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五期保代培训整理资料
2010年保险复习资料

2010年自学考试保险法复习资料(6)保险监督管理法的主要内容包括:①对保险基本条款及保险费率的制订和监管;②对保险公司的整顿;③对保险公司的接管。
接管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保险行业自我管理:是指保险人集合起来组成自己的社团组织,进行自身管理或称自律。
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个人。
根据代理的经营职责分类,可将保险丝代理人分为展业代理人和理赔代理人;根据代理人的职业分类,可将保险代理人分为兼职代理人和专职代理人。
常见的兼职代理人有:银行代理、行业代理和单位代理三种。
代理的特征:①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代替被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②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内实施民事法律行为;③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为意思表示;④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
保险代理的法律特征:①保险代理人的权力有时可超越代理合同之外;②保险代理人在业务范围内所为的违法或欺诈行为,虽未经保险人指示,亦有拘束保险人的效力;③保险代理人知晓的转嫁;④保险人对代理***限的限制,非经通知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保险代理人有三种权利:①是约定或明显的权力;②是默示权力;③是显有权力。
保险人让第三人了解保险代理权限的方法:①在保险单上注明;②在投保单上载明对保险代理***力的限制;③用口头或书面通知。
保险代理人在执行业务时受到的限制:①不得为非法保险业经营业务;②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代理人,不得同时接受两个以上保险人的委托;③保险代理人办理保险业务时,不得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
保险经纪人的权利:包括经纪自由权、经纪选择权、经纪无因终止权和佣金请求权。
保险经纪人的义务:据实报告及妥为媒介的义务和尽力的义务。
做项目掌上宝:保代培训核心内容学习

做项目掌上宝:保代培训核心内容学习保代培训内容一般在把握审核方向和细节问题上十分有用,保代培训内容目前看来,还具有强大的指导意见,重温一下,在做项目指导上还是很有用的。
保代培训核心内容重温:一、主板IPO审核有关问题1、募投项目(1)不可以在审核过程中增加募投项目;(2)在审核期间先行投入的,可用于替换先期投入资金;(3)在审核期间变更募投项目的,须履行内外部相关程序、重新征求发改委意见;(4)招股书关于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应具有“包容性”,披露要求:募投项目后增加“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元”。
[披露中不要出现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法]。
募投项目可不做表格披露,留有一定余地,不要一目了然,通过这种披露,淡化所谓“超募”问题。
2、在审期间股权变动事宜(1)审核过程中原则上不得发生股权变动,除非有正当理由,如继承、判决等;(2)增资扩股需增加一期审计;(3)引进新股东原则上应撤回申请文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及内部决策流程后重新申报。
3、在审期间提出向老股东做利润分配(1)要在上会前利润分配实施完毕;(2)如涉及股本变化,需增加一期审计;(3)要体现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4)保荐机构应对利润分配的必要性、合理性出意见;(5)对滚存利润分配没有强制性规定,但相关信息披露前后应保持一致。
4、董事、高管的重大变化(1)看变化的人员是否核心人员,没有具体的量化指标;(2)可考虑把董事和高管合在一起进行分析,不一定要分开独立分析;(3)只要核心人员没有发生变化,逐步增加董事、高管没有太大问题;(4)一人公司因完善、优化公司治理而增加董事、高管,通常不认定为重大变化。
