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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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职院校企合作政策

贵阳职院校企合作政策

贵阳职院校企合作政策
贵阳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政策包括以下方面:
1. 校企合作基本原则: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强调产教融合,促进教学和实践相结合,推动校企资源共享,实现互利共赢。

2. 职业能力培养:校企合作将重点围绕职业技能培养展开,学院将与企业合作共建实训基地,提供实际岗位的实践机会,促进学生的职业能力培养。

3. 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学院将积极探索校企合作下的教学模式创新,推动产学研结合,深化校企合作教学模式,提升学生实际能力。

4. 企业实习与就业:学院将通过校企合作,积极开展学生实习和实践活动,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实习实训机会,促进学生顺利就业。

5. 职业技能培训与提升:学院将与企业开展定制化培训课程,满足企业员工职业技能提升的需求,促进企业和员工共同成长。

6. 产业发展服务:学院将积极服务本地产业发展,推动技术创新和转化,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助力企业发展。

7. 相关政策支持:学院将配合政府相关政策,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充分发挥学院的教育和科研优势,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广西校企合作政策

广西校企合作政策

广西校企合作政策
广西校企合作政策的目的是促进高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交流,推动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的有机结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以下是关于广西校企合作的主要政策措施:
1. 加强合作机制建设:建立校企合作平台,提供信息共享、项目对接、人才培养等服务,搭建高效沟通平台,促进合作交流与合作项目的推进。

2. 改革创新体制机制:鼓励高校在科研成果转化、科技成果产业化等方面进行探索和创新,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和经济效益。

3. 加强人才培养与交流合作:建立校企人才培养联合培养项目,通过企业实践、校企导师等方式,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4. 资金支持政策: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校企合作项目的开展,提供资金支持和奖励,鼓励企业加大对高校科技创新的投入。

5. 加强政策支持与服务:为校企合作提供政策咨询、项目申报、评审等服务,提供一站式服务,降低合作门槛,推动更多企业与高校开展合作。

以上政策措施旨在加强广西校企合作,促进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的良好互动,为实现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贡献力量。

校企合作政策指导

校企合作政策指导

校企合作政策指导
校企合作是指学校与企业在合作中共同发挥优势和资源,达到互利共
赢的目的。

校企合作可以缩短学生的实习时间、提高员工的素质和企业的
效益,促进人才培养和产业发展。

为了促进校企合作的发展,应该制定以
下指导政策:
1.政策支持:政府应该出台扶持政策,为校企合作提供税收、财政、
土地、技术经费等方面的支持,指导企业和学校合作,构建合作机制。

2.建立平台:政府可以建立校企合作平台,为企业和学校提供交流、
合作、培训等平台,并提供专业的服务,帮助学校和企业发现优势和资源。

3.加强沟通:政府应该加强与学校和企业的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和
诉求,及时解决问题,并制定合适的政策和措施,为校企合作提供更好的
环境和条件。

4.提高质量:学校和企业合作应该重视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保证合作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顺利进行,提高合作项目的效益和影响力,促进产业
升级和人才培养。

5.加强监管:政府应该加强对校企合作的监管,防止出现违规行为和
损害公共利益的情况。

对违规的企业和学校应该进行严格的惩罚,保证校
企合作的规范和稳定。

关于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的相关政策

关于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的相关政策

关于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的相关政策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是当前教育改革与创新的重点领域之一。

为了促进校企合作的深化,各级政府和相关教育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旨在加强产学研合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经济发展。

本文将对这些政策进行综述和分析,以期为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提供参考。

一、国家政策倡导与引导国家政策对于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起到了关键的引导作用。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促进高等教育产业化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加强高等教育和企业融合发展的目标和路径。

该指导意见鼓励高校与企业共建育人基地,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并提出了鼓励企业参与高校人才培养、开展校企合作的措施。

