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年第六期保代培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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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下载】第6次保代培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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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兵情报站:2010年第六期保代培训最新审核政策关注【讲课的领导实在是有些烦了,于是最后一期培训不讲内容只讲理念,同样有收获。

】【IPO非财务审核】1、影响审核进程的两大因素:发改委的意见不出来不会安排初审会;信息披露就像是挤牙膏,一次次返工。

2、董事和高管的变动从来就是一个开放性的话题,一个基本原则是:其变化不能对公司生产经营有重大不利变化。

3、具有合法审批手续的定向募集公司和历史问题公司股东超过200人没有问题,可以正常上报。

如果是2006年以后存在股东200人以上的情形,肯定是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肯定不能报。

4、历史出资规范问题会里看来是个大问题,重点关注是不是在报告期内、是否是重大违法违规、影响是否已经消除、是否存在潜在纠纷(如股东之间的、对于债权人的),如果是大额的出资不到位,建议尽快补足。

5、社保和公积金问题只要不影响到发行条件,历史上的障碍和瑕疵不会造成实质性障碍。

6、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主板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审核过程中掌握的比较严格,如民营企业实际控制人违法犯罪的情况比较多。

(①具体把握时参照公司法关于董监高任职资格的规定;②家族企业内某人以前有过犯罪,现在没有股权了行不行?也要慎重,因为股权安排可以有很多规避的措施,一般不会被认可,且家族企业会当做一个整体来看待。

)7、对于红筹架构回归首要标准就是股权清晰、股权架构透明,因为境外架构是有很大风险的且境内中介机构核查很难到位(太子奶案例)。

8、第三方数据问题,不要强求要如实披露,没有数据就没有数据,不要误导投资者,不要被人家举报。

个人觉得,会里对第三方机构的调研越来越反感。

9、股东承诺和担保问题:风险因素要披露披露真正的风险,如果股东已经承诺并提供担保则不能称之为真正的风险。

【IPO财务审核】1、现在在审企业240多家,其中9月份上报的60多家,六月份上报的占到一半,在审企业数量可能没变,但是结构在变。

以前都是排队积压的,现在是正常审核节奏造成的。

担保协会培训记录

担保协会培训记录

担保协会培训记录湖北省担保协会武汉培训记录目前湖北省全省大小担保机构共有415家其中在保余额超过5亿的有76家超过10亿的有32家超过50亿的有7家与10家以上银行签约的有11家有1家代偿额已达到3亿所有担保机构总注册资本650亿左右在保总额1500亿按照表面数据显示我省的平均放大倍率、平均资金利用率只有2.3倍。

关于培训时老师讲的一些书本上原有的我就没有做过多的记录只记录老师说的一些业务知识里需要注意的小的细节或是窍门。

1、根据我国现在最新的公司法其中的“注册资本认缴制”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不再是我们需要关注的公司章程就显得比较重要了我们应该要求企业能提供工商部门查询到的公司章程正本。

2、收入融资比我们应该根据企业客户的年营业收入做为参考来核算给企业担保贷款的额度不可能一个企业的年营业收入才500万我司却给企业贷款担保800万应该将该比率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3、我们担保机构现在由7部委共同出台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即将升级为正式的监管条例目前正在商讨中日后会有详细的处罚监管条例出台。

4、在与企业签署各类合同时一定要企业法人面签不能由委托经办人将签署好的材料递交我司因为在其他省份有出现类似的情况而贷款由担保机构代偿后与企业打官司相当被动。

有极大的败诉可能。

5、如果出现了代偿的情况我们应该要及时地与企业联系沟通尽量快速的将反担保的抵押物落实如果与企业关于代偿的问题打官司由于我国司法程序过于冗长代偿贷款一旦进入司法程序就意味着该笔担保业务基本完结了。

