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噪声的评价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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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检测管理制度

噪音检测管理制度

噪音检测管理制度为加强对企业环境噪声的管理,保护员工健康,维护社会安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噪音检测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类噪音产生设备、工作场所,以及周边环境的噪音情况。

第三章噪音检测标准1.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公司制定噪音检测标准,包括日常工作场所噪音限值、设备噪音限值等。

2. 噪音检测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检测结果准确有效。

第四章噪音管理责任1. 公司设立噪音管理委员会,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噪音检测管理方案,并定期召开会议评估噪音管理情况。

2. 公司各部门应配合噪音管理委员会的工作,积极落实噪音管理责任,保障员工健康。

第五章噪音检测管理措施1. 定期对公司各类噪音产生设备进行检测,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噪音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2. 对工作场所噪音进行实时监测,及时调整工作流程,减少噪音对员工的影响。

3. 针对噪音超标的设备或工作场所,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调整,保障员工的健康。

第六章噪音风险评估1. 公司应对噪音相关风险进行评估,制定相应应对措施,确保员工的健康。

2. 噪音风险评估应包括对工作场所、设备等噪音源的分析,以及员工受噪音影响的评估。

第七章噪音处理措施1. 对于日常生产中产生的噪音,公司应采取隔音措施、降噪设备等措施进行处理,减少噪音对员工的影响。

2. 对于周边环境噪音,公司应积极与相关政府部门合作,制定周边环境噪音治理方案。

第八章噪音检测管理的监督1.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噪音检测管理监督机构,对公司的噪音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2. 监督机构应定期对公司的噪音检测、噪音处理措施进行评估,确保公司的噪音管理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九章处罚措施1. 对于违反噪音管理规定的部门或个人,公司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确保噪音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十章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调整、修改,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以上为公司噪音检测管理制度,若有不适用之处,实际操作以公司内部文件为准。

关于环境燥音的管理规定(3篇)

关于环境燥音的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环境噪声管理,保障公民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商业经营、社会生活等活动中产生的,对周围生活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噪声。

第三条环境噪声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谁产生噪声,谁负责治理;(三)公众参与,社会监督。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环境噪声管理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环境噪声管理工作。

第二章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第五条产生环境噪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环境噪声污染。

第六条产生环境噪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规定的作业时间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作业,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噪声污染;(二)在规定的作业时间内,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作业;(三)不得在夜间或者规定的时段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作业,但因生产工艺需要或者特殊情况必须进行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噪声污染;(四)不得使用高噪声设备或者未经批准的噪声设备;(五)不得擅自改变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影响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效果。

第七条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标准,并保持正常使用。

第八条产生环境噪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其产生的环境噪声进行监测,并定期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第九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环境噪声污染源进行监测,掌握环境噪声污染状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标准。

第十二条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应当合理,符合噪声污染防治要求;(二)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标准;(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应当保持正常,确保噪声污染防治效果。

噪声控制技术-第三章噪声的评价及标准 LN

噪声控制技术-第三章噪声的评价及标准 LN
0.1LAi
i
Leq10lgN 1 iN 1100.1LAi
昼夜等效声级
Leq
10
lg
5 8
100.1Ld
3100.1Ln 8
10
Ld :07:0022:00测得的噪声能A量 声级 平 Ln :22:0007:00测得的噪声能A量 声级 平
累计百分数声级
噪声控制技术-第三章噪声的评价及标准_901
A计权的频率响应与人耳对宽频 带的声音的灵敏度相当,成为最
广泛的评价参量
等效连续A声级(等能量A计权声级)
等效于在相同的时间间隔T内与不稳定噪声能 量相等的连续稳定噪声的A声级
Leq10ltg21-t1 t1t2pA p20(2t)dt Leq10ltg21-t1 t1 t2100.1LpA (t)dt
(3)机动车辆噪声测量 车内噪声、车外噪声、定置噪声
在测试中心周围25m半径范围内不应有大的反 射物,测试跑道应有20m以上平直、干燥的沥 青路面或混凝土路面,路面坡度不超过0.5%
始端线
传声器
终端线
7.5m
0
7.5m
10m
10m
传声器
(4)航空噪声测量 4、工业企业噪声测量
补P60的例题
第四章噪声测试和监测
1、测量仪器
(1)声级计
补声级计的图组成声级计的各部分的主要功能和工作原理
2、声强功率及声的测量 3、环境噪声监测方法 (1)城市区域 网格测量法:
每一网格中的工厂、道路及非建成区 的面积之和不得大于网格面积的50%
有效网格总数应多于100个
每次每个测昼 点间测量1夜0m间in的连续等效 声级,全部网格中心的10min的连续 等效声级的算术平均值代表某一区域 的噪声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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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范围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范围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噪声排放标 准以及相关的环境振动控制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尚未制定国家噪声排放标准的,可以制定地方噪声排放标准;对已经制定国 家噪声排放标准的,可以制定严于国家噪声排放标准的地方噪声排放标准。地方噪声排放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生态 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应当优先使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
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公布低噪声施 工设备指导名录并适时更新。
第四十二条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噪声自动监测系统, 与监督管理部门联,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不得无排污许可证排放工业噪声,并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进行噪声污染防 治。
第三十七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根 据噪声排放、声环境质量改善要求等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向社会公开并适时更新。
第三十八条 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工业噪声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向社 会公开监测结果,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进口、销售超过噪声限值的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海关按照职责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 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进口、销售、使用淘汰的设备,或者采用淘汰的工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 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 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企业噪声管理制度

