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职业学院现代学徒制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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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学徒制制度

现代学徒制制度

现代学徒制制度现代学徒制度分享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中长期教育;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二、工作目标;经过三年努力,基本形成“政府、企业、学校”三元合;三、基本原则;(一)试点先行;(二)强化内涵;(三)改革创新;(四)注重实效;四、重点任务;(一)改革培养模式;(二)改革教学模式;(三)创新安吉职教中心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年-20XX年)》,推动职业教育内涵发展,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参湖教办〔20XX年〕23号关于《湖州市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适应性强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特制定安吉职教中心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技能为本、能力为重,按照“学生→学徒→准员工→员工”四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总体思路,以实习计划及实习大纲为统领,以企业用人需求与岗位资格标准为导向,以学生(学徒)技能培养为核心,以学校、企业的深度参与和教师、师傅的深入教授为支撑,深化教育模式改革,推进教育机制创新,增强中职教育对我县济社会发展的人才支撑力,提升中职教育的核心竞争力。

二、工作目标经过三年努力,基本形成“政府、企业、学校”三元合一的学生实习管理体系,探索创建“学生→学徒→准员工→员工”四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

逐步建立中职学生质量标准化体系和质量监督评价体系。

全面提高学生实习专业对口率,切实提高学生岗位技能。

为实习学生投保相对应的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等险种,保障实习学生权益和合理报酬。

现代学徒制度分享三、基本原则(一)试点先行。

以学校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为试点结合专业实际情况,科学规划,加强统筹,制定本校试点具体实施办法。

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先试点再推行,稳步推进,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和经验。

现代学徒制日常管理制度

现代学徒制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现代学徒制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确保学徒制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参加现代学徒制的所有学徒、企业导师和学校教师。

第三条现代学徒制日常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教育与生产相结合;2.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3. 学徒与企业共同成长;4. 全面提高学徒的综合素质。

第二章学徒管理第四条学徒选拔与录取1. 学徒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学校推荐、企业考核等方式进行。

2. 学徒录取后,应与学校、企业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学徒培训1. 学徒培训分为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两部分,由学校和企业共同组织实施。

2. 理论学习由学校负责,实践操作由企业负责,确保学徒掌握必要的专业技能和理论知识。

第六条学徒考核1. 学徒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期末考核,由学校和企业共同进行。

2. 平时考核主要考核学徒的学习态度、学习效果和实际操作能力。

3. 期末考核主要考核学徒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

第七条学徒奖惩1. 学徒在学习、实践和考核中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学徒在学习、实践和考核中表现不合格的,给予批评教育,并限期改进。

第三章企业导师管理第八条企业导师选拔与任用1. 企业导师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 企业导师由企业选拔,并报学校备案。

第九条企业导师职责1. 指导学徒进行实践操作,确保学徒掌握实际技能。

2. 定期与学校教师沟通,了解学徒的学习情况,共同制定培养计划。

3. 对学徒进行思想教育,引导学徒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念。

第十条企业导师考核1. 企业导师的考核由学校和企业共同进行。

2. 考核内容包括导师的专业能力、指导效果、师德表现等方面。

第四章学校教师管理第十一条学校教师选拔与任用1. 学校教师应具备相关专业学历和教学经验。

2. 学校教师由学校选拔,并报企业备案。

第十二条学校教师职责1. 负责理论教学,为学徒提供系统的专业知识。

现代学徒制_安全管理制度

现代学徒制_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职业教育改革的精神,进一步规范现代学徒制教育管理工作,保障学徒在实训过程中的安全,提高安全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参与现代学徒制的全体学徒、指导教师和企业相关人员。

三、安全教育培训1. 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法律法规、职业健康、设备设施、消防知识、应急处置等。

2. 新学徒入岗前,必须参加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定期组织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

四、安全操作规程1. 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的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设备设施的结构和功能。