6、如果企业是用存货做的反担保我们应该避免因小失大的情况发生对于企业的存货我们可另外专门请人专人专项管理因为在其他地区曾经出现企业自知经营情况不好私下将存货变卖将资产转移后与担保公司耍无赖经过漫长的司法程序后担保机构能收回的财物远不能与其担保的贷款相比。

7、所谓的短期过桥就是实际的放贷担保机构管理办法里严格的要求了担保机构不能放贷但是快钱谁都愿意赚我们可委托银行放贷以质押等变相形式给银行担保。

保险公司代理人入职培训记录

保险公司代理人入职培训记录

保险公司代理人入职培训记录
1. 培训目的
本次培训的目的是为了提供给保险公司代理人必要的入职培训,使其对公司的运作、产品和销售流程有更全面的了解,并提升其销
售和服务能力。

2. 培训时间和地点
- 培训时间:[填写培训时间]
- 培训地点:[填写培训地点]
3. 培训内容
3.1 公司概况
- 介绍公司的背景和发展历程
- 解释公司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
3.2 产品知识
- 详细介绍公司的各类保险产品,包括保险类型、保险责任、
保险条款等
- 讲解不同保险产品的适用场景和销售技巧
- 探讨产品的优势和竞争对手
3.3 销售技巧
- 分享销售技巧和方法,如客户开发、销售谈判和关系维护等- 演示如何进行产品销售过程中的有效沟通和解决客户疑虑
3.4 服务流程
- 详细讲解保险理赔流程和客户服务流程
- 强调服务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性
- 介绍公司内部各部门的协作流程和沟通方式
4. 培训方式
- 将采用面对面培训方式,由专业培训师进行培训,并配备互动环节和实际案例分析
- 培训将结合课堂教学和小组讨论,以提高培训效果
5. 培训评估
- 培训结束后,将进行代理人的培训评估,用以评估培训效果和代理人的理解程度
- 培训评估结果将作为制定个性化培训计划的依据
6. 培训总结
本次入职培训将为保险公司代理人提供所需的基础知识和技能,使其能够更好地了解公司的运作,并有效地进行产品销售和客户服务。

希望代理人能够充分利用培训所提供的资源,并在今后的工作
中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业绩水平。

以上为保险公司代理人入职培训记录,如有需要请妥善保存。

保代培训会议记录

保代培训会议记录

2017年9月21日保代培训会议记录9月30日,证监会公示第十七届发审委委员的名单,而从本次发审委开始,不再区分创业板和主板发审委,两者合并后市场将本届发审委称为“大发审委”。

新发审委接下来的审核重点,成为市场关注的话题。

对“大发审委”接下来的审核理念,或许9月下旬的保代培训预告了下一阶段IPO审核重点关注的方向。

9月21日保代培训(发行专题)第一期在北京举行,此次培训被业内人士称“干货”满满。

监管层进一步明确了三类股东、近亲属同业竞争、处罚影响、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的要求比例、非经常性损益判定、股份支付适用范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即将到期等问题的窗口指导要求。

首发审核中关注的财务问题一、首发财务审核规则体系1、强调会后事项核查要仔细、到位,不要只套模板,举例说明核准批文之前,某企业独立董事被处罚,保荐机构报的材料中没有披露,该项目被迫停下来。

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又称及时性指引,主要解决业绩变脸的问题。

3、《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与盈利能力相关的信息披露指引》主要解决信息披露过于粗糙的问题,以模具企业为例,不同企业的差异挺大,有些只做模具,有的在做模具的同时还提供冲压件,应按具体情况来分析收入和成本的确认方式。

4、《发行监管问答——在审首发企业中介机构被行政处罚、更换等的处理(2016年12月9日修订)》第三条,不仅要复核相关人员执业受限的情况,还要复核出具的全部项目文件。

二、否决、撤回、现场检查企业财务问题分析(一)现场检查情况通报两批现场检查,第一次12家,第二次35家。

现场发现的问题:没有披露关联资金往来交易、货款打到实际控制人账户、收入确认方式与实际不符、老板与近亲属虚假转让股权、账外支付佣金、财务人员在关联方任职、大额提现到实际控制人的账户等。