企业噪声管理制度

企业噪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噪声管理行为,保障员工健康和生产环境的安全与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各个部门和所有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以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科学管理和有效措施,减少和控制企业噪声对员工和环境的影响,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的统一。

第四条本制度内容包括:噪声来源的管理、噪声测量与评价、噪声控制、个体防护、应急措施、责任追究等。

第五条企业噪声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科学管理、创新发展的原则。

第六条企业噪声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便利、经济的原则。

并不断改进和完善噪声管理工作。

第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管理层和企业安全与环保部门。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章噪声来源的管理第九条企业应对噪声源进行识别,包括生产设备、机械设备、空调设备、运输设备、建筑施工等。

第十条噪声源应当在选型、采购、设计、安装和维护等各个环节上减少噪声。

第十一条企业应定期对噪声源进行检测和评价,建立噪声源的档案。

第十二条对于存在严重噪声污染的设备,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噪声控制方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

第三章噪声测量与评价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利用专业测量仪器对噪声进行定期测量。

第十四条噪声测量应该选取典型场所和设备进行测量,获取准确的噪声数据。

第十五条噪声评价应当依据标准,分类评价噪声场所和设备,确定是否超标。

第十六条对于超标的噪声场所和设备,应制定噪声控制方案,建立整改计划。

第四章噪声控制第十七条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对噪声进行控制,包括但不仅限于:改善设备、调整工艺、隔离源头、采用隔音材料等。

第十八条噪声控制措施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相结合的方式。

第十九条噪声控制方案应当由相关专业人员设计,报请企业安全与环保部门审批后实施。

第二十条噪声控制方案实施后应当进行检测和评价,确保控制效果符合要求。

第五章个体防护第二十一条对于无法通过噪声控制措施有效解决的噪声场所和设备,应当通过个体防护措施来减少员工的噪声暴露。

第三章.噪声标准

第三章.噪声标准

第三章. 噪声的评价和标准A 、 教学目的1.各种常用的噪声评价量、响度、计权声级(C :理解) 3.评价指标与标准,工作程序(B :识记)B 、教学重点(1)各种常用的噪声评价量 ①响度,响度级和等响曲线;②A 声级和等效连续声级;③噪声评价曲线和统计声级;④各种常用的噪声评价指标比较。

(2)噪声影响评价程序和方法 (3)国际噪声标准和国外标准 (4)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

C 、教学难点1、各种常用的噪声评价量、响度、计权声级的区别与应用。

2、标准的适用。

D 、教学用具多媒体——幻灯片E 、教学方法讲授法F 、课时安排2课时G 、教学过程基本概念:噪声的评价量:以有效的衡量人们对噪声反映的主观评价量,即与人耳听觉特征、心理情绪、人体健康、室内人们活动等有关的评价量。

(P38)等响曲线:达到同样响度级时频率与声压级的关系曲线。

(P39)响度级:一定频率的纯音和1000Hz 的纯音听起来同样响时,此时1000Hz 纯音的声压级即为该待定声音的响度级。

用符号L N 表示,单位:方(phon)。

(P39)听阈:表示人耳能听到的声音,其响度级为零,则其所代表的等响曲线称为听阈。

(P39) 痛阈:而与听阈同样概念的表征痛觉的等响曲线称为痛阈。

(P39) 响度:与主观感觉的轻响程度成正比的参量。

(P39)斯蒂文斯响度:考虑了大部分宽频带噪声及其掩蔽效应,斯蒂文斯及茨维克引入计权因数得出采用复合噪声的计算方法得出的响度值。

(P40))()(1sone S S FS S m ni im-⋅+=∑=各频带响度指数相应带宽修正因子响度指数中最大值计权声级:为了使声音的客观量度和人耳的听觉主观感受近似取得一致,通过对不同频率声音的声压级经某一特定的加权修正后,再叠加计算可得到噪声的总声压级。