5、突击入股(1)要强调合理性;(2)重点关注,核查入股人的身份和资金来源;(3)锁定期更长,信息披露更多。
6、董事、高管的诚信问题(1)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其亲属不能与上市公司共同办企业;(2)注意董事、高管的任职资格,特殊部门的按其规章制度办理;(3)目前公司法对竞业禁止行为没有以前严格,但上市公司的要求应更高,不允许存在竞业禁止情形。
保代学习资料

81、账外财产和代保管财产的保险价值确定方式:出险时的重置价值或 账面余额。 82、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 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83、外汇兑换困难属于:政治风险。 84、属于特约保意外伤害的是:摔跤。 85、保险经纪人犯错:经纪人自己承担责任。 86、决定残疾保险金的因素:保险金额和残疾程度。 87、承保被保险人治疗疾病的一般性医疗费用的是:普通医疗保险。 88、附加意外伤害保险主要附加在:人寿保险。 89、带有生存给付的人寿保险合同中,储蓄性保费形成的价值是:现金 价值。 90、把原保险单改为交清保险单,其保费实质是:把现金价值作为趸交 保险费。
倬昊文化
60、被保险人发生的伤残在定残期限届满尚无明显的好转征兆,这种残 疾叫:推定全残。 61、通过判明风险事故与保险标的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以确定保险责 任的一项基本原则:近因原则。 62、健康保险全年免赔针对的对象是:每年赔款总计;单一免赔针对的 对象:每次赔款; 集体免赔针对的对象是:每团体赔款。 63、目前经常使用的定价方法是:利润指标定价法。 64、保监会要求的定价方法是:营业保费等价公式法。 65、积累公式法又称:资产份额公式法。 66、平均保额:1、5~1、75、 汽车折旧:80%任免赔:15%;同等责任免赔:10%; 次要责任:5%。 68、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的特殊性表现:没有客观价值标准。 69、人寿保险保险金给付的来源是:纯保险费。 70、不同公司之间的经验死亡率:存在一定的差别。
代理人资格考试精选常考题库
倬昊文化
1、某投保人以价值6万元的财产向A、B两家财险公司投保火灾保险, A公司承保4万元,B公司承保6万元。如果发生实际损失5万元,以限 额责任方式来分摊,A公司应赔付的金额为:2、22万元。 2、某人投保普通家庭财产保险,室内财产的保险金额为2万元。在保 险期限内发生火灾,造成其室内财产损失5500元,并且有500元的残 值。其中出险时室内财产的价值为4万元。保险公司对室内财产的赔偿 金额是:5000元。 3、某企业投保企业财产保险基本险,固定资产保险金额为70万元, 在保险期内遭到洪水,固定资产全部损失,出险时固定资产的保险价 值为100万元,保险人赔偿:0万元。 4、某企业投保企业财产保险综合险,固定资产保险金额为100万元, 在保险期内遭到洪水,固定资产全部损失,出险时固定资产的保险价 值为70万元,保险人赔偿:70万元。 5、某企业投保企业财产保险综合险,固定资产保险金额为70万元, 在保险期内遭到泥石流,固定资产发生部分损失,损失金额为50万元, 无残值。出险时固定资产的保险价值为100万元,保险人赔偿:35万 元。
2010年保险代理人最新常考试题[1]
![2010年保险代理人最新常考试题[1]](https://img.taocdn.com/s3/m/1c634f11af45b307e871973e.png)
2010年保险代理人最新常考试题(七)1: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包括(C)。
4次A、保险人和投保人B、保险人和被保险人C、被保险人和受益人D、保险人和受益人2:保险保障功能具体表现为(A)。
4次A、补偿功能和给付功能B、融资功能和经济功能C、管理功能和补偿功能D、经济功能和管理功能3:保险凭证的法律效力与保险单的法律效力相比较,两者的关系是(D)。
P64;4次A、保险凭证的法律效力小于保险单的法律效力B、保险凭证的法律效力小于等于保险单的法律效力C、保险凭证的法律效力大于等于保险单的法律效力D、保险凭证的法律效力等于保险单的法律效力4.同公司之间的经验死亡率存在一定的差别,同一公司不同险种的死亡率经验也有所不同,因此,不同类型业务需采用不同的生命表。
在我国,死亡保障类寿险业务使用的生命表是(B)。
4次A、年金用生命表B、寿险用生命表C、人口政策用生命表D、养老保险用生命表5:在住院保险中,保险人为了控制被保险人不必要的长时间住院,经常采用的常用条款是(C)。
