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税利润与会计利润的差异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是会计和税务两个领域之间的重要议题。
在企业会计中,会计利润是通过按照会计准则和原则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核算所得到的利润,它是反映企业盈利能力的重要指标。
而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根据税法规定计算所得税应纳税额的基础,是纳税人依法自行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量方法不同。
在企业会计中,会计利润的计算是按照会计准则和原则进行的,通常采用权责发生制,即发生了交易或者事项就应该确认相应的收入和费用,而在税务核算中,应纳税所得额是根据税法规定以实现收入和发生费用的基础进行核算的。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量方法不同就会导致二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存在很多利润和费用的确认时间上的差异。
在企业会计中,有一些收入和费用可能在会计利润中已经确认,但在税法规定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中尚未确认,这就导致了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之间存在差异。
企业会计中允许确认的费用可能会超过税法规定的范围,导致会计利润高于应纳税所得额;或者企业会计中可能存在一些不予确认的收入,在税法计算中要加以确认,导致会计利润低于应纳税所得额。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还存在会计政策和会计核算方法的选择性不一致。
企业在会计核算中可能会根据不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核算方法对利润和费用进行计量和确认,这就可能导致企业在计算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时选择不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核算方法,从而产生差异。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还存在其他一些具体因素的影响,如营业收入确认、成本支出确认、资产减值准备确认等因素的差异,也会导致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
由于会计和税法的不同要求和规定,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总是会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
这也给企业财务管理和税务管理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企业需要很好地把握会计和税务两者的要求,及时了解并掌握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合理规划企业税务筹划,降低税负,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是指企业会计利润与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
这种差异是由于企业在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的计算方法不同所导致的。
会计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通过经营活动所实现的净利润。
这个结果是根据
会计准则和法规所规定的计算方法得出的。
会计利润的计算方法可能涉及各种会计政策和
估计,例如折旧、存货计提、坏账准备、融资成本资本化等。
这些政策和估计不一定符合
税法的规定。
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在一定征税期间内应当缴纳所得税的纳税基础。
应
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一般是根据税法规定的计算公式来确定的。
税法计算方法并不同于
会计利润,税法要求对会计利润进行一些调整,以确保企业实际应纳税额不低于规定的最
低缴纳额。
1. 加速折旧与减速折旧:企业可以在会计准则允许的情况下,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
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从而减少会计利润。
但税法规定,固定资产必须根据规定年限进行
减速折旧。
2. 存货计提与物料成本核算:企业可能在会计准则允许的情况下,对存货进行高估,从而减少会计利润。
但税法规定,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核算存货成本。
4. 融资成本资本化与利息扣除:企业可以在会计准则允许的情况下,将融资成本资
本化到资产的成本中,从而减少会计利润。
但税法规定,利息必须作为税前费用进行扣
除。
在实际应用中,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是不可避免的,企业需要了解两
者的计算方法,以便适当的进行财务规划、税务筹划,并合理地披露相关信息。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
1. 不同会计准则:会计利润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所体现的利润,而应纳税所得额则是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缴纳所得税的利润。
不同的会计准则对于收入、费用的确认和计量等方面有不同的规定,因此会导致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
2. 会计政策选择: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政策进
行会计处理,而不同的会计政策会对会计利润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确认坏账损失、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等都会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
得额。
