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数字版权保护构建国家级统一数字版权公共服务平台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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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家版权局网站内容建设工作的通知-

国家版权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家版权局网站内容建设工作的通知-

国家版权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家版权局网站内容建设工作的通知正文:---------------------------------------------------------------------------------------------------------------------------------------------------- 国家版权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家版权局网站内容建设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各副省级城市版权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中国版权协会、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国家版权局网站(网址:)自2000年9月开通以来,在加强版权信息公开、扩大版权宣传影响、震慑侵权盗版行为、提升版权服务水平、促进版权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适应党和国家办好政府网站的新要求,进一步提升国家版权局网站的质量和水平,经不断调整改进,国家版权局网站于2012年3月1日正式改版上线。

新版网站通过优化网站栏目、页面展示效果,突出网站重要栏目,使网站重点内容更加醒目,更加适合目前用户阅读网页的习惯;同时,对网页色彩进行重新定位,进一步突出了网站的权威性、时代感。

为保证国家版权局新网站信息采集的全面准确,充分反映各单位各部门的版权工作,突出时效性、权威性,发挥国家版权局网站在版权监管、宣传和服务等领域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央领导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1]40号)要求,结合国家版权局实际,现就加强国家版权局网站内容建设工作做如下通知:一、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信息中心三定方案,国家版权局委托信息中心承担国家版权局网站的内容维护工作;二、信息中心运行维护部设专门人员负责网站信息采集工作,对外采集信息电子邮箱地址为:***************,报送信息邮件标题格式为“信息标题+报送单位名称”;三、请各收文单位指定专门的版权信息报送员,负责收集整理所在地区、部门及行业的版权工作相关信息并及时向信息中心报送;四、信息报送工作应作为衡量各地区、各部门版权工作开展成效的一个重要依据。

保护数字版权的措施

保护数字版权的措施

保护数字版权的措施引言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技术的进步,数字内容的传播和使用变得越来越便捷,数字版权问题也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话题。

保护数字版权的措施至关重要,不仅需要在法律层面加强保护,还需要通过技术手段确保数字内容的合法使用。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保护数字版权的措施。

数字版权保护的重要性数字版权保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直接影响到数字内容创作者的权益。

如果数字内容没有得到适当的保护,将很容易被盗版、侵权等行为侵犯,从而导致作者无法获得应有的回报。

保护数字版权不仅可以激励创作者持续创作,还可以促进数字内容产业的发展。

数字版权保护的措施1. 法律保护法律是保护数字版权的基础,它为版权持有者提供了合法的维权途径。

国家和地区的版权法律规定了数字版权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保护措施等内容,对于侵犯版权的行为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负责机构。

2. 数字水印技术数字水印技术是一种在数字内容中嵌入特定的标识信息的技术手段,可以用于追踪和识别盗版行为。

数字水印可以在不影响内容质量的情况下将标识信息嵌入到数字内容中,只有具备特定解码技术的用户才能提取出水印信息。

3. 数字版权管理系统(DRM)数字版权管理系统是一种通过技术手段对数字内容进行管理和保护的系统。

DRM可以通过限制内容的使用次数、使用期限、授权范围等方式来保护数字版权,同时还可以监控和追踪盗版行为,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止和打击。

4. 数字版权认证数字版权认证是一种通过技术手段对数字内容进行认证和验证的方法。

认证系统可以对数字内容进行加密和签名,确保其完整性和真实性,同时还可以防止内容被篡改和仿冒。

5. 数字版权保护协议数字版权保护协议是数字版权持有者与其他相关方之间达成的合作协议。

通过签署版权保护协议,各方可以明确各自的权益和责任,并约定在数字内容使用、分发等方面的规范和限制,从而达到保护数字版权的目的。

结论保护数字版权是维护创作者权益、促进数字内容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数字化出版产业版权保护问题与解决方案

数字化出版产业版权保护问题与解决方案

数字化出版产业版权保护问题与解决方案近年来,随着数字技术的不断发展、互联网的普及,数字化出版产业的规模不断扩大,然而,伴随着数字化出版产业的发展,版权保护问题也随之而来。

数字化出版产业的版权保护是数字化出版产业发展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关键性问题。

本文将从数字化出版产业版权现状、数字化出版产业版权保护问题以及数字化出版产业版权保护的解决方案三个方面进行探讨,旨在为数字化出版产业打造良好的版权保护环境提供思路和方向。

