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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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专项整治方案

开发商专项整治方案

一、方案背景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一些开发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如投机炒房、捂盘惜售、虚假广告等,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特制定本专项整治方案。

二、整治目标1. 严厉打击投机炒房行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2. 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中介环节,消除违法违规行为。

3. 加强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提高市场透明度。

4.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整治范围1. 开发商在土地取得、开发建设、销售、广告宣传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

2. 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

3. 与房地产市场相关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四、整治措施1. 加强市场监管(1)对开发商进行审计和检查,依法查处违规违法、权钱交易等行为。

(2)加强对房地产广告的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广告。

(3)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监管,规范中介服务行为。

2. 完善规章制度(1)修订完善房地产市场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开发商、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的责任和义务。

(2)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提高市场透明度。

3. 加大处罚力度(1)对违法违规的开发商和中介机构依法予以处罚,包括罚款、吊销资质等。

(2)对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个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 加强宣传教育(1)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广泛宣传房地产市场法规政策,提高公众法律意识。

(2)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开发商和中介机构依法经营。

五、实施步骤1. 动员部署阶段(1个月)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召开动员大会,明确整治目标、范围、措施和责任分工。

2. 自查自纠阶段(2个月)开发商和中介机构对照专项整治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集中整治阶段(3个月)各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4. 总结评估阶段(1个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巩固整治成果,完善长效机制。

六、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

xx区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范文

xx区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范文

xx区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范文在全区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净化房地产中介市场环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打击侵害群众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中介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按照某某市人民政府室关于开展《某某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我中心成立了房地产中介市场整治检查组。

决定自2022年8月至2022年6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活动,现将实施方案通知如下:一、整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淄政办发电{2022}12号文件的要求,开展好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引导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规范服务、诚信经营,促进全区房地产中介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整治时间整治活动从2022年8月份开始至2022年6月份结束。

三、整治范围本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

四、整治重点重点查处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1、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招揽业务,诱骗、误导消费者,或者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发布房源信息;2、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3、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担保服务,或者以捆绑方式服务乱收费;4、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提供便利,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5、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房地产中介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

五、整治安排1、全面抽查。

组织辖区内房地产中介机构对照整治重点进行自查自纠。

对辖区内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抽查,力争三个月内全覆盖;2、重点检查。

对群众投诉举报集中和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曝光的涉嫌违规中介机构和抽查中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中介机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专项整治期间至少每月检查一次;3、随机复查。

全面抽查结束后,抽取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复查;4、分析总结。

分析总结整治活动检查情况,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关措施,典型案例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十三五期间XX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发展的定位和要求,坚持房地产调控不动摇,坚决遏制投机炒房,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坚持分类指导,培育租赁住房市场,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努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加强房屋管理各项工作,统筹推进全省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和高质量发展。

一、发展基础十三五期间XX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发展的定位和要求,坚持房地产调控不动摇,坚决遏制投机炒房,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坚持分类指导,培育租赁住房市场,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努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加强房屋管理各项工作,统筹推进全省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和高质量发展。

(一)住房市场平稳有序发展。

市场供应规模平稳增长,十三五时期全省城镇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累计完成5879.08亿元,为“十二五”时期1.03倍,商品房屋销售额6580.21亿元,为十二五”时期1.4倍。

实际销售商品房屋面积累计9832.5万平方米,与十二五时期基本持平。

全省城镇居民居住水平稳定提高,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较十二五期末提高8%,住宅商品房平均销售价7329元/平方米,和全国其他省份相比处于较低水平,住房供需关系基本平衡。

(二)住房保障水平逐步提升。

保障性住房政策体系不断健全,出台和完善一系列住房保障政策,稳步推进申请、供应、分配和供后管理机制建设。

加强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多渠道筹集保障住房,通过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两种方式,有效解决了城镇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十三五时期累计为84万户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补贴11.09亿元,提供实物配租公租房33.62万套,近329万人受益。

(三)棚户区改造扎实有效推进。

以城镇棚户区改造为主线,实施三年攻坚计划,严控改造范围标准,统筹推进林业、国有工矿棚户区和垦区危房改造,积极推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落实《XX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积极筹措棚改资金,重点解决逾期未安置问题,“十三五期间累计改造各类棚户区40.36万套(万户),近113万棚改居民受益。

XX县房产交易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XX县房产交易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县房产交易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我们要明确目标。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目标就是规范房产交易市场秩序,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简而言之,就是让市场更规范,让群众更放心。

