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
当前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小额贷款公司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
1.资金来源不足: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存款和借款,但受到国家宏观调控以及金融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资金来源可
能会受到限制。
2.风险控制难度大:小额贷款公司面向的客户往往是信用状况
较差的个人或小微企业,而这类客户的风险较高,风险控制难度大,容易造成不良贷款。
3.市场竞争加剧:随着小额贷款市场的逐步成熟以及越来越多
的金融机构进入该市场,小额贷款公司的市场竞争不断加剧。
对于这些问题,小额贷款公司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1.多渠道筹措资金:不仅要依靠存款和借款,还可以通过发行
债券、股权融资、拓展资本市场等方式筹措资金。
2.完善风险评估体系: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估模型和风险管理机制,制定合理的风险控制策略,减少风险。
3.注重产品创新和服务升级:通过创新产品和提升服务质量,
提高市场竞争力,赢得更多客户的信赖和支持。
4.加强与监管部门的合作:落实各项合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
合规制度,与监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提高企业信誉度和市场形象。
某某小额信贷公司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

某某小额信贷公司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小企业的崛起成为了维持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力量。
而小额信贷公司的出现则为中小企业提供了大量的资金支持,成为了中小企业发展和拓张市场的重要渠道之一。
然而,由于市场竞争的加大、法规的变化和公司内部管理的不善等多种原因,许多小额信贷公司陷入了发展的困境,如何突破发展瓶颈,成为了小额信贷公司需要探讨的重要问题。
二、发展现状1、市场竞争加大小额信贷公司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从公司数量增长速度不断提高就可以看出这一点。
此外,银行、农信社等传统金融机构也进入了小微企业信贷市场,各大互联网企业也在小额贷款领域大力布局。
作为行业新贵的小额信贷公司,其在资金方面、经验积累、品牌知名度等方面都相对欠缺,进一步增加了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困难。
2、限制加剧随着金融监管的升级,领导提出了诸多限制性。
例如,小额信贷公司的贷款利率不能超过利率市场化改革后的最高贷款利率,且不能进行涉农、涉房等领域的借贷等。
叠加下,小额信贷公司在资产规模、盈利能力等方面受到了较大的影响。
3、公司经营管理不善部分小额信贷公司由于创业初期缺乏经验,没有建立严格的风险管理、贷后管理等制度,贷款发放随意,信用风险高企,账务处理不规范,导致公司财务状况严重恶化。
此外,还有部分公司由于经营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导致被相关部门暂停业务或者被勒令整改、关停等。
三、对策建议1、优化市场竞争策略优化市场竞争策略是小额信贷公司发展的关键。
目前,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只有充分了解市场需求,进行定位规划,不断改进产品和服务,才能吸引更多的用户。
同时,小额信贷公司必须注重品牌建设,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并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知名度,增强竞争力。
2、建立稳健的风险管理和贷后管理制度建立稳健的风险管理和贷后管理制度是保障小额信贷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条件。
风险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客户信息、信贷审核、财务核算、合规监管、内部控制、风险定价等方面的制度规定。
浅析小贷公司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小贷公司面临的问题及对策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小贷公司在金融市场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小贷公司作为为中小微型企业、个体经营者、农村及城市居民提供小额贷款的金融机构,不仅有助于推动民营经济的发展,还可以缓解金融机构对风险较高的个体和中小微型企业的信贷限制,同时也为一些无法从传统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消费者提供了融资服务。
小贷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为了更好地推动小贷公司的健康发展,有必要对其面临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小贷公司面临的问题1. 风险管控能力不足。
小贷公司在贷款发放和风险管控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困难。
由于其主要服务对象为风险较高的中小微型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因此在厘定客户的信用状况和还款意愿上存在着一定的难度,导致贷款违约率较高。
2. 资金成本高。
小贷公司通常无法像大型银行那样通过发行债券或吸纳存款来获得低成本的资金,相比之下,小贷公司筹集资金的渠道较为有限,因此在融资成本上通常较高,间接导致了贷款利率居高不下。
3. 监管不足。
小贷公司在监管方面相对松散,加上一些小贷公司的标准和风控措施不够严谨,导致了市场乱象丛生,一些不法分子也借机非法设立融资平台,给整个金融市场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4. 信用体系不健全。
目前中国信用信息系统建设还不够完善,小贷公司在进行风险评估时缺乏有效的信用数据支持,也难以对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进行准确评估,导致了风险控制上的困难。
5. 经营模式同质化。
大量的小贷公司都采用类似的经营模式和服务方式,导致市场竞争激烈,获客渠道重叠,市场份额争夺激烈,导致了行业整体盈利能力下降。
1. 加强风险管控能力。
小贷公司应加强对客户的风险评估与管理,建立起完善的贷前审核和贷后管理制度,提高对客户的信用调查和还款意愿的评估能力,规范借贷行为,降低违约风险。
2. 降低融资成本。
