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诊负责制
医疗机构首诊责任制

医疗机构首诊责任制医疗机构首诊责任制是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制度。
以下是该制度的基本内容:一、首诊负责制定义首诊负责制是指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时,由首诊医生对患者进行全面评估、制定治疗方案、协调转诊等医疗服务,并对患者在整个就诊过程中的医疗服务质量负责。
二、首诊负责制实施原则1. 患者为中心:以患者需求为导向,为患者提供全面、连续、个性化的医疗服务。
2. 全程管理:首诊医生负责患者从就诊到治疗结束的全过程,确保患者得到合理、有效的治疗。
3. 协同医疗:首诊医生应与其他医务人员、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共同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4. 质量安全:首诊医生应遵循医疗规范,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
三、首诊负责制实施内容1. 首诊评估:首诊医生应对患者进行全面评估,包括病情、病史、检查结果等,确保诊断准确。
2. 治疗方案:首诊医生根据患者情况制定合理、个性化的治疗方案,并与患者充分沟通。
3. 转诊协调:如需转诊,首诊医生应负责协调,确保患者顺利转诊至相关专业科室。
4. 随访管理:首诊医生应对患者进行定期随访,了解治疗效果,调整治疗方案。
5. 医疗纠纷处理:如发生医疗纠纷,首诊医生应积极配合医疗机构进行调查和处理。
四、首诊负责制管理与考核1. 医疗机构应设立首诊负责制管理小组,负责首诊负责制的组织实施、监督和评估。
2. 医疗机构应制定首诊负责制考核标准,对医生执行首诊负责制情况进行定期评估。
3. 医疗机构应对首诊负责制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五、法律责任1. 医务人员违反首诊负责制规定的,由医疗机构依法予以处理。
2. 医疗机构未落实首诊负责制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请各医疗机构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患者得到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
首诊负责制

首诊负责制概述首诊负责制是指患者初次就诊时由一名医生负责全程诊治,并负责后续的治疗和管理。
这一制度在医疗领域中被广泛采用,旨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优化患者就诊流程,加强医患沟通,建立稳定的医患关系。
背景在过去,患者在就诊初期往往需要在不同的医生间反复跑动,同时也可能出现就诊信息交流不畅、医疗资源分配不合理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首诊负责制得以提出。
通过首诊负责制,患者在就诊初期就能与一名医生建立联系,医生将全程负责患者的诊疗工作。
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医生能更好地了解患者的病情和需求,能进行全面的初步诊断,并根据患者的情况进行进一步的确诊和治疗计划。
实施步骤实施首诊负责制需要步骤:1.建立相关政策法规:医疗机构需要明确规定首诊负责制的原则和要求,并将其纳入医疗管理制度中。
2.培训医务人员:为了保证首诊医生具备专业知识和沟通技巧,医疗机构需要进行培训,并进行定期的考核和评估。
3.完善信息系统:医疗机构需要建立完善的电子病历系统,使得不同医生之间能够共享患者的诊疗信息,确保医疗过程的连续性。
4.加强医患沟通:首诊医生在与患者进行初诊时需要倾听患者的需求,详细了解病情,解答患者的疑问,提供专业的医疗建议。
5.协调转诊工作:在需要转诊的情况下,首诊医生应负责与其他医疗机构的医生进行沟通,确保患者的病情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6.预约管理:为了减少患者的等候时间,医疗机构应建立有效的预约管理系统,确保首诊医生与患者能够在合适的时间进行咨询和治疗。
优势和挑战首诊负责制具有优势:•提高治疗效果:首诊医生能更好地了解患者的病情,对疾病进行早期干预和治疗,从而提高治疗效果。
•强化医患沟通:首诊医生与患者建立了良好的沟通关系,患者更容易表达自己的需求,医生也能更好地传达医疗建议。
然而,首诊负责制也面临一些挑战:•医生资源不均衡:在一些地区,医生资源分布不均衡,导致首诊医生的负荷过大,可能影响诊疗质量。
•信息共享困难:由于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信息系统不兼容或缺乏共享机制,患者的病历和诊疗信息难以流动,影响首诊医生的诊断和治疗计划。
2024年市医院医生首诊负责制实施细则(3篇)

2024年市医院医生首诊负责制实施细则(一)凡来医院就诊病人,均实行医院首诊负责制。
医院对诊疗范围内的病人一律不得拒诊。
非诊疗范围内的病人如病情危重,危及生命的情况下应就地抢救。
(二)属下列情况可以转诊:1、非诊疗范围内的病人;2、病人及家属或单位要求转院者;3、病情确需要住院或留观,但因为医院无床位,若病情允许转运时,首诊医院的首诊医师必须在写好病历、进行必要的医疗处置及充分的病情交待、途中风险告知、患方家属在病历及知情书上签字同意,并落实好接收医院后方可转院。
科室首诊负责制初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对其所接诊患者,特别是对危、急、重患者的诊疗、会诊、转诊、转科、转院、病情告知等医疗工作负责到底的制度。
(一)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对其所接诊的诊断已明确的患者应及时治疗。
若病情需要留观察室观察治疗的病人,首诊科室的首诊医师应将病历记录清楚后收入观察室,由观察室医师继续治疗。
若需要住院治疗者,首诊医师在完成门诊病历记录后开具住院证,收住入院治疗。
病房不得拒绝收治,特别是危、急、重病人。
如收治有困难时,应向医务科或医院总值班报告,协调处理。
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二)遇到复杂病例或诊断未明的病员,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承担主要诊治责任,并负责邀请有关科室会诊。
诊断明确后及时转有关科室治疗。
诊断不明确者收住主要临床表现相关科室。
