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诊负责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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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诊负责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首诊负责制度1. 什么是首诊负责制度?首诊负责制度是一种医疗制度,旨在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在该制度下,患者首次就诊时,由医生负责整个就诊过程,包括初诊、检查、诊断、治疗等环节。

该制度的核心理念是建立稳定的医患关系,提供个性化和连续的医疗保健服务。

2. 首诊负责制度的意义首诊负责制度的推行有以下几个重要意义:- 提高医疗效率:通过确立一个负责患者就诊全过程的医生,避免了患者在不同科室之间反复就医的情况,减少了重复检查和治疗的时间和费用。

- 提升医疗质量:医生负责整个就诊过程,能够对患者的病情和诊疗方案做出全面的评估和决策,提高了医疗决策的准确性和针对性。

- 促进医患沟通和信任:首诊负责制度使医患关系更为稳定,建立起医生与患者之间的信任和沟通渠道,有利于患者积极配合治疗和遵循医嘱。

3. 首诊负责制度的运作流程首诊负责制度的运作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患者就诊:患者首次就诊时,由医生进行初步的病史询问和身体检查,了解患者的病情和就诊需求。

2. 诊断和治疗方案确定: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检查结果,提出初步的诊断和治疗方案,包括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计划。

3. 检查和治疗:医生负责安排和监督患者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治疗,确保方案的顺利实施。

4. 随访和评估:医生负责患者的随访和治疗效果的评估,根据患者的反馈和病情的变化,调整诊疗方案。

5. 转诊和协作:如果患者的病情需要进一步的专科治疗或手术,医生将协调转诊工作,并与专科医生进行良好的沟通和协作。

4. 首诊负责制度的优势和挑战首诊负责制度具有以下优势:- 提供连续性的医疗服务:患者能够与同一位医生建立稳定的医患关系,获得更为连贯和持久的医疗服务。

- 提高医疗效率:减少了患者在不同科室之间反复就医的情况,避免了重复检查和治疗,降低了医疗资源的浪费。

- 建立信任和沟通渠道:医生与患者之间的稳定关系有助于建立起信任和沟通的良好基础,促进患者积极配合治疗。

首诊负责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
1、首诊负责制指首次接诊的科室和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和抢救承担责任,首诊医师应对所接诊患者详问病史、认真体检、严密观察、及时处理,及时规范书写病历,根据规定履行相应报告制度。

2、检诊如属本科疾病,首诊医师应负责处理;诊治有困难者,及时会诊或请上级医师指导;如不属本科疾病或同时存在其他专科疾病时,应及会诊;与交接班医师做好床头交清病情,共同检诊并做好记录。

3、首诊医师对急、危、重患者立即实施抢救,如不属本科疾病,应边抢救边请会诊。

被邀请的医师,应立即赶到现场,明确为本科疾病后,应按首诊医师的责任进行抢救。

4、经检诊或抢救后,需要住院治疗的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与病房联系,病房不得拒绝收治。

如收治有困难时,应向医院总值班报告,协调处理。

5、凡决定入院或转院的急、危、重患者,应该根据病情及相关规定,由家属及医护人员护送患者入病房。

1。

首诊负责制度及处理流程

首诊负责制度及处理流程

首诊负责制度及处理流程
首诊负责制度是指将患者的第一次就诊交由医院的特定科室或医生负责,并由其进行初步诊断、治疗和转诊。

这一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加强医患沟通,提升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

在医疗保障体系中,首诊负责制度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首诊负责制度的核心是门诊医生,他们是患者就医的第一道门槛。

在接诊患者时,门诊医生应及时了解患者的病史、症状和检查情况,进行初步诊断并制定治疗方案。

如果病情复杂或需要进一步诊疗,门诊医生应及时转诊至相应科室或专家。

首诊负责制度的处理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患者挂号就诊:患者在门诊挂号后等待医生接诊。

2. 医生问诊与体检:医生认真询问患者的病史和症状,并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

3. 初步诊断与治疗:根据患者的症状和检查结果,医生进行初步诊断并制定治疗方案。

常见的治疗包括处方药物、中药调理等。

4. 转诊处理:如果患者病情复杂或需要专门治疗,医生应及时转诊至相应科室或专家。

5. 随访与复诊:医生在患者治疗过程中应及时跟踪病情变化,安排必要的随访和复诊。

首诊负责制度的实施能够更好地整合医疗资源,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

在患者看病过程中,门诊医生作为“门面担当”,具有重要的责任和使命。

因此,我们应该充分支持和配合首诊负责制度的推行,共同营造一个和谐、高效的医疗环境。

首诊负责管理制度

首诊负责管理制度

首诊负责管理制度一、引言首诊负责制度是医疗卫生领域的重要政策举措,旨在规范医疗机构的服务流程和工作程序,提高医务人员的责任感和工作效率,为患者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医疗服务。

