径流总量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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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径流总量控制目标与规划指标

城市径流总量控制目标与规划指标
排及内涝防治目标。
2、下限——特殊情况特殊考虑
对于受土地利用布局、绿地率、建筑密度、土壤渗透性能、当地经济条件等因素制约,确实无法 达到控制要求的特殊地区或建设项目,(如I区-IV区部分绿色空间局促的老旧城区等),可适当降低 径流总量控制目标,但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一般也不应低于60%。
八、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的落实
50% 2.2 2.3 2.5 …… 5.9 6.2 6.4 6.2 7.1 …… 8.6 9.8 9.3 9.7 9.8 …… 10.8 8.8 10.6 11.0 10.1 …… 14.0 14.0 15.9 16.7 17.4 18.3 19.5 19.3 21.5
不同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对应的设计降雨量(mm) 60% 70% 75% 80% 2.8 3.5 3.9 4.6 2.9 3.7 4.2 4.9 3.2 4.1 4.7 5.5 …… …… …… …… 8.1 11.1 13.2 15.9 8.4 11.4 13.4 16.0 8.8 12.0 14.1 16.8 8.5 11.7 13.9 16.9 9.6 12.8 14.9 17.6 …… …… …… …… 11.9 16.6 19.6 23.6 13.3 17.9 21.0 24.8 12.8 17.5 20.8 25.0 13.1 17.8 21.0 24.9 13.4 18.1 21.3 25.4 …… …… …… …… 15.1 21.1 24.9 29.9 12.9 19.0 23.4 29.1 14.9 20.9 25.0 30.4 15.7 21.9 25.9 31.2 14.4 20.7 25.0 30.8 …… …… …… …… 19.8 28.3 34.4 41.9 20.1 28.9 35.0 42.5 22.1 30.5 36.0 43.0 23.5 33.1 40.0 49.5 24.6 34.7 41.8 51.4 25.8 36.3 43.5 52.8 27.2 37.8 44.8 53.8 28.0 40.7 49.5 60.7 30.4 44.0 53.7 66.4

我国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分布规律

我国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分布规律

我国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分布规律
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水资源越来越受到关注。

年径流总量是衡量水资源利用状况的重要指标之一。

本文通过对我国各省份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的分析,探讨了我国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的分布规律。

通过对我国各省份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的分析,可以发现,我国东部地区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普遍高于西部地区。

其中,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沿海省份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最高,达到了90%以上。

而西北地区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相对较低,甘肃、青海等省份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甚至不足10%。

此外,我国不同地区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例如,在同等经济发展水平下,沿海省份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普遍高于内陆省份。

这说明,经济发展与水资源利用的关系十分密切,需要在经济发展的同时积极探索水资源利用的有效途径。

总之,我国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的分布规律与地理位置、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密切相关。

未来,我们需要以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为指导,积极推进水资源利用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努力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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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计算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计算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计算以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计算为标题,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是指在一定时间范围内,通过各种措施控制径流总量的比例。

在水资源管理中,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是一个重要的指标。

它反映了对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通过计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我们可以评估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为水资源管理提供依据。

那么如何计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呢?一般来说,计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需要以下几个步骤:第一步,确定流域的径流总量。

流域是指地表水在一定范围内流动的地区,是水资源管理的基本单位。

通过测量站点的降雨和径流数据,可以计算出流域的径流总量。

第二步,确定流域的控制前径流总量。

控制前径流总量是指在没有采取任何控制措施的情况下,流域的径流总量。

第三步,确定流域的控制后径流总量。

控制后径流总量是指在采取了一定的控制措施后,流域的径流总量。

第四步,计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的计算公式是:控制后径流总量/控制前径流总量× 100%。

通过这个计算公式,我们可以得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的数值。

数值越高,表示控制措施的效果越好,水资源的利用效率越高。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的计算是水资源管理中的重要工作。

它可以帮助我们评估控制措施的效果,指导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通过计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我们可以了解流域的水资源状况,为水资源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除了计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我们还可以通过其他指标来评估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例如,可以计算流域的水平衡率、水资源利用系数等指标。

这些指标可以从不同角度反映水资源的利用情况,为水资源管理提供全面的信息。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是水资源管理中的重要指标。

通过计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我们可以评估水资源的利用效率,指导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在进行计算时,需要确定流域的径流总量、控制前径流总量和控制后径流总量,并根据计算公式进行计算。

同时,还可以结合其他指标来评估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计算问题刍议——以泉州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总体规划为例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计算问题刍议——以泉州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总体规划为例