(三)对复合伤或涉及多学科的危急重病人,在尚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首先由首诊科室负责抢救。
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在实行必要抢救同时,及时邀请有关科室会诊、协同抢救。
必要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参与抢救。
诊断明确后及时转主要疾病相关科室继续治疗。
在未明确收治科室时,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负责到底。
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拖延抢救。
(四)对危重、体弱、残疾的病人,若需要进一步检查或转诊或转科或入院治疗,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负责与有关科室联系并安排医务人员做好护送及病人交接手续。
首诊负责制定义

首诊负责制定义首诊负责制是指医疗机构在一线门诊、急诊中,由具备相应医师资质的医生担当患者的首诊责任,并负责协调、引导、监督患者的整个就医过程。
该制度的目的是提高就医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医患沟通和保障患者权益。
一、首诊负责制的背景和意义首诊负责制的出现是因为我国医疗资源不平衡、分级诊疗制推行不力等问题,导致患者就医难、就医贵的现象普遍存在。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开始推行首诊负责制,以提供便捷的医疗服务,合理引导患者就医,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
首诊负责制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利用:通过首诊负责制,可以将患者就医途径引导到合适的医疗机构,避免盲目就医和不必要的医疗消耗,达到合理利用医疗资源的目的。
2. 提高就医效率:在首诊负责制下,医生负责协调患者的整个就医过程,可以避免患者反复奔波、多次就医的情况发生,提高就医效率,减轻患者的负担。
3. 优化诊疗流程:首诊负责制要求医生需要全面了解患者的病情和就医需求,能够提供更加个性化的诊疗方案,避免不必要的检查和治疗,减少了患者的等待时间和经济负担。
4. 保障患者权益:首诊负责制强调医生对患者的责任,要求医生提供全程的医疗服务和咨询,并及时解答患者的疑问,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首诊负责制的实施方式和要求首诊负责制的实施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首诊负责制是分级诊疗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分级转诊机制,将患者有序引导到适合的医疗机构就诊。
2. 规范医生行为和责任:首诊医生要具备相应的医师资质和专业知识,能够进行初步病情判断和诊断,并提供合理的治疗方案和建议。
同时,医生还要负责协调患者的整个就医过程,与其他专科医生进行沟通和转诊。
3. 建立健全的信息系统:各级医疗机构需要建立健全的信息系统,实现电子病历共享和医疗信息互通,方便医生及时获取患者的病史和检查结果,提高诊疗效果和减少患者的重复检查。
首诊负责制制度

首诊负责制制度首诊负责制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意在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提高患者就医效率和就医满意度。
本文将从首诊负责制的定义、实施背景、目标和效果等方面进行论述,以期深入了解这一制度的重要性和影响。
一、首诊负责制定义首诊负责制是指患者就诊时,首次接诊的医生具有诊断、治疗和转诊的责任,承担对患者的整个医疗过程负责。
该制度要求基层医疗机构成为首诊门诊的重要承担者,发挥好“诊疗门户”的作用,能够满足大部分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需求,并根据患者病情的不同判断是否需要进行转诊。
二、实施背景首诊负责制的实施是针对当前我国医疗卫生体制存在的问题而提出的。
过去,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常常面临长时间等候、重复检查、医疗资源过度集中等困扰。
为了改善就医环境和提高效率,首诊负责制被提出并逐步实施。
三、目标与效果1. 提高患者就医效率:首诊负责制要求基层医疗机构充分发挥作用,能够提供较为全面、便捷的医疗服务,解决大部分患者的就医需求。
通过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患者就医效率,缩短就医等候时间,提升患者满意度。
2. 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首诊负责制要求基层医疗机构提升自身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逐步提高对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能力,为患者提供更加规范、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3. 促进医疗资源合理流动:首诊负责制强调基层医疗机构作为首诊门诊的重要角色,可以通过患者转诊机制,合理分流病情较重、需要更高水平医疗资源的患者,减轻大医院的压力,优化医疗资源的配置。
4. 提升整体医疗服务质量:通过首诊负责制,能够推动医疗机构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医疗诊疗行为,提升整体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同时,将医疗事故风险控制在更低的范围内,保障患者的权益。
总结:首诊负责制是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政策举措,着眼于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患者就医效率,通过合理流动医疗资源和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全民医疗保健水平。
在实施的过程中,需要政府、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共同努力,不断完善制度,确保其能够更好地为患者服务,并取得更好的效果。
