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管理概况和土地行政管理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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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管理概况和土地行政管理基本知识

国土资源管理概况和土地行政管理基本知识

一、相关概念和基本知识

我们这里说的国土资源,实质上就是指狭义的 国土资源。国土资源与自然资源最大区别之处在于 国土资源有一定的空间地域的限定,也就是主权范 围内的自然资源即为狭义的国土资源。
一、相关概念和基本知识
• 2、国土资源特性 • • • ①数量上的无限性和有限性。 ②分布上的不平衡性。 ③开发利用上的可变性。
8、国土资源管理
• ①国土资源管理的主体 国土资源管理的主体。 国土资源管理的主体 • 国土资源管理的主体是国家,即国土资源管 理是一种国家行为。国家立法机关通过立法授权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土资源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具体执行政府 的国土资源管理职能,所以说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是代表政府和国家的。
9、有关基本概念

土地登记: 土地登记: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法定 程序将土地的权属、用途、面积、等级、价值等 情况记录于专门的簿册,并据此颁发土地权属证 书的一种制度。
9、有关基本概念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根据 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 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 护在时间上、空间上所作的总体的战略:的安排 和布局,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
• 6、我国矿产资源的基本国情 • 7、我国矿产资源的特点及严峻形势
8、国土资源管理 • 是指国家用来维护国土资源所有制,以及贯 彻和执行国家在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改 造等方面的改革而采取的行政、经济、法律和工 程技术的综合性措施。现阶段我国国土资源管理 的实质是国家政府处理国土资源事务、协调国土 资源关系的活动,即行使国家权力的过程。这一 概念包含以下几层含义:

土地管理知识点

土地管理知识点

1、全国土地日的由来?答:1991年5月24日,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决定,为了深入贯彻《土地管理法》,坚定不移地实行土地基本国策,增强全社会的土地资源忧患意识,确定每年的6月25日(《土地管理法》颁布日)为全国土地日。

2、现行《土地管理法》颁布及实施时间?答:1998年8月29日公布,1999年1月1日施行。

3、我国土地实行什么样的所有制形式?答: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4、我国土地的基本国策是什么?答:“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土地基本国策。

5、我国土地资源的特点是什么?答:(一)绝对数量较大,人均占有量小;(二)山地多,平地少;(三)各类土地资源分布不平衡,土地生产力水平低;(四)宜开发为耕地的后备土地资源潜力不大。

6、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内涵是什么?答: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7、我国土地利用分类中,有几个一级类?答、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

8、农用地中有哪些二级类?答、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等。

9、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土地属于什么类型土地?答:未利用地。

10、请说出至少十种建设用地的类型?答:商业用地、金融保险用地、餐饮旅馆业用地、工业用地、教育用地、仓储用地、公共基础设施用地、机关团体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铁路用地、军事设施用地、宗教用地、使领馆用地、墓葬地、民用机场、水库水面、水工建筑用地等。

11、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是否正确?答:正确。

12、哪些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答:(一)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二)宅基地和自留山、自留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国土资源管理法基本常识

国土资源管理法基本常识

国土资源管理法基本常识国土资源管理法基本常识一、名词解释1、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是指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单位和个人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者实施法律制裁的行政执法活动。

2、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是指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即不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或滥用权利与职权,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行为。

3、国土资源行政处罚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对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规定,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给予的法律制裁措施。

4、国土资源行政处分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规定,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失职行为,依照国家有关人事管理权限和处理程序的规定采取的法律制裁措施。

5、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6、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

7、非法占用耕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

8、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殉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

9、买卖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将土地主要是指土地权利完全地或部分地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10、破坏耕地是指单位或者个人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未经批准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使土地种植条件遭到破坏或者因土地开发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违法行为。

11、非法占用土地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土地以及超过批准的数量多占土地的违法行为。

12、非法批准用地行为是指没有审批权的单位批准用地、虽有批准权但超越了批准权限而批准用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批准用地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而批准用地的违法行为。