3. 暂时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暂时性差异是指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之间在一段
时间内存在的差异,这种差异在后续会计期间可以通过调整实现,企业在会计上确认了一
笔收入,但税法规定该收入暂时不纳税,因此会导致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存在差异。
永久性差异是指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之间在永久性的差异,这种差异在后续会计期间
无法调整,企业在会计上确认的费用在税法上不允许扣除。
4. 不同的核算对象:在一些情况下,企业会对单独核算的利润进行合并报表,或者
对合并企业的利润进行合并报表。
这些合并的过程会导致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在合并报表中一些内部交易可能需要进行调整。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主要是由于不同的会计准则、会计政策选择、暂
时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以及不同的核算对象等原因所引起的。
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和计算
所得税时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合理的会计处理和税务筹划,以确
保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的准确和合规性。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是指企业在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存在的差异。
会计利润是指企业按照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所体现的利润,而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根据税法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结果。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存在的差异主要来自于会计准则和税法的不同规定,导致了企业在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本文将从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概念、差异产生的原因、差异对企业的影响以及应对差异的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解析。
一、概念解析1. 会计利润会计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按照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所体现的盈余额。
会计利润是根据企业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资产减值损失、所得税费用等项目计算得出的。
2.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结果。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根据税法规定对企业的利润进行调整,包括增加和减少调整项目。
增加调整项目包括非税收入、非必要支出等,减少调整项目包括加计扣除、减免税等。
二、差异产生的原因1. 会计准则与税法的不同规定会计准则和税法是两个不同的制度,其规定和要求也有所不同。
会计准则注重反映企业的经济业务活动,侧重于信息披露和经济责任,而税法注重征税和税收管理,侧重于税收征管和税务规定。
在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过程中,会计准则和税法的不同规定导致了两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2. 会计政策的选择性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可以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政策的选择,从而影响了会计利润的计量和计算。
而在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中,税法规定了一些特定的会计政策,如特殊行业的会计政策及其计算方法。
企业在选择会计政策时可能会偏向于选择有利于企业的会计政策,从而在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之间产生差异。
3. 会计科目的确认和计量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还来自于会计科目的确认和计量。
分析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差异

分析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差异作者:姚涵赵健蓉来源:《时代金融》2015年第20期【摘要】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实行会计与税收相分离的会计处理方法,使得按会计准则核算的企业会计利润,与按税法规定核算的应税利润之间存在诸多不同,给企业会计工作、纳税申报和税务机关的管理工作带来了许多困扰。
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的差异,引起了财务报表利益相关者和管理层的高度重视。
因此,分析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之间的差异,成为会计研究探索的一个重要方面。
【关键词】会计利润应税利润一、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的定义目前,我国正面临着引领新常态的挑战和机遇,许多规章制度需要调整和完善。
根据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目标,将企业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分离,对企业的会计利润和应税利润的核算具有重要影响。
(一)会计利润定义会计利润是企业按照规定的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方法和标准核算,以便得出所得税前利润总额。
是企业所有者支付除了资本报酬的所有要素后剩余的利润,由财务会计核算,其确认、计量和报告,基于企业会计准则。