小贷公司可以通过拓宽融资渠道,增加债券发行、吸收存款等多种形式的融资方式,从而降低融资成本,减少对客户的贷款利率,提高竞争力。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现状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现状【最新版】目录一、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定义及特点二、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历程三、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现状四、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的挑战五、应对挑战的策略与建议正文一、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定义及特点小额贷款公司是指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相较于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程序更简单便捷,无需抵押资产凭证,适合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资金需求。
与民间借贷相比,小额贷款更加规范,贷款利息可双方协商。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历程自 2008 年下放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参与权限以来,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取得了迅猛的发展。
在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与变化中,小额贷款公司逐步成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现状目前,我国小额贷款公司数量众多,涵盖了全国各地。
这些公司经营规模不同,有的以服务当地经济为主,有的则开展全国范围内的业务。
在业务范围上,小额贷款公司主要面向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农村地区,提供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等多种贷款产品。
四、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的挑战尽管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迅速,但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如:资金来源有限、融资成本高、风险控制难度大、监管政策调整等。
五、应对挑战的策略与建议针对上述挑战,小额贷款公司可以采取以下策略与建议:1.多元化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小额贷款公司可以通过与银行、信托、证券等金融机构合作,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2.强化风险管理。
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贷款审核和贷后管理,降低不良贷款率。
3.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
小额贷款公司可以根据客户需求,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提高市场竞争力。
4.积极应对监管政策调整。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研究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研究
一、问题分析
1、监管不到位,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导致新兴小额贷款公司大量涌现,管理混乱。
2、资金来源不清,大量小额贷款公司缺乏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难以有效承担风险。
3、贷款利率过高,许多小额贷款公司为获得高额利润,把贷款利率提高到不合理的程度,造成贫困人口负担增大。
4、关注度低,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仍被忽视,对一些重要的政策和政策调整的反映不及时。
5、业务专业性不足,小额贷款公司人员业务知识短板比较明显。
二、政策建议
1、建立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机制,加强行业内部管理和自律,保证小额贷款公司合法、安全、可靠的运营。
2、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并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专项监督,确保资金
来源清晰、贷款资产安全。
3、控制贷款利率,采取措施调整小额贷款市场利率水平,减轻贫困人
口的经济负担。
4、提高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关注度,把小额贷款公司做为扶贫政策的
重要载体,吸引更多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创新意识的企业和机构介入。
5、加强小额贷款公司员工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专业性。
同时,政府还应积极促进小额贷款公司与高校、职业教育机构等合作,加强员工综合素质提升。
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面临的困境与对策

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面临的困境与对策小额贷款公司是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中的一种,主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由于其具有贴近实体经济、服务于小微企业等特点,近年来受到了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和广大客户的认可。
然而,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面临着一些困境,制约了其进一步发展,因此需要采取一些对策加以解决。
困境一:监管不足导致纷繁乱象小额贷款公司在发展初期因监管不足造成了市场纷繁乱象,一些公司没有资本实力和经营规范,危害了企业和社会的利益。
随着我国对小额贷款公司加强监管,该类问题已经得到了较好的治理。
但是,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体系还有待进一步细化,一些超合规运作等问题仍然存在。
对策: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是解决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中监管不足的关键。
监管部门应该更加关注小额贷款公司的运营情况,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制度、操作流程等进行完善,包括强化对小额贷款公司合规性的监管审核,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信息公开制度和资金运作制度等。
困境二:资金来源不确定小额贷款公司从事融资的一个重要问题是资金来源不确定。
小额贷款公司在初始阶段,布局范围有限,同时由于需要承受风险,资金来源也受到了较大的限制。
获得资金的难度和成本高,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造成了不小的压力。