四家情节严重,移交稽查。

(二)主要问题1、内部控制不健全。

2008年至2012年保代培训汇总(完整版-附带总目录)

2008年至2012年保代培训汇总(完整版-附带总目录)

200801-201206保代培训(目录完整版)徐勇(汇总)感谢各期培训整理人!2012年第二期保荐代表人培训记录【开班致辞:陆文山】【公司债审核:李洪涛】【主板非财务问题审核:段涛】【主板财务问题审核:常军胜】【新股询价和申购业务自律管理工作:证券业协会会员管理部副主任陆华】【上市公司再融资非财务审核:韩卓】【上市公司再融资财务审核:李志玲】【创业板非财务审核:毕晓颖】【创业板财务审核:杨郊红】2012年第一次保代培训资料发行部刘主任:蔡金勇高盛高盛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及内控李洪涛三处发展公司债券为实体经济服务2011年保代培训(北京)2010年保代培训保荐代表人2009年第五期培训资料2008年保荐代表人培训2012年第二期保荐代表人培训记录【开班致辞:陆文山】时间:2012年6月28日 地点:上海核心观点:资本市场将面临巨大、根本的变革,因此整个投行业务也面临巨大转折:如何与国内国际经济密切融合,提供恰当的金融服务是每个投行应该思考的问题。

投行业务不可能再像以往那种粗放型经营,或早或晚或快或慢都需要面临改变。

改革是永恒的主题,新股发行制度,各个金融大国都在持续突破和改革,创新产品、杠杆比例,真正落实到为实体经济提供具广度和深度的金融服务。

一、改革方向(一)之前的小团队作战方式已难以维继,仅盯着IPO也不行了。

今后必须有优胜劣汰和品牌机制、增强诚信意识和服务意识,跳出传统的项目运行模式,不再提供简单和单一的服务和劳动,不能再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并购服务各自为政,应整合投行各方面的资源,提升全方位的证券金融服务能力,要为发行人进行综合服务,整个大投行的发展势在必行。

(二)千万不能杀鸡取卵,使后续业务不可持续。

以往是新股发行价格能高则高,因为与承销佣金挂钩。

投行保荐业务需要回头客,要靠质量、德性、品行,善待客户善待市场。

(三)政策倡导对中西部的支持,西部市场存在巨大商机,希望各保荐机构在人财物方面加大投入。

3、2010年第六期保荐代表人培训

3、2010年第六期保荐代表人培训

第六期保代培训笔记整理一、发行制度改革问题我国股票发行制度迄今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行政管制阶段。

主要是规定市盈率上限,从15倍到30倍,并不能体现价格发现功能。

2000年曾尝试改革,闽东电力、用友软体分别发到了80倍和60倍,结果压力很大,迫使倒退回去。

第二阶段:询价阶段。

根据2004年修改的《证券法》,取消了定价核准。

采用了累计投票询价。

这在形式上,与前一阶段比较,视同引入买卖双方判断。

2006年开始基本用询价的方法。

但是出现另外的问题:发行价越来越高,被迫在中小板实行窗口指导(主要是市盈率<30倍,募集资金<140%净资产,A股<H股二级市场价)。

询价制度本来是想让买卖双方博奕,但窗口指导实际上受到了限制;新股被机构投资者等大的资金拥有者拿走,获利甚巨;上市首日涨幅过大。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询价制度迄今又进行了两步改革:第一步:2009年6月开始:(1)完善申报约束机制,解决高报不买,低报高买问题;(2)网下网上参与定价分开;(3)网上申购设定上限;(4)加强申购风险提示。

其实最关键的是证监会不再进行窗口指导,从而市场化程度提高。

另外,大大缓解了网上机构申购资金大量聚集,从以前资金冻结动辄三、四千亿到后来的几百亿;个人投资者中签户数大幅度提高,向散户倾斜;首日涨幅大幅下降,出现了首日破发现象。

