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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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汇总表

�
3,用地平衡 , 用地面积(公顷) 占总用地比例(%) 人均(平方米)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项目名称 401 402 403 404 405 406 407 408 409 410 411 412 413 414 415 416 417 418 419 420 421 422 423 424 425 426 427 428 429 430 431 432 433 高中 初中 小学 幼儿园 综合医院 专科医院 门诊部 社区健康服务站 区级文化中心 居住区级文化站 居住小区级文化站 居住区级体育活动中心 居住小区级体育活动中心 街道办事处 社区服务中心 居委会 社区服务站 派出所 社区警务室 居住区级肉菜市场 居住小区级肉菜市场 邮政支局 邮政所 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 大中型垃圾转运站 小型垃圾收集站 公共厕所 环卫工人作息室 消防站 公交首末站 社会停车场 110KV变电站 公园
502 主干路 503 次干路 504 支路 合计
50-69 30-49 15-29
0.8-1.2 1.2-1.4 3.0-4.0 5.3-8.0
其他 参照东莞标准 参照东莞标准 参照东莞标准 参照东莞标准 参照东莞标准 参照东莞标准 参照东莞标准 参照东莞标准 参照东莞标准 参照东莞标准 参照东莞标准 参照东莞标准 参照东莞标准 参照东莞标准 参照东莞标准 参照东莞标准 参照东莞标准 参照东莞标准 参照东莞标准 参照东莞标准 参照东莞标准 参照东莞标准 参照东莞标准 参照东莞标准 参照东莞标准 参照东莞标准 每平方公里不少于3个 参照东莞标准 参照东莞标准 参照东莞标准 参照国家标准,一人一平方米 参照东莞标准 参求 用地面积(平方米) 数量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用地面积 数量 班 班 班 班 班 班 班 班 班 班 班 班
11经开单元地块指标控制表

55 55 55 55 55 55 35 35 35 50 55 55 45 — — 5 — — — 5 — — 5 5 — — — 60 55 —— 60 57 45 60 ——
15 15 15 15 15 15 30 30 30 10 15 15 15 80 80 65 80 80 90 65 80 80 65 65 90 80 90 15 10 75 15 15 20 15 75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商务用地 商务用地 商务用地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公园绿地 公园绿地 公园绿地 公园绿地 公园绿地 防护绿地 公园绿地 公园绿地 公园绿地 公园绿地 公园绿地 防护绿地 公园绿地 防护绿地 一类工业用地 一类工业用地 公园绿地 一类工业用地 一类工业用地 一类工业用地 一类工业用地 公园绿地
W1 W1 W1 W1 W1 W1 B2 B2 B2 W1 W1 W1 W1 G1 G1 G1 G1 G1 G2 G1 G1 G1 G1 G1 G2 G1 G2 M1 M1 G1 M1 M1 M1 M1 G1
1029281 125846 48536 162032 175331 84039 135110 40198 35200 28371 16474 33234 31019 127430 672 7011 17145 2669 3131 14347 2422 6576 6613 13004 3991 16040 11122 1151439 49027 97981 81125 5155 9485 64922 31499 4513 3410
M1 M1 G1 G1
108729 14076 3524 7888 490874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附表1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地块编码
用地性质代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
容积率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m)
绿地率
(%)
配套设施项目
备注
设施名称
建设规模方式
02-01
G1
公园绿地
18626.52
-
-
-
≥75
02-02
M1
一类工业用地
168376.28
≥1.0
≤63
-
≥20
机械采油井、石油天然气站场及油罐区等外壁与周边建(构)筑物、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不得小于60米。
02-06
G1
公园绿地
22582.63
-
-
-
≥75
02-07
M1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一类工业用地
300295.32
≥1.0
≤60
-
≥20
02-08
E1
水域
15888.19
-
-
-
-
02-09
H5
采矿用地
3504.84
-
-
-
-
机械采油井、石油天然气站场及油罐区等外壁与周边建(构)筑物、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不得小于60米。
02-10
02-03
G1
公园绿地
17435.21
-
-
-
≥75
02-04
M1
一类工业用地
104547.64
≥1.0
≤60
-
≥20
