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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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规范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规范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规范GB XXXXX—XXXX目次前言 (IV)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基本安全要求 (3)4.1 一般要求 (3)4.2 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 (3)4.3 教育培训 (3)4.4 变更管理 (4)4.5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 (4)4.6 个体防护 (4)4.7 事故管理 (4)4.8 消防和应急管理 (5)4.8.1 消防 (5)4.8.2 应急 (5)5 专项安全 (5)5.1 井控 (5)5.1.1 井控设计 (5)5.1.2 井控装置 (5)5.1.3 处置方案 (6)5.1.4 井控演练 (6)5.1.5 井控处置 (6)5.2 硫化氢防护 (6)5.2.1 一般要求 (6)5.2.2 设计 (6)5.2.3 风险控制 (6)5.3 危险物品管理 (7)5.3.1 采购 (7)5.3.2 装卸和运输 (7)5.3.3 储存 (8)5.3.4 使用 (8)IGB XXXXX—XXXX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作业活动的安全生产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陆上石油、天然气、页岩气的勘探、开发、生产、作业、技术服务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6722-2014 爆破安全规程GB 12158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 13348 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GB 20972(所有部分)石油天然气工业油气开采中用于含硫化氢环境的材料GB 30871-2014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16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安全规范GB 50183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9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规范GB 50251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53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349-2015 气田集输设计规范GB 50350 油田油气集输设计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汇报人:2023-12-14•引言•应急组织与职责•事故灾难分类与分级目录•预警与预防机制•应急响应程序•应急保障措施•培训与演练计划•附则与附件内容说明01引言目的和背景确保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事故灾难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背景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过程中,存在多种事故风险,如井喷、爆炸、泄漏等,一旦发生事故,将对周边环境和人民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因此,制定应急预案至关重要。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灾难,包括但不限于井喷、爆炸、泄漏等事故。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的应急处置工作,同时也适用于政府主管部门、救援队伍和社会公众的应急响应。

应急预案的范围和适用性适用性范围02应急组织与职责组成应急指挥部由政府、企业、专家等各方面组成,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事故应急工作。

职责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协调各方面资源,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由应急指挥部派出的工作组组成,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

组成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实施,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及时收集和处理事故信息。

职责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现场应急指挥部组成现场应急指挥部由应急指挥部派出的现场工作组组成,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职责组织现场救援,协调各方面资源,确保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03事故灾难分类与分级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事故灾难爆炸事故中毒事故泄漏事故火灾事故井喷事故指在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灾难,包括井喷、火灾、爆炸、中毒、泄漏等。

指在石油天然气开采过程中,由于地层压力异常等原因,导致井筒内流体喷出地面的事故。

指在石油天然气开采过程中,由于设备故障、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火源引发火灾的事故。

指在石油天然气开采过程中,由于气体泄漏、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可燃气体或粉尘与空气混合后发生爆炸的事故。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大纲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大纲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大纲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是一项具有高风险和危险性的工作,主要涉及到采掘、生产、存储和运输等多个环节,而这些环节中的所有人员,无论是管理人员还是工作人员,都必须经过必要的安全培训。

因此,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大纲,是重要的安全素养提升计划。

一、培训的目的1、《安全生产法》中规定了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同时明确了具体的要求和标准。

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预防措施,管理好危险源,保证安全生产和生命财产安全。

2、为了保证采掘、生产、存储和运输环节的安全进行,提高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责任、应急处置和风险控制能力。

二、培训的内容1、学习《安全生产法》国家法律法规相关内容,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和技术规范。

2、学习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政策、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采掘、生产、存储、运输环节安全管理措施等相关内容。

3、了解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历史,学习从事故中汲取经验教训。

4、学习火源、油气泄漏、毒气、火险等安全风险的认识、预防措施、灭火等技能和方法。

5、了解安全检查方法和保障措施,掌握事故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熟悉调查报告处理程序,加强工作预警和安全管理维护,保障单位人员安全。

三、培训的方式1、实地踏勘,组织观摩。

2、组织培训讲座,其中将针对石油天然气开采过程中的各种安全事故设计安排场景模拟,进行应急演练。

3、定期组织开展安全会议,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工作总结,针对安全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讨论和解决。

4、以案例分析和模拟演练的方法,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工作总结及问题分析。

四、培训的实施周期和效果评估1、至少每年对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安全培训。

2、安排时间组织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知识考核,以确保其掌握了安全生产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3、针对主要负责人所持有的安全管理职务等级,制定不同培训方案,以达到针对性、实效性、持续性的安全培训。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评价导则》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评价导则》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评价导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3.08.08•【文号】安监管技装字[2003]115号•【施行日期】2003.08.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石油及石油工业正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评价导则》的通知(安监管技装字[2003]1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强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及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评价行为,确保安全评价的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了《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评价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三年八月八日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评价导则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导则依据《安全评价通则》制定,规定了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和安全现状综合评价(以下简称:陆上油气开采安全评价)的目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和方法,适用于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评价。

