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电池系统技术规范
动力电池系统技术规范

密级:项目内部动力电池系统技术规范项目代号:文件编号:编写:时间:校核:时间:批准:时间:天津易鼎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1.文件范围本文件规范了XX公司XX车型所用XX动力电池必须满足的技术性能要求。
2.术语定义和及产品执行标准.术语定义电动汽车(electricvehicle,EV):指以车载能源为动力,由电动机驱动的汽车;电芯(cell):一个单一的电化学电池最小的功能单元;模组(module):指由多个电芯的并联组装集合体,是一个单一的机电单元;电池组(batterypack):由一个或多个模组连接组成的单一机械总成;电池管理系统(batterymanagementsystem,BMS):指任何通过监控充电电池的状态、计算二次数据并报告该等数据、保护该等充电电池、设置报警信号、与设备中的其他子系统进行电子通信、控制充电电池内部的环境或平衡该等充电电池或环境等方式来管理该等充电电池的电子设备,包括软件、硬件和运算法则;动力电池系统(batterysystem):动力电池系统是指由动力电池组、电池箱体、电池管理系统、电器元件及高低压连接器等组成的总成部件,功能为接收和储存由车载充电机、发电机、制动能量回收装置或外置充电装置提供的高压直流电,并且为电驱动系统及电辅助系统提供高压直流电;整车控制器(vehiclecontrollerunit):检测控制电动汽车系统电路的控制器;高电压(HighVoltage,HV):特指电动汽车200VDC以上高压系统;低电压(LowVoltage,LV):指任何信号或功率型能量低于50VDC,本文中特指整车12VDC电源系统;荷电状态(state-of-charge,SOC):电池放电后剩余容量与全荷电容量的百分比;寿命初始(BeginningOfLife,BOL):指动力电池系统刚交付使用的状态;寿命终止(EndOfLife,EOL):动力电池系统能量降低到初始能量的80%,或者实时峰值功率低于初始峰值功率的85%时,视为寿命终止;电磁兼容性(Electro-MagneticCompatibility,EMC):在同一电子环境中,两种或多种电子设备能互不干扰进行正常工作的能力;高低压互锁(HighVoltageInter-Lock,HVIL):特指低压断电时,通过低压信号控制能够同时将高压回路切断;CAN(ControllerAreaNetwork):控制器局域网;DFMEA(FailureModeandEffectsAnalysis):设计故障模式及失效分析;MTBF(MeanTimeBetweenFailure):平均无故障时间;额定容量:在25℃±2℃下,以1I1(A)电流恒电流充电至动力电池系统总电压或最高单体电压达到规定电压值,以恒定电压充电至电流小于(A)时停止充电,休眠10分钟后,以1I1(A)电流放电达到规定的终止电压时停止放电,整个测试过程放出的容量为额定容量,单位为Ah;额定能量:在25℃±2℃下,以1I1(A)电流恒电流充电至动力电池系统总电压达到或最高单体电压达到规定电压值,以恒定电压充电至电流小于时停止充电,休眠10分钟后,以1I1(A)电流放电达到规定的终止电压时停止放电,整个测试过程放出的能量为额定能量,(Wh),此值可由电压-容量曲线的覆盖面积积分得到;可用能量:在25±2℃、-5±2℃两种温度条件下,按照《动力电池可用能量测试规范》分别做NEDC测试,动力电池系统在放电率允许的范围内实际放出的电量的平均值。
动力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

动力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
1. 引言
动力锂离子电池作为一种重要的能源储存设备,在现代社会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为了推动该行业的持续发展和确保产品的质量与安全性,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行业规范是十分必要的。
2. 规范目标
本规范的目标是确保动力锂离子电池的设计、生产、销售和使用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国家标准,保障用户的利益,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3. 规范内容
3.1 产品设计与生产
- 动力锂离子电池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包括电池容量、电流放电速率、循环寿命等方面的要求。