2. 操作设备前,必须检查设备状态,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严禁违章操作、冒险蛮干,不得在设备运行中离岗、睡觉或做其他无关事宜。

4. 操作过程中,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确保人身安全。

五、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2. 对新学徒、实习学徒和临时用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

3.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改,确保不留死角。

六、事故报告与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停止作业,报告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

2. 按照事故报告程序,及时、准确、完整地填写事故报告,并妥善保管。

3. 事故调查和处理要严肃、公正、透明,确保事故原因得到查明,责任得到追究。

七、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和集体,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现代学徒制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各部门、单位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现代学徒制 规章制度

现代学徒制  规章制度

现代学徒制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技术人才的培养,推动技术与产业的融合发展,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建立现代学徒制度,本规章制度为依据。

第二条现代学徒制是指以企业为主体,结合学校和行业协会等组织,培养适应产业需求的高素质技术人才的培养方式。

第三条现代学徒制遵循“以学为主、兼顾学与做、学以致用”的原则,培养学员全面发展的技能和素质,使其成为具有高度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技术人才。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参与现代学徒制的企业、学校、学员等各方相关主体。

第二章学徒选拨第五条企业应当根据自身技术需求和发展规划,确定拟聘用的学徒数量,并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六条学校应当根据企业招生需求,招募符合条件的学员,学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

第七条学员选拔的基本条件包括:具备相应的专业基础知识;身体健康,适应相关工作环境;具有较强的学习意愿和持续学习能力。

第八条学员选拔的程序包括:学员报名;学员笔试、面试;企业与学员面试。

第九条学员应当在考核中获得企业与学校的认可,并签署学徒协议,方可成为正式学徒。

第十条学员在学徒期间,享受学校提供的基本学费和学习资源,并获得企业提供的实习机会和相应报酬。

第三章学徒培训第十一条学徒培训应当根据企业的技术需求和学员的学习能力,制定个性化的培训计划。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负责学徒的专业技能培训,重点培养学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负责学徒的实践工作培训,重点培养学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创新精神。

第十四条学徒培训过程中,学校和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考核体系,对学员的学习成绩和工作表现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适时调整培训方案。

第十五条学员在学徒期间,应当遵守学校和企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培训任务,并参加相关的技能考核。

第十六条学员在学徒期间,应当认真学习,努力工作,熟练掌握所学技能,不得懈怠、逃课或旷工。

第四章学徒考核第十七条学员学徒期满时,学校和企业应当组织对学员进行综合评估,评定是否能够达到学徒规定的标准。

学校关于学徒制的管理制度

学校关于学徒制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学徒制管理,提高学徒培养质量,促进学徒全面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参加我校学徒制培养的全体学徒。

第三条学徒制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以人为本,全面发展;2. 德育为先,技能为主;3. 严格规范,注重实效;4. 动态管理,持续改进。

第二章学徒选拔与录取第四条学徒选拔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参加学徒选拔:1.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热爱所学专业;2. 具备一定的文化素养和基本技能;3.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4.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学徒制培养要求。

第六条学徒录取后,学校与学徒签订学徒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学徒培养第七条学徒培养分为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两个阶段。

第八条理论学习阶段,学校应按照教学计划,组织学徒进行专业知识学习,提高学徒的理论素养。

第九条实践操作阶段,学校应与相关企业合作,为学徒提供实践平台,使学徒在实际工作中锻炼技能,提升综合素质。

第十条学徒在培养期间,应积极参加各类技能竞赛和实践活动,提高自身技能水平。

第四章学徒考核与评价第十一条学徒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结业考核。

第十二条平时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理论知识掌握情况;2. 实践操作能力;3. 工作态度和团队协作精神;4. 参与各类活动的情况。

第十三条结业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理论知识考试;2. 实践操作考核;3. 综合素质评价。

第五章学徒权益保障第十四条学校应保障学徒的合法权益,包括:1. 学徒享有参加学校各项活动的权利;2. 学徒享有获得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的权利;3. 学徒享有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4. 学徒享有获得就业指导、职业规划等服务的权利。