(P42)计权网络:近似以人耳对纯音的响度级频率特性而设计的对比人耳的听觉主观感受为衡量标准的加权修正值的网络化集合。

根据国际电工委员会(IEC)规定。

学校噪声管理制度

学校噪声管理制度

学校噪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维护校园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保障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根据《校园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校校园噪声管理制度。

第二章校园噪声标准1. 教学区噪声标准:教学区内的噪音不能超过60分贝,确保课堂教学秩序和学生学习质量。

2. 生活区噪声标准:生活区内的噪音不能超过45分贝,保障学生的休息和生活品质。

3. 管理区噪声标准:管理区内的噪音不能超过50分贝,保障行政办公的良好环境。

第三章噪声管理责任1. 学校噪声管理委员会:设立专门的噪声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校园噪声管理计划和督促执行。

2. 各部门噪声管理责任: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噪声管理责任,确保自己部门的噪声不超过规定标准。

3. 师生员工噪声管理责任:全校师生员工都有责任遵守校园噪声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学校的噪声管理工作。

第四章校园噪声管理措施1. 教学区噪声管理:严格控制教室内外噪音,保障课堂教学秩序,加强学生自律教育,提高学生的听课纪律。

2. 生活区噪声管理:开展生活区噪声管理宣传教育工作,严格规范寝室内外噪音,保障学生的休息和生活。

3. 管理区噪声管理:制定行政办公噪声管理细则,通过加装隔音设施等措施减少管理区噪音。

第五章校园噪声管理监督1. 学生秩序监督:设立学生噪音监督小组,由学生代表和老师共同组成,定期巡查学校各区域噪声情况,提出整改建议。

2. 老师员工监督:加强对教职工和行政人员的噪声管理培训,建立噪声管理档案,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3. 校园噪声测量:定期邀请专业测量机构对校园各区域的噪声进行监测,确保校园噪声符合规定标准。

第六章校园噪声管理奖惩1. 噪声管理奖励:对在噪声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鼓励大家共同参与校园噪声管理工作。

2. 噪声管理惩罚:对违反噪声管理规定的个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对多次违反者可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第七章校园噪声管理宣传1. 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校园噪声管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校师生员工对噪声管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第三章 噪声的量度和标准

第三章  噪声的量度和标准
LI = 10 lg I0 (1 + I1 ) = 10 lg I0 + 10 lg(1 + I1
)
已证出: LI = Lp, LI 1 = Lp1
= LI 1 + 10) I1
⑤ ⑥

p I LP = LP1 + 10 lg(1 + 2 ) = LP1 + 10 lg(1 + 22 ) I1 p1 ( Lp 2 − Lp 1 ) P22 10 ∆ Lp = 10 lg(1 + 2 ) = 10 lg(1 + 10 ) P1
∆Lp —修正值,与 Lp − Lp B 之差有关。
∆ Lp = 10 lg( 1 + 10
1
( L p − L pB ) 10
) −1
可见 , ∆Lp 是 Lp − Lp B 之差的函数,说明被测对象的声压级等于总声 压级减法修正值。据上公式计算由于存在本底噪声而出现的修正值见下表:
Lp − Lp B
Lp S = LIS = 10 lg
I − IB p I I p = 10 lg( − B ) = 10 lg[( ) 2 − ( B ) 2 ] I0 I0 I0 p0 P0

