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证据学案例分析辛普森案件辛普森被控双重谋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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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误判经典案例(3篇)

法律误判经典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1994年6月12日,美国著名橄榄球运动员奥兰多·琼·辛普森的前妻妮可·布朗·辛普森和她的朋友罗纳德·戈德曼在洛杉矶贝弗利山的一家公寓内被人杀害。

经过警方的调查,辛普森被列为嫌疑人。

然而,在随后的审判过程中,陪审团最终宣判辛普森无罪。

这一判决震惊了美国乃至世界,成为了法律误判的经典案例。

二、案件审理过程1. 初步调查案件发生后,洛杉矶警方迅速展开调查。

经过调查,警方发现辛普森的车上有血迹,而且案发现场附近有目击者称看到辛普森逃离现场。

据此,警方将辛普森列为嫌疑人。

2. 审判过程1995年,辛普森被正式起诉,指控他犯有谋杀罪。

在审判过程中,检方提出了大量的证据,包括DNA证据、目击者证词等。

然而,辛普森的辩护律师团队却成功地利用了证据不足、证词矛盾等问题,使得陪审团对辛普森的罪行产生了怀疑。

3. 陪审团宣判经过长达一年的审理,1995年10月3日,陪审团最终宣判辛普森无罪。

这一判决引发了美国乃至世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三、法律误判原因分析1. DNA证据的争议在辛普森案件中,DNA证据是检方最为关键的证据之一。

然而,辩护律师团队却通过质疑DNA证据的可靠性,使得陪审团对检方的证据产生了怀疑。

具体来说,辩护律师团队指出,DNA实验室存在污染的可能性,以及检方在提取和处理DNA证据时存在不规范的操作。

2. 目击者证词的矛盾在辛普森案件中,检方提出了多名目击者的证词。

然而,这些证词之间存在矛盾,使得陪审团对目击者的可信度产生了怀疑。

部分目击者甚至表示,他们在接受审讯时受到了压力,不得不改变证词。

3. 辩护律师团队的策略辛普森的辩护律师团队在审判过程中采取了多种策略,成功地影响了陪审团的判断。

例如,他们利用了美国刑事司法制度中的“合理怀疑”原则,使得陪审团对辛普森的罪行产生了怀疑。

四、案例启示1. DNA证据的重要性辛普森案件提醒我们,DNA证据在刑事案件中具有极高的证明力。

国外法律逻辑案例分析(3篇)

国外法律逻辑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1994年6月12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尼比斯科州立大学的篮球教练尼科尔·布朗和她的朋友罗纳德·高蒙被残忍杀害。

凶手身份不明,但很快,前橄榄球明星奥伦·辛普森被警方逮捕,并成为此案的主要嫌疑人。

“辛普森谋杀案”因其复杂性、争议性和对司法体系的挑战性而成为美国乃至世界司法史上的经典案例。

以下是该案的法律逻辑分析。

二、案件争议点1. 证据不足:辛普森的辩护律师团队在审判过程中不断强调证据不足,尤其是DNA证据的争议。

他们认为,尽管检方声称找到了辛普森的血液样本,但样本的提取过程存在瑕疵,因此证据不可靠。

2. 种族歧视:辛普森的辩护律师团队还指责检方在审判过程中存在种族歧视。

他们认为,由于辛普森是黑人,检方在审判过程中对他进行了不公平的对待。

3. 警察和检方的不当行为:辩护律师团队还指责警察和检方在调查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包括刑讯逼供、伪造证据等。