第十五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徒权益保障机制,及时解决学徒在培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现代学徒制管理制度范文

现代学徒制管理制度范文

现代学徒制管理制度范文现代学徒制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改进学徒制的管理,为学徒提供良好的培训环境,提高学徒的素质和技能水平,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技能的劳动力队伍,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徒制是指用单位为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培养适宜用人单位需要,拥有相关基础及专业基础知识,具备一定工作技能的劳动者的制度。

第三条学徒制的核心任务是培养劳动者,引导学徒通过在岗位上实践和学习,掌握并提高相关岗位的专业技术和职业素养,以适应用人单位的需要。

第二章学徒选拔与录用第四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元的相关岗位需求及岗位工种情况,确定需培养学徒的招聘计划。

第五条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采取公开招聘、校园招聘、社会招聘等方式,广泛发布招聘信息,接受符合条件的学徒报名。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明确学徒的最低学历要求、专业基础知识和相关技能要求,并公开公示,确保学徒招聘的公正与公平。

第七条学徒选拔应当严格按照择优原则,通过笔试、面试、考核、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

第八条学徒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第九条学徒合同应当明确学徒的培训期限、培训方式、薪酬待遇、劳动保护、劳动时间等内容。

第十条学徒经过试用期表现优秀,符合用人单位的需要,可转为正式员工。

第三章学徒培训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学徒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方法和培训考核标准。

第十二条学徒培训应当结合岗位需求和学徒现有知识、技能水平,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由专职培训导师进行指导。

第十三条学徒培训应当包括系统的理论学习、实践操作和岗位轮换等环节,确保学徒全面掌握相关岗位技能和知识。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学徒提供良好的培训条件,包括学习资料、学习场所、实践操作设备等。

第十五条学徒培训结束后,应当进行培训效果的评估,及时进行反馈,并为合格的学徒提供相应的师傅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第十六条学徒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学徒一定的生活、交通等补贴,提供基本的劳动保护和福利待遇。

现代学徒制管理制度

现代学徒制管理制度

现代学徒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工作的通知》精神,招生招工一体化。

校企共同制订和实施招生招工方案,规范招生录取和企业用工程序,推进招生招工同步、先招工后招生、先招生后招工,明确学徒的企业员工和职业学校学生双重身份,保障现代学徒制学生的合法权益。

为规范和加强现代学徒制学生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徒制学生,是指校企双方依据有关原则和协议招录,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由校企双方采取工学结合育人模式,培养满足企业需要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第三条学徒制学生管理应当遵循职业院校教育教学管理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坚持管理与教育并重、管理与服务并重、管理与发展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学徒制学生管理应当全面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校企双方共同对学徒制学生进行职业素质、思想道德、法律和身心健康教育,培养其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高度重视学徒制学生管理工作,制定具体措施,实施有序、高效管理。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五条具有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或相当学历的在职职工,经过学校自主招生考试合格,取得入学资格者,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如有特殊情况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六条新生入学后,需签订企业、学校与学生本人三方协议,取得学籍,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学籍。

情节恶劣的,应上交有关部门查究。

第七条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学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并向所在企业报备。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和所在企业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校企双方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现代学徒制典型案例(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吉林省金塔实业(集团).

