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病历检查注意事项
病历填写的注意事项及规范

病历填写的注意事项及规范病历是医生记录和保存患者病情、诊断和治疗过程的重要文档。
正确填写病历对于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至关重要。
以下是病历填写的一些注意事项和规范:1.填写准确- 在填写病历时,医生应确保所有信息都是准确无误的。
任何错误或遗漏可能会导致误诊或不合适的治疗。
- 医生应使用清晰的字迹和正式的语言来记录病情、症状、体征和诊断等信息。
- 如果医生不确定某些信息,应该明确提出,并寻求其他医疗专业人员的意见或进行必要的检查。
2.完整记录- 医生应尽量详细地记录患者的主诉、病史、检查结果、诊断、治疗方案等相关信息。
- 还应记录患者的过敏史、不良反应、既往疾病史等与诊断和治疗相关的重要信息。
- 时间和日期应准确记录,并保持记录的连续性。
3.保护患者隐私- 医生在填写病历时必须遵守患者隐私保护和数据保密的法律规定。
- 患者的个人身份信息、病史及其他敏感信息不得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或机构。
- 医生应妥善保管纸质病历和电子病历,防止信息被盗窃或滥用。
4.条理清晰- 医生在填写病历时应按照一定的结构和逻辑,使病历内容易于阅读和理解。
- 可以使用标题、分段和编号等方式来组织和归类不同部分的信息。
- 在记录病史和体格检查时,应按照系统的顺序和方法进行描述。
5.不要猜测和假设- 在填写病历时,医生应只记录已知的信息和确切的诊断,不应猜测或假设患者的情况。
- 如果某些信息不确定,医生可以使用"待查"或其他类似的词语来表明需要进一步的检查或评估。
6.避免使用缩写和术语- 在填写病历时,应尽量避免使用缩写和过多的专业术语。
- 如果使用缩写或术语是必要的,应确保在文档中提供相应的解释或注释,以便其他人能够理解。
以上是病历填写的注意事项和规范,医生们在填写病历时应遵守这些要求,以确保病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保护患者的利益和隐私。
医保病历处方审核制度

医保病历处方审核制度
一、药房人员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1、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3、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4、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5、是杏有重复给约现象:
6、是杏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7、其他用药不适宜情況。
二、药房人员经处方市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宣时,应当告知处
方医师,请其确定或告重新开具处方药房人员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三、药房调剂人员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桥。
四、药房人员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或加盖专用章。
五、药房人员对于不规范处方或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医保病历自评自审制度

医保病历自评自审制度一、目的为加强住院医保病历质量管理及质量持续改进,提升医院环节质量管理,规范住院病历书写,进一步提高医保服务质量,强化对医保患者运行病历的实时监控与评价,为医保参保人就诊及办理相关业务提供资料依据,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请各科遵照执行:二、在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医务科对住院病历检查、评价、报告等工作全面负责。
三、医务科负责组织质控科、医保办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关于医院对运行病历监控管理的规定》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对住院病历书写质量和医保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各职能部门对住院病历书写质量和医保政策落实情况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责任科室负责人。
四、各科室主任(负责人)是本科病历书写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对住院病历检查、评价、问题整改等工作全面负责。
五、住院病历书写质量评估、检查以《病历书写规范》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规定的内容为标准。
六、住院病历检查形式住院病历查检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方式。
1.定期检查住院病历由医务部、医保办、护理部、药学部等职能部门,每周对运行病历进行抽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科室在后续工作中整改。
2.随机抽查住院病历根据有关要求,医保办组织人员不定期随机抽查住院病历医保政策落实情况。
七、各科室对每份医保患者出院病历,积极开展自评自审。
八、病案室对归档病历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九、医保办将各科室对医保政策和管理规定落实情况纳入医院的质控范围。
十、根据自评自审结果,将不合格病历上报质控科,由质控科完成评价复核、汇总及通报被检科室,对追踪复查后仍未整改的病历提交院办公会讨论,参照《医院奖惩管理办法》处罚,并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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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医保,检验报告单用药篇一:201X医保定点药房自检自查报告仁心大药房医保定点药房自检自查报告为贯彻落实云人社通?201X?100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结合《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标准》的标准,仁心大药房组织全体员工开展医保定点药房自检自查工作,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本药房按规定悬挂定点零售药店证书、公布服务承诺、公布投诉电话,《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均在有效期内;二、本药店有严格的药品进、销规章制度,药房员工认真履责,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认真审核并建立档案,确保购货渠道正规、合法,帐、票、货相符;三、本药房营业时间内至少有一名药师在岗,药房门口设有明显的夜间购药标志。
所有营业人员均持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健康证》和职业资格证书,且所有证书均在有效期内,药师按规定持证上岗;四、本药房经营面积284平方米,共配备4台电脑,其中有3台电脑装药品零售软件,1台装有医保系统,并经专线连入怒江州医保系统。
配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清洁人员,确保了计算机软硬件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五、本药房药学技术人员按规定持有相关证件。
所有员(来自:WWw. : 医保,检验报告单用药 )工均已购买社会保险;药房严格执行国家、省、州药品销售价格,参保人员购药时,无论选择何种支付方式,我店均实行同价。
综上所述,上年度内,本药房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两定”服务协议,认真管理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尊重和服从州、县社保管理机构的领导,每次均能准时出席社保组织的学习和召开的会议,并及时将上级精神贯彻传达到每一个员工,保证会议精神的落实。
医保写病历注意什么