三、法律逻辑分析1. 证据问题:- DNA证据:虽然辩护律师团队对DNA证据提出了质疑,但法院最终认定检方提供的DNA证据是可靠的。

法院认为,尽管样本提取过程中存在瑕疵,但这些瑕疵并不影响DNA证据的准确性。

- 其他证据:除了DNA证据外,检方还提供了其他证据,如目击证人证词、现场指纹等,这些证据与DNA证据相互印证,进一步证实了辛普森的犯罪嫌疑。

2. 种族歧视问题:- 审判过程中的表现:虽然辩护律师团队指责检方存在种族歧视,但审判过程中,法院对双方进行了公平的审理,确保了审判的公正性。

- 陪审团的选择:陪审团由来自不同种族、性别、宗教背景的公民组成,这有助于确保审判的公正性。

3. 警察和检方的不当行为:- 调查过程中的不当行为:虽然调查过程中存在一些不当行为,但这些行为并未对审判结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 审判过程中的处理: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对不当行为进行了调查和处理,确保了审判的公正性。

四、案件影响“辛普森谋杀案”对美国的司法体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1. 对证据标准的质疑:此案使人们开始质疑DNA证据的可靠性,并促使司法机关加强对证据标准的审查。

解析美国司法不公的典型案例《辛普森案》

解析美国司法不公的典型案例《辛普森案》

解析美国司法不公的典型案例《辛普森案》辛普森案1994年前美式橄榄球运动员辛普森(O.J. Simpson)杀妻一案成为当时美国最为轰动的事件。

此案当时的审理一波三折,辛普森(O.J. Simpson)在用刀杀前妻及餐馆的侍应生郎·高曼两项一级谋杀罪的指控中,由于警方的几个重大失误导致有力证据的失效,以无罪获释,仅被民事判定为对两人的死亡负有责任。

本案也成为美国历史上疑罪从无的最大案件。

辛普森案件经常被喉舌引用,作为美国司法不公的典型案例。

实际上恰恰相反,辛案在美国,甚至在西方法治史上,是一个程序正义对抗实体正义的经典案例,其内在的高深意义远非某些习惯下跪的民族能想象理解。

美国律师 Kevin :今天在群里看到又有人提起这个案例,作为法律人我来说几句。

1. 辛案主审法官曾说过“全世界都看到了辛普森的罪行,但法律没有”,为什么这么说?在美国刑事诉讼中,联邦最高法院在60年代确立了著名的“毒树之果”规则(假定有毒的树结出的果子,都是不能吃的),也就是“美国联邦政府机构违反美国宪法规定所取得的证据材料,在审判中不具有证明力,因排除在合法证据之外”。

这个原则之后成为美国司法程序正义中的基石。

辛案中,办案探员犯了致命错误,未取得搜查令非法搜查了辛普森的住宅,根据美国宪法,美国公民的住宅是公民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导致警察非法取得的血手套等关键证据被排除在法庭之外,从公众的视角去看辛案,谁是凶手几乎不难判断,然而法官却从法律的角度说,“法律没有看到”,也体现出英美法律体系中一句格言“Justice must not only be done, but must be seen to be done.” (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通俗说就是案件不仅要判得正确,公平,完全符合实体法的规定,而且还要使人感受到判决过程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所以在辛普森案审结的时候虽然有68%的人认为辛普森有罪,但80%的受访民众认为法庭审判的程序是正义的。

外国法律案例报告分析题(3篇)

外国法律案例报告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1994年6月12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尼布尔维尔市发生了一起震惊美国的谋杀案。

著名前美国橄榄球运动员奥伦·泰勒·辛普森的前妻妮可·布朗·辛普森和她的朋友罗纳德·高曼在自家门口被残忍杀害。

案件发生后,辛普森成为嫌疑人之一,并最终被控以两项一级谋杀罪。

二、案件审理过程1. 预审阶段:在预审阶段,控方和辩方就证据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辩方律师约翰尼·科克伦提出了一系列质疑,包括证据的合法性、警察的误导行为以及种族歧视等。