现代学徒制典型案例(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吉林省金塔实业(集团).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吉林省金塔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代学徒制典型案例一、学院简介1.学院简介学院师资力量雄厚。

现有专任教师514人,其中教授54人,副教授295人,“双师素质”教师占73%。

学院现有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7个;拥有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省级“首席技师”3人、长白山技能名师24人。

等一批知名教师作为专业带头人。

根据专业特点,学院外聘行业企业一线“能工巧匠”124人做兼职教师。

学院专业建设成效显著。

各专业与企业密切合作,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形成了以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生物技术及应用、数控技术、软件技术、旅游管理5个国家级重点专业为龙头、省级示范专业和院市级重点建设专业为支撑的三级专业建设体系,实现了人才培养水平的整体提升。

学院现有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5个,省级示范专业9个,省级特色专业群8个;国家级精品课程7门,省级和教指委精品课程33门。

学院实施科研兴校战略。

现有6个应用技术研究所,2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近三年获国家专利102项;各级各类横纵向课题立项315项,发表论文836篇,其中核心期刊93篇,科研成果获奖107项。

学院教学设施先进齐全,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3亿元。

建成了集教学、培训、科研、生产、技术服务于一体的10个校内实训基地,其中国家级实训基地5个,省级实训基地5个,可同时容纳3000人进行实验、实训、实习,并全部通过了ISO9000:2000版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学院建有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358个,学生半年以上顶岗实习率达100%。

学院是国家机电项目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是香港华夏基金会职教师资培训单位,是吉林省职教师资培训中心、是长春市再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中心。

现有德国奥迪培训中心、教育部全国计算机外语等级考点、职业技能鉴定所等国际、国内培训认证机构,可进行8大类、58个项目的培训和认证,每年社会培训和技能鉴定超万人次,毕业生“双证率”达到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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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院现代学徒制试点班教学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是落实国务院、教育部和省政府高教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和创新继续教育工作的新探索。

管理和实施好试点班每个教学环节,是提高试点班教学质量的有效保证。

为此,制定现代学徒制试点班教学管理实施办法。

第二条现代学徒制试点班教学管理的环节,包括人才培养方案设计、教学模块设置、教师管理、教学实施、综合评价、检查与评估等。

第三条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全面负责对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指导。

第二章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第四条人才培养方案是组织教学过程和安排教学任务的基本依据。

现代学徒制试点班人才培养方案要以学生的职业能力培养为主线,国家职业标准二级为参考,企业岗位要求与学生成长发展相结合,校企双方共同确定培养目标,系统地制定若干个教学模块,并制定教学实施进程表和模块教学大纲等。

第五条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要考虑成人教育学生的业余学习和学生的差异特点,设置必修模块与选修模块,学生按个人能力与职业需要选择并完成相应模块学习。

第六条人才培养方案的内容应包括学业目标、核心能力描述、模块设置与时间分配、教学进程的总体安排和学习年限等。

人才培养方案应在招生前完成。

由现代学徒制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审核。

第七条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采用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方式,按教学模块组织教学,以企业上岗实训为主,采用弹性学制,根据企业生产的具体情况,适当安排集中学习的时间。

第三章教学模块设置第八条教学模块是集中工作过程各个环节中与学员岗位胜任能力提升相关的隐性和显性知识技能的集合体,是开展现代学徒制成人教育改革试点班教学工作重要依据。

第九条教学模块设计制定以国家关于成人学历教育与国家职业资格标准为参考,结合企业需求进行制定。

模块的设计还要考虑到中高职教学的衔接和新技术发展等因素。

第十条教学模块设计以工作过程、任务或项目导向为依据,完成知识点与技能要素的整合。

第十一条教学模块分集中教学模块、岗位训练模块。

1.集中教学模块由基础知识模块、基本技术模块、专项技术模块组成。

基础知识模块以国家关于成人高等教育所必须掌握的政治理论、数学、英语及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等内容组成。

基本技术模块由与岗位技能提升相关的专业知识、与国家职业资格标准中应掌握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等相关内容组成。

专项技术模块由企业生产岗位需要掌握的专项技术知识和专项技能等内容组成。

2.岗位训练模块由校企双方共同根据企业生产实际安排的技能培训项目及国家职业资格标准中应会训练内容组成。

第十二条集中教学模块由校企双方委派的教师和工程技术人员共同实施;岗位训练模块由企业委派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指导师傅在生产过程中实施完成。