- 生产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生产过程严格按照质量标准进行。
3.2 产品销售与标识
- 销售企业应对动力锂离子电池的产品进行标识,明确产品规格、型号、生产企业信息等。
- 销售企业不得销售未经标识或标识不清晰的动力锂离子电池产品。
3.3 产品使用与维护
- 用户在使用动力锂离子电池时应遵循产品说明书,正确使用和存储电池,以确保安全。
- 在电池出现故障或安全问题时,用户应及时停止使用,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或报修。
4. 规范执行与监督
- 相关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动力锂离子电池行业的监督检查,确保企业的生产和销售行为符合规范。
- 行业协会或组织应组织行业内部的自律行为,推动行业规范的执行。
5. 结论
动力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用户权益,推动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方应共同努力,确保行业规范的有效实施,促进动力锂离子电池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汽车动力蓄电池维护技术规范

(9) 车 辆 发 生 碰 撞 事 故, 箱 体已 经 发 生 明 显 变 形且有液 体 渗 漏 的, 建 议将 车辆静置并远离其它车辆(至少 15 m) 进行观察,24 h 后再进行处理。
五、技术要求 1. 维护项目与周期 (1) 动 力 蓄 电 池 系 统 维 护 项目与 周 期应优先按照生产厂家技术文件的规定 执 行。 如 厂 家 无 技 术 文件 指 示 的, 宜参 照表 1 执行。 (2) 动 力蓄 电池 在 车 辆 行 驶 过 程中 发 生了碰 撞( 即 车 辆 发 生 交 通 事 故 和 不 当操作导致的底部冲击等导致动力蓄电 池发生的碰撞事故),应立刻进行外观与 热失控检查,据情况实施对管理系统的 诊断。 2. 维护检查内容 (1)外观检查 ① 动 力蓄 电池 箱 体应 清 洁,箱 体上 的标识、铭牌及警示标签等信息应清晰 可见。 ② 动 力蓄 电池 箱 体 表 面 应 完 好,无
前言
GB/T 18384.3-2015 电动汽车 安
本 指 导 性 技 术 文 件 按 照 GB/T 全要求 第 3 部分 :人员触电防护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
GB/T 19596-2017 电动汽车术语
标 准 的 结 构 和 编 写》 所 给出 的 规 则 进
GB/T 31498-2015 电动汽车碰撞
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和保养技术规范
GB/T 18384.1-2015 电动汽车 安
德国 I 8686 E 电动汽车维修标准
全要求 第 1 部分 :车和定义
GB/T 18384.2-2015 电动汽车 安
GB/T 19596-2017 电动汽车术语
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系统国标

4
判定标准:计算容量在企业所规定额定 判定标准:(1)计算容量在企业所规 常温放电容量
值的 100%~110%之间
定额定值的 100%~110%之间
(2)所有样品的计算容量极差(最大 和最小容量差)不得超过 5%(一致性 要求)
常温下以 C/3 充满电,在-20℃温度下 存储 20 小时,以 3/C 放电至截止电压,
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系统国标
国标针对动力电池系统,建立了常规性能和功能要求——容量、能量、功率、 效率、标准循环寿命、工况循环寿命、存储、荷电保持、容量恢复、倍率性能、 高低温性能等,建立了安全防护要求——操作安全、故障防护、人员触电防护、 滥用防护、环境适应性、事故防护、用户手册和特殊说明等,范围覆盖了电芯、 模组、动力电池包、动力电池系统这 4 个层级,产品类型包括混合动力、插电式 /增程式混合动力、纯电动乘用车和商用车,已基本上了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
尺寸和质量
用量具检测电池的尺寸和质量,应符合 用量具检测电池的尺寸和质量,应符合
企业提供的产品技术条件
企业提供的产品技术条件
检测方法:C/3 充电至截止电压,C/3 1C 充电至截止电压,1C 放电至截止电
放电至截止电压,计算放电容量
压,计算放电容量
如果计算值低于规定值,可重复 5 次 重复 5 次测试,取平均值数据
默认试验条件
