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方案

合集下载

洛阳理工学院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10.9)

洛阳理工学院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10.9)

洛阳理工学院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意义。

为加大教育教学改革力度,体现我院本科培养方案对实践教学创新的要求,围绕我院人才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特制定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

第二条指导思想及原则。

本细则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学生;坚持以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着力点;坚持以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三个结合”的原则,即:课内课外相结合、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相结合、学习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适用对象。

本科生素质拓展参与对象为洛阳理工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从2013级本科生开始组织实施。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洛阳理工学院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和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学工部(学生处)、教务处、团委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系(部、院)党总支副书记为成员,负责统一组织、指导、管理和协调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制的实施和运行。

各系(部、院)成立由各系(部、院)党总支副书记为组长,团总支书记为副组长,各年级辅导员、班主任、教务员为成员的实施机构。

第五条素质拓展学分实施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领导主抓,院团委牵头,学工部、教务处、宣传部、科研处、社会科学系、各系(部、院)党总支为成员单位。

各系(部、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委,办公室主任由院团委书记兼任。

第六条各系(部、院)应具体做好素质拓展活动的安排、落实及活动的动员、部署、组织、总结等工作,同时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加强素质拓展基地建设。

第三章内容和要求第七条第二课堂素质拓展活动包括社会实践类、科技创新类、创业实践类、职业技能类和校园文体类等5个模块,其中社会实践类为必修项目,科技创新类、创业实践类、职业技能类和校园文体类为任选项目(注:各系(部、院)根据教学安排进行的实验、实习和就业或岗前实习不在此范围内)。

南阳师范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制实施办法试行

南阳师范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制实施办法试行

南阳师范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制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更好发挥课外活动的育人功能,引导帮助学生完善智能结构,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培养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根据《南阳师范学院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素质拓展学分为必修学分,是学校学分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除完成课内必修课、选修课和实践环节学分外,必须同时获得不低于8个素质拓展学分,达到学分制的有关要求,方可获得学士学位。

第三条素质拓展学分与素质拓展计划有机统一,本科生在学期间应在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3个方面分别获得不低于2学分,在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职业资格与技能培训3个方面累计获得不低于2学分。

第四条校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指导委员会是学校素质拓展学分实施认证的组织领导机构,校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校团委)是学校素质拓展学分的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的规划指导、组织实施和学分认证工作。

第五条各院(系)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是素质拓展学分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负责学分认证和学分卡的填写登记,结合专业特点丰富素质拓展内容,引导学生顺利完成素质拓展学分。

第六条学生在学期初将个人素质拓展(含申请学分)登记表报班素质拓展小组,由班素质拓展专题会议提出建议学分,经院(系)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同意后报校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再由校素质拓展认证中心会同教务处核准后,即为认可学分。

第七条素质拓展学分原则上需在前六个学期内修满,因特殊情况未修满8学分的学生,需在第七学期初提出补修申请,经院系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审批,报校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同意后,在第七学期补修未完成的学分。

第八条校素质拓展认证中心会同教务处,于每年的四月对累计修满8个素质拓展学分的毕业生进行统核,确定无误后统一录入学生学籍总表,并通知学生本人。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水利职业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更好发挥课外活动的育人功能,引导帮助学生完善智能结构,增强创新意识和动手能力,培养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水利职业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是学校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为必修学分。

第三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该获得10个以上素质拓展学分(在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职业资格与技能培训等3个方面分别获得2学分以上,在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学团活动与社会工作等2个方面分别获得1个学分以上)。

学院将把此作为能否按时毕业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是学院施行素质拓展学分的领导机构,负责全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的规划指导、认证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各系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是素质拓展学分的基层组织实施单位,负责本系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的规划指导、学分认证填写等工作。

第六条学生在每学期初将个人上一学期素质拓展登记表(学分申请表)报班级大学生素质拓展小组,在系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指导下,班级素质拓展小组对学生个人学分申请进行审查,报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核准后即可记入学分。

第七条素质拓展学分原则上应在前五个学期内修满,因特殊情况未修满10学分的学生,可以在第六学期初提出补修申请。

补修需经系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审批,报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备案。

第八条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于每年的三月份对累计修满10个素质拓展学分的毕业生进行统一审核,确定无误后载入学生学籍档案,并通知学生本人。

第二章细则第九条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学分评分细则1.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在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方面应获得1学分及其以上。

在此前提下,学院鼓励学生多修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学分。

2.参加党校和团校的各种培训班学习并结业者,根据结业证书分别记0.5、0.3学分。

3.在学院组织的思想教育或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记2、1.5、1学分;集体项目获奖者,每人分别记1、0.8、0.5学分,参加正式比赛未获奖者,可记0.1学分。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方案及流程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方案及流程

