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政治制度
韩国的政治制度

韩国的政治制度韩国的政治制度是一个总统制的民主共和国,以多党制为基础。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韩国的政治制度。
韩国的政治体系是总统制,由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权相互制约彼此独立。
总统是国家的最高领导人,负责全国的行政权力。
总统由全国范围的直接选举产生,任期为5年,不能连任。
总统负责指定政府的总理和内阁成员,制定并实施国家政策。
韩国的立法机构是国会,由300名国会议员组成,议员由普选产生,任期为4年。
国会议员具有立法、预算审议、监督行政机关等职责。
立法方面,国会拥有修订宪法、制定法律和通过预算的权力。
国会议员可以向政府的工作提出质询和批评,监督政府的行政工作。
韩国的司法体系由最高法院、高等法院和各级地方法院组成。
最高法院是韩国的最高司法机构,负责监督和审理各级法院的裁判。
高等法院是韩国的中级省级,主要审理省级范围内的案件。
地方法院是一级法院,负责审理各种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案件。
韩国的多党制是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特征。
韩国存在多个主要的政党,包括执政党、在野党和小规模党派。
执政党在国家行政和立法方面具有重要地位,但在韩国的政治体系中,各个政党都有权力参与政府决策和国家治理。
此外,韩国政治制度还包括一些重要的政府机构和组织。
例如,国情院是韩国的情报机构,负责收集和分析国内外的情报信息。
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是组织和监督选举的机构,确保选举的公平和透明。
韩国审计院是独立的机构,负责审计和监督政府的财务和行政工作。
总的来说,韩国的政治制度是一个总统制的民主共和国,该政治体系以多党制为基础。
政府的权力分散,行政、立法和司法三个机关相互制约,各个政党有权力参与政府决策和国家治理。
韩国政治制度的发展和运行,有助于维护国家的民主和法治,促进国家的发展和稳定。
韩国和新加坡民主化进程比较研究

韩国和新加坡民主化进程比较研究韩国和新加坡民主化进程比较研究引言:随着现代化的推进,许多国家在追求社会进步的同时也开始了民主化的进程。
韩国和新加坡作为东亚地区的两个亮点,都在民主化过程中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本文将比较研究韩国和新加坡的民主化进程,以探讨两国在民主化道路上的异同点。
一、历史背景1.1 韩国的历史背景韩国在二十世纪初经历了殖民统治、日本殖民时期以及朝鲜战争等复杂历史阶段。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朝鲜分裂成为南北两个国家,韩国因此走上了属于自己的民主化道路。
1.2 新加坡的历史背景新加坡作为一个岛国,在历史上属于马来亚半岛的一部分。
该地区曾是殖民地,先后被荷兰、葡萄牙以及英国统治,直到1965年新加坡独立为止。
相较于韩国,新加坡在民主化进程上起始时间较晚。
二、政治体制与党派制度比较2.1 韩国的政治体制与党派制度韩国是一个总统制国家,政治体制以行政首长制为基础。
韩国的政党制度比较多元化,主要有执政党和在野党,政党之间的竞争相对激烈。
2.2 新加坡的政治体制与党派制度新加坡则是一个议会制国家,政治体制以内阁制为基础。
在新加坡,执政党通过监督和管理国家政务来实现对政府的控制。
新加坡的政党制度相对集中,执政党的地位相对较为稳固。
三、民主化进程比较3.1 政府治理在韩国,政府治理相对民主化,政府权力分散,市民的参与度较高。
政府机构相对独立,行政运作较为透明。
