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流动资产管理规章制度6.6.3.2
医院财务流动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财务流动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合理使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流动资产的管理,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短期投资等。
第三条医院财务流动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确保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二)安全性原则:确保流动资产的安全,防止资产损失和浪费;(三)效益性原则: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资产的最大化效益;(四)责任性原则: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责任,确保流动资产管理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流动资产的管理第四条货币资金管理(一)医院货币资金收入应及时入账,不得截留、挪用;(二)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规定,现金收支范围、限额、审批权限等应符合规定;(三)每日盘点现金,确保账实相符,月末与总账核对,保证账账相符;(四)银行存款收支后,应按顺序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按日结出余额,每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有差额,必须查明原因,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
第五条应收账款管理(一)建立应收账款台账,详细记录债务人、欠款金额、欠款期限等信息;(二)定期对应收账款进行催收,确保款项及时回收;(三)对逾期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应及时采取法律手段追讨。
第六条存货管理(一)建立健全存货管理制度,明确存货采购、验收、保管、领用等环节的职责;(二)定期对存货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加强存货周转,降低库存成本,提高存货使用效率。
第七条短期投资管理(一)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合理配置短期投资规模,确保投资收益与风险平衡;(二)建立健全短期投资管理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审批、执行等环节的职责;(三)定期对短期投资进行评估,确保投资收益最大化。
第三章责任与监督第八条医院财务部门负责流动资产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各部门和人员应积极配合。
第九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流动资产的管理负直接责任,财务部门对流动资产的管理负监督责任。
医院流动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流动资产的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确保资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部门、各科室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规范管理,明确责任;2. 严格审批,确保安全;3. 有效利用,提高效益;4. 定期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二章流动资产范围第四条本制度所称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1. 货币资金;2. 应收账款;3. 预付账款;4. 存货;5. 投资性房地产;6. 其他流动资产。
第三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医院财务部门负责流动资产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建立健全流动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对流动资产进行日常监督,确保资产安全;3. 定期组织流动资产盘点,确保账实相符;4. 对流动资产损失、浪费等问题进行调查处理;5. 协助其他部门进行流动资产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医院各部门、各科室负责本部门、本科室流动资产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严格执行流动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安全;2. 对本部门、本科室流动资产进行日常监督,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3. 定期对本部门、本科室流动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4. 加强与财务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做好流动资产管理工作。
第四章流动资产管理流程第七条货币资金管理:1. 医院财务部门负责现金收支的审批、登记和保管;2. 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规定,严禁挪用、侵占现金;3. 每日盘点现金,确保账实相符。
第八条应收账款管理:1. 建立应收账款台账,详细记录客户信息、应收金额、回收期限等;2. 加强催收工作,确保应收账款及时回收;3. 定期对应收账款进行核对,确保账实相符。
第九条存货管理:1. 建立存货台账,详细记录存货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等;2. 严格执行采购、验收、领用、报废等手续;3. 定期盘点存货,确保账实相符。
第十条预付账款管理:1. 建立预付账款台账,详细记录供应商信息、预付金额、付款期限等;2. 加强对预付款项的监控,确保资金安全;3. 定期对预付账款进行核对,确保账实相符。
医院流动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流动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流动资产的管理,规范流动资产的使用、处置和监督,确保流动资产的安全、合规和有效,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根据《医疗机构财务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资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流动资产,是指医院在经营活动中持有的、能够在一年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经营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药品、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在加工材料和其他材料等。
第三条医院流动资产的管理应遵循安全性和合规性、高效性和规范性原则。