机械采油井、石油天然气站场及油罐区等外壁与周边建(构)筑物、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不得小于60米。
地块编码
用地性质代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
容积率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m)
绿地率
(%)
配套设施项目
备注
设施名称
建设规模方式
02-01
G1
公园绿地
18626.52
-
-
-
≥75
02-02
M1
一类工业用地
168376.28
≥1.0
≤63
-
≥20
机械采油井、石油天然气站场及油罐区等外壁与周边建(构)筑物、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不得小于60米。
02-06
G1
公园绿地
22582.63
-
-
-
≥75
02-07
M1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一类工业用地
300295.32
≥1.0
≤60
-
≥20
02-08
E1
水域
15888.19
-
-
-
-
02-09
H5
采矿用地
3504.84
-
-
-
-
机械采油井、石油天然气站场及油罐区等外壁与周边建(构)筑物、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不得小于60米。
02-10
02-03
G1
公园绿地
17435.21
-
-
-
≥75
02-04
M1
一类工业用地
104547.64
≥1.0
≤60
-
≥20
机械采油井、石油天然气站场及油罐区等外壁与周边建(构)筑物、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不得小于60米。
规划用地控制指标一览表

机动车停车场(库)
-
每个独立的居住、中小学、文化设施、体育、医疗卫生、商业用地地块内均应设置
宜设于居住单元的出入口。
母婴室
2
20-017-K01-02、20-023-K01-01
每处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的独立母婴室,并配备基本设施,且不应与厕所共用一室。
8
行政管理
人防设施
规划地块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8%配建6级以上(含)防空地下室。防空警报设施应与城市防空要求相适应,根据人防专项规划要求,城乡规划区域内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防空警报布局网格图的要求,安装防空警报设施。
热交换站
9
20-011-K01-02、20-012-K01-02、20-013-K01-02、20-014-K01-02、20-016-K01-01、20-017-K01-02、20-021-K01-03、20-022-K01-02、20-024-K01-02
每处占地面积约200~300平方米,可结合小区规划及大型公共建筑设计安排布置。
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生均用地指标为20平方米/生。
小学
1
20-015-K01-01
服务半径不大于500米,生均用地指标为17平方米/生。
幼儿园
2
20-012-K01-02、20-022-K01-02
生均用地面积不小于18平方米/生, 20-012-K01-02、20-022-K01-02地块内均为12班幼儿园,每所用地规模应不小于6480平方米。
垃圾转运站
1
20-024-K01-02
用地面积600‐1000平方米,应独立占地,采用压缩式设施,力求垃圾存放和转运不外露,与周围建筑物的间隔不应小于10米。
非机动车存车处
-
每个独立的居住、中小学、文化设施、体育、医疗卫生、商业用地地块内均应设置
宜设于居住单元的出入口。
母婴室
2
20-017-K01-02、20-023-K01-01
每处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的独立母婴室,并配备基本设施,且不应与厕所共用一室。
8
行政管理
人防设施
规划地块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8%配建6级以上(含)防空地下室。防空警报设施应与城市防空要求相适应,根据人防专项规划要求,城乡规划区域内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防空警报布局网格图的要求,安装防空警报设施。
热交换站
9
20-011-K01-02、20-012-K01-02、20-013-K01-02、20-014-K01-02、20-016-K01-01、20-017-K01-02、20-021-K01-03、20-022-K01-02、20-024-K01-02
每处占地面积约200~300平方米,可结合小区规划及大型公共建筑设计安排布置。
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生均用地指标为20平方米/生。
小学
1
20-015-K01-01
服务半径不大于500米,生均用地指标为17平方米/生。
幼儿园
2
20-012-K01-02、20-022-K01-02
生均用地面积不小于18平方米/生, 20-012-K01-02、20-022-K01-02地块内均为12班幼儿园,每所用地规模应不小于6480平方米。
垃圾转运站
1
20-024-K01-02
用地面积600‐1000平方米,应独立占地,采用压缩式设施,力求垃圾存放和转运不外露,与周围建筑物的间隔不应小于10米。
非机动车存车处
街坊地下空间使用控制指标一览表

7.现状110千伏架空XX线两侧**15米范围内、220千伏架空XX线两侧**20米范围作为XX线临时防护范围,XX线改造入地后方可按照规划用地开发建设.
