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组织在管理体系内员工人数和确定与调整审核时间作业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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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管理体系审核员确认准则》的通知

关于发布《管理体系审核员确认准则》的通知
三、CCAA 将根据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的发展,及时修订本确认 准则,增补相关领域的审核员确认要求。
特此通知。 附件:《管理体系审核员确认准则》(CCAA-108)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2017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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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管理体系审核员确认准则
文件编号:CCAA-108 发布日期:2017 年 10 月 23 日 ©版权 2017-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律、法规和规定。
1.2 适用范围
本准则适用范围见《管理体系审核员确认项目表》,未列入此范围的其 他管理体系审核员确认项目按相应的审核员确认方案实施。
Hale Waihona Puke 管理体系审核员确认项目表确认项目
审核员特定要求
测量管理体系审核员
附录 A.1
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审核员
附录 A.2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
附录 A.3
资产管理体系审核员
版权 ©版权 2017-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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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前 言..............................................................................................................................................6 第一章 总则...................................................................................................................................7
关于审核员能力的概念和水平提示,规定了管理体系审核员的确认要求。确 认申请人员:

合理确定审核所需的人日数,保证审核的有效实施.doc

合理确定审核所需的人日数,保证审核的有效实施.doc

1 目的和范围合理确定审核所需的人日数,保证审核的有效实施。

本原则适用于指导 ZSC 所开展的 QMS、EMS、OHSMS认证业务范围中单一或多体系审核的人日数确定。

2 引用文件CNAS-CC105 《确定管理体系审核时间(QMS、EMS、OHSMS)》;CNAS-GC02《管理体系结合审核应用指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CNCA2014 年第 5 号);CNAS-CC106《CNAS-CC01 在一体化管理体系审核中的应用》。

3 定义CNAS-CC105《确定管理体系审核时间(QMS、EMS、OHSMS)》的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审核人日数的确定原则4.1 关于质量管理体系4.1.1 下列情况可考虑增加审核人日:a) 组织的工作在多于一处的建筑物或地点实施,审核时需要复杂的后勤安排,例如必须对一个单独的设计中心实施审核;b) 员工使用多于一种的语言(需要翻译或妨碍单个审核员独立工作);c) 与人员数量相比,现场很大(例如森林);d) 受法规管制的程度较高(例如食品、药品、航天、核能等领域);e) 体系覆盖着高度复杂的过程或数量较多的互不相同的活动;f) 需要访问临时场所,以确认拟认证管理体系中的常设场所的活动;g) 外包职能或过程;h) 被划为高风险的活动。

4.1.2 下列情况可考虑减少审核人日:a) 客户不负责设计工作,或体系的范围不适用标准的其他标准要素;b) 与人员数量相比,现场很小(例如仅有综合办公区);c) 体系成熟;d) 对客户管理体系已有的了解(例如同一认证机构已依据另一标准认证了该客户);e) 客户为认证所作的准备(例如已经获得另一个第三方合格评定制度的认证或承认);注:如果审核依据CNAS-CC106实施,不能采用此项调整,审核时间的减少将由一体化程度计算。

f) 活动的风险或复杂程度低,例如:—过程仅包含单一的一般性活动(例如仅包含服务);所有班次都实施低复杂程度的相同的活动,且有适当证据表明所有班次的表现相同;相当一部分员工从事相似的简单职能;范围内包括重复过程(雇员从事重复活动)。

管理体系审核指南继续再教育考试题库

管理体系审核指南继续再教育考试题库

管理体系审核指南继续再教育考试题库一、单项选择题:1、确定审核的范围时应考虑(D)A.组织的实际位置与单元;B.覆盖的时期;C.组织的活动和过程;D.以上全部。

2、关于不符合,以下描述错误的是(D)A.对审核而言,不符合之不符合审核准则的要求;B.对不符合报告应该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受审核方;C.应该与受审核方一起评审不符合以确定审核证据的准确性;D.如果受审核方与审核组就审核证据或审核发现有分歧,审核组应该撤销不符合。

3、审核发现是指(B)A.审核中观察到的客观事实;B.将收集到的审核证据对照审核准则进行评价的结果;C.审核的不合格项;D.审核中的观察项。

4、根据中国认证认可协会《质量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第二版)申请人至少(C)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经验。

