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寿险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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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中国保险条款

人保中国保险条款

人保中国保险条款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的行为,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款。

第二条保险范围包括:人身保险、财产保险等。

具体保险产品另行条款约定。

第三条“人保中国”为本保险合同的承保公司。

第四条被保险人应如实向保险公司告知风险,及时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五条保险合同签订后,被保险人应及时支付保险费。

第六条保险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义务。

第七条保险合同解除、终止等事宜,按照双方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进行。

第八条本条款未尽事宜,适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部分:人身保险第九条人身保险包括寿险、健康险等。

具体保险产品另行条款约定。

第十条被保险人享受实际投保人约定的保险金额。

第十一条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意外或疾病,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予赔偿。

第十二条被保险人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告发生保险事故,提供必要的证明和资料。

第十三条对于申请理赔的案件,保险公司将尽快进行核实,按照合同约定给予赔偿或拒绝理赔。

第十四条被保险人应配合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工作,不得扰乱和阻挠正常的理赔程序。

第十五条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予以保护,不得泄露和滥用。

第十六条被保险人应妥善保管保险单和合同,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告。

第十七条人身保险合同解除、终止等事宜,按照双方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进行。

第十八条本部分未尽事宜,适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部分:财产保险第十九条财产保险包括车险、家财险等。

具体保险产品另行条款约定。

第二十条被保险财产应当符合合同约定的保险标的,未达到约定标准的,保险合同无效。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财产在保险期间内发生意外或损失,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告保险事故,提供必要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三条对于申请理赔的案件,保险公司将尽快进行核实,按照合同约定给予赔偿或拒绝理赔。

1_人保寿险美好生活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1_人保寿险美好生活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人保寿险美好生活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目录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1. 您与我们的合同 4.2 合同内容变更 6.2 投保范围1.1 合同构成 4.3 宽限期 6.3 年龄错误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4.4 保险费的自动垫交 6.4 未还款项4.5 减额交清 6.5 地址变更2. 您获得的保障 4.6 保单贷款 6.6 失踪处理2.1 基本保险金额 4.7 年金领取方式 6.7 争议处理2.2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4.8 现金价值领取方式2.3 保险期间 4.9 合同效力的恢复7. 您需要了解的重要术语2.4 保险责任 4.10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7.1 保单生效对应日2.5 责任免除7.2 现金价值2.6 保单红利 5.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7.3 毒品5.1 受益人7.4 酒后驾驶3. 您的义务 5.2 保险事故通知7.5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3.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5.3 保险金申请7.6 无有效行驶证3.2 保险费的交纳 5.4 保险金的给付7.7 战争5.5 诉讼时效7.8 军事冲突4. 您对本合同拥有的权利7.9 暴乱4.1 犹豫期 6. 您需要关注的其他事项7.10 利息6.1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7.11 周岁条款特别提示本条款特别提示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利✧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利益……………………………………………………2.4✧您有获取保单红利,以及决定红利领取方式的权利…………………………………………2.6✧签收保单后10日内您可以要求退还保险费…………………………………………………. 4.1✧您有保险费自动垫交的权利……………………………………………………………………4.4✧您有保单贷款的权利……………………………………………………………………………4.6✧在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解除合同………………………………………………………………4.10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对某些情形造成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5✧分红是不保证的…………………………………………………………………………………2.6✧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3.1✧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3.2✧解除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4.10✧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责任…………………………………………………………5.2✧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7)人保寿险美好生活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人保寿险丰盛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介绍

人保寿险丰盛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介绍

人保寿险丰盛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介绍人保寿险丰盛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是一种适合各阶层人群的保险产品,它既满足了人们对于保障退休金的需要,也在保障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方面提供了全面有效的保障。

自从人保寿险推出这款保险产品以来,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和认可,成为年轻人和中老年人的选择。

一、产品概述丰盛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是一种综合养老保险产品,它不仅提供了人身和财产的保障,还为保险人提供了长期的储蓄和投资功能。

该产品主要包含两个部分:1. 身故保险金:如果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不幸身故,那么保险公司将向受益人支付相应的保险金,以保障家庭的经济利益。

2. 生存保险金:如果保险人在保险期间结束时仍健在,那么保险公司将支付一定程度的保险金,既可以用于退休后的生活支出,同时也可以作为一种投资收益,获得更高的回报。

二、条款内容1.缴费方式: 该产品支持一次性缴纳或定期缴纳。

2.保障期限: 此款保险产品的最长保障期限是70岁,缴费期限则为5-10年不等。

3.身故保险金: 如果保险人在缴费期限内不幸身故,那么保险公司将向受益人支付一定的身故保险金,以保障家庭安全。

4.生存保险金: 如果保险人在保险期间结束时仍健在,那么保险公司将支付一定的生存保险金,以满足退休后的生活需要。

5.红利分配: 保险公司将根据其经营业绩的情况,将保险费投入不同的投资工具。

如果投资收益优秀,那么就会将收益分配给保险人,作为保单红利。

三、优点和不足受到人们的喜欢的原因是,它有着以下几个优点:1. 与其它理财产生有益补充:该款保险产品中的资金分为3部分,分别为保险保障、储蓄和投资,是一种比较完美的理财方式。

