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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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

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

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 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污染源普查档案的管理,确保普查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结合污染源普查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省、市、县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在污染源普查工作中形成的档案。

# 第三条档案定义污染源普查档案是指在污染源普查过程中收集、整理、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数据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 第四条管理机构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污染源普查档案的管理工作。

# 第五条管理人员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接受档案管理培训。

# 第六条职责分工- 国家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制定全国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的规范和标准。

- 省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污染源普查档案的监督和指导。

- 市、县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本级污染源普查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

第三章档案的收集与整理# 第七条收集原则档案收集应遵循全面、系统、准确的原则。

# 第八条收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普查问卷、监测数据、分析报告、普查工作总结等。

# 第九条整理要求档案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顺序进行整理,确保信息的可追溯性和可读性。

第四章档案的保管与保护# 第十条保管条件档案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防潮、防火、防虫、防霉的环境中。

# 第十一条保护措施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和维护,防止档案损坏、遗失或泄密。

# 第十二条档案数字化鼓励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提高档案的保存安全性和利用效率。

第五章档案的利用与公开# 第十三条利用规定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规、有序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 第十四条公开范围涉及公共利益的普查结果可依法向社会公开,具体公开内容和方式由环境保护部门确定。

# 第十五条保密要求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

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

污染源普查档案的管理
◆关于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的原则.
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的原则
◆污染源普查档案工作的管理主体 ◆关于档案全宗问题 ◆关于档案的保管问题 ◆关于档案向同级国家档案馆移交问题
污染源普查档案的管理
◆关于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的原则. ◆污染源普查档案的归档
污染源普查档案的归档
◆归档的文件材料总的来说有二大类,一类是污染源普查工作 类文件材料,一类就是普查表册类文件资料.污染源普查各种 普查原始登记表,汇总表以及相应的电子数据;各种技术监测 与调整方面的技术性表册,这是这次污染源普查档案的主体.Leabharlann 污染源普查原始登记表的存档
◆《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将污染源普查原始登 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 记表列入了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并且要保存10年. 记表列入了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并且要保存10年.
污染源普查电子文件的归档保存
重要的电子文件应纸电双套制保存,电子文件用 于日常的查找利用,纸质文件用于对电子文件的 真实性检验. 电子文件一般要制成多套光盘脱机保存. 污染源普查系统的应用软件应相应地进行保存, 保证光盘数据能准确还原.
污染源普查档案的整理与分类
◆原始普查登记表一个普查登记对象为一件,汇总表 以每个汇总的独立单元为一件;每一件档案要相对固 定,编写页号,顺序排列,档案盒装满为止. ◆编制档案目录,每一件档案编写一条目录,目录的 编写依照同级环保机关档案部门的要求进行.
污染源普查档案的管理
◆关于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的原则. ◆污染源普查档案的归档 ◆污染源普查档案的保管期限 ◆污染源普查档案的整理与分类 ◆污染源普查原始登记表的存档
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与普查工作同步
◆在普查工作之初,我们就要明确普查档案的管理机 构和人员,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开展档案管理 工作,做到普查文件材料能够及时归档,安全保管, 并为普查工作本身提供利用服务. ◆污把档案工作做在平时,后期的工作压力就小了. ◆在污染源普查工作结束后的验收环节,污染源普查 档案也要作为一个专门内容同步进行验收.

污染源普查条例(一)

污染源普查条例(一)

污染源普查条例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全国污染源普查,保障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污染源普查的任务是,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的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制定经济社会开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提供依据。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污染源,是指因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向环境排放污染物或者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的场所、设施、装置以及其他污染发生源。

第四条污染源普查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那么组织实施。

第五条污染源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足额到位。

污染源普查经费应当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控制支出。

第六条全国污染源普查每10年进展1次,标准时点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

第七条报刊、播送、电视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应当及时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传报道。

第二章污染源普查的对象、范围、内容和方法第八条污染源普查的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第九条污染源普查对象有义务承受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普查人员依法进展的调查,并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按照要求填报污染源普查表。

污染源普查对象不得迟报、虚报、瞒报和拒报普查数据;不得推诿、拒绝和阻挠调查;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材料消耗记录、生产记录、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记录、污染物排放监测记录以及其他与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有关的原始资料。

