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类医师资格证书办理表

合集下载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调整认定类医师资格证书管理有关事项办理权限及程序的通知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调整认定类医师资格证书管理有关事项办理权限及程序的通知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调整认定类医师资格证书管理有关事项办理权限及程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3.10.23•【字号】湘卫人发〔2013〕17号•【施行日期】2013.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湖南省卫生厅关于调整认定类医师资格证书管理有关事项办理权限及程序的通知湘卫人发〔2013〕17号各市州卫生局,部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医师资格证书管理,简化办事程序,优化服务流程,经研究,决定调整认定类医师资格证书管理有关事项办理权限及程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权限的事项将各市州市级及以下医疗卫生单位和辖区内个体行医或无单位的认定类执业(执业助理)医师的“信息补录”与“信息勘误”2个事项的办理权限下放各市州卫生局。

(一)信息补录。

因医师资格证书在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系统中信息缺失,需进行信息补录。

(二)信息勘误。

因医师资格证书在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系统中信息错误,或者医师资格证书内容错误,需进行信息勘误。

二、调整权限事项的办理程序(一)申请:申请人根据现所在单位的行政隶属关系或所在地域(个体或无单位者)向县或市级卫生局申请,填写相应的申请审核表(附件1)。

(二)审核:各县或市级卫生局按照原认定条件逐级审核相关材料并签署审核意见。

(三)办理:医师资格证书的信息勘误,由各市州卫生局直接在证书上修改并加盖单位公章;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系统中的信息补录与信息勘误,由各市州卫生局将受理情况报备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需盖单位公章)同时报厅人事处和医政处,由厅医政处负责具体办理,厅人事处备案。

2001、2009年,由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认定的执业(执业助理)医师,由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办理。

三、工作要求(一)认定类医师资格证书管理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市州卫生局需明确该项工作的经办人、责任人和分管领导(附件3),并于10 月31 日前报厅人事处,今后上述人员若有变动须及时报厅人事处备案。

认定类医师资格证书遗失(损毁)补办申请审核表

认定类医师资格证书遗失(损毁)补办申请审核表
各1份
复印件签字盖章并装订
7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文件原件及
复印件
各1份
复印件签字盖章并装订
8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原件及复印件
各1份
签字盖章并装订
备注:1、一代和二代身份证信息不相符的,另外需要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或公民主项(身份)信息变更证明。2、1-5项必须提供,6-8项至少需提供1项。
所在单位意见
主管部门意见
市(州)卫生局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月日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月日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月日
省级
卫生
行政
部门
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注:所递交的审核材料均为1999年认定时的原始材料。
认定类医师资格证书遗失(损毁)补办申请审核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个人电话
学历
毕业学校
专业
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时间
执业级别
执业类别
现工作单位
单位电话
承诺书:
本人在申请认定类《医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办过程中提交的材料均真实、可靠,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签名:
年月日






序号
材料名称
份数
备注
预审
复核
1
《医师资格认定申请审核表》原件
及复印件
各1份
复印件签字盖章并装订
2
近期二寸免冠同3
身份证复印件
1份
4

关于下发《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认定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办法》的通知

关于下发《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认定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办法》的通知

关于下发《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认定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办法》的通知卫生部、人事部关于下发《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认定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办法》的通知卫医发[1999]第3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人事(人事劳动)厅(局)、中医(药)管理局:现将《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认定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认定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办法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八日抄送:总后卫生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各有关部委、部直属有关单位卫生部办公厅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三日印发附件: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认定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执业医师法》颁布之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申请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认定和申请医师执业注册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已取得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以申请执业医师资格。

已取得医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及1995年、1996年大学专科毕业生已经转正但未取得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以申请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第四条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人员,可以同时申请医师资格认定和医师执业注册,由所在机构集体申报。

其中在医疗、保健机构中工作的,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或中医(药)主管部门申请;在预防机构中工作的,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的离退休人员,申请医师资格认定,按前款规定办理。

曾经取得过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未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申请医师资格认定的,由申请人向人事档案存放机构所在地的地或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条件,现在国外学习、工作或居住的中国公民,按前款规定办理。