4次A、损失补偿条款B、代位追偿条款C、比例给付条款D、重复保险分摊条款6:在收入保障保险中,免责期间可能中断,如果被保险人在短暂恢复后(一般限定为6个月以内)再度失能,则确定免责期的方法是(C)。
4次A、以两段失能期间中较短的一个计算免责期B、以两段失能期间中较长的一个计算免责期C、将两段失能期间合并相加计算免责期D、将两段失能期间合并相减计算免责期7:根据国内货物运输保险规定,对于全程是公路运输货物时,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有(D)。
4次;P188A、火灾、爆炸、雷电所致的损失B、洪水、地震所致的损失C、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损失D、因盗窃和整件提货不着造成的损失8:保险营销员在从事保险营销活动过程中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终止后,以保险人名义订立保险合同,使投保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全的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保险责任;但是保险公司(A)。
4次A、可以依法追究越权的保险营销员的责任B、必须依法加倍追究越权的保险营销员的责任C、可以依法追究轻信的投保人的责任D、必须依法加倍追究轻信的投保人的责任9: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务中,被保险人的残疾程度百分比的表示方式是(D)。
《保代培训资料精品》word版

《IPO审核的相关问题》四、信息披露(从讲义的第四点讲起)(一)发行审核制度建设●以充分、完整、准确的信息披露为中心●弱化行政审批,监管机构的判断●强化资本约束、市场约束和诚信约束(法律部出台诚信档案相关文件)●充分发挥自律机构作用,发挥监管合力●推动发行人(第一责任人)和参预各方归位尽责(中介机构、投资者等),发行人的责任很大程度体现在董监高、实际控制人●透明度、效率(二)信息披露基本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及时(要及时更新招股文件,比如新发生的诉讼、专利时偶尔新签订的重要合同等,招股书披露的为截止签署日的信息)●事实性描述(去广告化、重要信息的位置)●简明扼要、通俗易懂(最核心的三个部份:基本情况、风险因素、投资价值方面的信息)(三)信息披露的责任主体●第一责任人:发行人,应建立一个很好的机制保证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性●保荐机构:审慎核查,在核查发行人提供文件的基础上进行独立的核查验证,催促发行人完善信息披露的机制●发行人律师:核查和验证发行人合法存续(基本前提)与合规经营(合规性方面的风险相对较小,不能有重大风险,如果历史上的税收很不规范,未来是否会被处罚,公司的董监高等是否会被处罚)、撰写招股说明书(正在探讨)(四)公司管理●公司管理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公司管理各项制度的实际运行情况与效果(目前普遍披露较少)●公司管理实际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与效果(最近审核反馈要求补充)●公司管理的评估(五)风险因素——是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免责的重要依据,正在着手修改披露准则●结合实际,具体描述:不要写成八股文●充分、准确:不要避重就轻,要提示到位,比说季节性波动明显,某个季度可能会亏损等●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尽量定量分析●重要性原则排序●重大事项提示:重大风险(六)诉讼与仲裁——发行人如实报告,中介机构通过网络检索、法院检察院走访等方式调查,披露要求如下,但要从实质重于形式的角判断,尽可能详细披露,若报告期外的诉讼结果对现在依然有影响●发行人:较大影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影响●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重大影响、刑事诉讼(七)商标与专利——是否处于有效状态,包括自有的和被许可使用的,到知识产权局核查●重要性原则(核心的、谨防性的、基本不用的)●实际使用的商标与专利●商标与专利的状态:到知识产权局核查●有无纠纷或者潜在纠纷:要把风险揭示到位(八)数据引用●充分、客观:惟一、第一、最大等词语要少用●权威、公开●数据来源:独立,若没有客观的行业统计数据、行业地位等,只要在招股书中充分揭示即可。
