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金山杯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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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镇江市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镇政发[2006]4号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镇江市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镇政发[2006]4号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镇江市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正文:----------------------------------------------------------------------------------------------------------------------------------------------------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镇江市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镇政发〔2006〕4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2005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和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和应急救援体系,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认真整改事故隐患,有效地控制和减少了各类事故的发生,全市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比上年下降4.7%和6.3%,工矿商贸建筑企业未发生重大以上伤亡事故,圆满地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为保障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为鼓励先进,发扬成绩,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市政府决定对丹阳经济开发区等14个安全生产五星级乡镇(街道)、镇江市总工会等71个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方玉亭等100名安全生产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全市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以先进为榜样,在新的一年里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再作新贡献。

二OO六年二月九日附件1:2005年度镇江市安全生产五星级乡镇(街道)名单丹阳经济开发区丹阳市埤城镇扬中市新坝镇扬中市西来桥镇句容市下蜀镇句容市华阳镇句容市天王镇句容市后白镇丹徒区上会镇丹徒区世业镇京口区丹徒镇京口区四牌楼街道办事处京口区健康路街道办事处润州区宝塔路街道办事处附件2:2005年度镇江市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名单市总工会市经贸委市国资委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财政局镇江质量技术监督局镇江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建设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广播电视局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旅游局市园林管理局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市信息产业局办公室镇江海事局征润州海事处市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处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市机械资产经营公司市电子资产经营公司市纺织丝绸资产经营公司市轻工资产经营公司产业发展部江苏联合水泥有限公司江苏福仕特集团化工有限公司江苏省电信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镇江飞驰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镇江供电公司镇江索普运输产业有限公司镇江中船设备有限公司镇江船用柴油机厂镇江发电有限公司镇江四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市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中心丹阳市人民政府丹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丹阳市界牌镇人民政府江苏省电信有限公司丹阳分公司句容市人民政府句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句容市华航航运有限公司扬中市人民政府扬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扬中市油坊镇人民政府江苏丹爱化工有限公司丹徒区人民政府丹徒区建设局丹徒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京口区人民政府京口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四牌楼街道办事处润州区人民政府润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润州区七里甸街道办事处镇江新区管委会镇江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镇江奇美化工有限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谏壁电厂金东纸业(江苏)有限公司镇江焦化煤气集团有限公司中石化镇江石油分公司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中石油镇江销售分公司镇江火车站附件3:2005年度镇江市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名单方玉亭谭浩俊沈礼孙月华李渡江郭兰忠徐义吉祝明良房安道应明朱佳强忠高金弟张播铭黄本兴赵珏时伯民潘关明李红军陈学炼崔丹玲赵庆荣江忠顺李杰龚志才徐欣张顺宝吴镇河王卫平王捷唐圣洋刘建宁扈国庆龚瑞卿王荣正赵挺俊解安方沈华毛景星王荣光杨其衡陈悦章程贵黄亦方郭正安杨鹏皋窦牛成杨昊胡敏孙正明桑锁明邵伟一杨才良孔庆灵刘晓波张龙黄宗新方益宏张熹朱华亭田东宇李筱明王金祥戴少华何英梁杨卫民蒋嵩峰缪杏沛陈发祥刘建平陈守祥孙金元孙晓新曾宪华徐德平戴兆方经军王朝国姚永洪施源陈正华孙荣顺张立周光恒赵永明徐庭国卜晓虎尹忠沈明安周江华李运华王忠马国恩朱跃良石和林黄良典徐龙积倪林宏王仁贵 XXX——结束——。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授予2010年度镇江市农业技术推广奖的决定-镇政办发[2010]238号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授予2010年度镇江市农业技术推广奖的决定-镇政办发[2010]238号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授予2010年度镇江市农业技术推广奖的决定正文:----------------------------------------------------------------------------------------------------------------------------------------------------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授予2010年度镇江市农业技术推广奖的决定(镇政办发〔2010〕238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近年来,我市广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单位和农业科技工作者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主题,积极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成功地转化和推广了一大批农业科技成果,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涌现出一批绩效突出的推广项目和贡献突出的推广单位及个人。

