设置2600个,高级、中级、初级职务岗位比例结构和岗位等级结构比例按《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执行。

三、教师岗位类别根据教师在教学、科研方面的岗位任务,分设教学为主型岗位和教学科研型岗位。

教学为主型岗位,是指年度所承担的本科课程教学工作量达到280标准学时以上,同时从事部分教学研究或科研任务的岗位。

教学科研型岗位,是指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基本并重的岗位。

四、岗位设置要求与岗位基本职责(一)教师岗位设置要求原则上以二级学院(教学部)学科(二级学科)、专业、课程为基础,结合学院(教学部)的专业基础,以及学科、专业在国际、国内的发展趋势,确定学科、专业的发展方向,根据建设与发展需要设立相应的岗位。

(二)教师岗位基本职责完成岗位基本工作任务,服从学校或学院教学、科研和相关工作安排。

1.教授二级(专业技术二级)(1)掌握本学科最新学术动态及研究成果,领导或参与本学科建设,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学科发展规划,团结带领本学科学术骨干进行学科建设,在所在学科的硕士学位点、博士学位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及国家级或自治区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相关研究(教育)基地的申报和建设中发挥关键作用;创建自治区(部)级及以上级别科研创新团队或国家级教学团队。

教师岗位聘用聘期考核办法(暂行)

教师岗位聘用聘期考核办法(暂行)

教师岗位聘用聘期考核办法(暂行)聘期考核是教师岗位聘用与管理的重要环节,考核结果是续聘、缓聘、解聘、调整岗位的依据,也是新一轮岗位聘用的基础。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岗位聘用与管理,完善科学合理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与原则1、考核结果与聘用、奖惩相结合,体现按劳分配、奖勤罚懒、择优聘用、优胜劣汰。

2、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全面考核岗位职责履行情况(业务知识水平、科研能力、教学工作实绩、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组织纪律、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意识等),综合评价岗位绩效。

3、学校考核与院系考核相结合,学校负责考核工作的统一领导与宏观指导,院系作为考核主体,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4、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各有侧重(年度考核是对教师聘期内每年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评价,它包括德、能、勤、绩四方面,是对教师在教学科研工作中表现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敬业精神、能力、业绩的数量、质量等的评价,以定性考核为主,考核结果作为聘期考核依据;聘期考核是对教师一个完整聘期内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全面评价,侧重定量考核。

)。

5、全面要求与尊重个性相结合,鼓励教师发挥优势,创新创优,取得突出成果。

二、考核范围凡受聘我校二级教授及以下岗位的教师均按本办法进行聘期考核(受聘一级教授岗位的教师可免予考核)。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东南大学特聘教授参加岗位积分,并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要求进行考核;其他岗位教师由所在单位组织考核,并报学校审批、备案。

三、考核程序1、填写考核信息表:个人网上填写积分考核表,提供采信依据。

2、审核:院(系)、科研单位、直(附)属机构及有关职能部门对教师填写的所完成的教学、学生指导、科研、论文等工作情况进行审核。

3、述职:参加考核人员按要求在一定范围内对自己聘期内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述职。

4、群众评议:对定性考核部分如工作表现及工作能力评价等可采用群众集体无记名投票评价,也可采用座谈会、评议会、个别谈话、问卷调查等方式,充分听取其他教师和学生意见进行评定。

学校教师聘任与考核办法

学校教师聘任与考核办法

学校教师聘任与考核办法一、引言教师,作为培养下一代的重要角色,承担着重要的教育使命。

学校教师的聘任与考核办法是保障教学质量与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一环。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探讨学校教师聘任与考核办法,旨在促进教师队伍建设的合理发展。

二、公开招聘与内部晋升一个公正、公平的招聘与晋升机制是重要保障教师素质的前提。

学校应该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通过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等环节选拔合适的人选。