首诊负责制医学ppt课件

•首诊负责制概述•首诊医生职责与要求•首诊负责制在医学领域应用•案例分析:成功实施首诊负责制经验分享目•挑战与对策:提高首诊负责制执行效率•总结与展望:推动首诊负责制深入发展录01首诊负责制概述定义与背景定义背景重要性及意义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首诊负责制要求首诊医师对患者全面负责,从而确保患者得到及时、准确、有效的诊疗服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保障患者安全首诊负责制强调对患者的全面评估和及时处理,有助于减少漏诊、误诊等医疗差错的发生,保障患者安全。
促进医患沟通首诊负责制要求医师与患者保持充分沟通,解释病情和治疗方案,有助于提高患者的知情权和满意度,促进医患关系和谐。
国内外发展现状国内发展现状国外发展现状02首诊医生职责与要求接诊与初步诊断向患者详细解释治疗方案,告知治疗目的、方法、注意事项等。
如患者病情复杂或超出自身诊疗能力范围,应及时转诊至上级医院或专科医生处,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根据初步诊断结果,制定治疗方案,包括药物治疗、非药物治疗等。
治疗建议及转诊指征对患者进行定期随访,了解治疗效果及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向患者提供健康教育,包括疾病预防、生活方式调整、用药指导等。
鼓励患者积极参与自我健康管理,提高患者对疾病的认知和自我保健能力。
随访管理与健康教育03首诊负责制在医学领域应用基层医疗机构实践基层医疗机构作为首诊场所01家庭医生签约服务02双向转诊机制03专科医院与综合医院协作综合医院全面服务专科医院优势综合医院具备全面的诊疗设备和专业团队,能为患者提供全面的医疗服务。
协作模式远程医疗在首诊负责制中作用远程医疗优势首诊负责制中的应用未来发展趋势04案例分析:成功实施首诊负责制经验分享实施背景实施措施实施效果030201案例一:某地区基层医院实施情况案例二:某三甲医院与社区医院合作模式合作背景合作措施合作效果应用措施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线上首诊平台,患者可通过平台进行线上咨询、预约挂号等。
医院首诊负责制范文五篇

十、结论
实施首诊负责制是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的重要举措。医疗机构应积极响应政策要求,切实加强首诊负责制的推广与落实。同时,医务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养,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推动我国医疗服务质量不断迈上新台阶。
(4)术后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及时处理并发症;
(5)患者出院后,首诊医师负责定期随访。
四、首诊负责制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中的作用
1.提高患者满意度
首诊负责制使患者在整个诊疗过程中得到持续、连贯的医疗服务,提高患者满意度。
2.降低医疗风险
首诊医师全面了解患者病情,及时调整治疗方案,降低医疗风险。
3.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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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诊负责制概述
首诊负责制是医疗机构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就医安全而实行的一种制度。其核心要求是患者在医院就诊期间,由首位接诊医师负责全面了解患者病情,制定治疗方案,并跟踪管理患者在整个诊疗过程中的病情变化及转归。
二、首诊负责制实施要点
1.首诊医师职责
(1)详细询问患者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和必要的辅助检查;
八、首诊负责制在提高医疗质量管理体系中的作用(续)
2.规范医疗行为
首诊负责制通过明确医师的职责和权限,规范医疗行为,减少不必要的医疗纠纷和错误诊断,提升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提高医疗服务满意度
在首诊负责制的推动下,患者能够获得更为连贯、个性化的医疗服务,这不仅提升了患者的治疗体验,也增强了患者对医疗服务的信任和满意度。
(3)如需转诊、会诊,首诊医师应及时与相关科室沟通,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首诊医生负责制的内容

首诊医生负责制一、什么是首诊医生负责制首诊医生负责制是指在医疗卫生机构中,首诊医生作为患者就医的第一道门诊医生,负责诊断、治疗和管理患者,并为患者提供持续性的医疗服务。
首诊医生负责制是我国医疗改革的重要举措,旨在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高患者的就医体验。
二、首诊医生负责制的背景和意义1. 背景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慢性病患者数量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
在这种情况下,不少患者倾向于选择大医院的专家门诊就医,导致大医院资源过度集中,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得不到充分发挥。
2. 意义首诊医生负责制的实施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1)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通过首诊医生负责制,首诊医生可以充分了解患者的病情和就医需求,能够对病情做出合理的初步判断和处理,减少不必要的检查和就医次数,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
(2)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首诊医生负责制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生具备较强的综合医疗能力和管理能力,促使基层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医疗水平,从而减轻大医院的压力。