为表彰先进,弘扬成绩,经研究,决定授予“水稻高产高效环保精确定量施肥技术推广应用”等20个项目为2010年度镇江市农业技术推广奖,其中一等奖3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11项。

希望获奖单位和获奖者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希望全市广大农业科技人员向先进学习,加强科技创新,加强技术推广,加快成果转化,为推进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0年度镇江市农业技术推广奖项目名单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附件:2010年度镇江市农业技术推广奖项目名单编号获奖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奖励等次1水稻高产高效环保精确定量施肥技术推广应用丹阳市土壤肥料技术指导站、丹阳市延陵镇农业服务中心、丹阳市珥陵镇农业服务中心、丹阳市陵口镇农业服务中心、丹阳市司徒镇农业服务中心一2优质高产新品种镇稻10号推广应用镇江市种子管理站、镇江市农科所、句容市种子管理站、丹阳市种子管理站、丹徒区种子管理站一3镇江市应时鲜果新品种新技术集成示范与推广镇江市农科所、镇江万山红遍农业园一4水稻条纹叶枯病等重大病虫防治技术推广镇江市植保植检站、丹阳市植保植检站、句容市植保植检站、丹徒区植保植检站、扬中市植保植检站二5水稻机械化种植及高产配套技术示范推广丹阳市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丹阳市作物栽培指导站、丹阳皇塘镇农服中心、丹阳珥陵镇农服中心、丹阳延陵镇农服中心二6无性系茶树良种及其高效成园技术推广镇江市园艺技术指导站二7农民培训模式的研究与推广江苏省农业广播学校丹阳市分校、江苏省农业广播学校扬中市分校、江苏省农业广播学校丹徒区分校、江苏省农业广播学校句容市分校二8利用人防设施周年栽培食用菌技术的推广应用镇江市京口区瑞京农业科技示范园、镇江市食用菌研究所、镇江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处、镇江市京口区农业技术推广站二9欧亚种葡萄避雨设施标准化栽培技术推广句容市白兔镇农业服务中心、句容市农委科教科、句容市张小虎葡萄合作社二10新型自走式油菜联合收割机技术推广镇江市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三11发酵床养殖技术的应用与推广镇江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丹徒天成畜禽生态养殖场、丹阳市畜牧兽医站、丹徒区畜牧兽医站、扬中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三12高级绿茶墅香剑毫加工技术的推广应用镇江市丹徒区上党镇墅农茶叶专业合作社、镇江市丹徒区上党镇农业服务中心、镇江市丹徒区林业技术指导站三13湿地造林良种及高效营林技术推广扬中市林蚕技术指导站三丹阳市高桥片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修复技术推广应用丹阳市水利局、后巷镇水利管理服务站三15优质特色蔬菜-扬中秧草清洁生产技术推广扬中市蔬菜技术指导站三16细鳞斜颌鲴规模化人工繁殖和养殖技术推广句容市水产技术指导站、句容市水库管理所三17保护地辣椒新品种镇椒十号的推广镇江市蔬菜研究所、镇江市润州区农业技术推广站三18麦秸秆机械化还田与水稻机插秧集成技术推广镇江市现代农机科技服务站、丹徒区水利农机局农机科、句容市水利农机局农机科、扬中市水利农机局农机科三19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镇江市供销合作总社、丹阳市供销合作总社、句容市供销合作总社、扬中市供销合作总社、丹徒区供销合作总社三20杏虎村农业科技示范园高效农业种植技术推广丹阳市司徒镇杏虎村、镇江市农科所果树研究室、杏虎村果口专业合作社、丹阳市司徒镇科技协会、杏虎村“溢沁香”茶叶专业合作社——结束——。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农业技术推广奖奖励办法》的通知-镇政办发[2010]133号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农业技术推广奖奖励办法》的通知-镇政办发[2010]133号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农业技术推广奖奖励办法》的通知正文:----------------------------------------------------------------------------------------------------------------------------------------------------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农业技术推广奖奖励办法》的通知(镇政办发〔2010〕133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为加大农业技术推广力度,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进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经研究,现将《镇江市农业技术推广奖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镇江市农业技术推广奖奖励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科教兴农”战略,加大我市农业技术推广力度,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江苏省科技进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关于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06〕16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镇江市农业技术推广奖授奖单位为镇江市人民政府。