对策:多元化金融渠道对于小额贷款公司而言,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采取多元化金融渠道以获得更加稳定和优质的资金来源。
可以通过多方渠道融资、发行理财产品等方式,寻求其他金融机构合作或融资,以增加资金来源渠道,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困境三:信息不对称导致无法实现风险定价小额贷款公司与客户的信息不对称是融资过程中的另一个主要问题,使得评估客户信用风险及相应的定价难度较大。
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和融资额度的评估不同,所对应的风险定价是不同的,小额贷款公司难以通过信息不对称并根据不同客户的合作需求给予不同的风险定价。
对策:建立风险评估体系一些小额贷款公司已经开始建立起完善的风险评估体系,以更好的了解客户实际需求、评估客户的资信,为客户定量化的风险定价。
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

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困局及政策建议传统小额贷款公司凭借其贷款业务小额、分散、灵活、快捷的特点,一定程度缓解了城乡个体工商户及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成为服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由于受政策制约,存在性质界定模糊、资金获取渠道狭窄、自身风险控制能力较弱等问题影响,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陷入困局,行业发展后劲不足,值得关注。
一、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历程2005年起,我国部分省市的县及县以下地区开始试点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国家推出大规模经济刺激政策,在各地政府的大力组织推动下,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迅猛,小额贷款公司数量由2010年的2614家快速增加至2015年的8910家。
然而,伴随经济增速放缓、小贷公司自身定位的严重错位和制度设计的缺陷,导致本该在民间金融发挥重要补充作用的小贷公司大面积陷入发展困局。
全国小额贷款公司不论从机构数量、从业人员数量、贷款余额等指标均出现了每年递减的明显下滑趋势,甚至多地出现了监管机构回收小额贷款公司营业执照的情况。
截至2020年底,全国小额贷款公司机构数量为7118家,从业人员数72172人,贷款余额8887.54亿元,较2015年巅峰时期明显下滑。
从情况来看,小额贷款公司正常经营机构数量不断减少,多家公司由于经营不善、抽逃资本或涉及非法集资案件等原因,业务实际已暂停。
据统计,2020年末,全市14家小额贷款公司中,正常经营机构6家,只收不贷6家、停止营业2家;从业人员109人,较2015年下降100人;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8.39亿元,同比下降10.06%二、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现状和困局(一)小额贷款公司不良贷款暴露较多。
小额贷款公司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市场定位偏离政策设立初衷,将资金按照“小额、分散”的原则投向“小微”和“三农”等实体经济领域,反而热衷于“垒大户”,重复授信现象较多,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严,为后期风险爆发埋下隐患。
从市监测情况来看,辖区多起信贷风险事件中,均涉及到小贷公司重复授信现象,包括双丰面粉、赛远薄钢、盛世新能源、鸿盛食品、皖一食品等企业,贷款利率普遍在20%以上。
小额贷款公司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小额贷款公司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是支持三农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作为金融市场的有益补充,对中小企业和需要燃眉资金致富的农民开辟了新的融资渠道,尤其是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在解决困难企业和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由于是一个刚发展的新生事物,小额贷款公司均处于试点阶段。
没有统一规范的管理模式,没有关于小额贷款公司业务、财务、会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可借鉴,还处于在摸索中前进。
从经营现状看,面临资金少、融资难、盈利周期长、抗风险能力弱等瓶颈问题。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小额贷款公司资本规模小,信贷供给能力有限。
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被限定在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且规定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的融入资金,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
由于小额贷款公司在正式成立前,对需求市场已进行了详细的调研,开业不到两个月注册资本就已基本占满,而需要资金扶持的企业和农民对资金的需求还有增无减,影响了企业和农民的积极性。
二是融资比例低、融资渠道窄。
按照政府出台的政策,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这就使资金规模受到了限制,制约了公司的发展。
并从目前看,大多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上市后无资金拆借权,农村信用联社也不对外拆借,只有农业银行一家可以通过批发贷款的形式融资,但至今总行也尚未出台融资政策。
三是盈利周期长。
小额贷款公司运行初,由于先期投入资金较大,本身资金规模小,形成不了规模效益,再加之农村业务成本费用较高,在资金无风险的前提下,三年内将处于微盈利状态。
如果剔除资金成本,将处于亏损状态,使以发展成立村镇银行为目标成为泡影。
四是抗风险能力弱。
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的业务品种本身就具有高风险,而农村市场贷款经营成本和管理难度大的现状很难形成自身积累,一切风险均靠公司自我消化,价格覆盖风险成本的概率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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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我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小额贷款公司作为主要面向农村、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新型经济组织,具有经营机制灵活、贷款手续简便、审批省时快捷等特点,对激活民间资本市场、缓解农村资金短缺和解决融资难问题、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目前我省小额贷款公司机构数量、资本总额、贷款余额均居全国前列。