本文将围绕首诊负责制度的概念、实施内容、管理要求和效果评价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

二、首诊负责制度的概念首诊负责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在患者首次就诊时,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全面的初步诊断和治疗,根据病情轻重缓急进行合理转诊和及时处理,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及时、全面、连续的医疗服务。

首诊负责制度是建立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服务患者的责任意识和专业水平之上的一种管理制度。

三、首诊负责制度的实施内容1. 明确责任主体:要求医疗机构明确首诊医务人员的身份和职责,明确首诊医师在病人初次就诊时应承担的责任,建立责任明确、分工明确的管理体系。

2. 加强医师培训:对首诊医师进行专业能力培训,提高其诊断和治疗水平,增强其对患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3. 健全病历记录:建立完善的患者病历记录系统,对患者的病情、诊疗过程、治疗方案等进行详细记录,为医疗服务提供依据和参考。

4. 完善转诊机制:建立起科学合理的转诊机制,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及时的二级、三级医疗服务,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康复速度。

5. 强化沟通协作:首诊医务人员要与其他医疗部门和医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及时了解患者的病情变化和治疗效果,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全面的医疗服务支持。

四、首诊负责制度的管理要求1. 医疗机构要建立科学合理的首诊医疗服务流程和工作程序,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义务,确保患者能够得到高效、优质的医疗服务。

2. 医疗机构要健全医疗管理制度和规范,对医务人员的行为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提升医务人员的责任感和工作效率。

3. 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的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和医疗纠纷解决机制,对患者的投诉和意见反馈及时回复和处理,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4. 医疗机构要不断加强对首诊医务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其医疗服务水平和责任感,提升整个医疗服务团队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

首诊负责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首诊负责制度是指在医院门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医疗机构内,对每一位患者进行初诊时,由专业医生进行初步诊断,订立初步治疗方案并担负全程负责人的医疗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是我国依据国情和医疗特点,秉持着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强化分级诊疗的体系建设所推行的一项紧要医改制度。

充分落实首诊负责制度,既可以降低患者治疗的时间和费用,更能充分发挥医生的诊疗本领和专业性,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

一、首诊负责制度的意义首诊负责制度的意义在于确立了专业医师对患者全程治疗的责任制度。

相较于过去患者就诊时医生只负责初步诊疗和初步治疗,如今医师在首诊的时候要考虑到全面的疾病治疗内容,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充足患者的需求。

首诊负责制度不仅提高了初诊医生的综合本领,而且可以有效节省医疗资源的开销。

首诊医生可以对患者做出综合治疗方案,可避开因连接多位医生而引发的错误,加快患者病情的康复,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和时间拖延的苦痛,极大地提高了病患的治愈率。

二、首诊负责制度的实施要保证首诊负责制度的实施,需要有完善的管理措施。

首先,医生必需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诊断本领,同时还需要拥有良好的沟通和解释本领,能够通过真实的沟通和诚实的态度,向患者讲清病情和治疗方案。

其次,医院门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完善相应的管理体系。

对于患者病情特别严重或治疗较为多而杂的病例,机构应当布置专家级别的医生负责,确保患者获得充分的治疗和护理。

最后,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内部协作,强化诊疗的流程规范,防止同一患者产生多份不同的,甚至相互冲突的诊疗和治疗方案。

三、首诊负责制度的优缺点优点:1.削减患者就医时间和费用。

2.除去了患者的顾虑和疑虑,提高了患者对医疗服务的信任度。

3.减轻了医院的工作压力,提高了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

4.提高了医生综合诊断和治疗的本领。

缺点:1.对医师综合素养的要求较高,对医疗机构管理的要求也提高了。

2.初诊医生受到的医疗纠错风险加大。

3.尤其是医疗机构分级不到位的情况下,初诊医生负责度过高,进行错误的治疗时,可能影响患者的康复。

首诊负责制定义

首诊负责制定义

首诊负责制定义首诊负责制是指医疗机构在一线门诊、急诊中,由具备相应医师资质的医生担当患者的首诊责任,并负责协调、引导、监督患者的整个就医过程。

该制度的目的是提高就医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医患沟通和保障患者权益。

一、首诊负责制的背景和意义首诊负责制的出现是因为我国医疗资源不平衡、分级诊疗制推行不力等问题,导致患者就医难、就医贵的现象普遍存在。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开始推行首诊负责制,以提供便捷的医疗服务,合理引导患者就医,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