另外,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深化开放办学改革创新培育世界一流教师教育特色高水平高校的实施意见》中提到要以产教融合为核心,推动高水平高职院校与企事业单位合作,实现实践教学改革和专业教育深度融合。

这些国家政策的出台为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政策环境,为各地区、各高校与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提供了指导和支持。

二、地方政府的政策措施各地区的政府也积极出台了相关的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政策,以适应本地区的发展需求。

以江苏省为例,2017年江苏省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职业院校与企业校企合作的实施意见》,该文件重点加强高职院校与企业合作,推动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和实习实训等方面的深度融合。

类似的政策在其他省份也有出台,不同地方的政策根据当地的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状况有所差异,但总体目标都是促进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的深入发展。

三、高校建设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在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中,高校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进一步促进校企合作,许多高校建设了创新创业实践基地。

这些基地通常由高校与企业合作成立,提供学生实践教学、技术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等服务。

例如,某高校与当地的知名企业合作建立了一家创新创业实践基地,专门用于学生的实践教学。

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

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
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
一、总则
为深化职业学校与企业间的校企合作,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发展,提高职业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合作机制
1.建立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由职业学校、企业、行业组织及政府部门共同参与,负责研究制定校企合作政策,指导协调校企合作工作。
2.职业学校应根据地方产业需求和学校专业特色,主动与优质企业建立合作关系,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
六、附则
1.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职业学校与企业开展校企合作。
2.各地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4.本办法解释权归国务院职业教育行政部门。
3.企业应积极参与校企合作,提供实习实训、技术研发、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支持,促进职业学校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的对接。
4.校企合作双方应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共同解决合作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合作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合作内容
1.专业建设:职业学校应根据企业需求,调整优化专业设置,与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将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内容。
2.教育教学:校企合作开展课程开发、教材编写、教学方法和评价方式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3.实习实训:企业为职业学校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岗位,选派优秀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开展实习实训教学,提高学生职业技能。
4.技术研发:校企合作开展横向科研项目和技术服务,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4.支持职业学校教师和企业技术人员互派挂职,促进双方人才交流与合作。
五、监督评价
1.建立校企合作监督评价制度,对校企合作项目进行定期评估,确保合作质量。

关于推动校企合作项目的通知

关于推动校企合作项目的通知

关于推动校企合作项目的通知各相关部门、企业、院校: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促进教育与产业的深度融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现就推动校企合作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校企合作的重要意义校企合作是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是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的有力支撑,也是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必然要求。

通过校企合作,学校能够更好地了解企业的需求,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企业能够获得更多的人才支持和技术创新成果,提升市场竞争力。

因此,各相关部门、企业和院校要充分认识校企合作的重要性,积极参与和推动校企合作项目的实施。

二、明确校企合作的目标和任务(一)共同培养人才学校和企业要根据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趋势,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实践环节。

企业要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基地和实践指导教师,学校要为企业员工提供培训和继续教育服务。

(二)协同开展科技创新学校和企业要围绕产业关键技术和共性问题,联合开展科技研发和技术创新活动,共同承担科研项目,共享科研成果。

学校要发挥自身的科研优势,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企业要为学校提供科研经费和实验条件。

(三)促进就业创业学校和企业要加强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建立就业创业信息共享平台,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创业资源。

企业要优先录用合作院校的毕业生,学校要鼓励和支持学生到合作企业就业创业。

三、建立健全校企合作的机制和保障措施(一)建立组织协调机制成立由教育、人社、经信等部门以及企业和院校代表组成的校企合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校企合作工作。

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校企合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完善政策支持体系政府要出台相关政策,对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支持,对学校给予经费投入和政策倾斜。

鼓励金融机构为校企合作项目提供融资服务。

(三)加强监督考核建立校企合作项目的监督考核机制,对合作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