二、整治重点1.违法违规开发企业。

对那些无证开发、虚假宣传、捂盘惜售的开发企业,我们要坚决打击,绝不姑息。

2.违法违规中介机构。

对于那些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恶意炒作、赚取不正当差价的房产中介,我们要严查严处。

3.违法违规金融机构。

对于提供虚假贷款资料、违规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我们要严肃处理,确保金融安全。

4.违法违规公职人员。

对于涉及房地产领域的职务犯罪,我们要深挖严打,维护公平正义。

三、整治措施明确了重点,下面就是具体的整治措施了:1.加大执法力度。

我们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形成震慑。

2.建立诚信体系。

通过信用体系建设,让那些守信的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和金融机构得到奖励,让失信者受到惩罚。

3.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房地产政策法规,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让他们在购房过程中更加明智。

4.落实责任制。

各级政府部门要明确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四、整治步骤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1.调查摸底阶段。

我们要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全面调查,摸清底数,找出问题。

2.整改落实阶段。

针对发现的问题,我们要制定整改措施,限时完成整改。

五、组织保障1.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各方力量。

2.明确责任分工。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3.落实经费保障。

县政府要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经费需求,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4.加强监督考核。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监督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就这样,一份房产交易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在我笔下逐渐成形。

我知道,这份方案的实施,将让县的房地产市场更加规范,让群众购房更加放心。

玉林市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

玉林市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

玉林市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地产市场也迎来了空前的发展机遇。

然而,在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很多问题,比如:房价高企、投机行为明显、开发商虚假宣传等等,这些问题严重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给群众带来了很多不便和困扰,也严重影响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为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玉林市决定开展三年的整治行动。

二、总体目标在三年时间里,实现三个方面的目标:一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二是完善住房保障政策,助力居民安居乐业;三是提高居民的购房满意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重点任务1、加强市场监管(1)加大执法力度。

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行为,加强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2)增强监管能力。

从机构上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管机构,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加速形成监管合力。

(3)加强信息公开。

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和预警,及时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

2、完善住房保障政策(1)加大住房保障力度。

加强对住房保障政策的宣传,发挥扶贫搬迁政策作用,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确保住房保障政策落到实处。

(2)完善住房保障制度。

制定完善住房保障政策和制度,加大房产税和土地利用税等房地产税收管控力度,推进房产税立法工作。

(3)规范住房租赁市场。

出台房屋租赁条例,加强对房屋租赁市场的监管,杜绝房屋租赁市场乱象,保障租户权益。

3、提高购房者满意度(1)加强房地产企业自律。

加强房地产企业自律,规范房地产企业的行为,保障购房者的利益。

(2)提高住房质量。

完善住房质量监测和管理制度,强化住房质量宣传和监督,提高住房质量。

(3)加强售后服务。

推动房地产企业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机制,加强售后服务监管,保障消费者权益。

四、实施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

在市政府的领导下,成立由市住建、市发改、市房管委等职能部门组成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工作。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乌鲁木齐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乌鲁木齐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乌鲁木齐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8.05•【字号】乌政办[2009]202号•【施行日期】2009.08.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乌鲁木齐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2009]202号)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各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服务企业:《乌鲁木齐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八月五日乌鲁木齐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维护广大市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促进首府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开展自治区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重点查处在房地产开发和交易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体系,努力营造主体诚信,监管有力,行为规范,市场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为构建和谐宜居首府奠定基础。

二、工作范围及重点(一)工作范围。

在乌鲁木齐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服务及外地在乌鲁木齐市备案登记从事房地产业务的企业。

(二)工作重点:一是近年开工建设的房地产项目;二是群众投诉举报较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机构)。

重点查处以下行为:1.未取得开发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或在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的;2.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或违反房屋拆迁许可规定实施暴力拆迁,引起群体性事件的;3.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擅自进行商品房销售的;4.一房多售、假按揭的;5.签订售房人免责条款侵害购房人利益的;6.采取“售后包租、返本销售”等方式出售商品房,涉嫌非法集资的;7.将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屋擅自交付使用的;8.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房地产测绘机构相互勾结,在面积计算中弄虚作假,商品房销售面积“短斤缺两”的;9.未取得房地产中介服务资格,擅自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服务的;10.中介机构发布不实信息、出具不实房地产估价报告的。