首诊负责制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利用:通过首诊负责制,可以将患者就医途径引导到合适的医疗机构,避免盲目就医和不必要的医疗消耗,达到合理利用医疗资源的目的。

2. 提高就医效率:在首诊负责制下,医生负责协调患者的整个就医过程,可以避免患者反复奔波、多次就医的情况发生,提高就医效率,减轻患者的负担。

3. 优化诊疗流程:首诊负责制要求医生需要全面了解患者的病情和就医需求,能够提供更加个性化的诊疗方案,避免不必要的检查和治疗,减少了患者的等待时间和经济负担。

4. 保障患者权益:首诊负责制强调医生对患者的责任,要求医生提供全程的医疗服务和咨询,并及时解答患者的疑问,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首诊负责制的实施方式和要求首诊负责制的实施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首诊负责制是分级诊疗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分级转诊机制,将患者有序引导到适合的医疗机构就诊。

2. 规范医生行为和责任:首诊医生要具备相应的医师资质和专业知识,能够进行初步病情判断和诊断,并提供合理的治疗方案和建议。

同时,医生还要负责协调患者的整个就医过程,与其他专科医生进行沟通和转诊。

3. 建立健全的信息系统:各级医疗机构需要建立健全的信息系统,实现电子病历共享和医疗信息互通,方便医生及时获取患者的病史和检查结果,提高诊疗效果和减少患者的重复检查。

医院首诊负责制度

医院首诊负责制度

引言概述:医院首诊负责制度是指将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的一种重要措施。

在首诊负责制度下,医院对于病患的初诊负有责任,并承担起综合医疗服务的职责。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着手,分别介绍医院首诊负责制度的意义、基本原则、实施方法、存在问题和解决方案,并对其进行总结。

一、医院首诊负责制度的意义1.提高医疗服务效率:通过医院首诊,能够将复杂病例转诊到相应的专科医院,减少医患之间的交流时间,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2.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医院作为首诊单位,能够对病患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初步诊断,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延误治疗。

3.合理配置医疗资源:通过首诊负责制度,可以实现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避免重复检查和冗余资源。

二、医院首诊负责制度的基本原则1.公平原则:医院应根据病患的疾病情况和需要,进行公平合理的初诊。

2.连续性原则:医院应确保对于病患的初诊不断和全面,避免中断和遗漏,确保医患之间的连续性。

3.综合性原则:医院首诊要综合考虑患者的病情、体征、病史等因素,做出准确的初步诊断,并建议合适的治疗方案。

三、医院首诊负责制度的实施方法1.建立完善的诊室制度:医院应设立专门的首诊诊室,由有丰富经验的医生进行初步诊断和评估。

2.完善医疗记录系统: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医疗记录系统,记录病患的疾病情况、初步诊断和医疗措施,便于医患之间的交流和协作。

3.开展多学科协作:医院应与各专科医院建立合作机制,开展多学科的协作,提供全方位的医疗服务。

四、医院首诊负责制度存在的问题1.资源不足:部分医院在实施首诊负责制度时,由于资源不足导致初诊服务质量下降。

2.患者选择困难:一些患者在面对医院首诊负责制度时,没有清晰的指引和准确的选择,容易产生困惑和选择错误。

解决方案:1.加强医院的设备和人员配置:医院应加强投入,提升医院的设备和人员数量,保证首诊负责制度的顺利实施。

2.加强患者教育和指导:医院应加强对患者的教育和指导,提供相关指引和帮助,使患者能够准确选择首诊医院。

首诊负责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一、目的为了保障患者的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规范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满意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门诊、急诊、住院等各类医疗服务场所的首诊医师。

三、定义首诊医师:指接受患者就诊的第一位医师,负责对患者进行初步诊断、治疗和转诊等工作。

首诊负责制:指首诊医师对其接诊的患者负有连续性的责任和义务,直至患者治愈出院或转交其他医师接管为止。

四、工作内容1.认真接受患者就诊,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时进行辅助检查,做出初步诊断,并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意愿,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

2.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决定是否转诊或会诊。

转诊或会诊时,应当及时通知接诊或会诊医师,并将患者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完整地交接给对方。

3.对于需要住院治疗的患者,应当及时办理住院手续,并在24小时内完成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等书面资料。

对于需要手术或特殊治疗的患者,应当及时向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说明相关事项,并取得其知情同意书。

4.对于已住院治疗的患者,应当每日查房,并及时记录病程、检查结果、治疗效果等情况。

对于出现危重或复杂情况的患者,应当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或主管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

5.对于已治愈或达到出院标准的患者,应当及时办理出院手续,并向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说明出院后的注意事项、随访计划、复查时间等内容,并签发出院小结、处方等资料。