相对湿度:25%~85%
相对湿度:15%~90%
气压:86kPa~106kPa
气压:86kPa~106kPa
1. GB/T 31484-2015 解读
GB/T 31484-2015 主要考核动力电池单体、模组和系统的循环寿命指标,涵 盖了乘用车和商用车两个不同的市场,以及功率型和能量型两种不同应用类型的 动力电池。对于电池单体和模组而言,大多数电池厂家的产品均可达到规定的要 求,对于动力电池系统而言,系统设计和集成能力较弱的 pack 企业,将面临较 大的挑战。相关检测内容如下表所示:
动力电池及管理系统(BMS)设计技术规范

电池及管理系统设计技术规范编制:校对:审核:批准:有限公司2015年9月目录前言 (3)一、锂离子电池选型 (4)1、范围 (4)2、规范性引用文件 (4)3、术语和定义 (4)4、符号 (4)5、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 (5)6、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 (5)7、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 (6)8、电池组匹配 (8)9、电池组使用其他注意事项 (9)二、电池管理系统选型 (10)1、术语定义 (10)2、要求 (10)3、试验方法 (12)4、标志 (13)前言综述电动车的的电池就好比汽车油箱里的汽油。
它是由小块单元电池通过串并联方式级联后,通过BMS的管理,将电能传递到高压配电盒,然后分配给驱动电机和各个高压模块(DC/DC、空调压缩机、PTC等)。
电池管理系统(BMS)采用的是一个主控制器(BMU)和多个下一级电池采集模块(LECU)组成模块化动力电池管理系统,是一种具有有效节省电池电能、提高车辆安全性、实现充放电均衡和降低运行成本功能的电池管理系统模式。
高压控制系统的预充电及正负极高压继电器均由BMS控制,设置了充电控制继电器,增加高压充电时的安全性。
动力电池容量和正极材料的选择电池容量的确定,是根据车型电机的功率、运行时的额定电压、电流。
选择出电池包的电压、串并联的形式。
由电机额定的电压可以选择出需要串联电池的个数,由电机运行时的额定电流可以选择出需要并联电池的个数。
具体计算如下:由整车设计的匹配参数,确定好电机的功率和扭矩后,就可以计算出,动力电池包的串并联电池的数目,串联电池的电压U等于电机额定电压,就可推算出串联的电池个数N串=U/3.7(对于三元锂电的锂电池),对于最少并联的电池个数N并=电机运行工况的平均电流/单元电池的容量*续航里程/工况的平均时速。
电池的选择,则要考虑电池正极材料的类型,总的原则是12米以上的客车主要以磷酸铁锂电池为主,6米小型客车和乘用车的主要是三元锂电池为主。
动力电池技术的国际标准与规范

动力电池技术的国际标准与规范随着全球能源转型和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动力电池作为电动汽车的核心组件之一,其技术标准与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变得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动力电池技术的国际标准和规范进行探讨,以期为相关行业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动力电池技术的国际标准1. ISO/IEC 62660系列标准ISO/IEC 62660系列标准是国际上最重要的动力电池标准之一。
该系列标准主要规定了动力电池的性能测试方法、耐久性能要求、安全性能要求等内容,为动力电池的设计、研发、制造和使用提供了一致的技术规范。
2. UN R100UN R100是联合国制定的动力电池国际标准,适用于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的高压动力电池系统。
该标准对动力电池的安全性能、机械强度、电气安全性和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了动力电池的安全可靠性。
3. GB/T 31485-2015GB/T 31485-2015是中国制定的动力电池技术标准,是中国汽车工业领域的动力电池技术标准,与国际标准相互衔接。
该标准细化了电池的性能指标、测试方法和试验条件,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动力电池行业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发展。
二、动力电池技术的国际规范1. ISO/IEC 29167系列规范ISO/IEC 29167系列规范是国际电工委员会和国际标准化组织联合制定的,主要规范了动力电池与车辆之间的通信标准。