2010年保代培训

细节1:国资转让,应有资管部门文件确认上会材料中的公司历史沿革问题是证监会关注的重点。
证监会要求保荐机构主要从股权是否存在瑕疵、是否涉嫌国有资产流失等方面调查。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管理办法并未将问题进行细化,发审委内部资料显示,2009年被否的13家中小板企业中,就有4家企业因为历史沿革问题而被拒上市门外。
其中天桥起重和永兴特钢涉嫌国有资产流失,司尔特肥业历史股权转让存瑕疵。
事实上,保荐机构的职责不应只是去发现问题,更应该调查问题的前因后果。
因此,监管部门要求保荐机构,在发现发行人历史上存在国有资产转让或集体资产转让有问题时,应该及时由相关资产管理部门出具有针对性的文件进行确认,且在招股书中应详细披露出文单位、文号、出文内容等。
细节2:核查定募股东,要找90%股东当面确认如发现国有资产转让未评估的,保荐机构应该调查出具体原由,而不能泛泛的说合规;对定募公司的股东,不能简单将托管资料作为依据,要对登记托管持有人与实际持有人是否一致进行核查,至少要找到90%的股东当面确认。
历史出资存在纠纷的,可以采取补救措施,但补救后需运行一段时间。
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问题方面,监管部门要求保荐机构要有自己的判断和分析。
如发行人历史受过环保、税务、工商等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保荐机构除了让发行人请处罚部门出具相关文件外,更应该具体分析,而不是简单地依靠处罚部门出具的认定下结论。
细节3:超过200人股东清理须慎重,“假清理”肯定被举报股份公司上市前的募集设立,通常是发起人认购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
公司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对于200人股东问题,保代培训会要求发行人对超限股东的清理工作应该慎重,清理过快会导致矛盾。
2008年至2012年保代培训汇总(完整版-附带总目录)

200801-201206保代培训(目录完整版)徐勇(汇总)感谢各期培训整理人!2012年第二期保荐代表人培训记录【开班致辞:陆文山】【公司债审核:李洪涛】【主板非财务问题审核:段涛】【主板财务问题审核:常军胜】【新股询价和申购业务自律管理工作:证券业协会会员管理部副主任陆华】【上市公司再融资非财务审核:韩卓】【上市公司再融资财务审核:李志玲】【创业板非财务审核:毕晓颖】【创业板财务审核:杨郊红】2012年第一次保代培训资料发行部刘主任:蔡金勇高盛高盛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及内控李洪涛三处发展公司债券为实体经济服务2011年保代培训(北京)2010年保代培训保荐代表人2009年第五期培训资料2008年保荐代表人培训2012年第二期保荐代表人培训记录【开班致辞:陆文山】时间:2012年6月28日 地点:上海核心观点:资本市场将面临巨大、根本的变革,因此整个投行业务也面临巨大转折:如何与国内国际经济密切融合,提供恰当的金融服务是每个投行应该思考的问题。
投行业务不可能再像以往那种粗放型经营,或早或晚或快或慢都需要面临改变。
改革是永恒的主题,新股发行制度,各个金融大国都在持续突破和改革,创新产品、杠杆比例,真正落实到为实体经济提供具广度和深度的金融服务。
一、改革方向(一)之前的小团队作战方式已难以维继,仅盯着IPO也不行了。
今后必须有优胜劣汰和品牌机制、增强诚信意识和服务意识,跳出传统的项目运行模式,不再提供简单和单一的服务和劳动,不能再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并购服务各自为政,应整合投行各方面的资源,提升全方位的证券金融服务能力,要为发行人进行综合服务,整个大投行的发展势在必行。
(二)千万不能杀鸡取卵,使后续业务不可持续。
以往是新股发行价格能高则高,因为与承销佣金挂钩。
投行保荐业务需要回头客,要靠质量、德性、品行,善待客户善待市场。
(三)政策倡导对中西部的支持,西部市场存在巨大商机,希望各保荐机构在人财物方面加大投入。
保荐代表人(年5月)培训记录

保荐代表人(年5月)培训记录
一、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主要围绕保荐代表人在进行股票发行或上市重组工作中的职责与要求
展开。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证券法律法规、公司治理规范、信息披露要求等方面的知识。
二、培训时间
•日期:XX年5月XX日