但是,第一步改革后,还并没有完成解决市场定价问题,主要是参与徇价的机构投资者获配比例较低,通常每户3万股左右,报价风险体现不出来。

承销机构为了高报价,打电话说情抬价是普遍的现象,机构因为没有大的风险也乐做顺水人情,所以最近又进行了第二步改革。

1第二步改革的主要内容是:(1)进一步完善询价报价、配售约束机制,体现报价风险。

(2)引入自主配售机制。

推荐的PE,可以不到20家,但不能没有。

PE要有长期投资意向,但该投资意向只是向承销商、发行人承诺,并不需要向市场承诺。

(3)增强信息透明度。

培训体系年第六期保代培训记录

培训体系年第六期保代培训记录

(培训体系)年第六期保代培训记录2010年第六期保荐代表人培训记录11月11-12日北京目录IPO审核有关问题(杨文辉) (2)IPO财务关联问题(常军胜)5创业板IPO发行审核关注问题(毕晓颖)6创业板IPO财务审核(杨郊红)9再融资审核非财务问题(罗卫)11再融资财务审核要点(张庆)11保荐监管有关情况(王方敏)12IPO审核有关问题(杨文辉)一、关于审核进度a)以下三种情况可能于审核方面比较快:i.国务院豁免;ii.文化企业试点;iii.四川和青海地震灾区的绿色通道。

b)以下几种情况可能会导致审核比较慢:i.发改委意见不来,不能安排发审会;ii.需要征求别的部委意见;iii.受国家调控影响的产业;iv.材料制作方面的问题;v.反馈意见回复时,象“挤牙膏”,壹次次返工。

二、关于于会审核企业问题a)有重要信息需要披露的,要及时主动方案。

对于新发现的或者是新发生的,于审期间,均能够提出来,但如果于预披露甚至是发行后再披露,就会很麻烦。

b)于审期间,募投项目能够先行投入,要披露,能够用募集资金替换;变更募投项目的,要履行内部决策和外部批准程序,重新征求发改委意见。

c)于审期间,原则上不得发生股权变动。

这是基本原则。

送股和转增,是能够的,但需要延期审计,审计截止日应覆盖股权变动日。

引进新投东,原则上需要撤回申请文件。

若是老股东之间转让、引入新股东是法定原因(如继承等),则没有太大问题,但也是要见“重要性”。

d)于审企业的持续尽调:上半年暴露出壹些问题,主要是专利事项。

e)于审企业的撤回(去年受经济危机影响,比较多)。

保荐机构对撤回的态度比较重要,这是对市场、企业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撤回需要详细说明具体原因。

三、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是否发生变化,认定应以股权为基础,应从严把握。

四、董事、高管的重大变化问题a)判断基本原则是变化不会影响企业运营管理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b)没有量化指标,要结合企业具体情况、变化的具体情况,区分正常变化和非正常变化进行个案分析,对于正常变化且未对运营业绩的可比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通常是没有问题的。

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合规培训记录

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合规培训记录

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合规培训记录
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合规培训记录
为了保证我公司的销售人员遵守行业规范,提供优质的服务,我
公司于XX年XX月XX日开展了合规培训。

本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以
下几个方面:
1. 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销售人员必须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行
业规范,并且需要遵守相应的规范,如《保险法》、《保险经纪人、
代理人管理规定》等。

2. 产品知识:销售人员必须充分了解公司的产品,包括产品特点、利益分配等,以便向客户提供准确、全面的信息,并为客户量身
定制适合他们的保险方案。

3. 客户隐私保护:销售人员必须对客户的隐私信息保密,遵守
相关规定,如不得擅自泄露或出售客户信息。

4. 消费者权益保护:销售人员必须尊重消费者权益,不得进行
虚假宣传、误导销售等行为,确保销售过程公正透明。

5. 合规意识培养:销售人员应该保持高度警惕,提高合规风险
意识,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强化合规思想,加深合规培训的理解和应用。