A.2B.3C.4D.55、对违反了审核员行为规范,满足注册要求的审核员,经调查核实后可能受到处罚包括(D)A.警告; B.暂停注册资格或降低注册级别;C.注销注册资格D.以上全部6、当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一起审核时称为(D)A.整体审核;B.一体化审核;C.联合审核;D.结合审核。

7、将收集到的审核证据与审核准则进行比较所得出的评价结果是(B)A.审核证据;B.审核发现;C.审核结论;D.观察结果。

8、审核方案是指(A)A.针对特定的时间段所策划并具体有特定目标的一组(一次或多次)审核安排;B.审核管理程序;C.审核计划;D.审核准则。

9、第一阶段审核的目的包括(A)A.确定第二阶段的可能性;B.确定受审核方是否具备认证注册的条件;C.审核组给出推荐性认证的结论;D.以上都正确。

10、顾客委托认证机构对其供方的管理体系进行的审核是(C)A.认证审核;B.第一方审核;C.第二方审核;D.第三方审核。

11、在监督审核中缩小范围的条件不包括(C)A.获证组织的主要区域、主要生产线、主要过程等不再继续符合认证标准和其他能力的要求;B.获证组织范围内部分产品范围、现场区域、生产线、主要过程等不愿意在保持认证资格,但不能将不可分开的环境风险较大的部分去掉;C.获证组织将某污染较重的工序承包给相关方;D.获证组织不再生产某类产品或不再提供某种服务。

确定管理体系审核时间(QMS、EMS、OHSMS)

确定管理体系审核时间(QMS、EMS、OHSMS)

2018 年 11 月 01 日 实施
CNAS-CC105:2016
第 1 页 共 16 页
目次
目次 ........................................................................................................................ 1 前言 ........................................................................................................................ 2 0 引言 .................................................................................................................. 3 1 定义 .................................................................................................................. 3 2 应用 .................................................................................................................. 5 3 管理体系审核时间的确定方法 ........................................................................... 6 4 管理体系认证初次审核(第一阶段+第二阶段)............................................... 7 5 监督 .................................................................................................................. 8 6 再认证 ............................................................................................................... 8 7 个性化的第二个认证周期及其以后的认证周期 .................................................. 8 8 调整管理体系审核时间(QMS 和 EMS)的考虑因素........................................ 9 9 临时场所 ......................................................................................................... 10 10 多场所的管理体系审核时间............................................................................11 11 外部提供职能或过程的控制(外包)..............................................................11

基础管理体系内部审核作业标准及流程

基础管理体系内部审核作业标准及流程

1 目的根据公司夯实基础,修炼内功的目标要求,为强力推进公司基础管理建设工作,特制定本作业标准及流程。

2 适用范围本作业标准及流程适用于公司基础管理体系所覆盖的中心、部门及子公司等地产板块。

3 术语与定义3.1 基础管理体系内部审核:指公司内部审核小组对基础管理体系中各级文件的全面性、系统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并确保文件内容的准确性和严格执行。

3.2 内部审核小组:由战略管理中心企业管理部、监察审计中心经营审计部和公司专业审核员组成,每次审核组员不得少于3人,且必须有1名以上的专业审核员参加。

3.3 专业审核员:指来自于除战略管理中心、监察审计中心及各子公司监察审计部门以外的,参加公司内部审核工作的审核员。

3.4 审核员:指战略管理中心、监察审计中心及各子公司监察审计部门参与公司内部审核工作的审核员。

4 职责4.1 内部审核小组负责公司级内部审核工作。

4.2内审小组组长由企业管理部人员担任,负责组织内部审核和组建内部审核小组。

4.3公司专业审核员参与基础管理体系内部审核。

4.4 各中心、部门及各子公司应进行基础管理体系的自查自审并积极配合内部审核工作。

5 工作程序5.1 基础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分为自审和内审两种方式,其中,内审分为文件评审和现场审核两阶段。

5.1.1 自审:由流程作业单位自行进行,包括对本单位各级操作文件(即程序、作业标准及流程、制度、规定、细则、表格等)执行情况及由其主责的公司级基础管理文件执行情况自行进行日常监督并提出优化建议。