此外,为了激励教师积极工作,学校可以设立内部晋升机制,鼓励教师通过自我提升和专业发展来提高职位等级。

三、绩效评估与奖惩机制绩效评估是全面评判教师工作的重要手段。

学校应该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包括教学质量、科研成果、教学管理等方面,从而客观评价教师的工作表现。

对于表现出色的教师,学校应该给予适当的奖励与荣誉;而对于工作不力的教师,应该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以激励他们改进工作态度和方法。

四、培训与进修支持教师的专业发展是聘任与考核的重要内容。

学校应该建立健全的培训与进修支持体系,为教师提供不同层次的培训课程和学习机会。

这样能够帮助教师不断提升自身素质,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五、学术研究与创新能力教师的学术研究与创新能力是评价其综合素质的重要标准。

学校应该鼓励教师参与学术研究和创新实践,为其提供相应的资源和支持。

同时,学校还可以设立学术成果奖励机制,激励教师积极投身于科研活动,取得更多的学术成果。

六、教学质量与学生评价教学质量是衡量教师聘任与考核的重要指标。

学校可以引入学生评价教师的机制,通过学生的反馈来评估教师的教学效果。

同时,学校还应该注重教师的教学观摩、互评等方式,促进优质教学的交流和共同提高。

七、教育实践与社会服务教育实践和社会服务是教师职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学校应该鼓励教师参与教育实践和社会服务的活动,如参与教育社团、开展公益活动等。

这不仅有助于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还能够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和社会资源。

广西大学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细则

广西大学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细则

附件二广西大学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细则一、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定义与设置原则(一)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定义指教师岗位之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主要包括实验教学、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实验技术、图书资料、编辑出版、财会、审计、医疗卫生、农业技术等专业技术岗位。

(二)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原则1、服务教学、提高质量。

以岗位设置和聘用为基础,促进非教师专业技术队伍的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更好地服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

2、统筹兼顾、优化结构。

兼顾各类人员结构现状,合理确定各类人员岗位,优化队伍结构比例,促进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和教师岗位全面协调发展。

3、由学校二级教学、科研和教辅机构综合考虑本部门的教学、科学研究、技术研发推广、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根据教学、科学研究、技术研发推广、技术服务的建设与发展需要设立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二、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与结构比例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设置749个,高级、中级、初级岗位比例结构和岗位等级结构比例按《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执行。

三、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和岗位等级设置按照学校制定的标准及自治区相关行业指导意见执行。

四、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基本职责完成岗位基本工作任务,服从学校或部门相关工作安排。

(一)实验技术(含在实验教学岗位上的工程技术人员)岗位基本职责高级实验师(专业技术五级)1、承担实验教学任务(有硕士学位点的学科,协助指导硕士研究生)。

2、承担实验教学研究、科学技术研究任务。

3、负责实验课教材的编写。

4、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危险品使用管理、“三废”处理、事故预案的制订及其实施等。

5、负责实验室建设的实施、实验室的管理。

6、承担对年轻教辅人员业务指导任务。

7、参与服务社会、集体活动等工作。

高级实验师(专业技术六级)1、承担实验教学任务(有硕士学位点的学科,协助指导硕士研究生)。

广西大学各类人员量化考核内容和办法度课件

广西大学各类人员量化考核内容和办法度课件

附件1广西大学各类人员量化考核内容和办法一、广西大学教师量化考核内容和办法教师量化考核包括思想政治(师德考核)、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和管理工作四个方面。

(一)思想政治(师德考核)1.教师思想政治方面的考核为定性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参加政治学习和各种公益活动等方面的表现;(2)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团结协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等方面的表现;(3)工作态度,服从组织安排,承担工作任务(包括教学、科研和管理)等方面的表现;(4)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各种规章制度方面的表现。

2.教师根据上述内容写出个人总结,并自述其表现。

学院(部)考核小组,根据个人总结、平时表现、同行评议和学生评价,对其思想政治表现作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考核结论。