韩国政府积极推行公开透明的政策,提高政府决策的合法性。
在新加坡,政府治理相对集中,政府的权力集中在少数几个关键人物手中,并采取强有力的行政手段进行决策。
政府在实施政策时比较谨慎,寻求社会的支持与认可。
3.2 社会参与与反对派的影响韩国的民主化进程中,社会参与度较高,各种群体和社会组织对政府的影响较大。
反对派在政治舞台上占有一定比例,具有一定的议会席位。
与之相反的是,新加坡的反对派在政治上扮演相对较小的角色。
新加坡政府通过严格的法律和政策限制反对派的发展,以维持政治的稳定。
韩国是什么制度

韩国是什么制度韩国是一个民主共和制国家,国家制度由宪法规定。
根据韩国宪法,国家的权力分为三个部分:行政权、立法权和司法权。
在韩国,行政权由总统行使。
总统是由国民普遍选举产生的,任期为五年,且不能连任。
总统拥有行政权,负责国家的行政管理、外交事务、国防事务等。
他还可以提出法案,行事需征得国会同意。
总统在国内外履行日常职责,代表国家发表演讲并与外国元首举行会谈。
总统在履行职责时必须遵守宪法,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并对国家的繁荣和安全负有最高责任。
立法权由国会行使,国会是韩国的最高立法机构。
国会由国民普遍选举产生,任期为四年。
国会议员代表选区的人民,制定、修订和废止法律,行使立法权。
国会还审查总统的提出法案、通过预算案、进行安全审议等重要任务。
在立法过程中,国会需充分考虑人民的意见,保护人民的权益,并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合理的法律。
司法权由韩国的最高法院行使。
法院是独立的,保障司法的公正、公平。
法院负责司法审判,审理并判决各类案件。
法院的职权范围广泛,包括行政诉讼、刑事审判、民事纠纷、宪法争议等。
韩国最高法院是最高的司法机构,负责解释宪法和其他法律。
它的任务是确保法律的合宪性,并保障公正和法治。
在韩国的政治制度中,地方自治也占有重要地位。
根据宪法,地方自治机关是地方行政权的基本组织。
它们包括特別自治市(如首尔)、自治市、自治县和特別自治区。
地方自治机关行使地方行政权,负责本地区的发展、治安、社会事务等。
地方自治机关的选举由地区居民普遍选举产生,地方自治机关有独立的预算,可以管理并决定本地区的发展方向和政策。
总之,韩国的政治制度是一个民主共和制,尊重和保障人民的权利。
国家的权力在总统、国会和法院之间分立,各自行使特定的权力。
地方自治机关也扮演了重要角色,保障地方行政权的独立和自治。
通过这样一套完整的政治制度,韩国确保了国家的稳定和社会的发展。
韩国是什么制度的国家

韩国是什么制度的国家简介韩国,全名大韩民国,是位于东亚的一个国家,以其独特的文化和经济实力而闻名于世。
韩国的政治制度深受现代民主制度的影响,但也保留了一些传统特征。
本文将探讨韩国的政治制度是什么样的,包括政体、政府组织和选举制度等方面。
政体韩国是一个总统制国家,政体为韩国的国家基本政治制度。
总统是国家的最高领导人,负责国家行政事务的管理。
总统选举产生,任期为五年,连任一次。
总统拥有行政权力,并且对国家的外交和国防政策负有最终决策权。
政府组织韩国的政府组织包括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独立的机构。
立法立法机构是韩国国会,由两个部分组成:国会和国民议会。
国会由300个议员组成,代表国家的各个选区,并负责通过法律、预算和决策等议案。
国民议会则由普选产生的议员组成,代表各个政党和选区。
行政行政部门由总统和行政首席秘书组成,负责管理国家的日常事务。
行政部门通过各个部门和机构来实施行政政策,例如卫生部、教育部等。
部长由总统任命,并且需经过国会的同意。
司法司法部门是韩国的独立司法机构,包括宪法法院、最高法院、高等法院和地方法院等。
宪法法院负责解释宪法和对宪法违反行为进行审查,最高法院是韩国的最高法律审判机构。