2. 审判阶段:审判于1995年开始,历时数月。

控方提供了大量的证据,包括现场指纹、DNA证据、目击证词等。

然而,辩方律师则通过一系列策略削弱了控方的证据,并成功地将案件焦点转移到了警察的偏见和误导上。

3. 陪审团审议:经过长时间的审议,陪审团于1995年10月3日宣布辛普森无罪。

三、案例分析1. 证据的争议:本案中,控方提供了大量的证据,包括现场指纹、DNA证据、目击证词等。

然而,辩方律师通过质疑证据的来源和合法性,成功地将案件的焦点转移到了证据本身上。

这种策略使得陪审团对证据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

2. 警察的偏见:辩方律师指控警察存在种族偏见,并在调查过程中误导了证据。

这种指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陪审团对案件的整体判断。

3. 媒体的影响:本案在美国引起了极大的关注,媒体对案件的报道和评论对公众的舆论产生了重要影响。

这种影响可能间接影响了陪审团的判断。

4. 种族因素:辛普森是一位非裔美国人,而受害者是白人。

这种种族差异可能导致陪审团在审理案件时存在一定的偏见。

四、案件的影响1. 司法公正的质疑:本案的审理结果引发了人们对美国司法公正性的质疑。

许多人认为,辛普森的无罪判决是由于种族和媒体的影响所致。

2. 证据的合法性:本案也促使人们对证据的合法性进行了深入思考。

如何在保证证据真实性的同时,避免滥用证据成为关键问题。

3. 律师的策略:本案中,辩方律师的策略为其他律师提供了借鉴。

美国法律案例举证(3篇)

美国法律案例举证(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1994年6月12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市的尼科尔·布朗和罗纳德·戈德曼被杀害。

警方调查发现,凶手使用的凶器是一把刀,而且凶手的指纹与在犯罪现场留下的指纹相吻合。

经过调查,警方将嫌疑人锁定为前橄榄球运动员奥兰多·詹姆斯·辛普森。

辛普森案成为了美国历史上最具争议的案件之一。

二、案件经过1. 辛普森被捕1994年6月17日,警方在辛普森的家中发现了作案凶器——一把刀。

随后,辛普森被捕。

在警方审讯过程中,辛普森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随后又否认。

2. 辛普森辩护辛普森的律师团队以“证据不足”和“警方审讯过程中的不当行为”为由,为辛普森进行辩护。

律师团队指出,警方在调查过程中存在滥用职权、非法搜查等行为,导致证据存在瑕疵。

3. 法庭审理1995年1月,辛普森案在洛杉矶刑事法庭开庭审理。

法庭审理过程中,双方就证据的真伪、警方调查是否存在瑕疵等问题展开辩论。

4. 辛普森被判无罪1995年10月3日,法庭宣布辛普森被判无罪。

法庭认为,虽然警方在调查过程中存在一些瑕疵,但这些瑕疵不足以推翻辛普森的无罪辩护。

三、举证过程1. 警方证据警方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收集了大量证据,包括凶器、指纹、DNA等。