本次培训结束后,我们要求销售人员签署合同,确保他们已经完
全理解并遵守公司的合规要求。

同时,我们将定期开展相关合规检查
和培训,加强内部管理,为公司和客户提供更好的保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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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年第六期保代培训记录保荐代表人培训记录11月11-12日北京目录IPO审核有关问题(杨文辉) (3)IPO财务相关问题(常军胜) (6)创业板IPO发行审核关注问题(毕晓颖) (7)创业板IPO财务审核(杨郊红) (12)再融资审核非财务问题(罗卫) (13)再融资财务审核要点(张庆) (14)保荐监管有关情形(王方敏) (15)IPO审核有关问题(杨文辉)一、关于审核进度a)以下三种情形可能在审核方面比较快:i.国务院豁免;ii.文化企业试点;iii.四川和青海地震灾区的绿色通道。

b)以下几种情形可能会导致审核比较慢:i.发改委意见不来,不能安排发审会;ii.需要征求别的部委意见;iii.受国家调控阻碍的产业;iv.材料制作方面的问题;v.反馈意见回复时,象“挤牙膏”,一次次返工。

二、关于在会审核企业问题a)有重要信息需要披露的,要及时主动报告。

关于新发觉的或者是新发生的,在审期间,都能够提出来,但假如在预披露甚至是发行后再披露,就会专门苦恼。

b)在审期间,募投项目能够先行投入,要披露,能够用募集资金替换;变更募投项目的,要履行内部决策和外部批准程序,重新征求发改委意见。

c)在审期间,原则上不得发生股权变动。

这是差不多原则。

送股和转增,是能够的,但需要延期审计,审计截止日应覆盖股权变动日。

引进新投东,原则上需要撤回申请文件。

若是老股东之间转让、引入新股东是法定缘故(如继承等),则没有太大问题,但也是要看“重要性”。

d)在审企业的连续尽调:上半年暴露出一些问题,要紧是专利事项。

e)在审企业的撤回(去年受经济危机阻碍,比较多)。

保荐机构对撤回的态度比较重要,这是对市场、企业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撤回需要详细说明具体缘故。

三、实际操纵人最近3年是否发生变化,认定应以股权为基础,应从严把握。

四、董事、高管的重大变化问题a)判定差不多原则是变化可不能阻碍企业经营治理的连续性和稳固性。

b)没有量化指标,要结合企业具体情形、变化的具体情形,区分正常变化和非正常变化进行个案分析,关于正常变化且未对经营业绩的可比性构成重大不利阻碍的,通常是没有问题的。

五、董事、高管的诚信问题a)董事、高管不得和发行人一起兴办企业,如有,必须清理;操纵股东和发行人能否办企业,在法律上没有进行禁止,证监会的态度是不支持但不不禁止,个案具体分析。

b)受到行政处罚、交易所处理过的董事、高管,应重点关注。

六、股东超过200人问题a)具有合法审批手续的定向募集公司和都市商业银行股东(2006年前)超过200人没有问题,能够正常上报。

假如是2006年以后发生股东200人以上的情形,确信是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确信不能报。

b)间接股东超过200人的,只要不是有意规避“非公布发行”的规定,不构成障碍。

如有限合伙只算1个股东,然而要对间接股东进行综合判定:要看新进来的投资者设立的目的以及新进来股东的范畴与发行人的关系等。

c)托付和信托等方式持股,原则上不承诺,要直截了当量化到实际持有人。

要紧是考虑:股权清晰、透亮度等。

d)股东中的信托公司要核查,要区分看是信托自己持,依旧信托打算持。

信托自己持通常也是有问题的,信托公司的自有资金只能投金融企业,不能投产业。

e)原则上不要求、不支持为上市而进行清理,若清理,保荐机构应当对清理过程、清理的真实性和合规性、是否属于自愿、有无纠纷或争议等问题进行全面核查,不能简单看声明等纸面文件、清理时的签名,要做必要的访谈。

