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分行安全保卫工作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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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卫安全管理制度

银行保卫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银行资产和客户资金安全,维护银行正常经营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行各分支机构和直属单位,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网点、金库、运钞车、监控系统等。

第三条银行安全保卫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三)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四)安全责任到人。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我行设立安全保卫部,负责全行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保卫部主要职责:(一)制定全行安全保卫工作规划、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二)组织实施安全保卫设施建设、维护和更新;(三)组织开展安全保卫教育培训和演练;(四)负责安全保卫检查、考核和奖惩;(五)协助处理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灾害事故;(六)向上级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安全保卫工作情况。

第六条各分支机构和直属单位应设立安全保卫机构,负责本单位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章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第七条门卫、值班、巡查制度(一)门卫、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出入管理制度,对来访人员进行身份核实;(二)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安全保卫工作不间断;(三)定期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整改。

第八条安全管理制度(一)加强银行内部管理,确保重要区域、设备、物品的安全;(二)加强员工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三)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防止操作失误导致安全事故。

第九条银行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报告制度(一)发现治安案件、涉嫌刑事案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二)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三)保护现场,确保案件调查顺利进行。

第十条安全保卫工作检查、考核以及奖惩制度(一)定期开展安全保卫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对安全保卫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三)对违反安全保卫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银行安全保卫工作若干规定

银行安全保卫工作若干规定

银行安全保卫工作若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行系统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预防案件、事故的发生,确保“人平安、钱安全、资金财产无风险”,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防范和查办金融诈骗、盗窃、抢劫、涉枪案件(以下简称四类案件)以及银行卡、计算机等案件,防范和查办绑架、爆炸、投毒等案件,防范和处置挤兑、群体上访等重大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保障银行员工人身安全和银行资金财产安全。

第三条安全保卫工作原则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各单位一把手是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安全保卫部具体负责全行安全保卫工作。

二、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原则。

安全保卫工作是一项艰苦细致的工作,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三、坚持“群防群治,领导带头”的原则。

各单位要把安全保卫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综合治理,构筑坚固的安全屏障。

四、坚持“重点突出,不留死角”的原则。

对重点安全防范部位,加强力量,杜绝隐患,做到各个环节不出问题。

五、坚持“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xx银行各支行应建立健全保卫组织机构,配备一定数量专(兼)职保卫人员。

各级领导应高度重视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

第二章安全保卫工作职责第五条安全管理委员会是行党委领导下的权力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安全保卫工作政策和法律法规,保障全行经营管理秩序及员工人身、资金财产安全。

(二)制定全行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编制本行安全保卫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掌握国家金融治安形势和本行安全保卫工作情况,适时制定和提出防范措施和建议,及时研究解决涉及全局性、倾向性的重大问题,为全行的经营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四)负责全行办公、营业场所安全管理。

对全行安全保卫工作监督检查,保障全行各项工作的安全运行。

银行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

银行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银行安全,保障银行员工、客户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银行正常营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行所有分支机构、网点及员工。

第三条安全保卫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成立银行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行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设立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安全保卫工作,并对各部门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开展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章安全防范措施第七条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执行来访登记、验证、登记制度,防止非法人员进入银行。

第八条严格执行金库管理制度,确保金库安全。

金库钥匙由专人保管,不得随意转借。

第九条加强现金、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确保账实相符。

第十条加强电子设备、网络系统安全防护,防止信息泄露和系统被非法侵入。

第十一条定期对银行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加强员工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三条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和责任人。

第十四条建立应急演练制度,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五条发生突发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安全、财产安全。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十六条对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各部门、员工的年度考核。

第十七条对在安全保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安全保卫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银行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4年银行分行安全保卫制度模版(四篇)

2024年银行分行安全保卫制度模版(四篇)

2024年银行分行安全保卫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规范全省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切实保障农村信用社员工的人身安全及资金财产的安全,维护农村信用社的正常工作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即银行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第二条安全保卫工作应始终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并紧密结合“人防、物防、技防”三种手段,共同构建全面的安全保卫体系。