一、数字化出版产业版权现状数字化出版产业版权侵权问题是由于数字化出版技术的发展快速,版权意识相对落后且缺乏有效手段,以及监管不健全等诸多因素导致的。

数字化出版产业的版权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盗版问题盗版是数字化出版产业版权问题的主要表现之一,盗版主要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直接盗版即将作者的作品进行非法复制和传播;另一种是基于正版创作衍生而来的盗版,如《哈利·波特》、《魔兽世界》等知名作品衍生出大量非法作品,导致版权纠纷频繁发生。

2.侵权抄袭问题除了盗版问题外,数字化出版产业还存在大量的侵权抄袭问题,如对作者作品进行篡改、二次创作等行为,导致原版权人权益受损。

3.“黑市”问题数字化出版产业版权问题的另一个表现形式是“黑市”问题。

现如今,数字化出版产业的盗版产业链已经形成规模,盗版产业通过非正常渠道销售盗版作品,进一步破坏正版市场秩序。

二、数字化出版产业版权保护问题数字化出版产业版权保护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监管不力数字化出版产业版权保护的第一关卡是监管。

然而,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监管难度也越来越大。

监管不力导致盗版产业链的形成,数字化出版产业版权受到严重侵犯,给数字化出版产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影响了数字化出版产业的健康发展。

2.法律规定不完善在数字化出版产业中,数字版权的保护缺乏法律依据。

因此,我们需要尽快制定、完善相应的法律规定,以确保数字出版产业的版权得到有效保护。

浅析数字内容的版权保护与建议

浅析数字内容的版权保护与建议

浅析数字内容的版权保护与建议作者:刘勇来源:《信息安全与技术》2014年第07期【摘要】数字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互联网、电信移动网络等新兴传输方式和手机、机顶盒、电脑等多媒体终端极大地拓展了数字内容的传输范围。

数字内容版权保护的问题日益突出,本文从立法和技术角度阐释了数字内容的版权保护,并提出了数字内容版权保护的建议。

【关键词】数字版权;DRM;视频指纹;数字水印;防盗链The Copyright Protection and Suggestion of Digital ContentLiuYong(Information Center of GAPP Beijing100052)【 Abstract 】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and wide application of digital technology, emerging transmission way such as Internet, mobile Internet and multimedia terminalsuch as mobile phones, set-top boxes, computer greatly expand the transmission range of digital content. The issues of content copyright protection is becoming increasingly prominent, this article explains the copyright protection of digital content from the legislative and technical aspects,and give the suggestions of digital content copyright protection.【 Keywords 】 digital copyright; video fingerprint; digital watermark; anti-leech1引言数字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互联网、电信移动网络等新兴传输方式和手机、机顶盒、电脑等多媒体终端极大地拓展了数字内容的传输范围。

互联网时代的数字版权保护问题

互联网时代的数字版权保护问题

互联网时代的数字版权保护问题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数字内容的传播方式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然而,数字版权问题也随之而来。

在这个数字时代,保护数字版权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互联网时代数字版权保护所面临的问题及相关的解决方法。

一、互联网对数字版权的挑战随着数字内容的普及和互联网的无边界性质,数字版权的被侵犯问题日益突出。

互联网允许用户分享和复制数字内容,这给版权保护带来了困难。

盗版、侵权和未经授权的传播现象大量存在,导致版权持有者无法从其创作中获得应有的回报。

二、数字版权保护的现状目前,包括版权法、技术保护措施和合作机制在内的多种手段被应用于数字版权保护。

1. 法律手段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保护数字版权免受侵犯。

例如,著作权法规定了对数字内容的保护措施,侵权者可能面临诉讼和经济赔偿。

2. 技术保护措施数字版权保护主要包括数字水印和数字版权管理(DRM)等技术手段。

数字水印可以在数字内容中嵌入信息,用于追踪和识别内容的来源,从而减少盗版行为。

DRM则通过加密和许可管理等方式,限制数字内容的复制和传播。

3. 合作机制版权保护也需要相关方的合作。

数字内容提供商与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可以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努力保护数字版权。

例如,通过数字版权授权和收入共享机制,确保版权持有者能够获得合理的经济回报。

三、数字版权保护的挑战与反击互联网时代的数字版权保护依然面临种种挑战。

1. 技术难题新兴的数字内容分享技术给版权保护带来了挑战。

例如,虚拟私人网络(VPN)和区块链等技术可以绕过传统的版权保护手段,进一步加剧版权侵犯问题。

解决这些挑战需要不断发展更新的技术保护手段。

2. 跨国问题数字内容在国际范围内流动,跨国版权保护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不同国家的版权法律和法规存在差异,如何在各个国家之间进行合作,以建立更强有力的国际版权保护体系,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3. 公众意识加强公众对数字版权保护的认识和意识也是一个挑战。