设立镇江市农业技术推广奖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由分管市长担任主任,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市农委主任担任副主任,市农委、科技局、财政局、水利局、粮食局、供销社、气象局、科协、农科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成员,负责奖励基金管理与奖励活动的组织;管委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农委,办公室成员由以上单位业务处室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奖励基金管理与奖励活动的日常工作。

镇江市农业技术推广奖每两年评定奖励一次。

第三条奖励范围主要适用于下列农业技术成果的推广:1. 农作物、畜禽、林木、水产等优良新品种(种子、种苗);2. 农业优质、高产、高效、安全、生态种养新技术、新模式;3. 农产品、园艺产品、林产品、畜产品、水产品加工、贮运新技术;4. 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和开发技术;5. 农业标准化与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新技术;6. 农作物病虫草鼠综合防除新技术,动物疾病、疫病防治(制)新技术;7. 农业资源综合开发、农田水利新技术;农业气象灾害防控、农业生态修复新技术;8. 农业装备(设施)与农机化新技术;9. 饲料、肥料开发及农业投入品开发新技术;10. 农业信息等其它农业新技术。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5.03•【字号】镇政办发〔2017〕91号•【施行日期】2017.05.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镇政办发〔2017〕91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关于推进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5月3日关于推进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苏政发〔2014〕111号)、省住建厅等五部门《关于在新建建筑中加快推广应用预制内外墙板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的通知》(苏建科〔2017〕43号)、《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镇政发〔2015〕2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区域镇江市区城市建成区区域(高资、韦岗除外),包括丹徒新城大学城规划区域。

各辖市实施范围由各辖市人民政府参照镇江市区实施范围自行确定。

二、项目范围实施区域内的下列项目应采用装配方式建造:(一)2017年11月底之前,新建商品住宅、公寓、保障性住房以装配方式建造的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

(二)2017年12月1日起,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医院、宾馆、办公建筑,以及5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学校建筑;新建商品住宅、公寓、保障性住房;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标准厂房。

(三)市政公用设施及桥梁、隧道、地下综合管廊等项目。

以上项目均以施工图审查接审时间界定。

三、控制指标分阶段控制最低指标如下:(一)预制装配率(预制率)不低于以下指标:2017—2018年:30%(20%);2019年:35%(25%);2020年40%(30%)。

第九届江苏乡土风味“金山杯”烹饪技能大赛(水鲜美食专场)暨镇江市烹饪职业技能竞赛成功举行_等

第九届江苏乡土风味“金山杯”烹饪技能大赛(水鲜美食专场)暨镇江市烹饪职业技能竞赛成功举行_等

第九届江苏乡土风味“金山杯”烹饪技能大赛(水鲜美食专场)暨镇江市烹饪职业技能竞赛成功举行江苏省餐协饮食文化研究专委会四届四次会议暨彭祖饮食文化研讨会在徐召开为弘扬中华饮食文化,加强同行业之间交流与学习,提升江苏餐饮业职工烹饪技能和服务水平,践行工匠精神,繁荣江苏餐饮市场,5月22日上午,由江苏省餐饮行业协会、镇江市旅游协会和镇江商业联合会联合主办,镇江总厨联盟承办的第九届江苏乡土风味“金山杯”烹饪技能大赛(水鲜美食专场)暨镇江市烹饪职业技能竞赛在美丽的金山壹号游轮上拉开大幕。

来自省内各地的300多名参赛选手和名厨大师齐聚一堂,一展绝技,尽显水鲜美食魅力。

水鲜是水韵江苏旅游餐饮的特色,也是镇江菜品的灵魂。

本次竞赛设冷菜、热菜、面点3个项目,比赛严格按照《2018江苏国际餐饮博览会总体活动方案》要求及规定赛程举行,由专业评委从参赛作品的色、香、味、形、器等方面进行评分。