土地管理知识讲座

土地管理知识讲座

8、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1)含义:国家对计划年度内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包括建设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土地开发 整理补充耕地量和耕地保有量的具体安排,是对 总体规划的逐年的具体落实。
(2)年度计划的内容----三项指标 A、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农
用地转用计划指标实行指令性管理,不得突破耕 地保有量计划指标及土地开发整理计划

—是确保耕地总量18亿亩的目标。我州确保耕地总量322.87万亩(地方),现状耕地384万 亩。
二是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三是实行占一补一制度。 四是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各乡镇划定基本农田予以保护,签订协议、设立保护牌。 基本农田是“高压线”,除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外,建设不得占用。 五是运用经济手段保护耕地。 征用耕地要缴纳耕地占用税。大城市0.5—10元/平方米,中等城市0.4—8元/平方米,小城 市0.3—6元/平方米,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2—4元/平方米,我州执行情况0.45—3元/平方 米。 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要缴纳新菜地开发基金。1000—10000元/亩。(不包括建制镇) 提高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2006年11月财政、国土、人民银行联合发出通知提高新 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在原来基础上翻一番。库尔勒市政府2007年向中央和自治区库缴纳 新增费1887.6万元,2008年缴纳948.4万元。
一、土地管理基本制度
二、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
三、基本农田保护
四、建设用地审批
五、土地征收
六、宅基地管理 七、土地开发整理
主要内容
八、土地供应
九、土地登记
十、土地宏观调控有关政策
十一、村委会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土地管理基本制度
(一)土地公有制 根据《宪法》和《土地管理法》规定,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包括

自然资源基础业务知识

自然资源基础业务知识

1、我国土地管理的基本国策和基本国情是什么?答:基本国策是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

基本国情是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2、耕地保护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有何作用?答:(1)耕地保护事关我国的粮食安全;(2)耕地保护事关我国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3)耕地保护事关我国的社会稳定。

3、中国用占世界百分之几的耕地,养活了占世界百分之几的人口?答:用占世界7%的耕地,养活了占世界22%的人口4、我国耕地面积占总国土面积的百分之几?答:耕地只占总国土面积的13%5、我国土地资源有哪些特点?答:(1)土地总量大,人均占有少;(2)山地多于平地,耕地比例小;(3)土地资源地区分布不均;(4)后备土地资源有限(5)水土资源不平衡6、什么是土地管理?答:土地管理是国家用来维护土地所有制,调整土地关系,合理组织土地利用,以及贯彻和执行国家在土地开发、利用、保护改造等方面的政策而采取的行政、经济、法律和工程技术的综合性措施。

7、什么是土地所有权?答: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制在法律上的体现,是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土地实行占有、使用、收益和依照法律做出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土地所有权分国有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

8、土地所有权有哪几种类型?答: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国土地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公有制。

土地公有制的形式也就是土地所有权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全民所有制,即国家所有,另一种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即集体所有。

农村集体土地指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都属于农民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

9、什么是土地使用权?答:土地使用权是指使用人根据国家法律、文件、合同的规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部分处分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

10、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答: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给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1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分别是多少?答:(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国土类

国土类

国土资源基本知识问答一、基本知识1、“6.25”全国土地日是哪一年确定的?答:1991年5月24日,李鹏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确定每年的6月25日为全国土地日。

2、1996年6月25日,江泽民同志发表了全国土地日电视讲话,主题是什么?答:1996年6月25日,江泽民总书记发表了主题为“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的全国电视讲话。

3、我国土地资源的基本国情是什么?答:土地资源总量多,人均占有量少,优质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少(一多三少)4、中国用占世界百分之几的耕地,养活了占世界百分之几的人口?答:用占世界7%的耕地,养活了占世界22%的人口5、我国有哪几项基本国策?答:我国有三项基本国策:即:计划生育,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环境保护。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6、什么是基本农田?答:基本农田是指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7、农民建房是否可以占用基本农田?答:农民建房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区内选址。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建房、建窖、建坟、挖砂、采矿、采石、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8、为什么要制订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答:1.加强土地管理,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控制用地总量,引导集约用地。