第十条污染源普查范围包括。

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第十一条工业污染源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企业根本登记信息,原材料消耗情况,产品生产情况,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和综合利用情况,各类污染防治设施建立、运行情况等。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关键信息项:1、档案的定义与范围2、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与人员3、档案的收集流程与要求4、档案的整理与分类标准5、档案的存储条件与安全措施6、档案的利用与借阅规定7、档案的销毁程序与条件8、监督与检查机制9、违规处理与处罚措施1、总则11 为了加强环境保护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环境保护档案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作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环境保护工作中各类档案的形成、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管理活动。

2、档案的定义与范围21 环境保护档案是指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22 包括但不限于环境监测数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污染治理方案、环境执法记录、环保项目审批文件等。

3、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与人员31 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环境保护档案工作。

311 明确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制定档案管理制度、组织档案收集整理、监督档案利用等。

32 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档案管理工作。

321 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上岗。

4、档案的收集流程与要求41 各部门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将本部门产生的环境保护档案及时移交至档案管理部门。

42 收集的档案应保证真实、完整、准确,具有原始性和凭证性。

43 对于重要的环境保护活动和项目,应提前通知档案管理部门介入,进行同步收集。

5、档案的整理与分类标准51 按照环境保护工作的业务流程和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档案分类方案。

52 对收集的档案进行规范化整理,包括编号、装订、著录等。

53 定期对档案进行清查核对,确保档案的分类准确、整理有序。

6、档案的存储条件与安全措施61 设立专门的档案库房,具备防火、防潮、防虫、防盗等必要的设施和条件。

62 严格限制非档案管理人员进入档案库房,确保档案的安全。

63 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阜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

阜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

阜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各县(市、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为规范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确保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关于印发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环普查〔2018〕30号)《安徽省环保厅安徽省档案局转发关于印发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皖环函〔2018〕667号)和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了《阜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附件)。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阜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6月8日为规范阜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环普查〔2018〕30号)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污染源普查档案,是指各级污染源普查机构在污染源普查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及实物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一、档案管理的机构及职责污染源普查档案工作由阜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领导,实行分级管理。

各级污染源普查档案工作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级污染源普查经费预算,统筹解决,保证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工作所需经费支出。

各级污染源普查机构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普查工作产生的文件材料,由被委托方负责收集、整理,按规定移交委托方归档,委托方应当进行相关指导。

污染源普查档案应当按规定集中统一管理,参加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各有关机构和个人有保护污染源普查档案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二、档案管理要求各级污染源普查机构应当将档案工作纳入污染源普查工作规划,建立健全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工作制度,与普查工作实行同部署、同管理、同验收。

各级污染源普查机构应当按照国家保密工作规定,加强污染源普查档案的保密管理,严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泄露。

各级污染源普查机构应当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开发应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推进文档一体化管理,实现资源数字化、利用网络化、管理智能化。

污染源普查专项档案归档整理方法

污染源普查专项档案归档整理方法

附件:污染源普查专项档案归档整理方法污染源普查专项档案归档文件的整理方法按照《归档文件整理工作指南》进行整理归档,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参照《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

一、污染源普查归档文件分类(共分为四大类):(一)文件类(管理文件和污染源种类)(二)音像资料类(三)照片档案类(四)会计档案类污染源普查的文件材料归档分类按区域(机构)—文件类(包含管理文件和污染源种类)逐级进行分类,各级分类代字和代码为:ZWP1.X.X----XXXX其中ZWP1作为它的分类代字ZWP1.X. X----XXXX文件类别号区域(机构)代号ZWP1表示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专项档案—5—文件类别号:1.管理文件2.工业污染源3.农业污染源4.生活污染源5.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区域(机构)代号:1.2.……(依次类推)注:区域(机构)代号由档案室负责指定。

二、归档文件的整理根据有关规定,属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由承办人负责收集、整理、归档。

其中的“整理”,内容包括“分类、装订、排列、编号、编目、装盒”等。

(一)管理文件类的整理首先是以我为本(发文单位为主),凡是本单位所产生的发文(红头文)必须归档,其它单位的来文,需要办理的文件(办件)必须归档,阅知类的文件可以不归档。