第十三条模块教学大纲是模块教学的具体操作方案。

模块教学大纲的内容应包括:模块名称、模块任务描述,模块知识点与要求、选用教材与参考书目、教学内容与时数、考核方式与时间、适合对象等。

第四章教师管理第十四条课堂教学教师主要承担教学模块的讲授、考核命题、评卷和批改作业、网络答疑等教学任务。

课堂教学教师由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学院教师担任。

第十五条从事技术操作、技术运用、技术研制等实践指导活动的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指导师傅。

主要承担对学生工作经验的传递、职业技能的培养、岗位训练指导等任务。

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师傅由所在企业选聘,也可以是本院具有特别经验的教师担当。

岗位训练指导师傅所带学员的数量控制在5-8人。

第五章教学实施第十七条教学实施由集中教学、自学、作业、岗位技能训练、综合训练、考核等组成。

第十八条集中教学是师傅指导学生全面掌握知识内容、提升学生科学素养和自学方法的教学活动。

集中教学要保证教学内容系统性的前提下,着重讲授模块计划中规定的重点和学生自学中的难点、疑点,注重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

集中教学实施要考虑企业生产任务,在保证教学时数的前提下灵活安排。

第十九条学生必须完成导师布置的作业,并作为平时成绩的一部分,占期末考核成绩的20%。

作业分为平时练习作业和阶段测验作业。

平时练习作业是学生学完相关知识后的练习,用以帮助学生及时消化、理解、巩固所学内容;阶段测验作业是对所要求掌握的知识点和技能点的检测。

学生必须独立、及时、认真地完成作业并按规定上交教师批改。

对批改的作业,要按教师要求做相应的更正。

对未按时上交作业或抄袭作业者,按情节轻重作扣减平时成绩、不得参加考试处理。

第二十条综合训练是根据培养目标,结合企业实际,汇集一个以上模块内容所进行的大型作业。

教师在布置综合训练前,需明确任务、内容、原始资料、设计步骤及要求等。

综合训练要符合学生岗位性质与特征,与学生工作内容相关。

有能力的学生还可结合工厂技术革新或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研究性学习与实践。

第二十一条岗位训练指导教师还必须根据各工种特点,有计划地安排学生在工余时间进行单项技能训练,以达到各级考工的要求。

第二十二条凡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开设的模块都要进行考核。

考核的形式可以有笔试、口试、现场操作、技术比武等。

考核成绩的评分,采用百分制或五级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第六章综合评价第二十三条校企双方共同成立学生考核委员会,负责实施学生考评工作。

学校主要负责人才培养方案中集中教学模块的考核,企业主要负责人才培养方案中岗位训练模块的考核。

第二十四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的考核记过作为申报国家职业资格等级的依据,不合格者不得申报。

第二十五条对学生的综合评价包括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团队合作精神、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教学内容的考核成绩。

第七章检查与评估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的制定是为了保障教学过程实施质量,也作为检查与评估教学工作的基本依据。

校企双方在期中、期末进行定期检查评估。

对于认真按本《办法》规定组织教学,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好的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否则给予批评教育或作出适当的处理。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职业学院现代学徒制实习管理制度一、上班制度1.学徒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进出单位必须出示有关证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按时进入指定的工作岗位,下班须办好交接手续,经师傅允许后,方可离开。

2.学徒进入工作场地前必须穿好工作制服,戴好劳保用品,做好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安全、文明生产。

3.学徒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岗位,有事离岗需经组长或师傅批准,返回岗位向班组或师傅报告,同意后方可上岗。

4.学徒必须听从带教师傅指导,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爱护设备,不乱动设备, 不得无故损坏。

如发现故障或异常现象,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和师傅,未经允许,不得任意拆卸或启动设备,确保人身、设备的安全。