续XX19—00501、19—00801、19-01001、19—02101、19—06801、19—07001街坊控制指标一览表
地块编号
19-01001-01
**间距
**间距标准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50180—93)》(2021年版)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50352—2021)》有关规定
防火间距
防火间距标准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50016—2021)》有关规定
规
定
性
指
标
地块面积
平方米
8530
18478
23658
1659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
XX19—00501、19-00801、19-01001、19—02101、19—06801、19-07001街坊控制指标一览表
地块编号
19-00501—01
19-00501-02
19—00801-01
19—00801—02
强
制
性
指
标
用地性质
二类居住用地
(R2)
防护绿地
(G2)
二类居住用地
(R2)
防护绿地
环境要素
注重沿路景观的塑造,处理好建筑与道路的关系;小品设施应现代简洁,同时体现中原文化特色;注重开敞空间和绿地的营造,XX宜人的公共活动空间。
备
注
1。居住用地建设开发时容积率应大于1。1。
2.19-00801-01地块内应配建1所6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3240平方米,幼儿园均应有XX的院落和出入口。
续XX19—00501、19—00801、19-01001、19—02101、19—06801、19—07001街坊控制指标一览表
地块编号
19-01001-01
**间距
**间距标准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50180—93)》(2021年版)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50352—2021)》有关规定
防火间距
防火间距标准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50016—2021)》有关规定
规
定
性
指
标
地块面积
平方米
8530
18478
23658
1659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
XX19—00501、19-00801、19-01001、19—02101、19—06801、19-07001街坊控制指标一览表
地块编号
19-00501—01
19-00501-02
19—00801-01
19—00801—02
强
制
性
指
标
用地性质
二类居住用地
(R2)
防护绿地
(G2)
二类居住用地
(R2)
防护绿地
环境要素
注重沿路景观的塑造,处理好建筑与道路的关系;小品设施应现代简洁,同时体现中原文化特色;注重开敞空间和绿地的营造,XX宜人的公共活动空间。
备
注
1。居住用地建设开发时容积率应大于1。1。
2.19-00801-01地块内应配建1所6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3240平方米,幼儿园均应有XX的院落和出入口。
控制指标一览表

03-04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55
1.6
35
35
——
保留现状
03-05
U
公用设施用地
1.64
——
——
——
井水厂
保留现状
03-06
R
居住用地
8.20
1.4
45
40
——
应混合不小于15%的商业用地面积(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50%、绿地率不小于20%)
03-07
R
居住用地
2.56
保留现状
01-19
R
居住用地
0.84
1.3
45
40
——
保留现状
01-20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0.73
1.0
35
35
——
——
01-21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0.95
1.5
35
——
菜市场
规划许可(2012年12月,文件号:2012蓟县规条申字0077)
01-22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1.16
1.0
——
R
居住用地
3.68
1.5
45
40
——
保留现状
04-05
R
居住用地
4.65
2.6
45
40
——
保留现状
04-06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32
1.0
50
35
——
——
04-07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47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55
1.6
35
35
——
保留现状
03-05
U
公用设施用地
1.64
——
——
——
井水厂
保留现状
03-06
R
居住用地
8.20
1.4
45
40
——
应混合不小于15%的商业用地面积(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50%、绿地率不小于20%)
03-07
R
居住用地
2.56
保留现状
01-19
R
居住用地
0.84
1.3
45
40
——
保留现状
01-20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0.73
1.0
35
35
——
——