5.1.2 文件评审:对受审单位管理手册中各级操作文件的符合性进行评审,确保员工执行标准的准确性。

5.1.3 现场审核:5.1.3.1 审核前,内部审核小组应与被审核中心进行沟通,同时拟定审核条款。

5.1.3.2 审核过程中,主要审核文件被执行情况及文件执行的有效性;任一审核条款,凡发现一例未执行则视该条款审核不合格。

对因组织架构、职能职责调整而导致文件内容修改及流程调整的应重点审核;5.1.3.3 审核结束后,内部审核小组应再次与被审核中心沟通,核实审核中的各种问题。

CNAS-CC105_2016《确定管理体系审核时间(QMS、EMS、OHSMS)》

CNAS-CC105_2016《确定管理体系审核时间(QMS、EMS、OHSMS)》
1.1 定义
1.1.1 管理体系认证方案 Management systems certification scheme 针对特定的管理体系,适用相同的要求、规则和程序的合格评定制度。
1.1.2 客户组织 Client organization 运行管理体系的实体或一个实体内有明确界定的一部分。
1.1.3 常设场所 Permanent site 客户组织(1.1.2)持续进行工作或提供服务的场所(有形的或虚拟的)。
1.0 引言
1.0.1 对一项初次认证审核(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确定正确的审核时间,是对任何 客户组织的申请评审中必要的组成部分。 1.0.2 本部分为认证机构制定用于确定对不同规模、不同复杂程度、从事各类活动 的客户实施审核所需时间的过程提供了要求和指南。本部分旨在促进认证机构之间在 确定管理体系审核时间上的一致性,以及同一认证机构在对相似客户确定管理体系审 核时间上的一致性。 1.0.3 认证机构应确定对每个申请方和获证客户实施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初次审 核、监督审核和再认证审核所需的审核时间。 1.0.4 本部分提供了认证机构在其过程中应采用的根据拟审核客户具体情况确定适 宜审核时间的框架。 1.0.5 尽管本部分为 EMS/QMS 认证设定, 但其中 许多元素也可以 用在基于 CNAS-CC01 的其他认证方案中,例如审核人日、有效人员等。 1.0.6 虽然本部分提供了指南,对特定审核仍宜分派充足的时间,以便策划并完成 一次对客户管理体系完整且有效的审核。
2016 年 01 月 20 日 发布
2016 年 06 月 09 日 实施
CNAS-CC105:2016
第 2 页 共 37 页
前言
CNAS 作为国际认可论坛(IAF)成员,等同采用 IAF 发布的强制性文件 IAF MD5:2015《强制性文件 确定 QMS 和 EMS 审核时间》作为本文件第 1 部分,适用 于质量管理体系(QMS)认证机构和环境管理体系(EMS)认证机构;并参考 IAF MD5:2015 制定本文件第 2 部分,适用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MS)认证机 构。

管理体系审核员确认准则

管理体系审核员确认准则

管理体系审核员确认准则(第 1 版第 2 次修订)— 1 —目录前言 (3)第一章总则 (4)1.1引言 (4)1.2适用范围 (4)1.3引用文件 (4)1.4术语与定义 (5)第二章确认要求 (6)2.1总则 (6)2.2对申请人推荐机构的要求 (6)2.3申请人的初次确认要求 (6)2.4申请人的年度确认要求 (10)2.5申请人的再确认要求 (10)2.6申请人的担保要求 (10)第三章确认过程 (10)3.1 申请 (11)3.2 受理 (11)3.3评价与评价决定 (11)3.4确认结果 (11)3.5评价时限 (11)第四章申诉、投诉处理 (11)4.1 申诉 (12)4.2 投诉 (12)第五章资格处置 (12)5.1对机构的处置 (12)5.2对人员的处置 (12)附录A 管理体系审核员确认特定要求(规范性附录) (14)A.1测量管理体系审核员确认特定要求 (14)A.2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审核员确认特定要求 (16)A.3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确认特定要求 (18)A.4资产管理体系审核员确认特定要求 (20)A.5乳制品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M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审核员确认特定要求 (22)A.6大型活动可持续性管理体系审核员确认特定要求 (24)— 2 —前言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CAA)是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依法从事认证人员注册的机构,开展管理体系审核员、产品认证检查员、服务认证审查员等注册工作。

CCAA 是国际人员认证协会(IPC)的全权成员。

本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制定,遵循了GB/T27024《合格评定人员认证机构通用要求》、GB/T19011《管理体系审核指南》和 ISO/IEC17021 系列标准有关要求。

CCAA 管理体系审核员确认仅表明确认人员具备了从事相应认证领域管理体系审核的个人素质、知识和技能。

MP0702-附件3QMS审核员时间指南

MP0702-附件3QMS审核员时间指南

附件3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时间指南1、安排审核时需确定每一个申请人或获证组织在初评、监督和再认证时所需的总的审核员时间以及现场所需的时间。