福 建 建 筑Fuiian Aechiieciuee& Consieuciion 2020年第12期总第270期No 12 - 2020V o I - 270'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计算问题刍议----以泉州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总体规划为例洪&&(泉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福建泉州362000)摘要:在国家住建部大力推广下,我国“海绵城市”建设方兴未艾,而《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中的“年径流总量控 制率”的公式设计却显得过于简单,不分我国南北差异、地区差异情况,似有不妥(基此,以泉州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 总体规划为例,参考比较了洋西新城、厦门等地的部分水文情况,探讨“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公式存在的不足,并提出若 干建议(关键词:海绵城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泉州;建议中图分类号:TU99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 -6135(2020)12 -0013 -04Disccssion on tie calcclation of volume capture ratio of annual rainfall------Base on tie case of Quanzhou sponge city master planHONG Liangliang(Quanzhou 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Administration , Quanzhou 362000)Abstract :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sponge city in China is flourishing with the viforous promotion of the Ministry of Housing and Urban - Ru ­ral Development. Howevee, the formula desifn of " volume capture ratio of the annual rainfal" in the "Technical Guide for Sponge CityConstruction" is too simple, regardless of the north - south and regional diferences in China. Based on this , and taking the overaH plan ­ning of the sponge city in Quanzhou downtown area as an example , this papee compared some 11丫41'01000 refime in Fengai New City andXiamen , etc. , explored the formula shortcomings of " volume capture ratio of the annual rainfal" , and put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KeyworUs :Sponge city ; Volume capture ratio of annual raimaH ; Quanzhou ; Suggestionso 引言“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 性”,重点解决城市涝灾与城市水环境恶化等问题,实现地表水资源、污水资源、生态用水、自然降水、地下 水等统筹管理、保护与利用。

海绵城市年径流总量控制指标分解方法优化研究

海绵城市年径流总量控制指标分解方法优化研究

海绵城市年径流总量控制指标分解方法优化研究阳烨;沈敏;何俊超;朱江;曹盼【摘要】年径流总量控制指标分解是落实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建设的关键环节,分解指标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是海绵城市规划设计中的重点和难点.结合当下普遍采用的2种分解方法“容积法”和“模型计算法”,提出“双导向法”.通过优化影响因子指标调整体系,开展指标分解的应用研究,以加强规划实践中分解指标值的指导性和可行性;结合系统的平衡调整方式,对影响因子指标进行调整,能兼顾控制指标的可操作性及经济性.此方法已应用于青海省西宁市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实践中,分解结果对区域层面水问题系统解决以及项目落地可实施性均具有良好效果.【期刊名称】《中国园林》【年(卷),期】2019(035)006【总页数】5页(P89-93)【关键词】风景园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指标分解;影响因子;优化【作者】阳烨;沈敏;何俊超;朱江;曹盼【作者单位】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100120;西宁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西宁810001;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100120;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100120;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风景园林学院长沙414699【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TU986城市雨洪灾害和水污染管理是制约城市生态发展的核心问题之一[1]。

中国大力提倡“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旨在减轻城市排水负担的同时,缓慢恢复城市地表自然入渗能力,重新构建城市“绿色海绵”[2]。

海绵城市“指的是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续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3]。

作为海绵城市建设的首要目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是以径流体积控制为核心,是恢复开发前自然水文状态和控制径流污染的有效方法,是综合实现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和水资源的重要手段[4-5]。

在技术层面,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通过“源头-过程-系统”3个层次实现;在规划管控层面,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的实施通过规划、设计方案进行指标分解的方式得以落地。

解析海绵城市建设考核指标

解析海绵城市建设考核指标

解析海绵城市建设考核指标摘要:海绵城市建设是实现修复城市水生态、改善城市水环境、提高城市水安全等多重目标的有效手段,建立科学全面的考核指标是评价海绵城市建设成效重要基础,本文对具体考核指标进行解析,以供海绵城市规划、建设、考核等各阶段参考。

关键词:海绵城市;考核指标;水生态;水环境一、海绵城市的定义海绵城市,是新一代城市雨洪管理概念,是指城市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雨水带来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

海绵城市是建立在生态基础设施之上的生态型城市,它有别于传统的、以单一目标为导向的工程性灰色基础设施,而是以综合生态系统服务为导向、利用生态学的原理、运用景观设计学的途径,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对雨水进行综合管理及利用,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的积存、渗透和净化,促进雨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来实现以城市内涝和雨洪管理为主、同时包括生态防洪、水质净化、地下水补给、生态修复、公园绿地建设及城市微气候调节等综合目标。

二、海绵城市建设考核指标2014年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2014年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督促各地加快雨污分流改造,提高城市排水防涝水平,大加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加快研究建设海绵型城市的政策措施。