房地产专项检查整治方案

房地产专项检查整治方案

房地产专项检查整治方案一、前言房地产市场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家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扩大,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和隐患,如违法建筑,违法销售,质量安全问题等,严重影响了房地产市场的良好秩序和规范发展。

因此,为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提高整个行业的合规性,需要对房地产市场进行专项检查和整治。

二、目的和意义1. 目的通过专项检查和整治,深入排查和清理房地产市场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开发商、中介机构、物业管理单位等各类主体的监管,推动房地产市场回归规范和良性发展。

2. 意义通过专项检查和整治,可以有效提升房地产市场的整体治理水平,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增强市场信心,为行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专项检查内容1. 违法建筑对存在违法建筑的情况进行排查,一旦发现,立即责令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严禁擅自建造、扩建,改变建筑用途,擅自进行拆迁等违法行为。

2. 违法销售对存在违法销售的情况进行核查,包括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擅自销售的情况,对于存在违法行为的开发商和中介机构,依法予以处罚,严格打击违法销售行为。

3. 质量安全问题对房屋建设质量和安全隐患进行检查,确保房屋建设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标准,加强对房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监督,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4. 市场秩序加强对中介机构、物业管理单位的监管,规范其经营行为,杜绝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的良好秩序。

四、专项检查流程1. 筹备阶段根据相关部门的数据分析,确定专项检查的重点和重点地区,制定检查计划和方案,确定检查的时间节点和工作流程。

2. 实施阶段按照检查方案,派出专业的检查人员,逐一对目标进行深入的排查和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和核实。

3. 处置阶段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置,对涉嫌严重违法的主体开展专项调查,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并公开曝光。

4. 整改阶段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并保障相关业主的合法权益。

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南阳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卧龙区、宛城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将《南阳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2014年8月2日为进一步规范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全面建设大美南阳、活力南阳、幸福南阳的要求,以解决事关群众根本利益问题为出发点,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措施,清理整治房地产领域存在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法经营等行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规范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市场行为,促使全市房地产市场朝着更加规范、健康的方向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依法依规处理当前存在的各种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全面规范我市房地产秩序;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审批制度,建立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高效廉洁的行政管理体系。

引导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建立培育规范运作、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企业信用体系,实现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达到整顿规范与健康发展并重。

三、整治内容对全市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重点清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法经营和行政审批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一)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建设环节中的违法占地行为,重点是:(1)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实施建设的;(2)擅自改变用地性质的;(3)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4)私下协议圈占使用集体土地、在集体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

(二)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建设环节中的违法建设行为,重点是:(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施建设的;(2)擅自改变规划内容的;(3)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实施建设的;(4)擅自改变施工许可证内容实施建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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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Implementation plan for special rectification of real esta te market order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小泰温馨提示:报告是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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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区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确保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

根据建设部等八部委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总体部署要求,按照省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及市建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对我区房地产市场秩序进行专项整治,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解决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问题为出发点,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各相关职能部门紧密配合,围绕房地产项目审批、开发、交易、中介等环节,严厉查处房地产领域存在的违法违规、权钱交易行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使我区房地产市场朝着更加规范、健康的方向发展。

通过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达到整顿规范与健康发展并重。

进一步完善审批制度,按照规范标准、简化程序、透明公开的原则,建立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高效廉洁的行政管理体系。

引导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建立培育规范运作、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企业信用体系,实现我区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

围绕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交易中容易发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对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

(一)依法查处房地产行政审批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在项目立项、规划审批、施工许可、预售许可等环节的违规审批、滥用权力、违法不究以及在行政许可中的索贿受贿等行为。

(二)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建设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是非法占地、私下协议圈占使用集体土地,在集体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囤积土地,私自改变土地用途,未按规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违法强制拆迁,不按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开发建设,擅自变更规划内容,抽逃注册资本金等行为。

(三)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交易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是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未按预售许可批准的范围预售房屋,擅自出租、出售公共部位、配套设施牟利,未办理前期物业招投标手续和按规定预留物业管理用房,不按规定办理物业管理资料交接,发布违法广告、囤房惜售、哄抬房价、诱导欺骗消费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以及在标价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合同欺诈,偷逃税等行为。

(四)依法查处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是未申领营业执照、未按规定备案开展房地产中介业务,发布虚假或不实信息骗取中介费、看房费、吃差价,伪造、涂改、转让房地产中介注册证、资格证,任意抬高或压低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中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参与炒房,扰乱市场正常秩序等行为。

(五)依法查处房地产物业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是无资质从事物业管理,不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等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用途等行为。