文件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归档。

一般以每份文件为一件,⑴文件正本与定稿为一件(重要文件如法律法规等须保留历次修改稿的,其正本与历次稿包括定稿各为一件);⑵正文与附件为一件(附件是指附属于正文之后的其他文件材料,作为正文的补充说明或参考材料,如附带的图表、统计数字,正文批准或发布的法规文件等—6—等。

一般来说,正文与附件为一件;如果附件数量较多或者太厚不易装订时,也可各为一件);⑶原件与复制件为一件(对于制成材料、字迹材料等不利于档案保管的文件(如热敏纸传真件、铅笔书写的重要文件),以及使用中出现破损的文件,应复制后归档。

复制件包括复印机制作的复印件以及手工誊写的抄件等。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工作,保障环境治理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应当遵循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树立全面、协同、绿色的理念,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培育和发展环境保护档案事业队伍,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三条环境保护档案管理的主体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协助机构包括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机构、环境保护档案馆等。

第四条环境保护档案的范围涵盖环境保护事业中的立法、政策、规划、监管、项目建设、研究、评估等各个环节产生的档案。

第二章档案建设和管理第五条环境保护档案的建设应当遵循规范性、完备性、及时性和长期性的原则,及时收集、整理、归档环境保护相关信息,做到内容详实、形式规范。

第六条环境保护档案的分类应当根据档案来源、用途、性质和保存期限进行分类,建立符合实际情况的分类体系。

第七条环境保护档案的组织和管理应当注重系统化、标准化和信息化的建设,采用电子管理和实体管理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可靠。

第八条环境保护档案的保管应当科学规范,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环境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确保档案的传承和永久保存。

第三章档案查询和利用第九条环境保护档案的查询和利用应当遵循便民利民的原则,提供便捷的查询和利用服务,为环境保护科学决策和社会评价提供档案支持。

第十条环境保护档案的查询和利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可信度和机密性,防止档案信息的滥用和泄露。

第十一条环境保护档案的查询和利用应当依托信息技术手段提供在线查询服务,方便公众随时掌握环境保护信息和政策动态。

第四章信息化建设第十二条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档案信息的全程电子化管理。

第十三条环境保护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应当具备安全可靠、高效便捷的功能,可以满足各类环境保护档案的管理需求。

污普档案管理制度

污普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污普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污染源普查(以下简称“污普”)的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污普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集中统一管理:所有污普档案由专人负责集中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 规范化、标准化:严格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规范和标准进行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

3. 保密原则:严格保护污普档案的机密性,防止档案内容泄露。

4. 安全第一: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在保管和利用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污普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1. 污普调查方案、技术规范、工作手册等文件资料。

2. 污普调查数据、表格、图表等原始记录。

3. 污普调查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报告、总结、评估材料。

4. 污普调查涉及的各类照片、视频、音频等资料。

第五条污普档案的整理要求:1. 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将档案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保存三个等级。

2. 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目、编号,建立档案目录。

3. 按照档案保存期限,及时将档案归档至档案库房。

第三章档案保管第六条档案保管责任:1. 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日常保管工作,包括档案的存放、维护、清洁等。

2. 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七条档案查阅与借阅:1. 查阅档案需在档案室进行,并填写查阅登记表。

2. 查阅重要档案需经单位分管领导批准。

3. 档案原则上不得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外借的,需经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第四章档案销毁第八条档案销毁原则:1. 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销毁。