选举制度作为一个民主国家,韩国实行多党制,选举制度是其政治制度的核心之一。
总统选举韩国的总统选举采用直接选举制度,由普选产生。
候选人需要在全国各个选区获得一定数量的选民支持才能参选。
选举采取简单多数制,获得全国最多选民支持的候选人成为总统。
国会选举国会选举是由韩国公民普遍投票选举国会议员。
选民可以根据各个选区的候选人来进行投票,每个选区选出一名议员。
选举结果决定了各政党在国会内的议席分配,以比例代表制为基础。
地方自治韩国实行地方自治制度,分为九级行政区域,包括首尔市、六大都市市、九个道和九个特别自治市。
地方政府由地方选民直接选出,负责管理本地区的事务,例如教育、卫生、基础设施等。
地方政府的政府组织结构类似于中央政府,包括立法、行政和司法机构。
试析韩国威权政体的合法性

试析韩国威权政体的合法性朱海忠从朴正熙到全斗焕、卢泰愚,韩国威权政体的合法性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全力推动经济增长之上的。
但是,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威权政体的合法性却逐渐丧失,并最终为民主政体所代替。
那么,为什么威权政体与经济发展之间会有如此关系?在分析韩国威权政体合法性的基础上,本文欲对这个问题作一回答。
一威权主义概念自20世纪30年代出现之后,人们对它的理解与界定不尽相同。
一种观点认为,威权主义指“权力集中在一个领导人或统治核心手中的政治制度”,它包括寡头统治、独裁统治和君主专制。
[1](P.713)另一种观点虽将威权主义与独裁(AUTOCRACY)、僭主政治(TYRANNY)相区别,但含义仍然较为宽泛,如珀尔玛特认为,独裁与僭主是未加限制和制约的个人非制度化统治,而威权主义是制度化的集体统治。
[2]阿尔蒙德的威权主义概念也比较宽泛,因为他不但将新传统型国家,即没有改变传统的社会结构和文化,且国民生产总值和经济增长率都很低的战后独立国家归入威权主义之列,而且将一些社会主义国家也划入威权主义的威权—技术—动员类型。
第三种观点则认为“威权主义国家是指缺乏公众参与和宪法制约,强迫人民服从统治者权威来实现民族重建的国家”。
由于执政当局把推行高速增长作为国家发展的首要目标,故而称之为“发展型国家”(DEVELOPMENTALSTATE或译为发展取向的国家);在拉丁美洲被称之为“官僚威权主义国家”((BUREAUCRATIC-AUTHORITARIANSTATE)。
因此,威权主义主要以战后新兴工业化国家为典型代表。
[3](P.60-63)本文主要根据第三种观点界定威权主义,因为威权主义概念出现之后,一段时间内并未引起人们重视,只是到了60年代,随着拉美、东亚等地出现发展导向型政府并取得很大经济成就之后,人们才重新使用它。
因此,威权主义概念应赋予它特定的历史与现实内涵。
就韩国而言,李承晚政权与后来的军人政体显然不能划入一列,与其将其划入威权主义并冠之以“政客型”[4]还不如把它归入阿尔蒙德所说的“新传统型国家”,其原因是:第一,李承晚的政治结构虽有三权分立、国会选举和政党竞争等民主框架,但这个李朝后裔非常“讨厌美国人强加给他的‘民主政治’。
《韩国现代政治体系的变迁》

(1987 年达到高潮) 1987 年6 月29 日--民主党代表委员卢泰愚发表
八点民主化宣言
总之,韩国的权威主义等臣民型政治文化不会一朝一日发生根本变 化,但随着民主化的进一步发展,将会失去其基础和地位并逐渐向 民主的参与型政治文化转型。
★政治文化既是一个封闭的体系又是一个开放 的体系。 ★政治文化通过社会化的过程发挥社会教育功能。 ★政治社会化具有整合社会的功能。
思考题
• 1、简述政治现代化理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的基本特征。 • 2、简述传统权威主义与现代权威主义的联
系与区别。 • 3、以朴槿惠胜选韩国总统这一政治现象为
例,试述政治制度与政治文化之间的关系
(一)合法性危机的出现