2、下面的审核员时间基点表给出了平均的初评审核天数,实践已经证明它对给定雇员数量的组织是合适的。

因此雇员数量可作为确定所需审核员时间的合适的基点。

3、对于同等规模的组织,有的需要多一些时间,有的需要少一些时间。

对每次审核所用时间的不同取决于几个因素,包括组织的规模、审核范围、后勤和复杂程序以及组织接受审核的准备情况。

因此不能孤立的使用时间表。

3.1表中提到的“雇员”是指工作活动在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范围内的所有人员。

雇员的有效数量包括审核时将在场的非长期(季节性的、临时的和分包的)雇员。

认证机构宜和拟受审核组织就审核时间达成一致意见,审核时间要最好地反映组织的全部范围。

可适当考虑季节、月份、日期和班次。

宜将非全时雇员与全时雇员相比较,将非全时雇员的数量折算为全时雇员的数量,这可依据非全时雇员与全时雇员的工作小时数来折算,具体见《审核组工作须知》。

3.2“审核员时间”包括:审核员或审核组策划审核的时间(适当时、包括非现场文件审核);与组织、人员、记录、文件和过程接触的时间;撰写报告时间。

审核策划加上撰写报告所用的“审核员时间”通常不宜使用于现场的“审核员时间”减少到审核员时间表中所列时间的90%以下(即现场时间应为表中“审核员现场时间基点”)。

如需要增加策划和/或撰写报告的时间,也不能减少审核员现场时间,审核员旅途时间未计在内。

3.3表中的时间是以用于审核的“审核员日”来表示的,一个“审核员日”通常指完整的8小时正常工作日。

在开始策划时,不能用增加每天的工作时间来减少要使用的审核员天数。

3.4:在初评周期,对一个组织的监督审核时间宜与初评时间成比例,每年监督审核的总时间约是初评时间的1/3。

宜时常对策划的监督审核时间进行评审以适应组织发生的变化、体系成熟程度等,至少要在再认证时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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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组织在管理体系内员工数量和确定与调整审核时间作业指南(试行)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确定审核时间的基本原则,确认组织在管理体系内员工的数量、确定和调整审核时间的方法,并说明了认证项目审核时间不足时的后续措施。

本文件适用于审核部门项目管理人员和审核组长分别在审核方案策划和实施审核活动时对审核时间的确定和调整的运作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CNAS-CC1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通用要求》应用指南CNAS-CC3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通用要求》应用指南CNAS-CC4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通用要求》应用指南CNAS-CC62《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通用要求》应用指南CQM/ZY-00-58-2005审核员/检查员时间规定3.术语和定义3.1 审核时间audit time完成对组织管理体系所确定审核范围的有效审核所需的时间,通常以审核人日来表示。

注1:审核时间包括审核前的审核策划、文件审查和编制审核计划等准备活动,实施文件和记录审查、面谈和现场观察等审核活动和编写审核报告所需的时间总和,但不包括审核员到达受审核方所在地前的旅途时间。

注2:如果通过网络进行互动合作,网络会议,电话会议和/或电子验证组织的过程等方式与组织接触,这些活动所需时间应计算在实施审核活动时间内,并在审核计划中予以说明。

注3:对产品认证称为“检查时间”,包括完成所确定的质量管理体系审核范围的有效审核、产品一致性检查、抽取样品和需要时进行指定检验所需的时间。

3.2 通用审核时间general audit time认证机构为使确定合适审核时间的方法的一致性,依据认可规范提供的审核时间框架,建立的审核时间管理程序中规定的适用于不同组织规模和审核类型的审核时间。