校企合作相关政策文件

校企合作相关政策文件

校企合作相关政策文件
校企合作相关政策文件通常是由教育主管部门或相关政府机构制定和发布的文件,旨在规范和促进校企合作的发展。

这些政策文件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校企合作的目标和原则:明确校企合作的目标是为了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企业竞争力。

原则是依法合规、互利共赢、质量优先、资源共享等。

2. 校企合作的范围和形式:明确校企合作的范围,包括产学合作、科技合作、技术转移、人才培养等方面。

形式包括项目合作、实习实训、技术转让、人才培养等。

3. 校企合作的支持政策:包括政策扶持、资金支持、税收优惠等方面的政策,鼓励校企合作的开展和发展。

4. 校企合作的管理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确保校企合作的顺利进行,并监督和评估合作效果。

5. 校企合作的质量评估和认定标准:制定评估标准,对校企合作的质量进行评估和认定,以提升合作效果和水平,并为优秀合作项目给予奖励和表彰。

6. 校企合作的信息共享和交流: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促进校企之间的交流和合作,推动校企合作经验的分享和借鉴。

这些政策文件旨在为校企合作提供政策支持和规范,促进产学研合作的深入发展,加强产业和教育的融合,提升人才培养的质量和企业的竞争力。

改革开放以来校企合作政策的演变与完善

改革开放以来校企合作政策的演变与完善

改革开放以来校企合作政策的演变与完善自改革开放以来,校企合作政策的演变和完善一直是国家政策调整的重要方向之一。

这个政策的演变是中国经济改革的创新之一。

这篇文章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介绍改革开放以来校企合作政策的演变与完善。

一、校企合作的提出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大批企业不断涌现,对于人才的需求也变得越来越多。

同时,高等教育系统对于社会创新人才的培养也异常重视,但传统的教育方法和培养模式已经无法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

因此,推行校企合作的提出,使得企业用更加直接、有效的方式去培养符合自己需求的人才,同时让高等院校在教学上能够和市场对接更加紧密,更快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

二、校企合作的发展阶段1、初期阶段在1990年代初期,政府大力推行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口号,吸引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创业。

当时,校企合作政策在推广方面缺少完善的制度和规范,学生和企业在合作过程中缺少有效的监督,造成了许多问题和纠纷。

因此,在这个阶段,政府针对校企合作出台了一些激励政策,如加强公告和监管机构的成立,强化校企之间的合作和交流等。

2、发展阶段在进入21世纪以来,校企合作的政策得到了更加深刻的发展。

政府不断加强对校企合作的引导和扶持,这让企业更加积极地参与校企合作之中。

同时,政府还出台了许多规章制度,对校企合作实行更加严格的监督和管理,这为校企合作提供了更加稳定和健康的基础。

三、发展策略的演变1、单一产业转化为多元化在校企合作发展的初期,政府主要推行的是以单一产业的合作为主,如硬件生产企业和高等院校在硬件开发方面的合作增多。

随着社会需求的变化和产业的多元化发展,政府和企业逐渐推行多元化的校企合作模式,包括电子商务、会计、法律、中介机构等多个领域。

2、教育上的合作——职业教育与产业需求政府加强了对于教育资源的调整和分配,通过现代职业教育的方式去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人才。

因此校企合作不再只是单纯的技术创新合作,而在教育培养上也有了广泛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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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指出“:职业教育要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

”教育部也明确提出“:职业教育要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积极鼓励校企合一、形成产教结合、校企共进、互惠双赢的良性循环职业教育模式。

”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研究和实践起步较晚,而在发达国家职业教育与企业合作早已成为一种普遍的模式,日本的职业教育被称为“企业眼中的教育”,德国的职业教育被称为“企业手中的教育”,这些国家的经验证明:校企合作对职业教育的发展、企业人才的培养、乃至整个社会经济的进步都作出了重要贡献。