第二章流动资产的采购与验收第四条医院应根据业务需求和预算,合理制定流动资产的采购计划。
采购部门应根据采购计划,编制采购清单,选择合格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第五条采购过程中应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及时交货的原则。
同时,应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流动资产到货后,应按照规定的验收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应将资产存放在指定的存储位置,并做好记录。
第七条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资产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要求,应及时与供应商沟通,并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第三章流动资产的使用与维护第八条医院各部门应按照规定使用流动资产,确保其正常运转和使用寿命。
第九条医院应定期对流动资产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和解决问题。
对于易损耗的流动资产,应制定相应的更换和维修计划。
第十条医院应加强对流动资产的信息化管理,建立流动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流动资产的实时查询、统计和分析。
第四章流动资产的处置与报废第十一条医院流动资产的处置,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
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置流动资产。
第十二条医院流动资产的报废,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
原值在5000元(含)以上的报废资产,需经过医院领导审批。
第十三条医院应定期对流动资产进行盘点,确保流动资产的账实相符。
对于盘亏、损坏或报废的流动资产,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医院流动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流动资产管理制度一、资产管理目标和原则1.风险管理原则:合理配置资金,降低资产损失风险。
2.流动性原则:保障医院日常运转所需资金的流动性。
3.效益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盈利能力。
4.合规原则: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遵循规章制度。
二、资产管理流程1.资金申请和审批:医院应建立流程明确的资金申请和审批机制,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2.预算编制和执行:医院应制定年度预算计划,按照预算执行,及时调整和控制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偏差。
3.采购管理:医院应建立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确保按照合同约定采购药品、医疗设备等,减少资金浪费和风险。
4.库存管理:医院应建立科学的库存管理制度,根据需求,适当控制库存水平,减少库存资金占用和过期、变质等风险。
5.应收账款管理:医院应建立严格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将账款实时核销,积极催收欠款,减少坏账风险。
6.资金调度和投资管理:医院应根据资金需求和投资风险,制定合理的资金调度和投资管理策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资产管理措施和方法1.资产核算和分析:医院应定期进行资产核算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做到精确和及时。
2.资产分类管理:根据流动性、风险和效益,对不同类型的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制定不同的管理政策和措施。
3.资产监控和风险控制:医院应建立资产监控机制,及时发现资金使用风险和问题,进行风险控制和风险分散。
4.资产评估和处置:定期对资产进行评估,合理处理闲置、过期或变质的资产,减少风险和资金占用。
5.资产流转和共享:医院应建立资产流转和共享机制,合理利用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6.利用信息化手段:医院应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资产管理的科学化和自动化,提高管理效率和准确性。
四、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医院应定期对资产管理绩效进行评价和考核,主要包括:1.流动资金周转率:通过计算和分析流动资金周转率,了解资金使用效率和流动性状况。
2.资产收益率:通过计算和分析资产收益率,评价资金使用效益和盈利能力。
医院流动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流动资产管理制度医院的一切资产均为医院所有,必须纳入医院账内统一核算和监督。
任何人或医院都不得保留账外资产,以防流失。
财务科应做好流动资产的管理工作。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
医院的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的款项、库存物资、药品等。
第一章货币资金管理货币资金主要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
医院应加强货币资金管理,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银行结算办法》。
(一)现金管理1、医院在业务经营中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全部交到医院财务,及时入账,任何部门、任何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以任何形式截流或者挪用。
2、门诊挂号收费处和进出院收费处收取的现金当日存入银行,并注明款项来源,不得坐支。
财务科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现金缴存情况进行检查。
3、医院只有院长根据相关权限规定有货币资金使用和流动资产处理的审批权。
4、现金的收支范围严格执行国家的现金管理规定。
任何人均不能以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财务要求的票据字条等充抵现金,更不能擅自挪用现金,不得坐支现金。
5、对医院的货币资金和其他流动资产必须加以严格的管理,货币资金的使用和流动资产处理必须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经有关领导签字,否则不得支付和处理。
6、严格按照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用途使用现金,医院对外经济往来、到外地采购物资所需款项,除限额内允许支付现金外,应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
7、加强对现金的控制,不定期地进行现金库存检查,经财务部门领导批准,由两名或两名以上财务人员同时查库。
查库要作出查库记录,由财务部门领导签字批准并有查库人员及出纳同时签字。
