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级伤残鉴定标准 - 个人鉴定
9级伤残鉴定标准

9级伤残鉴定标准伤残分为因工伤残和非因工伤残。
这其中因工伤残可以申请工伤赔付,非因工伤残也可以有侵害人或者相关义务人赔付。
伤残获得赔付的前提是要有具有法律效力的伤残鉴定数据,那9级伤残鉴定标准?由我来回答。
一、伤残等级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
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
二、伤残赔付项目1、医疗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2、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X10%X20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3、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确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4、误工费本人日工资X误工天数其中,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5、护理费每日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日工资或者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的劳务报酬)X需要护理的天数X护理人员人数其中,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伤残等级1-10鉴定标准骨折

伤残等级1-10鉴定标准骨折伤残等级1-10是指根据国家《伤残救助与抚恤办法》及相关规定,将各类伤残按照不同程度进行鉴定,分为10个等级,从1级到10级分别对应着不同的伤残程度和抚恤标准。
骨折是一种常见的创伤性损伤,根据骨折部位、类型、愈合程度和功能障碍情况等因素可以确定鉴定等级。
以下是关于骨折鉴定标准的相关参考内容。
1. 伤残等级1级:完全骨折愈合,恢复了正常形态和功能,无明显功能障碍或残留症状。
2. 伤残等级2级:骨折部位略有形态畸形,但功能基本恢复,日常生活无明显困难。
3. 伤残等级3级:骨折处有轻度畸形,但肢体功能能基本正常,对日常生活有轻微影响。
4. 伤残等级4级:骨折处有明显畸形,存在不同程度的肢体功能障碍,日常生活有一定影响。
5. 伤残等级5级:骨折处明显畸形,肢体功能受限,较大程度地影响日常生活。
需要借助助行器或辅助设备。
6. 伤残等级6级:骨折处畸形明显,肢体功能明显障碍,常需助行器或轮椅等辅助设备,并对日常生活产生较大影响。
7. 伤残等级7级:骨折部位严重畸形,功能严重受限,基本不能独立行走,对日常生活有较大影响,严重影响工作能力。
8. 伤残等级8级:骨折部位严重畸形,肢体丧失了部分功能,需要依赖轮椅或其他辅助设备,基本不能进行日常生活活动。
9. 伤残等级9级:骨折部位严重畸形,肢体丧失了大部分功能,全程需依赖辅助设备,完全丧失了自理能力。
10. 伤残等级10级:骨折部位严重畸形,完全丧失了肢体功能,完全丧失了自理能力,完全失去工作能力。
除了伤残等级,具体的抚恤标准也会根据伤残等级的高低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伤残等级越高,抚恤标准越高。
具体的抚恤标准可以参考国家相关法规和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内容仅为参考,实际鉴定伤残等级需要详细了解病患的具体情况,并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鉴定。
对于伤残鉴定结果的异议,可以提出申诉并提供医学证明材料进行评估和审定。
及时准确的鉴定和评估是保障伤残人士权益和提供相应救助和抚恤的基础。
交通事故9级伤残鉴定标准

交通事故9级伤残鉴定标准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上发生的车辆相撞、侧翻、失火、爆炸等意外事件。
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员往往需要进行伤残鉴定,以确定其伤残程度并进行相应的赔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对交通事故伤残的鉴定标准分为10级,其中9级伤残是指造成身体功能丧失或者功能障碍,需要长期护理,但不影响生活自理。
下面将详细介绍交通事故9级伤残鉴定标准。
首先,对于交通事故9级伤残的鉴定,需要考虑受伤人员的身体功能丧失或功能障碍情况。
这包括受伤人员是否出现肢体残疾、视力、听力、言语、味觉、嗅觉、智力、精神、意识等方面的功能障碍,以及是否需要长期护理。
在进行鉴定时,需要结合医疗专家的诊断意见和相关检查报告,全面客观地评估受伤人员的伤残情况。
其次,交通事故9级伤残鉴定标准还需要考虑伤残对受伤人员生活自理的影响。
即使受伤人员出现了身体功能丧失或功能障碍,但如果仍然能够进行基本的生活自理,如进食、穿衣、洗漱等,那么其伤残程度可能不符合9级标准。
因此,在进行鉴定时,需要充分了解受伤人员的日常生活情况,包括其自理能力和生活习惯等方面的情况。
另外,交通事故9级伤残鉴定标准还需要考虑受伤人员长期护理的需求。
长期护理包括日常生活起居、就医护理、心理疏导等方面的需求,如果受伤人员需要长期护理,那么其伤残程度可能符合9级标准。
在进行鉴定时,需要充分了解受伤人员的长期护理需求,并结合医疗专家的意见进行评估。
总的来说,交通事故9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一个综合性的评估过程,需要全面考虑受伤人员的身体功能丧失或功能障碍情况、生活自理能力以及长期护理需求等方面的情况。