发达国家之所以取得校企合作的成功在于国家法律和政策的扶持。

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我国也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校企合作的政策,笔者所在的常州近期也由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的指导意见》,确立财政专项经费奖励和扶持优秀的校企合作项目,并提出要实现校企合作的“五共”模式,即:共同建立实习就业基地、共同参与职教办学、共同培养技能人才、共同建设实训基地、共同开展技术研发。

但是,目前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政策的实施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分析和研究这些问题,并采取针对性的实施策略,将形成校企之间“合作双赢”的局面。

一、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政策实施的主要问题(一)职业院校对扶持政策学习宣传不够一些职业院校领导对有关校企合作的扶持政策不了解,学习、宣传工作做得还很不够,没有认识到职业院校在校企合作上应当起到重要的主导作用。

只有职业院校先动起来,校企合作才能达到新的高度。

(二)校企合作深度不够许多职业院校与企业的合作仅仅停留在解决部分学生就业或实习这种浅层次的合作,没有把校企深度合作作为学校发展的重要战略。

(三)职业院校自身的瓶颈一些职业院校存在管理水平落后、办学模式普教化、双师型教师严重缺乏、专业理论与实践教学脱节等问题,培养的人才与企业的生产实际脱节,学校也不能为企业发展提供技术和智力支持,失去了吸引企业的魅力。

产教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必然要求教育教学管理、师资培训和人才培养上的变革。

没有学校的变革,为校企合作做好准备,有效的合作机制是不可能形成的。

(四)企业顾虑较多目前,我国企业对校企深度合作积极性不高,认为劳动力现在是供大于求,不愿意承担义务,没有看到合作能够给企业带来重要的和长期的人才和技术上的支持。

一些企业对合作不热心,有的对优惠政策不了解,还有一些企业担心合作培养的人才不能为自己所用。

“以就业为导向,满足企业需要”是校企合作深层推进的基本原则,只有让企业尝到合作的甜头,校企合作才能实现“整体联动动、深度运作”。

二、对我国现行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政策的解读美国政策学之父拉斯韦尔认为,政策是一种含有目标、价值与策略的大型计划。

校企合作扶持政策对校企合作、特别是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起着重要的影响。

校企双方掌握和运用校企合作扶持政策,将有助于提升校企合作办学的水平,促进职业教育办学模式转变和内涵建设,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为社会经济建设服务的能力。

(一)对企业的优惠与奖励国外参加校企合作的企业大部分是一些雄厚实力的大企业、大公司或跨国集团,他们生产力水平较高,在激烈竞争中迫切需要新的技术人才,而且发达国家经历了由劳动密集型向知识密集型产业的过渡,科技发展带来社会生产部门对大量的专门人才需求,因此他们愿意与学校合作,在共同培养专门人才的同时,研发新产品。

他们能够提供较雄厚的资金参与校企合作,为校企合作提供坚实保障。

在校企合作的收益中,他们注重校企合作的成果可转化为生产力的收益和人力资本的收益。

而我国大部分企业为中小企业,技术能力普遍较低,承担技术转化失败风险的能力不强。

但我国为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也提供了一些优惠与奖励政策。

例如,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中发[2006]4号)精神,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中央和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其中涉及到七方面十九条对企业优惠政策;教育部、财政部下发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教职成[2007]4号)第十五条指出“:对积极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管理规范、成绩显著的学校和单位,以及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支付职业院校学生在企业实习的报酬、意外伤害保险等费用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0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42号)规定执行;对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同开展产学研结合,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88号)规定,予以税前扣除;对企业资助和捐赠职业院校用于教学和技能训练活动的资金和设备费用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及相关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省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产品、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国家、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优惠政策。