对于已出院的患者,应当按照随访计划进行电话或网络等方式的回访,并记录回访内容和结果。

对于需要复查或再次就诊的患者,应当提供便利和指导。

五、工作要求1.遵守医德医风,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保护患者的隐私和利益,维护医患关系的和谐。

3.遵守医疗记录的规范和要求,认真填写各类书面资料,做到完整、准确、及时、规范,便于患者的治疗和管理。

5.遵守医学知识和技能的更新和提高要求,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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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诊负责制制度一、首先接诊的科室为首诊责任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责任人。

二、首诊医师对病人进行初步诊断,并做出相应处理,不允许任何推诿或变相推诿现象。

三、遇到需要急诊抢救的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治疗;如设备、条件有限,首诊医师在应急对症处理的同时,与上级医院或120联系,并护送病人到上级医院。

四、遇危重、疑难病人处理困难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它科会诊,或转诊,并上报业务主管部门。

五、病人病情涉及多个科室,原则上首诊科室先处理,必要时请其他科室协同处理,各科室经治医师均应详细记录处理经过。

六、病人因病情需要住院或观察室留观,门诊医师须与有关科室医师取得联系并做好交接,以保证医疗安全。

危重病人进行检查、转科、留观、住院,均需有医护人员护送。

七、因病情需要转院治疗的病人,严格按照双向转诊制度执行。

八、病人病情变化或需要进行特殊检查治疗时,医生必须尽到告知义务。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上级医师查房时,下级医师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影像学检查片,各项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

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

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上级医师的分析和处理意见,应及时记录在病程记录中,并请上级医师签名。

(一)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护士长等有关人员参加。

住院期间,对一般病情的新入院患者,首次查房应在其入院1周内完成。

对危重患者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应即时查房。

(二)主治医师查房对一般病情的新入院患者,首次查房应在其入院24小时内完成,每周至少2次,应有住院医师及有关人员参加,由住院医师负责记录和落实诊疗计划。

对危重患者应随时查房,但至少不少于2次。

(三)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要全面负责,对一般患者每日至少查房1次,危重患者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检查处理,执行上级医师指示,书写整理病历,及时完成病程记录,汇总、归纳、整理、分析各种检查化验结果,出现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医师,负责检查医嘱执行情况。

三、查房内容(一)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应及时解决疑难病例的诊断和治疗;审查对新入院、危重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和重大手术的适应证及术前准备情况;决定患者出院及转院等;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包括对各级医师的指导,重点帮助主治医师解决在诊疗中未能解决的问题;抽查医嘱和护理执行情况及病历书写质量。

(二)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新入院、危重、诊断未明、分型不清、治疗效果不好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听取医生、护士的反映、倾听患者陈述,对出、转院标准进行判断并及时上报上级医师或科主任。

对下级医师的病历书写和病程记录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给予具体帮助和指导,检查医嘱执行情况。

(三)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危重、疑难、新入院、诊断不清者及手术患者,同时有计划地巡视一般患者。

审查各种检查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和治疗意见。

听取患者对治疗和生活方面的意见并提出建议。

负责修改实习医师书写的病历,帮助实习医师做好新入院患者的体格检查及病历书写工作。

住院医师要详细记录上级医师的诊疗意见,认真执行上级医师的指示,并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

负责书写病历相关内容,要求对危重患者随时检查并记录。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二、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三、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

四、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

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一、死亡病例讨论必须在病人死亡后一周内进行,不得超过两周。

二、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讨论结果要详细记录在专用本上,由科主任决定收录于病案中的内容。

三、讨论内容包括:患者死因、评估及诊治抢救的过程、经讨论确认在诊治及抢救过程中存在明显缺陷时,讨论记录应上报办公室,必要时进行院死亡病例讨论。

四、死亡病例讨论记入病历部分按死亡病例讨论格式书写。

会诊制度一、会诊主要是解决患者的诊断与治疗。

凡遇下列情况,应及时申请会诊:疑难危重病例需要有关科室协助诊治;危急病人需要及时抢救;重大手术前因病情复杂,涉及专科知识,需要提供咨询或协助;医疗纠纷需要分析判断;错收病人或有合并症,需要转科治疗等。

二、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主治医师决定,填写会诊申请单,提出会诊要求和目的,送往会诊科室。

应邀科室会诊医师应是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急诊会诊可由经治医师申请,在会诊申请单上注明“急”字,特别紧急或抢救性会诊可用电话邀请,应邀科室会诊医师可以是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实习进修医师一律不得单独应邀会诊。