2014 年10月住建部发布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海绵城市的建设途径主要有以下三方面:一是对城市原有生态系统的保护;二是生态恢复和修复;三是低影响开发。

海绵城市建设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修复城市水生态、改善城市水环境、提高城市水安全等多重目标的有效手段。

为科学、全面评价海绵城市建设成效,2015年7月住建部发布《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制定了包括“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水安全、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显示度”六个方面的考核指标,如下表1所示。

《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城市径流总量控制目标与规划指标-北京建筑大学-王文亮

《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城市径流总量控制目标与规划指标-北京建筑大学-王文亮

64.8
18.3
25.8
36.3
43.5
52.8
65.0
19.5
27.2
37.8
44.8
53.8
65.6
19.3
28.0
40.7
49.5
60.7
76.0
21.5
30.4
44.0
53.7
66.4
84.6
三、设计降雨量的地域分布——成因
中国暴雨分区
(邹进上,王梅华,张薇.中国暴雨区划研究[J].地理学报,1987,42(2):151-163.)
10.1
14.4
20.7
25.0
30.8
38.4
……
……
……
……
……
……
14.0
19.8
28.3
34.4
41.9
51.5
14.0
20.1
28.9
35.0
42.5
52.3
15.9
22.1
30.5
36.0
43.0
53.0
16.7
23.5
33.1
40.0
49.5
63.4
17.4
24.6
34.7
41.8
51.4
13.1
17.8
21.0
24.9
30.3
9.8
13.4
18.1
21.3
25.4
30.8
……
……
……
……
……
……
10.8
15.1
21.1
24.9
29.9
36.6
8.8
12.9

湖北省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区划图、湖北省各城市年径流总量控制目标表

湖北省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区划图、湖北省各城市年径流总量控制目标表

湖北省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区划图、湖北省各城市年径流总量控制⽬标表
附录 B
(资料性附录)
湖北省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区划图、湖北省各城市年径流总量控制⽬标表为保证湖北省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取值可量化、可实施、可操作,特制作了《湖北省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区划图》、《湖北省各城市年径流总量控制⽬标表》,覆盖湖北省全域。

图B.1 全省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区划图
表B.1 湖北省各城市年径流总量控制⽬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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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附录转化⾃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湖北省⽓象服务中⼼完成的湖北省建设科技计划项⽬《湖北省城市年径流总量控制指标研究》成果,县城及乡镇年径流总量控制⽬标按所在分区确定,其设计⾬量,按当地降⾬资料测算,若缺乏降⾬资料,可按地域与⾼程邻近、地形与⽓候相似原则,选择毗邻城市数值,参考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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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城市建设指南解读之城市径流总量控制指标2015-04-26中国给水排水海绵城市建设指南解读之城市径流总量控制指标王文亮1,2,李俊奇2,3,车伍3,赵杨2,4(1.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水资源与环境学院,北京100083;2.北京建筑大学北京建筑节能减排关键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北京100044;3.北京建筑大学城市雨水系统与水环境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北京100044;4.北京雨人润科生态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100044)摘要:基于我国目前城市规划体系,提出了城市径流总量控制指标及其量化分解方法,并通过案例,利用SWMM模型对该方法进行了验证,典型年的连续模拟结果表明,利用该方法对规划区域内各地块进行控制指标分解,很好地达到了城市总体规划提出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目标,可用于指导我国实施径流总量控制。

近期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中,提出了城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并给出了具体的规划控制指标作为土地出让的约束条件,而在具体的规划编制过程中,在不具备广泛使用模型工具的情况下,如何合理地将控制指标分解到各类用地中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1 场地径流控制模式径流总量控制目标的落实途径包括雨水下渗减排和直接集蓄利用,主要技术措施有渗透技术和储存技术,设施以基于低影响开发理念的生态设施为主,包括透水铺装、下沉式绿地(狭义)、生物滞留设施、雨水罐等源头分散式的小型设施,及相对末端集中式的大型设施,如渗透塘、湿塘、雨水湿地、蓄水池及大型(多功能)调蓄设施等。

径流控制模式包括场地内控制和场地外控制,场地内控制一般指在本地块内实现径流总量控制目标,场地外控制一般指对于径流总量大、绿地及其他调蓄空间不足的地块,统筹周边地块或开发空间内的调蓄空间共同承担其径流总量控制目标,如利用城市公共绿地消纳来自周边道。