然而,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律师团队对这些证据进行了质疑。

(1)凶器:警方在辛普森家中发现的凶器与犯罪现场留下的凶器相似,但律师团队指出,凶器上有多个人的指纹,包括辛普森的指纹。

因此,律师团队认为凶器不能作为证明辛普森犯罪的直接证据。

(2)指纹:警方在犯罪现场留下的指纹与辛普森的指纹相吻合。

然而,律师团队指出,指纹鉴定存在误差,且警方在提取指纹时可能存在污染。

因此,指纹证据不足以证明辛普森的犯罪事实。

(3)DNA:警方在犯罪现场提取的DNA与辛普森的DNA相吻合。

然而,律师团队指出,DNA鉴定存在误差,且警方在提取DNA时可能存在污染。

因此,DNA证据不足以证明辛普森的犯罪事实。

辛普森案疑点证据分析

辛普森案疑点证据分析

辛普森案疑点证据分析检方的“铁证如山”与“梦幻律师团”∙911接线员的证词:证明案发之前不久,辛普森曾骚扰过前妻及其男友。

∙从现场起获的血迹:在犯罪现场的后门发现了一处血迹,血迹在门上,四周相当干净。

检方称这个血迹保留的比较完整,与被告人辛普森的血液亚型相同,此外还有多处血迹的DNA与被告人的吻合。

而在辛普森的野马跑车上,也发现了大量血迹。

∙辛普森卧室床下的袜子:在这个袜子上约有20处血迹,DNA与辛普森相同。

∙血鞋印:现场的一枚足迹为12号,与辛普森穿过的一双鞋的类型相同。

∙血手套:警方在案发现场找到了一只手套,另外一只则在辛普森家附近的路边找到,上面满是血迹——恰好是两位受害人与辛普森三者的血液的混合物,而辛普森的左手中指上有一个新鲜的划伤,能解释现场为何会留有他的血液。

毛发与衣服纤维:警方在现场的一个毡帽中发现了辛普森的毛发,以及他野马跑车地毯的纤维。

律师团认为,辛普森受到了警方的陷害,而DNA证据则因为他们“草率的内部程序”而遭到污染。

现场是否被污染?一、案发后,犯罪现场没能有效封闭,大批媒体到场,会不会破坏现场?一张照片显示,有一只未戴手套的手拿着装有被害人眼镜、血迹斑斑的信封,这样难道不会污染证据吗?最糟糕的是,警方取到的一个血迹样本,曾被放在塑料袋中,这样完全可能导致细菌滋生而干扰测试。

二、洛杉矶验尸官属下的实习调查员安德里亚•马佐拉(Andrea Mazzola)也遭到了辩方的质疑:当时她取证工作非常潦草,例如,有照片显示,她曾将手随意放在一个现场足印上休息,用镊子取地上的血迹时手也很脏,这些都可能导致证据被污染。

袜子和手套上的血迹由何而来?在本案中,辩护律师最大的挑战应属DNA证据本身,检方手中有多达45处的血迹样本,在3个实验室用不同方法分析后,都指向被告人辛普森,仅仅质疑取证不规范,并不足以否定其效力。

在法庭中,检方请来了多位DNA专家出庭作证,这些专家坚称,DNA比对的结果准确无误。

美国法律逻辑推理案例(3篇)

美国法律逻辑推理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1994年6月12日,美国著名橄榄球运动员奥伦·辛普森的前妻妮可·布朗·辛普森及其好友罗纳德·高曼在洛杉矶的希尔顿酒店停车场被枪杀。

这一事件震惊了美国社会,也引发了人们对于法律逻辑推理的广泛关注。

辛普森被控谋杀,案件经过长达一年的审理,最终以无罪释放告终。

本文将分析这一案件中的法律逻辑推理过程。

二、案件争议焦点1. 犯罪现场的DNA证据案件审理过程中,警方在犯罪现场提取了凶器的DNA样本,经过鉴定,与辛普森的DNA高度吻合。

然而,辛普森的律师团队提出了质疑,认为DNA样本可能被污染,导致鉴定结果不准确。

2. 辛普森在犯罪现场的时间线根据目击者的证言,辛普森在案发当晚出现在犯罪现场,且与受害者有过争执。

然而,辛普森的律师团队认为,目击者证言不可靠,且辛普森在案发当晚并未出现在犯罪现场。

3. 辛普森的动机辛普森的律师团队认为,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辛普森有杀人的动机,而受害者与辛普森之间存在债务纠纷,可能为其他人所杀。

三、法律逻辑推理过程1. DNA证据的争议在审理过程中,律师团队对DNA证据提出了质疑,认为可能存在污染。

为此,法庭邀请了独立专家对DNA样本进行重新鉴定。

经过重新鉴定,专家认为DNA样本确实存在污染,但不能排除辛普森与凶器有接触的可能。

因此,DNA证据并不能直接证明辛普森就是凶手。

2. 时间线的争议对于辛普森在犯罪现场的时间线,律师团队提出了质疑。

他们认为,目击者证言不可靠,且辛普森在案发当晚并未出现在犯罪现场。

然而,法庭在审理过程中,并未找到确凿的证据证明辛普森不在犯罪现场。

因此,时间线争议无法成为判定辛普森无罪的关键。

3. 动机的争议关于辛普森的动机,律师团队认为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有杀人的动机。