但由于尚处于成长初期,其自身经营和外部监管方面还存在诸多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
一、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状况我省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政策引导,民企催生。
2006年中央1号文件“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允许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
大力培育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贷款组织”,为小额贷款公司的产生提供了政策依据。
近年来,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迅猛,金融机构存差逐年扩大,私有资本储备充足,民间融资日趋活跃,为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土壤。
2006年8月,在民营经济最活跃的霸州市胜芳镇,由两家民营企业发起成立了我省首家小额贷款公司——万利通小额贷款公司。
当时,我省虽不属于国家确定的五个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省份,但出于正确引导民间资本和发展地方经济的考虑,各级地方政府对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普遍持积极态度。
万利通小额贷款公司出现后引起省有关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实地考察,并召开现场会,予以大力推广。
到2008年5月末,我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到70多家,注册资金达30. 5亿元。
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出现了快速发展的好势头。
(二)加强管理,规范发展。
2008年5月银监会和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出台后,省政府迅速研究落实措施,于2008年10月印发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市场准入、经营行为、监督管理等方面对小额贷款公司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在全省开展了整合达标和重新审批工作。
从2008年11月到2009年6月,我省对已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进行了清理整顿,其中,122家达到规范标准,达标率92.4%;一些不达标的逐步退出市场,经营风险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市场秩序得到优化。
(三)有序发展,初见成效。
经过规范整合和重新审批,我省小额贷款公司稳步走上了规范运作、快速发展的轨道。
到2009年底,我省共有经省金融办审批备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小额贷款公司150家,约占全国总量的23%,注册资本达87亿元。
2009年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贷款130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发展。
与此同时,小额贷款公司的行业自律也初见端倪,逐步步入健康发展轨道。
二、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思想认识上存在障碍和误区。
由于受传统计划经济的影响,普遍存在着对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认识不到位的问题,总认为发展经济有众多正规金融机构就够了,对搞活民间资本市场讳莫如深或不屑一顾;对于解决广大农户、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的“融资难”、“贷款难”问题,没有紧迫感,缺乏责任感,更谈不上千方百计去探索和开拓新的融资渠道。
认识上的误区严重制约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
另外,也有少数人鉴于历史上曾有过令人惊恐的金融风险案例,对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心存疑虑,存在着求稳怕乱的思想,总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既然尚属试点,上级没有硬性指标,何必自讨苦吃。
这些思想无形中给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又增设了一道思想障碍。
(二)法律地位不明确,不敢理直气壮地去发展。
时至今日,发展小额贷款公司,主要还是依据国家银监会、人民银行和地方政府制定的一些文件,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地位、准入条件、运行机制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尚无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
因此,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地位不明确,其自身权益很难得到有效保护。
在实际运行中,负责行使监管职责的部门也并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监督管理没有法律依据,难免形式化、行政化和随意性。
使得监管部门不够理直气壮,放不开手脚;许多小额贷款公司也觉得限制太多,往往坐失良机,影响经济效益。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小额贷款公司一般被界定为非金融机构。
作为一个经济实体、一个公司制企业,它理应遵循《公司法》去规范运作,可现在的政府文件却规定了许多超越《公司法》之外的条条框框。
如必须几个股东、股东的股份必须符合规定比例、注册资金层层加码、不得越界经营等等,这些都是公司难以理解的事。
因此,制定专门法律法规,使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和公司依法经营,已成为加快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急需解决的一个迫切问题。
(三)政策不完善,监管需加强。
综观各地出台的政策,对小额贷款公司限制和监管政策多,鼓励和扶持政策少,审批程序复杂繁琐,准入条件苛刻,进入门槛太高,在股东数量、持股比例、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方面设限过多,使许多有能力并期望进入该领域的组织或个人望而却步。
同时,还存在着多头领导和监管,议事拖拉、行文费时、办事效率低等现象。
据反映,申办一个小额贷款公司需要100多个公章。
从各地情况看,多为由多个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日常监管往往责成某一部门兼管,监管主体不明确、不确定、不固定,有效约束不足,极易出现漏洞,引发潜在风险和增加不稳定因素。