政府领导人失去了国民大众的支持,出现了慢性的“正统性危机”,并频繁 发生政治变动。 例如:“4.19革命” 反维新运动 民族解放运动 “六月抗争” ◆ 光州事件 ◆
(二)威权主义政治体制转型的政治文化因素
★西方社会思潮的传入 – 美国政治文化的传入,使得韩国人对民主的渴望步步加深。 ★社会化-军事援助和经济援助是美国输出政治文化的重要渠道, 美国文化除了对军人施加影响外, 还特别重视对青少年学生的 影响。
★传统儒家文化的影响
◆儒家政治文化基本特征在于: 皇权主义、清官思想、等级 观念、集团意识等, 其核心是信奉大一统, 要求实行中央集 权。这些构成了威权政治的文化根源。
◆ 社会化 ----儒家文化的社会化是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 实现的。体现在教育、人才选拔、治理方式选择 方面
★家族中心主义
父家长制是传统韩国家族的最高原则,父家长在家族内部享有 绝对权威,其他家族成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原本意义上的家长是家 族的首领,而在传统社会里国王可视为整个国家的“家长”。因此, 对于生活在威权主义的社会氛围和家长制的家族氛围中的韩国人来 说,对于刚摆脱封建王朝和日本帝国统治而将共和制下的总统当做 封建王朝的国王,不是难以摆脱自己要行使绝对权威的心理冲动, 就是难以摆脱要为他人赋予绝对权威的心理冲动。结果自然是就算 民主选举上台的总统也不能以民主方式治理国家。最后,家长的健 康长寿是保证家族安宁的一个必要条件,与此相仿,总统的长期执 政是国家安宁和发展所需要的。
韩国是什么制度的国家

韩国是什么制度的国家韩国是一个民主共和制国家。
人民是国家的主权源泉,国家事务是由人民通过选举来行使权力。
政府由总统和议会组成,实行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
首先,韩国的总统通过普选产生,任期为五年。
总统是国家的最高行政首长,负责主持政府的工作,领导国家的军队和警察力量,以及代表国家进行外交事务。
总统在国内外政策上具备重要的决策权,同时也有一定的行政权力。
总统还有权力任命和解雇政府高级官员,提名宪法法院法官等。
其次,韩国的议会是由国民议会和国家院组成的。
国民议会是民主共和制国家的代表机构,其成员由普选产生,任期为四年。
国民议会的主要职责是通过立法、审查政府工作、批准国家预算以及监督政府的行为。
国会通过选举的方式选择议会主席和其他主要职位,展开议会的议案通过投票确定国家政策。
此外,韩国的政府机构分为行政机构、立法机构和司法机构三大部分。
行政机构由总统领导,负责国家的日常管理和实施国家政策。
立法机构由国民议会和国家院共同组成,负责制定和通过法律。
司法机构由独立的审判官组成,主要负责审理和判决各种法律案件,确保社会公正和法律的实施。
此外,韩国社会除了政府机构外,还有一些独立的监察机构和媒体机构来维护社会公正和透明度。
监察机构主要负责监督政府机构和公职人员的行为,确保政府工作的廉洁和公正。
媒体机构则负责报道国家和社会的相关新闻,保护媒体自由和言论自由。
总之,韩国是一个民主共和制国家,政府通过普选产生,民主机制得到了充分发扬。
人民通过选举形式选择政府领导,行使国家权力。
政府机构分工明确,三权分立,各司其职,相互制约。
韩国以其政治制度的稳定和有效性在国际上享有盛誉。
韩国政治概况