(二)应税利润定义应税利润是每个纳税年度,企业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后的余额,由所得税会计核算,其确认、计量和报告,根据税法和有关规定。
其收入和扣除项目的定义标准,根据国家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这是企业所得税的直接依据。
二、分析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的差异随着我国经济全球化的加快,会计利润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之间的差异,对企业的发展也日益显著。
根据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税前会计利润和根据税法计算的应税利润,他们之间的区别是什么,需要仔细对较,以促进企业正确纳税,也有利于税务机关准确的审计检查。
(一)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的差异会计利润和应税利润都是生产经营收入,扣除成本计算的,彼此之间有一定的关系,但也相互独立。
财务会计的目的是,为真实、充分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税收的目的是,以税收为目的,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在一定时期内,纳税人应纳税额,以无偿获得的财政收入的方式。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是指企业在进行税前会计利润核算和税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时所存在的差异。
这种差异往往是由于税法和会计准则的不同而产生的。
对于企业来说,了解和掌握这种差异对于准确计算税务成本和避免税务风险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并探讨如何合理处理这种差异,从而达到合规纳税和有效税务规划的目的。
会计利润是指企业在进行年度或其他会计期间内根据国家相关会计准则制定的财务报表中所反映的盈利水平。
而应纳税所得额则是根据国家税法对企业纳税的基础,它反映的是企业在税法上应该缴纳的所得税的水平。
在实际操作中,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往往会存在一定的差异,这种差异主要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1. 会计政策的差异:会计准则和税法对于一些重大或者特殊业务的处理方法以及账务核算操作可能存在不同的规定。
会计准则可能允许某些成本的资本化,而税法则要求将这些成本在当期计入费用,这就导致了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
2. 计税会计处理的差异:税法对于企业的所得和费用的确认、计量和时点等方面的规定往往存在差异。
一些特殊的收入和费用项目在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中可能会有不同的处理方法。
3. 税收政策的变化:税法的变化可能导致企业在不同年度或者不同会计政策实施期间产生不同的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
4. 实际操作的差异:企业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会计核算和税务筹划等方面的原因,可能会出现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
企业在会计上可能会利用某些会计政策灵活性使会计利润更接近企业经营的真实情况,从而使应纳税所得额与会计利润不同。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是由于会计准则和税法的不同规定、企业经营活动的不同性质以及税收政策的变化等原因而产生的。
了解并合理处理这种差异对于企业的税务合规和税务规划都具有重要意义。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可以根据其性质的不同进行分类,一般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类:1. 永久性差异:永久性差异是指在企业的全部经济周期内都会存在并且不会因纳税时期的不同而消失的差异。
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差异的会计处理

指 由于 税 法 规 定 计 算 收 支 的 时 期 与 会 计 核 算 收 支 的 时 期 不 一 致 而 产 生
的 差 异 ,而 且 这 种 差 异 不 仅 本 期 存 在, 以后 各 期 也 同样 存 在 。这 种 差 异 通 常 在 本 期 发 生 , 不 能 在 以后 各 期 并 转 回。 如 企 业 取 得 的 国债 利 息收 入 ,
融 机 构 借 款 的利 息 支 出超 过 金 融 机 构 同类 、 同期 贷 款 利 息 支 出部 分 , 不
维普资讯
会 计 利 润 是 企 业 按 照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规 定 的 程 序 、 法 和 标 准 进 行 核 方 算 而 得 出 的一 个 时 期 缴 纳 所 得 税 前
的利 润 总 额 。 税 利 润 是 指 根 据 国家 应
定 某 项 固
的折 旧 ;
的 税 前 会 计 利 润 与 按 税 法 规 定 计 算 的应 税 利 润之 间存 在 差 异 。 文 拟 对 本 这种差异 的原 因、 质 、 性 内容 及 会 计 处 理 方法 作 一 探 讨 。
一
而税法规
湖
t T
蠢日 墓 限 , l 为O 盛
年 ,按 直
2工 资 支 出 。在 会 计 上 , 许 一 . 允 切工 资进 入成 本 费 用 ;但 税 法 规 定 ,
违 法 经 营 的 罚 款 和 被 没 收 财 产 的 损 失 , 计 核 算 时 作 为 损 失 从 利 润 中扣 会 除, 而计 算 应 税 所 得 时 不 能 作 支 出 扣
得 税 的直 接 依 据 。 于会 计 和 税 收 属 由 于经 济 领 域 中两 个 不 同 的 分 支 , 它 且
新会计准则下企业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的差异分析

为生产原料 ,假设市场供给 的速度超过 需
求增长的速度 ,在原材料价格 不断下跌 的 背 景下 , 去年 买焦炭 的价格 是2 0 元/ , 00 吨 今 年则降为 1 0 5 0元 / 吨。在 『准则 下,企 B 业 可采用 “ 后进先 出”法记账 ,存活的账
面成本 为 1 0 5 0元 /屯,而根据税法 ,准 予 0
某一会计期 间所产 生的无形资产摊销额 差
异将会在 以后一期或若干期 内转 回。 例如 :A公司 以 3 0万 元购买某项专 0 利 ,首先 ,假设该 专利受技术更新速度 因 素影响较大 ,公 司采用年数总和法进行摊 销, 预计摊 销期为 5 年;其次 , 假设该专利 使 用5 年后很可能还存在活跃 的转让 市场 ,