(3)提高患者的就医体验首诊医生作为患者就医的第一道门诊医生,能够全面了解患者的病情和需求,为患者提供连续性的医疗服务,增强医患之间的信任,提高患者的就医体验。
三、首诊医生负责制的实施策略1. 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首诊医生负责制的基础。
应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设施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水平,完善医联体、医共体等模式,促进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合作与共享。
2. 建立患者健康档案建立患者健康档案是实施首诊医生负责制的重要环节。
通过建立患者健康档案,首诊医生可以更全面地了解患者的病情和就医历史,提升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效果。
3. 加强首诊医生培训和管理加强首诊医生的培训和管理是保障首诊医生负责制顺利实施的关键。
应加强对首诊医生的专业知识、医疗技能和人文关怀等方面的培训,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提高首诊医生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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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诊负责制制度内容●第一次接诊的医师为首诊医师。
第一次接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
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诊断明确的患者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
●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对症治疗的同时,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制度内容●急、危、重患者●如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交接班●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交接班制度●病区值班需有一、二线和三线值班人员。
一线值班人员为取得医师资格的住院医师,二线值班人员为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三线值班人员为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
进修医师值班时应在本院医师指导下进行医疗工作。
●病区均实行24小时值班制。
值班医师应按时接班,听取交班医师关于值班情况的介绍,接受交班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
●对于急、危、重病患者,必须做好床前交接班。
值班医师应将急、危、重患者的病情和所有应处理事项,向接班医师交待清楚,双方进行责任交接班签字,并注明日期和时间。
制度内容●值班医师负责病区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临时情况的处理,并作好急、危、重患者病情观察及医疗措施的记录。
一线值班人员在诊疗活动中遇到困难或疑问时应及时请示二线值班医师,二线值班医师应及时指导处理。
二线班医师不能解决的困难,应请三线班医师指导处理。
遇有需经主管医师协同处理的特殊问题时,主管医师必须积极配合。
遇有需要行政领导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医院总值班或医政(务)科。
●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遇到需要处理的情况时应立即前往诊治。
如有急诊抢救、会诊等需要离开病区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及联系方法。
●值班医师不能“一岗双责”,如即值班又坐门诊、做手术等,急诊手术除外,但在病区有急诊处理事项时,应由备班进行及时处理。
每日晨会,值班医师应将重点患者情况向病区医护人员报告,并向主管医师告知危重●查房制度制度内容●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
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
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
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制度内容●查房内容:●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
●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
尤其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制度内容●制定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各专业常见危重患者抢救技术规范,并建立定期培训考核制度。
●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患者的三级医师医疗组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如主管医师手术、门诊值班或请假等)由值班医师负责,重大抢救事件应由科主任、医政(务)科或院领导参加组织。
●主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
制度内容●在抢救危重症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准确、无误。
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
抢救过程中要作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