只有在充分了解受伤人员的实际情况并结合专业医疗意见的基础上,才能准确评定其伤残程度是否符合9级标准。
希望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士能够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鉴定,确保受伤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九级伤残鉴定认定标准

九级伤残鉴定认定标准
哇塞!九级伤残鉴定认定标准,这可不是个简单的事儿呢!
对于咱们普通人来说,可能觉得伤残鉴定是个很陌生很遥远的东西。
但万一真碰上了,了解九级伤残鉴定认定标准可就太重要啦!
你想想,要是有人不小心在工作中受了重伤,或者在路上遭遇了意外,那伤残鉴定就能决定他们能得到多少赔偿,能获得怎样的帮助和照顾。
那九级伤残到底是个啥样的程度呢?就好像一棵大树,被大风吹断了几根大枝桠,虽然还能立着,但已经受到了比较严重的损伤。
比如说,面部有多处瘢痕,面积加起来超过了12 平方厘米。
这就好比一张漂亮的脸蛋儿被调皮的孩子乱画了几笔,是不是很糟糕?
再比如,牙齿掉了4 颗以上,这吃饭得多不方便呀!就像一辆汽车少了几个重要的零件,跑起来就没那么顺畅了。
还有啊,两个以上横突骨折,这得多疼呀!就像房子的大梁出现了裂缝,随时都有倒塌的危险。
要是有人伤到了内脏,比如肝破裂修补,脾破裂修补,胰破裂修补等等,那也是九级伤残呢!这就好像机器里的重要零件坏了,得赶紧修,不然整个机器都没法正常运转啦。
在判断九级伤残的时候,医生们可不会马虎。
他们会像侦探一样,仔细查看每一处伤口,每一个症状,然后对照标准来给出结论。
我曾经听说过一个叔叔,他在工厂里干活的时候不小心被机器砸到了腿,后来被鉴定为九级伤残。
他的家人都特别着急,不知道该怎么办。
这时候了解九级伤残的认定标准,就能为他们争取到应有的赔偿和帮助。
总之,九级伤残鉴定认定标准是个很严肃很重要的东西。
我们希望大家都平平安安的,永远用不到这些标准。
但万一不幸遇到了,知道这些知识就能更好地保护自己和家人的权益啦!。
骨折九级伤残鉴定标准

骨折九级伤残鉴定标准
1. 冠状面骨折:不能开口不超过2cm,或者不能正常闭合咬合(包括间隙等较大疼痛)或出现开放性伤口等。
2. 脊椎骨折:任何一节脊椎骨折,或者影响神经系或造成椎管压迫的骨折。
3. 股骨粗隆、髁突、小头及骨干骨折:未保持足够长度和角度或者不能正常的运动,或者不能出现负重(单脚站立)或者助行或出现偏斜。
4. 髋关节骨折:牵涉到髋臼或股骨头或股骨脖子处的骨折,或者在正常解剖构造下不能正常的运动。
5. 桡骨、尺骨、掌骨、足踝骨折:不是最小的工作失能,比如不能正常地持握或者不能正常地行走等。
6. 肱骨、肩胛骨、锁骨骨折:不完整的骨折,不能正常地持握或运动等。
7. 颅骨骨折:未影响到大脑的损伤或者脑膜挫裂。
8. 棘突骨折:未损伤到神经和造成肢体疼痛。
9. 腕骨骨折:只限于支配第四、五手指的尺側橈骨骨折,影响最后一个关节的活动,但不能影响手掌伸直(不能作出一个手心向上的手势)。
军人九级伤残鉴定标准

具有下列残情之一,器官部分缺损,形态明显异常,有轻度功能障碍的,为九级:1.颅骨缺损9cm2~24cm2;2.一手食指两节缺失;3.一拇指掌指关节功能不全;4.一手食、中指两指末节缺失;5.一足踇趾末节缺失;6.跗骨骨折影响足弓;7.跟骨、距骨骨折;8.指(趾)骨慢性骨髓炎,反复发作一年以上;9.脊椎滑脱术后、椎间盘突出术后、髌骨骨折或脱位术后、半月板切除术后(不含椎间盘内减压术);10.陈旧性肩关节脱位肩关节成形术后、肩袖损伤修复术后;11.四肢大关节外伤手术后,残留创伤性关节炎,无积液;12.脊柱椎体骨折,前缘高度压缩>1/2,无需手术;13.四肢大关节创伤性滑膜炎术后,经病理诊断证实;14.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10%;15.面部瘢痕>5%;16.头皮缺损或瘢痕性秃发>10%;17.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损或瘢痕畸形;18.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6;19.双眼矫正视力≤0.6;20.泪器损伤,手术无效;21.一侧睑外翻合并睑闭合不全;22.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23.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者;24.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差>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25.第Ⅴ对颅神经眼支麻痹;26.感音神经性聋,双耳听力损失≥40dBHL或一耳听力损失≥80dBHL;27.发声及构音不清;28.一耳或双耳廓缺损累计>1/5;29.一侧不完全性面瘫;30.牙槽骨损伤长度>4cm,牙脱落6颗以上;31.颌面部多发性骨折术后面部畸形、咬合错乱;32.心脏异物滞留或异物摘除术后;33.心脏、大血管损伤修补术后;34.肺段切除或修补术后;35.支气管成形术后;36.阴茎部分切除术后(冠状沟以远);37.肾部分切除术后;38.脾部分切除术后;39.子宫修补术后;40.一侧睾丸、附睾切除;41.一侧输精管缺损,不能修复;42.一侧肾上腺缺损;43.单侧输卵管切除;44.阴道修补或成形术后。
九级伤残鉴定标准

