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
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与创新

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与创新近年来,法律援助制度在我国得到了显著的改革与发展。
随着社会进步和法治建设的推进,法律援助的重要性被越来越多地关注和重视。
然而,与其它领域的改革相比,法律援助制度的改革尚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创新。
首先,要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先进性。
法律援助应该是一个全面而系统的制度体系,与现代法治国家的要求相适应。
目前,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虽然已经建立,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法律援助条款中的具体案件受理、申请程序、经济补偿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规定和细化。
此外,法律援助机构的分布不均衡也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为了使法律援助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有效的实施,我们应该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机构的网络体系,提高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和可及性。
其次,要创新法律援助制度的手段和方法。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传统的法律援助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
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可以实现远程法律援助和电子法律服务,为公民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
同时,通过法律援助的专业培训和技术支持,提升法律援助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另外,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与创新也需要更多的社会参与和资源支持。
目前,我国的法律援助主要由政府来提供和承担,但是政府单一的资源投入无法满足全社会的需求。
因此,我们需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法律援助事业。
比如,可以吸引法律机构、律师事务所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参与法律援助的志愿服务,为无法承担诉讼费用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
此外,还可以建立法律援助基金,动员社会捐赠和捐助,以保障法律援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要加强对法律援助制度的宣传和培训。
在我国,尽管法律援助制度已经建立,但对其了解和认识还不够充分。
一些公民对法律援助的认识仅停留在知道法律援助存在的层面上,对具体操作程序和法律援助的权利还不够了解。
因此,我们需要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对法律援助制度的宣传力度,提高公民对法律援助的认识和利用意识。
法律服务工作中的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

法律服务工作中的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法律服务工作在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司法公正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在法律服务工作中,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则成为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一环。
本文将从法律援助的概念与意义、现有问题及存在的不足、完善的路径三个方面论述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
一、法律援助的概念与意义法律援助,顾名思义,是指通过法律专业人员向经济困难的人提供法律帮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的一种制度安排。
法律援助的实施有助于实现公民的平等和公正权益,有效解决因贫困而导致的法律维权难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在法律援助的实施中,法律援助律师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他们通过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意见、出庭代理和代写法律文件等方式,帮助其解决法律问题,实现合法权益的保障。
而与此同时,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也为律师职业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和机遇。
二、现有问题及存在的不足在当前的法律服务工作中,法律援助制度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阻碍了其更好地发挥作用。
首先,法律援助的资金来源和分配不够合理。
现有的法律援助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扶贫专项资金和部分律师事务所捐赠,但由于经费有限和分配不均,导致一些需要法律援助的人无法获得帮助。
其次,法律援助人员的供给不足。
虽然国家已经建立了法律援助律师库,但由于律师数量仍然不足,以及一些高水平律师不愿意从事法律援助工作,导致法律援助资源的利用率不高,有些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依然无法得到及时援助。
此外,法律援助制度的宣传和普及工作亟待加强。
很多人对法律援助的概念存在误解,或者对其存在认识不足,导致需要帮助的人无法主动寻求法律援助。
三、完善的路径为了解决当前法律援助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首先,加大对法律援助资金的投入力度,确保经费充足且合理分配。
政府可以通过增加财政补贴或设立专项基金等方式,保障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实施。
其次,鼓励更多的律师从事法律援助工作。
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与发展随着法制建设的进步和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援助制度作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重视和完善。
本文将就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与发展进行探讨。
一、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概念法律援助制度是指政府或相关机构为低收入人群、弱势群体以及其他需要法律帮助的人提供的具体法律协助和服务的一套制度。