然而,法庭在审理过程中,并未找到直接证据证明辛普森与受害者之间存在债务纠纷。

因此,动机争议也无法成为判定辛普森无罪的关键。

四、案件结果经过一年的审理,法庭最终判定辛普森无罪。

外国法律案例评价(3篇)

外国法律案例评价(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1994年6月12日,美国著名橄榄球运动员O.J.辛普森的前妻妮可·布朗·辛普森和她的朋友罗纳德·戈德曼在洛杉矶的一所豪宅中被残忍杀害。

辛普森被控谋杀罪,引起了全球范围内的广泛关注。

经过长达一年的审判,1995年10月3日,陪审团宣布辛普森无罪释放,这一结果震惊了整个世界。

二、案件争议1. 证据问题在辛普森杀妻案中,检方提供的证据存在诸多争议。

首先,DNA证据被认为是关键证据之一,但部分专家质疑了DNA证据的可靠性。

其次,检方未能证明辛普森有不在场证明,但辩方通过一系列证人证言和证据表明辛普森案发当晚在洛杉矶的一处豪宅内。

此外,警方在搜查现场时存在程序错误,导致部分证据被排除。

2. 陪审团问题辛普森案中的陪审团构成也引发了争议。

部分人士认为,陪审团成员中存在种族偏见,可能影响了案件的公正审理。

此外,陪审团成员在审理过程中存在泄露信息、私下讨论等问题,影响了案件的公正性。

3. 媒体报道问题在辛普森杀妻案审理过程中,媒体对案件的报道也引起了争议。

部分媒体在报道中存在偏见,对辛普森进行了负面报道,这可能影响了陪审团对案件的判断。

三、案件评价1. 证据争议辛普森杀妻案中,证据存在争议,这反映了美国司法体系中证据问题的普遍性。

在审理过程中,检方和辩方对证据的解读存在差异,这要求法官在审理过程中严格审查证据,确保案件的公正性。

2. 陪审团问题陪审团问题是美国司法体系中的一大争议。

辛普森案中,陪审团的问题暴露了美国司法体系在陪审团制度上的缺陷。

为了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有必要对陪审团制度进行改革,提高陪审员的素质,确保其能够公正、客观地审理案件。

3. 媒体报道问题媒体在报道辛普森杀妻案时存在偏见,这影响了公众对案件的认知。

媒体在报道案件时应保持客观、公正,尊重事实,避免对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4. 社会效应辛普森杀妻案引发了全球范围内的关注,这反映了法律问题具有普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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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证据学案例分析辛普森案件辛普森被控双重谋杀案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辛普森案件辛普森被控双重谋杀案1994年6月12日洛杉矶警方接到报案,随即赶到现场,在别墅内发现一男一女两具尸体,躺在安全门内台阶上的女性是房主尼科尔·布朗。