九级伤残鉴定标准九级伤残鉴定标准九级伤残鉴定标准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九级的标准)4.9 Ⅸ级伤残4.9.1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a.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活动才能局部受限;b.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一年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三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二次以上;c.严重失读或严重失写症;d.双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e.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缺失;f.严重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4.9.2 头面部损伤致:a.一眼盲目3级以上;b.双侧眼睑下垂(或畸形);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c.一眼视野极度缺损(直径小于10°);d.上颌骨、下颌骨缺损中,牙齿脱落8枚以上;e.口腔损伤,牙齿脱落16枚以上;f.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中度张口受限;g.舌尖缺失(或畸形);h.一耳重度听觉障碍;或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i.一侧耳廊缺失(或畸形)50%以上;j.一侧鼻翼缺损(或畸形);k.面部瘢痕形成面积12平方厘米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20cm以上;l.面部细小瘫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30平方厘米以上;m.头皮无毛发25%以上;n.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16立方厘米以上。
4.9.3 脊柱损伤致:a.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25%以上;b.胸椎或腰椎一椎体粉碎性骨折。
4.9.4 颈部损伤致:a.严重声音嘶哑;b.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25%以上。
4.9.5 胸部损伤致:、a.女性一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b.8肋以上骨折或4肋以上缺失;c.肺叶切除;d.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Ⅰ级。
4.9.6 腹部损伤致:a.胃、肠、消化腺等局部切除;b.胆囊切除;c.脾部份切除;d.一侧肾局部切除或肾功能中度障碍。
4.9.7 盆部损伤致:a.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4cm以上;b.骨盆严重畸形愈合;c.尿道狭窄;d.膀胱局部切除;e.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f.子宫部份切除;g.直肠、肛-门损伤,遗留永久性乙状结肠造口。
伤残鉴定标准1一10级

伤残鉴定标准1一10级伤残鉴定是对个体因疾病、外伤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功能障碍进行评定的过程。
根据《伤残鉴定标准》,伤残等级分为1级至10级,不同等级对应着不同的伤残程度。
下面将对每个等级的伤残鉴定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1级,轻微伤残,指个体因疾病、外伤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功能障碍较轻微,对日常生活和工作能力影响较小,但仍需定期随访和治疗。
2级,轻度伤残,指个体因疾病、外伤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功能障碍较为明显,对日常生活和工作能力有一定影响,需要定期随访和治疗。
3级,中度伤残,指个体因疾病、外伤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功能障碍较为严重,对日常生活和工作能力有较大影响,需要长期治疗和康复。
4级,较重伤残,指个体因疾病、外伤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功能障碍严重,对日常生活和工作能力造成较大损害,需要长期康复和辅助设备。
5级,重度伤残,指个体因疾病、外伤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功能障碍非常严重,对日常生活和工作能力造成极大损害,需要全方位的康复治疗和生活护理。
6级,极重伤残,指个体因疾病、外伤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功能障碍极为严重,对日常生活和工作能力几乎造成完全损害,需要全面的康复治疗和生活护理。
7级,特重伤残,指个体因疾病、外伤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功能障碍极其严重,对日常生活和工作能力完全造成损害,需要全方位的医疗和护理。
8级,极特重伤残,指个体因疾病、外伤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功能障碍极为严重,对日常生活和工作能力完全造成损害,需要全方位的医疗和护理。
9级,全残,指个体因疾病、外伤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功能障碍完全丧失,对日常生活和工作能力完全造成损害,需要全方位的医疗和护理。
10级,特级全残,指个体因疾病、外伤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功能障碍完全丧失,对日常生活和工作能力完全造成损害,需要全方位的医疗和护理。