3.切实保护耕地,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9、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答:是指国家队计划年度农用地(含耕地)转角计划指标、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和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等的具体安排。

10、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过依法批准后,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本行政区域内予以公告,公告应当包括哪些内容?答: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规划目标;(2)规划期限;(3)规划范围;(4)地块用途;(5)批准机关和批准日期。

11、什么叫耕地“占一补一”?答:非农业建设经过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补充与所占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土地管理基础知识讲解

土地管理基础知识讲解
农用地使用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
(3)集体土地使用权:
宅基地的管理政策:
• 一户一宅,面积不超标 • 符合规划,依法审批 • 出卖或出租后,不得再申请 • 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二、土地管理的基本制度
(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1、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二)土地管理法
3、土地管理法的发展历程
•土地管理法初步形成时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1950)

•土地管理法发展完善时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986,1988)
•土地管理法体系建立时期
– 《土地管理法》(1998,2004) – 《物权法》(2007)
二、土地管理的基本制度
• 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
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共同管理机制
(三)耕地保护制度
4、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制度 •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和改
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 未利用的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 用地。
• 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村集
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山、水、田、林、 路、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 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
• 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的土地,用地单位和
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 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 复垦。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
土地管理基础知识讲解
2014年4月15日
目录
• 一、土地管理的基本概念 • 二、土地管理的基本制度 • 三、土地管理法律责任

土地管理的基础知识

土地管理的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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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主要有: (1)农业利用与建设利用这两种方式利用土地的功能不同,要 求也不一 样,尤其农业用地对土地的自然条件要求严格, 在协调二者关系时通常考虑农业用地优先。 (2)中间开发过程的利用与最终使用者的利用前者是增加附 加值的利用,使土地本身增加内涵和可利用程度;后者是 创造附加值的利用,生产土地产品。前者不能没有,但不 能仅停留在前者,前后者之间应有开发方向和量上的协调, 否则就会出现问题。 过度的土地开发,引起土地供给过剩,或者囤积土地 导致所开发的土地不能完全进入创造附加值的利用过程, 不仅影响了土地市场的正常发育,还占用了大量资金,更 严重的是浪费了土地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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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土地管理的经济性 • 土地资源是重要的生产要素之一,在整个生产过程中, 自然要转移价值或创造价值。因此,土地资源是人类重要 的经济资源。而且,人类对土地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过程, 总是以追求最大经济效益或提供最大舒适程度或产生其他 功利性的结果为目的,并从开发程度、利用方式和类型等 方面不断进行调整,以保证其目的的实现。因此,从这个 角度说,土地利用过程又是一个经济过程。 • 土地管理是对土地资源及其利用过程所产生的一切社 会经济关系所进行的行政控制和干预,必须保证土地资源 利用过程创造更大的社会经济财富,满足人类经济生活不 断发展的需要。尤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管理过程还 必须遵循客观经济规律,并充分利用经济规律进行行政管 理,这样才能保证行政管理过程的有效性。 在保证土地生态、可持续利用,公平占有、合理分配土 地利益的条件下,利用市场发挥土地的最大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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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土地资源配置 • 土地资源配置实际是土地利用过程的前期阶段, 也是能否实现土地利用的整体效益最佳的关键。 由于土地资源是基本的生产要素之一,它在国民 经济各部门之间的分配将不同程度地影响国民经 济各部门的结构和比例关系,因此合理地配置土 地资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 • 土地资源配置是一个转换土地用途和对土地做 实体性改变的社会过程。有关政府部门、经济组 织和个人,以不同的权利,带着不同的目的,参 与这个过程,他们的合力最终决定土地资源的配 置。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及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 发挥着重要的、有时是决定性的作用。 (土地资源配置也是利益分配和调整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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