将式①、②代入③式有:
Lp
s
= 10 lg( 10
Lp 10
− 10
L PB
10
)
2、图表法
Lp s = Lp − ∆Lp


L p —总声级. Lp i —每台机器造成的声压级. 对相同的声源,每台机器所造成的声压级相同,则n台机器造成的总 声压级为: Lp = 10 lg(10 Lp / 10 ⋅ n ) = 10 lg 10 Lp / 10 + 10 lg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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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a.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
工业企业厂区内各类地点的噪声标准(A计权声级dB)
序号 1 2 3 4 5 6 7 地点类别 生产车间及作业场所(工人每天连续接触噪声8h) 高噪声车间设置的值班室、 观察室、休息室 无电话通话要求时 有电话通话要求时 噪声限值 90 75 70 70 70 60 60 55
A声级可直接用声级计进行测量,但在噪声控制中有时 也需用频带声压级进行计算。 根据噪声各频带的声压级查表得出对应频带的修正值, 然后计算出噪声的A计权声级。 其公式可用:
i n Lp10 Δi LA 10 lg 10 i 1
Δ i-为各频带的计权衰减量。
精密装配线、精密加工车间的工作地点、计算机房 车间所属办公室、实验室、设计室(室内背景噪声级) 主控制室、集中控制室、通讯室、电话总机室、消防值班室(室内背 景噪声级) 厂部所属办公室、会议室、设计室、中心实验室(包括试验、化验、 计量室)(室内背景噪声级) 医务室、教室、哺乳室、托儿所、工人值班室(室内背景噪声级)
3.等效连续A声级
定义:等效于在相同的时间间隔T内与不稳 定噪声能量相等的连续稳定噪声的A声级。
1 t 0.1LA Leq 10 lg 10 dt T 0
1 n 0.1LAi Leq 10 lg n 10 ti ti i 1
i 1
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
机场周围飞机噪声标准值及适用区域
适用区域 一类区域 二类区域 标准值LWECPN(dB) ≤70 ≤75
注:一类区域:特殊区域居住区;居住、文教区。
二类区域:除一类以外的生活区。
3. 环境质量标准
a.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
b.室内环境噪声允许标准
4.斯蒂文斯响度
噪声掩蔽:由于噪声的存在,降低了人耳对 另外一种声音听觉的灵敏度,使听阈发生迁移 的现象叫做噪声掩蔽。 掩蔽值: 听阈提高的分贝数。
4.斯蒂文斯响度
对宽频带的噪声考虑了计权因素: 响度指数最大的频带贡献最大,而其他频带由于最大响 度指数频带声音的掩蔽效应,他们对总响度的贡献应乘 上一个小于1的修正因子。 频带与修正因子的关系
( L10 L90 ) Leq L50 60
2
噪声评价数(NR)曲线
1. 噪声评价数: 将1000Hz倍频带声压 级值作为噪声评价数 NR。 其他63Hz-8000Hz倍频 带的声压级和NR的关 系也可由下式计算:
LP a bNR
NR曲线的用途
NR数与A声级有较好的相关性,它们之间有 如下近似关系:LA≈NR+5 在噪声控制设计时,按式将允许声级值降低 5dB来得到NR值,由此确定各频率噪声级 的控制值,例如工厂企业中的设计室,噪声 限制值为60dB ,在进行噪声控制设计时,可 按NR-55号曲线所对应的各倍频程的声压 级进行设计。
1.产品噪声标准
在声源处将噪声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从这个 意义上来讲,应对所有机电产品制定噪声 允许标准,超过标准的产品不允许进入市 场。我国对产品噪声的标准还在不断的完 善中,这些产品噪声标准包括各类家用电 器产品、办公类用品以及其他机电产品, 甚至这些产品的各个部件的噪声都有相应 的噪声标准。
2. 噪声排放标准
补充练习
测量某机器发出的噪声,数据如下,测量时采取 包络面测量法,面积为60平方米,求声源总声功 率级,及A计权声级。
频带中心频 63 率(HZ) 测量声压级 83.2 (dB) 125 88.6 250 85.5 500 85.0 1K 81.9 2K 78.0 4K 73.0 8K 72.4
频带宽度 倍频带 1/2倍频带 1/3倍频带
修正因子F
0.30
0.20
0.15
斯蒂文斯响度计算方法: 测出频带声压级; 从图上查出各频带声压级 对应的响度指数; 取其中最大值,将其从响 度指数总和中扣除,乘以 频带修正因子F,最后与最 大值相加即得响度指数;
N总 N max n F N i N m ax i 1
交通噪声指数(TNI)
定义:
TNI 4( L10 L90 ) L90 30
考虑到噪声气候的范围,本底噪声情况。 只适用于机动车辆噪声对周围环境干扰的 评价,而且限于车流量较多及附近无固定 声源的环境。
其他评价量
噪声污染级、 噪声冲击指数、 噪度和感觉 噪声级 、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 、语言 干扰级 、暴露声级LAE 、噪声暴露量EA,T
b.建筑施工厂界噪声限值
不同施工阶段作业的厂界噪声限值(等效声级Leq)
施工阶 段 土石方 打桩 结构 装修
主要噪声源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
各种打桩机 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 电锯等 吊车、升降机
昼间噪 夜间噪声 声限值 限值 75 55 85 禁止施工 70 55 65 55
c.铁路及机场周围环境噪声标准
50 60 50 30
50 50 --50 55 50 -55 --
住宅
学校
旅馆