2.安全评价目的和基本原则陆上油气开采安全评价目的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提高陆上油气开采的本质安全程度和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和控制陆上油气开采中的危险、有害因素,降低陆上油气开采安全风险,预防事故发生,保护企业的财产安全及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陆上油气开采安全评价的基本原则是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科学、公正、合法、自主地开展安全评价。

3.定义3.1 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是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各工艺单元的总称,包括勘探、钻井、井下作业和采油、采气及油气集输等。

3.2 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预评价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预评价是根据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方案”的内容,通过定性、定量分析,分析和预测该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危险、危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对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给予指导。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试题库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试题库

选择题
在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过程中,下列哪项技术主要用于提高油井产量?
A. 水力压裂
B. 地震勘探
C. 钻井技术(正确答案)
D. 油气集输
石油天然气开采前,进行地质勘探的主要目的是?
A. 确定油气藏位置(正确答案)
B. 提高开采效率
C. 减少环境污染
D. 降低开采成本
下列哪种设备是石油天然气开采中常用的钻井工具?
A. 压裂车
B. 采油树
C. 钻井平台(正确答案)
D. 输油管道
在油气开采过程中,为了防止地层坍塌,通常会采取什么措施?
A. 增加钻井速度
B. 使用固井技术(正确答案)
C. 减少钻井液密度
D. 提高开采压力
石油天然气开采中,油气分离的主要目的是?
A. 提高油气质量
B. 方便油气运输(正确答案)
C. 增加油气产量
D. 减少环境污染
下列哪项技术可以有效提高油气田的采收率?
A. 二次采油技术
B. 三次采油技术(正确答案)
C. 一次采油技术
D. 油气集输技术
在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中,下列哪项是油气田开发方案设计的重要内容?
A. 油气藏描述(正确答案)
B. 油气价格预测
C. 油气市场分析
D. 油气运输方式
石油天然气开采过程中,为了防止环境污染,应采取什么措施?
A. 增加开采速度
B. 实施环保开采技术(正确答案)
C. 减少开采成本
D. 提高油气产量
下列哪种方法是石油天然气开采中常用的提高采收率的技术?
A. 注水开采(正确答案)
B. 减少钻井深度
C. 提高开采压力
D. 降低油气分离效率。

应急管理部规范性文件: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重点检查事项清单

应急管理部规范性文件: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重点检查事项清单

应急管理部规范性文件: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重点检查事项清单篇一:《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重点检查事项清单(试行)》应急管理部应急危化二[2023]3号文件一、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通用1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外包工程项目部负责人未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在硫化氢环境中作业的人员未经硫化氢防护培训合格,从事钻井、完井、修井、测试作业的重要岗位人员未按照法规要求经井控技术培训合格。

2.将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包商,或未按规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3.两个及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的生产经营活动,未明确作业过程中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或未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4.在运行的油气生产设施、输送管道、储罐、容器上动火作业,或进入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缺氧窒息风险、情况不明的受限空间作业,或进行潜水作业,未经审批或作业前未确认安全条件。

5.使用未经检验、检验不合格或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

6.在硫化氢环境中作业的人员未按规定配备使用硫化氢防护装备及检测设备。

7.未按法规、标准要求设置或擅自关闭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有毒有害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紧急关断系统,或现有系统主要功能失效且未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

8.采油(气)井的持续环空压力超过对应外层套管最小抗内压强度的8096未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9.三级及以上油气站场、高含硫化氢油气钻(修)井场、高含硫化氢油气管道与人员密集场所的公众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

10.未对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油气管道、石油工程施工现场、生活营地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按设计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11.未经依法审批擅自在含硫化氢天然气集输管道的安全距离内进行工程挖掘、工程钻探、采矿、爆破作业或制定的安全措施未落实。

12.企业未建立并执行井控、硫化氢防护、变更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方案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方案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方案石油天然气开采是世界上重要的一项能源开发,但同时也具有很高的安全风险,所以评估安全风险是开采安全的关键。

本文以《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方案》为标题,针对开采安全,提出一套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方案,旨在为石油天然气开采行业提供安全保障。