路和地块内的径流雨水。

两种控制模式及主要区别分别见图1和表1表1 径流控制模式比较2 城市径流总量控制目标的落实要点①总体规划在总体规划阶段,应提出城市低影响开发策略、原则,确定径流总量控制目标(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提出用地布局等相关要求,并确定低影响开发设施的重点建设区域等;相关专项(专业)规划是对总体规划的有力支撑,总体规划应协调水系、绿地系统、排水防涝、道路交通等专项规划,将径流总量控制目标、大型(多功能)调蓄设施等低影响开发设施及地表行泄通道等的用地布局等要求纳入其中。

总体规划阶段的相关专项(专业)规划应重点落实雨水管渠系统(也称常规雨水径流蓄排系统或小排水系统)与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也称超常规雨水径流蓄排系统或大排水系统)的构建,通过各相关专项(专业)规划的细化与总体规划的统领与协调作用,兼顾径流总量减排、径流污染控制及内涝防治综合目标,实现“源头减排-中途转输-末端调蓄”、“绿色-灰色”雨水基础设施、“地上-地下”、“蓄-排”的有效结合与整体衔接。

②详细规划在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应确定各地块的径流总量控制指标,以满足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专业)规划对规划地段的控制目标要求;在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应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具体控制指标条件下,确定建筑、道路交通、绿地等工程中低影响开发设施的类型、空间布局及规模等内容。

详细规划阶段针对具体地块,应重点落实源头狭义的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构建。

需注意的是,此阶段涉及具体控制指标与设施的选择,应根据雨水设施的类型、主要功能、成本的差异或多样性,结合具体地块的开发强度、水文地质等条件,考虑具体项目的建设预期和投资成本等,设置多样、有效、可灵活选用的控制指标及工艺流程。

通过各层级规划的落实与衔接,最终实现广义的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有效构建,保障“海绵城市”建设目标。

3 城市规划中径流总量控制指标为便于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提出的控制指标可以在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及设计阶段的相关图纸中表达和核量,根据径流总量目标的落实途径及主要技术设施,提出了可量化的控制指标。

①综合控制指标为单位面积控制容积,即单位汇水面积上所需低影响开发设施的有效调蓄容积。

由于调节设施主要功能为削减峰值流量、延长排放时间,一般不减少排放的径流总量,因此在以径流总量控制为目标进行指标分解时,不包括调节设施具有的调节容积;同时具有总量控制和峰值控制的延时调节设施及多功能调蓄设施,其调蓄深度一般包括储存深度和调节深度两部分,此时,有效调蓄容积仅包括储存深度带来的储存容积,调节深度带来的调节容积同样不包括在内。

②单项控制指标有:a.下沉式绿地率=广义的下沉式绿地面积/绿地总面积,广义的下沉式绿地泛指具有一定调蓄容积的可用于储存、蓄渗径流雨水的绿地,包括生物滞留设施、渗透塘、湿塘、雨水湿地等(狭义的下沉式绿地特指以草皮为主要植物、下凹深度较浅的下沉式绿地,下凹深度<200 mm);下沉深度指下沉式绿地低于周边铺砌地面或道路的平均深度,对于下沉深度<100 mm的较大面积的下沉式绿地,受坡度和汇水面竖向等条件限制,往往无法发挥径流总量削减作用,因此一般不参与计算,对于湿塘、雨水湿地、延时调节设施及多功能调蓄设施等水面设施,下沉深度系指储存深度,而非调节深度;b.透水铺装率=透水铺装面积/硬化地面总面积;c.绿色屋顶率=绿色屋顶面积/建筑屋顶总面积;d.其他单项控制指标,指其他调蓄容积,如蓄水池等具有的储存容积等。

径流总量控制指标的选择应根据相关规范标准和技术指南的要求,结合项目建筑密度、绿地率、水域面积率等既有规划控制指标及土地利用布局、当地水文、水环境等条件合理确定,可选择单一或组合的单项控制指标,即控制指标的选择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具体讲,设施的类型、组合、具体设施的下沉深度和规模等,皆可根据具体条件和建设方的意愿自主确定,只要达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即可,这也是为何单项控制指标中的下沉式绿地泛指具有径流减排功能绿地,且未对其下沉深度做硬性规定的原因。

径流总量控制指标及其赋值方法见表2。

表2 城市规划中径流总量控制指标4 控制指标分解方法4.1 计算步骤有条件时,可通过模型模拟的方法对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进行逐层分解,暂不具备条件的,可结合当地气候、水文地质等特点,汇水面种类及其构成等条件,通过加权平均的方法进行试算分解,即表2中提到的方法1,具体步骤如下。

①确定城市总体规划阶段提出的径流总量控制目标,即: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及其对应的设计降雨量。