长使,等和, 适会存在 期用计在 目计方税 得准则异 的于面核 以原会差 和则计算 按 准法 来 和度 会 制 由
的企业会计 利润与按税法规定核算 的企 业
属 于永久性 差异 , 其对生产周期长 、 原材料 价格波动大 的企业具有较大的影响。
例 如 ,A公 司每 年都采购-  ̄: - 1 : 1 焦炭 作
残值 1 万元将在企业会计过程 中作 为收益 0
处理而在税 务处理 中则未能转销仍计入每 期摊销额 ,将造 成企 业会计账 目价值和计
税基础 的永久性 差异 。
( )存 货 成 本 二
03 0 6 0 4)
《 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 》第三 章第十 四条规定:“ 企业应 当采用先进先 出
出计价 方法 , 以采用个别计价法、 可 先进先 出法、 加权平均法 、 移动平均法、 计划成本 法 、毛利率法或零售价法等 ”的规定趋 同,
使 得企 业不能通过采 用 “ 后进先出法” 获得 税 收上 的利益 。由于 这一差异 以历史成本 作 为计 价基础不 断波动 ,因而从 性质上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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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产生差异的原因及帐务处理,会计利润是企业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核算而得出的一个时期缴纳所得税前的利润总额。
应税利润是根据国家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的应纳税所得额,它是企业申报纳税和税务机关核定企业应纳所得税的直接依据。
由于会计和税收属于经济领域中两个不同的分支,且它们在核算目的、核算口径、计量方法均有很大区别,从而使得同一企业在同一时期按会计方法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税利润之间存在差异。
本文拟对这种差异的原因、性质、内容及会计处理方法进行浅性探讨。
一、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之间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
(一)计算口径不同。
即企业按会计制度计算的会计利润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税利润所确定的收支口径、包括的收支内容不同。
如企业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在计算应税利润时,不能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而从会计的角度来看,各项税收滞纳金、罚金是企业发生的费用支出,应在计算会计利润时予以扣除。
因此,两者之间在计算利润时就产生了差异。
(二)计算时期不同。
即企业某些收入、费用虽然在计算会计利润和应税利润时计算口径一致,但由于两者确认的时间不同而产生差异。
如:假定某项固定资产,企业经主管部门同意,自定折旧年限为5年,按直线法计提折旧,每年提取20%的折旧;而税法规定折旧年限为
10年,按直线法计提折旧,每年提取10%的折旧。
这样,从一个会计年度来看,由于两者所采用的固定资产使用期限不同,使计入费用项目的折旧与计算应纳所得时允许扣除的折旧费之间就会产生差异,从而使会计利润和应税利润产生差异。
二、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差异的性质
根据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的差异和性质以及对会计处理方法的影响,可以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
(一)永久性差异。
永久性差异是指由于会计和税收在计算其利润或所得时所确认的收支口径不同而形成的一定时期税前会计利润与应
税所得之间的差异。
这种差异的产生,源于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本身存在的差异,而且这种差异不仅本期存在,以后各期也同样存在。
这种差异通常在本期发生,并不能在以后各期转回。
如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会计核算时作收入入账,而计算应税所得时不作收入处理,不纳税;再如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产的损失,会计核算时作为损失从利润中扣除,而计算应税所得时不能作支出扣除,应纳税。
(二)时间性差异。
时间性差异是指由于税法规定计算收支的时期与会计核算收支的时期不一致而产生的应税所得与税前会计利润的差异。
这种差异在本期发生,并在以后某期或若干时期内转回,具有可逆转性。
具体表现为某些收入或费用计入税前会计利润的时间早于或迟于计入应税所得的时间。
如某项固定资产,按税法规定可以使用
10年,按10年计提折旧;会计上规定使用5年,按5年提取折旧。
如果从某一会计年度来看,此项业务会使会计利润和应税利润不一致,但从该项固定资产的一个周转期10年来看,这种差异是不存在的,可以在以后若干期内转回。
三、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差异的内容
将我国现行税法与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对比可以发现,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主要表现在下列方面:
1、利息支出。
税法规定,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超过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息支出部分,不能作为纳税所得的扣除项目;而会计制度中没有这一限制,对利息支出都在“财务费用”中列支,扣减利润总额。
2、工资支出。
在会计上,允许一切工资进入成本费用;但税法规定,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高于计税工资的部分,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予扣除。
3、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
税法规定,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计算扣除,超过部分不能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而会计上均将其列入“营业外支出”项目,冲减利润总额。
4、公益、救济性捐赠。