它旨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二、法律援助制度的重要性1. 提供法律救济渠道:对于无法负担高昂诉讼费用的群体来说,法律援助制度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法律救济渠道,使他们能够获得公正的司法保护。
2.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与发展有助于弥补弱势群体与强势群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差距,提升社会公平正义水平。
3. 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法律援助制度的存在可以有效防止社会矛盾的激化,促进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三、法律援助制度的现状分析在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已经取得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和成就,但仍存在以下问题:1. 覆盖范围不足:法律援助服务的范围相对狭窄,很多人仍无法享受到法律援助的帮助。
2. 资金不足:法律援助机构的经费严重不足,导致无法满足需求,影响法律援助服务的质量。
3. 机构能力不足:一些地区法律援助机构的专业能力较弱,无法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
四、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与发展对策1. 扩大覆盖范围:加大对贫困人口和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确保更多人享受到法律援助的保障。
2. 加大资金投入:政府需要加大对法律援助机构的资金投入,确保其正常运转,并提高服务质量。
3. 提升机构能力:加强法律援助机构的专业培训,提升法律援助人员的业务水平,为群众提供更专业、更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4. 加强宣传与教育:加大对法律援助制度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法律援助意识,让更多人了解并运用法律援助制度。
五、国际经验借鉴国际上一些发达国家的法律援助制度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就,我们可以借鉴其经验:1. 强化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的法律援助监管机制,确保法律援助服务的公正、透明和高效。
法律援助的现状及其完善路径是什么

法律援助的现状及其完善路径是什么法律援助,作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制度,在现代法治社会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然而,在实际运行中,法律援助仍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和问题,其完善路径也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一、法律援助的现状1、资源分配不均衡在我国,法律援助资源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存在着明显的不均衡。
经济发达地区的法律援助资源相对丰富,而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农村地区的法律援助则相对匮乏。
这导致了一些弱势群体在需要法律援助时,无法及时获得有效的帮助。
2、经费保障不足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需要一定的经费支持,包括律师办案补贴、办公设备购置、宣传推广等方面。
但目前,部分地区的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有限,难以满足实际需求,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律援助的质量和效果。
3、专业人才短缺法律援助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参与。
然而,由于法律援助案件的报酬相对较低,工作条件较为艰苦,导致吸引和留住专业人才的难度较大。
4、宣传力度不够尽管法律援助制度已经实施多年,但仍有很多人对法律援助的范围、申请条件和程序等缺乏了解。
这使得一些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未能及时申请法律援助,错失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机会。
5、援助范围有待扩大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化,新的法律问题不断涌现,现有的法律援助范围在某些方面已经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
例如,在劳动纠纷、消费权益保护、环境污染等领域,法律援助的覆盖还不够全面。
二、法律援助完善的路径1、优化资源配置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农村地区的法律援助资源投入,通过政策倾斜、人才支持等方式,缩小地区之间的差距。
同时,建立法律援助资源共享机制,促进不同地区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2、加强经费保障政府应加大对法律援助经费的投入,并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
此外,还可以拓宽经费来源渠道,鼓励社会力量捐赠,设立法律援助专项基金等,确保法律援助工作有充足的资金支持。
3、培养和吸引专业人才提高法律援助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待遇,改善工作条件,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培训和发展机会。
我国法律援助的现状与发展

我国法律援助的现状与发展【摘要】我国法律援助在我国社会中具有重要意义,其定义和历史深远而丰富。
我国法律援助的现状仍存在一些主要问题,如覆盖范围不广、质量参差不齐等。
未来,我国法律援助将朝着更加完善和高效的方向发展,并采取改革措施加强制度建设。
为了加强我国法律援助的重要性,促进制度的完善,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
我国法律援助的未来展望是充满希望的,通过各方共同努力,可以为广大民众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构建一个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
【关键词】我国法律援助、重要性、定义、历史、现状、主要问题、发展趋势、改革措施、未来展望、加强、制度完善、质量、效率1. 引言1.1 我国法律援助的重要性我国法律援助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制度之一。
作为法律援助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经济困难的群体提供了法律援助服务,使其能够享有平等的司法保障。
在当今社会,法律援助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法律援助有助于弱势群体获得平等的司法保护。
经济困难的群体往往缺乏应对法律问题的能力和资源,容易成为司法弱势群体。