《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补办申请书【模板】

《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补办申请书【模板】

***办《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1、《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补办申请书2、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如医师资格证书同时遗失,需提交《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原表)。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与医师资格证书照片同底版)《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补办申请书卫生局(章)年月日关于补发《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卫办[2004]21号为妥善解决《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遗失、损坏等问题,根据卫生部有关规定,现将补发《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申请补发《医师资格证书》须提交的材料1、《医师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2、在省辖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的作废声明原件及复印件;3、《医师资格认定申请审核表》(经认定取得资格)或《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经考试取得资格)原件及复印件;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照片2张。

二、申请补发《医师执业证书》须提交的材料1、《医师执业证书补发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2、在省辖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的作废声明原件及复印件;3、《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及复印件;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照片两张。

三、省卫生厅行政服务大厅统一受理补证申请。

对符合补发条件的,由服务大厅直接补发证书。

重新补发的证书编码不变,“发证日期”栏按实际补发日期填写,并注明“补发”字样,即“××××年××月××日补发”。

四、凡发现在补证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1、《医师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表2、《医师执业证书》补发申请表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附件1:《医师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表附件2:《医师执业证书》补发申请表。

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门填写。 4、表内的年、月、日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
伯数字填写。 5、申请执业级别请选填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
医师。 6、申请执业类别请选填临床、中医、口腔或
公共卫生。 7、学历应填写与申请类别相应的最高学历。 8、“相片”一律用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
照。 9、填写栏目中聘用科目时,申请临床、口腔
类别的按《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一级科目填 写;申请中医类别的,按《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 单》二级科目填写;申请公共卫生类别的,参照公 共卫生医师职业分类填写。
任职资格 身份证号码 申请执业机
构 名称及登记
号 申请执业 机构地址
申请执业类 别
获得执业 助理医师 资格的时间
获得执业医 师
资格的时间 何时何地因
何 种原因受过

邮政 编码
何 种处罚或处

表2
时间
个人工作经历
单位
技术职务
证明人
身体和健康 状况
业务水平 考核机构 或组织的 名称和培 训时间及 考核结果
8、《医师职称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注:此条指未 经考试,属人事部门复核认定获得的《医师资格证书》人员]
9、毕业证书复印件。
卫生行政 部门审批 意见
级别: 类别: 聘用的科目:
负责人:
医师执业 证书编码
执业医师 执业助理医师
备注
印章 年月日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医师聘用证明
姓名
性别
年龄
起聘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间
执业级别(请打 执业医师 执业助理医
√)

执业类别(请按医师资格证 所属打√):
1. 临床 2. 口腔 3. 中医 4. 公共卫生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师承学习人员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师承学习人员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师承学习人员尊敬的考核委员会:我是一名中医师承学习人员,现在我想申请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以下是我的申请表,请予以审阅。

一、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目前从事的工作及单位:二、学历信息1.中医药相关学历(包括本科及以上):学校名称:专业:毕业时间:2.其他相关学历(如医药学、生物学等):学校名称:专业:毕业时间:三、工作经历1.目前所在医疗机构:机构名称:所在科室:现任职位:从事中医临床工作的时间:简要介绍工作内容:2.过往工作经历:请按时间倒序列出过往从事过的医疗机构及职位,简要介绍工作内容。

四、师承学习情况1.师傅姓名及资质:师傅所属中医领域:师傅传承的中医技术或特色治疗方法:2.师承学习时间:具体学习时间段:学习时长:3.师承学习介绍:请详细介绍师承学习的内容、方法及成果。

例如师傅的教学安排、所学习的专业技术、论文或专著的发表情况等。

五、学术交流与研究情况1.学术交流:包括参加中医学术研讨会、学术交流活动、发表论文或参与研究项目等。

2.专著发表及参编情况:请列出专著发表及参编情况。

六、临床经验请简要介绍你在中医临床方面的特长与经验,可以提供你个人的治疗思路、疗效及患者反馈等。

七、个人自述请用不多于500字的篇幅,简要介绍你为什么希望申请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你的职业目标及未来规划等。

请注意,以上资料全部属实,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谢谢您给予我审核的机会,期待您的答复!此致敬礼XXXX 年月日。