该系列规范确保了动力电池在不同车辆之间的互操作性和通信的安全性,为电动汽车的发展提供了技术保障。
2. SAE J2929SAE J2929是美国汽车工程师协会制定的动力电池规范,详细规定了动力电池的构造、性能和测试方法。
该规范对动力电池的设计、制造、测试和使用提供了指导,为动力电池的研发和市场应用奠定了基础。
3. GB/T 31467.3-2015GB/T 31467.3-2015是中国制定的动力电池规范之一,主要规定了动力电池的储存、运输和安全要求。
该规范要求电池制造商和使用者制定和执行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动力电池的安全运输和存储。
《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

《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汽车动力电池行业管理,规范企业行为,保障产品安全,提高动力电池的性能和可靠性,特制定本《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
第二条本《规范条件》适用于从事汽车动力电池生产、销售、使用和回收利用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汽车动力电池是用于提供电动汽车动力的电池系统,包括电池芯、模块、电池管理系统等组成部分。
第四条汽车动力电池行业应坚持“安全第一、品质第一、环保第一、创新第一”的原则,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国家将建立完善的汽车动力电池行业标准体系,提高产品标准的可比性和适用性。
第二章产品要求第六条汽车动力电池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取得相应的产品认证。
第七条汽车动力电池产品应具备以下基本要求:(一)安全性能稳定可靠,能够经受各种极端环境和工作条件的考验;(二)多充电倍率,具备快速充电和高速放电能力;(三)循环寿命长,使用寿命能满足市场需求;(四)能适应不同型号和不同品牌的电动汽车;(五)具备电池状态监测和故障预警功能;(六)轻量化设计,具有较高的能源密度;(七)具备适应电网互联的能力。
第八条汽车动力电池产品的设计、制造和测试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可靠性。
第三章生产要求第九条汽车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二)拥有独立的研发能力和技术实力,能够不断推进产品创新和技术升级;(三)拥有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四)建立完善的生产控制和过程管理体系,确保生产过程的稳定性和可控性;(五)建立完善的工艺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确保产品的一致性和可追溯性;(六)培养和吸引高素质的技术人才,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
第十条汽车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产品追溯体系,确保产品生命周期内的全程可追溯。
第十一条汽车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应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全面的自检、互检和抽检,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最新版 动力电池系统技术规范

密级:项目内部动力电池系统技术规范项目代号:文件编号:EVPT-VD1.27编写:时间:校核:时间:批准:时间:天津易鼎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1. 文件范围本文件规范了XX公司XX车型所用XX动力电池必须满足的技术性能要求。