设特金奖、金牌奖、银牌奖以及优秀奖,将由江苏省餐饮行业协会、镇江市旅游协会、镇江商业联合会联合授予奖牌和荣誉证书以资鼓励。

金牌菜可申报江苏名菜、中国名菜。

镇江市商业联合会会长周凤霞介绍,此次大2018年5月7日江苏省餐协饮食文化研究专委会四届四次会议暨彭祖饮食文化研讨会在徐州友谊宾馆成功召开。

江苏省餐协徐浩秘书长、徐州市旅游局吴国军处长、徐州市餐饮行业协会王海燕徐州会长、省餐协饮食文化研究专委会周妙林主席、朱昌进执行主席和李登年、邵万宽、胡好梦、戚双喜、何健等副主席以及已故著名彭祖烹饪文化研究大师胡德荣之子胡树参老师、彭祖饮食文化博物馆筹备负责人、印象徐州连锁餐饮酒店鲍健洪董事长等参加了会议。

徐浩秘书长在讲话中说,省餐协饮食文化研究专委会近两年来,按照省协会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认真履职,不断地与有关城市的协会和餐饮企业联系与沟通,积极参与省协会兄弟专委会的活动,帮助企业搭建平台,整合资源,不断增加饮食文化研究的领域,提高研究的水平。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九届中国镇江金山旅游文化节活动方案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九届中国镇江金山旅游文化节活动方案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九届中国镇江金山旅游文化节活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镇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9.11•【字号】镇政办发[2009]182号•【施行日期】2009.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九届中国镇江金山旅游文化节活动方案的通知(镇政办发〔2009〕182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第九届中国镇江金山旅游文化节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九月十一日第九届中国镇江金山旅游文化节活动方案为打造我市旅游节庆品牌,推进旅游业发展,提升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市政府决定举办第九届中国镇江金山旅游文化节,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主办单位镇江市人民政府。

二、活动内容(一)第九届中国镇江金山旅游文化节开幕式时间:9月27日上午10:30。

地点:金山宝地。

承办单位:镇江市旅游委员会。

内容:市领导致辞;50名身着盛装的旅游使者现场展示形象;镇江旅游工艺品创意设计大奖赛作品展示、现场评审和市民代表颁奖;镇江特色美食现场展示品尝;杭州万人“满眼风光镇江游”启动仪式。

(二)2009镇江旅游工艺品创意设计大奖赛时间:8月-9月。

承办单位:镇江市旅游委员会。

内容:征集作品,评委现场评审、颁奖,并在金山宝地展示。

(三)2009镇江美食节暨中华风味美食展时间:9月27-10月3日。

地点:金山宝地。

承办单位:市旅游协会、博野展览策划有限公司。

内容:“品味镇江”美食精品展,重点推介镇江美食、名菜、名点、小吃和镇江名优土特产品;中华风味美食展,重点展示全国各地风味小吃以及酒类、饮品、调味品、干货、地方特色产品;中华烹饪大师绝艺表演及镇江民间艺术表演;“品味镇江”乡村美食游产品线路推介活动。

(四)杭州万人“满眼风光镇江游”启动仪式时间:9月27日上午10:30地点:金山宝地主办:镇江市旅游局、镇江市园林局承办:杭州旅游集散中心。

镇江市“金山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镇江市“金山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镇江市“金山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附:镇江市“金山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营造良好人居环境,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方针,鼓励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增强质量意识,争创精品工程,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推进镇江市“金山杯”优质工程创建活动,规范评审行为,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镇江市“金山杯”优质工程奖(以下简称“金山杯”奖)是镇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

第三条“金山杯”奖每年评审一次,遵循“自愿申报,科学评审,择优录取,”的原则,强化“目标管理、过程创建、严格考评”三个环节。

施工企业在工程开工后,30天内填写“金山杯”奖立项目标管理申报表。

第四条“金山杯”奖评优工程在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下,由镇江建筑行业协会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第五条镇江市“金山杯”奖优质工程评审规模标准:(一)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4000M2或8层以上单体工程(不含砖混结构)。