第三条安全保卫工作的核心任务包括:防范抢劫、盗窃、诈骗、破坏、涉枪犯罪及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的发生,以确保农村信用社的正常工作秩序不受干扰,并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及资金财产的安全。

第四条安全保卫工作是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应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体系,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管理办法。

在评选单位综合性荣誉称号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安全责任人的评先、晋职、晋级过程中,将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五条省联社、市、州办事处(含____、____市联社)、各县(市、区)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简称县级联社)应设立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保卫部门。

县级联社应单独设立保卫部门(对于人员不足的县级联社,应争取在两年内完善机构设置),并合理配置、充实保卫人员,配备统一的服装及必要的交通、通讯工具和严格的政审,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强烈的工作责任心。

2024年银行分行安全保卫制度模版(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农村信用社员工人身安全及资金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银行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第二条安全保卫工作应始终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并将“人防、物防、技防”三者有机结合。

第三条安全保卫工作的核心任务是防范抢劫、盗窃、诈骗、破坏、涉枪事件、治安案件及灾害事故的发生,以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农村信用社员工的人身及资金财产安全。

农行_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农行_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行”)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银行资产和客户资金安全,维护银行正常营业秩序,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农行各级机构及其员工,以及与农行有业务往来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农行安全保卫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依法管理,保障安全;3. 责任明确,分工协作;4. 依靠科技,强化防范。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农行设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行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以下工作:1. 制定、修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安全保卫宣传教育;3. 监督检查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4. 处理安全保卫事件;5. 协调与公安机关等部门的联系。

第六条各级机构应设立安全保卫组织,负责本机构的安全保卫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1. 贯彻执行安全保卫管理制度;2. 组织实施安全保卫措施;3. 定期开展安全保卫检查;4. 及时报告和处置安全保卫事件。

第三章安全防范措施第七条农行应建立健全安全防范设施,包括:1. 防盗报警系统;2. 防火设施;3. 防汛设施;4. 防雷设施;5. 安全监控系统。

第八条农行应加强门卫、值班、巡逻等安全防范工作,具体要求如下:1. 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对出入人员进行严格检查;2. 定期进行安全巡逻,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3. 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做好记录,遇有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

第九条农行应加强对现金、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易损物品的管理,具体措施包括:1. 严格执行出入库管理制度;2. 定期清点,确保账实相符;3. 妥善保管,防止丢失、被盗。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条农行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银行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银行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银行安全保卫工作,保障银行资产和客户资金安全,维护银行正常经营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银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保卫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同时注重防范与处置相结合,确保银行安全。

2. 依法管理,责任到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明确安全保卫工作责任,确保安全保卫工作有序进行。

3. 科学管理,技术防范: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安全保卫水平,实现安全保卫工作的科学化管理。

4. 严格执法,奖惩分明:对违反安全保卫规定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三、安全保卫工作职责1. 银行行长为银行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行安全保卫工作。

2. 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全行安全保卫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1)制定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制度和措施;(2)组织开展安全检查、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3)组织安全保卫培训、演练和应急处理;(4)协助公安机关处理安全保卫相关案件;(5)负责安全保卫设备的采购、安装、维护和更新。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确保本部门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到位。

4. 全体员工应遵守安全保卫规定,积极配合安全保卫工作。

四、安全保卫工作内容1. 安全防范措施:(1)门卫、值班、巡查制度: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巡查制度,确保银行出入口安全。

(2)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消防、防盗、防抢、防骗等。

(3)安全保卫设施:安装、维护好各类安全保卫设施,如监控、报警、门禁等。

2. 安全检查与评估:(1)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2)对重点区域、重要设施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

3. 安全培训与演练:(1)组织员工参加安全保卫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2)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 案件处理:(1)接到安全保卫相关案件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进行处置;(2)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依法追究责任。

银行业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银行业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银行业安全保卫工作,保障银行业务的正常开展,维护客户和员工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银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银行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全行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2. 各分支机构应设立安全保卫机构,负责本机构的安全保卫工作。

3. 各部门应明确安全保卫工作职责,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三、安全防范措施1. 人员防范(1)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2)严格执行门禁制度,对进入银行的人员进行身份验证。