最好依旧不要急于申报。

七、关于独立性a)整体上市与主业突出两者,更强调“整体上市”。

和发行人相近、紧密相关的业务,应当放到上市主体中,确保“无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

i.关于“业务”的划分,原则上同类的,应当放进来。

划分的粗、细,依旧要依照具体行业的产品特点来判定。

ii.假如产品尽管差别专门大,然而采购、销售共用的,也应该放在一起。

b)“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等,只要是和业务相关的,都应当放到发行人中,不能留在“控股股东”中。

关于一些大企业可能有特例,但也应当有相应的承诺,应当是“无偿使用”,且“期限不得短于10年”等,确保上市公司利益不受到损害。

c)形式独立与实质独立,要更关注实质独立。

八、关于整体上市与下属已上市公司问题a)原则上要求整合,这也是鼓舞整体上市、幸免或减少重复上市的要求。

b)有例外情形:资产、收入、利润等占比不超过10%,且整合成本较高的,可暂不整合。

民营企业相对较少,要紧是央企或地点国企。

九、关于重大违法行为的认定a)关于金额专门大的处罚,应当如何判定?在一些情形下,这种处罚往往也能拿到有权部门的“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的确认。

b)保荐机构要从利润占比、违法行为发生的缘故、行为性质等方面进行独立专业的判定,不能简单地让企业去找原处罚部门出个确认证明。

c)对涉及犯罪的,要从严把握。

十、上市前多次增资或者股权转让问题:这属于重点关注问题a)国有、集体股权转让,一定要符合相应的规定。

若有瑕疵,则需要得到有权部门的确认。

集体股转让的,由省级人民政府确认;国有股的,按分级治理的规定办理。

b)对突击入股的问题,要重点核查身份、经历,与发行人、中介机构的关系,资金来源,有无违法违规的情形等。

中介机构持股有相应的规定。

c)提醒发行人在做增资扩股、股权清理时,关于违规增资或者转让,最好在审核前做好相关清理工作,否则在审核中发觉将直截了当转至相关部门处理。

d)股份锁定的要求仍旧按原有上市规则执行,在申报时增资入股或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处获得股份的时刻未满一年的,分别需要承诺从取得股份之日起、从上市之日起锁定三年。

董监高对发行人间接持股的锁定要求与直截了当持股一致。

十一、关于环保问题a)保荐机构要对环保问题进行全面核查,不能简单以环保部门文件为依据,要自己做出独立判定。

b)环保文件中有提及“有条件或要求整改”等相关描述的,要做好连续跟踪了解其整改落实情形。

十二、关于关联交易所非关联化问题:这一问题比较普遍a)审核时重点关注:非关联化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无有意规避;非关联化的理由,是否合理、正当;对发行人的独立性、完整性有没有产生不利阻碍;非关联化后是否还有连续交易?十三、关于合伙企业作为股东问题:没有障碍a)认定为一个股东,除非是通过这一方法刻意规避法律规定。

b)合伙企业的实际操纵人认定为全体一般合伙人,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应当有相应的证明。

合伙企业成为控股股东的情形专门少。

c)合伙企业作为股东,可能会有其他安排,如信托入股等,必须披露清晰。

d)关于突击入股的安排,一样从严核查。

十四、关于文化企业上市问题a)国家鼓舞文化企业上市。

“十七届五中”全会公报中也提及这点。

b)文化企业上市要注意:改制要按政策的要求,尽量做到完整(如:中南出版的方案比较完整);改制时刻均比较短,要关注。

十五、关于军工企业上市的信息披露要求a)差不多原则:要符合上市公司透亮度的差不多要求,不得滥用信息披露豁免。

b)要从正反两方面把关。

一方面申请豁免的,要找到充分依据。

另一方面,关因此否存在泄密,要找相关主管部门把关。

c)上市后,是否涉及连续豁免,要关注。

十六、其他问题a)关于土地问题,发行人用地为耕地、农村集体土地,是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的。