2.红利额度可观: 该产品基于分红投资,因此投资的风险相对较高,但红利的收益也相对较高,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加保险人的收入。

3. 稳定性高:盈利相对固定,不受市场波动的影响,保险人购买后不必考虑风险。

该产品的不足点也是显而易见的:1.缺乏弹性:该款保险产品的费用较高,可能会限制一些中低收入人群的购买。

人保寿险鑫盈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

人保寿险鑫盈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

人保寿险鑫盈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人保寿险[2017]年金保险024号条款目录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1.您与我们的合同 4.2合同内容变更 6.4未还款项1.1合同构成 4.3宽限期 6.5地址变更1.2合同成立与生效 4.4保险费的自动垫交 6.6失踪处理4.5保单贷款 6.7争议处理2.您获得的保障 4.6合同效力的恢复2.1基本保险金额 4.7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7.您需要了解的重要术语2.2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7.1保单生效对应日2.3保险期间5.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7.2保险费约定交纳日2.4保险责任 5.1受益人7.3周岁2.5责任免除 5.2保险事故通知7.4现金价值2.6保单红利 5.3保险金申请7.5毒品5.4保险金的给付7.6酒后驾驶3.您的义务 5.5诉讼时效7.7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3.1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7.8无有效行驶证3.2保险费的交纳6.您需要关注的其他事项7.9战争6.1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7.10军事冲突4.您对本合同拥有的权利 6.2投保范围7.11暴乱4.1犹豫期 6.3年龄错误7.12利息条款特别提示本条款特别提示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利✧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利益……………………………………………………2.4✧您有获取保单红利的权利………………….………………..…………………………….……2.6✧签收保单后15日内您可以要求退还保险费…………………………………………………..4.1✧您有保险费自动垫交的权利……………………………………………………………………4.4✧您有保单贷款的权利……………………………………………………………………………4.5✧在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解除合同………………………………………………………………4.7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对某些情形造成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5✧分红是不保证的…………………………………………………………………………………2.6✧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3.1✧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3.2✧解除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4.7✧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责任…………………………………………………………5.2✧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7)人保寿险鑫盈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人保寿险指定场所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人保寿险指定场所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人保寿险指定场所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人保寿险指定场所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是一份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用来规定保险公司承保的范围、条件和责任。

下面是可能包括在人保寿险指定场所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的一些常见内容:
1.保险定义:明确对于保险合同中使用的术语的定义,例如“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等。

2.保险责任:说明保险公司在何种情况下负责承保,并列举可
能导致保险责任发生的事件,例如身故、伤残、医疗费用等。

3.保险金额:规定各类保险责任的赔偿限额,例如身故保险金
最高赔付金额、伤残保险金最高赔付金额等。

4.免除责任:列举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的情况,例如故意伤害、犯罪行为、自残等。

5.保险期限:明确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例如从何时开始,到
何时结束。

6.合同解除:规定双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7.保险事故处理:说明保险事故发生后的报案、理赔等程序。

8.其他条款:根据具体合同的需要,可能涉及其他内容,例如
保险费支付方式、合同变更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人保寿险指定场所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可能因合同的具体要求而有所不同,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在购买保险前,建议详细阅读合同条款,并根据自身需求和风险状况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

人保寿险附加百万身价惠民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人保寿险附加百万身价惠民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人保寿险附加百万身价惠民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目录条款是附加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1. 您与我们的合同 3. 您的义务和权利1.1 附加合同订立 3.1保险费的交纳1.2 附加合同生效 3.2 效力终止2. 您获得的保障 4.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2.1 基本保险金额 4.1 受益人2.2 保险期间 4.2 保险金申请2.3 保险责任 4.3保险金的给付2.4 责任免除 4.4诉讼时效条款特别提示本条款特别提示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附加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利✧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利益………………………………………………2.3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主合同条款也适用于本附加合同,若主合同条款与本附加合同条款互有抵触,则以本附加合同条款为准………………………………………………………………………………………1.1✧对某些情形造成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4✧当某些情形发生时,本附加合同效力自动终止………………………………………………3.2人保寿险附加百万身价惠民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指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 您与我们的合同1.1 附加合同订立人保寿险附加百万身价惠民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由人保寿险百万身价惠民两全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投保人提出申请,经我们同意而订立。

主合同条款也适用于本附加合同,若主合同条款与本附加合同条款互有抵触,则以本附加合同条款为准。

若本附加合同未在主合同保险单或批注单上载明,本附加合同不发生效力。

1.2 附加合同生效本附加合同需与主合同同时投保,本附加合同的生效日期与主合同相同。

2 您获得的保障2.1 基本保险金额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注单上载明。

若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1_人保寿险附加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A款)条款