1.国会会议 国会分定期会议和特别会议两种。除宪法和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外,必须有半数或半数以上议员出席会 议,以及出席会议的半数以上议员投票同意,国会方能做出具有约束力的决定。若投票结果出现平局,该议 案应视为被国会所否决。立法会议须向公众公开,但经半数以上与会议员同意,或议长考虑到国家安全利 益认为有必要时,该规定可不予考虑。 *2.国会职能 国会首要职能是制定法律。其他职能包括:主要职能包括:审议各项法案;审议国家预决算;监察政 府工作;批准对外条约以及同意宣战或媾和、弹劾总统和主要政府官员、否决总统的紧急命令等。弹劾 总统的动议须经多数议员同意提出,并有三分之二或三分之二以上议员赞成方能成立。弹劾动议一经国 会通过,弹劾案件须交宪法法庭审判。 3.提炼小标题 国会下设17个常设委员会,国会常设委员会主席从各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产生,委员会成员人数按国 会规定配置。委员会主席负责手握程序维持秩序并代表该委员会。各种议案和请求须交由常以委员会审 查。这些委员会是执政党和在野党之间商讨不同见解的主要论坛。
政 治
01
三权分立的确立
02
三权分立的内容
目 录
CONTENTS
03
宪法
04
政治体系
三权分立政体的确立
大韩民国首任总统
1948年,李承晚在美国的支持下
当选总统,于8月15日宣布成立大韩民
国。此后李承晚连续3届当选总统,并 先后成为国民党和自由党的首脑。他 对内实施专制独裁统治,严厉镇压共 产主义者为代表的左翼势力,同时为 保住个人权力,两度强行修改宪法, 践踏民主制度。对外依赖美援,坚持 武力北进,拒绝与日本建交。1960年, 在他第四次出任总统时,发生四一九
韩国和大多数西方民主国家一样,实行三权分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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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法院
宪法法院建立于1988年9月,是宪法体制的一个 重要部分解散政党做出裁决, 以及对权限纠纷和有关宪法方面的申诉,通过建 立特别的宪法裁决程序进行判决。
第一共和国到第六共和国的概念?
自1948年独立以来,经历过5次大规模的宪法修 订。一般来说,我们会根据每次宪法的改变,而 为每一个阶段的韩国命名。所以,直到现在,韩 国总共经历过第一共和国至第六共和国等不同阶 段。现阶段的韩国就是第六共和国。
而后经过了多次修宪,进行了一系列有所反复的 体制改革,逐步从总统威权体制走向民主。现在 的韩国宪法已经对总统的权力作出了诸多的限制 以保证民主的实施。
想要具体了解韩国从第一共和国到第六共和国的 详细进程请看课本P24 —25
韩国的三权分立制度
韩国目前实行的政治体制是“三权分 立”制。韩国宪法规定,行政权属于总统 为首的政府,立法权属于一院制的国会, 司法权属于由法官组成的法院。但总的来 说,仍是以总统为核心的体制。
一、韩国的行政权
韩国的行政权属总统,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全国 武装力量总司令。在政府系统和对外关系中代表整个国家。
韩国政治制度
曲折的韩国民主之路
韩国当前的民主体制来源于80年代以前的军政府 体制,从军政府体制转化为民主体制,韩国的民 主进程只有短短的20年时间,民主思想的土壤尚 未培育完全。
1948年大韩民国政府成立时,对外标榜是民主政 体,但事实上截至卢泰愚之前,可以说韩国是披 着民主外衣的独裁政体,特别是在李承晚和朴正 熙时期,为了延长任期,作为国家基本大法的宪 法被改来改去,就像儿戏一样。虽然标榜是三权 分立,但以总统为代表的行政权始终凌驾于立法、 司法权力之上,根本看不到民主体制下立法、司 法和行政三权相互牵制、相互制衡的一点点迹象。
在行政权占绝对优势的情况下,总统就是权力的 化身,总统的每一次发言,每一个指示都会被当 做法律来执行。
韩国三权分立政体的确立
1948年8月15日大韩民国成立,李承晚当选首任总 统,从而开始了韩国历史上的第一共和国时期,韩国也开 始踏上了艰难的确立宪政体制的道路。1960年李承晚 在全国性学生运动中下台。
卢泰愚上台前夕,韩国再次修改了宪法,这次修 宪虽然过程非常曲折,但仍以三权分立下的民主 制度为基本的政治体制。