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高等教育逐渐成为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途径。

为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我国高等教育部门提出了素质拓展学分制度。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方案及流程,以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

二、认证方案1.学分构成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分为四个模块: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质、身心素质、社会实践。

每个模块设置相应学分,总学分要求为12分。

(1)思想政治素质:4学分(2)专业素质:4学分(3)身心素质:2学分(4)社会实践:2学分2.学分获取途径(1)思想政治素质参加党课学习,获得党课结业证书,计2学分;参加学校组织的思想政治类讲座、报告,每次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2学分;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每次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2学分。

(2)专业素质参加学术科研活动,如发表论文、参加学术竞赛等,根据成果等级计1-4学分;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讲座、报告,每次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2学分;参加实习、实训等实践活动,每次计1-2学分。

(3)身心素质参加体育竞赛,根据成绩计0.5-2学分;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健康类讲座、报告,每次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1学分;参加文艺活动,如演唱、舞蹈、戏剧等,每次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1学分。

(4)社会实践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根据项目性质和成果计1-2学分;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每次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2学分;参加社会调查、实习等实践活动,每次计1-2学分。

三、认证流程1.学生申请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交素质拓展学分认证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审核学院收到申请后,对学生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学校教务处。

3.学校审核教务处收到学院提交的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对符合认证条件的学分予以认定。

4.学分录入教务处将认定后的学分录入学绩系统,学生可在系统中查询到自己的素质拓展学分。

5.学分公示学校定期对认定通过的素质拓展学分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素质拓展学分评定方案

素质拓展学分评定方案

第十九条:素质拓展分加分细则:1. 德育及思想表现方面(1)、好人好事、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受到校级以上表彰者加0.5分/人;(2)、积极参加院、校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受到表彰者,院级加0.2分/人/次,校级0.4分人/次;(3)、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如义务鲜血,阳光行动等),积极者加0.2分/人/次;备注:青协成员至少参加2次之后才加分。

最高分不超过0.4分。

院青协对青年志愿者参加活动及表现进行记录。

(4)、凡被评为先进者,如: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模范团干、优秀学员等,国家级加1分/人,省级加0.6分/人,校级加0.2分/人,院级加0.1分/人;备注:同时受到多个单位授予同一称号,取级最高分。

(5)、凡在本学年被评为校以上先进集体称号的,该集体成员加0.2分/人;在寝室卫生评比中被评为“优秀寝室”的,寝室成员加0.1分/人。

备注:同时获校级“优秀寝室”和院级“优秀寝室”称号的加分不累计。

2.社会工作方面(6)、团支书0.6分/人;组织宣传委员0.4分/人;班长0.6分/人;学习委员0.4分/人;生活委员0.4分/人;文体委员0.4分/人。

党支部书记、委员(7)、院团委副书记(团总支书记)0.8分/人;院学生会主席0.8分/人;院学生会秘书长0.7分/人,院学生会副主席0.7分/人;部长0.6分/人;干事0.4分/人。

(8)、担任学生辅导员者,经学院党委考核合格者,加0.8分/人;其所带班级取得突出成绩的,由院团委视情况给予0.5-3分奖励。

(9)、担任其他社会职务者(如校会、校社联等),该学期报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组备案,经所在部门考核合格并出具证明材料者,比照院班级和学生会任职情况加分。

备注:以上6、7、8、9四项干部任职加分部分不累计,身兼多职者只取最高分。

班团干部、学生会干部、辅导员须经班级民主考核打分,学工办老师审核后方可加相应分;根据民主考核情况,对于不称职的干部,班级同学和学工办老师有权扣除一定的分数甚至扣除全部。

天津体育学院大学生素质教育拓展计划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天津体育学院大学生素质教育拓展计划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天津体育学院大学生素质教育拓展计划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素质教育拓展计划的实施,活跃校园文化生活,营造校园文化氛围,学院将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活动列入素质教育拓展计划,实行学分制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拓展计划包括20学分,其中第一课堂(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等)13学分,第二课堂必修课4学分,第二课堂任选课3学分。

第三条:两课教学与“第二课堂”学分的构成分为必修分和选修分两类。

本科学生八学期分别计算学分,第一学期必修分累计达到3.2学分,选修分累计达到0.4学分;第二学期必修分累计达到2.5学分,选修分累计达到0.4学分;第三学期必修分累计达到4.3学分,选修分累计达到0.4学分;第四学期必修分累计达到2.5学分,选修分累计达到0.4学分;第五学期必修分累计达到2.8学分,选修分累计达到0.4学分;第六学期必修分累计达到0.5学分,选修分累计达到0.4学分;第七学期必修分累计达到0.5学分,选修分累计达到0.4学分;第八学期必修分累计达到0.7学分,选修分累计达到0.2学分;选修课科目的有关情况于每学期初在网上公布,学生可在网上选课。