山东省认定类医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

山东省认定类医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民族
毕业学校 及专业
学历
身份证号码
执业机构名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医师
资格
证书
证书编码
级别
□执业医师
□执业助理医师
类别
□临床
□中医
□口腔
□公共卫生

原信息内容
更正后
信息内容
本人申请签字
签名:年 月 日
单位审核确认意见
年 月 日
县(区、市)生局意见
年 月 日
市卫生局
意 见
年 月 日
单位审核
确认意见
年 月 日
县(区、市)生局意见
年 月 日
市卫生局
意 见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一式三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一份市卫生局留存,一份报省卫生厅。
2、单位、县(区、市)卫生局、市卫生局意见为认定时所在单位及所属卫生
山东省认定类医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申请审核表
姓 名
性别
近期二寸免冠
正面半身照片
山东省认定类医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
姓 名
性别
近期二寸免冠
正面半身照片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民族
毕业学校 及专业
学历
身份证号码
执业机构名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医师
资格
证书
证书编码
级别
□执业医师
□执业助理医师
类别
□临床
□中医
□口腔
□公共卫生

本人申请
签字
签名,一份市卫生局留存,一份报省卫生厅。

辽宁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医师资格证书》(直接认定)办理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医师资格证书》(直接认定)办理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医师资格证书》(直接认定)办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6.03.03•【字号】辽卫函字[2006]103号•【施行日期】2006.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安全与血液正文辽宁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医师资格证书》(直接认定)办理工作的通知(辽卫函字〔2006〕103号)各市卫生局、省属高等医学院校及各附属医院、厅直各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依据《卫生部、人事部关于下发<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认定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办法>的通知》(卫医发[1999]第3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卫人发[2000]117号)、《关于做好军队转业、复员或退休移交地方人民政府的医师换领地方〈医师资格证书〉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医发[2003]130号)要求,从2000年开始,我省为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医士以上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认定了执业医师资格,并办理了《医师资格证书》(直接认定),此项工作已于2004年6月30日结束。

但是在日常办理丢失补办证书、纠正证书错误信息、军队医师换领地方医师资格证书和海外留学归国服务人员申请认定医师资格等工作中,存在提供相关材料不同程度欠缺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医师资格证书》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医师资格证书》是医师执业的法律凭证,发放证书的过程是一个执法的过程,也是实施医师准入的具体体现。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医师资格认定和证书发放工作,充分认识医师资格认定和证书发放工作在加强医师队伍建设和管理,保证医疗质量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严肃认真地做好此项工作。

二、医师资格认定工作政策性强,涉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地、各单位要选派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能够准确掌握相关政策的专人负责日常《医师资格证书》办理工作,在工作中要严格掌握政策,秉公办事,热情服务,耐心解答相关政策规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签名:
年月日






序号
材料名称
份数
备注
预审
复核
1
《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各1份
复印件签字盖章并装订
2
近期二寸免冠同底照片
1份
贴于身份证复印件上
3
身份证复印件
1份
复印件பைடு நூலகம்字盖章并装订
4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1份
复印件签字盖章并装订
5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原件及复印件
各1份
复印件签字盖章并装订
6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文件原件及
复印件
各1份
复印件签字盖章并装订
7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
各1份
复印件签字盖章并装订
8
个人档案
各1份
供参考
备注:1.一代和二代身份证信息不相符的,另外需要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或公民主项(身份)信息变更证明。2.1-5项必须提供,6-8项至少需提供1项。
所在单位意见
主管部门意见
市(州)卫生计生委(局)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月日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月日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月日
省级
卫生
计生
行政
部门
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注:毕业证及职称证明均为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的第一学历或最高学历及最高职称。
表二
认定类医师资格证书信息补录申请审核表






姓名
学历
执业类别
身份证号码
毕业学校
专业
个人电话
任职时间
执业级别
专业技术职务
现工作单位
单位电话
办理
事项
在医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无资格信息,且无《医师资格认定申请审核表》原件,需要在医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补录医师资格信息的。
承诺书:
本人在申请认定类《医师资格证书》信息补录过程中提交的材料均真实、可靠,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