2. 术语定义和及产品执行标准2.2. 术语定义2.1.1 电动汽车(electric vehicle, EV):指以车载能源为动力,由电动机驱动的汽车;2.1.2 电芯(cell):一个单一的电化学电池最小的功能单元;2.1.3 模组(module):指由多个电芯的并联组装集合体,是一个单一的机电单元;2.1.4 电池组(battery pack):由一个或多个模组连接组成的单一机械总成;2.1.5 电池管理系统(battery management system, BMS):指任何通过监控充电电池的状态、计算二次数据并报告该等数据、保护该等充电电池、设置报警信号、与设备中的其他子系统进行电子通信、控制充电电池内部的环境或平衡该等充电电池或环境等方式来管理该等充电电池的电子设备,包括软件、硬件和运算法则;2.1.6 动力电池系统(battery system):动力电池系统是指由动力电池组、电池箱体、电池管理系统、电器元件及高低压连接器等组成的总成部件,功能为接收和储存由车载充电机、发电机、制动能量回收装置或外置充电装置提供的高压直流电,并且为电驱动系统及电辅助系统提供高压直流电;2.1.7 整车控制器(vehicle controller unit):检测控制电动汽车系统电路的控制器;2.1.8 高电压(High Voltage, HV):特指电动汽车200VDC以上高压系统;2.1.9 低电压(Low Voltage, LV):指任何信号或功率型能量低于50VDC,本文中特指整车12VDC电源系统;2.1.10 荷电状态(state-of-charge, SOC):电池放电后剩余容量与全荷电容量的百分比;2.1.11 寿命初始(Beginning Of Life, BOL):指动力电池系统刚交付使用的状态;2.1.12 寿命终止(End Of Life, EOL):动力电池系统能量降低到初始能量的80%,或者实时峰值功率低于初始峰值功率的85%时,视为寿命终止;2.1.13 电磁兼容性(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EMC):在同一电子环境中,两种或多种电子设备能互不干扰进行正常工作的能力;2.1.14 高低压互锁(High Voltage Inter-Lock, HVIL):特指低压断电时,通过低压信号控制能够同时将高压回路切断;2.1.15 CAN(Controller Area Network):控制器局域网;2.1.16 DFMEA(Failure Mode and Effects Analysis):设计故障模式及失效分析;2.1.17 MTBF(Mean Time Between Failure):平均无故障时间;2.1.18 额定容量:在25℃±2℃下,以1I1(A)电流恒电流充电至动力电池系统总电压或最高单体电压达到规定电压值,以恒定电压充电至电流小于0.05C(A)时停止充电,休眠10分钟后,以1I1(A)电流放电达到规定的终止电压时停止放电,整个测试过程放出的容量为额定容量,单位为Ah;2.1.19 额定能量:在25℃±2℃下,以1I1(A)电流恒电流充电至动力电池系统总电压达到或最高单体电压达到规定电压值,以恒定电压充电至电流小于0.05CA时停止充电,休眠10分钟后,以1I1(A)电流放电达到规定的终止电压时停止放电,整个测试过程放出的能量为额定能量,(Wh),此值可由电压-容量曲线的覆盖面积积分得到;2.1.20 可用能量:在25±2℃、-5±2℃两种温度条件下,按照《动力电池可用能量测试规范》分别做NEDC测试,动力电池系统在放电率允许的范围内实际放出的电量的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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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级:项目内部动力电池系统技术规范项目代号:文件编号:EVPT-VD1.27编写:时间:校核:时间:批准:时间:天津易鼎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1. 文件范围本文件规范了XX公司XX车型所用XX动力电池必须满足的技术性能要求。
2. 术语定义和及产品执行标准2.2. 术语定义2.1.1 电动汽车(electric vehicle, EV):指以车载能源为动力,由电动机驱动的汽车;2.1.2 电芯(cell):一个单一的电化学电池最小的功能单元;2.1.3 模组(module):指由多个电芯的并联组装集合体,是一个单一的机电单元;2.1.4 电池组(battery pack):由一个或多个模组连接组成的单一机械总成;2.1.5 电池管理系统(battery management system, BMS):指任何通过监控充电电池的状态、计算二次数据并报告该等数据、保护该等充电电池、设置报警信号、与设备中的其他子系统进行电子通信、控制充电电池内部的环境或平衡该等充电电池或环境等方式来管理该等充电电池的电子设备,包括软件、硬件和运算法则;2.1.6 动力电池系统(battery system):动力电池系统是指由动力电池组、电池箱体、电池管理系统、电器元件及高低压连接器等组成的总成部件,功能为接收和储存由车载充电机、发电机、制动能量回收装置或外置充电装置提供的高压直流电,并且为电驱动系统及电辅助系统提供高压直流电;2.1.7 