一、制定安全风险评估规则和技术标准面对众多的安全风险,首先要制定安全风险评估规则和技术标准,要求企业对石油天然气开采地质环境,开采环境及相关设施资源状况,开发技术措施,防治各种污染及防灾设施等进行全面风险评估,及时发现风险,及时采取预防措施,以确保开采安全。

二、建立安全风险防范制度为了确保开采安全,要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范制度,对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风险进行统筹运行,有效分析安全风险,及时发现风险,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及时处理紧急情况,以确保开采安全。

三、完善安全保护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安全保护管理制度,用来管理石油天然气开采地点,建立安全监督机构,对相关机构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处理,定期进行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以及每日检查,及时查处危险状况,确保开采安全。

四、实施安全技术培训安全风险防范与管理的技术运用是非常重要的,要对石油天然气开采的相关人员进行专业的安全技术培训,以提高安全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把握安全知识,加强安全技术的运用,以确保开采安全。

五、建立安全社会环境要建立开采安全的社会环境,加强社会监督,激励社会力量加强安全监督,及时发现安全问题,认真落实安全预案,严肃处理安全事故,实施开采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开采安全。

总之,为了确保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上述工作方案是必要的,需要安全风险评估规则和技术标准,建立安全风险防范制度,完善安全保护管理制度,实施安全技术培训,建立安全社会环境等来确保开采安全。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及释义(总局令第67号)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及释义(总局令第67号)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1.必须证照齐全有效,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2.必须确保全员培训合格,“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3.必须严格执行钻井地质设计和工程设计。

4.必须按设计配备井控装备,落实井控防范措施。

5.必须确保在含硫地区配齐硫化氢检测设备和防护用品。

6.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吊装、有限空间作业等内部许可制度。

7.必须使用通过安全论证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

8.必须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

9.必须严格落实外包工程安全管理。

10.必须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确保应急装备和物资配备及应急演练到位。

释义:1.必须证照齐全有效,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除应取得工商、税务等基本证照外,还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石油天然气勘探、测井等作业的企业还应取得地质勘察资质证、放射性物品使用证;物探等涉爆单位还应取得民用爆炸物品购买、储存、运输、使用许可证等国家法规规定的证照。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属高风险行业,企业应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按照“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配套相应考核机制,确保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2.必须确保全员培训合格,“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应建立完善培训管理机制,确保所有岗位人员定期得到安全方面的培训;建立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分层培训机制,严格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和岗位操作师傅带徒弟制度。

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三项岗位人员”,必须依法取得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等岗位资格,做到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复训。

3.必须严格执行钻井地质设计和工程设计。

钻井地质设计和工程设计是钻井作业的重要指导文件。

钻井地质设计为钻井作业人员提供明确的地质构造特征和地层地质信息,并针对地质录井提出特定的要求,同时提供相关井的复杂情况描述,并针对具体井况提供地质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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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 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二○○六年十月目 录1 总则 (1)1.1目的 (1)1.2工作原则 (1)1.3编制依据 (2)1.4适用范围 (2)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3)2.1协调指挥机构与职责 (3)2.2有关部门(机构)职责 (5)2.3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5)3 预警和预防机制 (6)3.1信息监控与报告 (6)3.2预警预防行动 (7)4 应急响应 (7)4.1分级响应 (7)4.2启动条件 (8)4.3响应程序 (8)4.4信息处理 (10)4.5指挥和协调 (10)4.6现场紧急处置 (11)4.7信息发布 (12)4.8应急结束 (12)5 应急保障 (13)5.1通信与信息保障 (13)5.2应急支援与保障 (14)5.3技术储备与保障 (16)5.4宣传、培训和演习 (16)5.5监督检查 (17)6 附则 (17)6.1名词术语定义 (17)6.2响应分级标准 (18)6.3预案管理与更新 (19)6.4预案解释部门 (19)6.5预案实施时间 (19)7 附件 (19)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事故灾难应急预案1 总则1.1目的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在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石油天然气开采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现场指挥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专家参与。

发生事故的企业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

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

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

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

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

将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力量,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养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并发挥其作用。

1.3 编制依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4 适用范围本预案主要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发生的下列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1)特别重大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事故;(2)超出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事故;(3)跨省级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事故;(4)安全监管总局认为需要处置的事故。

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2.1 协调指挥机构与职责在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领导下,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统一指导、协调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应急指挥中心)具体承办有关工作。

安全监管总局成立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的组成及成员单位主要职责:组长: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副组长:安全监管总局分管调度、应急管理和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监管工作的副局长成员单位:办公厅、政策法规司、安全生产协调司、调度统计司、监督管理一司、应急指挥中心、机关服务中心、通信信息中心。