美国着名体育明星幸普森的前妻,她的喉管已被割断了。

人行道上躺着的男子是二十五岁的罗纳德·戈尔德曼,他身上有二十处刀伤,死前有搏斗的痕迹。

法医对尸体解剖后断定:他们是在12日晚上11时左右被人用利器杀害。

从谋杀现场分析,不像是谋财害命案,因尼科尔家财产没有丢失,尼科尔与辛普森所生的两个孩子当时在室内睡觉,未受到任何惊动,警方初步断定是一桩室内情杀案。

辛普森被列为头号嫌疑犯。

辛普森1947年4月9日生于美国旧金山波特里奥的康涅迪格大街的黑人居住区,曾是全美最着名的橄榄球运动员,现为全国广播公司体育节目评播员,是美国最受欢迎的人,1977年,辛普森与十八岁的尼克尔相识,1978年二人发展为情人关系,1979年,辛普森与妻离婚,与尼科尔同居,1985年正式结婚,生有一儿一女,婚后二人关系紧张,经常吵架,辛普森因殴打尼科尔曾被洛杉矶地方法院以虐待妇女罪判处三十天监禁,缓期两年执行,罚金7000元,公益服务120小时,接受心理咨询六周,每周二次,1992年,二人离婚,但辛普森仍经常找尼科尔,意图重归于好,但尼科尔与戈尔德曼来往密切。

警方怀疑辛普森有杀人嫌疑。

追捕杀人犯94年6月12日1时左右,辛普森在家中等待送他去洛杉矶的司机,11时45分,乘飞机飞往芝加哥,到达芝加哥奥哈罗拉广场旅馆是6时15分,7时40分,警察通知他,前妻被杀,速回洛杉矶。

9时41分,辛普森乘机飞往洛杉矶。

辛普森离开旅馆后,警察搜了他住过的915房间,在毛巾、床单上发现了血迹和碎玻璃,洛山矶警察也搜了辛普森的别墅,发现了一只带血的手套。

这只手套与凶杀案发现场被发现的另一只手套正好相配。

辛普森抵达洛杉矶场后,被警察带回警署,被戴上手铐,在其律师魏茨曼的抗议下,手铐被除掉,在警署受审时,辛普森拒不承认谋杀一事。

辛普森聘请着名律师罗伯特·夏皮罗为其辩护律师,6月17日8时30分,洛杉矶检察官通知夏皮罗,警方准备逮捕辛普森,要他上午11时带辛普森自首,夏皮罗向辛普森传达了检察官的决定,11时30分,夏皮罗发现辛普森和其友考林斯不见了,及时通知了警方,警方连续出动了几架飞机,十几辆警车追捕辛普森,新闻机构也出动直升机。

此时,辛普森正坐在考林斯的汽车里,用抢顶着脑袋,企图自杀,考林斯用电话与警方取得了联系,在警方和朋友的劝说下,辛普森同意不再逃跑,下午7时57分,抵达辛普森住所,8时45分,被警方带到了洛杉矶看守所,辛普森被控两个一级谋杀罪。

即杀害尼科尔和戈尔德曼,如果罪名成立,将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

控方与辨方辛普森请了全美最着名的律师组成辩护团为其辩护,有夏皮罗、贝利、德肖维茨、科克伦-杰尔曼、李昌钰等,起诉方检察官为加斯蒂-克拉克、霍奇曼等八人。

双方阵容强大,举世瞩目。

1994年6月30日,开始预审,7月7日,经预审辩论,法官裁决:“现存证据已经表明下列罪行,且有足够理由相信,被告犯下了被控的罪行。

”1994年7月22日,洛杉矶最高法院伊藤法官正式宣布受理辛普森案,由陪审团审判。

11月3日,12名陪审员组成陪审团。

1995年1月24日,正式开庭审理。

控方主要证据有:(1)在辛普森罗金汉别墅发现一只带血的手套,该手套系辛普森常用的牌号,与犯罪现场发现的另一只是一对,检验分析,手套上有戈尔德曼身上衬衫的纤维物质;有布朗和戈尔德曼的头发;有野马车上的纤维物质及具有黑人特征的体毛,手套上的血迹经化验分析系布朗-戈尔德曼和辛普森的血液;(2)在辛普森家中卧室床下发现袜子上有血迹。

经DNA分析,符合辛普森和布朗的基因特征;(3)在犯罪现场后门发现的血迹,因不在发案现场,系干净纯洁未受污染的血液,经DNA分析,这些血液是辛普森的;(4)在辛普森的野马车里发现多处血迹,在车门上、车内地板上、仪表盘上有血迹。