1_人保寿险附加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A款)条款

人保寿险附加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A款)条款目录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投保人的权益,请投保人仔细阅读本条款1. 关于本附加合同 3.2 效力终止1.1 附加合同订立1.2 附加合同生效4.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4.1 受益人2. 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 4.2 保险金申请2.1 基本保险金额 4.3 诉讼时效2.2 保险期间2.3 保险责任5.本附加合同中的重要术语2.4 责任免除 5.1 意外伤害5.2 本公司认可的医院3.投保人的义务和权利3.1 保险费的交纳人保寿险附加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A款)条款在本条款中,“本公司”指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 关于本附加合同1.1 附加合同订立人保寿险附加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A款)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由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投保人提出申请,经本公司同意而订立。

主合同条款也适用于本附加合同。

若主合同条款与本附加合同条款互有抵触,则以本附加合同条款为准。

若本附加合同未在主合同保险单或批注单上载明,本附加合同不发生效力。

1.2 附加合同生效本附加合同需与主合同同时投保,本附加合同的生效日期与主合同相同。

2 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2.1 基本保险金额本附加合同每一被保险人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注单上载明。

2.2 保险期间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与主合同相同。

除本附加合同另有约定外,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2.3 保险责任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如下保险责任: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见5.1),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在本公司认可的医院(见5.2)进行必要治疗,本公司就其符合本附加合同签发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在扣除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将其余额按照本附加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免赔额和给付比例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注单上载明。

人保寿险无忧相伴 2020 重大疾病保险利益条款

人保寿险无忧相伴 2020 重大疾病保险利益条款

人保寿险[2020]疾病保险040号人保寿险无忧相伴2020重大疾病保险阅读指引Array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条款。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正文为准。

示例:李女士为丈夫王先生(30周岁)投保人保寿险无忧相伴2020重大疾病保险,基本保险金额30万元,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儿子小王。

王先生享有的保障如下:本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种和一次为限,给付其中一种后,本合同终止,我们只对其中保险事故发生时间最早的承担责任,保险事故发生时间指被保险人重大疾病初次确诊、或身故的时间。

您需要注意的关键事项犹豫期:您于签收本合同后15日内可要求撤销本合同。

若您在此期间提出撤销本合同,需要填写书面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

自您书面申请撤销本合同之日起,本合同即被撤销,我们自本合同生效日起即不承担保险责任。

本合同撤销后30日内,我们无息退还您已交保险费。

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等待期: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患有本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或重大疾病的,有180日的等待期。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发生上述情形的,无等待期。

宽限期:分期交纳保险费的,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若您到期未交纳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宽限期。

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保险费。

若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交纳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

条款目录人保寿险无忧相伴2020重大疾病保险条款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人保寿险无忧相伴2020重大疾病保险合同。

1 合同的构成与生效这部分讲的是本合同包括哪些部分,以及在什么时候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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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寿险保险条款
人保寿险是一款保障个人生命安全、健康以及家庭财产安全的保险产品。

在购买人保寿险时,需要了解清楚其保险条款,以便在出现保险事故时能够及时申请理赔。

本文将详细介绍人保寿险保险条款的相关内容。

一、保险责任
人保寿险主要包括两种保险责任,即身故保障和重大疾病保障。

身故保障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或疾病导致死亡,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

重大疾病保障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

二、保险费用
人保寿险的保险费用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和保险期间等因素而定。

保险费用可以一次性缴纳或分期缴纳。

保险费用的缴纳方式和周期可以根据被保险人的需求进行选择。

三、投保范围
人保寿险的投保范围为年满18周岁至65周岁的中国公民。

被保险人需要填写详细的健康问卷,在保险公司的审核通过后方可成功投
保。

四、保险期间和保险金额
人保寿险的保险期间一般为5年、10年、15年、20年等不同期限。

被保险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选择。

保险金额根据被保险人的需求和保险公司的审核结果而定。

五、保险合同解除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提前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扣除一定的手续费后,将剩余的保险费用退还给被保险人。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或疾病导致身故或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六、理赔流程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身故或重大疾病,受益人或被保险人本人需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

保险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和被保险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给付相应的保险金。

七、保险合同变更
如果被保险人需要变更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保险金额等内容,需要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变更。

八、保险合同续保
人保寿险的保险合同到期后,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续保。

保险公司将根据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和年龄等因素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继续保障被保险人的生命安全和家庭财产安全。

人保寿险的保险条款涉及到保险责任、保险费用、投保范围、保险期间和保险金额、保险合同解除、理赔流程、保险合同变更和保险合同续保等方面。

被保险人在购买人保寿险时应认真阅读保险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便在出现保险事故时能够及时申请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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