b)关于跨境上市问题,香港创业板公司不能够回来A股主板,除非先转到香港主板。

c)出资不实是个大问题(涉及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

要关注:历史上出资不到位有无阻碍?阻碍是否差不多排除?出资不实有无纠纷(如股东之间的,与债权人的。

若有历史上的出资不实,尽快补足、规范;若在报告期间内的,要判定是否属于重大违法。

d)社保、公积金欠缴、未缴的,不要阻碍到发行条件、财务指标,有缴费条件而不缴的,是可不能被批准上市的。

e)国有企业职工持股和投资规范问题:要核查清晰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持股。

f)认定实际操纵人时,原则上以持股比例为依据。

代持比较难认定,除非有明确客观证据,否则不认。

g)控股股东和实际操纵人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主板没有明确规定,然而审核过程中把握的比较严格,如民营企业实际操纵人会有这种情形发生。

i.关于犯罪,一定要慎重:报告期内犯罪的,确信不符合;在执行期的,没有明确规定,然而应该依旧受点阻碍。

然而犯法,不阻碍其民事权益。

ii.刑罚执行完多久能够申报?具体把握时参照公司法关于董监高任职资格的规定;iii.家族企业内某人往常有过犯罪,现在没有股权了行不行?也要慎重,因为股权安排能够有专门多规避的措施,一样可不能被认可,且家族企业会当做一个整体来看待。

h)关于红筹架构回来首要标准确实是股权清晰、股权架构相对简单、透亮,因为境外架构是有专门大风险的且境内中介机构核查专门难到位。

关于假外资,控股权应该回来。

i)历史股权转让存在瑕疵的,有权部门要确认。

j)国有股划转,中介要出意见,是否符合规定。

k)资产、业务等涉及已上市公司问题的:发行人资产、业务、人员和已上市公司有专门大关系。

要紧是由“立立电子”引出来的。

应核查清晰:i.交易正当性;ii.正常信息披露;iii.是否构成重大重组;iv.是否涉及关联交易;v.现在董监高和原先上市公司董监高是否有关系;vi.在上市公司任职期间是否受过处罚?l)募集资金在招股书上写的要有一定的包容性,披露方式上有改进的余地。

m)关于专门行业,要对可上市性做相应的研究,如中小银行、中介机构以及餐饮等。

专门行业风险有其专门性,最起码地是要先挑行业中专门有竞争力的企业先上。

n)第三方数据问题,不要强求要如实披露,没有数据就没有数据,不要误导投资者,不要被人家举报。

o)股东承诺和担保问题:风险因素要披露真正的风险,假如股东差不多承诺并提供担保则不能称之为真正的风险。

IPO财务相关问题(常军胜)十七、现在在审企业240多家,其中9月份上报的60多家,六月份上报的占到一半。

往常差不多上排队积压的,现在是正常审核节奏造成的。

今年五月份往常上报的企业,只要发改委意见到位,现在应该都在安排初审会和发审会。

十八、现在审核的各个环节除了反馈会环节有积压,其他方面应该是没有间隔的。

反馈会环节太慢要紧因为企业申报一样相对集中,而每周召开反馈会也就只有两个半天,共8-10家。

十九、现在80%企业在上报前一年内进行了同一操纵下的业务整合。

同时,企业也有进行“非同一操纵下”的合并,然而要防范风险。

重点关注:会可不能有“捆绑”上市。

在无法作出判定的情形下,只能用“延长磨合时刻”来要求。

二十、同一操纵下合并,假如被重组方重组前一个会计年度与发行人存在交易的,营业收入和利润能够扣除;然而在非同一操纵下因为不能通过合并报表抵消交易,因此不能扣除。

二十一、非同一操纵下关注指标: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

比例运算方法:被重组方前一个会计年度的上述指标除以重组前发行人的相对应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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