(二)住宅工程:建筑面积3500 M2以上单体住宅工程,总建筑面积20000 M2以上住宅小区或组团(不含砖混结构)。

(三)工业厂房工程:建筑面积4000 M2以上或跨度18M以上单体工程,或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钢结构工程。

(四)装饰装修工程:新建工程的装饰装修完成装饰造价占总建安造价20%以上,可作为参建单位单独单报。

(五)安装工程:新建工程的安装工程完成安装造价占总建安造价20%以上,可作为参建单位单独申报。

独立安装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六)市政工程: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道路工程和广场工程;单跨跨度30M以上或总长70米以上的桥梁工程;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泵站工程;3万吨/日以上给水厂工程,3万吨/日以上污水处理厂工程;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垃圾处理工程。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2012年镇江金山湖全国铁人精英赛筹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2012年镇江金山湖全国铁人精英赛筹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2012年镇江金山湖全国铁人
精英赛筹备委员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镇政办发[2012]89号
【发布部门】镇江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4.27
【实施日期】2012.04.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2012年镇江金山湖全国铁人精英赛筹备委员会的通知
(镇政办发〔2012〕89号)
市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做好2012年镇江金山湖全国铁人精英赛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大赛如期顺利举行,经研究,决定成立2012年镇江金山湖全国铁人精英赛筹备委员会。

成员名单如下:主任:
王萍副市长
执行主任:
朱金生市政府副秘书长
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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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镇江市“金山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营造良好人居环境,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方针,鼓励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增强质量意识,争创精品工程,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推进镇江市“金山杯”优质工程创建活动,规范评审行为,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镇江市“金山杯”优质工程奖(以下简称“金山杯”奖)是镇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

第三条“金山杯”奖每年评审一次,遵循“自愿申报,科学评审,择优录取,”的原则,强化“目标管理、过程创建、严格考评”三个环节。

施工企业在工程开工后,30天内填写“金山杯”奖立项目标管理申报表。

第四条“金山杯”奖评优工程在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下,由镇江建筑行业协会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
第五条镇江市“金山杯”奖优质工程评审规模标准:
(一)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4000M2或8层以上单体工程(不含砖混结构)。

(二)住宅工程:建筑面积3500 M2以上单体住宅工程,
总建筑面积20000 M2以上住宅小区或组团(不含砖混结构)。

(三)工业厂房工程:建筑面积4000 M2以上或跨度18M 以上单体工程,或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钢结构工程。

(四)装饰装修工程:新建工程的装饰装修完成装饰造价占总建安造价20%以上,可作为参建单位单独单报。

(五)安装工程:新建工程的安装工程完成安装造价占总建安造价20%以上,可
作为参建单位单独申报。

独立安装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六)市政工程: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道路工程和广场工程;单跨跨度30M 以上或总长70米以上的桥梁工程;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泵站工程;3万吨/日
以上给水厂工程,3万吨/日以上污水处理厂工程;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垃圾处理工程。

(七)园林和环境工程: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建筑、仿古建筑工程、古建筑修缮工程和以城市绿化景观为主的环境整治工程。

(八)港口、交通、电力、水利、通讯等专业工程,工程造价3000万元以上。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六条申报“金山杯”奖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二)工程已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并经过一年使用。

(三)工程设计、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合理、先进,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技术标准、规范。

(四)工程建设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完整、齐全(含施工过程的影像资料)。

(六)工程质量符合“金山杯”评选的标准、符合省建设厅《优质建筑工程质量评价标准》(DGJ32/TJ04-2004)。

(七)工程为镇江市(含辖市、区)优质结构工程。

(八)工程积极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为镇江市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

(九)工程积极推广应用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和江苏省10项新技术,有显著成果。

(十)信誉好、业绩较好的监理,符合申报条件的单独申报。

(十一)“金山杯”奖工程不得存在以下问题或缺陷:
1、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2、发生过工程质量投诉,经核实确实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
3、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发现明显质量问题或隐患的。