•时间:XX:XX-XX:XX
三、培训地点
XX市XX区XX大厦XX楼XX会议室
四、培训人员
•XX部门:XX
•XX部门:XX
•XX部门:XX
五、培训内容与收获
•了解保荐代表人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掌握信息披露的核心要点
•熟悉股票发行和上市流程
•学习实践案例,提高业务应对能力
六、培训总结
本次培训深入浅出地介绍了保荐代表人在股票发行或上市重组过程中的重要作
用和职责,为参与培训的人员提供了更加全面的知识体系,帮助他们更好地应对工作挑战,增强工作能力。
希望大家能够不断学习,不断提升,为自己的事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以上为保荐代表人(年5月)培训记录,希望大家能够认真学习,提升业务素质,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0年第五期保代培训整理资料二〇一〇年十一月目录开场讲话 (2)IPO审核有关问题 (5)IPO财务相关问题 (18)再融资财务审核要点与问题 (27)再融资发行审核非财务问题 (44)创业板发行审核关注的问题 (51)创业板发行审核财务问题 (62)保荐监管有关问题 (75)开场讲话王林主任本年共有保荐代表人1509人,准保荐代表人1287人,保荐机构高管人员142人要参加保代培训,培训人数占从业人员的一半。
2010年1-9月主板首发166家,融资额3108亿元,再融资77家,融资额2384亿元,创业板77家,融资额622亿元。
一、保荐市场的变化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后,共有379家企业发行,其中主板28家、中小板217家、创业板134家。
本年是保荐制度实施的第7年,初步形成规范有序的发行保荐市场,投行业务发生的变化主要有:1、保荐机构责任意识增强,保荐企业质量提高。
2、保荐机构内控制度逐渐建立,表现在尽职调查、内核、工作底稿、保荐日志等制度较为完善。
建立了对发行人持续追踪制度,持续发现风险。
审核中有120多家企业撤回,70多家是由于业绩下滑不符合发行条件而撤回。
3、保荐人、准保荐代表人队伍扩大、素质提高,已占从业人数的40%以上。
4、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自律水平不断提高。
2009年7月至2010年上半年,保荐企业家数在10家以上的机构12家,共保荐了280多家企业,前20名保荐机构包揽了75%的业务。
5、监管力度不断加强。
对20多名保荐人进行了不同的监管措施,已撤销了20名保代的资格。
二、对目前保荐市场关注的问题昨天搜狐证券针对保荐业务的台前幕后有篇文章,主要披露了目前存在的保荐人潜规则、关联方保荐人、券商直投、保荐人造假等问题。
2009年对14家券商的30多个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出具了反馈意见14份。
2010年已完成了对10家券商的现场检查,发现执业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尽职调查不充分。
底稿中缺少对供应商、银行、环保、税收、海关、工商等机构的访谈记录,中介机构会议没有反映发行人的问题,缺少对发行人子公司投资方的基本资料的调查,底稿中没有反映出对所关注问题的解决情况等。
从发行审核中的实际情况看,主要问题有重大担保诉讼事项保荐人没有发现、重要关联方没有发现等,大家注意到过会后没有发行的项目主要是由于接受举报。
还有的保荐人对重大财务风险关注不够,表现在有的公司上市前业绩增长明显,有时与行业对比数据差距明显,有的可以理解,有的不可理解。
财务底稿严重不足,只是资料的堆积,重大事项没有独立核查和判断。
2、内控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
有的项目从立项到内核只有几天时间,工作底稿中也看不到核查记录,大部分保荐机构内核很少进入一线调查,只依赖于项目组的底稿。
如保荐人与企业有关联利益,故意隐瞒一些事项,则内核很难发现问题。
而内核机构也多是从能否通过监管机构审核出发,是过会导向而不是风险导向,无法有效控制风险。
大家注意到目前举报较多,一类是由于企业内部利益导致的问题,一类是企业存在的风险,我们注意到有的保荐机构核查速度很快,是否发现了问题我们表示怀疑。
3、申报文件信息披露质量有待提高。
重点问题表述不清,如审核关注的实际控制人变化、国有资产转让及集体资产量化问题写得很少,都是通过重点问题反馈才把问题核实,造成审核时间超长。
说明书披露内容避重就轻、空话套话多,重大问题要靠反馈意见才能进一步披露出来;前后矛盾,不能自圆其说;风险和问题没有揭示;行业排名越来越细分;隐瞒重大诉讼、关联事项等。
