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16-2030年)》批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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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聊城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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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稿草案)(二O一一年九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制定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及与城市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聊城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镇规划建成区范围内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其它区域可参照执行;聊城市其它县、市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在聊城市城市规划区内,各类专门性建设项目应符合相关专业技术规范及本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建设用地管理第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城市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0大类,46中类,73小类(详见附录B附表B1)。

第五条城市建设用地包括分类中的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和特殊用地九大类,不包括水域和其它用地。

第六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和使用性质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照《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详见附录B附表B2)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附录B附表B2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等条件,依据相关规范及总体规划确定其适建性。

第八条沿城市道路的建设项目用地,其用地边界规划至道路红线,若城市道路两侧有绿化带,则规划至绿线;沿小区级及以下道路的,应规划至道路中心线。

第九条建筑基地最小面积不应低于表1的规定。

表1:建筑基地面积下限指标第十条建筑基地不足上述规定的最小面积,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确实无法调整或合并,且不防碍规划实施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核准建设。

1.邻接土地已经完成建设。

2.邻接土地为道路、河道或有其他类似情况。

3.受城市规划街区划分、市政公用设施等限制的情况。

第十一条主要建设用地的建筑密度、容积率不应超过表2的规定。

表2 主要建设用地建筑密度和容积率控制指标注:①表中所列数值以单块建筑基地计算;②混合层取两者的指标值作为控制指标的上、下限值;③在各类市、区级中心、商业繁华地段,商业及办公建筑的建筑密度和容积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周边基础设施状况确定。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6.08•【字号】聊政办发〔2020〕6号•【施行日期】2020.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聊城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6月8日聊城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推进全市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38号)要求,按照“加快建设、分类施策、明确目标、狠抓落实”的工作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四减四增”有关运输结构调整、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部署要求。

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坚持“减公增铁、增减衔接”,坚持以优化大宗货物集疏运方式并加快“公转铁”推进为主攻方向。

遵照“政府主导、部门推进、市场主体、企业实施”工作思路,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生态美丽聊城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任务目标2020年,对长距离运输且具备条件、计划性较强的煤炭、矿石、焦炭、石油、电解铝、钢铁、化工等大宗货物基本转为铁路运输;筛选一批新、改建铁路专用线项目并加快建设工作推进。

到2020年底,铁路货运量完成4100万吨以上,比2017年增加40%,其中发送量增加180万吨;中小企业原材料铁路敞顶集装箱配送量,比2018年翻一番;多式联运货物运输量,比2019年增长10%。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聊政办字〔2020〕50号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聊政办字〔2020〕50号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聊城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0月23日聊城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化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进一步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试行)》(国土资发〔2016〕14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开发范围城镇低效用地是指经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已确定为建设用地中的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建筑危旧的城镇存量建设用地,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

主要包括:(一)产业转型升级类: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类、淘汰类产业用地;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用地;“退二进三”产业用地。

(二)城镇更新改造类:布局散乱、设施落后,规划确定改造的老城区、城中村、棚户区、老工业区等。

(三)用地效益提升类:投资强度、容积率、地均产出强度等控制指标明显低于地方行业平均水平的产业用地;参照“亩产效益”评价改革确定的“限制发展类”企业名单认定的产业用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要在城镇低效用地调查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本辖区城镇低效用地认定标准,形成城镇低效用地成果数据库,并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实后统一报送至省自然资源厅,纳入全省统一的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十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十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十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聊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2.13•【字号】聊政办发[2013]53号•【施行日期】2013.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十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聊政办发〔2013〕5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聊城市十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2月13日聊城市十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聊城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体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十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目标再提前、责任再明确、工作再细化”的总体思路,科学制定措施,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实现项目早开工早竣工的工作目标,为构筑立体大交通战略奠定重要基础。

二、主要任务(一)济聊城际铁路济聊城际铁路由济南至长清和长清至聊城两段组成,全线长约116公里。

2014年主要任务是:1、会同济南市委托天津铁三院、北京城建院和济南规划院编制济聊城际铁路(济南轨道交通R1线)预可研报告。

重点研究引入济南和聊城的枢纽问题以及聊城至济南站或济南东站全线开行动车组的问题。

(完成时限2013年12月至2014年1月)2、项目预可研报告得到省发改委批复。

(完成时限2014年1月至2014年3月)3、会同济南市组织有关单位编制项目可研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黄河桥位评价报告等,加大向上级有关部门的汇报和沟通力度,争取各项报告编制完成并得到核准。

(完成时限2014年2月至2014年9月)4、向省政府汇报,争取省里支持,组建项目投资运营主体,开展土地预审、资金筹措等工作。

(完成时限2014年7月至2014年10月)5、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和招投标工作,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报送“十三五”规划《纲要》2016年度实施情况的函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报送“十三五”规划《纲要》2016年度实施情况的函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报送“十三五”规划《纲要》2016年度实施情况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6.11.24•【字号】辽环函〔2016〕311号•【施行日期】2016.1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报送“十三五”规划《纲要》2016年度实施情况的函省发改委:你委《关于做好“十三五”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落实工作的通知》(辽发改规划﹝2016﹞1161号)收悉。