8、每笔现金支出都必须根据审核无误并经主管领导审批的原始凭证支付,并编制记账凭证;每笔现金收入也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9、借用现金,申请人应填制现金借款单,写清金额、用途、借款人、借款时间、归还(或核销)时间,且必须按期归还(或核销)。
逾期不还者将按照医院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10、借用现金必须由主管领导审核确认,经主管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领用。
医院流动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流动资产管理制度1. 前言流动资产是维持医院日常运营的必要资源,在医院运营过程中,针对流动资产做好有效的管理至关重要。
良好的流动资产管理制度,可以确保医院运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成本,同时也可以防止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
2. 概述流动资产是指医院在日常运营中流动的货币资产、库存商品、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等。
医院的流动资产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确保资产的流转与管理能够有效地满足医院日常运营的需求,以及保护医院的财产安全和风险控制。
流动资产管理涉及到医院的各个方面,应该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以确保管理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和科学性。
3. 流动资产的管理医院流动资产的管理分为以下方面:3.1 货币资产管理货币资产管理是指医院对其银行账户、现金、支票等货币资产的管理。
在医院流动资产管理制度中,应该包括对货币资产的存储、使用、监管、账务处理等方面的管理规定。
其中,医院应该制定严格的资金使用计划,规定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用途,避免资金被滥用或挪用。
3.2 库存管理库存是指医院未销售的物品存货,包括病房用品、药品、器械等。
库存管理制度应当包括库存物品的种类、数量、存储地点、入库、出库、结存等方面的管理规定。
特别是在药品库存管理方面,应该加强严格的监管和审核,避免药品库存过度或药品过期浪费,以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医院的财务安全。
3.3 应收账款管理应收账款是指医院向患者或医疗保险公司等单位发生的未收回的费用。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应该包括账款收取与确认的认定标准、账期、催收流程等。
医院应该及时准确地确认应收账款,加强催收工作,确保账款回收及时到位,避免因应收账款拖欠而造成的财务风险。
3.4 预付账款管理预付账款是指医院向相关供应商预付的货款。
预付账款管理制度应该包括预付款的认定标准、付款标准和付款期限等。
医院在与供应商预付款时应确保经济效益明确,同时要对预付款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
3.5 其他流动资产管理除了以上几种流动资产管理外,医院还应该对其他流动资产进行有效的管理。
医院流动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流动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医院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各部门、各科室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2. 效益原则: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成本。
3. 安全原则:加强风险防范,确保资金安全。
4. 透明原则:规范资金使用流程,确保资金使用透明。
第二章流动资金管理范围第四条本制度所指流动资金包括:1. 医院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如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等采购资金;2. 医院对外支付的费用,如工资、福利、水电费、租金等;3. 医院对外投资和融资所需资金;4. 医院内部各科室、各部门之间资金调拨。
第三章流动资金管理职责第五条医院财务部门负责流动资金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流动资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流动资金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3. 对流动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分析,提出改进措施;4. 负责流动资金核算和报告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部门、本科室流动资金使用负总责,具体职责如下:1. 按照预算要求,合理编制本部门、本科室流动资金使用计划;2. 严格执行流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3. 加强资金使用监督,防范资金风险;4. 定期向财务部门报送资金使用情况。
第四章流动资金预算管理第七条医院每年年初编制流动资金预算,经医院领导班子审批后执行。
第八条流动资金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2. 符合医院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3. 合理安排资金使用,确保医院正常运行。
第九条流动资金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应按程序报批。
第五章流动资金使用管理第十条流动资金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2. 资金支付应通过银行转账、支票等方式进行,严禁现金支付;3. 采购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等物品,应严格按照采购流程进行,确保质量、价格合理;4. 对外支付费用,应提供合法票据,确保费用真实、合规。
县医院流动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县医院流动资产的管理,确保流动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县医院内所有流动资产的管理,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药品、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在加工材料和其他材料等。
第三条流动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安全性原则:确保流动资产的安全,防止损失和浪费。
(三)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四)责任性原则:明确各部门和个人的责任,确保流动资产管理的有效性。
第二章流动资产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财务部门负责流动资产的整体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流动资产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
(二)建立健全流动资产账目,确保账实相符。