(六)对我区房地产项目的注册登记、纳税情况进行排查。

重点排查开发企业是否在我区注册,是否单独办理税务登记,是否在我区纳税(包括企业所得税)等情况。

四、整治工作组织机构为切实做好我区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崂山国土分局、崂山规划分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监察局、区城管局、区拆迁局、崂山国税局、崂山地税分局、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工商分局、政府法制办等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局长于兴慧担任召集人,以上各部门有关领导为成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城市规划建设局,于兴慧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

按照审批权限与责任挂钩及“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如下:区城市规划建设局: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提出专项整治总体思路和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整治;负责组织查处建设、预售、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会同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房地产中介机构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崂山国土分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对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取得情况进行清理检查;负责查处土地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崂山规划分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对全区在建项目规划审批执行情况进行清理检查;协助认定规划审批、变更等方面的有关问题。

区财政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按照职能分工,负责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对我区房地产项目的注册登记、纳税情况进行排查。

区审计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依法对排查中发现问题的国有房地产企业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对审计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构提出处理处罚意见。

区监察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查处房地产领域违纪违法案件。

区城管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负责查处物业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青岛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的规定,将物业管理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市政管线违法接入行为依法提交执法部门查处。

区拆迁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负责查处违法拆迁等行为。

崂山国税局、地税分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检查完善房地产税收政策落实和税收征管措施的建立情况;检查房地产企业税收政策执行和纳税申报情况,负责查处房地产企业偷逃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区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按照职能分工,负责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对全区在建并已进入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负责查处销售商品房未按规定或未按规定的方式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收取其他费用、高于标示的价格进行销售的价格违法行为;查处中介机构违规收费以及相关单位向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违规收费的违法行为;崂山工商分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负责查处房地产企业发布违法广告、合同欺诈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会同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管理。

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健全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制度,完善长效机制。

五、整治工作时间安排(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5月1日——5月15日)1.全面部署相关工作,制定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内容、要求,落实相关部门职责。

2.分别召开由房地产企业、中介服务机构、消费者和新闻媒体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3.开通举报、投诉热线,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实施检查阶段(XX年5月16日——8月31日)1.5月16日——6月30日,自查阶段。

对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

相关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和物业管理企业围绕专项整治的重点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自查结束后,于6月25日之前,各相关管理部门将书面自查报告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房地产开发企业填写《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检查表(开发企业)》(附件4)并附书面自查报告,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及财源建设办公室(区财政局);中介服务机构、物业管理企业填写《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检查表(中介机构)》(附件5、6)并附书面自查报告分别上报区建设局及区城管局。

各相关主管部门、房地产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和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根据自查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并有针对性地做好堵塞漏洞、建章立制工作。

2.7月1日——7月31日,检查阶段。

在房地产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和物业管理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各相关主管部门针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对有投诉举报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项目,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进行处罚。

3.8月1日——8月31日,抽查阶段。

由区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抽查,重点抽查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群众集中投诉举报的相关管理部门、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和物业管理企业。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整改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三)汇总、总结阶段。

(9月1日——12月31日)1.9月1日前,各相关管理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分析总结,连同依法查处的典型案例,形成书面报告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

9月5日前区联席会议办公室把检查情况及各职能部门查处的典型案例以书面形式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2.9月——10月,迎接省、市有关部门的联合检查。

3.11月——12月,迎接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抽查。

(四)巩固阶段。

(20xx年2—3月)重点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各部门要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不断强化管理,着力增加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有效供给,稳定住房价格,进一步完善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在去年全市开展的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中,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并对部分典型案例进行了曝光,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虽然我区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不规范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并未彻底解决,企业违规经营行为依然时有发生,房地产市场秩序仍有待于进一步规范。

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立足工作实际,把思想统一到八部委《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上来,统一到中央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精神上来,高度重视并扎实推进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二)精心部署,密切配合。

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是一项系统工作,涉及政府工作的多个方面及各部门,各相关管理部门要按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按照职责分工,对相关部门的责任目标进行了分解(附件2),各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责任目标,各负其责,建立信息共享、情况互动、联动查处、齐抓共管的协调机制,防止产生管理、查处上的漏洞。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违法行为举报、投诉受理制度,联席会议制度,部门之间通报制度。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均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电话实行首问负责制,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受理单位负责记录并填写《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投诉举报(件)转办单》(附件3),转相关管理部门处理。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请求,经召集人同意,可临时决定召开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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