税法规定,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
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处理;而会计上均列入“营业外支出”项目,冲减利润总额。
5、业务招待费。
税法规定,对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在规定比例范围内,可据实扣除。
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但会计制度规定,应控制在规定比例范围内开支,对超过部分可以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6、非公益、救济性捐赠。
会计制度允许从“营业外支出”项目中列支,冲减利润总额;税法规定,对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不得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7、罚没支出。
税法规定,对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以及各项税收滞纳金、罚金和罚款,不得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但会计制度允许从“营业外支出”中列支,冲减利润总额。
8、投资收益。
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和从其他单位分回已经缴纳所得税的利润,准予扣除;会计制度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和分回的已完税利润是利润的组成部分。
9、弥补亏损。
税法规定,可以用不超过5年的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即允许扣减应纳税所得;而会计制度对以前年度亏损不能冲减利润。
10、长期投资收益。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
益法核算的企业,应在期末按照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以及投资持股比例计算确认投资收益;但按税法规定,如果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大于被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分得的利润需补交所得税,这部分投资收益补交的所得税需待被投资企业实际分得利润或于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利润时才计入应税所得,从而产生差异。
以上第1~9项属永久性差异,第10项属时间性差异。
四、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差异的会计处理方法
由于会计上计算出的利润与按税法计算出的应税所得额之间存在永
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因此,在会计核算中可以采用“应付税款法”或“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处理。
(一)应付税款法
应付税款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产生的差异,均在当期确认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应付税款法下,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不单独核算,与本期发生的永久性差异同样处理。
也就是说,不管税前会计利润多少,在计算交纳所得税时均应按税法规定,对税前会计利润进行调整,调整为应税所得,再按应税所得计算出本期应交的所得税,作为本期所得税费用。
企业按纳税所得计算出应交所得税时,借记“所得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
实际缴纳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纳税影响会计法
纳税影响会计法,是将本期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具体运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时,有两种可供选择的方法,即递延法和债务法。
在所得税税率不变的情况下,两种处理方法的核算结果相同;但在所得税税率变动的情况下,则两种处理方法的结果不完全相同。
1、递延法。
递延法是将本期由于时间性差异产生的影响所得税的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并同时转回原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对本期所得税的影响金额。
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影响所得税的金额,用现行税率计算;以前发生而在本期转回的各项时间性差异影响所得税的金额,一般用当初的原有税率计算。
采用递延法时,一定时期的所得税费用包括:(1)本期应交所得税;(2)本期发生或转回的时间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税款贷项或借项。
2、债务法。
债务法是指本期由于时间性差异产生的影响所得税的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并同时转回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在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时,需要调整递延税款的账面余额。
本期发生或转回的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均应用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确定。
采用债务法时,一定时期的所得税费用包括:(1)本期应交所得税;(2)本期发生或转回的时间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3)由于税率变更或开征新税,对以前各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余额的调整数。
以上两种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企业可以自由选择。
发生永久性差异较多的企业,可选择“应付税款法”;发生时间性差异较多的企业,可选择“纳税影响会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