这些优惠政策降低企业校企合作的成本,并能够获得国家的资助,企业通过合作将得到人才、技术、资金三方面的支持。

职业院校应当向企业宣传这些政策,让企业在校企合作中得到实惠。

(二)对学校优惠政策不仅对企业有优惠奖励政策,对学校开展校企合作也有许多优惠:中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等文件都有相关规定;校企合作开展情况,作为国家重点示范性院校评估备案的必要条件(教育部和劳动保障部有关评估标准要求),有专项资金配套;对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成绩突出职业院校,将授予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中办发[2006]15号规定),有专项资金及相关优惠政策配套,并优先推荐申报中央财政实训基地建设和国家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项目(中办发[2006]15号),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重点计划项目,如中办发[2006]15号文件提出的劳动保障部与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实施的农民工培训示范基地、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的指导性计划(火炬计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973计划)、国家省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产品、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国家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 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规定,进行技术收益免税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规定: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职业院校应当充分用足用好这些优惠政策,实现职业教育的跨越式发展。

三、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政策的实施策略20世纪40年代,毛泽东同志就谆谆告诫全党:“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各级领导同志务必充分注意,万万不可粗心大意。

”实施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全面落实扶持政策,切实用足、用活、用好政策,让政策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还要掌握政策实施的策略。

(一)推进“三区联动”建设策略“三区联动”就是将高等职业教育园区、科技园区或经济园区、城区捆绑在一起,充分用活用好区域内的高等职业教育资源,带动区域内科技和文化产业发展,并形成具有产学研特点的园区化发展态势,进而打造一个城区的产业和人文特色,以产生综合效应。

推进(科技)园区、校区与城区三位一体建设,争取各方面的优惠政策。

“三区联动”可以借鉴学习的地方有:韩国的大德、日本的筑波、台湾的新竹以及上海的张江、杨浦、漕河泾、紫竹等。

(二)创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策略科技企业孵化器在我国也称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

它通过为新创办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物理空间和基础设施,提供一系列的服务支持,进而降低创业者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成功的企业和企业家。

(三)兴办校办企业策略兴办校办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策略就是学校利用校办产业实现“校企合作”。

有实力的学校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兴办企业,实施科技和经营理论成果转化;或建立开放性、企业化管理的、集教学生产科研为一体的实践教学基地。

兴办校办企业要注意两点:一是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化解学校风险;二是要增加企业科技含量,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依托行业优势策略行业自主办学或职业学校与行业协会(企业)进行全面合作。

只要在制度、组织和机制上加以完善和创新,必能有新的飞跃。

依托行业优势,走校企合作之路,回报丰厚。

依托行业优势策略,可以实现“两个转化”:把经济优势转化成学校的办学优势,又把学校的办学优势转化成为经济建设服务的优势,从而形成与经济互动的局面,达到与行业企业共赢的目的。

依托行业、产学结合的做法主要有:共建产学合作机构(支柱产业/名特优产品)、共建专业(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共建课程(精品优秀课程)、共建实践基地(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等。

(五)校企项目式合作策略校企项目式合作的策略主要有:联合申报科技项目。

可以申报高新技术产品、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国家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也可以联合举办高新技术企业,联合办学项目有:举办二级学院、专业培训(如德国的SAP)等。

(六)校企股份合作策略校企股份合作模式,即学校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以股份制形式进行合作。

企业可以是国内企业,也可以是国外企业;可以是国有企业,也可以是其他所有制形式的企业。

企业以设施、场地、技术、资金等多种形式向高职院校注入股份,并以办学者的身份直接参与办学全过程,共享办学效益。

浙江省在这方面进行了有效改革试点工作,采用如下三种形式加强校企合作:第一种模式是举办者不变,引入民办机制,按民办运行;第二种模式是引入新的举办者,联合办学,组建董事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第三种模式是更换举办者,对原校资产评估出售或租赁,公办改民办。

(七)争取捐赠项目策略争取策略是争取非营利性组织的资助,如相关基金会(包括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减灾委员会、中国红十字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老年基金会、老区促进会等近二十家机构)、政府部门(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工商联合会等)、相关企业或经济实体(设立专项基金/促进校企合作)、自办基金会或社会团体的办学捐赠,使职业学校获得办学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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