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职业病及职业病防治常识
职业病防治基本知识范本

职业病防治基本知识范本一、什么是职业病?职业病是指工作环境中长期暴露于职业致病因素所致,以特定疾病表现形式出现的、以损害劳动能力和健康为主要特征的疾病。
二、职业病的危害职业病对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造成严重危害。
长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会导致呼吸系统疾病、肝肾损害、中毒性皮肤病等;职业性噪声对听力造成损伤;长时间处于高温、低温、高压等极端工作环境中会引发中暑、冻伤、职业性心脑血管疾病等。
同时,职业病也严重影响着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和生活质量。
三、职业病防治的基本原则1. 预防为主:职业病防治的首要原则是预防为主。
通过工作环境和作业程序的改进,有效降低职业致病因素暴露量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
2. 综合治理:职业病防治需要综合治理,包括工作环境治理、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健康监护等方面的措施。
3. 入职前筛查:在劳动者入职之前进行健康筛查,早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影响,以便对其进行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4. 教育培训:加强对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护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护意识和能力。
5. 监测和评估:定期对工作环境中的职业致病因素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掌握职业病危害的状况,并采取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6. 动态管理:职业病防治需要进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和改进职业病防护措施,确保其有效性和可行性。
四、职业病防治的基本措施1. 控制职业致病因素:对工作环境中的各种职业致病因素进行有效控制,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
通过技术措施、工程措施、行政措施等方法,降低职业致病因素的暴露量。
2. 接触控制:对职业致病因素暴露进行控制,采用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措施降低劳动者接触职业致病因素的可能。
3. 定期体检:劳动者应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职业病问题。
4. 应急救护:事故发生时,应及时采取适当的急救措施,防止事故引起的二次伤害。
5. 健康监测: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病健康监测,及时发现职业病的早期征兆,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预防职业病的基本常识

预防职业病的基本常识1. 职业病的定义职业病是指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生产环境、生产过程或生产物质而引起的疾病。
它是一种特定的疾病类型,与工作环境、工作内容有直接关系。
2. 预防职业病的原则预防职业病应遵循以下原则:- 预防为主:在职业病预防中,预防为主是最基本的原则。
即在职业活动中,应采取各种措施,尽量避免职业病的发生。
预防为主:在职业病预防中,预防为主是最基本的原则。
即在职业活动中,应采取各种措施,尽量避免职业病的发生。
- 综合治理:职业病的预防需要从源头治理,包括改善生产环境、优化生产流程、改进生产设备、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水平等。
综合治理:职业病的预防需要从源头治理,包括改善生产环境、优化生产流程、改进生产设备、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水平等。
- 科学管理:职业病预防需要科学管理,包括制定合理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开展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意识。
科学管理:职业病预防需要科学管理,包括制定合理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开展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意识。
3. 预防职业病的措施预防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包括:- 改善生产环境:优化生产布局,减少有害物质的排放,确保工作场所的空气质量、噪音、温度等符合职业健康标准。
改善生产环境:优化生产布局,减少有害物质的排放,确保工作场所的空气质量、噪音、温度等符合职业健康标准。
- 优化生产流程:合理设计生产流程,减少员工接触有害物质的机会。
优化生产流程:合理设计生产流程,减少员工接触有害物质的机会。
- 改进生产设备: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技术,减少有害物质的产生。
改进生产设备: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技术,减少有害物质的产生。
- 加强个人防护:提供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口罩、手套、防护服等,并确保员工正确使用。
加强个人防护:提供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口罩、手套、防护服等,并确保员工正确使用。
- 定期健康检查:对员工进行定期的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职业病并采取治疗措施。
职业病防治基本知识模版

职业病防治基本知识模版一、职业病的定义职业病是指长期从事某种职业或工作所致的疾病。
它是由于工作环境中的有害因素对工作者进行长期、持续性的暴露造成的。
职业病具有职业特异性和暴露时间的延迟性,一般在暴露后的一定时间才会出现病症。
二、常见的职业病1. 尘肺病尘肺病是由于职业环境中的粉尘长期吸入或吸入过量引起的一种肺部疾病。
常见的尘肺病包括矽肺、煤尘肺、石棉肺等。
2. 噪声聋噪声聋是由于长期处于噪声环境中,噪声对听觉系统造成损害而导致的聋病。
噪声聋是一种不可逆的疾病,一旦发生往往无法恢复。
3. 镉中毒镉是一种广泛存在于工作环境中的有害物质,长期接触和吸入镉会导致镉中毒。
镉中毒的临床表现主要包括肾脏损害、骨质疏松、血压升高等。
4. 苯中毒苯是一种广泛用于工业生产的有机溶剂,长期接触苯会导致苯中毒。
苯中毒的主要表现是血液系统损伤和神经系统损害。
