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管理考核制度》

《现场管理考核制度》
《现场管理考核制度》

现场管理考核制度

生产现场管理是塑造企业形象的重要窗口,是体现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完善制度特制定

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各单位的现场管理与考核,特成立领导组。

组长:XXX XXX

副组长:XXX XXX XXX

成员: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领导小组下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办公室主任由XXX同志兼任。

主任:XXX

成员:各分厂及部室管理人员

二、现场要求

(一)各单位根据生产现场情况合理进行规划,绘制现场管理存放定置图。

(二)根据定置存放区域进行定置、定量存放,标识一致规范,明确责任管理。

(三)根据生产需要临时存放的物品,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可以临时存放,明确责任管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清理。

(四)各类现场应经常清理,保持清洁,严格进行交接。

(五)各类施工现场,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按要求设置隔离、警示,布置施工现场。

(六)生产作业过程中及时对现场进行清理,保持作业场所整洁。

(七)生产现场作业行为必须符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八)设备设施检修期间应提前布置现场,根据要求设置隔离,悬挂警示标识,作业结束后及时进行清理。

三、考核办法

(一)实行百分制月度考核,分数按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分数进行累减,月底进行汇总,其中焙烧(一、二)分厂标准分 95 分,煅烧分厂、成型(一、二)分厂标准分 94分,机修分厂标准分 97 分,具体考核标准见《现场环境管理考核细则》。

(二)检查内容:

1.专项检查包括:(1)现场重复发现的;(2)领导多次强调和现场问题比较突出的;(3)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每项扣 0.4分;

2.分厂现场管理:(1)现场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2)制度执行情况等;(3)检查分厂现场管理发现问题的,每项扣 0.6 分。

(三)对所查问题各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进行整改,两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安全管理部,逾期不报的按相关规定考核。

(四)安全管理部依据考核细则对各单位进行月度考核,每月考核结果经主管领导审批后于下月 5 号前报公司企管部。

四、考核标准

(一)参与考评人员在本单位每推行一处日常现场亮点(被推广曝光的)奖励50-200元/次;其他亮点(设备改造、安全管理措施新推并实施,技术创新等)由分厂自主上报并报部室和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安全管理部负责落实,情况属实的将给予奖励50-200元/次.处。

(二)对各单位生产现场、主控室、班前会议室、小餐厅、卫生间、仓库及动火区等进行综合性或逐项评比,针对评比项目分类进行考评,综合成绩第一名的给予奖励500元/次,末位给予罚款300元并扣除当月现场考核分0.5分,所有奖惩责任单位领导班子均占50%,当月兑现。

(三)各分厂所使用过的空装储油桶需及时放置到指定位置(经三路以东,机修分厂东配变以南废油桶存放处)规范摆放,若发现在生产现场随意存放的,将对责任分厂给予 50元/个罚款,且扣除当月现场考核分 0.2 分/个;未使用的满装储油桶,分厂应根据自身

现场生产实际整体定置(不能私自更换位置)存放,且保证存放区地面整洁、周围无引火源、有明显警示标识等安全防护措施(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否则将扣除责任分厂当月现场考核分 0.5 分/项。

(四)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单位 50 元/次罚款,并扣除责任单位现场考核分 0.2 分/次。

1.在各类检查中被查出现场卫生较差(非检查期间凡照片曝光的扣0.1分/次);

2.设备、管道等出现长时间跑冒滴漏,责任单位未采取处理措施或处理措施不得当的;

3.各类地下井盖、盖板等防护措施损坏未及时修复的;

4.各类废旧物资未及时处理遗留在生产现场的;

5.门窗损坏未及时修复的;

6.各类标识或制度未规范制作,用纸质版张贴的;

7.生产现场卫生未及时清理,垃圾未及时清理、存在卫生死角的。

(五)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单位100元/次罚款,并扣除责任单位现场考核分0.3分/次。

1.没按照通报要求对存在问题及时组织整改或整改不彻底,没将整改结果在规定期限内反馈的,能立即整改没立即组织整改的。

2.分厂未将安全生产现场分解到各个岗位,存在盲区的。

3.分厂没按要求对安全生产现场组织自查,无通报检查记录,无整改反馈,无考核,落实整改项弄虚作假的。

4.相同问题在通报中连续出现两次的。

5.车辆在运输及停放时出现漏料、漏油等对现场造成污染的。

6.在用设备无完好牌、新增设备无标识牌、责任牌或责任牌要素不完整的。

7.电焊条未定置放存,现场有整根焊条或用焊条绑扎物品的,焊条头(自药皮处)超过 20mm 的。

8.对公司领导或其他管理人员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不配合或不积极的。

(六)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单位 150 元/次罚款,并扣除责任单位现场考核分0.4分/次。