在招股书预披露之前如通过反馈意见把企业存在的问题核查清楚,是不影响审核进度的,对保荐人进行的监管措施也会相对宽松。
4、对标准理解不同,存在从宽解释规则的情况。
如独立性、财务状况、持续运营能力、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化、同业竞争等。
对独立性问题,鼓励整体上市,应将关联交易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彻底解决同业竞争,并将发行人使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纳入上市主体,要求越来越明晰,部分保荐机构明知有问题还上报,将压力交到证监会去要求整改,只会浪费行业资源。
5、存在闯关上报的情况。
对独立性、财务、历史沿革存在问题的公司上报,审核速度很慢,造成资源占用。
应优先选择盈利能力强、运作规范的企业上报,不是仅符合最低财务指标就可以申报上市。
对新兴行业、商业模式应加强了解。
6、要对上报公司持续追踪。
审核过程中出现重大变化应及时报告、披露。
7、前期辅导工作流于形式。
发行人对发行上市涉及的法律责任、上市后的规则不了解。
8、保荐代表人经验不足,执业水平有待提高。
表现为对行业、财务不熟悉,对企业存在的风险和问题把握不准,没有充分揭示存在的风险因素、挖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等。
注意到同一保荐机构的不同保荐代表人业务参差不齐,说明没有充分进行内部培训和学习。
9、对新闻媒体、社会舆论关注不高。
三、对完善保荐制度的考虑已经出台了一些监管措施,如完善保代注册制度,制作了标准格式,提高效率,实行了公示制度。
适时推出内部控制制度指引。
要求保荐机构配备专职内核机构和专职内核职员、建立质量评价体制。
深入推进现场检查工作,检查主体由发行监管部扩展为创业板、派出机构等联合检查。
多渠道多方式进行交流专业会议、研讨。
已发布一期《保荐业务通讯》,今后还将加强交流。
强化监管,对披露信息虚假、持有发行人股票等情况的保荐人要严肃处理。
四、对保荐业务的要求对于推荐的企业,保荐代表人是责任人。
要求独立、客观、审慎对待专业风险,发表专业意见,不被他人左右。
以充分、适当的证据作为依据,保持应有的执业怀疑。
进一步提高执业水平,及时了解把握政府监管机构的法律法规、财务、行业情况,在实践中探索,并提高责任意识。
IPO审核有关问题发行部杨文辉一、申报及审核情况(一)在审企业情况目前申报的企业较多,08、09年申报的企业已经很少,主要是涉及房地产企业、特殊行业需要国家的相关政策,还有的企业存在一些重大问题,如实际控制人变化不到3年等。
目前审核周期比较快,一般企业在上报3-6个月就会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二)对在审企业保荐工作的基本要求1、首先是招股说明书要如实披露。
如涉及诉讼的问题法院不判决承担责任就不披露。
有的诉讼披露不影响发行条件,应该如实披露,负责会影响审核进度。
审核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变化应及时跟踪、主动报告并修改、更新申请文件。
如前期几个专利的问题。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问题(1)在审核期间先行投入的:可用于替换先期投入资金、披露投资进展情况。
(2)审核期间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履行内部决策和外部批准程序、重新征求国家发改委的意见。
3、股权变动问题(1)审核过程中股权原则上不得发生变动(2)增资扩股需要延期审计(3)引入新股东(增资或老股东转让),原则上要求企业撤回申请文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和内部决策程序后重新申报。
4、利润分配问题企业在审核期间向现有股东进行利润分配的,实施完成后后方可提交发审会审核;若利润分配方案中包含股票股利的,必须追加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的最近一期审计;利润分配方案应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并保持发行上市前后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保荐机构对在审期间进行利润分配的必要性、合理性进行说明,并分析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等的影响。