第二章大学生素质教育拓展计划学分的取得第四条:根据我院学生第二课堂的现状及活动情况,结合我院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我院的大学生素质教育拓展计划分为: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社会实践与社会工作、科学技术与创新创业、社团活动五大类。

第五条:关于大学生素质教育拓展计划第一课堂的学分。

我院学生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和课程设置,完成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规定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等课程的学习,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取得规定的学分。

第六条:关于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第二课堂必修课的学分。

我院学生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和课程设置,完成大学生素质教育拓展计划中五类综合项目规定的必修内容的学习和实践,经过相应的考核程序,成绩合格者,可取得规定的学分。

1、入学教育学分的获得:新生按照各系部要求,完成相应内容的学习,经所在系部考核,院大学生素质教育拓展计划领导小组认定后,可获得0.1学分。

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具体实施方案

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细则(2010年5月第一次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整合深化教学主渠道外有助于学生提高综合素质的各种活动和工作项目,帮助和引导学生完善智能结构,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培养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素质拓展学分化是根据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和大学生成长成才的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第二课堂培养计划,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并将学生素质拓展状况全面纳入学分制管理和学生综合评价体系。

第三条素质拓展训练属于实践课程模板,是学校学分制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生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素质拓展活动并修满相应学分后方可毕业。

第二章素质拓展学分体系第四条大学生素质拓展共计6个学分,其中必修3学分,选修3学分,在此前提下,学校鼓励学生多修素质拓展学分。

必修学分包括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学分、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分、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学分三个模板,学生必须按照学校培养计划的规定,修满相应学分,每个模板所多修的学分可以计入总学分内,但三个必修学分模板之间,不可相互替代、充抵。

选修学分包括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职业技能培训及其它三个学分模块,学生可根据自身实际,同时在每个模块进行选修,也可以不受模块限制,在一两个模块内选修,只要所修学分累计达到3分即可完成选修学分。

第五条素质拓展必修学分原则上需在前三个学年内修满,一般不得延后,因特殊情况未修满的学生,需在第七学期补修未完成的学分。

选修学分没有时间限制,只要在第七学期前修完即可。

第三章素质拓展学分评分标准第七条学生通过参加各种思想教育活动获得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学分。

思想教育活动主要包括理论学习教育活动,以“爱国、成才、奉献”为主线的主题教育活动及突出时代主旋律,具有针对性、思想性强的特色团体活动。

具体学分、相应成绩评定标准和负责部门见下表(1)。

学生当年分别获得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者,可以累积加分,但获得同一荣誉的不同层次奖励,只取最高项计分,不累计加分;学生凡有违反校纪、校规等行为,被学院、学校给予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者(含通报批评),当年不得申请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学分。

大学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管理规定

大学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大学生素质拓展是丰富青年学生业余文化生活,开展校园文化娱乐生活的重要平台。

为了更好落实《西北师范大学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将被国家劳动人事部门认可,广泛用于毕业生求职应聘之中,此证书将和毕业证书共同作为用人单位评价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参考标准。

第三条校级素质拓展共计6个学分,学院实施每学年修2学分,三学年修完素拓学分的规定,按照学年修完2学分者,将在奖学金、资助金、优秀党员等各类推优中优先推荐。

第二章基本原则和组织机构第四条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工作基本原则1、坚持德育为先原则。

把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放在素质拓展工作的首位。

在素质拓展的各个环节强化德育功能,始终渗透对思想道德素质的培养,牢固构筑青年学生的精神支柱。

2、坚持学生主体性原则。

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必须以学生为主体,根据学生个性和实际情况以自主定位和设计确定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吸引学生在主动参与中提高综合素质,强化育人的实效。

3、坚持开放性和多样性原则。

要把学生第一课堂的学科训练和第二课堂的科技、文化、实践等活动结合起来,发挥共青团特有的工作优势,鼓励学生科学合理地设计和参加第二课堂风格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

4、坚持传统和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要进一步总结已有的富有实效和生命力的素质教育内容和形式,同时要根据新形势下对人才素质和学校育人工作的新要求,适应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新变化,创造新的生长点。

第五条组织机构1、学院成立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认证中心由学生会素拓部成员、各班班委构成,认证中心日常工作主要由学生会素拓部承担,定期调研、认证和增加项目并将其公示给同学。

