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流量统付业务协议(通用单用户套餐)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集团编码:产品编码:
中国移动集团流量统付业务(通用单用户套餐)办理表V1.0
甲方: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分公司(加盖公章)(加盖公章)
业务经办人签字:业务受理人签字:
日期:日期:
中国移动集团流量统付业务(通用单用户套餐)使用协议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本着为集团客户(以下简称甲方)提供“优质、优先、优惠”的移动信息化服务的宗旨,与甲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使用乙方集团流量统付产品集团产品达成如下服务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集团流量统付产品和相关客户服务,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的同时,向乙方支付业务使用费用。
2.合作内容
集团流量统付产品依托乙方的网络为甲方提供无线数据业务,为甲方提供流量后向统付的集团产品服务。
①甲方可向指定手机号码赠送指定额度的流量,指定号码在使
用乙方无线数据网络时,优先使用甲方赠送的流量,无须支
付数据流量使用费用,超出甲方赠送的流量后,由指定号码
自行支付产生的流量。指定号码的指定额度流量费用由乙方
出账后甲方统一结算(所有指定号码仅限广西移动号码)。
②乙方负责涉及此次合作的基础网络建设和业务服务,并协助
甲方进行验收测试。
③乙方提供免费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宣讲、人员培训、
远程技术响应与故障排查。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责任
1.甲方承诺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主管部门有关管理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经营。
2.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或乙方相关业务部门及其上级单位的许可,甲方不得利用现有的业务接入开展转售业务,也不得将业务用于双方商定业务之外的其他用途,否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因甲方违规转售乙方业务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3.在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可根据业务需要对指定的号码范围、流量分配等进行新增、修改、删除,但甲方在为指定号码提供流量时,需以合理的方式通知相关用户,若用户对分配内容等有服务投诉时,甲方应进行相关投诉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相关用户投诉而未能在十五日内得到妥善解决,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根据甲方的具体需求开放相关业务系统接口,协助甲方进行应用系统开发,提供系统联调支持。
2. 乙方提供客户服务热线,向甲方客户提供服务,确保甲方客户有关流量的诉求得以妥善解决。因网络问题导致甲方无法使用,乙方将积极进行故障处理。
3.乙方保留资费调整的权利,并承诺在调整后及时通知甲方。
4.如因系统调整或网络升级影响甲方企业应用定向类服务,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
第四条对账和费用结算
1.计费说明: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集团流量自充业务时,为手机号码分配流量/套餐时生效时间可选,流量/套餐生效规则如下:
①立即生效首月流量有效期为办理当日起至当月月底(不区分
手机号码品牌);
②下月生效则首月流量有效期为下月1日起到下月月底(不区
分手机号码品牌)。
2.对账要求。每个自然月为一个对账周期。每账期结束后次月12日前,甲乙双方完成对账工作,当月结算的费用发生期是上月1日至上月最后一日。对账开始后,出现误差在3‰以内,则按乙方系统出具的清单为准;双方对账误差超过3‰,则甲乙双方应重新对账。
3.费用结算。每个自然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个结算周期结束后次月15日前,乙方按照甲方与运营商确认的该结算周期内的费用总额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并确认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款。甲方未能按期缴纳,每逾期一日,乙方将按其所欠费用的0.3%收取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停止提供相关业务和服务,并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4.双方有特殊约定的,则以另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双方另行签订的与集团流量统付业务相关协议可视为本协议的补充。
5.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乙方有权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第五条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有责任对通过该业务获得的所有用户资料予以保密。
2.甲、乙双方对本次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一
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六条特殊情况的责任承担
1.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2.若因甲方违约造成乙方不良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则乙方有权追究
甲方责任,要求其消除影响、作相应的经济赔偿,并有权终止协议。
3.如因甲方自身的设备原因或因甲方提供的资料有误而造成集团产品
未能开通,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4.因不可抗力等影响所造成的故障,乙方不承当相应的责任。
5.本协议所称之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诉讼或仲裁费以及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相关法律费用。
第七条特别事项
1.为保证协议顺利实施,甲、乙双方指定专人负责协调解决在开发、
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
2..本协议有效期从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年___月____日,期
满后双方均没有提出书面异议,本协议自动延期1年,延期期满后依次类推。在协议有效期内,如果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本协议终止。
3.协议有效期间(含期满自动续延期)除本协议约定的情形外,协议
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协议必须提前十五天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由于协议终止带来的任何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4.协议如果与相关政策法规发生冲突,以国家政策法规为准。
5. 本协议履行发生争议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6.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
中国移动集团流量统付业务(通用单用户套餐)成员信息表V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