5.爱护工具、量具,节约原材料,认真做好所在岗位的设备保养,做好实习场地和工位的清洁卫生工作。

6、在工作场所内,不准嬉闹、奔跑和大声叫喊,上班不准串岗、打瞌睡、干私活、看小说等,不准参加非企业组织的其它活动。

7.尊重实习单位领导、带教师傅和其他工作人员,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安心本职工作,做到谦虚谨慎、勤学好问、刻苦钻研,学以致用,精益求精,提高操作技能,争取尽快达到顶岗实习的合格要求。

8.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保密制度,不得将技术或商业情报向外泄露,维护实习单位利益。

二、考勤制度1.学徒在轮岗实习期间实行双重考勤,即所在实习单位带教师傅日常考勤,学校指导教师不定时抽查。

2.学徒必须按时参加在实习单位规定的上班、培训或其它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3.学徒原则上不允许请事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请假手续。

4.学徒请病、事假,应经实习单位领导同意,请假三天以上者必须经学校审核。

否则,按旷工和学校规章制度处理。

三、其它规定1.学徒必须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互帮互助,自尊自爱,自觉接受实习单位、学校的双重教育和管理。

2.学生进入学徒期须本人申请、家长同意,学校根据学生所学专业,选择并安排实习单位,签订有关协议。

3.学徒必须遵守学校对实习生的管理规定和安排,及时缴纳学费,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认真记载实习日志,经常向学校、家长汇报实习情况。

4.学徒未经允许不能擅自离开实习单位,确有特殊原因,必须事先办理离岗手续并征得实习单位的同意和学校的批准。

5.学徒对实习单位的安排和处理确有意见,应及时与学校联系并报告,由学校依据事实与单位负责协商。

学徒不得直接与实习单位发生冲突。

6.学徒必须参加轮岗实习考核和技能鉴定,做好实习总结,经实习单位签署意见后交给学校。

7.轮岗实习结束,学校组织优秀学徒评比工作,对优秀学徒进行表彰奖励。

若学徒最终考核为不合格,须延长轮岗实习时间,直至考核合格,方可转为准员工,进行顶岗实习。

8.学徒必须注意自身的学生形象,穿着朴素大方,举止文明,不得自行在外联系住宿,严禁吸毒、吸烟、喝酒、赌博、打架斗殴,不看不健康的书刊、音像,不进入“三室一厅”。

**职业学院现代学徒制安全措施与违纪处理办法为了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实习安全教育,健全实习安全管理,提高实习学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各专业学生实习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1.健全实习安全管理组织,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实习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实习安全管理机构,各实习班主任、实习指导教师为实习安全责任人。

2.建立学生实习小组, 组长负责本组人员的安全防范工作, 如发生安全事故、学生患急病不能坚持工作、有学生擅自外出不归等,应立即告知实习单位和学校,便于及时处理。

3.实习生参加实习前必须投保“平安保险”等险种,实习期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赔偿,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4.实习生要认真学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岗位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遵守实习单位各项安全上岗制度和劳动纪律;同时确保人身、财物、饮食安全以及上下班路上交通安全。

5.在实习单位住宿,应注意寝室安全,严禁私拉、私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煤气灶、电水壶、热得快等用具;不准熄灯后点蜡烛;离开寝室要及时关门上锁。

6.不在实习单位工作区域私自接待同学、朋友,遇有急事应事先向实习单位做好请假手续,经同意后,方可离岗。

7.实习生因严重违纪或工作懒散等原因,被实习单位辞退,学校将不再安排新的实习单位,并将作出相应的纪律处分。

8.实习生如对实习单位的安排和处理确有意见,应及时与学校联系并报告,由学校依据事实与单位负责协商;实习生不得直接与实习单位发生冲突,若无理取闹,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者,学校将对其作出相应的处分。

9.实习单位应关心和爱护学生,原则上安排学生实习时间一般每周不超过40小时,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休息1-2天。

10.实习单位原则上不得安排学生夜班实习、加班实习和超时劳动,如确因工作需要临时加班,须经学生本人同意,并通知其学校和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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