2、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由院团委、学生会领导全面负责推进学院素质拓展计划的实施工作。

第三章认证程序第六条统计阶段及班委认证。

各班组织委员在每月25日前做好本月的活动统计参与表,并进行核实、公示,如无异议由班长、团支书在素质拓展项目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上报学生会。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评定办法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校团委管理部分)评定办法
一、评定项目
团委管理及评定的项目主要有:党团课程、先进个人、发表论文、实践活动、志愿服务、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学科讲座、文体活动。

具体的评定标准参看附件1。

现以上项目均由校团委统一录入计分。

二、评定方式
原来的评定方式:首先,学生网上申请;然后,院系审核小组通过;接着,院系审核;最后学校审核通过,予以给分。

现在的评定方式:团委根据各项目负责老师的名单,直接批量录入给学生计分。

三、学生注意事项
1.学生参加校级和院系活动,务必带学生信息卡入场,以便主办单位签到处将你的信息扫描录入。

一旦录入的学生信息,如无虚假,校团委会将其统一录入学分系统予以计分。

2.现学校素质拓展学分系统将全天候为学生开放,学生可以随时进入查看自己的学分情况。

3.素质拓展学分系统学分查看中增添了一项功能“下载已获学分信息”,学生可以点击下载评分细则表,查看参加项目的详细分类和学分。

附件1:
团委管理项目及评定标准表。

素质拓展学分明细

素质拓展学分一、素质拓展学分包括三部分:读书笔记、社会实践、科技文化活动大学四年需修足8学分1、读书笔记:共20篇每篇0.1分共交5学期三年内共2分最少一学期4篇2、社会实践:共4分必须分为6个学期完成大一2篇各0.5分共1分大二2篇各0.75分共1.5分大三2篇各0.75分共1.5分3、科技文化活动:需修够2分(可以<2 缺少的分数由读书笔记补缺)分数由各种活动的证书(不同等级证书加分不同,需素拓部认定)和听取报告及讲座(校级0.1分院级0.05分)记录构成二、要求1、读书笔记:必须用山东理工大学信纸颜色自选字数>1000 摘录不得超过30%否则无成绩注意字体间距(不要太挤)以及字体辨认度封面格式:四篇分别制作封面在第一页注明书名、作者以及出版社2、社会实践:只要电子版字数>2000字抄袭<30%社会实践报告要求:(一)、排版1、页面设置:页边距上下2.8cm,左右2.8cm。

2、行距:全部采用26磅行距。

3、页码:每页下端居中,全部采用阿拉伯数字排序,如1,2,3等,不要写“第1页”或“-1-”等(要有目录)。

4、页眉:注明“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

(二)、标题1、社会实践名称(居中、一号宋体、加粗)。

2、参与者资料(居中、小四宋体):学院、年级专业、姓名、学号。

(并依次注明地点、起止时间<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活动小时数<等于活动天数×8>)(三)、摘要(报纸等媒体的介绍)“摘要”两字用黑体加粗4号字居中,摘要正文用宋体小4号字。

(四)、正文1、正文层次标题题末不加标点符号。

各层次一律用阿拉伯字连续编号,如:“1”,“2.1”,“3.1.2”,一律左顶格,后空一字距写标题。

一级标题从前言起编,一律用黑体加粗4号字,左顶格;二级标题用黑体加粗小4号字,左顶格;三级标题用楷体加粗小4号字,左顶格。

2、正文其他部分全部用宋体小4号字。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素质拓展学分由两部分组成:基本学分和特长学分。

基本学分指学生在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等5个方面分别必须获得1个以上基本学分。

特长学分指学生在完成基本学分的前提下在素质拓展六方面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另外获取的学分。

思想政治与道德素质方面应完成4学分
1.积极参加校、院。

开展的主题教育活动,每次计0.5、
0.2学分。

*校级主题教育活动:主题团日(0.25)、优秀团日活动(0.5)、升旗仪式(0.2)、主题班会(0.2),由团委等学生工作部门统一组织的主题教育活动。

2.积极参加人生导航行动,完成大学生涯设计,计0.3学分。

3.积极参加校、院党校、团校等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每次计0.2学分。

可重复累计,最高1学分;被评为党、团校优秀学员的每次计0.5个学分。

4.“爱心家教”满24小时计0.5学分,最多计1学分。

5.无偿献血一次计0.5学分,最多计1学分.
6.学生见义勇为、拾金不昧事迹,在省、市级媒体报道或通报表扬的每次计1分。

校媒体报道、有关部门表扬的(有书面材料)计0.5分。

7.积极参加活动并获得表彰按照每次计0.3-0.5学分。

*校级表彰是指由校团委、学生处等学生工作部门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的评选表彰活动,主要包括:十佳大学生(0.5)、优秀学生干部(0.3)、优秀团干部(0.4)、优秀团员(0.3)、三好学生(0.4)、军训先进个人(0.5)、社会实践先进个人(0.4)、十佳学习标兵(0.4)、优秀青年志愿者(0.4)等;社团表彰类按校级表彰认定;其他部门的评选表彰须报团委备案后按校级标准予以认证。