按照通知要求,现将我厅为责任单位和牵头单位的主要指标、任务的年度实施情况报送如下: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及做法1、指标完成情况一是减排指标。

2016年9月,环保部《关于印发2016年各省(区、市)环保约束性指标计划的通知》(环办规财函[2016]1579号),确定我省2016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比例分别为2.7%、1.8%、4.0%和4.0%。

初步测算已完成削减比例分别为2.5%、1.6%、3.5%、3.4%,预计年底可完成国家年度任务。

二是环境空气质量指标。

国家下达的年度指标为2016年细颗粒物同比下降5%,优良天数达到72.5%。

通过全省各市及省直相关部门共同努力,我省空气质量大幅改善,2016年前10个月PM2.5(细颗粒物)浓度41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2.8%,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为79.6%,同比改善了4%。

三是地表水质量指标。

2016年1-10月份,我省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47.7%,完成规划确定的44.2%年度目标。

但是,因为上半年旱情严重、缺少生态水等原因,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水体断面比例为16.3%,未完成规划确定的不高于3.5%的年度目标。

2、主要做法一是超前谋划。

4月份省政府出台《辽宁省2016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确定了1837个重点项目,预计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比例分别为4.5%、5.6%、4.3%和4.2%,目前完成项目1669个,各项指标已完成序时进度。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区乡镇村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区乡镇村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区乡镇村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聊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2.11•【字号】聊政办发[2008]86号•【施行日期】2008.1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区乡镇村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聊政办发〔2008〕86号)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切实加强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镇(街道办事处)、乡、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一、依法实施城乡规划,维护城乡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城乡规划是政府指导、调控城市和乡村建设的基本手段,是促进城市和乡村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

聊城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为东昌府区行政辖区,城市规划区内镇(街道办事处)、乡、村庄规划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和审批,并依法组织实施。

要加大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城乡规划建设用地符合国家用地标准。

对建设过程中违反规划要求或建成后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工程项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严肃查处。

二、科学合理编制规划,严格规划审批制度(一)规划编制1.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乡政府要按照东昌府区政府批复的年度规划编制计划,组织编制镇(街道办事处)、乡政府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2.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乡政府要依据镇(街道办事处)、乡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市规划局编制的规划设计条件,编制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3.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乡政府组织编制乡规划、村庄规划。

(二)规划审批1.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乡政府将镇(街道办事处)、乡、村庄规划方案报经东昌府区政府同意后,报市规划局进行审核。

2.市规划局将规划方案提请专家咨询委员会进行初审,再由市规划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对初审后的规划进行审查。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新基建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新基建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新基建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聊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7.25•【字号】聊政字〔2021〕19号•【施行日期】2021.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新基建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聊城市新基建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聊城市人民政府2021年7月25日聊城市新基建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基建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相关工作安排,积极抢抓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的重大机遇,加快推动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构筑未来发展战略性新优势, 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基建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鲁政字〔2020〕22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发展战略,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打造全省新基建先行区和示范区为目标,以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为方向,着力夯实5G、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基础设施,着力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和加氢站、特高压和智能电网、城际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等融合基础设施,着力突破高能级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创新基础设施,充分发挥新基建促转换、稳增长、惠民生重要作用,开展“智慧+”产业、民生和服务三大融合应用示范,创造新供给、激发新需求、培育新动能,为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现代化城市、推动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聊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聊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聊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0.31•【字号】鲁政字〔2023〕200号•【施行日期】2023.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聊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鲁政字〔2023〕200号聊城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呈请批复聊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聊政呈〔2023〕23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聊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聊城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快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现代农业强市、黄河下游先进制造业基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聊城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55.6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74.7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78.0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754.75平方千米以内。

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20.10亿立方米。

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防灾减灾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三、优化国土空间格局。

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一核六星五廊多片”的市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强化中心城区引领,形成等级合理、协调有序的城镇体系,促进城镇空间集约高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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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16-2030年)》
批后公布
该规划已于2017年11月1日获聊城市人民政府批复(聊政字
[2017]124号)。

现予以批后公布。

一、项目名称
聊城市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16-2030年)
二、规划依据
(1)《聊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
(2)《聊城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10-2020年)
(3)《聊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
(4)《聊城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
(5)《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2015)
(6)《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A/T850-2009)
(7)《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51149-2016)
(8)《城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规范》(DBJ4-070-2010)
三、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聊城市中心城区,与城市总体规划范围一致,总面
积386平方公里,规划建设用地205平方公里。

公布稿
规划期限:近期2016-2020年,远期2021-2030年。

四、规划目标
近期以扩大停车设施供应为主,调控需求为辅。

科学推进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停车供需矛盾在总体上有所缓解。

远期以停车需求管理和停车场建设并重,逐步形成与城市资源条件和土地利用相协调,与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相适应的可持续停车发展模式。

规划至2030年期末聊城市城市停车供应总量46.58万个泊位,
其中配建停车35.08万个泊位,路内停车5.47万个泊位,路外停车6.03万个泊位。

五、发展战略
规划形成以配建停车场为主体、社会公共停车场为辅助、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区域差异化的停车供应体系。