②结合各地块开发强度等条件,初步提出各地块的单项控制指标(单一或组合)及相关设施的占地面积。

③计算各地块低影响开发设施的总调蓄容积。

计算总调蓄容积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内容:a.顶部和结构内部有蓄水空间的渗透设施(如生物滞留设施、渗管/渠等)的渗透量应计入总调蓄容积;b.调节塘、调节池对径流总量削减没有贡献,其调节容积不应计入总调蓄容积;转输型植草沟、无储存容积的渗管/渠、初期雨水弃流、植被缓冲带、人工土壤渗滤等对径流总量削减贡献较小的设施,其规模一般用流量法而非容积法计算,这些设施的容积也不计入总调蓄容积;c.透水铺装和绿色屋顶仅参与综合雨量径流系数的计算,其结构内的空隙容积一般不再计入总调蓄容积;d.受地形条件、汇水面大小等影响,设施调蓄容积无法发挥径流总量削减作用的设施(如较大面积的下沉式绿地,如果受坡度和汇水面竖向条件限制,实际调蓄容积远远小于其设计调蓄容积),以及无法有效收集汇水面径流雨水的设施具有的调蓄容积不计入总调蓄容积。

④参照Ψ=∑F iΨi/∑F i (Ψi为各类汇水面的雨量径流系数,广义的下沉式绿地因接纳客水,其雨量径流系数可取1;F i为各类汇水面的面积,hm2)加权平均计算得到各地块的综合雨量径流系数。

⑤结合步骤③和④得到的结果,参照调蓄容积V=10HΨF(H为设计降雨量,mm;F为汇水面积,hm2)确定各地块的设计降雨量。

⑥对照统计分析法计算出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与设计降雨量的关系确定各地块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⑦根据规划区域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α=∑αj F j/∑F j(αj为各地块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F j为各地块的汇水面积,hm2)得到规划区域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⑧重复②~⑥,直到满足城市总体规划阶段提出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要求,最终得到各地块中低影响开发设施的总调蓄容积,以及对应的单项控制指标(单一或组合),并参照步骤⑤中的公式将各地块中低影响开发设施的总调蓄容积换算为“单位面积控制容积”作为综合控制指标。

4.2 注意事项以上计算方法适用于场地内控制模式的情形,即各地块上的径流雨水单独排放,地块之间没有径流雨水的“分担”,因此可单独计算各个地块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再参照上述步骤⑦中的公式通过加权平均计算得到规划区域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而对于场地外控制模式,由于某个地块中的雨水设施承担了其他地块上的径流雨水,即地块之间存在径流雨水的“分担”,若仍按照以上方法进行计算,易造成计算结果与实际偏差较大,较为合理的处理方法为:将相关地块作为一个整体,并参照上述步骤①~⑥得到其整体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后,再参照步骤⑦中的公式加权平均计算得到规划区域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对于规划区域内绿地空间或其他调蓄空间充足的地块,可根据总体规划阶段提出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对应的设计降雨量,参照上述步骤⑤中的公式直接计算各地块的各单项控制指标及综合控制指标,有条件的还可考虑接纳周边地块的径流雨水。

5 案例分析5.1 径流总量控制指标分解以北京某规划区域为例,规划面积约为5.89 km2,土地利用规划见图2,用地性质以工业用地、多功能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及公共绿地为主。

图2 土地利用规划以规划区域的径流总量控制目标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80%为例,按照上述控制指标分解方法,对各地块径流总量控制指标进行分解,具体见表3。

表3 场地内控制模式下地块径流总量控制指标分解指标分解过程考虑了各类用地的绿地率条件,如工业用地绿地率仅为15%,因此工业用地的单项指标中,下沉式绿地的下沉深度选用0.5 m,即推荐使用相对集中式的低影响开发设施,如渗透塘、湿塘及雨水湿地等,多功能用地及社会停车场用地中下沉式绿地的下沉深度选用0.25 m,即推荐使用分散式的低影响开发设施,如生物滞留设施(雨水花园)等;而当公共绿地不承担周边地块的径流雨水时,其单项指标中下沉式绿地的下沉深度选用0.15 m,即选用狭义的下沉式绿地。

在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或设计阶段,可结合各地块的土地利用布局,对下沉式绿地率及其下沉深度单项指标进行调整,满足单位面积控制容积(综合控制指标)即可。

实践中应根据各类地块的布局等特点,灵活进行控制指标分解。

如图2所示,规划区域中部有一面积较大的公共绿地(地块编号011-04),根据该区域的雨水排除规划,此公共绿地具备接纳上游部分多功能用地和工业用地径流雨水的条件,因此可将该绿地建设为多功能调蓄水体公园,分担上游地块的径流总量控制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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