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会诊制度制度内容●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到位。
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
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
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
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
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制度内容●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
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
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
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
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院外会诊。
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制度内容●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
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政(务)科同意或由医政(务)科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
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政(务)科,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
会诊时由医政(务)科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政(务)科长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
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医疗机构应有选择性地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原则一年举行≥2次,由医政(务)科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制度内容●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
●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
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术前讨论制度制度内容●对重大、疑难、致残、重要器官摘除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术前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科内所有医师参加,手术医师、护士长和责任护士必须参加。
●讨论内容包括:诊断及其依据;手术适应证;手术方式、要点及注意事项;手术可能发生的危险、意外、并发症及其预防措施;是否履行了手术同意书签字手续(需本院主管医师负责谈话签字);麻醉方式的选择,手术室的配合要求;术后注意事项,患者思想情况与要求等;检查术前各项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
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对于疑难、复杂、重大手术,病情复杂需相关科室配合者,应提前2-3天邀请麻醉科及有关科室人员会诊,并做好充分的术前准备。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制度内容●死亡病例,一般情况下应在1周内组织讨论;特殊病例(存在医疗纠纷的病例)应在24小时内进行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发出后1周内进行讨论。
●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本科医护人员和相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派人参加。
●死亡病例由主管医师汇报病情、诊治及抢救经过、死亡原因初步分析及死亡初步诊断等。
死亡讨论内容包括诊断、治疗经过、死亡原因、死亡诊断以及经验教训。
●讨论记录应详细记录在死亡讨论专用记录本中,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意见等,并将形成一致的结论性意见摘要记入病历中。
●手术分级制度制度内容●手术分类根据手术过程的复杂性和手术技术的要求,把手术分为四类:●手术医师分级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地点在本院。
根据其取得的卫生技术资格及其相应受聘职务,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
●各级医师手术范围前讨论制度评估2014年8月制度内容●对重大、疑难、致残、重要器官摘除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术前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科内所有医师参加,手术医师、护士长和责任护士必须参加。
●讨论内容包括:诊断及其依据;手术适应证;手术方式、要点及注意事项;手术可能发生的危险、意外、并发症及其预防措施;是否履行了手术同意书签字手续(需本院主管医师负责谈话签字);麻醉方式的选择,手术室的配合要求;术后注意事项,患者思想情况与要求等;检查术前各项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
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对于疑难、复杂、重大手术,病情复杂需相关科室配合者,应提前2-3天邀请麻醉科及有关科室人员会诊,并做好充分的术前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