逐步建立合理的收费体制,健全管理机制,推动停车发展的社会化、产业化,实现聊城市城市停车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六、发展策略
策略一:停车设施供应分区化
聊城城区共划分为古城限制区、核心控制区、协调发展区、适度满足区四个分区。

公布稿
古城限制区:东昌府古城所在区域,沿湖滨的道路围合而成,停车供应率取0.6。

核心控制区:京九铁路,光岳路,济馆高速,湖南路与古城限制区之间的围合区域,停车供应率取0.75。

适度满足区:东环路、北环路、南环路与核心控制区之间的围合区域,停车供应率取0.9。

高度满足区:外围其它地区,停车供应率取1.05。

策略二:收费差别化
1.区域差别化
形成“古城限制区>核心控制区>适度满足区>高度满足区”的收
费级差。

2.时段差别化
采用高峰时段高于平峰时段、白天时段高于夜间时段的计费方式,充分提高泊位周转率。

3.类型差别化
路内高于路外,路内停车计费实行累进制。

4.定价方式差别化
停车收费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的收费标准。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和政府全额投资兴建的公共停车场的停车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投资兴建的停车场,实行政府指导价。

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兴建的停车场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策略三:停车产业化、社会化公布稿
停车产业化主要包括投资建设产业化、经营管理产业化。

停车设施建设社会化,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经营、谁受益”,明确多元化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模式,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策略四: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
实行“规划、建设、管理”的三合一策略。

政府应设立市停车管理办公室,负责城区停车设施管理事务。

策略五:信息化、技术化
引入高新技术,建设停车信息联网管理系统。

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管理停车设施。

策略六:停车场型式多样化
应充分注重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地下空间建设,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停车场形式。

停车场建设形式为地面停车、半地下停车、地下停
车、机械停车、停车楼、屋顶停车等。

策略七:建设阶段化
分阶段差别化推进公共停车设施建设。

近期以扩大公共停车场供应为主,远期以加强停车需求管理为主。

七、停车设施布局
(1)建筑物配建停车场
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在城市停车设施中所占比重最大,主要是依据项目规模和性质,按照规范合理配置。

一是为缓解城市停车供需矛盾,公布稿
本规划在宏观层面,合理划分城市停车分区,针对不同的区域采取不同的停车供给策略,全面提高我市中心城区的停车配建总量。

二是通过借鉴杭州、长沙等先进城市的规划经验,对《聊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住宅、办公、商业、旅馆、医院、文化、体育场馆、影剧院、旅游场所、影剧院、场所、对外交通、学校等11项的停车配建指标分类进行细化,全面提高配建停车指标。

为切实解决城市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学校区域“学生接送难”问题,本规划对学校配建停车指标进行了大幅度提升,学校可充分利用操场地下空间,超配建设公共停车场,缓解学校地段交通拥堵问题。

同时,错时开放也能为社
会提供停车服务。

(2)路内停车
根据停车供需情况,合理确定路内停车供给比例;在确保步行、自行车、公交设施空间的基础上,合理设置路内停车位和出入口;严格控制城市中心商业区及其他交通量较大路段的路内停车位数量。

(3)城市公共停车场
城市公共停车场是城市停车设施规划的重点内容。

目前我市城区社会公共停车场泊位仅0.1万个,特别是城市老城区欠账较多,如果机械的按照规范配建,不仅建设数量大,而且占用城市的土地资源大,政府实施停车设施的建设任务繁重。

为增强社会停车场建设的可实施性和可操作性,将城市社会公共停车场分为控制性停车场、兼容性停车场、弹性停车场三类,三者比例为6:2:2。

在规划实施时,重点做好控制性停车场的规划建设。

按照“控位置、控面积、控形式”的规公布稿
划要求,对控制性停车场的用地位置和用地规模严格予以保障,原则上不得更改。

在公共停车场选址布局方面,依据聊城市城市总体规划、各片区控规规划布点、结合绿地公园建设、城市项目建设,充分利用城市闲置用地,规划至2030年末,规划控制性停车场126处,提供城市停车泊位共计3.63万个。

至于建设兼容性停车场、弹性停车场,规划至2030年末,规划兼容性停车位1.2万个,弹性停车位1.2万个。

同时,在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形式方面,为促进城市建设用地复合利用,节约城市土地资源,可采用地面停车、半地下停车、地下停车、机械停车、停车楼、屋顶停车等多种形式。

通过充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地下分层规划停车设施,在城市道路、广场、学校操场、公园绿地等公共设施地下布局公共停车场。

同时大力提倡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利用自有建设用地大力发展地上机械停车。

3、公共停车场近期建设
公共停车场近期建设选取实施难度小,现状基本无拆迁或有少量拆迁的地块,结合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或利用单位现状空闲用地改造建设,近期重点缓解中心城区及周边配建缺口较大、停车供求矛盾突出的区域。

近期规划建设社会公共停车场30处,提供城市停车泊位共计7929个。

按照地面停车位400元/平方米,地下停车场3000元/平方米,立体停车场40000元/车位的造价估算,近期公共停车场建设总投资约为3.7亿元。

公布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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