整车控制器(vehicle controller unit):检测控制电动汽车系统电路的控制器;2.1.8 高电压(High Voltage, HV):特指电动汽车200VDC以上高压系统;2.1.9 低电压(Low Voltage, LV):指任何信号或功率型能量低于50VDC,本文中特指整车12VDC电源系统;2.1.10 荷电状态(state-of-charge, SOC):电池放电后剩余容量与全荷电容量的百分比;2.1.11 寿命初始(Beginning Of Life, BOL):指动力电池系统刚交付使用的状态;2.1.12 寿命终止(End Of Life, EOL):动力电池系统能量降低到初始能量的80%,或者实时峰值功率低于初始峰值功率的85%时,视为寿命终止;2.1.13 电磁兼容性(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EMC):在同一电子环境中,两种或多种电子设备能互不干扰进行正常工作的能力;2.1.14 高低压互锁(High Voltage Inter-Lock, HVIL):特指低压断电时,通过低压信号控制能够同时将高压回路切断;2.1.15 CAN(Controller Area Network):控制器局域网;2.1.16 DFMEA(Failure Mode and Effects Analysis):设计故障模式及失效分析;2.1.17 MTBF(Mean Time Between Failure):平均无故障时间;2.1.18 额定容量:在25℃±2℃下,以1I1(A)电流恒电流充电至动力电池系统总电压或最高单体电压达到规定电压值,以恒定电压充电至电流小于0.05C(A)时停止充电,休眠10分钟后,以1I1(A)电流放电达到规定的终止电压时停止放电,整个测试过程放出的容量为额定容量,单位为Ah;2.1.19 额定能量:在25℃±2℃下,以1I1(A)电流恒电流充电至动力电池系统总电压达到或最高单体电压达到规定电压值,以恒定电压充电至电流小于0.05CA时停止充电,休眠10分钟后,以1I1(A)电流放电达到规定的终止电压时停止放电,整个测试过程放出的能量为额定能量,(Wh),此值可由电压-容量曲线的覆盖面积积分得到;2.1.20 可用能量:在25±2℃、-5±2℃两种温度条件下,按照《动力电池可用能量测试规范》分别做NEDC测试,动力电池系统在放电率允许的范围内实际放出的电量的平均值。
2.1.21 额定电压:额定能量除以额定容量,标定为额定电压;2.1.22 峰值功率:本项目峰值功率标定为XXkW。
2.3产品执行标准表1. 产品执行标准备注:未经特殊说明,本规范中涉及到的术语定义、检测方法、判断标准等都以上述标准为准。
3.功能描述及部件要求3.1动力电池系统描述动力电池系统最基本的功能为接收和储存由车载充电机、发电机、制动能量回收装置或外置充电装置提供的高压直流电,并且为电动汽车提供高压直流电。
电芯采用串、并联方式组成电池组,电池组放置在一个或多个密封并且屏蔽的箱体里面,一个或多个箱体使用可靠的接插件进行连接。
使用电池管理系统对电池组进行综合管理,实时采集各电芯的电压值、各温度传感器的温度值、电池组的总电压值和总电流值,电池组与箱体的绝缘电阻值等数据,并根据系统中设定的阀值判定电池组工作是否正常。
根据需要,动力电池系统中可含有加热装置以保障低温充、放电能够安全进行;可含有冷却装置以保障温度过高时能够降温;含有绝缘电阻监测系统以检测电池组与箱体、车体等之间的绝缘状况;含有电芯均衡装置,在电池组充、放电及停车时对电芯进行均衡,以保障一致性;含有高压保护系统以保障高压使用安全,电池管理系统能够根据设定的阀值情况自动开启各项辅助单元。
电池管理系统使用CAN与整车控制器及车载充电机进行通讯,根据要求上报动力电池系统的状态,接收充电或者整车控制器提出的请求。
为满足便利维修,动力电池系统设有维修开关,通过维修开关能够方便断开动力电池组的高压回路,更换动力电池系统中的熔断器等易损件;动力电池系统为汽车零部件,因此要求动力电池系统采用的各个部件为汽车级。
3.2动力电池系统部件要求为满足功能要求,每套动力电池系统应配有以下部件,详见表2:表2. 动力电池系统主要配件参数表4. 