(三)负责流动资产采购、验收、入库、领用、报废等环节的管理。
(四)定期对流动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五条采购部门负责流动资产的采购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根据医院业务需求,制定采购计划。
(二)选择合格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三)对采购的流动资产进行验收,确保质量合格。
(四)将验收合格的流动资产送交财务部门办理入库手续。
第六条保管部门负责流动资产的保管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按照规定要求,对流动资产进行分类存放,确保安全。
(二)定期对流动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三)对领用的流动资产进行登记,及时反馈使用情况。
(四)对报废的流动资产进行妥善处理。
第三章流动资产采购、验收与入库第七条流动资产采购应严格按照采购计划进行,确保采购项目符合医院业务需求。
第八条采购部门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应充分了解供应商的信誉、产品质量、价格等因素。
第九条流动资产验收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对验收不合格的资产,应要求供应商及时更换或退货。
第十条验收合格的流动资产,由保管部门办理入库手续,并填写《流动资产入库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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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流动资产管理制度医院的一切资产均为医院所有,必须纳入医院账内统一核算和监督。
任何人或医院都不得保留账外资产,以防流失。
财务科应做好流动资产的管理工作。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
医院的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的款项、库存物资、药品等。
第一章货币资金管理货币资金主要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
医院应加强货币资金管理,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银行结算办法》。
(一)现金管理1、医院在业务经营中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全部交到医院财务,及时入账,任何部门、任何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以任何形式截流或者挪用。
2、门诊挂号收费处和进出院收费处收取的现金当日存入银行,并注明款项来源,不得坐支。
财务科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现金缴存情况进行检查。
3、医院只有院长根据相关权限规定有货币资金使用和流动资产处理的审批权。
4、现金的收支范围严格执行国家的现金管理规定。
任何人均不能以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财务要求的票据字条等充抵现金,更不能擅自挪用现金,不得坐支现金。
5、对医院的货币资金和其他流动资产必须加以严格的管理,货币资金的使用和流动资产处理必须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经有关领导签字,否则不得支付和处理。
6、严格按照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用途使用现金,医院对外经济往来、到外地采购物资所需款项,除限额内允许支付现金外,应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
7、加强对现金的控制,不定期地进行现金库存检查,经财务部门领导批准,由两名或两名以上财务人员同时查库。
查库要作出查库记录,由财务部门领导签字批准并有查库人员及出纳同时签字。
8、每笔现金支出都必须根据审核无误并经主管领导审批的原始凭证支付,并编制记账凭证;每笔现金收入也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9、借用现金,申请人应填制现金借款单,写清金额、用途、借款人、借款时间、归还(或核销)时间,且必须按期归还(或核销)。
逾期不还者将按照医院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10、借用现金必须由主管领导审核确认,经主管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领用。
11、除差旅费、派遣员工工资和必须以现金支付的1000元以内的采购款外,其他支出均不能借用现金,严禁因私借款。
12、对造成损失的责任人,依医院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13、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做到帐帐、帐款相符,并编制现金日报表。
如发现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14、加强现金管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现金保管存放安全。
(二)银行存款管理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立银行帐户,以办理有关存款、取款及转帐结算等业务。
遵守银行的有关制度,接受银行监督,不出租、出借、套用或转让银行帐户。
2、医院所有支票均由财务科签发,填妥付款金额、日期、用途等有关内容,严禁携带空白支票外出。
领用支票者,须妥善保管支票,并及时向财务科结报。
如发生支票丢失、被盗,应及时向财务科报告,若对医院造成经济损失,一律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领用支票者如把支票移作他用,假公济私、谋取私利的,一律按贪污论处。
3、根据合同、协议的规定,由业务部门申办的对外支出等需要银行办理汇票、电汇、银行本票等方式支出时,由经办业务部门填写费用支出报销单或医院规定内其他单据,交相关主管领导审核后,方可支出。
4、日常采购物资或支出费用领用支票按规定填写费用支出报销单报主管领导审批。
5、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用途、签发日期和规定限额,在银行规定开空白支票范围内才可以开出。
6、银行存款收支后,应按顺序逐笔登入“银行存款日记帐”,按日结出余额,每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调节相符。
如有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属于帐务上的错误,应由会计人员更正;属于银行错误,应通知银行更正。
7、每日的银行收付业务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月末与总账核对。
必须保证账帐、账实相符。
8、采用银行汇票,汇兑等其他结算方式的要严格按照《票据法》和银行规定,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内部申请、审批程序和银行的结算制度办理。
(三)支票的领取及管理1、支票领取:(1)领取支票,先填制费用支出报销单,写明用途、金额、使用人等项,经有关财务人员审核、财务科长复核、院长签字批准后方能领取。
(2)签发支票,在填写费用支出报销单时,须提交符合审批程序的用款报告及附件(合同、采购单、计划书等)。