(二)教学工作1.教师除脱产进修或特殊原因外,每年必须承担学校的教学工作,教授、副教授每年至少要为本科学生讲授一门以上(含一门)课程。

2.教学工作量根据《广西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统计全年教学工作量(标准学时),计算范围包括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和研究生教学、有学历的成人教育、研究生班教育等。

3.教学质量(1)教师围绕教学工作质量问题,自述自己参与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更新、吸收学科新知识、新成果,实行启发式教学,培养学生能力,因材施教,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和教学效果等方面的情况,并简要列举有关材料,填入个人自我总结中的教学工作栏中。

(2)学院(部)考核小组根据教师个人自述材料和平时表现、同行评价、学生意见,结合教学工作量大小,参照《广西高校教师任期教学主要工作考核标准》,对其作出考核结论(A、B、C、D四个档次)。

获当年学校教学质量优秀奖的教师,可定为A级;教学文件不齐全或在教学过程中出现教学事故的,一般不能定为A级,出现严重教学事故的,年度考核不能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科研工作1.科研工作量根据现行《广西大学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校科字〔2004〕4号)(在文件管理系统可查)计算出全年科研工作量。

广西大学教师岗位聘用考核办法

广西大学教师岗位聘用考核办法

附件1广西大学教师岗位聘用考核暂行办法一、适用范围受聘在教师岗位上的工作人员。

根据专任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方面任务的差异,根据专任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方面任务的差异,分教学为主教学科研型岗位两类进行考核,其中教学为主型分为教学为主I型和教学为主U两个子类。

教学为主I型岗位:承担全校公共课程教学任务的岗位,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体育课、大学英语、大学物理、大学物理实验、电工电子学、高等数学、工程数学、工程制图、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大学计算机基础、机械设计基础、工程力学、化工原理等二十门课程,本门课程教学工作量(含实验)达到280 标准学时以上,考核以教学为主,教研、科研为辅。

教学为主U型岗位:承担本科课程教学工作量(含实验、实习)达到280标准学时以上,考核以教学为主,教研、科研为辅。

教学科研型岗位:承担专业课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岗位,考核指标教学与科研兼顾。

二、考核的原则(一)强化岗位目标责任的原则。

(二)坚持以年度考核为基础的全面考核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客观,注重工作绩效的原则。

三、考核方式与程序(一)考核方式1、采取定性与定量记分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

对教师的“德、廉”两个方面进行定性考核;对教师的“能、勤、绩”三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体现在教学、科研工作量化赋分上。

(1)思想政治及师德要求: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风端正,治学严谨,有良好的协作和奉献精神,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努力奋斗,为我校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作贡献。

(2)教师每一年度教学、科研工作定量考核标准分两项之和为200分。

年度考核时,教学标准分与科研标准分可以互补,比例为1:1,用于互补的标准分必须是超出年度定量考核标准分的部分。

教学为主型岗位和教学科研型岗位年度教学、科研工作定量考核标准分见下表:教师岗位年度教学、科研工作定量考核标准分表(3) 教师岗位教学、科研工作量标准分的计算办法分别按附件五- 1:《广西大学教学工作量标准学时与百分制标准分计算办法》和附件五-2:《广西大学教研、科研工作量与百分制标准分计算办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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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广西大学教师岗位聘用考核暂行办法
一、适用范围
受聘在教师岗位上的工作人员。

根据专任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方面任务的差异,根据专任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方面任务的差异,分教学为主教学科研型岗位两类进行考核,其中教学为主型分为教学为主Ⅰ型和教学为主Ⅱ两个子类。

教学为主Ⅰ型岗位:承担全校公共课程教学任务的岗位,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体育课、大学英语、大学物理、大学物理实验、电工电子学、高等数学、工程数学、工程制图、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大学计算机基础、机械设计基础、工程力学、化工原理等二十门课程,本门课程教学工作量(含实验)达到280标准学时以上,考核以教学为主,教研、科研为辅。