法律援助为他们提供了司法保障的机会,帮助他们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援助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同群体之间存在着不平等现象,法律援助的设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这种不平等,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我国法律援助的重要性在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加强法律援助制度建设,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效率,助力建设法治社会,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
1.2 我国法律援助的定义我国法律援助是指国家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或者其他无力承担诉讼费用的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制度。
这项服务旨在保障公民的诉讼参与权利,确保每个人都能够享有平等的司法保护和法律援助。
我国法律援助的定义包括律师、法律工作者和法律志愿者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等法律服务,以解决其诉讼权益和合法权益受损的问题。
通过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我国在司法领域能够更好地实现法治建设的目标,保障公民的权利和公平,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与发展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法律援助制度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法治进程方面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探讨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与发展,并对其未来的发展提出一些建议。
一、法律援助制度的重要性法律援助制度的存在和健全对于保障公民的基本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无论是罪犯还是普通公民,每个人都有享受法律援助的权利。
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使得那些无力支付高额律师费用的人也能够享受到法律服务的保障,从而实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二、法律援助制度的现状与问题然而,目前我国法律援助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制度不完善: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虽然已经建立,但仍然存在一些缺陷。
例如,法律援助受理机构不统一,申请流程繁琐,执行力度不够等。
2.资源不足:法律援助需要一定的人力和财力支持,但目前我国法律援助资源仍然有限,无法满足广大群众的需求。
尤其是在农村地区,法律援助资源更为匮乏。
3.公众意识不够:目前大多数人对法律援助制度的了解较少,对于自己享有法律援助的权利并不清楚,也不愿意主动申请法律援助。
三、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对法律援助制度进行完善:1.加大政府投入:政府应该加大对法律援助制度的投入,通过增加法律援助经费和提供专业人员的支持,来提高法律援助的质量和覆盖面。
2.建立统一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建立统一的法律援助受理机构,简化申请流程,提高受援人的申请成功率。
3.推进法律援助法律宣传:加强对法律援助制度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制度的认识和了解,使大家都知晓自己享有的权益。
四、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前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法律援助制度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探索法律援助制度的未来发展:1.推进法律援助机构专业化建设:通过引入更多的专业人才和提供更好的培训机会,提高法律援助机构的专业能力和服务质量。
法律援助 实施方案

法律援助实施方案一、背景。
法律援助是指国家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的合法权益,提供的法律服务。
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是我国政府依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
为了更好地落实法律援助工作,制定和实施法律援助实施方案至关重要。
二、法律援助实施方案。
1. 完善法律援助制度。
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制度,包括法律援助的范围、对象、程序、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制度,明确法律援助的具体内容和标准,为需要法律援助的公民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2. 宣传法律援助政策。
加强对法律援助政策的宣传,提高公民对法律援助制度的认知和了解,让更多的人了解到自己在面临法律问题时可以获得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鼓励他们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 拓展法律援助渠道。
建立多元化的法律援助服务渠道,包括设立法律援助咨询电话、网站平台、法律援助服务中心等,方便公民随时随地获取法律援助服务,提高法律援助的便捷性和实效性。
4. 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加强法律援助律师队伍建设,提高法律援助服务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公民在获得法律援助服务时能够得到专业、高效的法律帮助。
5. 加强法律援助监督。
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监督机制,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防止法律援助资源的滥用和浪费。
6. 加大法律援助经费投入。
政府应当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经费投入,保障法律援助工作的正常运转,确保法律援助服务的覆盖面和公民的获得感。
三、结语。
法律援助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落实,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切实加强法律援助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推动法治建设和社会进步。
法律援助制度完善措施

法律援助制度完善措施随着我国法治建设步伐的加快,法律援助制度越来越得到重视和推广。
然而,由于我国法律援助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本文将探讨六种法律援助制度完善措施。
一、拓宽法律援助途径当前,法律援助的途径比较单一,主要是通过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中心进行,而政府和社会力量参与度不高。
因此,需要进一步拓宽法律援助的途径,鼓励政府和社会力量参与到法律援助中来,例如,可设置社区法律咨询站、街道法律援助站等。