尽管有很多人支持版权保护,但仍存在不少用户习惯于免费获取数字内容的观念。

数字版权管理解决方案

数字版权管理解决方案

数字版权管理解决方案
《数字版权管理解决方案》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数字内容的流通,数字版权管理成为了一项重要的议题。

许多个人和企业都面临着数字内容被盗版和非法传播的问题,导致了版权受损和商业利益受损。

因此,寻找一种有效的数字版权管理解决方案成为了迫切的需要。

数字版权管理解决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手段和法律手段两方面。

在技术手段方面,数字水印技术成为了一种被广泛采用的方式。

通过在数字内容中添加不可见的标识符,可以追踪内容的流通和使用情况,从而保护版权。

此外,数字版权管理系统可以通过加密和许可控制,确保数字内容只能在授权的平台上使用。

在法律手段方面,一些国家和地区出台了专门的数字版权保护法律,规范了数字内容的使用和分发,加强了对盗版行为的打击。

同时,一些国际组织也通过合作协议,加强了跨境版权保护和合作打击盗版行为。

除了技术手段和法律手段,数字版权管理解决方案还需要行业和社会的共同努力。

数字内容提供商和平台需要加强合作,建立更加有效的版权保护体系。

消费者也需要增强版权意识,选择正版渠道获取数字内容,共同维护数字版权。

综上所述,数字版权管理解决方案需要技术手段、法律手段以及行业和社会的共同努力,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地保护数字内容的版权,推动数字内容产业健康发展。

希望随着各方的努力,
我们能够建立起更加完善的数字版权管理体系,保护好创作者的合法权益。

数字版权保护的问题与解决方案

数字版权保护的问题与解决方案

数字版权保护的问题与解决方案第一章:引言1.1 研究背景和目的- 对数字版权保护的重要性进行介绍- 阐明研究目的及意义1.2 文章结构介绍- 简要介绍后续章节的内容第二章:数字版权保护的概述2.1 数字版权的定义和范围- 解释数字版权的概念及相关领域- 界定数字版权保护的范围2.2 数字版权保护的挑战- 分析数字化带来的版权保护挑战- 详细介绍数字版权保护存在的问题第三章:数字版权保护的问题3.1 盗版和侵权问题- 系统分析盗版和侵权行为的影响- 介绍盗版和侵权的主要类型和案例3.2 技术保护手段的不足- 评估当前常用的数字版权保护技术- 讨论这些技术存在的不足和容易被绕过的问题3.3 法律与层面的问题- 研究数字版权相关的法律和- 分析现行法律和的弊端和解决方案第四章:数字版权保护的解决方案4.1 加强技术保护手段- 探讨新兴的数字版权保护技术- 分析这些技术的可行性和有效性4.2 强化法律与保护- 提出完善数字版权相关法律和的建议- 讨论如何加强法律的执行力度4.3 推动产业链协同合作- 分析数字版权保护需要各方共同合作的重要性- 提出加强产业链合作的具体措施和建议第五章:案例分析与实证研究5.1 选取实证案例进行分析- 选择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实际案例- 对这些案例进行详细分析和研究5.2 分析案例的成功与失败原因- 总结案例中成功的保护经验和失败的教训- 提出改进和借鉴的方案第六章:未来数字版权保护的展望6.1 数字版权保护的未来发展趋势- 探讨数字版权保护的未来发展方向- 分析数字版权保护随着技术与产业的发展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6.2 对未来数字版权保护的建议- 提出进一步发展数字版权保护的建议- 探讨如何打造更完善的数字版权保护体系第七章:结论7.1 主要研究发现总结- 简要总结研究过程中的主要发现和结论7.2 研究不足和进一步研究方向- 分析研究过程中的不足之处- 提出进一步研究的方向和建议以上是《》课题报告的主要章节安排,每个章节将有助于实现整篇报告的完整性和逻辑性,帮助读者理解数字版权保护的挑战和解决方案。

国家版权局关于加强国家版权局网站建设工作的通知-国权[2003]9号

国家版权局关于加强国家版权局网站建设工作的通知-国权[2003]9号

国家版权局关于加强国家版权局网站建设工作的通知正文:---------------------------------------------------------------------------------------------------------------------------------------------------- 国家版权局关于加强国家版权局网站建设工作的通知(国权[200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国家版权局政府网站自2000年9月正式开通以来,在促进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的沟通,加强版权行政执法,宣传普及版权保护知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国家版权局在建设政府网站时,虽然在栏目设计上下了很大功夫,但由于受人力、财力和技术手段诸多方面的限制,网站内容不够充实,不能满足栏目设置要求,特别是未形成国家局与地方版权局信息传递和工作互动的有效机制,政府网站的功能未得到充分利用。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关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作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要求,国家版权局决定对其政府网站进行全面改版,并于近期正式开通。