三、职业病的危害1. 对职工健康的危害职业病会对职工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可能导致生命垂危甚至死亡。
一些职业病还会导致多种疾病并发,影响职工的生活质量。
2. 对社会经济的危害职业病不仅对个人健康造成危害,也对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因为职业病所致的工伤、残疾会增加社会保障负担,同时职业病还会降低劳动力的生产力。
四、职业病的防治措施1. 确定有害因素明确工作环境中存在的有害因素,包括粉尘、噪声、化学物质等,有助于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 采取个体防护个体防护是指个人在工作过程中采取的防护措施,例如佩戴防护口罩、耳塞、防护眼镜等,可以减少有害因素对个人的暴露。
3. 提倡工程防护工程防护是指通过改善工作环境来减少有害因素的暴露。
例如改进工艺流程、使用封闭式设备、增加通风设备等,可以有效降低有害因素的浓度。
4. 定期体检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是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重要手段。
通过体检可以早期发现和诊断职业病,及时采取治疗和干预措施。
5. 加强职业健康教育提高职工的职业健康意识,增强职业病防治的知识和技能,对于预防和控制职业病非常重要。
职业病防治常识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比较普遍,特别是那些丧失劳动能力或病故的农民工,其家中老人和孩子无人抚养,极易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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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相关法律法规
《职业病防治法》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
《高毒物品目录》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职业健康检查目的
及时发现职业禁忌证,筛选职业危害易感人群;(职业禁忌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对于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应按规定不得从事相应的工作,对于在岗的劳动者,一旦发现职业禁忌,应当及时调离,改变作业岗位。 ) 及时发现职业性健康损害,评价健康变化与职业危害因素的关系; 及时发现、诊断职业病,以利及时治疗或安置职业病人; 为职业危害评价、职业危害治理效果评价提供科学依据;
职业健康检查方式
应急健康检查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有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室职业病诊断、鉴定的重要的依据之一。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由于未成年工(特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生理发育尚未完全成熟,集体的防御功能、解毒功能、修复功能不如成年人,解除职业危害因素后,其危害后果更严重,更难恢复。孕期、哺乳期女工由于处在特殊的生理状态,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危害,有些职业危害因素通过母体的血液、乳汁进入胎儿或婴儿体内,对胎儿或婴儿造成损害。根据未成年工和孕期、哺乳期女工的身体状况和生理特点,给予他们特殊保护,是职业病防治法的重要内容。
职业病防治基本知识

职业病防治基本知识职业病是指由于工作环境中的有害因素长期作用于工作者身上,导致身体或心理上的疾病。
职业病的防治是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的重要任务,也是企业和社会责无旁贷的义务。
本文将介绍职业病防治的基本知识,包括职业病的定义、分类、预防措施等内容。
一、职业病的定义职业病是指在特定的工作环境下,由于接触或暴露于有害物质、有害因素或特殊工作条件所致的疾病。
职业病的发生与工作环境密切相关,它通常是一种长期暴露于特定有害因素所引起的慢性疾病。
二、职业病的分类职业病按照病因可分为两大类:有害物质引起的职业病和有害因素引起的职业病。
1.有害物质引起的职业病包括尘肺病、中毒、放射病、物理因素损伤等。
这些疾病通常是由于长期暴露于化学物质、重金属、放射性物质等有害物质而引起的。
2.有害因素引起的职业病包括噪声、振动、高温、低温等。
这些疾病通常是由于长期暴露于特殊工作条件或环境中所引起的。
三、职业病的预防措施预防职业病的关键在于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职业病预防措施:1.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企业应确保劳动者的工作环境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例如通风良好、无毒害物质等。
2.正确使用个体防护设备:劳动者在接触有害物质或有害因素时,应正确佩戴个体防护设备,如口罩、耳塞等。
3.定期体检:企业应定期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及时发现和治疗潜在的职业病。
4.加强培训教育:企业应加强对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教育,提高劳动者对职业病的认识和预防意识。
5.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企业应根据劳动者的身体状况,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避免过度劳累。
6.加强职业卫生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工作环境,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7.加强监督检查: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企业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四、职业病的防治效果评估职业病的防治效果评估是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效果进行综合评价的过程。
职业病防护常识

职业病防护常识什么是职业病?职业病是由于长期接触或暴露于某种职业环境中的有害因素而引起的一类特定疾病。
它与工作环境中的物理、化学、生物因素以及工作方式等有关。
常见的职业病类型1.尘肺病:主要由于长期吸入粉尘颗粒,如煤尘、石尘、金属尘等,导致肺部纤维化和功能障碍。
2.噪声聋:长期暴露于高噪声环境中,会导致听觉神经受损,逐渐出现听力下降。
3.化学中毒:长期接触有毒化学物质,如有机溶剂、重金属等,会引起中毒症状,包括头晕、恶心、呕吐等。
4.辐射病:长期接触放射性物质或辐射源,会导致辐射病,表现为皮肤损伤、免疫系统损害等。
5.职业皮肤病:由于长期接触化学物质、细菌、真菌等,引起皮肤炎症、过敏等症状。