此后经过卢泰愚、金泳三时期,曾被破坏得体无 完肤的韩国民主制度逐渐得到治愈,但行政权凌 驾于立法、司法权力之上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彻 底的解决。
在这种并非完善的民主制度下,可以说总统和执 政党掌握了几乎所有的资源,无论是国会、大法 院、宪法裁判所(相当于宪法法院)还是在野党, 根本无法起到牵制总统或行政权的作用。
宪法法院由9名法官组成,法官任期为6年。可连 任。
宪法法院在捍卫宪法和国民的基本权利等方面都 具有重要的作用。
政党
韩国是政党政治国家,实行多党制。韩国政党的组织分为 党组织和国会内组织。
目前,韩国主要的政党有执政的大国家党和在野党的统合民 主党,此外还有自由先进党、亲朴联党、民主劳动党等。
大国家党:执政党,前身为1990年成立的民主自由党,1 995年该名为新韩国党,1997年11月由新韩国党和韩 国民主党合并而成。该党在1997年和2002年两次大选 中失利,在2007年大选中获胜,重新成为执政党。在200 8年4月第18届国会选举中获得153个议席成为国会第一 大党。
韩国的宪法
韩国第一部宪法于1948年7月17日通过,先后经 过多次的修改。现行宪法体现了民主化进程取得 的巨大成果,除法定修宪程序外,宪法中还做了 很多重大的更改,其中包括削减总统的权限、加 强立法的权利,以及进一步加强保护人权的措施
等。特别是新的、独立的宪法法院的创建及其成
功的运作,在推动韩国成为一个更民主、更自由 的社会进程中起了重大作用。
总统是由国民以直接投票选举选出,总统任期5年不得连 任。
总统是最高外交官和内外政策的制定者,可向国会提出立 法议案等。并有权任命韩国的官员,包括总理和行政部门 的长官等,但须经国会批准。
总统是国家最高行政长官,有责任推行由立法机关通过的 各项法律并实施。总统通过国务会议行使行政职能。
总统无权解散国会,但国会可以利用弹劾程序限制总统, 使其最终对宪法负责。
韩国的司法权属法院,法院共分三级:大法院、高等法院 和地方法院(包括专利法院、家庭法院和行政法院) 大法院是最高法庭,负责审理对下级法院和军事法庭作出 的裁决表示不服的上诉案件。 大法官由总统任命,国会批准。大法官的任期为6年,不 得连任,年满70岁必须退位。 高等法院审理地方法院和家庭法院所作出的关于民事、刑 事和行政案件裁决的上诉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特殊案件。 专利法院作为一个受理上诉案件的中级司法机构审查专利 局所作出的决定。大法院是裁定专利纠纷的最高法庭。 家庭法院审理有关婚姻、少年和其他家庭案件。而行政法 院只受理行政案件。
1961年朴正熙发动军事政变,此后长期执政,期间韩 国经济实现持续高速增长。1979年朴正熙遇刺身亡, 全斗焕发动政变,并于1980年出任总统。
1987年韩国当局迫于民主运动压力修改宪法,实行总 统直选,同年卢泰愚当选第十三届总统。 开始了第六共 和国时期。
第十四至十七届总统分别为金泳三、金大中和卢武铉、李 明博,并在此段期间真正的三权分立体制在韩国逐步确立 起来。
统合民主党:2008年2月,原大统合民主新党和原民主党 发布共同宣言,宣布合并为统合民主党,选举孙鹤圭、朴相千 为共同代表。在2008年4月第18届国会选举中获得81个 议席,为国会第二大党。
自由先进党:2008年2月1日成立,以支持大国家党前党 首李会昌的议员为主要成员。在2008年4月第18届国会 选举中获得18席,成为国会第三大党。
当出现总统伤残或死亡、及被弹劾之时,总统的职务通常 都会由国务总理代行。
二、韩国的立法权
韩国实行一院制。国会是国家的立法机构, 共299个议席,每届任期4年,国会议长 任期2年。宪法赋予国会的职能除制定法律 外,还包括批准国家预算、外交政策、对 外宣战等国家事务,以及弹劾总统的权力。
三、韩国的司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