二、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当前,不少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相关政策和法规知之甚少,这些知识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群众的法律维权意识。
因此,必须加强法律援助相关政策和法规的普及,提高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识和信任度。
三、加强法律援助职业化建设当前,法律援助服务人员大多为兼职志愿者,服务水平和质量参差不齐。
因此,需要加强法律援助服务人员的职业化建设,提高其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建立专业的法律援助服务队伍,确保法律援助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四、加大法律援助资金投入力度当前,法律援助往往在资金方面所受到的制约较大,很难满足广大需要法律援助的人群的需求。
因此,需要加大法律援助资金的投入力度,促进法律援助服务的规模和质量的提高。
五、建立法律援助机制当前,法律援助机构之间合作协调不够,法律援助工作基础设施建设亟待完善,因此,必须建立完善的法律援助机制,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的有序开展。
六、加强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当前,信息化对于法律援助工作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因此,需要加强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提高法律援助服务的效率和便捷性,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总之,法律援助制度完善是当前社会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一环。
通过拓宽法律援助途径、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加强法律援助职业化建设、加大法律援助资金投入力度、建立法律援助机制和加强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等措施的实施,将有助于使我国法律援助工作更加完善、专业化和普惠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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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理念与主要特征法律援助制度是指国家为了保证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在司法实践中切实得以实现,对于那些因经济困难而无力支付各项诉讼费用和法律服务费用的公民,无偿提供各种法律上的帮助,以真正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一种法律制度。
从这一概念,可以看出,法律援助制度具有三个显著特点:第一,法律援助制度是国家义务行为,即国家在法律援助法律关系中永远是义务主体,国家有责任使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在现实生活中实实再再地得以实现;第二,获得法律援助是社会弱势群体的一项权利,是现代法治国家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一项有效途径,公民在法律援助法律关系中永远是权利主体,即公民在因经济困难,无法请求司法救济时,有权获得法律援助;第三,法律援助制度的实质是从形式正义到追求实质正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现代法治国家所普遍遵循的一项最基本原则,国家在所制定和颁布的各种法律条文中,从不同的角度规定公民享有种种权利,例如,我国宪法中明确规定公民依法享有如下基本权利:(1)政治权利和自由;(2)宗教信仰自由;(3)人身自由;(4)批评、建议、申诉、检举和取得赔偿的权利;(5)社会经济权利;(6)文化教育权利;(7)国家保护婚姻家庭、妇女、老人、儿童的权利;(8)国家保护华侨和归侨以及侨眷的权益等等。
但是,这些法律规定权利只是写在纸上的,是一种形式的东西,即一种形式上正义的东西,似乎看来每位公民享受的权利都是平等的,没有什么差别,然而,在现实生活享有这些权利的过程中,由于每位公民所处的社会环境不同,所受的教育程度和自身具备的法律知识的多寡不同,特别是所拥有的社会财富的差异,因而,就造成了在实际生活中获得法律保护机会的不均等,造成了实际享有权利上的差异。
为了消除这种事实上的不平等现象,就必须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这样一来,对于那些经济困难者,就有可能同那些富裕的公民一样,平等地进入诉讼程序,平等地行使诉权,通过诉讼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不受非法侵害。
只有在现实生活中确保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受非法侵害,才能使法律条文上规定的公民平等地享有的权利,在现实中真正得到实现,只有这样,也才可以说,这个国家真正做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完成了公民权利从形式上的平等到实质上的平等的质的飞跃。
(二)我国法律援助取得的显著成就同建立法律援助制度有数百年历史的西方发达国家比较起来,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起步很晚,尚处在一个探索和建立的幼年时期。
但是,更应当看,我国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速度是惊人的,在短短的几年时间内,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机构迅速建立,队伍日益壮大。
我国法律援助制度自从1994年初开始试点以来,从最初在几个大中城市试点,到取得经验后,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迅速发展。
截至2001年底,全国已建立经编制部门正式批准的法律援助机构2299个,其中国家法律援助中心1个,省级地方法律援助机构33个,副省级地方和地市级地方法律援助机构300个;县区级地方法律援助机构1965个;有法律援助专职人员7956人,其中专职法律援助律师3723名。
(2)援助范围不断扩大、数量不断增加。
据不完全统计,1997年,全国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约5万件,解答法律咨询40万人次;1998年,全国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万多件,解答法律咨询100余万人次;1999年,据对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不完全统计,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1万多件,解答法律咨询78万人次;2000年,全国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72180件,其中刑事案件48321件,民事案件62671件,行政案件2239件,接待咨询836791人次。
①2001年,全国共办法律援助案件172616件,其中民事案件79815件;刑事案件57837件;行政案件3595件;公证事务31369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1133718件。
法律援助在完善司法机制、维护公民司法人权、促进司法公正方面所发挥的作用,已经受到越来越多的中国公民的肯定。
(3)有力地保护了弱者的合法权益。
通过实施法律援助制度,增强了公民的法律意识。
许多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专业人员,向贫者、弱者、残者及需要法律援助的其他人员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