职业病的危害1.对个人的危害:职业病会导致身体健康受损,严重的可能导致残疾甚至死亡。
职业病患者还可能面临工作能力下降、生活质量降低等问题。
2.对社会的危害:职业病患者需要接受治疗和康复,给家庭和社会造成了经济负担。
此外,职业病还可能引发职业纠纷、法律诉讼等问题。
职业病防护的重要性职业病防护是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提高劳动生产力的重要措施。
它有助于减少职业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可持续发展。
职业病防护的原则1.预防为主:优先采取措施消除或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和传播,包括改进工艺、使用安全设备等。
2.综合防护:采取多种手段和措施,综合防护,包括技术防护、管理防护、个体防护等。
3.依法防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职业病防护工作,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4.全员参与:职业病防护是全员参与的工作,需要员工、雇主、政府等各方共同努力。
职业病防护的具体措施1.定期体检:雇主应为劳动者提供定期体检机会,及时发现职业病早期症状。
2.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对工作环境中的危害因素进行监测,确保工作环境符合安全标准。
3.个体防护用品:提供适当的个体防护用品,如口罩、耳塞、防护服等,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
4.健康教育和培训:加强职业病防护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劳动者的防护意识和能力。
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资料

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资料职业病是指在特定工作环境中,因长期接触或暴露于某种有害因素而引发的疾病。
为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的发生,许多企业和组织都提供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培训。
本文将就职业病防治知识进行介绍和培训。
1. 职业病的定义与危害职业病是指在工作岗位上长期接触或暴露于有害物质或有害环境下,导致的一类特定疾病。
职业病分为物理性职业病、化学性职业病和生物性职业病三大类。
物理性职业病包括噪声聋、尘肺病等;化学性职业病包括有害气体中毒、化学中毒等;生物性职业病包括传染病等。
2. 职业病的预防与控制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控制职业病,以下措施是必不可少的:2.1 工作环境监测:对工作环境进行定期监测,确保有害因素的浓度在合理范围内,不致对员工的健康构成威胁。
2.2 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根据具体工作环境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点,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戴口罩、佩戴防护手套等。
2.3 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在工作场所建设方面,应合理规划和布置通风系统、有害物质排放设施等,确保员工的工作环境安全无害。
2.4 健康教育与培训:定期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防护意识,学习正确的职业病预防方法。
3. 常见职业病及预防方法3.1 尘肺病尘肺病是指由于长期吸入粉尘颗粒,导致肺部组织的纤维化,最终引发的疾病。
预防方法包括佩戴防护口罩,工作场所的通风设施等。
3.2 噪声聋噪声聋是由于长期暴露于高噪声环境中,造成听觉损伤的一种职业病。
预防方法包括佩戴耳塞、避免长时间处于高噪声环境下等。
3.3 化学中毒化学中毒是由于长期接触有毒化学物质而引起的身体疾病。
预防方法包括佩戴防护面具、适当使用个人防护设备等。
4. 职业病防护法律法规为了保护员工的权益和预防职业病,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例如《职业病防治法》等,对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5. 职业病的应急处理在职业病的防治工作中,应急处理显得尤为重要。
一旦出现职业病疑似患者,应及时进行隔离,并安排患者进行诊断和治疗。
职业卫生科普

职业卫生科普
1.职业病防治: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常见的职业病包括尘肺病、职业中毒、噪声聋、振动病等。
科普内容应包含各类职业病的病因、临床表现、预防措施以及早期发现和治疗的方法。
2.工作环境改善:倡导企业改进生产工艺,采用无毒或低毒原料替代有害物质,合理布局生产场所,优化作业环境,如控制工作场所温度、湿度、噪声、光照等物理因素,减少职业危害因素的暴露。
3.个体防护:普及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的重要性,如防尘口罩、耳塞、防护眼镜、防护服、防护手套等,并教会劳动者正确选择和使用这些设备。
4.定期体检与监测:提倡企业定期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员进行定期医学监护,及时发现并处理职业相关健康问题。
5.法律法规教育: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让劳动者了解自身权益,督促企业在法律框架下履行职业卫生责任。
6.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针对不同行业、岗位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提高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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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职业病及职业病防治常识一职业卫生与职业病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目前我国政府认可并可获得工伤保险赔偿的职业病主要有十大类,115种职业病,详见法定职业病目录。
职业性病损:由于预防工作的疏忽及技术局限性,使健康受到损害而引起的职业性病损,包括工伤、职业病(包括职业中毒)和工作有关疾病)。
什么是职业病发生职业病的条件:1.有害因素的性质有害因素的理化性质和作用部位和职业病发生密切相关。
2.作用于人体的量有害因素作用于人体的途径,量影响着职业病的发生。
3.人体的健康状况人体对有害因素的防御能力。
职业病的特点:1.病因有特异性,在控制接触后可以控制或消除发病;2.病因大多可以检测,一般有接触水平(剂量-反应)关系;3.在不同的接触人群中,常有不同的发病集丛;4.如能早期诊断,合理处理,预后较好。