(3)加强巡逻检查,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24小时监控。

2. 物防措施(1)加强银行营业场所、金库、自助设备等设施的安全防护。

(2)配备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如防护栏、防盗门、监控设备等。

(3)定期检查、维护安全防范设施,确保其正常使用。

3. 技防措施(1)建立完善的视频监控体系,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实时监控。

(2)设置报警系统,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3)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安全防范水平。

4. 制度防范(1)建立健全安全保卫规章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责任。

(2)加强内部管理,严格保密工作,防止信息泄露。

(3)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应急处置1. 银行发生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

2. 事发单位应迅速报告上级部门,并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3. 事件处理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安全保卫工作。

五、监督检查1. 银行安全保卫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上级部门应加强对下级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检查指导。

3. 对违反安全保卫规定的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适用于银行业务经营过程中的安全保卫工作。

2. 本制度由银行安全保卫部门负责解释。

银行安全保卫工作规定

银行安全保卫工作规定

银行安全保卫工作规定
银行作为现代商业服务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经济财产总额巨大,业务交易频繁,因此安全保卫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银行安全保卫工作规定是针对银行安全保卫工作制定的一系列操作规范,旨在维护银行的安全稳定。

一、管理条款
1.管理层应该制定稳定的安全保卫措施,对于银行安全的各种威胁和风险进行防范和控制,并及时对外发布安全通报。

2.要成立安全保卫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

3.尽可能的保护顾客的个人财产信息,保密其账户信息,对于疑似诈骗事件及时上报并迅速处理。

4.组织各种安全训练和演习。

二、安全守则
1.门店安全:银行门店要安装监控设备,保持良好的灯光环境,保留足够的出口。

2.现金安全:现金要注意防火,防水,并妥善保管,要有专人在场监管。

3.操作安全:严格的操作规范,比如对于异地账户转账和现金取出要求在审查造成。

4.员工培训:员工应该定期接受安全学习培训,掌握各种操作规范和安全知识。

5.保密管理:员工有业务和账户权限的限制,并且要保证其密码不外泄。

三、紧急处理流程
1.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要及时把紧急情况向警方上报。

四、银行安全检查
1.银行应该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每年至少一次的全面检查,对门窗、墙体、防火、防盗设备等进行维护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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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分行安全保卫工作管理规定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XX银行XX分行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地防盗窃、防抢劫、防诈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维护正常的工作程序,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银行财产安全,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保卫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人员防范与技术防范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安全保卫责任制,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第三条安全保卫工作是分行及各部室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分行及各部室管理目标,在单位评选综合性荣誉称号中,实行“一票否决权”制。

第二章主机房的管理第四条主机房的管理由分行运营部负责。

第五条主机房管理工作要求(1)计算机系统的安全目标∶保证系统正常运行;防止利用系统作案;严禁使用计算机从事与业务无关的活动。

不得随意使用私人磁盘、游戏等软件。

不得复制、转录、泄露有关本行计算机运行环境的相关资料。

(2)主机系统管理员应全面负责机房的维护、防火及其它安全工作。

(3)非主机操作人员不得进行操作,非机房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4)对调离计算机系统工作的人员要收回钥匙及证件,退回全部技术手册及相关资料。

交接的人员要及时更换口令和机要锁。

(5)爱护机房设备,保持机器设备的清洁有序,机房内严禁堆放杂物。

(6)严禁在计算机房内大声喧哗、聊天、吸烟。

(7)下班后由机房负责人检查电源、机器设备,锁好房门。

第六条计算机终端管理(1)机器终端未经批准不得随意移动。

不得随意加装未经许可的其它设备。

(2)操作员应按照AS/400的操作流程准确登录、正确操作。

第三章营业部安全保卫工作第七条营业部安全保卫工作的宗旨,是在搞好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把防范金融风险作为首要任务来抓,把好第一关,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第七条业务设备的管理1、点钞机管理(1)柜员使用时应按照使用说明操作,防止因冒失操作致伤、致残票面。

(2)柜员负责点钞机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2、支票打码机的管理( 1 ) 打码机色带应从指定地点购买。