1.粉尘在生产现场堆积较多,长期无人清理的;

2.冬季各生产现场地面积冰、雪、房檐冰凌未及时处理的;

3.相同问题在通报中连续出现三次的;

4.松香水(俗称:200#油漆溶剂油)具有易挥发、遇明火极易爆炸的特性,故在生产现场不得私自使用(如:用于擦拭设备表面油污、擦拭油漆等),若需调剂油漆时需在通风阴凉处进行调剂;

5.松香水平时存放时应设置专用铁箱子或铁柜子进行储放,使用完毕后应密封储存。

(七)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人或责任单位 200-500 元/次罚款(其中班子占30%),并扣除责任单位现场考核分0.8分/次。

1.成型二分厂在经二路以东应设置定置区域放置炭火存放处,加热沥青所使用的炭火必须放置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在厂区内丢弃,否则对司机罚款 500 元/次(监管单位考核30%),储水桶由成型二分厂负责定期清理维护。

2.成型(一、二)分厂应定期对沥青卸油池旁的输送泵地坑进行打扫,保持内部清洁卫生,安全管理部不定期进行检查,若发现输送泵地坑内有沥青溢出现象,对分厂罚款 200元/次。

3.物资需要现场临时存放未对物资进行妥善处理(未进行覆盖或者覆盖不完全的),造成现场被污染的。对责任单位罚款 500元/次。

4、成型(一、二)分厂沥青运输车辆、机修分厂柴油运输车辆卸车时,车辆未接地的,对分厂罚款 200元/次。

5、成型(一、二)分厂沥青运输车辆、机修分厂柴油运输车辆卸车时,现场无人监护的,对分厂罚款 500元/次。

(八)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对责任单位给予 2000-3000元(其中领导班子占30%)处罚,并扣除责任单位现场管理考核分1.5分。

1.燃放烟花爆竹在生产区(经一路以东<含经一路>所有区域)内

须有公司综合部和安全管理部联合规定燃放位置。

2.生活区内(以3#宿舍楼东西准线以南、经一路以西为准)办公楼前为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指定地点,其余地点未经允许禁止私自燃放。

3.各单位负责人要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的监督管理工作,燃放时责任到人。

4.燃放烟花爆竹时须配备灭火器(燃放点5米范围之内至少两具8Kg干粉灭火器),并指定专人及时清扫场地,发现余火应及时扑灭。

5.允许燃放时间:由公司综合部根据节日习俗进行决定。

(九)厂区东北角各固体废物暂存处的管理规定。

1.责任区域划分

(1)生活垃圾区由后勤服务部统一管理。

(2)固体石膏区由煅烧分厂统一管理。

(3)生产垃圾和废旧物资区由成型一、二分厂,焙烧一、二分厂和机修分厂统一管理,以月为单位,依次循环,月底两责任分厂进行现场交接,交接时通知安全管理部部人员参与。

2.有关要求

(1)责任单位在管理期间主要负责该区域的现场卫生和通知责任部门对管辖区域内的固体废物定期处置,各固体废物在存放时必须做到从内到外依次放置,未放置区域要时刻保持地面干净,并对所放置的固体废物采取防飞扬措施。

(2)各固体废物如需堆放和装车时,责任单位与机修分厂协调装载机,由机修分厂统一安排。

(3)各固体废物在达到场地存放量的二分之一(各类物品在用铲车进行处理后,达到围墙的二分之一)时,责任单位需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4)焙烧二分厂保证现场摄像头进行全时段、全过程监督。

3.考核

(1)出现混放或不按规定区域放置,考核责任单位 500 元/次。

(2)出现超出规定存放量未及时处理的,考核责任单位200元/次。

(3)责任区域内的卫生不能按要求保持的,考核责任单位 100元/次;或未做好防飞扬措施的,(生活垃圾区,固体石膏区未做好防飞扬措施,或防飞扬措施损坏的)考核责任单位 300元/次。

(4)月底交接时,不能按要求交接的,或出现交接推诿、扯皮现象的,考核责任单位 200元/次。

(5)铲车配合不及时或不予配合的,考核责任单位 200 元/次。

(6)各固体废物存放量超标时,有关单位反映超过两次以上未进行处理的,对责任单位考核考核200元/次。

(7)各垃圾区外对应区域出现垃圾需及时清理,否则考核责任单位200元/次。

(8)现场摄像头不能保证全时段、全过程监督的,对责任单位考核200元/次。

(9)固体废物存放区域由责任分厂负责上锁管理,每星期五下午15:00—18:00为开锁时间,其余时间非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倾倒,否则考核200元/次。

(10)以上考核责任单位领导班子均占50%,其余落实到班组或个人。

附:现场管理考核细则

附件:现场管理考核细则

现场管理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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