使这些被援助对象的合法权益,在现实生活中得到了有力保障。
目前,法律援助的申请的获准率约在88%左右。
在一些经济条件较好、律师力量充足的地方,受援率几乎达到100%,在个别经济欠发达地区,受援率也达到60-70%;在刑事诉讼援助案件中,法律援助律师的意见被法庭采纳的约占40%;民事案件中通过实施法律援助胜诉的约占80-90%;行政诉讼案件通过实施法律援助,胜诉率为87.7%。
法律援助制度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4)在法律界对外交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如前所述,由于法律援助制度是国家法律制度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目前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建立起了法律援助制度,各国法律援助机构之间的相互交流与合作,已成为司法界交流的一个重要内容,尤其是在不同法系国家之间,这方面交流倍受关注。
在我国为了尽快建立和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援助制度,除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同联合国、外国政府机构、外国政府组织和地区组织有许多联系和交往之外,中国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还与联合国开发署、加拿大发展署、美国福特基金会、亚洲基金会、美国共和研究所、英国使馆文化教育处等国际组织有着十分密切交流与合作关系,特别是在培训法律援助人员、进行法律援助立法、理论研究、考察国外法律援助制度和资助贫困地区的法律援助及资金筹措工作等方面,进行了许多成功合作,取得了一些有益的经验,并以法律援助工作为窗口,使中国了解了世界,也使世界了解中国。
(三)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存在的缺陷及其完善(1)经费短缺,亟待纳入国家财政。
常言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经费保障是法律援助工作正常开展的最根本条件之一,没有可靠的经费保障,法律援助工作就无从谈起。
在一些法律援助制度较为健全的国家,法律援助经费都依法被纳入国家财政预算,由国家财政予以支付。
例如,2001年英国和荷兰的法律援助经费占到了其全国财政支出的1%,丹麦占到了0.5%。
我们再以邻国日本为例,日本法律援助经费来源主要是两个渠道:一是由国家财政拨款,这是经费的主要来源。
二是社会捐赠,这部分经费来源较少。
2001年日本政府民事法律援助经费25.75亿日元,占当年财政预算支出总额的0.03%。
刑事法律援助经费,都是由政府提供,实际需要多少经费政府就拨多少经费。
2001年日本的刑事法律援助经费为66.28亿日元,占当年财政预算支出总额的0.08%。
法律援助经费每年由“法律援助协会”向法务省提出预算申请,经法务省审查批准后,列入国家财政支出计划。
④但由于我们国家尚未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国家财政,国家财政支出的法律援助经费少得可怜,2001年仅为5500万人民币,只占全国财政支出的十亿分之3.7。
实属杯水车薪,法律援助经费只能靠法律援助机构去东凑西要。
每年的法律援助经费缺口太大,远远不能满足法律援助工件的实际需要。
当然,我们国家有些地方财政做得还是比较好。
例如,广州、北京和上海等地方每年都从财政中拿出一定数量的经费,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的正常运转。
可见,要保障法律援助工作的有效开展,必须通过立法的形式,把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国家财政预算,以从根本上解决法律援助经费短缺的问题。
(2)人才不足,急需多方培养。
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9600万平方公里,13亿人口,而且80%是农民,在这80%的农民中,有相当一部分分布在边远的山区农村,他们的合法权益更需要法律保护。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推进,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量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业务范围也会越来越广。
这样以来,目前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之后,涉外法律事业的增多,全国法律援助队伍的数量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各个方面的需要,特别是那些高层次的法律援助工作者,更是人才奇缺,供求矛盾更加突出。
一方面是大量需要法律援助的社会弱势群体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一方面是现有的法律援助工作者不堪重负。
要解决这一矛盾的根本出路,就是要加大对法律援助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采取各种方式,通过多种渠道培养法律援助人才,提高素质,壮大队伍,整合各种法律援助资源,以提高素质,壮大队伍,整合各种法律援助资源,以满足社会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迫切需求。
(3)立法滞后,应当加大力度。
法律援助制度是一国民主法制化进程的重要标志,是衡量一国现代政治和法治文明程度高低的主要标准之一。
而一国法律援助制度是否健全,其中一个重要的标志就是看其法律援助法制体系是否完备。
纵观世界范围内那些法律援助制度比较发达的国家,都有健全的法律援助法律体系作保障。
许多国家都立有专门的《法律援助法》。
我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中增加了法律援助的内容,《律师法》、《残疾人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中对法律援助都有一些规定,有许多地方还出台了《法律援助条例》或者其他有关法律援助的规范性文件。
但是,到目前国家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援助法,因此,导致了一系列问题,特别是有关公民享受法律援助的条件、范围、形式、程序等方面的内容,必须通过立法程序,上升为国家的法律规定,才能够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体系相衔接,才能确立法律援助制度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的应有地位,才能最终使公民的法律援助权利真正具有法律的可靠保障。
当然,我也高兴地告诉大家,我国司法部和政府的法律起草部门,非常重视法律援助法制建设,国家的最高立法机关也非常支持法律援助立法工作,我国第一部涉及全国范围的《法律援助条例》可望今年底出台。
这无疑是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建设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注释:①摘自宫晓冰主编《中国法律援助立法研究》第2页,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年版。
②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2002年8月16日提供。
③参见翁国民主编的《入世与法律服务》一书,第173页。
④参见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司处长姜秀元撰写的《日本刑事司法制度与改革》一文,载于《司法行政法制工作通讯》2002年第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