(2)使用支票打码机的柜员应持证或经过培训上岗,指定专人负责,其它人员严禁使用。

(3)柜员负责支票打码机的清洁卫生工作。

第八条业务结算管理1、计算机操作(1)柜员的操作号及授权记录应在有关部门备案。

(2)柜员应在授权范围内进行业务操作,严禁越权操作。

(3)柜员操作时必须使用本人口令登录,严禁以他人身份操作,个人操作密码应定期更换,防止泄密。

(4)柜员临时离岗必须退出操作画面,中午下班或离行时应关闭终端。

(5)营业部总经理、营业部主任、系统管理员等非柜员在正常情况下只能做查询业务。

(6)计算机的操作使用应指定专人签到、签退,非工作时间不得进行业务结算。

(7)在操作中如发现有异常现象应及时向系统管理员和有关部门报告。

2、重要空白凭证及有价单证的管理(1)重要空白凭证及有价单证由专人负责保管。

购入、销毁必须指定专人、专车押运。

(2)营业部管理的重要空白凭证及有价单证实行帐实分管,要求每日核对,手续严密,帐实相符。

(3)柜员管理的重要空白凭证及有价单证必须每日清点、登记、签字,确保帐实相符。

(4)需要加签的重要空白凭证及有价单证应贯彻“帐实分管,证押分管”的原则。

做到凭证、印章、密押三分管。

(5)重要空白凭证及有价单证每月要定期自查,分行主管部门进行不定期抽查。

(6)凭证管理员应对库房进行经常性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蛀等安全检查工作。

3、帐户印鉴卡片的管理(1)将帐户的印鉴卡片在计算机中建立印模档案后,并按序号大小插入卡片册中保存。

(2)指定专人负责印鉴卡片出入库的使用和保管,不得对外泄露和复制。

(3)柜员离岗应将印鉴卡片入柜锁好,避免乱放,以防丢失。

第九条业务用章、业务员人名章的管理(1)业务用章的领用应在有关部门备案,柜员使用应在营业部备案。

(2)业务用章应准确使用,并认真检查日期是否正确。

如遇补章要经营业部负责人批准,并做登记。

(3)柜员个人名章要妥善保管,临时离岗时,柜员自己应妥善保存好。

第十条库房管理1、金库管理应实行要害部位管理制,双人同入同出同操作,严禁单人在库内停留。

未经领导批准非管理人员不得入内。

柜员的钱箱要上锁入库,营业部主任每周不定期抽查现金零头并留有记录。

2、重控库、帐库、凭证库由专人管理,业务印章、印鉴卡片、帐簿、传票、重控凭证要入库上锁。

钥匙交主管负责人保管。

需调阅时必须登记备案。

3、上级主管部门检查金库时必须持有介绍信、工作证。

经查验无误后方可登记入库。

入库检查时库管员和单位领导必须在场。

夜间任何人不得入库检查。

第十一条“110”报警装置的使用和管理1、临柜人员必须熟知报警按钮及脚钩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如遇突发事件能够立即报警。