医保写病历注意什么医保写病历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病历应当详细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年龄、性别、id号码等。
这些信息有助于医保部门核对患者的身份,并进行费用的结算。
其次,病历应当准确地记录患者的主诉。
主诉是患者自述的疾病症状,医生可以根据主诉进行进一步的病史询问和体格检查。
主诉的描述应当具体清晰,可以包括出现的时间、频率、程度以及与其他症状的关系等。
这有助于医保部门了解患者的疾病情况,并进行费用的核算。
再次,病历应当包括详细的病史记录。
病史包括既往病史、家族病史和个人病史等内容。
既往病史指过去患者是否有过类似的疾病或手术等,包括疾病的起始时间、治疗情况和效果等。
家族病史指患者的亲属是否有类似疾病,包括亲属的关系和病史的具体内容。
个人病史是指患者除了当前就诊原因之外的其他疾病史,包括是否有慢性病、过敏史等。
这些信息有助于医保部门评估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方案,并进行费用的报销。
此外,病历还应当包括详细的体格检查结果。
体格检查是通过对患者的身体进行触诊、听诊、视诊等方式来发现和判定患者的疾病和病情。
病历中应当详细记录检查的方法、所见结果和医生的判断意见。
这有助于医保部门了解患者的病情和诊疗过程,并进行费用的检查。
最后,病历中的诊断要准确明确。
诊断是医生根据患者的病史、主诉和体格检查等结果,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所做出的疾病判断。
病历中的诊断应当准确明确,包括疾病名称、病情的轻重程度、并发症的存在与否等。
这有助于医保部门进行费用的结算和核算,同时也是患者在后续治疗中参考的重要依据。
总之,医保写病历时需要将患者的基本信息、主诉、病史、体格检查和诊断等内容详细记录下来,并确保准确无误。
这不仅有助于医保部门对患者的病情和费用进行核验,也是医生与患者之间的重要沟通工具,同时也是医学证据之一。
因此,在书写病历时,医生应当认真谨慎,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医保检查病历通报制度模板

医保检查病历通报制度模板一、目的为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和地方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通报制度。
通过医保检查病历通报制度,加强对医疗保险基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促进医疗机构规范行为,保障广大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二、通报内容1. 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和培训情况;2. 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3. 医疗保险业务经办情况;4. 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情况;5. 医疗保险欺诈骗保行为查处情况;6. 医疗保险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7. 其他需要通报的事项。
三、通报对象1. 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2. 各级医疗机构;3. 医疗保险参保人员;4. 医疗保险服务机构;5. 相关部门和单位。
四、通报方式1. 定期通报:按照医疗保险相关规定,定期召开医疗保险工作座谈会,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2. 专项通报:针对医疗保险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典型案例、重大事件等进行专项通报。
3. 书面通报:将医疗保险检查病历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发送给相关机构和单位。
4. 媒体通报: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医疗保险检查病历情况。
五、通报流程1. 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对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查处。
2. 对查处情况进行整理、分析,形成书面报告。
3. 将书面报告提交给医疗保险管理部门。
4. 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对报告进行审核,确定通报内容。
5. 按照通报对象进行分发,确保相关信息传达到位。
六、通报要求1. 通报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谎报。
2. 通报应突出重点,对重大问题、典型案例等进行详细描述。
3. 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加强对医疗保险基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4. 各级医疗机构应规范医疗保险费用报销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5. 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应遵守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合理使用医疗保险基金。
6. 相关部门和单位应积极配合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开展工作,共同维护医疗保险基金安全。
医保病人住院病历规范要求