01-21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0.95
1.5
35
——
菜市场
规划许可(2012年12月,文件号:2012蓟县规条申字0077)
01-22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1.16
1.0
——
R
居住用地
3.68
1.5
45
40
——
保留现状
04-05
R
居住用地
4.65
2.6
45
40
——
保留现状
04-06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32
1.0
50
35
——
——
04-07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47
附表一规划用地控制指标一览表

≤20
25688
<77064
20-017-K01-02
医院用地
配建停车
42277
≤2.0
≤15
37664
<75328
20-021-K01-02
中小学用地
配建停车
26432
≤2.0
≤15
22173
<44364
20-021-K01-03
二类居住用地
配建停车
20708
≤3.0
≤20
17021
<51063
20-022-K01-01
2
医疗卫生
综合医院
1
20-017-K01-02
用地面积42557平方米。
社区卫生服务站
2
20-011-K01-02、20-022-K01-02
每处建筑面积300~400平方米,可与其他非独立占地的公配设施合并设置。
3
文化设施
文化活动中心
1
20-023-K01-01
文化活动中心应设置文化康乐、图书阅览、球类棋牌、科技普法、教育培训等设施,应专门设置老年人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和小型图书馆,建筑面积4000-6000平方米,人均建筑面积应不低于0.12平方米。
≤2.0
≤15
26255
<52510
20-024-K01-01
社会停车场用地
社会停车
8963
≤2.0
≤15
6656
<13312
20-024-K01-02
二类居住用地
配建停车
35728
≤3.0
≤20
31689
<95067
附表
序号
类别
项目
25688
<77064
20-017-K01-02
医院用地
配建停车
42277
≤2.0
≤15
37664
<75328
20-021-K01-02
中小学用地
配建停车
26432
≤2.0
≤15
22173
<44364
20-021-K01-03
二类居住用地
配建停车
20708
≤3.0
≤20
17021
<51063
20-022-K01-01
2
医疗卫生
综合医院
1
20-017-K01-02
用地面积42557平方米。
社区卫生服务站
2
20-011-K01-02、20-022-K01-02
每处建筑面积300~400平方米,可与其他非独立占地的公配设施合并设置。
3
文化设施
文化活动中心
1
20-023-K01-01
文化活动中心应设置文化康乐、图书阅览、球类棋牌、科技普法、教育培训等设施,应专门设置老年人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和小型图书馆,建筑面积4000-6000平方米,人均建筑面积应不低于0.12平方米。
≤2.0
≤15
26255
<52510
20-024-K01-01
社会停车场用地
社会停车
8963
≤2.0
≤15
6656
<13312
20-024-K01-02
二类居住用地
配建停车
35728
≤3.0
≤20
31689
<95067
附表
序号
类别
项目
控制指标一览表

日照间距
中小学的普通教室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满足大寒日不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
指
导
性
指
标
总用地面积(㎡)
31270
地块面积(㎡)
30911
建筑容量(㎡)
<46367
出入口方位
W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70%
备
注
1、规划范围内为郑州市中学生校外教育基地新郑园区建设范围;
2、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规划地块内建筑按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进行控制;
3、新建大于2万㎡的公共建筑和社会停车场应配建不少于15%的充电车位;新建大于等于2万m的大型公共建筑物应配建不少于15%的非机动车充电车位。
4、考虑到地形的特殊性,建筑退界根据规划地块实际情况而定。
控制指标一览表
地块编号
XD-01
强
制
性
指
标
用地性质
教育科研用地(A3)
用地兼容
-
建筑密度(%)
<30
建筑高度(m)
<24
容积率(FAR)
<1.5
绿地率(%)
>25
机动车配建停车位
≥10车位/百名教职工
非机动车配建停车位
≥100车位/百名教职工
配套服务设施
如图则所示
防火间距
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8》有关规定。
中小学的普通教室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满足大寒日不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
指
导
性
指
标
总用地面积(㎡)
31270
地块面积(㎡)
30911
建筑容量(㎡)
<46367
出入口方位
W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70%
备
注
1、规划范围内为郑州市中学生校外教育基地新郑园区建设范围;
2、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规划地块内建筑按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进行控制;