4、按住宅小区申报工程,公共配套设施未建成,且入
住率达不到30%的;
5、施工企业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施工企业被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降低资质等处罚。

第四章申报和初审
第七条“金山杯”奖申报由承建单位申报,并完整上报申报资料,参建单位和监理单位单独填写申报表,并上报各自主要的资料。

第八条镇江市施工企业和驻镇部省属施工企业及外市进市施工企业经主管部门审查后,可直接申报。

各辖市、区施工企业由各辖市、区住建局或建筑行业协会按照评审通知和本办法要求,组织本地区推荐工作,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

所有申报表需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报送镇江建筑行业协会。

第九条“金山杯”奖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镇江市“金山杯”优质工程奖申报表;
2、工程项目批文;
3、规划许可证;
4、中标通知书;
5、施工许可证;
6、工程承包合同;
7、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
8、镇江市(含辖市、区)优质结构工程获奖证书;
9、镇江市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获奖证书;
10、工程概况和施工过程质量情况报告(2000字左右);
11、所有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含地基基础、主体、装饰、屋面、水、电、电梯、通风空调、建筑智能、节能建筑);
12、公安局消防部门消防验收合格证;
13、技术质量监督局电梯验收合格证;
14、气象局防雷检测所防雷检测合格证;
15、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合格证;
16、室内环境检测合格证;
17、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18、监理工作总结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9、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20、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21、建设部和江苏省建筑业10项新技术应用报告证明或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证书;
22、反映工程概貌和主要部位的彩色照片8张(附文字说明);
23、其他反映有关工程质量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金山杯”奖申报表一式二份,一份与申报材料装订,一份单独报送,其他材料提供复印件一份,按顺序
编目录,装订成册。

第十条镇江建筑行业协会依据本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要求组织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在镇江市工程建设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工程检查
第十一条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镇江建筑行业协会,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工程,成立由市住建局、市质监站、市建筑行业协会及施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库抽取)组成的检查组,对申报工程进行现场检查。

第十二条工程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一)听取建设单位、业主、物业、监理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

(二)抽查工程档案资料。

(三)实地检查工程质量,检查组要求查看的工程内容和部位应予满足,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拒绝,否则视为功能不全,不予推荐。

(四)检查组成员采取集体讨论方式,全面客观填写报告表,并提出“推荐”或“不推荐”的意见。

第六章工程评审
第十三条“金山杯”奖工程评选成立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江建筑行业协会)。

评审领导小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任组长、职能部门、质监站和市建筑
行业协会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有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

第十四条“金山杯”奖评审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本办法,审查资料、听取检查组汇报、质询、评议等程序,最终以投票方式确定获奖工程名单。

第十五条“金山杯”奖评选结果,在镇江市工程建设网上公示10天,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章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镇江建筑行业协会联合发文,通报表彰镇江市“金山杯”优质工程奖获奖单位和个人,向获奖单位颁发“金山杯”奖杯、奖牌、获奖证书。

第十七条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文件规定,对获奖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参加工程招标投标时给予加分奖励。

各地、各部门和企业可结合本地、本部门、本企业情况对获奖单位及有关人员给予一定奖励。

第八章纪律
第十八条受理申报的工作人员、工程检查人员、评审领导小组成员必须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得收受企业及有关人员的礼品、礼金,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并将违纪行为通知本人所在单位。

第九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市施工企业在外省市承接工程,可参照本办法申报评审镇江市“金山杯”优质工程奖。

第二十条特殊工程达不到有关要求,但有影响、有纪念意义,且建筑风格独特,质量特别好的工程经批准后,也可申报。

第二十一条对已获“金山杯”奖工程,若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和隐患,市住建局和市建筑行业协会组织专家对工程进行鉴定,有权作出取消该工程获奖称号的决定。

第二十二条获得“金山杯”奖工程好中选好,择优推荐参加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选,省“扬子杯”奖的评选按省“扬子杯”奖的评审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镇江建筑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镇江市“金山杯”优质工程评审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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