车门上的血迹符合辛普森的DNA特征;在仪表盘上的血迹系辛普森、布朗-戈尔德曼的;在车内地毯上有布朗的血迹;(5)在犯罪现场发现的血迹,经分析,符合辛普森的DNA特征,其中对辛普森的一滴血用常规血清分析,证明系辛普森的血迹;(6)在犯罪现场发现头发和衣服纤维,犯罪现场的一只针织滑雪帽上有辛普森的头发和其野马车车厢地毯的纤维,在戈尔德曼的衬衫上发现的深蓝色纤维与在辛普森罗`金汉别墅里搜到的血手套及辛普森卧室发现的袜子相符;(7)在犯罪现场发现带血的脚印,尺寸为12号,与辛普森鞋号相同,出售该鞋的百货公司正是辛普森常购物的商店;(8)在罗金汉别墅的车道、门厅、浴室洗练池及浴盆内都发现少量血迹。

辩方认为:(1)警察发现谋杀事件后,并未按规定办理搜查证就径直前往辛普森家中搜查,取证方式严重违法;(2)警察在后来补办的搜查证上竟然写错了理由,说明警察的办案能力低下和严重的失职;(3)警察调查人员未能把犯罪现场完整地保护下来,他们从布朗家中拿来一块毛毯将受害人尸体遮盖住,受害人身上发现的毛发及纤维物质究竟是谁的成了疑问;在从尸体上提取头发纤维物质样品之前,曾把尸体在院内拖动搬移,增加了尸体沾染他人头发和纤维物的可能;(4)在现场调查的警官未能按洛杉矶警察局规定的工作章程及时通知验尸官和法医前往尸检,现场提取的证据的可信性有疑问;(5)在现场搜查的洛杉矶警察法医当时并未在犯罪现场后门反吸大量血迹,也未在辛普森袜子上发现血迹,他们是在几个星期后,从辛普森身上取了血样后,才发现这些血迹的;(6)洛杉矶警方法医在现场并未计算收集到的血液和血迹数量,进行干燥处理后也未计算数量,每次化验分析也不计数量;(7)警察证人福尔曼对黑人有偏见,经常骂黑人为黑鬼,且曾向房客要过辛普森汽车的钥匙,有栽赃陷害的可能。

(8)控方证人丹尼斯-方出庭证明搜集证据的有效性,但辨方经过法庭质证,使其不得不承认:取毛毯盖尼科尔尸体使一个致命的错误;警察没有及时招集犯罪学家到现场;未用警带围住辛普森的野马车;将在辛普森家发现的手套带到了发作现场;提取证据未戴乳胶手套;辛普森汽车旁的四滴血未进行记录,且少了血滴。