会诊时经治医师陪同,必要时主治医师参加。

如病人需要专科特殊检查,经治医师应亲自参加协同检查。

三、一般会诊,应邀医师应在一天内完成。

急诊会诊,被邀科室医师必须突出“急”字,及时会诊,不得借故延误。

必须随请随到。

四、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人员参加,与会人员广泛讨论,对已决定的诊疗方案,经治医师必须服从,认真执行。

五、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

会诊时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业务副院长和医务科长参加,经治医师做好会诊记录。

六、院外会诊: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医务科同意报请业务副院长,由医务科与有关医院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业务副院长、医务科长参加,经治医师做好会诊记录。

七、科内、科间、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诊记录,会诊时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术前讨论制度一、凡重大、疑难、新开展手术,均需进行术前讨论,一级急诊手术也要在术前准备时,由手术负责医师召集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讨论。

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主(副主)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及有关人员参加,新开展的手术邀请医务科负责人参加二、术前讨论时经治医师应做到对术前讨论患者准备必要、充足的材料,包括化验、造影、CT等。

重点的介绍病情,并提出自己或专业小组的诊断及治疗方案。

必要时检索有关资料。

前准备、麻醉方式、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点等。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一. 临床科室危重患者抢救应在科主任或副主任以上医师统一指挥下有条不紊地进行。

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不在时由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治医师资格及以上人员)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

二. 抢救过程中如需请他科会诊或协助抢救,相关科室医务人员应积极配合,全力支持,不得延误或推诿。

必要时抢救科室可指名要求有关科室正(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参加抢救。

三. 参加抢救医务人员应做到严肃认真、服从指挥、分工明确、配合密切、分秒必争、操作娴熟、观察严密。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原则和三查八对制度,注意采取保护性医疗措施,严防差错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发生。

四. 抢救过程中应坚持告知同意原则,如需进行具有危险性或有可能造成意外伤害的检查或治疗时,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解释说明,在征得同意并签字认可后方可实施。

五、新入院或病情突变的危重病人,应及时电话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并填写病危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病人家属,一份贴在病历上。

六、抢救记录应详实、准确、完整,保存完好,避免遗失。

抢救过程中来不及记录的,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应及时补记,抢救记录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书写。

七、各临床科室应做到抢救器材、设备、药品定人管理、定点放置、定品种数量、定期检修保养,及时消毒灭菌,及时整理补充,班班清点交接,确保齐全完备,随时可用。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一、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手术及有创操作是指各种开放性手术、腔镜手术及介入治疗(以下统称手术)。

依据其技术难度、复杂性和风险度,将手术分为四级:(一)四级手术:技术难度较低、手术过程简单、风险度较小的各种手术。

(二)三级手术:技术难度一般、手术过程不复杂、风险度中等的各种手术。

(三)二级手术:技术难度较大、手术过程较复杂、风险度较大的各种手术。

(四)一级手术: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复杂、风险度大的各种手术。

二、手术医师分级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

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一)住院医师(二)主治医师(三)副主任医师: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者。

(四)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工作者。

三、各级医师手术权限(一)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并熟练掌握四级手术。

(二) 主治医师:可主持三、四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二级手术。

(三) 低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二、三、四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一级手术。

(四) 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二、三、四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开展一级手术;根据实际情况可主持部分一类手术和新项目手术。

四、手术审批权限手术审批权限是指对拟施行的不同级别手术以及不同情况、不同类别手术的审批权限。

(一)常规手术1、四级手术: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并可签发手术通知单。

2、三级手术:科主任审批,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报批手术通知单。

3、二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报批手术通知单。

4、一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报批手术通知单。

(二)高度风险手术高度风险手术是指手术科室质控小组科主任认定的存在高度风险的任何级别的手术,须经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科长决定自行审批或提交业务副院长或必要时报院长审批,获准后,手术科室科主任负责签发手术通知单。

(三)急诊手术预期手术的级别在值班医生手术权限级别内时,可通知并施行手术。

若属高风险手术或预期手术超出自己手术权限级别时,应紧急报责任规定的上级医师审批,需要时再逐级上报。

原则上应由具备实施手术的相应级别的医师主持手术。

但在需紧急抢救生命的情况下,在上级医生暂时不能到场主持手术期间,任何级别的值班医生在不违背上级医生口头指示的前提下,有权、也必须按具体情况主持其认为合理的抢救手术,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急诊手术中如发现需施行的手术超出自己的手术权限时,应立即口头上报请示。

(四)新技术、新项目、科研手术1、一般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重大手术、致残手术须经科内讨论,在科主任填写《手术审批单》,签署同意意见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备案并提交业务副院长或院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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