注:认可规范提供的审核时间框架是指CNAS-CC12附件2、CNAS-CC32附件1、CNAS-CC42附件1、CNAS-CC62附件2中图表、公式和相关说明。

4.确定审核时间的基本原则充分性:根据每个认证项目的认证范围、每次审核的目的、范围和程度,安排充分的审核时间,以确保完成对组织管理体系所确定审核范围的有效审核。

合理性(经济性):在确保审核充分性和有效性的前提下,宜科学合理地确定和分配审核时间,或采用结合审核或联合审核方式,以节省审核资源,提高审核效率,优化认证价值。

认证机构应证实或说明初次审核、监督审核、再认证审核和其他类型审核所确定和分配审核时间的合理性。

特定性(个性化):在认可规范提供的审核时间框架和认证机构建立的审核时间管理程序指导下,考虑每个认证项目的对审核时间的实际影响因素,确定每次审核的审核时间。

灵活性:在确定和分配审核时间时,宜留有适当余量,以应对影响审核时间的潜在因素、突发事件和必要时补充审核。

5.确认组织在管理体系内员工数量5.1 认证机构应向组织提供统计组织管理体系内员工数量的方法和在认证申请书上填报的要求的公开文件或在认证申请书中予以说明。

5.2 组织管理体系内员工数量的统计和填报方法:(见附表)1)组织的员工是指申请认证范围所覆盖的管理体系内的所有班次的人员。

有效的员工数量包括固定场所和审核时将在场的临时场所的长期和非长期(季节性的、临时的和分包的)员工。

2)组织宜将兼职员工和与其相应的全职员工等同对待。

可将兼职员工数量依其每个工作日的平均工作时间按照每8个小时为1个工作日折算为等效全职员工数量。

将季节性和临时性员工数量依其全年实际平均工作天数按照全年工作日折算为等效长期员工数量。

3)如果运行的重要部分是倒班的形式,员工的总数应按如下的方法计算:(不倒班的员工人数)+{(倒班的员工人数)/(倒班数-1)}。

这样计算的前提是不同的班次之间活动的类型与强度无重大区别。

4)组织应在认证申请书的相应栏目中填报员工总数及其在各主要职能部门、场所和班次的分布情况。

并提供对审核时间影响因素的相关信息(见本文件6.2条1)款)。

5.3 对组织申请认证范围所覆盖的管理体系内员工数量的识别和确认5.3.1 项目管理人员在认证申请受理时识别组织申请认证范围所覆盖的管理体系内员工数量和获取审核时间影响因素的相关信息,作为审核方案策划时确定审核时间的重要依据。

5.3.2 审核组长在初次认证项目第一阶段审核时核实确认组织申请认证范围所覆盖的管理体系内员工数量的准确性和分布情况。

在对获证组织最近一次监督或再认证审核准备时通过与获证组织的沟通重新确认组织在获证范围所覆盖管理体系内员工数量和分布的变更情况。

5.3.3 对于扩展认证领域和扩大认证范围的认证项目,审核组长应在审核准备时通过文件审查和与获证组织的沟通识别确认与扩展认证领域和扩大认证范围相关的职能部门、场所和班次的员工数量和分布情况。

6.确定审核时间6.1 审核部门建立审核时间管理程序,以认可规范提供的审核时间框架为主要指南,规定适用于各种认证领域、不同组织规模和主要审核类型和审核方式的通用审核时间。

(见CQM/ZY-00-58-2005《审核员/检查员时间规定》)监督审核和再认证审核时间宜与初次审核时间成比例,宜以监督审核或再认证审核当时组织规模为基点,监督审核时间是初次审核时间的1/3,再认证审核时间是初次审核时间的2/3,并规定最少审核时间。

通用审核时间宜是基本审核时间或由基本审核时间和允许调整范围组成。

6.2 确定审核时间的主要影响因素(不限于此):1)与组织有关的影响因素:♦组织规模及其分布情况、场所数量/面积与相互距离、审核期间临时场所和进展阶段;♦职能和过程的重复性与复杂性、产品类型/数量和技术含量、质量因素/环境因素/危险源/食品危害及其控制点的数量和特殊性、产品实现过程的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分包过程、轮班制;♦认证标准的要求、法规要求和风险程度、曾经发生过事故及处理情况、顾客投诉和其他相关方意见;♦管理体系成熟度和自我完善机制有效性、管理体系变更情况、以往审核发现不符合的纠正措施情况;♦受审核准备和配合审核程度及后勤保障。

2)与认证机构有关的影响因素:♦审核类型和范围与程度、对组织个性化的审核方案(高级监督和复评程序)、联合审核与结合审核;♦审核组组成审核任务分工、对组织预先了解程度、审核准备充分性、文化和语言能力。