5.大多数职业病,目前尚缺乏特效治疗,应着眼于保护人群的预防措施。
补充:很多职业病伤害性是不可逆的,如尘肺,矽肺患者的肺组织纤维化是不可逆的,晚期矽肺患者很痛苦,生命质量很差。
从第5条可以知道大多职业病无特效的治疗,只能预防,而我们只能提醒和告诫大家要在预防上下功夫。
1. 什么叫职业卫生?职业卫生是研究劳动条件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以及研究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的一门预防医学科学。
只有创造合理的劳动工作条件,才能使所有从事劳动的人员在体格、精神、社会适应等方面都保持健康。
只有防止职业病和与职业有关的疾病,才能降低病伤缺勤,提高劳动生产率。
2. 法定职业病的种类法定职业病是指国家政府主管部门明文规定的职业病。
1987年由卫生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重新颁布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规定了九类99种职业病。
目前新修订的职业病目录共有十大类,115种。
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得以实施,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得到修改。
3. 劳动者依法受《职业病防治法》保护所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都受《职业病防治法》保护。
不管用人单位属什么性质,属什么经济类型,是否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着事实雇佣关系,其劳动者即受该法保护。
此外,国家机关、人民军队等特殊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保护参照执行《职业病防治法》。
4. 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具体权利如下:(1) 享受健康培训权,依法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2) 享受健康服务权,依法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3) 享受知情权,有权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危害程度、危害后果、防护措施以及相关待遇等。
(4) 享受卫生防护权,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预防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5) 享受批评、检举、控告权,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 享受拒绝违章作业权,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7) 享受参与决策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8) 享受工伤社会保险权。
(9) 享受赔偿权,对职业危害造成的健康损害有依法要求赔偿的权利。
(10) 享受特殊保障权,未成年工、女工、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劳动者依法享有特殊职业卫生保护。
劳动者发现自己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受到侵害,应当拿起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职业病防治法》也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其职业卫生权利,不得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等。
5. 用人单位在防治职业病工作方面有什么义务?(1) 健康保障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
(2) 职业卫生管理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3) 保险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4) 报告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如实地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危害项目、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结果。
(5) 卫生防护义务。
用人单位必须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6) 减少职业病危害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
(7) 职业危害检测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
(8) 不转移职业病危害义务。
用人单位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9) 职业危害告知义务。
用人单位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应当知悉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不得隐瞒其危害,还应通过合同、设置公告栏、警示标志和提供说明书等方式告知劳动者。
(10) 培训教育义务。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应当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
(11) 健康监护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12) 落实职业病或者疑似职业病待遇义务。
用人单位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负责职业病病人的诊断、治疗、康复和安置,并依法赔偿;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给予适当岗位津贴;妥善安置有职业禁忌或者有与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
(13) 事故处理义务。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立即采取应急求援和控制措施。
(14) 特殊劳动者保护义务。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孕妇、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15) 举证义务。
劳动者申请作职业病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的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