(1)办公厅:负责应急值守,及时向安全监管总局领导报告事故信息,传达安全监管总局领导关于事故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见;向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报送《值班信息》,同时抄送国务院有关部门;接收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迅速呈报安全监管总局领导阅批,并负责督办落实;需派工作组前往现场协助救援和开展事故调查时,及时向国务院有关部门、事发地省级政府等通报情况,并协调有关事宜。

(2)政策法规司:负责事故信息发布工作,与中宣部、国务院新闻办及新华社、人民日报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等主要新闻媒体联系,协助地方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新闻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

(3)安全生产协调司:根据安全监管总局领导指示和有关规定,组织协调安全监察专员赶赴事故现场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调度统计司:负责应急值守,接收、处置各地、各部门上报的事故信息,及时报告安全监管总局领导,同时转送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和应急指挥中心;按照安全监管总局领导指示,起草事故救援工作指导意见;跟踪、续报事故救援进展情况。

(5)监督管理一司:提供事故单位相关信息,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应急指挥中心:按照安全监管总局领导指示和有关规定下达有关指令,协调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出应急救援建议方案,跟踪事故救援情况,及时向安全监管总局领导报告;协调组织专家咨询,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根据需要,组织、协调调集相关资源参加救援工作。

(7)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安全监管总局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8)通信信息中心:负责保障安全监管总局外网、内网畅通运行,及时通过网站发布事故信息及救援进展情况。

2.2 有关部门(机构)职责根据事故情况,需要有关部门配合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按照《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和提供支持。

事故灾难造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时,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统一组织协调指挥。

2.3 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按事故灾难等级(见6.2响应分级标准)和分级响应原则,由相应的地方人民政府组成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人担任,全面负责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由熟悉事故现场情况的有关领导具体负责现场救援指挥。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实施应急救援,并及时向安全监管总局报告事故及救援情况,需要外部力量增援的,报请安全监管总局协调,并说明需要的救援力量、救援装备等情况。

发生的事故灾难涉及多个领域、跨多个地区或影响特别重大时,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

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与职责,由地方人民政府比照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相关部门职责,结合本地实际确定。

3 预警和预防机制3.1 信息监控与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由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分析,经核实后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国务院。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有关企业按照《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协调字[2005]125号)对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和信息分析,对可能引发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事故的其他灾害和事件的信息进行监控和分析。

可能造成Ⅱ级以上事故的信息,要及时上报安全监管总局。

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Ⅰ级)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中央直属企业同时上报安全监管总局和企业总部)。

当地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级政府,事故灾难发生地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特别重大事故报告后2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同时抄送安全监管总局。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并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至省(区、市)人民政府,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3.2 预警预防行动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确认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要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的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当本级、本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认为需要支援时,请求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协调。

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Ⅱ级)时,安全监管总局要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做好应急准备;并根据事态进展,按有关规定报告国务院,通报其他有关地方、部门、救援队伍和专家,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工作。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分析事故灾难预警信息,必要时建议国务院安委会发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警信息。

4 应急响应4.1 分级响应按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和一般事故(Ⅳ级)(见6.2响应分级标准)。

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所在地人民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

发生Ⅰ级事故及险情,启动本预案及以下各级预案。

Ⅱ级及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4.2 启动条件(1)事故等级达到Ⅱ级或省级人民政府应急预案启动后,本预案进入启动准备状态。

(2)下列情况下,启动本预案:①发生Ⅰ级响应条件的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事故;②接到省级人民政府关于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事故救援增援请求;③接到上级关于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事故救援增援的指示;④安全监管总局领导认为有必要启动;⑤执行其他应急预案时需要启动本预案。

4.3 响应程序(1)进入启动准备状态时,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现场救援进展情况,执行如下应急响应程序:①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②密切关注、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③通知有关专家、队伍、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有关单位做好应急准备;④向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提出事故救援指导意见;⑤派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救援;⑥提供相关的预案、专家、队伍、装备、物资等信息,组织专家咨询。

(2)进入启动状态时,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现场救援进展情况,执行如下应急响应程序:①通知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到调度统计司;②及时向国务院报告事故情况;③组织专家咨询,提出事故救援协调指挥方案,提供相关的预案、专家、队伍、装备、物资等信息;④派有关领导赶赴现场进行指导协调、协助指挥;⑤通知有关部门做好交通、通信、气象、物资、财政、环保等支援工作;⑥调动有关队伍、专家组参加现场救援工作,调动有关装备、物资支援现场救援;⑦及时向公众及媒体发布事故应急救援信息,掌握公众反映及舆论动态,回复有关质询;⑧必要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通知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按照《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进行协调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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