按照《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IPO招股说明书中详细披露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股利分配的原则、是否进行现金分红及现金分红的条件、现金股利占当期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比例。
5、在审企业的持续尽职调查在审企业较多、审核周期较长,在审期间持续跟踪和尽职调查,发生重大事项的,及时报告并修改更新申请文件。
特别是通过发审会审核到发行核准期间,尽职调查要到位:专利、商标、诉讼、仲裁、关联关系、市场排名、竞争对手的变化等。
6、在审企业的撤回目前有些企业由于种种原因撤回申请,今年有十几家,撤回原因:业绩变化、股权变化、同业竞争、不符合发行条件、信息披露存在问题、外部政策环境变化。
撤回需要详细说明具体原因发行人和保荐人对撤回的态度,如条件变化不符合发行条件,应尽早撤回。
在市场大幅变动的情况下,对保荐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立项要严、尽职调查要充分、及时研究行业和市场等变化情况。
二、保荐工作存在的问题(一)申报企业条件不成熟,立项把关不严1、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发生变化2、独立性、持续盈利能力等存在明显缺陷3、董事、高管最近3年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存在明显不符合诚实守信等情况4、最近3年资产结构、业务模式等发生重大变化(二)招股书中披露的信息核查不到位,信息披露存在瑕疵(三)未对证券服务机构意见进行必要的核查,存在证券服务机构所出具专业意见明显不当的问题。
(四)材料制作粗糙、不认真。
文件内容前后矛盾,错误较多。
(五)不及时、主动报告重大事项,如股权变动、、专利变化、诉讼、市场重大变化等(六)不符合发行条件的企业不及时撤回三、IPO审核若干问题(一)关于核准制境内证券市场发展阶段:新兴加转轨、市场约束等约束机制不健全、诚信意识缺失核准制的目标: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核准制的理念:强化中介机构责任、强制性信息披露、发行部合规性审核、发审委的独立专业判断核准制:通道制和保荐制,券商在享受推荐企业的权利的同时承担选择优质企业的责任(二)发行部审核与发审委审核发行部与发审委是密不可分的审核环节,审核重点各有侧重发行部审核以合规性审核为主,重点关注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即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定发行条件、是否合法合规、经营业绩的真实性发审委审核以委员的专业判断为主,实行票决制,带有一定程序的实质性判断,2010年发审委审核基本情况发审委否决的主要原因:独立性存在缺陷、持续盈利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业绩对税收优惠和政府补贴的依赖、业务发生重大变更或者董事高管发生重大变化、不公允关联交易等。
(三)董事、高管的重大变化问题属于发行条件,没有量化指标个案分析:变动原因、变动人员的岗位和作用、变动人员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关系、相关变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一人公司的公司治理的完善和优化。
如果是对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和优化,不能简单理解为重大变化。
如家族企业中任职的亲戚较多,适当引进外部人员进行治理完善,不视同重大变化。
对于国有企业正常的人事变动不作为重大变化。
正常情况下,董事、高管可以合并到一个整体来看,不是简单割裂开来,除非特殊情况。
经营过程中,如变动人员是从中层提拔的,或集团对下属企业改制,具有延续性等不构成重大变化。
(四)董事、高管的诚信问题《公司法》、《首发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法》21条、147、148、148条规定;首发办法第21、22、23条的规定。
董事、高管的任职资格董事、高管竞业禁止对董事、高管忠实、勤勉义务进行关注:改制、出资、历史沿革、架构(子公司及兄弟公司)、资金往来、关联交易的披露与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