XXXX医院医保病人门诊
住院病历书写及治疗用药规范要求
针对区医保局、区医联体前期对其它民营医院医保出院病人诊断、治疗、用药、检查等内容的合理性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现提出我院以下各项整改措施,望各位医生在临床工作中谨记。
一、辅助检查:收费单,医嘱单,报告单,三者齐全,姓名,性别,检查部位相互对应,特殊检查(RMI,CT,DR)等大型设备检查异常结果病程记录中必须有分析处理意见。
二、临床用药规范:特别是适应症限制性用药、贵重药、抗菌药物应严格按照适应症规范使用。
三、无过度治疗:康复治疗一种治疗项目一天只能开一次,微创治疗一般3-4天开一次,小针刀治疗最多一次开六个部位。
手术必须有手术指征。
用药必须有适应症。
四、出院带药:品种:一般不超过三个品种,多种疾病或恶性肿瘤不超过五个品种,适应症限制药品,无适应症不能带出院。
疗程:限两周用量,离休人员,恶性肿瘤病人限一个月量。
五、门诊带药:急诊三天,慢诊七天。
六、收费标准:按《江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手册收费标准》,及其他一些收费规定的项目收费,不能参照收费,多收费,或漏收费。
自费项目不应由医保支付。
七、微创,康复治疗:要求收费单、医嘱单、病程记录、登记本四者齐全。
姓名,年龄,治疗项目,部位,次数相对应。
八、医保病人自费用药项目必须有病人签注自费同意书。
九、无不合理住院,不得挂床,不许做假。
十、患方或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齐全。
XXXX医院医务科
二0二0年七月二十三日。
基本医疗保险病历管理制度

基本医疗保险病历管理制度基本医疗保险病历管理制度:医保病案管理制度医保病案管理制度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病历必须单独管理。
二、医院必须为医保患者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医保病历单独管理,就诊记录应清晰、准确、完整,并妥善保存备查,门诊处方和病历至少保存2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15年。
三、合格的病历装袋后按编号上架保管。
四、凡出院患者病历,应于病人出院后72小时内全部回收到病案室。
五、病历排放的时间、编号要清楚,以方便查找。
六、病案室要保持卫生、清洁,注意档案架的使用和保护。
七、保持病案室通风,病志摆放整齐,完好无损。
八、病案管理人员必须会使用灭火器材。
九、严守病案资料保密制度。
十、特殊病、转诊、转院病人的病案单独管理,包括异地治疗的病历及相关资料复印件。
查房制度为了更好的落实上级医保中心的各项制度,发挥我院自我管理的能动性,强化竞争机制,保证医疗保险基金正常使用,特制定医保查房制度如下:1、医保查房由医保科人员每天查房。
2、查房人员要求清楚准确的记录好查房记录。
3、各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必须一起下到病房查房。
4、查房要求带医疗证逐个对照看是否是患者本人,查阅、调阅有关资料各科室医务人员应积极配合。
5、患者如果有在问清什么原因,当班医护人员是否清楚,是否有请假条。
6、各科医护人员在收治医保患者就诊时,必须认真进行身份识别。
查房时发现伪造、冒用和涂改的证件或与所持医疗证、身份不符时,拒绝记帐扣留医保证并及时上报上级医保中心。
7、查房时积极宣传医保政策,解答好患者不清楚的问题。
8、各科医护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及时如实的提供有关情况资料。
入、出院管理制度一、医保患者必须符合《辽宁省综合医院住院病人诊断标准》方能住院,需持医疗证、身份证和住院通知单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由医保科审查人、证是否相符。
二、医保患者住院后,到医院医保科登记备案在24小时内上报上级医保中心。
三、医保患者住院后,应早诊断、早治疗,疑难病要在三天内做出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