如有的受利益驱动,违规集资融资,盲目扩大资本金规模,超规定放贷;有的由于管理经验不足和防控能力较差,一旦出现风险,往往采取非法手段,甚至使用暴力手段去收贷,给社会稳定埋下隐患;有时由于监管力量不够和经验不足,特别是对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损失拨备、贷款集中度风险、关联交易风险、资产流动性等专业和审慎监管不能有效进行,更无法开展行之有效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
(四)管理水平低,运作不规范,治理结构有待完善。
一是人员素质偏低,管理水平不高。
小额贷款公司从业人员文化水平参差不齐,业务技能普遍较差。
多数没有从事金融工作经历,且缺乏正规培训;聘请银行退休人员担任高管,也存在知识老化的问题,特别缺乏对经济形势发展变化、政策取向、产业前景敏感性和前瞻性的认知。
二是制度不完善,运作不规范。
有的小额贷款公司即使国家有规定,内部有制度,也不能严格执行,随意性比较大,违规操作时有发生。
如不坚持“小额、分散”原则,超限额贷款给一些大企业或地产商,违背了国家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的初衷。
三是防风险能力差,防控措施待加强。
小额贷款公司是金融机构的衍生品,也是高风险产业。
由于防风险经验缺乏,配套措施不完善,致使贷款被骗或形成呆账的现象时有发生。
如2008年唐山市某小额贷款公司未按照单笔贷款不得超过资本金5%的原则,对某企业贷款1000万元,用于偿还到期银行贷款。
由于银行未对企业续放贷款,小额贷款公司强力清收400万元后有600万元形成风险。
四是治理结构欠佳,有效制衡缺位。
多数小额贷款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不能严格按照公司制或股份制原则运作。
一些主投资人往往通过近亲属变相入股等方式,形成主投资人绝对控股的“一长独大”现象,放贷决策个人专断,在公司内部形不成有效制衡机制,其他股东作用难以发挥,利益难以保证。
三、加快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的对策与建议(一)进一步解放思想,高度重视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搞活民间资本市场的积极作用。
要充分认识小额贷款公司是解决广大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途径之一,在试点工作中勇于创新、敢于负责、放手探索、大胆试验,做到在探索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提高。
一方面要积极审慎地扩大试点范围和数量,扩大覆盖面,以满足中小企业日益增长的需求。
另一方面,鉴于小额贷款公司经营定位是“支农”和“支小”,服务对象以低端客户为主,地方政府要正确引导其经营投向,对真正“支农”和“支小”的,在税收方面给予适当优惠,在创建初期可以免征或减征。
同时,积极探索构建财政风险担保与损失补偿机制,充分发挥财政对小额贷款公司信贷投放的杠杆作用。
(二)制定专门地方法规,明确小额贷款公司法律地位,依法监管和经营。
鉴于当前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法规缺位,应尽快制定《河北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明确小额贷款公司法律地位、法人条件、经营范围、业务规范、行为准则、处罚规定和执法主体,为保护小额贷款公司的合法权益和进行有效监管提供法律依据。
同时,考虑到小额贷款公司有利于激活民间资本,对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增加社会资金供给、优化资本配置、促进良性竞争具有积极作用,要按照《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中由一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的规定,在法人治理、风险控制、经营管理及支农服务等方面达到标准和条件成熟时,允许小额贷款公司向村镇银行转制,列入银行业金融机构管理序列。
(三)建立既严格审慎又符合实际的准入制度和强有力的监管体系。
在国家出台专门法律法规前,小额贷款公司应遵循《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去规范。
鉴于目前准入条件太高,操作程序复杂,甚至有些脱离实际的状况,应将准入条件回归到国家银监会提出的标准或略有提高,切不可层层加码。
如股东人数可多可少,不要一律看齐;注册资金上下要有一个幅度,不宜规定太死;经营区域不宜限制过死,企业毕竟要讲经济效益;银行资信证明、法律意见书等自然人不易取得的证明文书,也不必作为强制条件,以防出现弄虚作假,适得其反。
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各级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主体和监管职责,建立风险处置预案,提高综合监管能力。
省政府有关部门应建立健全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体系和制度,根据各地经济发展需要和管理能力,科学规划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数量,按照“谁审批设立、谁负责监管、谁处置风险”的原则,切实承担起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责任,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防范可能引发的各类金融风险。
各级银监机构要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及其改制为村镇银行的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股东任职资格、公司治理、注册资本真实性的审查及是否超范围经营;人民银行主要负责开户和账户封闭管理等。
(四)加强制度建设,提高防控风险能力。
要切实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的基本制度建设,可参照银行类金融机构的财务管理、贷款管理、岗位责任、风险防控等制度,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符合公司实际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坚决克服不按制度办事或有制度不执行的的不良倾向;要建立精干高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能作用和相互制衡的决策机制,不断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防控风险的能力;要联合人民银行、银监局及有条件的高等院校为小额贷款公司开展专业培训,尽快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改变目前的粗放经营状况。
(五)加强业务指导,开展行业自律。
小额贷款公司是正处于成长初期的新生事物,政府应切实加强相关的理论政策研究,并在发展环境、信息服务、人才引进、经验交流等方面给以适当的帮助,进行有效地业务指导,促进其健康发展。
我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正在酝酿成立,政府应给以支持,鼓励其在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方面协助有关部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使之在为“三农”和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中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