以上是对伤残鉴定标准1一10级的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伤残鉴定的相关知识,对伤残人士给予更多的理解和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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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级伤残鉴定标准- 个人鉴定(文章一):九级伤残鉴定标准九级伤残鉴定标准九级伤残鉴定标准又名工伤九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即凡伤残达到如下情形之一的,均应认定为九级伤残,享受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1)癫痫轻度;2)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3)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4)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者;5)颅内异物无功能障碍;6)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7)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8)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9)颈部瘢痕畸形,不影响活动;10)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11)面部有≥8 cm2(注:2为平方)或三处以上≥1 cm2(注:2为平方)的瘢痕,12)两个以上横突骨折后遗腰痛;13)三个节段脊柱内固定术;14)脊椎压缩前缘高度<1/2者;15)椎间盘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16)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17)一手食指2~3节缺失,18)一拇指指间关节功能丧失;19)一足拇趾末节缺失;20)除拇趾外其他二趾缺失或瘢痕畸形,功能不全;21) 跖骨或跗骨骨折影响足弓者;22)患肢外伤后一年仍持续存在下肢中度以上凹陷性水肿者;23)骨折内固定术后,无功能障碍者;24)外伤后膝关节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膝关节交叉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25)第Ⅴ对脑神经眼支麻痹;26)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差>2 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27)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 6 ; 28)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 29)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30)双耳听力损失≥31 dB或一耳损失≥71 dB; 31)发声及言语不畅;32)铬鼻病有医疗依赖;33)牙槽骨损伤长度>4 cm,牙脱落4个及以上;34)上、下颌骨骨折,经牵引、固定治疗后无功能障碍者;35)肺修补术;36)肺内异物滞留或异物摘除术;37)膈肌修补术;38)限局性脓胸行胸膜剥脱术,39)食管修补术;40)胃修补术后;41)十二指肠修补术;42)小肠修补术后;43)结肠修补术后;44)肝修补术后;45)胆囊切除;46)开腹探查术后;47)脾修补术后;48)胰修补术后;49)肾修补术后;50)膀胱修补术后;51)子宫修补术后;52)一侧卵巢部分切除;53)阴道修补或成形术后;54)乳腺成形术后。
(文章二):九级伤残划分依据及鉴定标准九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b.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c.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九级伤残鉴定标准依据GB/T16180-2xx《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九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以下43种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九级工伤或职业病。
(1)癫痫轻度;(2)颅骨缺损>=25平主厘米,无功能障碍;(3)脑子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者;(4)第V对脑神经眼支及第Ⅳ对脑神经麻痹;(5)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需戴假发者;(6)鼻或同部有明显畸形或>3平方厘米的增生性瘢痕;(7)颈部瘢痕畸形;(8)全身瘢痕面积30%~39%; (9)鼻再造术后; (10)睑外翻、唇外翻植皮术后; (11)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4; (12)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 (13)职业性(含放射性)及外伤性白内障Ⅲ期(或重度); (14)泪器损失,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 (15)双耳听力损失>=31Dbhl或一耳损失>=71Dbhl;(16)发声及言语不畅; (17)食管切除术后,进食正常者; (18)一耳或双耳廓缺损>1/5,<1/3; (19)铬鼻病有医疗依赖; (20)牙槽骨损伤长4cm,牙脱落4个以上; (21)二个以上横突骨折后遗腰痛; (22)三个节段性疹柱内固定术后; (23)脊椎压缩前缘高度<1/2者; (24)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 (25)一手食指两节缺失; (26)一拇指指关节功能不全; (27)一足拇趾末节缺失; (28)除拇趾外其他二趾缺失; (29)除拇趾外其他二趾瘢痕畸形,功能不全; (30)足庶骨或跗骨骨折影响足弓者; (31)患肢外伤后一年仍持续存在下肢中度以上凹陷性水肿者; (32)骨折内固定手术,无功能障碍者; (33)心脏、大血管修补术; (34)心脏异物滞留或异物摘除术后; (35)肺修补术; (36)支气管成形术;(37)肺内异物滞留或异物摘除术后; (38)乳腺成形术后; (39)隔肌修补术后; (40)慢性隐匿型中毒性肾病; (41)子宫修补术后; (42)一侧卵巢部分切除; (43)阴道修补或成形术后。
(文章三):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正式完整版) 九级工伤赔偿标准九级工伤赔偿标准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是指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省工伤保险办法等相关规定,所应当享受的工伤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所以,九级工伤赔偿标准又叫做九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9级工伤伤残赔偿项目及标准(一)、【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例: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xx】4号)第4条。
(三)、【辅助器具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2)、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4)、法律依据2xx《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注:工资范围参看《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二章。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护理费标准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1)、九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
(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九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一)、(二)、(三)、六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第(四)、五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支付以上全部七项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甘肃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88号《甘肃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已经2xx年2月24日省人民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xx年4月1日起施行。
省长刘伟平2xx 年2月28日第十三条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其工伤职工劳动能力等鉴定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其工伤职工劳动能力等鉴定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申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鉴定结论没有变化的,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第十五条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包括当地交通费),按照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省内每天为2%,省外每天为3%,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十八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应以终止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前本人工资为基数,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13个月,八级伤残11个月,九级伤残9个月,十级伤残7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13个月,八级伤残11个月,九级伤残9个月,十级伤残7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