2、严禁私自拆卸、移动报警系统各个部件和位置。

如需移动时,报分行办公室批准后,由专业施工单位施工。

3、严禁“110”报警装置的误操作,一旦发生误报警要采取紧急措施并上报分行办公室。

第十二条消防器材的配置、使用和管理1、营业部按消防规定配置消防器材,配置适量灭火器。

2、全体员工需熟知本单位的消防重点部位,分清消防器材种类,掌握使用方法。

3、营业部主任对消防器材要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完好无损,安全有效。

第十三条通勤门的管理通勤门要保持常锁状态,内部人员进出营业室应随开随锁,非支行人员不得进入柜台内,如需进入应经主管行领导同意,并有专人陪同经登记后方可入内。

第十四条押运款的指挥调度工作1、押运款时必须执行有关运钞管理制度,按要求使用车辆、配备人员。

押运人员必须持警戒具、穿防弹衣、带头盔。

2、营业部所有同志均有义务、有责任积极配合接送款工作。

接包人员必须听从命令服从指挥,按要求站位并迅速将款包运至营业部内或装进款车内。

3、接送款包的人员要提前清理门前的自行车、汽车,维护行人秩序,保证运钞车停放在指定的监控范围内。

第十五条其它在营业室内不得存放个人财物及其它贵重物品。

当日业务工作结束后,营业部主任必须检查工作台的台面及抽屉,防止漏库。

同时要按安全保卫工作的检查内容逐项检查,并做好记录。

第四章风险管理部安全工作第十六条风险管理部是信贷资金运作的重要部门,它的工作目标之一是防抢、防盗、防诈骗,确保信贷资金和员工人身安全。

第十七条信贷资金的安全管理1、大额资金的取现、划转、调拨要严格按有关制度执行,按授权权限办理。

2、信贷资金的运作要严格按“三查制度”执行,落实好“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规定,并按授权权限办理业务。

防止利用信贷资金进行诈骗,确保信贷资金的安全。

第十八条存款帐户、贷款档案应设专人负责,每日入库上锁保管,定期装订入库。

严格执行《人民银行帐户管理办法》和《商行贷款档案管理办法》。

他人不得随意查看。

查询时要有手续,调阅要有记录。

第五章办公室安全工作第十九条办公室作为分行综合部门,应在分行行长的统一部署下,做好各项保障工作,协调好各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二十条分行的公章应由专人妥善保管,使用时要填写使用申请单或经行长核签。

正确使用公章,严禁在空白介绍信等一切空白纸上盖章。

对重要文件、档案要按要求设专人保管和使用。

营业室、金库门及款车的钥匙应按总行要求进行管理。

第二十一条分行保卫员安全保卫工作1、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根据总行各项安全保卫制度,结合分行行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分行“三防一保”责任制等各项安全保卫规章制度。

并采取调查研究的方式不断掌握新的信息动态,完善措施,以保证制度的实效性。

2、传达布置安全保卫工作参加总行、地区的各项有关会议后,要及时向分行领导汇报会议精神,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部署、落实相关工作,保证按时完成各项保卫工作。

3、安全防范教育根据各项保卫制度的要求,对全体员工进行经常性的防抢、防盗、防诈骗及防火灾的安全教育。

做好“全员安全教育记录”,对重点部位人员要定期进行教育、考核,并留有记录。

4、安全检查(1)按有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支行的安全检查,对各业务部门存在的问题、隐患要及时处理,制定整改措施。

特别是每月必须对火源、电源、灭火器、防卫工具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好“安全隐患整改记录”,防止出现弄虚作假现象。

(2)经常巡视营业厅的安全状况,维护良好的营业秩序。

发现可疑现象、安全隐患或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防止各类治安灾害事故和各类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

第二十二条保安员的管理1、按总行的要求对保安人员进行必要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训练,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

落实保安人员值勤和行为规范,对他们的工作和学习情况,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督促。

2、负责自卫器材的登记、交接、检查、保养及日常管理工作。

保证自卫器材性能良好并正确使用。

第二十三条保洁员的管理1、按总行的要求对保洁人员进行必要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检查,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

落实保洁人员行为规范,对他们的工作情况,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督促,确保办公环境和营业场所卫生情况达标。

2、对保洁人员应加强保密意识教育,严禁保洁人员接触我行业务资料,不得发生泄漏我行商业机密情况。

第二十四条监控系统管理1、由专人负责监控系统的调试、开机、保证监控系统正常运转。

综合柜员的监控范围,要保持良好的清晰度。

2、录像保存时间必须符合要求,任何录像调阅需经分行办公室同意。

3、每天认真填写记录,认真观察监控画面,遇有情况及时报警。

4、非监控室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不得随意查看录像资料。

营业结束后,做好交接工作。

第二十五条消防管理1、消防器材、设备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建立消防器材档案,确定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设立防火标志,不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数量、摆放位置及有效性。

按要求填写“消防工作检查记录”。

2、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对义务消防员定期进行培训,普及消防知识,学会使用灭火器材。

3、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发生火警时及时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同时迅速组织员工扑救。

第二十六条其它场所的管理其它乐场所要注意防火。

库房物品要分类摆放,不得堆放杂物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适量配置灭火器材。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分行办公室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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