(16) 接受行政监督和民主管理的义务。
(1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障劳动者权利的义务。
6. 预防职业病,劳动者应尽的四点义务在职业病防治中,除用人单位要履行其应有的义务外,劳动者也有责任履行下列义务:(1) 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
(2) 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3) 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 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时报告。
7. 政府部门在职业病防治中有哪些职责?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是政府部门的基本职责。
在职业病防治中,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具体职责各不相同:卫生部统一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并颁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和职业卫生标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乡、镇级人民政府负责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支持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工伤社会保险的监督管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管理工作。
8. 工会组织在职业病防治中有什么职责?工会组织应当督促并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对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与用人单位就劳动者反映的有关职业病防治的问题进行协调并督促解决。
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时,有权要求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向政府有关部门建议采取强制性措施;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发现危及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情形时,有权向用人单位建议组织劳动者撤离危险现场,用人单位应当立即作出处理。
9. 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支出,可以列入生产成本为了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用人单位必定要增设通风排毒、除尘或者消声减噪等设施,为劳动者配备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等。
所有这些都要投入一定的资金,把这些开支计入企业的生产成本,是习惯做法,大家是比较容易理解的。
但职工的职业健康体检费用,过去一直在福利费中列支。
那么这些开支能列入生产成本吗?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按照职业病防治要求,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劳动者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均可按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10. 怀疑患有职业病怎么办?职业病患者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每一个劳动者应懂得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权益。
当劳动者怀疑患有职业病时,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到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如发现职业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否则可被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劳动者被确诊为职业病,用人单位还应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11. 疑似患有职业病病人有何保障?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疑似职业病病人同样受法律保护。
(1) 劳动者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 申请作职业病诊断时,用人单位应如实为劳动者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
(3) 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其进行诊治;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用人单位应承担其费用,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12. 职业病人享有哪些权利?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1)用人单位应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2)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岗位,并妥善安置。
(3)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4) 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5)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6) 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职业病待遇不变。
(7) 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13. 职业病人享受的待遇凡确诊患有职业病的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
此外,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因按规定接受职业性健康检查所占用的工作时间,应按正常出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