动力电池系统要求4.1 电性能4.1.1 能量要求4.1.1.1能量密度:≥100Wh/kg;4.1.1.2额定容量(起始/寿命终止):91.5Ah/73.2Ah (25℃,1/3C )4.1.1.3额定能量(起始/寿命终止):30.4kWh/24.3kWh (25℃,1/3C)4.1.1.4可用能量范围(起始/寿命终止):5%~95%SOC;4.1.1.5可用能量(起始/寿命终止):≥27.4kWh/21.9kWh(25℃,1/3C)4.1.1.6环境温度-15℃可用能量(起始/寿命终止):不低于正常条件下可用能量的80%;4.1.2 功率要求4.1.2.1 额定功率(起始和寿命终止):≥40kW/40kW (10-100%SOC,-5℃to 55℃);4.1.2.2 峰值功率(起始):≥70kW (详细见表7)峰值功率(寿命终止):≥60kW (不低于要求的起始峰值功率的85%);4.1.2.3 SOC≥30%时,要求-25℃时动力电池系统输出功率不小于7kW;4.1.3充电性能应符合GB/T 18487.1-2001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一般要求4.1.3.1车载充电机模式下充电温度与充电时间要求见表5:4.1.3.2 地面充电机模式下充电温度与充电时间要求见表5:4.1.3.3行车过程中制动能量回收充电要求见附件2《动力电池系统BMS控制策略求》4.1.4 放电性能4.1.4.1额定放电功率:40kw(≥10%SOC,10~55℃);4.1.4.2峰值放电功率要求:动力电池系统每次峰值放电持续时间为:SOC<30%时,放电持续时间不小于30S;SOC≧30%时,放电持续时间不小于120S。
系统在不同温度和不同SOC条件下,允许的峰值放电功率如表6所示:表6 峰值放电功率矩阵表4.1.5储存性能要求4.1.5.1月自放电:≤4%(常温常压);4.1.5.2荷电保持与容量恢复性能:按QC/T743-2012中6.3.9检测常温储存28天,其容量恢复应不低于额定容量的96%。
4.1.5.3高温50℃自放电:按照北京市准入标准,满电存放7天,动力电池包荷电容量保持不低于实际容量85%.4.2安全性能4.2.1维修断电:确保动力电池系统维修时断电,设置于与总正端口电压为180V±20V区域;4.2.2 停车断电:低压控制的总正、总负端口高压继电器各不少于1套;4.2.3高低压互锁:将高压接插件、低压接插件、维修开关和车载充电机等器件用低压12V串联互锁,当某一低压器件断开时,即时断开高压;4.2.4耐压要求:要求满足GB/T18384.3-2001标准6.2.3耐压试验Ⅰ类设备基本绝缘要求;4.2.5绝缘性能:动力电池系统正/负极对车体绝缘电阻大于500Ω/V,参照GB/T 18384.1-2001标准执行;4.2.6隔离要求:动力电池系统与车体物理隔离;4.2.7短路保护:具有电池系统短路断电功能;4.2.8电骚扰:满足15KV电击要求,测试方法见GB/T 19951-2005关于台架和整车状态下电子模块对静电放电产生的电骚扰;4.2.9阻燃材料:动力电池系统内部使用的连接材料、绝缘材料、密封材料、屏蔽材料及减震材料等都必须使用有阻燃效果的材料;4.2.10安全性执行标准:测试方法见QC/T743-2012及863电动汽车重大专项关于EV用能量型锂电池性能测试规范。
4.3 可靠性4.3.1使用环境温度及湿度:温度-20℃~+43℃,湿度5% ~ 95±2%;4.3.2贮存环境温度及湿度:温度-30℃~+55℃,湿度5% ~ 95±2%;4.3.3 冲击试验:试验方法详见表7,试验完毕后电池箱体及其焊点、安装点不得有开裂、褶皱等塑性变形。
表7. 电池箱体冲击试验表4.3.4振动:要求满足QC/T413-2002中3.12产品耐振动性能,“表2其它部位”振动要求;4.3.5外壳防护等级:满足GB4208-2008外壳防护等级IP67DH要求;4.3.6涉水:不少于308mm,测试方法详见GB/T 18384. 3- 2001-7.2.3模拟涉水要求,试验结果要求电池系统不进水,不报绝缘故障,满足相关地方准入测试要求;4.3.7质心:要求电池系统质量左右均布,质心在电池系统中心线左右尺寸3%范围内,并且乙方需提交电池系统总质量、质心坐标、转动惯量的报告;4.3.8连接可靠性要求:采用标准件模块化,并具有物理防松措施。
动力电池系统工作时,若连接可靠性低于阀值则通过CAN总线上报连接故障,连接可靠性的阀值待试验数据多次验证之后确定;4.3.9系统可靠性:在电池系统寿命期内,按乙方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进行周期性维护保养,首次故障里程≥5000km,平均故障间隔时间/里程≥5个月或5000km;故障定义参照GB/T12678 汽车可靠性行驶试验方法,包括过电流、绝缘等级太低、温度不均衡、单体电压不均衡、温度过高、绝缘等级过低、BMS 内部通讯故障、动力电池系统高压母线直流电阻异常及其它硬件故障;4.3.10耐低温:试验方法参考QC/T413-2002中3.10.1产品耐低温性能并出具检验报告;4.3.11耐高温:试验方法参考QC/T413-2002中3.10.2产品耐高温性能并出具检验报告;4.3.12耐温度变化:试验方法参考QC/T413-2002中3.10.3产品耐温度变化性能并出具检验报告;4.3.13耐交变湿热要求:试验方法参考QC/T413-2002中3.11产品耐温度、湿度循环变化性能并出具检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