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应完成4学分
1.学生参加百场讲座报告并有听课标签和听讲记录或学习体会的,每场计0.1学分,累计不得超过1学分。

2.学生个人在班级、院(社团)、学校举办讲座(报告会)、独唱(奏)音乐会或艺术作品展览且反响较好的,每次分别计0.2、0.5、1学分。

3.学校鼓励学生个人或团体参加院、校、省、国家组织的各类课外学术科技(小制作)竞赛、学科竞赛或创新创业活动。

获奖按第九条奖励学分计算。

未获奖者,可分别获得0.2学分、0.5学分、0.8学分、1学分的参与学分。

4.学生学术论文在省级(含校学报)、国家级刊物上发表的,每篇计2学分、4学分。

非主要参与者比照第一作者依次以0.2学分递减,最低可计0.5学分。

5.科技小制作、小发明获得国家专利证书的每项计4学分。

非主要参与者比照第一作者依次以0.2学分递减,最低可计
0.5学分。

6.学生在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活动中获得的学分可冲抵社团活动和社会工作必修学分。

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方面应完成3学分
1.学生按要求每学年阅读课外书籍10本,且有读书笔记和年度读书报告,计0.5学分。

此项活动最高可获得1学分。

2.参加校、院组织的朗诵、演讲、辩论、书法展、歌咏比赛、文艺晚会等非竞赛类活动的,每人每次分别计0.3学分、0.1学分。

3.参加校级、省级、国家级各类体育竞赛的运动员,未获奖的每次分别计0.1学分、0.5学分、1学分。

晨跑优秀者,每学期计0.1学分。

4.篮球、排球等规定人数的团体比赛,学生个人按团体获奖等次计分;其他如大合唱、广播操等团体比赛,团队成员按0.5计分。

5.在公开出版的校级、省级、国家级报刊上发表500字以上的作品每篇分别计0.1学分、0.5学分、1学分。

校级累计最高不超过0.5分。

6、参加校、院组织活动的啦啦队成员每次计0.05,累计不超过0.2学分。

技能培训及其他方面对学生不作硬性的学分要求,学校鼓励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取得各类技能证书,计分办法如下:
1.获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是指在校期间考取驾驶证,物流师,导游证,国家二级运动员等证书,每项可计1学分。

2.获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每项可计1学分。

3.通过自考或选修取得第二学位证书,计4学分。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方面应完成4学分(其中社会实践3学分)
1.暑期社会实践计分办法:(取最高分)
学生按规定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且有《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经历卡》和调查报告或调研文章的,每次计0.3学分;暑期社会实践校级立项团队0.5-1学分,院级立项0.3-0.8学分。

2.平时社会实践计分办法:
学生利用专业知识到相关单位从事非教学计划内实习(见习)、挂职锻炼、专题调研等社会实践活动,有相关单位提供书面证明且有总结(调研)报告的,每次计0.5学分,最多计1分。

3.志愿服务活动计分办法
参加志愿(公益)服务活动,每20小时,计0.5学分,最高2学分。

经校青年志愿者总队公开招募,参加有关重点志愿服务活动的,根据服务时间和质量,每次最高计0.5学分。

4.学生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获得的学分可冲抵思想政治和道
德修养必修学分。

5.学生参加农歌会志愿者服务每次加1学分、互动方阵每次加0.2学分。

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应完成1学分
1.担任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任职满一年,根据担任的职务和实际工作成绩,每学年计0.2-1学分。

担任多个职务的,以最高项计分。

2.学生加入学生社团,根据社团考核等次以及社团成员表现,社团成员每学年可获得0.1-0.5学分。

校大学生艺术团、国旗班等重点社团成员每学年可获得0.4-0.8学分。

竞赛类项目计分办法:
学生在校级、省级、国家级田径运动会上获奖,分别按得分乘以0.2、0.4、0.6计算学分。

各学生基本学分和特长学分每学年原则上累计不得超过10
学分
09级及以后的学分要求:每个班按5%抽样,并且被抽到的人80%的学分要有原始材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