为加强国家版权局政府网站建设,充分发挥电子政务的加强版权社会监管、行政执法、普法宣传等方面的作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国家版权局政府网站的改版情况2002年10月起,国家版权局网站改版工作开始启动,2003年2月底,网站改版工作基本完成。

此次改版的主要目的是:充分利用国家版权局政府网站和互联网的信息交流平台,促进版权社会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提高版权管理部门的执法效率;强化著作权法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社会和公众的著作权保护意识;加强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的信息交流,及时反映全国版权保护工作动态;转变工作作风,增强版权行政管理部门的社会服务功能,为社会和公众提供便捷有效的版权法律知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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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数字版权保护构建国家级统一数字版权公共服
务平台的提案
摘要: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第0123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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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关于加强数字版权保护构建国家级统一数字版权公共服务平台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办理
提案人:民进中央
主题词:广电和出版,出版,司法解释
提案形式:党派提案
内容:
解决好版权问题是发展大众数字出版的关键。

然而,新技术、新科技使得不法盗版者侵权成本大大降低、传播更加便利,而权利人的维权成本和难度却不断上升。

数字盗版已经影响了数字出版行业的健康发展,严重损害了著作权人和合法内容商的合法权益,打击了作者的内容创作积极性,成为阻碍数字出版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

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完善数字出版法律、法规等制度的立法工作。

一是要完善“通知”与“删除”制度。

首先,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针对通知与删除制度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权利人的举证责任。

现实中,尤其是涉及到大规模版权事件时(如“百度文库”事件),对于权利人的举证责任的要求,往往会加重权利人的负担,因此,须出台符合法律规范的、更为便捷的版权通知方式。

比如:权利人只需提出异议,则网络服务提供商有权要求上传人提供版权文件,如不能提供,就要对作品进行屏蔽处理,这样做可减轻著作权人维权负担,平衡权利人的弱势地位,从而进一步保护权利人利益。

再者,应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使用其提供服务的用户(暨可以通过其服务的进行内容上传的用户)提供基本完备的资料,并进行一定程度的认证,如发生内容纠纷,可以授权网络服务提供商向权利人提供内容上传者的基本信息,以便权利人主张其要求。

第三,《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对于权利人进行通知的形式进行了要件要求,而《侵权责任法》对于被侵权人的通知,没有规定进行通知的要件要求,这两处规定不统一,在实际操作中就会出现执行层面的问题,应尽快出台相应司法解释或实施细则,实现二者的统一。

二是明确《著作权法》侵权赔偿标准。

目前国内著作权侵权赔偿原则采用的是填平原则,填平原则首先依据侵权人的实际获利或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但一般情况下这两者都难以计算。

目前司法实践中,多数会依据著作权法规定由法院进行自由裁量,而自由裁量的依据为稿酬付酬标准,我国的文字作品著作权付酬标准自1999年之后就没有再更新过。

司法系统只能沿用过时的稿酬标准,这显然已经不能真正弥补著作权人的损失。

另外,各地判决网络著作权侵权的赔付标准非常不统一,也没有统一的操作规范,对此必须进行修订和细化。

除此之外,针对侵权行为恶劣,须引入惩罚性赔偿的原则,
同时法官自由裁量的赔偿标准应相应提高,加大惩罚力度。

二、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关注数字著作权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版权行政执法的协查机制。

对著作权人提出的构成行政执法监管的侵权行为按就近著作权人的原则进行立案调查,充分利用行政监管部门的资源优势,进行全国协查,最大限度的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行政执法应与著作权人采取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进行联动。

民事赔偿和行政处罚并举,将加重盗版侵权的代价,有利于净化版权市场。

三是通过政府行为,在全民中普及和推广著作权知识,提升全民著作权保护的意识,在社会中倡导尊重知识、重视著作权的良好风气。

三、构建国家级统一的数字版权公共服务平台。

这是从根本上规范和促进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有效措施。

目前全国各地虽都有一些规模大小不等的版权交易平台,但没有数字版权公共服务平台,也缺乏全国性的的数字版权交易平台。

现存的交易平台多局限在某一地区,而且成立时间普遍偏短、规模偏小,在交易规范、标准方面都很不完善。

因此,应尽快整合各地版权交易平台,构建国家级的统一数字版权公共服务平台,为数字出版行业提供全面的基础性和导引性服务,同时建立全国性的数字版权交易市场,整合现有的市场,统一交易制度和标准,以规范交易秩序、降低交易成本,推动行业的良性发展。

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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