2. 档案销毁前需进行鉴定,并填写销毁清单,经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后销毁。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九条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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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材料保管期限的确立要体现以人为本、以我为 主的原则
污染源普查档案的管理
◆关于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的原则。
◆污染源普查档案的归档
◆污染源普查档案的保管期限
◆污染源普查档案的整理与分类
污染源普查档案的整理与分类
◆污染源普查表册类档案单独进行分类整理。 ◆分类时第一次分为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电子档案 不再细分;第二次分为工业、农业、生活、集中式污 染治理设施;以下再按行政区域、重点污染源与一般 污染源等分类。 ◆一般分类层次不用太多,分类的方法一经选定就不 要再更改,避免引起混乱。
污染源普查档案的管理
◆关于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的原则。
◆污染源普查档案的归档
污染源普查档案的归档
◆归档的文件材料总的来说有二大类,一类是污染源普查工作 类文件材料,一类就是普查表册类文件资料。污染源普查各种
普查原始登记表、汇总表以及相应的电子数据;各种技术监测
与调整方面的技术性表册,这是这次污染源普查档案的主体。
◆保持归档文件的纸电一致性
◆污染源普查档案的安全保密
谢谢大家!
污染源普查档案的整理与分类
◆原始普查登记表一个普查登记对象为一件、汇总表 以每个汇总的独立单元为一件;每一件档案要相对固
定,编写页号、顺序排列、档案盒装满为止。
◆编制档案目录,每一件档案编写一条目录,目录的 编写依照同级环保机关档案部门的要求进行。
污染源普查档案的管理
◆关于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的原则。
污染源普查档案工作的重要性
◆档案工作是一项幕后工作,位置并不靠前,但在每 一项重要工作中,档案以及档案工作都发挥着特殊的
重要作用。
◆档案工作是一项很难后补的工作。
污染源普查档案工作的重要性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所形成的大量污染源普 查档案资料是我们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所形成的第
一手的材料,是本次普查工作留下来的最重要的成果。
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
国家档案局经济科技档案业务指导司 周克华 zkhf@
《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的形成过程
◆2000年9月,国家统计局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印发了 《普查工作档案管理规定》,对普查工作档案管理科
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污染源普查工作及其档案管理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2007年12月12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档案局 联合印发《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
并为普查工作本身提供利用服务。 ◆污把档案工作做在平时,后期的工作压力就小了。 ◆在污染源普查工作结束后的验收环节,污染源普查 档案也要作为一个专门内容同步进行验收。
污染源普查档案的管理
◆关于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的原则。
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的原则
◆污染源普查档案工作的管理主体 ◆关于档案全宗问题 ◆关于档案的保管问题 ◆关于档案向同级国家档案馆移交问题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档案资料既是检验我们普查 工作质量的重要凭证,也是今后进行工作查考的重要 依据,是我们将来进行第二次、第三次污染源普查工 作的基础。
污染源普查档案工作的重要性
◆将档案工作列入污染源普查整体工作规划,明确分 管领导,建立档案工作责任制,为档案工作开展提供
必要的设施和设备(如档案盒、档案柜、档案防火防
盗设施),齐全完整地收集污染源普查工作形成的全 部文件材料,科学地进行分类、整理和编目,安全地 进行保管,为环保工作留下宝贵的档案财富。
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与普查工作同步
◆在普查工作之初,我们就要明确普查档案的管理机 构和人员,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开展档案管理
工作,做到普查文件材料能够及时归档,安全保管,
污染源普查系统的应用软件应相应地进行保存,
保证光盘数据能准确还原。
污染源普查档案的移交
普查工作结束后,普查档案移交到同级环保管理机 关档案部门进行保管,一定期限后,环保机关档案
部门再按档案正常的移交程序将需要永久保管的普
查档案向同级国家档案馆移交。
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应注意的问题
◆原始普查登记表的归档笔迹要求 归档的原始普查登记表应该用蓝黑、碳素钢笔 或签字笔填写,不能用铅笔、圆珠笔、复写纸填 写。
◆污染源普查档案的归档
◆污染源普查档案的保管期限
◆污染源普查档案的整理与分类
◆污染源普查原始登记表的存档
污染源普查原始登记表的存档
◆《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将污染源普查原始登 记表列入了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并且要保存10年。
污染源普查电子文件的归档保存
重要的电子文件应纸电双套制保存,电子文件用 于日常的查找利用,纸质文件用于对电子文件的 真实性检验。 电子文件一般要制成多套光盘脱机保存。
◆在不同级别的普查工作机构的文件材料的分布不同。
污染源普查档案的管理
◆关于污染源普查档案理的原则。
◆污染源普查档案的归档
◆污染源普查档案的保管期限
污染源普查档案的保管期限
◆《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专门附有一个《污染 源普查档案保管期限表》,依据文件的重要性分为永
久、30年、10年三种保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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