3、新建大于2万㎡的公共建筑和社会停车场应配建不少于15%的充电车位;新建大于等于2万m的大型公共建筑物应配建不少于15%的非机动车充电车位。
4、考虑到地形的特殊性,建筑退界根据规划地块实际情况而定。
控制指标一览表
地块编号
XD-01
强
制
性
指
标
用地性质
教育科研用地(A3)
用地兼容
-
建筑密度(%)
<30
建筑高度(m)
<24
容积率(FAR)
<1.5
绿地率(%)
>25
机动车配建停车位
≥10车位/百名教职工
非机动车配建停车位
≥100车位/百名教职工
配套服务设施
如图则所示
防火间距
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8》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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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G1
公园绿地
-
-
-
≥75
02-07
M1
一类工业用地
≥
≤60
-
≥20
02-08
E1
水域
-
-Hale Waihona Puke --02-09
H5
采矿用地
-
-
-
-
机械采油井、石油天然气站场及油罐区等外壁与周边建(构)筑物、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不得小于60米。
02-10
H5
采矿用地
-
-
-
-
机械采油井、石油天然气站场及油罐区等外壁与周边建(构)筑物、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不得小于60米。
02-11
B1
商业用地
≥
≤45
-
≥20
02-12
B1
商业用地
≥
≤45
-
≥20
02-13
G1
公园绿地
-
-
-
≥75
注:表中工业用地、物流用地容积率指标为上限控制指标,其他用地容积率指标为下限控制指标。所有用地建筑密度、建筑高度指标为上限控制指标,绿地率指标为下限控制指标。
02-03
G1
公园绿地
-
-
-
≥75
02-04
M1
一类工业用地
≥
≤60
-
≥20
机械采油井、石油天然气站场及油罐区等外壁与周边建(构)筑物、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不得小于60米。
02-05
W1
一类物流仓库用地
≥
≤60
-
≥15
机械采油井、石油天然气站场及油罐区等外壁与周边建(构)筑物、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不得小于60米。
附表1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地块编码
用地性质代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
容积率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m)
绿地率
(%)
配套设施项目
备注
设施名称
建设规模方式
02-01
G1
公园绿地
-
-
-
≥75
02-02
M1
一类工业用地
≥
≤63
-
≥20
机械采油井、石油天然气站场及油罐区等外壁与周边建(构)筑物、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不得小于60米。
G1
公园绿地
-
-
-
≥75
02-07
M1
一类工业用地
≥
≤60
-
≥20
02-08
E1
水域
-
-Hale Waihona Puke --02-09
H5
采矿用地
-
-
-
-
机械采油井、石油天然气站场及油罐区等外壁与周边建(构)筑物、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不得小于60米。
02-10
H5
采矿用地
-
-
-
-
机械采油井、石油天然气站场及油罐区等外壁与周边建(构)筑物、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不得小于60米。
02-11
B1
商业用地
≥
≤45
-
≥20
02-12
B1
商业用地
≥
≤45
-
≥20
02-13
G1
公园绿地
-
-
-
≥75
注:表中工业用地、物流用地容积率指标为上限控制指标,其他用地容积率指标为下限控制指标。所有用地建筑密度、建筑高度指标为上限控制指标,绿地率指标为下限控制指标。
02-03
G1
公园绿地
-
-
-
≥75
02-04
M1
一类工业用地
≥
≤60
-
≥20
机械采油井、石油天然气站场及油罐区等外壁与周边建(构)筑物、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不得小于60米。
02-05
W1
一类物流仓库用地
≥
≤60
-
≥15
机械采油井、石油天然气站场及油罐区等外壁与周边建(构)筑物、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不得小于60米。
附表1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地块编码
用地性质代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
容积率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m)
绿地率
(%)
配套设施项目
备注
设施名称
建设规模方式
02-01
G1
公园绿地
-
-
-
≥75
02-02
M1
一类工业用地
≥
≤63
-
≥20
机械采油井、石油天然气站场及油罐区等外壁与周边建(构)筑物、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不得小于6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