6.3以组织申请认证范围所覆盖的管理体系内员工数量为基点,识别和考虑影响审核时间的增减因素,确定各影响因素的权重,以修正基点,确定审核时间和分配,并说明合理性。

通常应符合以下要求:1)审核策划和编写审核报告所占的时间不应使实施审核活动的审核时间低于通用审核时间的80%(EMS、OHSMS)或90%(QMS、FSMS)。

如果需要增加审核策划和编写报告的时间,应在确定的审核时间之外另安排时间。

2)在制定审核计划时,如果远程审核活动时间占实施审核活动时间的20%以上,审核组长应对审核计划做出解释,而且要在实施审核计划之前获得认可机构的批准。

3)即使考虑到所有影响因素,对特定组织初次审核的审核时间总量的调整,减少量不能大于通用审核时间的20%(EMS、OHSMS、FSMS)或30%(QMS)。

4)对多场所的审核总时间(可理解为对总部的审核时间和对每个分场所的审核时间的总和)不宜少于将同样规模和复杂程度的活动集中在单一场所(即组织的全部员工在同一场所)所计算出的审核时间。

原则上对每个场所的审核时间都应依据所确定的审核范围单独确定,对分场所的审核时间可因不审核只发生在总部的活动而适当减少,但不允许减少对总部的审核时间。

5)宜适当分配文件和记录审查、面谈、现场观察的时间,兼顾轮班制,考虑审核组内部会议和与受审核方会议/沟通时间,审核员在场所之间的转移时间。

6)审核工作日执行8小时工作制。

7)在任何情况下,确定的审核时间与通用审核时间不属于同一档次时,项目管理人员要保持充分的证据和记录以证明变化的合理性,并在审核任务书中说明,审核组长应在审核计划中体现审核时间分配,并说明合理性和充分性。

8)确定审核日期和安排审核日程时,应考虑产品形成过程发生的季节性、月份、日期、班次,形成过程周期长的产品的进展阶段。

9)认证机构应与组织就审核时间安排达成一致。

6.4 为提高审核效率,如可行宜安排结合审核,审核组的人数不宜过多,审核员应有基本审核能力和审核语言能力与良好守时行为,审核组应做好审核前准备,合理分配每个审核员的审核任务,并对对受审核方支持和配合审核提出要求。

7.调整审核时间7.1 在实施审核前发现认证项目审核时间低于通用审核时间档次,而没有合理性说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应予以纠正。

7.2 审核组长在控制审核过程中,宜及时掌握每个审核员的审核进度,需要时调整审核员分工、审核日程安排和增减审核时间,并予以说明。

虽然在开始策划时,不能用增加每天的工作时间来减少要使用的审核人日,但在实施审核活动过程中无法增加审核人日时可以适当增加审核工作时间(每天增加工作时间不宜超过2小时),将审核组内部活动移到业余时间,适当压缩或合并非重点过程的审核时间等措施来弥补审核人日的不足,以确保审核充分性和有效性。

7.3 如果审核组长在审核现场发现组织在申请认证范围所覆盖管理体系内实际员工数量比在认证申请书中填报的员工数量多,并影响到选择通用审核时间档次,在安排的审核时间内确实不能完成所确定的审核范围的有效审核时,应征求组织的意见,形成初步解决方案后向项目管理人员报告,共同协商确定解决方法。

以下方案可供参考:1)适当增加审核天数和延长工作时间;2)项目管理人员立即调配审核员加入审核组,并调整其他审核员的分工;3)调整审核日程安排,在已安排审核时间内先完成部分认证领域或认证范围的审核活动,并形成审核结论。

对其他部分认证领域或认证范围,在近期另行安排补充审核后,再形成审核结论;4)调整审核日程安排,将审核组内部活动、与组织的沟通、末次会议移到业余时间。

将对外包过程和相关方的现场访问改为电话访问,适当缩减审核一般服务性和安装服务的临时场所的数量或由现场审核改为电话交谈。

沟通会由审核组长代表其他审核员表述,不在审核现场完成审核报告的编写工作,只口头表述审核综述和审核结论。

以缩短辅助活动时间,增加有效审核时间;5)对认证风险较小的认证项目,确认不影响审核充分性和有效性前提下,适当缩短或合并对非重要过程和活动的审核时间,在审核报告中说明,在下次监督审核时给予关注。

7.4 审核组长在审核结束后应向项目管理人员报告审核时间充分性和日程安排的合理性情况,是否对审核充分性和有效性产生影响。

7.5 项目管理人员积累审核组长反馈的信息,调整和完善通用审核时间。

8.认证项目审核时间不足的后续措施8.1 在实施审核后发现认证项目审核时间低于通用审核时间档次,而没有合理性说明的,应由有能力的人员评估认证审核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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