(3)持票人应对支票妥善保管,如丢失,将由个人承担经济责任。
2、支票管理:(1)所签发支票应填写收款医院、日期、金额(限额)、用途,不准签发空白支票。
(2)建立银行支票使用登记簿,详细登记每笔银行支票的领用时间、号码、用途、金额、领用人、收款单位等。
(3)会计人员应每日准确掌握账户余额,不准发生空头、透支资金。
(4)会计人员应及时申购支票,并妥善保管。
(5)医院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分专人妥善保管。
(6)支票和财务专用章、法人章保管人员必须分工不得为同一人员。
(7)作废的支票,要及时注明“作废”,并妥善保管,统一注销。
第二章应收帐款管理(一)应收账款的管理规定如下:1、应收账款的确认:以销售或者提供劳务实现为标志,即发票一经开出,即形成应收账款2、应收账款的发生:医院在决定提供信用于客户之前,应对该客户的资信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并按相应的权限批准信用额度,最终由院长决定是否对客户提供商业信用。
3、财务科应认真登记客户往来台帐,按照应收单位、部门或个人分别核算,及时核对、催收应收款项。
应根据客户的欠款情况,分析其信誉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收回欠款,防止拖欠,减少呆帐的形成。
4、所有应收帐项均按帐龄基准记存。
医院负责应收账款的财务人员必须经常核查所有应收帐项,确定每项账款的可收性,并每月编制帐龄账目分析,财务科长审核。
此分析将作为设立坏帐准备及坏帐确认的基准。
5、医院应根据经验确定其本年度每月坏帐应计项目。
该应计项目将作为计提坏帐准备的基础。
6、所有被视为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将根据实际金额计入坏帐损失。
坏帐确认还应考虑以下条件:(1)、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或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入回;(2)、债务人逾期末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仍不能收回。
7、对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要分清原因,进行处理。
对超出三年以上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报经主管部门审批后,确认为坏账方可作坏帐处理。
8、医院对应收款项的管理应遵循“谁经办,谁负责,及时清理”的原则。
财务科定期考核应收账款回收期等指标,确定奖惩措施。
(二)应收账款交接1、业务人员岗位调换、离职、必须对经手人的应收款进行交接。
2、交接前应核对全部报表,有关交接项目概以交接清单为准,交接清单若经交、接、监单方签署盖章即视为完成交接,日后若发现账目不符时由接交人负责。
(三)其他应收款的管理比照上述应收账款的管理执行。
第三章预付账款管理(一)预付账款,必须要根据合同办理,由经办人申请,各部门主管审核确认,经财务科核对无误,上报医院院长签字批准。
(二)预付账款应按对方单位或个人设明细帐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定期检查预付账款,监督合同的履行。
(三)财务负责人定期检查预付账款的使用情况。
每年年终,医院应全面清查,并与对方核对清楚后书面签章确认。
(四)对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办理销账手续,长期占用医院资金的,财务可停止办理该部门任何新的预付款申请,并将逾期未核销预付款对应的合同商,必要时医院可以采取法律行动直至得到清理。
(五)对确实无法收回或核销的款项,应详细分析原因后及时处理,不得长期挂账。
由于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经办人的责任;对因对方原因造成的预付款无法收回或核销,并已尽追索义务的,应按照医院审批程序报批后以坏账处理予以核销。
第四章库存物资管理库存物资是指医院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而储存的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其他材料、在加工材料等。
库存物资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办法进行管理。
(一)计价购入的库存物资按实际购入价计价,自制的库存物资按制造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盘盈的按同类品种价格计价。
(一)采购采购制定储备定额标准,采购人员需根据医院的物资采购计划组织订货和采购,使库存物资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性能符合医院业务活动的需要,防止积压和浪费。
(二)入库管理1、物资入库前要检查货物在数量、品种、规格上是否与运单、发票及合同规定相符,认真过磅点数,同时在质量方面,仓库能检验的由仓库负责检验,凡需由技术部门协助检验的,应由技术部门负责检验。
2、验收时如发现数量短缺、型号规格不符或有质量问题等,及时通知采购人员与供货单位联系,要求更换、补缺或退货。
3、只有当单据、数量和质量验收无误后,物资管理部门才能入库、登帐,并将入库通知单连同发票、运单等一起送交财务部门。
(三)出库管理各科室领用物资必须填写“领用单”并由科室负责人审查和领土完整取人签章,物资管理部门对未签字物资可拒发。
保管员不得擅自外借一切医院物资。
(四)物资储存管理物资在保管过程中,应按不同的规格、性能和形状实行科学合理地摆放,以便于发放和查验盘点。
为了保证仓库安全和防止物资变质,要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爆工作。
在物资保管过程中,还需建立健全帐卡档案,及时掌握和反馈需、供、耗、存等情况,发现物资接近储备时,及时通知采购人员组织进货。
(五)物资的清查盘点1、物资按月盘点,年终进行全面清查,检查物资帐面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检查各种物资有无超储积压、损坏、变质等情况。
在清点工作中如发现盘盈、盘亏、毁损等情况,应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理。
2、盘盈的以其价值冲减管理费用。
盘亏、毁损的,属于正常损失部分,扣除残料价值后,计入管理费用;3、盘亏、毁损中属于非正常损失部分,经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批准后,扣除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赔偿和残料价值后,计入其他支出。
(六)低值易耗品管理1、低值易耗品实物管理采取“定量配置、以旧换新”等管理办法。
2、物资管理部门要建立辅助账,反映在用低值易耗品分布、使用以及消耗情况。
3、低值易耗品领用实行一次性摊销,个别价值较高或领用报废相对集中的可分期摊销。
4、低值易耗品报废收回的残余价值,作为其他收入。
第五章医疗药品管理药品是指医院为了开展医疗活动而储存的各类药品。
(一)药品管理要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价格政策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并遵循“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
(二)出入库药品必须建立健全出入库制度。
(三)药品销售1、药房要正确计算处方销售额并与药品收款额核对相符。
2、使用计算机进行药品管理的,应做到“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3、没有实行计算机管理的,必须做到“金额管理、重点统计、实耗实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