c.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城市各类区域环境噪声最高限值(等效声级Leq) 等级 0 1 2 3 4 昼间 50 55 60 65 70 夜间 40 45 50 55 55
①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 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地区;并规定位于城郊和乡村的 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dB执行。 ②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③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合区; ④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集中区; ⑤4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交通干线的两侧区域。 夜间突发性噪声,其最大值不允许超过该区域标准 15dB。
病房、休息室 门诊室 手术室 测听室
卧室、书房 起居室 有特殊安静要求 一般教室 无特殊安静要求 客房 会议室 多用途大厅 办公室 餐厅、宴会厅
---------35 40 40 45 50
40 55 45 25
40 45 40 --40 45 45 50 55
45 55 45 25
45 50 -50 -45 50 50 55 60
在同样的采样时间间隔下:
1 n 0.1LAi Leq 10lg 10 n i 1
例:
某车间中,工作人员在一个工 作日内噪声暴露的积累时间分 别为90分贝A计4小时,75分 贝A计2小时,100分贝A计2 小时,求该车间的等效连续声 级。
4.昼夜等效声级
1 Ldn 10 lg 16 100.1L d 8 100.1( L n 10) 24
图3-2 斯蒂文斯响度指数曲线
3.1.2 计权声级
1.计权声级: 通常对不同频率声音的声压级经某一特定的加权修 正后,再叠加计算可得到噪声的总声压级,此声压 级称为计权声级。 2.计权网络: 是近似以人耳对纯音的响度级频率特性而设计的。 国际电工委员会规定了四种计权网络: A、B、C、D
LAp L p LA '
3.1.4 反映噪声对语言交流干扰程度的量
1.语言清晰度: 音节清晰度S: 经过实验测得听者对音节所做出的正确响应 与发送的音节总数之比的百分数。 语言清晰度指数(SI): 若该音节为有意义的语言单位,则称为语言 可懂度,即语言清晰度指数SI,表示一个 正常的语言信号能为听者听懂的百分数。
Ld: 昼间(06:00-22:00)测得的噪声能量 平均A声级; Ln: 夜间(22:00-06:00)测得的噪声能量 平均A声级。
3.1.3累பைடு நூலகம்百分声级
定义:它表示在测量时间内高于Lx 声级所占的时间为x%。
L90:本底噪声级; L50:中值噪声级; L10:峰值噪声级。
对于城市交通噪声符合正态分布,关系:
3.2 环境噪声的评价标准与法规
3.2.1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3.2.2 环境噪声标准
3.2.1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年10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内容:八章六十四条
3.2.1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一章 总则 立法目的: 保护和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 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是制定各类噪声标准的基础。 环境噪声及环境噪声污染含义 适用范围
PSIL SIL 3
3.1.5 室内噪声的评价量
1.噪声标准曲线:
噪声标准(NC)曲线 更佳噪声标准(PNC)曲线 适于室内活动场所稳态噪声的评价,以及 有特别噪声环境要求的场所的设计。
计算方法: 测得的噪声各频带 的声压级; 将各频带的声压级 与图中声压级比较 既可以得到各频带 对应的PNC曲线号 数; 其中最大号数即为 所测环境的噪声评 价值 。
3.2.1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内容: 第二章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 工业噪声污染防治 第四章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第五章 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 第六章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第七章 法律责任
3.2.2 环境噪声标准
1. 产品噪声标准 2. 噪声排放标准 3. 环境质量标准
3.1 噪声的评价量
噪声评价量的建立原则: 不同频率的声音对人的影响不同; 噪声出现的时间不同对人的影响不同; 同样的声音对不同心理和生理特征的人群 反应不同; 。。。。。
3.1.1 响度和响度级
1.响度级: 当某一频率的纯音与1000Hz的纯音听起来同样响 时,这时1000Hz纯音的声压级就定义为该声音的 响度级。响度级的符号为LN,单位为方(phon)。 2.等响曲线: 对各个频率的声音与1000Hz的纯音作试听比较, 把听起来同样响的各声压级按频率连成一条条 曲线,这些曲线通常称为等响曲线。
图3-1 等响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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