物证受到污染;(9)控方证人塞尔马公司实验室主管洛宾-克顿出庭证明DNA的检验的科学性DNA血样与辛普森血样的相似性,指出现场发现的血样的提供者是辛普森。

辨方首先指出DNA分析统计方法并非完全可信,血样在6月天很热的卡车里长达7小时可能变质。

举出塞尔马公司曾检验DNA出现的例子,说明现有检验结果的可信度值得怀疑。

陪审团审判辛普森案件中选中的陪审团由8名非裔美国人、2名西班牙裔美国人,一名美国印第安人和一个白种人。

4男4女。

陪审团中的两个人有高中以上文化背景。

根据调查问卷,辛普森案件的陪审团成员都基本上认为DNA证据是不可靠的。

辛普森案件中,辩方在挑选陪审团成员上首先胜出一筹。

陪审团陪审的时间越长,出现误判的可能性就越大,尤其是当陪审团被隔离时。

每次出现误判时,对于辩方来说都是一场胜利,即使控方能在下一轮中证明被告是有罪的。

当法官Ito决定采用12名替代陪审员而非通常的8名时,他很可能在考虑审判的时间以及陪审团被媒体误导的潜在可能性。

法官Ito很可能意识到Kelly-Frye听证会会比预想的时间要长,审判本身也会比预计的时间要长的多。

因为双方都相信本案中替代陪审员将会发生作用,因此他们在挑选替代陪审员时也比挑选最初的陪审团花费了更长的时间。

1995年10月1日,辛普森案在历时一年多的审理后,终于临近尾声。

在最后的法庭总结陈述中,起诉方的克拉克检察官、道尔顿检察官和辩护方的科克伦律师、谢克律师各自施展辩才,把己方的意见作了归纳。

他们的发言充满感情,充满无可辩驳的逻辑力量,这是一场马拉松式审判的终点冲刺。

10月2日9时16分,12名陪审员进入评议室,开始了对案件的讨论。

下午3时,随着三声蜂鸣器的轻响,意味着陪审员作出了一致的裁决。

很快12名陪审员回到了法庭。

首席陪审员告诉法官,他们的裁决已被签名、加注日期,封在一个信封内。

法官告诉双方律师,裁决结果将在第二天西部时间上午10点宣布。

在西部时间上午10点到10点10分(东部时间下午1点到1点10分)之间。

人们全停止了工作。

没有人去教室上课。

没有人去打电话。

没有人去洗澡。

也没有人去遛狗散步。

民航班机在等待。

金融活动停了下来。

他们全在凝神听取对O·J·幸普森的最后裁决。

克林顿总统在12点58分放下手中的工作,离开椭圆形办公室,和助手们一起到秘书办公室里收看宣布裁决的实况。

整个国家的期待下,司法官罗伯森女士宣读裁决,宣布辛普森无罪。

“陪审员女士们先生们,这是你们的裁决吗?你们每个人的?你们所有人的?”罗伯森女士问。

“是的。

”他们纷纷说道。

法庭立刻沸腾起来……。

辛普森自由了。

他被当庭释放。

13年后的裁决前橄榄球明星辛普森因涉及持械抢劫当日在拉斯维加斯被判至少十五年监禁。

辛普森和同伙斯图尔特等人于二OO八年九月十三日闯入美国“赌城”拉斯维加斯的一家宾馆,从收集、出售体育纪念品的两个商人手中抢走一些物品,其中包括他当年比赛使用过的一些橄榄球、以及其他橄榄球明星的印刷画及签名的橄榄球等,总价值超过十万美元。

辛普森声称取回的东西原是自己的私人物品,但警方调查后认为辛普森有违法行为。

美国检察机关对辛普森提出十二项指控,其中包括绑架、攻击他人和使用致命武器实施抢劫等七项重罪。

此案的陪审团于上月认定辛普森持械抢劫、绑架和攻击罪名成立。

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的报道称,辛普森将面临至少十五年监禁。

美联社报道指出,法庭对辛普森的最后量刑不会超过三十三年。

五日在面对法庭宣判时,六十一岁的辛普森表示他并不清楚自己当时的行为违反了法律。

“我对内华达州人民表示歉意。

我并不想从任何人那里偷任何东西,我只是想要回我自己的东西。

我很愚蠢,我以为当时不过对着一群朋友,没有想过伤害任何人。

”拉斯维加斯法庭当日还驳回了辛普森保释的请求。

他将在服刑九年后获得保释机会。

法官杰克伊·格拉斯几次强调,对辛普森的判决并不是对任何其他事情的报复。

但辛普森的律师认为,考虑到十四年前辛普森涉嫌的杀妻案,很难相信陪审团和法官能够做出公正的判决。

辛普森的律师计划对这一判决提出上诉。

不同的结局:民事审判1994年7月27日和1995年6月12日,两名受害人戈尔德曼和尼科尔的亲属分别向法院提起非法致人死亡而要求赔偿的民事诉讼,从而又将辛普森推到民事诉讼的被告席。

在经过交换诉状、证据开示、选定陪审团等有关程序后,民事审判于1996年9月17日正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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