教学为主Ⅱ型岗位:承担本科课程教学工作量(含实验、实习)达到280标准学时以上,考核以教学为主,教研、科研为辅。

教学科研型岗位:承担专业课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岗位,考核指标教学与科研兼顾。

二、考核的原则
(一)强化岗位目标责任的原则。

(二)坚持以年度考核为基础的全面考核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客观,注重工作绩效的原则。

三、考核方式与程序
(一)考核方式
1、采取定性与定量记分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

对教师的“德、廉”两个方面进行定性考核;对教师的“能、勤、绩”三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体现在教学、科研工作量化赋分上。

(1)思想政治及师德要求: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风端正,治学严谨,有良好的协作和奉献精神,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努力奋斗,为我校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作贡献。

(2)教师每一年度教学、科研工作定量考核标准分两项之和为200分。

年度考核时,教学标准分与科研标准分可以互补,比例为1:1,用于互补的标准分必须是超出年度定量考核标准分的部分。

教学为主型岗位和教学科研型岗位年度教学、科研工作定量考核标准分见下表:
(3)教师岗位教学、科研工作量标准分的计算办法分别按附件五-1:《广西大学教学工作量标准学时与百分制标准分计算办法》和附件五-2:《广西大学教研、科研工作量与百分制标准分计算办法》计算。

(4)教师岗位教学、科研工作量标准分超出年度定量考核标准的部分为超工作量,超工作量奖励细则另行规定,教学超工作量奖励办法将向承担全校公共基础课的教师倾斜,但已用于互补的教学、科研工作量部分不能再作为超工作量奖励。

2、采取年度考核和聘期期满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核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岗位工作任务、工作目标的情况。

聘期期满考核以年度考核为基础。

(1)年度考核是每年对教师一年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综合考核确定等次。

有关具体操作事项每年度另行通知。

(2)聘期期满考核主要考核教师在一个聘期内(三年)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的全面情况。

3、在管理岗位上聘用的“双肩挑”教师、学工专职辅导员的教师、非教学部门人员聘用到教师岗位的教师,教学与科研工作量可以适当减少,但减少不能超过40%。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个人按照考核的内容,写出自我书面总结报告。

2、教学科研工作量考核打分:个人填报,单位审核,教务处、科研处分别对教学、科研工作量核定。

3、民主评议:以教研室或系为单位,进行个人总结、民主综合评议,并由教研室主任写出书面评议意见。

4、总结汇报:各单位考核小组在本单位考核结束后,写出考核鉴定,上报学校考核工作小组,由学校党政领导办公会审定。

四、考核量化标准
教师岗位考核量化主要对教学、科研工作方面,考核标准分及计算办法见附件五—1、附件五—2。

五、考核等次及使用
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分配和下一轮聘任的重要参考。

(一)年度考核、聘期期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不合格:
1、当年受到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及其以上处分者。

2、当年旷工连续超过10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者。

3、有一级教学事故,造成重大影响者。

4、存在严重学术不端行为者。

(二)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者,按有关规定晋升薪级工资和发放相应岗位业绩津贴(绩效工资);聘期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者,具有续聘资格。

(三)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警告,次年不得晋升薪级工资,扣发校内岗位业绩津贴(绩效工资)。

(四)聘期内如有两年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聘期考核为基本合格;聘期内如有一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聘期考核为基本合格;聘期内如有两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聘期考核为不合格。

(五)聘期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晋升薪级工资,扣发当年校内岗位业绩津贴(绩效工资),并视情予以待聘、低聘、解聘或调整工作。

(六)年度不参加考核者,次年不得晋升薪级工资,聘期期满不参加考核者,不得续聘及竞聘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职务,作待聘处理。

(七)考核结果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六、附则
本办法由人事处及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广西大学教研、科研工作量与百分制标准分计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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